经济法第6章
经济法-第六章
(四)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
单独保证是指只有一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 保证。
共同保证是指数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
第六章 担保法
四、保证责任
(一)范围
主债权 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章 担保法
(二)保证责任期间
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明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
第六章 担保法
甲因向乙借款而将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给乙,双方 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后甲又将该 汽车转让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如果 甲逾期不能偿还乙的借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因没有办理登记手续,造成该汽车的抵押权 没有设立 B.该汽车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C.因为丙属于善意第三人,乙无权要求丙退还 该汽车 D.乙有权要求丙退还该汽车,以实现抵押权
第六章 担保法
二、担保的分类
(一)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 (二)本担保和反担保 (三)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 (四)债务人担保和第三人担保
第六章 担保法
第二节 保证
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信用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 履行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 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六章 担保法
张某向李某借款,李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分别找到友人甲、 乙、丙、丁,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构成保证担保的 有( )。 A.甲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有保证条款的借据上签署“保 证人甲” B.乙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本 人愿代还3万元”,李某表示接受 C.丙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没有保证条款的借据上签署 “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负责” D.丁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 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经济法-第6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销售不动产
转让不动产所有权,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使用权的,按销售不动产处理 (税率10%→9%)
代销业务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视同销 售
总分机构货物移送 货物特殊处置
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自产、委托加工货物→非、集、人;投、分、送 购进货物→投、分、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先开票→开票日 ②直接收款方式→收款日 ③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日 ④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书面合同约定收
款日→无合同或无约定→发货日 ⑤一般预收款→发货日 ⑥特殊预收款(工期超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租赁服务)→收款日
⑦
委托他人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或全部/部分货款日→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⑧视同销售货物→货物移送日;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服
非正常 损失
服务类
购进→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或发生合理损耗,进项税可抵扣
销售额=卖价 - 买价,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额=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一般纳税人→销售额=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 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
适用差额计税的→销售额=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 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餐饮、交通、签证、门票、第三方接团费等
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①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③会计核算健全,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转为一般纳税人 ④超标准的其他个人(指个体工商户以外 其他自然人),只能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经济法》课件(第6章)
环境污染防治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的原则,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生态保护与恢复法律制度
生态保护与恢复法律体系
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法、水土保持法等单行法规。
生态保护与恢复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实行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补 偿制度。
生态保护与恢复监管体制
加强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的统一监管,建立生态监测和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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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与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国家适度干预原则、社会本位原则、 经济民主与经济法治原则、经济效率与公平原则等。这些原 则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和价值取向,是指导经济法制定 和实施的重要准则。
指导思想
经济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市场化改革 方向,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和市场规制体系,促进经济持续健 康发展。这一指导思想体现了经济法的时代性和发展性,是 指导经济法实践的重要思想基础。
社会保障的体系与内 容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 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方面,其 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障的原则与功 能
社会保障制度遵循公平、合理、互助 共济等原则,具有稳定社会、促进经 济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等功能。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 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履行 过程中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 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 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初会经济法第六,八章考点
初会经济法第六,八章考点初会经济法第六、八章考点如下: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1. 合同的订立(1) 有效合同的条件有效合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意思表示真实;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2. 合同的效力(1) 有效合同有效合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意思表示真实;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无效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可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予以撤销。
3. 合同的履行(1) 一般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 债务转移债务转移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不得变更债务的承担人。
(3) 抗辩权当事人享有抗辩权,可以拒绝承担约定的债务。
4. 合同的担保(1) 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 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5. 合同的纠纷解决(1) 协商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合同争议。
(2) 调解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自行协商调解。
