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4篇)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责任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建立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有利于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有利于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教代会制度既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又是完善学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教代会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调查研究制度。
学校工会和教代会主席团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应进行广泛的专题调查和研究,并及时写出调研报告。
二、交流沟通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____教职工代表或教代会各小组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
三、教代会报告制度。
在召开每次教代会前两周和闭会两周内,分别向区教育工会填报召开教代会预报会和开会情况报告表。
四、代表培训制度。
对换届当选的教职工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五、立卷归档制度。
教代会会议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六、教代会评价制度。
教代会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下列内容。
1、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
即____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制度建设上及物质条件上是否重视并支持教代会工作。
2、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程度。
这是教代会工作评价的重点内容。
四项职权是指:对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工作的审议建议权;对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例如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原则和方法)以及规章制度的审议通过权;对教职工的福利、物质利益等具体工作的审议决定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3、教代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施程度。
这是指教代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教代会各项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会议期间是否充分民主,教代会在开会及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情况如何。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最新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学校教职工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职工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3、教职工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
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教职工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4、一般情况下,学校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教职工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5、教职工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要负责做好教职工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事务工作。
6、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计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设。
(2)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教师工作考核办法等,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参与民主管理。
(4)收案、审议和讨论教职工的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7、教职工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必须遵守。
8、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指挥权威。
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和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教职工岗位责任制考评细则A级指标 B级指标考评内容与评分要点考评负责人得分A1师德(5’)B1师德师风依法施教(5’)1、有违反市、县行风建设相关规定的不计分。
2、此外根据全体领导综合印象得分。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和协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小学内部的重要民主管理机构,是由学校教职工代表组成的,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最高权力机构,具有一定的决策权限。
第三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与职权第四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负责大会的议事和组织工作。
第五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负责大会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项事务。
第六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学校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具体的事务,提出相关议案。
第三章会议与议程第八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常务委员会提前敲定会议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教职工代表参加。
第九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由主席团提前制定并公布,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议程逐项讨论并做出相应决定。
第十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议以全体代表的多数同意为通过,如有重大事项需全票通过。
第四章权责和义务第十一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民主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代表应当忠实履行代表职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有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权利,代表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工作,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第十三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保守会议秘密,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第五章审议与决定第十四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在会议上发言,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对所讨论的问题进行审议。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版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民主参与和建设,制定本模板。
第二条本模板适用于小学教育机构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讨论和决策等事项。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小学教育机构教职工依法行使管理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形式,代表教职工团结一致,共同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学校发展。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党性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民主权益,加强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和沟通。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坚决维护国家、社会、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利益,履行教育教学管理和监督职责,保证教育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第一节教职工代表的产生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职工总数和岗位特点,制定教职工代表的数量,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后确定。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产生的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公平,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当遵循党组织、工会组织和社区组织的领导,确保代表的公正性和代表性。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应当重新产生新的代表。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当有一定的职业和专业背景,以保证其代表教职工群体的利益。
第二节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学校的党组织或工会组织进行组织和召开。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时,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应提前至少十五天通知教职工,并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第十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由学校的党组织或工会组织提出,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后确定。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组织代表进行审议、讨论、决策以及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进展。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第一节监督职责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监督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材选用等,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发扬学校的民主,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团主持会议,团成员应有教师、职工、管理人员和政工团领干,其中教师代表应不少于半数。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校长、学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提前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说明情况,取得半数以上代表同意。
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学校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教职工最关心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五、教职工代表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小组。
