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选择-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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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总2016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总2016

1、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一)事故简介:2015年5月25日19时30分许,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过火面积745.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064.5万元。

(二)直接原因:1.老年公寓不能自理区西北角房间西墙及其对应吊顶内,给电视机供电的电器线路接触不良发热,高温引燃周围的电线绝缘层、聚苯乙烯泡沫、吊顶木龙骨等易燃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2.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和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建筑物大量使用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聚苯乙烯夹芯材料燃烧的滴落物具有引燃性),且吊顶空间整体贯通,加剧火势迅速蔓延并猛烈燃烧,导致整体建筑短时间内垮塌损毁;不能自理区老人无自主活动能力,无法及时自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2.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简介:2015年5月15日下午3时27分,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一辆载有46人的大巴车,在陕西淳化境内发生坠崖。

当晚,陕西省淳化县特大交通事故现场透露,目前,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其中15男20女,含1名司机,另有11人受伤,直接损失2300余万。

直接原因:陕B23938号大客车制动系统技术状况严重不良,行经下陡、连续急弯路段时,因制动力不足造成车速过快,在离心力作用下出现侧滑,失控冲出路面翻坠至崖下。

3.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7·16”着火爆炸事故事故简介:2015年7月16日7时30分左右,山东省日照市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科技公司)液化石油气球罐区在倒罐作业过程中发生着火爆炸事故,造成2名消防员轻伤、7辆消防车毁坏、部分球罐以及周边设施和建构筑物不同程度损坏,罐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居民房屋门窗被震坏。

直接原因:石大科技公司在进行倒罐作业过程中,违规采取注水倒罐置换的方法,且在切水过程中无人现场值守,致使液化石油气在水排完后从排水口泄出,泄漏过程中产生的静电放电或消防水带剧烈舞动金属接口及捆绑铁丝与设备或管道撞击产生火花引起爆燃。

钢铁厂事故案例汇编

钢铁厂事故案例汇编

关于**厂皮带上料工宋某工伤事故通报一、事故经过2016年8月15日06时30分,**厂皮带上料工宋某在220T锅炉2#转运站清理滚筛附近卫生,空气炮振动滚筒筛时,煤粒从滚筒筛下料口缝隙处崩出,造成宋某眼部及下鄂受伤。

根据医院诊断、治疗情况,依据《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认定为轻微伤。

二、事故原因1、皮带上料工宋某现场清理卫生时,处于空气炮振动影响区域,煤粒在滚筒筛下料口隙缝处崩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2、**厂生产现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落实不到位,未对现场安全隐患有效确认,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1、岗位工清理现场卫生时,要有效确认安全状况,必须远离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影响区域或通过可靠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作业,确保人身安全。

2、**厂要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的落实,及时发现、治理安全隐患,给职工提供安全作业环境。

关于**部马某工伤事故通报一、事故经过2016年10月20日13时15分左右,**部职工马某与**厂职工赵某在原机修车间厂房北跨准备吊运一根工字钢(150mm*250mm,约9米长,工字钢上部2个吊耳已挂好钢丝绳,底部已焊接1个吊耳,工字钢立在轨道上),马某与赵某由东向西走,马某在前,赵某在后准备去挂钩,在行进过程中马某碰到上部吊耳的钢丝绳致使工字钢突然倾倒,砸在马某右脚后跟处,造成右足受伤。

根据医院诊断、治疗情况,依据《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认定为轻微伤。

二、事故原因1、职工马某安全意识淡薄,现场安全确认不到位,碰到吊耳钢丝绳导致工字钢倾倒砸伤脚后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2、职工在作业现场,安全互保联保落实不到位,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1、职工要精心操作,避免碰到作业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防止造成危险,确保作业安全;2、**部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现场作业人员有效落实互保措施,确保安全作业。

关于**厂除尘工杨某工伤事故通报一、事故经过2017年2月6日8时,**厂除尘工杨某与张某为转运站各减速机加油。

2016案例分析

2016案例分析

案例110kV杆上检修作业2014年9月9日,lOkVX×线作业现场,作业人员杜xx在杆上进答案:(1)杜××在拿出新式绝缘子时,废旧绝缘子螺母己松开且并未做任何固定措施,违反了配电《安规》17.1.12“工件、边角余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的规定。