(3) 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增值税法律制度1. 增值税的纳税人(1)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以下简称劳务);(2) 进口货物;(3)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4)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5) 提供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娱乐服务;(6) 纳税人发生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1)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2) 同时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并兼营其他行为的。
注会考试《经济法》第6章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本章简介:1.本章属于重点章节,平均分值在15分以上,大多数年份会考查综合题,并很有可能和证券法结合考查。
本章近几年连续调整,比如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优先股等,今年主要做的是结构性调整,实质内容未变。
2.本章需重点把握出资制度、股东和股权问题、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3.本章需要过数字关,知识较为零散,建议边学边记,不要把记忆的任务全部留在考前。
【考点一】公司法人资格(三星)【考点介绍】本考点中的“法人人格否认”是今年新增内容。
本考点在11、13年考查过案例题,07、09考查过客观题,重点为担保的处理。
一、公司的特征公司是指股东依法以投资方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公司法人财产权 1.投资能力的限制:决议向其他企业投资,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数额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数额有限额,不得超过限额。
——约定事项对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担保的限制: 【口诀】对外担保股董议,对内担保股东议,出席其他表决半,数额不超章程关。
3.借款的限制:决议 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股东会的同意,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金借给他人对象 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补充】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还包括董事会秘书。
【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公司可以对外提供担保,但不可以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B.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均有权决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宜 C.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数额作出限制性规定D.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但是具体事项表决时需由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才能通过『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
2023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
2023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摘要:1.2023 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概述2.第六章主要内容3.知识点一:合同的订立与生效4.知识点二:合同的履行与变更5.知识点三:合同的解除与终止6.知识点四:违约责任与赔偿7.知识点五: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正文:【2023 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概述】2023 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主要涉及合同法相关内容。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合同所产生的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本章将详细介绍合同的订立与生效、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合同的解除与终止、违约责任与赔偿等方面的知识。
【第六章主要内容】第六章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1.合同的订立与生效2.合同的履行与变更3.合同的解除与终止4.违约责任与赔偿5.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知识点一:合同的订立与生效】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互相表示愿意接受合同约束的过程。
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合同的订立与生效是合同法的基础,涉及到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方面的问题。
【知识点二: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是合同法中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和合同的稳定性。
【知识点三: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特定事由出现,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是合同法中的关键环节,涉及到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和合同的合法性问题。
【知识点四:违约责任与赔偿】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赔偿是指违约方按照约定或者受损方的损失,给予受损方经济补偿的行为。
违约责任与赔偿是合同法中的核心内容,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和合同的公平性问题。
中级经济法第六章
中级经济法第六章摘要:1.第六章概述2.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4.土地增值税5.税收征收管理法6.本章总结正文:【第六章概述】本章为中级经济法的第六章,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内容,这些都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可以更深入地理解税收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从而更好地遵守和运用这些规定。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税种,其主要目的是对企业的所得进行合理调节,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其税率根据企业的性质和规模有所不同。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针对我国公民和个人所得的一种税收,其目的是对个人收入进行合理调节,促进社会公平。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我国公民、居住在我国的个人以及其他在我国取得收入的个人,其税率根据所得的性质和金额有所不同。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的一种特殊的税收,其主要目的是对土地的增值进行合理调节,防止土地价格的过度上涨。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土地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其税率根据土地的增值额有所不同。
【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其主要目的是规范税收的征收和管理,保证税收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征收的程序、税收征收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本章总结】总的来说,本章是对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的一些重要税种和法律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这些内容对于理解和运用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帮您恢复记忆-经济法第6章--证券法律制度
“我领大家过中级”《经济法》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上)本章属于自助型章节,不好理解的地方很少,但需要记忆的地方很多,严重考验大家的记忆力。
因此,为了给大家节约宝贵的学习时间,本斑竹将本章需要记忆的内容总结了一下,分三贴列示。
需要声明的一点是:大家需要在细读教材内容的基础上来阅读这三贴,而且本斑竹并不能保证考试所考到的本章考点全部在本斑竹所总结的这三贴之内,敬请大家勿迷信这三贴。
本章共讲述了十大问题:一、公开发行的界定;二、股票;三、公司债券;四、证券投资基金;五、股份转让的法律限制;六、持续信息公开;七、禁止的交易行为;八、上市公司收购;九、证券公司;十、法律责任。
本贴总结问题一至三,明天的贴子总结问题四至六,周一的第三篇贴子总结问题七至十。
一、公开发行的界定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3、向200人以下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不得采取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否则就属于公开发行二、股票(一)股票的发行条件1、首次发行股票的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2、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
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 作出决议。
(二)证券的承销1、证券承销采取代销、包销方式。