各专门小组的人选,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也可以聘请非教职工代表参加,但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各专门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案;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可以审定属本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处理方案。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邀请学校政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协商处理,并向下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名,予以确认。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4篇)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由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民主机构,旨在推动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提升教职员工的参与度,增进师生关系,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下面将就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一些详细介绍。
一、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和成员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按照学校教职工总人数的比例选举产生的,以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和意愿。
根据学校的规模和实际情况,代表大会的成员数量有所不同,一般每个班级选举一名代表,再按照各部门比例选举一定数量的代表,最终组成整个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和权力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决定学校发展方向的重要机构,通过讨论、议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学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2.监督学校管理情况。
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对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学校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解决教职工问题。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利益的代表,有权代表教职工提出各种问题,包括待遇、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并与学校管理层进行协商和沟通,争取教职工的权益。
4.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建议和意见,推动学校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的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加强师生关系。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改善师生关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三、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选举产生代表。
代表大会的代表应由教职工通过公开、公正的选举产生,代表的选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规定。
2.召开代表大会。
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召开。
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程应提前通知到所有代表,并有相应的准备工作。
3.讨论和决策。
代表大会应以民主、公平的方式进行讨论和决策,保证每位代表的发言权和表决权,确保代表的意见被充分听取,决策的结果能够代表大多数教职工的意愿。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建立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有利于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有利于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教代会制度既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又是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教代会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调查研究制度。
教代会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应进行广泛的专题调查和研究,并及时写出调研报告。
二、交流沟通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
三、会议报告制度。
在召开每次教代会前两周和闭会两周内,分别向行政教育管理部门填报召开教代会预报会和开会情况报告表。
四、立卷归档制度。
教代会会议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五、教代会评价制度。
教代会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下列内容:1、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
即党政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制度建设上及物质条件上是否重视并支持教代会工作。
2、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程度。
这是教代会工作评价的重点内容。
对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工作的审议建议;对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以及规章制度的审议通过权;对教职工的福利、物质利益等具体工作的审议决定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3、教代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施程度。
这是指教代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教代会各项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会议期间是否充分民主,教代会在开会及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情况如何。
六、教代会的职权: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学年计划、重大教改方案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
审议通过校长提出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方案事项。
审议决定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问题。
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尊敬的教职工代表: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教职工代表对本次代表大会的关注和支持。
作为我校的教职工代表,我们肩负着共同推动学校发展的重任和使命。
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们聚集在一起,就是要共同商讨我们教职工的利益,为学校的进步发展出谋划策。
当前,我们学校正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推动学校的发展,我们有必要建立起一个健全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广大教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有效地发挥出代表大会的作用。
我们大家都知道,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我们希望能够通过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参与度和代表性,让每一位教职工都能发表自己的声音,对学校的决策和管理起到监督和建议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实施这一制度,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明确代表大会的组织方式和程序。
代表大会应当按照一定的规程进行选举产生,并且选举结果应当得到全体教职工的知情和认可。
大会的议题应当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代表们都要站在全体教职工的角度出发,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代表大会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为了确保代表大会的活动得到有效地展开,我们建议设立代表大会的监督和评估机构,由教职工组成,定期对代表大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工作情况。
三、注重代表大会的培训和学习。
代表们担负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因此,我们应当注重代表大会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代表们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使代表们更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
总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是一种民主管理的体现。
我们要积极倡导和推动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全体教职工争取更多的权益和福利,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第一小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小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核心理念第一小学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核心理念是民主、公平、公正、公开。
通过广泛的参与和集体讨论,最大限度地尊重师生的权益,推动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二、决策机构1.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由教职工选举产生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方案等重大决策事项。
2.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由学生选举产生的决策机构,代表学生群体的权益,参与学校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3.家长委员会:由学生家长组成的决策机构,通过与学校合作,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4.教师代表小组:由各年级教师选举产生的决策机构,负责讨论教学方案、课程设置等教育教学相关的决策事务。
三、决策程序1.提议:教职工、学生、家长可以向相关决策机构提出建议或需求。
2.讨论:相关决策机构组织会议,对提议进行讨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3.决策:通过投票或共识形成的方式进行决策,确保多数人的意见被尊重和采纳。
4.公示:决策结果向全校师生家长公示,确保决策的透明和公开。
四、重大事项决策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如校务、人员调整、教育教学等,将进行集体研究、广泛讨论,并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投票决策。
五、责任与权益保障1.决策者的责任:决策者需要履行决策的责任,确保决策的执行和效果。
2.参与者的权益保障:确保参与者的权益得到保障,鼓励各方提出建议和意见,保证广泛参与和多元化的声音。
3.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决策的公正和合理性。
六、优势与意义1.提升民主意识:通过集体决策制度,提升师生的民主意识,培养学生参与学校事务和决策的能力。
2.充分发挥各方优势:集体决策制度可以充分发挥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优势,实现各方力量的集中和统一3.促进学校发展:学校的发展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参与,通过集体决策制度,能够快速反应学校的需求,推进学校的进步和发展。
总结起来,第一小学校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一种通过广泛参与和集体决策的方式来推动学校发展的制度。
小学教代会制度
XXXX小学教代会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关于“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精神,为了充分发扬民主,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发挥教职工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决定在我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教代会)。
第二条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当家作主,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教代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是:1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主人翁地位。
2.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行政管理权威。
3.监督行政领导。
4.教育教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不断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