(2)现场未设置围栏,违反配电《安规》6.2.3(4)“在人员密集或有人员通过的地段进行杆塔上作业时,作业点下方应按坠落半径设围栏或其他保护措施”的规定。

(3)许××未制止杜××的违规行为,违反了配电《安规》1.2“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3.3.12.4(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被监护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的规定。

案例2lOkV配电台架拆旧2005年6月18日,x×供电分公司配电修理值班室接用户报修答案:(1)抢修工作结束后,王××拆除闲置变台上的低压横担和3只低压开关,属无票作业,违反配电《安规》3.3“工作票制度”、3.3.9.12"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

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的规定。

(2)王x×未严格履行自身职责,违反配电《安规》3.3.12.5(2)“服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专责监护人的指挥,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劳动纪律,在指定的作业范围内工作,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的规定。

(3)工作负责人未有效履行监护责任,制止违章行为,使王××失去监护,违反配电《安规》1.2“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3.3.12.2(5)“监督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以及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规定。

2016网络暴力案例

2016网络暴力案例

2016网络暴力案例【篇一:2016网络暴力案例】互联网的到来方便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但在这互联网的时代中也逐渐出现了黑手——网络暴力。

本安全网现为您盘点2016年前十月网络暴力事件,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监管,尽量保护当事人的权益,避免更多人因网络暴力在心灵和精神上受到巨大伤害。

从接入互联网到现在,22年的时间里,我国已经迅速成长为网民规模全球第一的网络大国。

然而,整体水平,却处于一个相对靠后的“尴尬地位”。

甚至连打击网络违法犯罪,都可能面临无法可依的窘境。

而其中网络暴力也成为了人们不得不直面的问题,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受害者,网络暴力的肆无忌惮,正在以其独有的方式破坏着公共规则、触犯着道德底线。

窥探网络事件、网络人物的背后细节、隐私、背景,也成为互联网上一些群体最为热衷的活动。

下面专注的佰佰安全网现盘点2016年前十月网络暴力事件,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普及和加强网民防范意识,已经成为营造绿色网络空间的客观需要。

2016年前十月网络暴力事件盘点 1-网络暴力之言论攻击事件冰壶女神李博雅男友遭言论攻击 2016年2月2日,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冬季运动会上,白山女子冰壶队的李博雅凭借逆天颜值走红。

随后,李博雅在微博上曝光自己的私照,其男友、同为冰壶运动员的张天域也浮出水面。

但张天域的微博却遭到了不少网友的言论攻击。

女生寝室直播引爆网络 2016年3月30日网上爆出有女主播混进重庆大学女生宿舍玩户外直播,引来了学生们的一片骂声及恐慌。

事情的高潮出现在直播过程中该女主播被人发现后被带去保卫科仍继续直播,其粉丝贴吧重庆大学,甚至对学校和学生进行了言语攻击。

孙耀琦发视频否认炒作:不向网络暴力低头 2016年7月20日晚,孙耀琦发视频否认爆出陈晓赵丽颖恋情为炒作,还表示这几天遭遇了很多网络暴力,并称绝不会向网络暴力低头。

王中磊女儿遭遇网络暴力 2016年7月28日,王中磊的爱女王文也遭遇到了极为恶劣的网络暴力行径。

2016网络安全案例

2016网络安全案例

2016网络安全案例2016年是网络安全领域的关键一年,发生了许多重大的网络安全案例。

下面是其中一些案例的简要概述。

1. Dyn DDoS攻击事件:在2016年10月21日,美国DNS服务提供商Dyn遭到规模庞大的分布式拒绝服务(DDoS)攻击。

这次攻击使得网站无法访问,大量互联网服务受到了影响。

被攻击的主要原因是攻击者利用了物联网设备的弱点,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僵尸网络”来发动攻击。

2. Yahoo数据泄露事件:在2016年宣布,美国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Yahoo在2014年时遭到超过5亿用户个人信息被盗取的严重数据泄露。

这起事件被认为是史上最大的数据泄露之一,对用户的个人隐私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3. SWIFT银行网络被黑客入侵:在2016年,SWIFT全球银行网络遭到一系列被黑客入侵事件。