2、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3、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4、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5、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2023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
2023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摘要:1.2023 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概述2.第六章主要内容3.关键知识点解析4.备考策略与建议正文:【2023 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概述】2023 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主要涉及经济合同法律制度,是中级经济法中一个重要的章节。
本章内容既包括对经济合同的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定的阐述,也包括对各类具体合同的详解。
对于备考中级经济法的考生来说,掌握本章内容至关重要。
【第六章主要内容】第六章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1.经济合同的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定2.买卖合同3.担保合同4.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这些部分涵盖了经济合同的主要类型,从基本理论到具体实践,内容丰富且具有针对性。
【关键知识点解析】1.经济合同的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定:本部分主要介绍经济合同的定义、特征、分类及其法律规定。
其中,重点掌握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买卖合同:本部分主要涉及买卖合同的定义、种类、权利义务、风险负担等内容。
需要重点掌握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标的物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等知识点。
3.担保合同:本部分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担保形式。
重点掌握各种担保合同的定义、特征、效力、责任承担等方面的内容。
4.借款合同:本部分主要涉及借款合同的种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需要重点掌握借款合同的利率、期限、担保等方面的内容。
5.租赁合同:本部分主要涉及租赁合同的定义、种类、租赁物的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支付等内容。
重点掌握租赁合同的成立要件、租赁物的交付、租赁权和租赁物所有权的区别等知识点。
【备考策略与建议】1.系统学习:建议考生从整体上把握本章内容,系统学习经济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具体规定。
2.重点突出:在掌握本章整体框架的基础上,重点掌握各类合同的特点、权利义务、风险负担等方面的内容。
3.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具体的案例,加深对各类合同法律规定的理解和运用。
4.制定学习计划: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确保每个知识点都能得到充分的复习。
2023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
2023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实用版】目录1.2023 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概述2.第六章主要内容3.重点法律条款解读4.难点问题解析5.复习建议及备考策略正文【2023 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概述】2023 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主要涉及经济合同法律制度,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本章是经济法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掌握这些法律条款对于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员以及参加中级经济法考试的考生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第六章主要内容】第六章共分为五个部分,具体包括:1.经济合同的订立2.经济合同的履行3.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4.经济合同违约责任5.其他相关法律规定【重点法律条款解读】1.经济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双方依法自愿达成协议,明确合同条款的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经济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律关系的核心,对于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3.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依法经过协商一致,对合同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合同解除是指当事人依法行使解除权,使合同效力消灭;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合同法律关系消灭。
4.经济合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等。
【难点问题解析】1.合同的订立与生效:合同的订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过程,而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点。
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起订立,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自手续完成时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与合同的目的:合同的履行是确保合同目的实现的关键,判断是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应当结合合同的目的进行分析。
经济法第六章 合同法
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
▪ 合同的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 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约定的,为保障合 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
一、保证
▪ 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地履行作担 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 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 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抵押
▪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确定的财产 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 力的意思表示。
▪ 6.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
▪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 新要约。
六、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指合同当事人从何时开始享有合同
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①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③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 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④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七、缔约过失责任
▪ ▪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
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 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 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交付之日起生效。定金的 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 同标的额的20%。
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转让
▪ 一、合同的变更 ▪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 是指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时,当事
人双方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 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中级经济法第六章
中级经济法第六章(原创版)目录1.第六章概述2.所有权和所有权取得的方式3.用益物权4.担保物权5.占有6.知识产权7.合同法正文第六章主要涉及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所有权和所有权取得的方式、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知识产权和合同法等方面的知识。
所有权和所有权取得的方式是本章的重点内容之一。
所有权是指对物品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物权的最基本形式。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括购买、继承、赠与、互易等。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之物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用益物权是物权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理解和运用物权法有着重要的意义。