二、职权第四条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权。
有权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工作计划、教改方案、奖罚制度、财务预决算、年度工作报告及其它重要规章制度等。
5.评议权。
对学校领导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教育法规情况及工作作风等行使定期或不定期的评议权。
6.建议权。
对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校园规划、奖罚处分、人事任免、职工福利、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有建议权。
第五条校长要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权利,要为教代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六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配合校长及行政系统开展工作。
三、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第七条教代会每届任期三年,原则上每学年召开一次会议。
教代会开会期间由经全体代表选举产生的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代行职权。
第八条教代会受同级党支部的领导,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一般由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学校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第十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是:1制订召开教代会的方案,提出教代会的议题、议程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的民主化建设,加强教职工的参与和发言权,更好地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二、目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的最高决策机构和群众团体。
其目的在于:树立民主理念,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和诉求,监督学校工作,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组织形式1. 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在编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10%。
代表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2. 教职工代表大会设主席团,由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主要负责大会会议的总体组织和议程安排。
3. 教职工代表大会设常委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常委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重要事项,指导和监督学校工作。
四、职责和权力1.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责和权力包括:决定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和修改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选举和罢免学校主要领导,监督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解决教职工的利益问题等。
2. 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重大决策,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行使监督权。
3.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成立专门的工作委员会,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如提案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等。
五、选举和产生1. 教职工代表的选举原则包括:普遍、平等、直接、秘密,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意愿。
2. 教职工代表选举由监察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确保选举的公正和公开,提高选举的透明度。
3. 教职工代表候选人提名需达到一定票数或由一定的提名单位推荐,确保候选人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素质。
4. 教职工代表选举采取分区分组的方式,确保各单位、各层次的教职工都能充分代表。
六、会议制度1.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需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特殊情况下,学校主要领导也可以提出召开代表大会。
2. 召开代表大会需提前30天通知,同时提供会议议程和资料,确保代表充分准备。
3. 代表大会的决议需经过代表过半数的赞成方可生效。
4. 代表大会的会议纪要和决议要报送学校主要领导和全体教职工,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公开透明。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4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人民依照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全校教职工人数在八十人以下的,可实行教职工大会制度。
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
三、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基本路线,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教职工大会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保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指挥的权力;校长及各行政系统要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
五、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和职责及操作六、教职工大会的主要职责:1.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研究与决策,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的权威;2.民主监督学校领导干部;3.教育教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
七、教职工大会的主要职权及操作。
(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校长认为需要提交讨论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其实施做出决议。
步骤和程序:(1)教职工大会召开前由行政部门将需提交讨论的文件,提纲或要点交教职工大会,由教职工大会组织代表中熟悉相应情况的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将意见于代表大会召开前及时反馈给行政部门。
(2)行政部门将修改、补充完善后的文件再提交教职工大会正式会议讨论;(3)大会闭幕前,行政领导对正式会议讨论的意见,向代表或主席团进行答复和说明;(4)教职工大会对所讨件的实施,根据需要做出相应的决议,并作好实施中的思想工作;(5)在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行政若有需提交教职工大会讨论的文件,应提前印发给主席团(组)征求意见,并由工会委员会收集意见反馈给行政。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3篇)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示,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工作。
3、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4、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群主推选,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代表名额视学校规模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名额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少于代表总数的____%。
代表产生以后,编成代表组参加大会。
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其他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受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5、在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或二年____届,每学年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6、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要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7、大会主席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
主席团一般为____至____人,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的大会。
8、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五项职权:1)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学校教师聘任制方案、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学校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教代会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任务。
第四条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开展民主管理工作。
教代会支持校长依法管理学校。
第二章职权第五条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1)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对校长工作报告及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
财务工作报告与其他学校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校内收益分配原则、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讨论通过后,由校长颁布施行。
(3)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4)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校长以及其他学校领导干部,并可对被评议者的奖惩提出建议意见。
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校长人选的工作。
第六条教代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学校的'权利,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校长应当依靠教代会,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提供条件。
校长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听取教职工代表意见,落实大会决议,处理代表提案。
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议案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大会复议。
复议后教代会和校长意见仍不统一时,可以提请学校党组织协调解决,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五篇)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学校要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就学校各项重大决策进行讨论。
二、对学校干部和部门工作进行评议。
三、对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各种制度、方案提出意见,甚至作出决定。
四、闭会期间,由教育工会经常征求群众的意见,维护教职工的正当合法权益,参与学校决策。
五、校长应该自觉地征求和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自己和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情况,并主动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六、讨论并向校长交送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应由行政处理的各种提案,并检查实施情况。
七、提出有关各项工作的质询,听取校长、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并进行审议。
八、根据校长的提议,对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或其他方面的重要事项的草案,进行审议、表决或组织民意测验,参与学校的决策。