黑客通过利用银行的安全漏洞,竞拍SWIFT网络,成功窃取数亿美元。

这起事件引发了全球金融业的震动,迫使银行提高网络安全措施。

4. Dropbox账号泄露事件:在2016年8月,影响了超过6,000万用户的Dropbox账号出现泄露。

黑客窃取了存储在Dropbox上的用户凭证,使得黑客能够访问用户的敏感信息。

这起事件引发了用户对云存储安全性的关注,并促使各大云存储提供商加强安全措施。

5. Adobe Flash Player 0-day漏洞:2016年,发现和利用了几个Adobe Flash Player的0-day漏洞。

这些漏洞允许黑客执行恶意代码,导致用户个人电脑被攻击。

由于其广泛应用于互联网上,这些漏洞成为黑客攻击的主要目标之一。

6. IoT设备安全漏洞:2016年,随着物联网设备的普及,出现了更多的物联网安全漏洞被发现。

这些漏洞使得黑客能够远程控制设备,窃取用户的个人信息。

例如,一些智能家居设备的安全性问题导致家庭安全受到威胁。

总的来说,2016年是一个充满挑战的网络安全年份,其中涉及了大规模的DDoS攻击、数据泄露、银行网络被黑客入侵、Adobe Flash Player漏洞等。

校园贷的著名案例

校园贷的著名案例
典型案例:2016年上半年,陈被诱使通过“刷订单”购买手机。但是,在成功分期购买手机后,实际用户拒绝分期付款并消失了。
案例研究:通“刷单”向委员会退还了购买手机的费用。手机的实际用户拒绝分期付款。这种欺诈行为与以前的兼职刷卡欺诈行为相同。
安全提示
我们应该高度警惕典型的“贷款购物”刷单和兼职骗局。申请工作时,我们必须选择正规且信誉良好的单位。我们应防止“好心人”主动提出工作行为。
案例研究:判断传销的三个标准:是否交会费;是否让开发脱机;是否进行累进佣金。在本案中,涉案学生既是受害者,也是肇事者。大多数学生被犯罪分子利用而没有知识和兴趣。
安全提示
为了理解传销欺诈的三个标准,我们还应以“校园贷款”的名义警惕各种兼职代理人,以防止他们进入传销组织。
刷贷
它主要是指利用大学生的求职心理,通过贷款购物获得提成的骗局。
长贷
它主要是指来自多个校园贷款平台的贷款,形成了一种“用贷款还债”的长期贷款。
典型案例:2016年3月,河南省的一名大学生从诺罗·磅的客人和著名的大学贷款等十多个校园金融平台获得了近60万元的贷款,然后因过度借贷跳楼身亡。
案例分析:“多重贷款”的问题不仅在于校园借贷平台是否正规,还在于来自多个校园借贷平台的贷款直接造成的还款压力。
案例研究:分期付款的校园贷款的月利率为“0.99%”容易引起“低利率”的错觉。有了平台服务费,它就变成了每年超过24%的超高利率!如果您支付滞纳金,超过36%将成为非法高利贷。
安全提示
了解高利贷的评估标准,关注利率,还款期限,逾期后果等详细信息,全面评估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坚决抵制高息贷款或高利贷平台,及时报警当掉入陷阱时。
安全提示
我们应该高度警惕“多重贷款”容易造成的巨大还款压力。在增强对“不良校园借贷”的抵制的同时,大学生应该尽力从一些相对常规的借贷平台(例如蚂蚁华北,京东白条等)借钱。

国开商法第6章案例选择试题及答案

国开商法第6章案例选择试题及答案

国开商法第6章案例选择试题及答案1. 2016年3月1日,为支付工程款项,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汇票到期日为2016年9月1日,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4月1日,B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支付买卖合同价款,后因C 公司向B公司出售的合同项下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

5月1日,C公司为支付广告费,将该汇票背书给D公司。

9月2日,D公司持该汇票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A公司资信状况不佳,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付。

甲银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 ()正确答案是:不成立。

甲银行承兑后,即应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作为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A公司之间的资金关系对抗持票人D,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2. 2016年3月1日,为支付工程款项,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汇票到期日为2016年9月1日,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4月1日,B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支付买卖合同价款,后因C 公司向B公司出售的合同项下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

5月1日,C公司为支付广告费,将该汇票背书给D公司。

6月1日,D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以偿还所欠E公司的租金。

9月2日,E公司持该汇票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A公司资信状况不佳,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付。