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务的履行而设定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担保物权是合同法中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对于确保合同的履行和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占有是指对物品实际占有和控制的事实状态,包括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
占有是物权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对于理解其他物权有着重要的作用。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权利,对于保护创新和促进科技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合同法是本章的另一个重点内容,主要涉及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的内容。
合同法是民法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和促进经济交往有着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中级经济法第六章涉及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所有权和所有权取得的方式、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知识产权和合同法等方面的知识。
06-经济法第六章重点(经典财税整理)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本章是个重点章节,平均分值均在15分以上。
建议学员学习时关注新内容。
本章经常考查主观题,建议学员结合习题好好研究.【考点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1.标准:(1)工业企业(从事货物生产为主):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2)商业企业(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3)营改增: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在500万元。
2.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注意】年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
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考点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1.征税范围:(1)销售及进口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营改增应税服务:2.★视同销售:(1)视同销售货物:委托代销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异地移送;自产、委托加工;外购用于对外(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2)视同提供应税服务:无偿提供服务或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必背法条】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处理。
3.营改增中不征收增值税的情形:【考点三】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1.税率★2.征收率:(1)小规模纳税人:3%(2)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销售旧货:【考点四】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的计算1.销售额=价款+价外费用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注意1】价外费用不包括: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代垫运费;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
【注意2】含税:商场的“零售额”肯定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销售额”肯定不含税;“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肯定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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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来源国结构变化的原因
首先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
间的相互投资尤其是西欧各国在一 体化进程中相互投资大幅增加,使 发达国家内部投资来源分散化; 其次就是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 的增长。 (参见表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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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流向地区结构的变化
最显著变化,就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比重下降, 发达国家之间资本的对向流动和相互渗透大大增加。 战后发达国家既是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国家, 也是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国家。 但需要注意的是,进入21世纪之后,流入发展中国 家的直接投资比重明显上升。在2004年全球国际直 接投资流量中,流向发展中国家的比例高达36%, 而流向发达国家的比例则下降到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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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国际投资迅速发展的原因
最根本的原因:
国际资本流动是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世界市场
的成熟而从流通领域逐步深入到国际生产领域的。
从宏观层面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第三次科技革命为现代跨国公司的形成提供了
物质技术基础; 2.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生产集中趋势的加强与国际 竞争的激化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巨大推动力量; 3.战后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投资自由化趋势为直接 投资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4.发展中国家的兴起和国际产业结构的调整也是 促进国际直接投资和生产国际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生产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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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国际化的原因
资本作为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
只有在不断地运动中才能存在和发展。 资本的本性要求它不受国家或民族疆 域的局限,在一切可能的范围内寻求 最优配置,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率, 同时得到更高的收益。 因此,资本一出现就具有国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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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资本流动
国际资本流动是指资本跨
国际直接投资(International Direct Investment),是指投资者为了在国外获
得长期的投资效益并得到对企业的控制权, 通过直接建立新的企业、公司或并购原有 企业等方式进行的国际投资活动。
国际间接投资主要是指国际收支表中金融资产 交易项下的投资活动,具体包括国际信贷、国 际有价证券投资、国际融资租赁等。 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进行国际间接投资的主 要目的在于获取投资收入或资本利得,而进行 国际直接投资的核心目标则是得到对投资企业 12 的直接控制权。
战后,资本国际化进一步从流通领域深入到生产 领域,国际直接投资急剧增长,在国际资本流动 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上升。 战后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高潮:
第一个高潮是20世纪60、70年代,西方国家经济的持
续增长、国际水平分工的扩展和新技术革命的出现,使 世界FDI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势头。 第二个高潮是在80年代后期,与世界范围内的经济高 涨和贸易扩张同时出现。 1995年至2000年,伴随着经济的全球化趋势和信息、 通讯技术的革新,国际直接投资出现了第三个增长高潮。
本质:
当一国的社会生产过程超出国家和民族疆界的狭隘范
围以后,它就转变为国际性的社会生产过程,国别的 社会化生产也就发展成为国际性的社会化生产。
原因:
是生产力发展和国际分工进一步扩大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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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直接投资及其类型
1.国际直接投资的含义及特点 2.国际直接投资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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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间接投资