九、对校长和其他行政干部进行监督评议,可向校长提出任免学校各部门干部的建议。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二)第一条教代会代表选举和会议表决制度1.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到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教代会与工代会合并召开,届期相同,因此教代会代表具有双重代表身份,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又是工会会员代表,被选为教代会代表的必须是工会会员。
2.教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教职工(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①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②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较强的民主政治意识,热心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和其它公益事业;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④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事,能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作风正派,公正公道;⑤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3.教职工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组室按超出正式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民主协商正式候选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前提下,各项工作要达到统一、简化、有序、优化的要求。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1、教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
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任。
2、凡学校中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
4、教职工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可按各校实际确实,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
代表中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职工,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的方案。
根据学校教研组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择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
(2)工会应向全校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教研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教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择,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选区单位将选举结果报告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当选代表是否本校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是否符号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件。
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5)按选举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组,民主选举正副组长。
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3)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任何部门和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4)有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第一部分:总则第1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为贯彻落实高校内部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教职工民主监督和合法权益保障,保证教职工利益代表大会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教职工在学校内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重要形式,是集体行使权利、管理学校事务的重要机制。
全体教职工通过代表大会行使了监督权、决策权和管理权,充分保障了教职工权益,促进了学校事业的发展。
第二部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第3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学校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按照教职工总人数的比例确定,每届代表大会的产生程序要详细规定。
第4条代表大会代表人数应当确定为不超过学校总教职工人数的10%,具体数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代表大会代表人数应当综合考虑各部门、各专业、各职称、中青年教职工等各类教职工的比例,保证代表大会代表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第5条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应当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每个教职工都有被选举为代表的权利。
选举程序要有充分的监督机制,保证选举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第三部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6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监督学校领导班子的工作,审查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决策,讨论和通过学校重要事务,制定和修改和完善学校章程,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等。
第7条代表大会职权的具体内容应当在学校章程中明确规定,包括代表大会的召开频率、决策程序、表决方式等。
代表大会的每一项职权的行使都要有详细的规定,确保代表大会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第四部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运行管理第8条代表大会的召开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时间和地点,代表大会的议程由学校根据教职工提议确定。
代表大会的召开应当提前进行通知,确保每一位代表都有时间准备和参加。
第9条代表大会的议程应当包括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审查学校财务预算和年度计划,讨论学校的重大决策等内容。
代表大会对学校的重要事务应当有决策权,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应当得到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视和执行。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内容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内容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教代会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三条教代会的工作范围包括: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讨论和决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职工队伍建设、福利待遇等;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等。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教代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教代会的代表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代表比例按照学校规模和教职工人数确定。
第五条教代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教职工代表担任。
第六条常务委员会设立提案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负责教代会相关工作。
三、工作程序第七条教代会的召开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教职工,并公布会议议程。
教代会举行时,校长应当向教职工代表作工作报告。
第八条教代会代表可以书面形式向提案委员会提出提案,提案应当一事一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提案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审查,确定是否提交教代会讨论。
第九条教代会讨论事项,应当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决议。
教代会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条教代会决议生效后,学校应当组织实施。
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对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组织代表进行检查。
四、工作制度第十一条教代会实行民主选举制度,选举产生的代表应当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第十二条教代会实行民主协商制度,学校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与教职工代表进行协商,听取教职工意见。
第十三条教代会实行民主决策制度,学校重要事项应当提交教代会讨论,形成决议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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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保障学校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保障和发挥教职工参与学校重要决策、监督学校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讨论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事项的实施作出决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聘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审议决定教职工职称评定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
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四)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六、校长要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依法行事,行政管理的职权,协助校长及行政开展工作。
八、教职工代表:学校全体教职工。
九、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提出提案和方案,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有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加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的权利;
(四)有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五)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力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十、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
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四)模范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十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作为特缴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十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行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
十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得到认真贯彻。
代表提案应得到及时处理。
贯彻处理的情况,应向下次代表大会提出报告。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情况应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十四、学校委员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的任务。
十五、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他条件。
十六、违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维护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