E公司遂向B、D公司追偿。

B公司以C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对E公司的追偿予以拒绝。

B公司拒绝E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正确答案是:不成立。

E公司已经支付取得票据的对价,享有票据权利。

E公司对B公司与C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并不知情,B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3. 2016年3月1日,为支付工程款项,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汇票到期日为2016年9月1日,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1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1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1.难忍男友家贫困,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农村谣言:2016年2月6日,一位自称上海女孩的网友发帖称,第一次去江西农村男友家过年,因一顿年夜饭难以忍受农村的贫穷落后,连夜赶回上海。

这篇帖子挑起了城乡差异、地域歧视等热门话题,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

真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江西网信办公开辟谣,证实这是一则假消息。

发帖者并非上海人,而是江苏省某女网民,因春节前与丈夫吵架,不愿去丈夫老家过年而独自留守家中,于是发帖宣泄情绪,内容纯属虚构。

此事起源于个人泄愤,经过网民的大量转发和媒体的广泛报道,最终成为一起舆论事件。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2.公交车、银行营业点、顺丰快递门店等成失联儿童守护点谣言:5月初,朋友圈、微博陆续流传“5月1日起,顺丰全国38万员工包括顺丰门店及嘿客门店将正式成为中国失联儿童守护站”。

7月、9月又陆续有“公交车成为失联儿童守护站”“中国银行营业点成为失联儿童守护站”等类似网络谣言,引发网民大量转发。

真相:各地警方、公交集团、银监部门、顺丰快递公司等分别对公交车、中国银行营业点、快递门店成为失联儿童守护站的说法进行了辟谣,并提醒广大网民如有儿童走失应第一时间报警,以免影响案件侦办。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3.“暴雨后自来水会浊两三天”“政府决定放弃农村保城市”“某地已决堤”“抗洪官兵饮食供应不足”等涉雨情汛情网络谣言谣言:7月份,全国普降暴雨,多地汛情严峻,防汛救灾任务艰巨。

然而,个别网民故意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暴雨后自来水会浊两三天”“汤逊湖大堤决堤”“政府决定放弃农村保城市”“急需抗洪志愿者”“抗洪官兵饮食供应不足”等谣言大行其道,令灾情雪上加霜。

真相:针对以上谣言,各地网信、公安、水务、防汛等部门分别第一时间展开辟谣,保障防汛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在同舟共济抗洪救灾的关键时刻,大家应对网上传言多加甄别,对不明来源的信息在权威部门发布前不转发、不传播,让网络谣言无处容身。

反收购的案例

反收购的案例

反收购的案例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背景下,企业之间的收购并购活动屡见不鲜,这种行为往往能够实现资源整合、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等好处。

然而,也有一些企业因为种种原因选择反收购,即拒绝被其他企业收购。

本文将就反收购的案例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反收购的案例。

2016年,美国食品巨头蒙德里斯集团试图收购英国食品公司克拉夫特海因兹。

然而,克拉夫特海因兹坚决反对这一收购,并通过种种手段来阻止这一行为的发生。

克拉夫特海因兹认为,蒙德里斯集团的收购行为将会破坏公司的独立性和发展前景,因此他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寻找其他潜在的合作伙伴、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等,最终成功地避免了被收购的命运。

其次,还有一个反收购的案例是中国知名电商企业小米公司。

2018年,有消息称,美国科技巨头谷歌有意收购小米公司。

然而,小米公司创始人雷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小米并不需要被收购,他们有足够的实力和资源来独立发展。

雷军表示,小米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不会轻易被收购。

最终,谷歌的收购计划未能实现。

以上两个案例都充分展现了企业在面临收购时的反收购态度。

那么,企业选择反收购的原因是什么呢?首先,企业可能担心被收购后会失去独立性,导致自身的发展受到限制。

其次,企业可能担心被收购后会面临文化冲突、管理体系不适应等问题,影响整体运营。

最后,企业可能担心被收购后会失去市场竞争力,导致品牌形象受损。

因此,企业在面临收购时选择反收购也是可以理解的。

总的来说,反收购的案例在商业界并不鲜见,企业在面临收购时选择反收购的原因各有不同。

无论是为了保持独立性,还是为了避免文化冲突,企业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

因此,我们应该尊重企业的选择,不强求收购,而是尊重彼此的独立发展。

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企业能够实现自身的独立发展,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商业环境。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6年常州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6年常州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6年常州法院十大典型案例2016年,常州法院忠实履行审判职能、坚持推进依法治国,全年共审执结案件94413件。