第六章 国际直接投资 与跨国公司的发展
学习提示 重点与难点 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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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提示
本章与其他章节的关系是,对将世界各国 (地区)经济联系起来的渠道、形式和手 段之一的国际直接投资及其载体跨国公司 的发展进行阐述和分析。 本章要达到的教学效果是能够对战后国际 直接投资的发展的表现及原因、跨国公司 大发展的原因、作用及影响有清晰的认识 和把握。 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国际化与国际 直接投资,跨国公司及其发展,跨国公司 的作用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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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产业直接投资 大幅度增加的原因
一方面,对投资国来说,第三产业的投资普 及面广,影响范围大,比制造业和初级产业 投资的灵活性高,投资回收期短,有利于获 得更加可观的盈利; 另一方面,从东道国来看,在第一、二产业 发展到相当程度后,必然对第三产业发展提 出更高的要求,必须尽快增加这部分项目和 设施,提高银行服务、贸易服务和旅游服务 32 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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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些国家的资本相对过剩与另一些国家的 资本相对稀缺同时并存,形成了资本相互对流 的基础; (2)战后科学技术的加速发展,提高了技术和 知识密集型产业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发达国 家在这些方面占有明显的优势; (3)发达国家企业为了分享集团内部市场自由 化的利益和避免被排斥于集团之外的风险; (4)资本不但要求尽可能获取高额利润,而且 希望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 29 (5)战后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及其作用的日益 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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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重点和难点
本章学习重点是战后国际直接投资迅速增长 的原因、跨国公司的三要素。 难点是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 作用以及对世界经济的影响。跨国公司对世 界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对其母国和东道国 经济以及世界经济都具有正负两方面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既引进了大量外资,又 在积极开展对外投资,在“请进来”和“走 出去”的过程中,真正做到趋利避害并非易 3 事。
动、从事竞争的企业,其所面对的市场远远大于 国内企业,完全有条件扩大规模; 二是因为跨国公司追求的是全球范围内的利润 最大化,其规模大于国内企业是实现这一经营目 标的必然要求。
(2)地理分布十分广阔。 (3)股权结构呈现出多国化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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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特征
在经济环境方面,受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各个东道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结构、市场运 作情况、经济波动和政策变化的影响; 在政治环境方面,受各个东道国的政治变动 的影响; 在文化环境方面,要在具有不同价值观念、 宗教信仰、社会结构、教育水平等的不同文 化环境下从事生产经营; 在法律环境方面,不仅受到国内法律的约束, 而且其各个子公司和附属机构还要受到各自 东道国的法律约束。
Hale Waihona Puke 投资流向地区结构变化原因3.投资的产业部门结构的变化
(1)从二战结束到20世纪70年代,国际直接投 资的重点产业从生产初级产品的第一产业(矿 业和石油业)向制造业转移(参见表6-4) ; (2)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对第二产业(制 造业)的直接投资呈现相对下降趋势,而对第 三产业(包括批发业、服务业、金融业、保险 业)的直接投资大幅度增长; (3)进入90年代之后,国际直接投资转向高新 技术产业。
混合型投资则是一种水平型和垂直型相
结合的直接投资方式。 一般来说,目前企业进行国际直接投资, 并不单纯是水平型投资或垂直型投资, 而是两者兼有,进行混合型投资。发达 国家之间的直接投资往往以水平型为主, 而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则 以垂直型为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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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战后国际直接投资的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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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义
跨国公司,就是指在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 进行投资活动,并因 此对一定数量的经营 性资产拥有全部或部 分控制与管理权的企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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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国公司的特征
1.结构特征 2.环境特征 3.经营管理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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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构特征
(1)营业规模:普遍大于相同类型的国内企业。 原因:
一是因为跨国公司是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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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投资者控制被投资企业的方式
独资经营属于全部股权参与式投资;
合资经营属于部分股权参与式投资;
投资者没有在东道国企业中参与股份,
以其他一些形式如许可证合同、管理 合约、销售协议等进行的直接投资, 均属于非股权参与式的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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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投资者是否建立新企业
一国投资者到国外单独或合作创办
独资经营与合资经营
独资经营是指完全由外商出资并独立经营 的一种国际直接投资方式; 合资经营是指两国或两国以上的投资者在 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共同商定各自在被 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并根据东道国的法 律,通过签订合同举办合营企业,共同经 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一种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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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和合作开发
(1)投资者拥有被投资企业的 控制权; (2)能够实现生产要素的跨国 流动; (3)投资周期长、风险大; (4)国际直接投资主要通过跨 国公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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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直接投资的类型
按照投资者控制被投资企业产权的程度可以分 为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和合作开发 等形式。 按照投资者控制被投资企业的方式,也可以把 国际直接投资分为股权参与式的国际直接投资 和非股权参与式的国际直接投资。 按照投资者是否建立新企业,国际直接投资可 分为创建新企业与控制现有国外企业两类。 按照投资主体与其投资企业之间国际分工的方 式,可以把国际直接投资分为水平型投资、垂 直型投资和混合型投资。 15
新的企业,或者组建新的子公司进 行生产经营活动,均属于前一种形 式; 而通过收购国外公司或与国外公司 合并以获得对东道国企业的控制权, 则属于后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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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投资主体与其投资企业之间 国际分工的方式
水平型直接投资也称为横向型直接投资,是指 一国的企业到国外进行投资,建立与国内生产 和经营方向基本一致的子公司或其他企业。这 类子公司和其他企业能够独立完成生产和销售, 与母公司或国内企业保持水平分工关系。 垂直型直接投资也称为纵向型直接投资,是指 一国企业或跨国公司到国外建立子公司或附属 机构,这些国外子公司或附属机构与母公司之 20 间实行纵向专业化分工协作。
第二节 跨国公司及其发展
一、跨国公司的定义及其标准 二、跨国公司的特征 三、跨国公司形成的原因及其理论 发展 四、跨国公司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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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国公司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