市中院从中梳理出10件社会关注度高、案情疑难复杂或审判结果有重大突破、借鉴作用的典型案件,向社会发布。

1、中科协原党组书记申维辰受贿案【案情】1992年至2014年,被告人申维辰先后利用担任山西省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晋中地委书记、晋中市委书记、山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太原市委书记、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541万余元。

【审判】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申维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鉴于申维辰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对被告人申维辰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申维辰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点评】申维辰并不是一上任就开始腐败,大部分是在他经过了过去的努力,获得了一定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后,疏于自省,不愿意接受人民的监督,无视小恶累成大罪的道理,才走上了不归路。

面对党中央的强力反腐,任何人都不要有什么侥幸心理,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办事,才是正确的为官之道。

2、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受贿案【案情】2001年至2014年,被告人令政策先后利用担任山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常务副主任、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山西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子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07万余元。

【审判】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令政策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2016安全生产事故案例1

2016安全生产事故案例1

2016安全生产事故案例_安全事故案例深圳粉尘爆炸4人死亡2016年4月29日16时许,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精艺星五金加工厂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

截至5月6日,已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5人严重烧伤。

事故单位主要从事自行车铝合金配件抛光业务,该单位无视《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等要求,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未及时规范清理除尘风道和作业场所积尘,除尘风机、风道未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据初步调查分析,这起事故是在砖槽除尘风道内发生铝粉尘初始爆炸,引起厂房内铝粉尘二次爆炸,造**员伤亡。

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至5月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70万元6月2日下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甘肃省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

据介绍,今年1-5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3起、死亡134人、受伤94人,直接经济损失2070万元,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四川宜宾安全生产事故致2死1伤当地政府新闻办通报称,18日11时左右,叙府酒业公司生产区域内发生一起起重机械伤人事故,造成2死1伤。

据了解,叙府酒业公司有员工千余人,坐落于宜宾市翠屏区境内,占地500余亩,年产优质白酒2万多吨,是一个生产白酒的大型骨干企业。

事故发生后,宜宾市、翠屏区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和调查工作。

靖远煤电公司发生井下安全生产事故1死1伤5月16日,记者从白银市安监局获悉,5月14日上午10时19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煤矿井下300多米处的运输斜井巷道里,一辆重达8吨的电瓶车在下行过程中,钢丝绳与电瓶车连接处突然发生断裂,失控的电瓶车造成1人死亡、1人受重伤。

事故发生后,矿方及时展开救援,并迅速将重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据介绍,在此次事故中遇难的矿工今年44岁,来自兰州市榆中县。

接到事故报告后,甘肃省安监局、白银市安监局及公安等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并责令事发煤矿停产整顿。

目前,事故原因调查及遇难者善后赔偿事宜正在紧张进行当中。

2016年案例题

2016年案例题
事件2:设备基础D工作的预埋件完毕后,甲施工单位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到现场验收,也未通知甲施工单位推迟验收事件,在此情况下,甲施工单位进行了隐蔽工序的施工,业主代表得知该情况后要求施工单位剥露重新检验,检验发现预埋尺寸不足,位置偏差过大,不符合设计要求。该重新检验导致甲施工单位增加人工30工日,材料费1.2万元,D工作时间延长2天,甲施工单位及时向业主提供了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考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试题四
某项目业主分别与甲、乙施工单位签订了土建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土建施工合同约定:管理费为人材机费之和的10%,利润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之和的6%,规费和税金(营业额)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9.8%,合同工期为100天。设备安装合同约定:管理费和利润均人工费为基础,其费率分别为55%、45%。规费和税金(营业税)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9.8%,合同工期20天。土建施工合同与设备安装合同均约定:人工工日单价为80元/工日,窝工补偿按70%计,机械台班单价按500元/台班,闲置补偿按80%计。
建设投资=2000+1981.50+300+600+342.23+261.19=5484.92万元
【考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与财务评价
2.若该项目的建设投资为5500万元,建设投资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贷款,贷款为3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7.2%(按月利息),约定的还款方式为运营期前5年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分期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1年,第2年的总成本费用和净利润以及运营期第2年年末的项目累计盈余资金,(不考虑企业公积金,公益金提取及资者股利分配)(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市场询价,该拟建项目设备投资估算为2000万元,设备安装工程费用为设备投资的15%。项目土地相关费用按20万元/亩计算,除土地外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15%,项目的基本预备费率为5%,不考虑价差预备费。

2016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64及练习

2016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64及练习

2016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64及练习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 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某施工单位项目部将自己的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经营资质的施工队。

在施工过程中, 因施工队不注重安全防护导致在建工程基坑坍塌, 造成1人死亡, 2人重伤。

依据《安全生产法》, 下列关于此次事故伤亡赔偿责任的说法中, 正确的是__。

A. 由施工队承担赔偿责任B. 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承担赔偿责任C. 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D. 由施工单位与施工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生产环境中最常见的生产性粉尘是__。

A. 无机性粉尘B. 有机性粉尘C. 金属性粉尘D. 混合性粉尘3.《安全生产法》根据民事违法行为的不同, 将民事赔偿具体分为连带赔偿和事故损害赔偿, 并分别作出了规定。

A: 主体、客体B: 主体、损害程度C: 主体、内容D: 行为、内容E:相对密度(空气=1)为1. 194.下列关于泡沫灭火系统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按发泡倍数泡沫系统可分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和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B: 发泡倍数在20倍以下的称低倍数C: 发泡倍数21~200倍之间的称中倍数泡沫D: 发泡倍数在201~800倍之间的称高倍数泡沫E: 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5.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是__。

A. 迅速控制事态B. 消除危害后果C. 抢救受害人员D. 查清事故原因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核心内容是A: 确立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B: 确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C: 确定对企业的效力范围D: 确定对人的效力范围E:相对密度(空气=1)为1. 197、不属于事故信息电话快报内容的是。

A: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B: 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C: 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D: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E: 相对密度(空气=1)为1. 198、[2011年考题]锅炉压力容器在正式使用前, 必须登记、建档、取得使用证。

多角度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多角度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公司是一家知名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咨询服务。

公司拥有众多商业秘密,包括技术方案、客户信息、合作伙伴关系等。

2016年,公司发现员工李某在离职后泄露了公司的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公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二、案件事实1. 李某于2014年加入某公司,担任技术部门工程师。

在工作中,李某逐渐掌握了公司的商业秘密。

2. 2016年5月,李某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

在离职前,李某多次与公司沟通,要求支付高额补偿金。

3. 李某离职后,未按公司规定删除公司电脑中的相关资料。

在离职后不久,李某通过社交媒体公开了某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方案、客户信息等。

4. 公司发现李某泄露商业秘密后,立即采取措施,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法律分析1.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商业秘密保护义务,泄露、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本案中,李某作为某公司员工,在离职后泄露了公司的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因此,李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2.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给著作权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本案中,李某泄露的某公司商业秘密可能涉及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如软件代码、设计方案等。

因此,李某的行为也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3. 某公司是否可以要求李某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因此,某公司可以要求李某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经济损失、停止侵权行为等。

四、案件处理结果1. 公安机关对李某依法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魏则西事件案例分析

魏则西事件案例分析

魏则西事件案例分析魏则西事件发生在2016年,是中国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医药欺诈案件。

魏则西是一位患有肝癌的大学生,他通过百度搜索引擎找到了一种被称为“魏爸白血病特效药”的药物,并选择在百度商城购买了这种药。

然而,不幸的是,这种药物并没有为他带来任何改善,最终他还是不幸离世。

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的舆论关注和社会哗然,是中国互联网医疗行业的一次重大挫败。

首先,魏则西事件暴露出了互联网医疗行业存在的一些严重问题。

在百度搜索引擎中,大量的虚假医药广告出现在用户搜索结果的前列,给用户造成了误导。

魏则西和他的家人相信百度搜索结果中的广告,买到了一种无效的药物。

这说明在互联网医疗行业中,缺乏对积极筛选和审查医药广告的严格监管制度。

其次,魏则西事件揭示出了医药行业存在的道德风险。

这种被称为“魏爸白血病特效药”的药物在医疗界被称为“假药”,除了没有治疗效果之外,还可能给患者带来进一步的健康风险。

然而,这种药物在市场上被大肆宣传,而且价格居高不下。

这说明在医药行业中,有一些不道德的商家利用患者的渴望和无知,通过高价虚假药物获取不当利益。

最后,魏则西事件暴露出了监管机构的不作为。

在这起事件发生之前,这种被称为“魏爸白血病特效药”的药物就已经在市场上出现,并被人指责为假药。

然而,监管部门在事前并未采取措施加以查处和制止,从而造成了这种药物的继续流通。

这说明监管机构在医药行业中存在盲区和不作为现象。

魏则西事件给我们的启示是,互联网医疗行业和医药行业需要加强监管,建立起完善的规则和制度,以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首先,应该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审查和监管,限制虚假医药广告的传播。

其次,医药行业应该建立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药物的质量和疗效进行认证和监督,杜绝虚假药物的流通。

最后,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医药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商家和不法医药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魏则西事件是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医药欺诈案件,揭示出了互联网医疗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医药行业的道德风险,同时也对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6年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案例分析-题库

2016年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案例分析-题库

2016年辅导员能力大赛情景案例分析背景案例题库指导语:以下案例为参考案例,实际比赛中案例基本类似。

如果你是辅导员请对此案例进行分析并阐述你的解决方案【案例一】肖某,22岁,某大学二年级学生。

该生大一时,学习努力,表现积极,成绩优秀,与同学关系融洽。

大一暑假期间,辅导员接到肖某妈妈的电话,说肖某在暑假期间与其男友分手了,因失恋导致痛苦不能自拔,担心肖某开学后会影响学习,请老师多帮助她。

新学期,肖某果然变化较大,经常一人沉默不语,独自发呆,与同学交流次数明显减少,意志消沉,神情恍惚,还出现了逃课现象,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明显下降。

【案例二】小N,是一名来自甘肃农村的男生,家庭比较贫困。

父母省吃俭用,供他上学,希望他能通过读书来改变命运。

小N学习刻苦,十年寒窗苦读后终于考上大学。

入学后,他作为班长因工作能力突出,相貌出众,性格开朗,深受女孩子的喜爱。

大一下学期,小N与同校一名女生坠入爱河。

热恋中的小N对感情全心投入,经常逃课和女友去约会,学习成绩下降,而且开支明显增加。

【案例三】某次期末考试,S同学因在考场内携带并查阅与考试科目相关的记录本被监考老师发现,受到了留校察看处分。

S是大一新生,由于对考试作弊的后果估计不足及存有侥幸心理,一念之差铸成大错。

她平时学习认真,工作负责,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同学中口碑良好。

发生这样的事情,对一个自尊心极强的女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同学们异样的眼光、对父母的强烈愧疚,以及对未来的担忧,使得她无法抬起头,于是消极厌学,一蹶不振,刻意回避与同学交流。

【案例四】王某在火车站碰到一个七八岁的小孩乞讨,看着孩子可怜,就让孩子带着他去找妈妈,见到孩子母亲之后,还劝说她以后别带孩子来这里,对孩子不好之类的话,然后在孩子母亲的同意下,他带着小孩去买煎饼当晚饭。

王某身上一共有50元钱,给孩子买完煎饼后还剩余47元,他觉得母子俩儿可怜,随即又把7元零钱也给了他们。

等他转身要走时,孩子母亲却大喊:“有人抢钱了!”随即周围一下子围上来很多人,王某一下子傻了……。

北京市人社局发布2016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北京市人社局发布2016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北京市人社局发布2016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1、企业内部调整不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能约定解除条件3、约定加班工资基数需合规4、服务期超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可终止劳动合同5、劳动者离职设立同类业务公司,违反竞业限制义务6、签署解除协议书后,劳动者另行主张权利未获支持7、台、港、澳人员在内陆就业需符合就业相关规定8、医疗期内终止劳动合同不合法9、带薪年休假应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10、法律规定内的小标的案件应一裁终局详情:1、企业内部调整不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基本案情】李某于2011年4月入职某外资公司,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李某的岗位为媒体公关总监,月薪3万元。

2015年6月,公司告知李某,为精简组织架构,决定撤销李某所在的媒体公关总监岗位,另设媒体沟通总监及媒体关系拓展总监,但上述两个岗位均已有合适人选,现特别为李某设立公司高级顾问岗位,月薪降为2万元,希望能与其签署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李某不同意公司的要求,该公司即以“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为由,向李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向李某支付了经济补偿及代通知金等。

李某认为公司的解除行为违法,故提出仲裁,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仲裁意见】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李某的工作岗位,系为应对市场变化主动采取的经营策略调整,不属于“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公司虽然支付了李某经济补偿及代通知金,但并不代表其解除行为合法,故对李某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

【案件评析】不可随意解释“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指经济性裁员)所列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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