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资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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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关于巢湖××融资担保公司开业申请材料(参考文本)筹建申请人:巢湖××融资担保公司筹建工作小组2009年×月××日申请材料目录1、巢湖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开业申请审表2、申请开业请示3、高管人员名单及内部组织机构附: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简介任职人员承诺书4、营业场所消防安全证明5、筹建工作总结6、公司章程7、主要内控制度建设情况8、公司股东大会决议9、验资报告10、申请人联系方式。

注:1、模板中所有用红字标示的部分为必须具备的内容,不得缺少。

2、《担保公司开业申请材料》材料正文文字为中文简体仿宋GB2312小三号字体。

材料共打印一式4份,用A4活页装订,市县区金融办各两份。

县区政府金融办关于报送xx融资担保机构开业申请材料的请示市政府金融办:根据市政府金融办《关于批准xx融资担保公司筹建的通知》(巢金办〔2009〕x号)的要求,xx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开展筹建工作,营业用房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出资已足额到位,高管人员符合任职资格,已具备开业条件,现上报《xx融资担保公司开业申请材料》,请予审核。

妥否,请示复。

xx县政府金融办二〇〇九年月日申请材料一:巢湖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开业申请审核表申请材料二:关于××融资担保公司申请开业的请示县政府金融办: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健康发展的通知》(巢政办〔2009〕45号)的要求,XX小额贷款公司完成了相关开业准备工作,现申请开业。

拟设立机构名称:住所:拟注册资本:业务范围:营业场所: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第xx号决议通过了《xx融资担保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经股东大会第xx号决议通过了《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控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配置:通过股东大会第xx号决议选任董事长1名,董事若干名,监事若干名;聘任总经理1名,会计员1名、计账员1名、出纳员1名、信贷员1名,共计若若干名员工,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董事任职资格审查通知表

董事任职资格审查通知表

董事任职资格审查通知表尊敬的先生/女士:感谢您对我们公司董事职位的关注和申请。

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的高素质和有效运作,我们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对您的资格进行审查。

请您填写以下的董事任职资格审查通知表,以便我们更好地了解您的个人背景和资质。

一、个人信息1. 姓名:2. 性别:3. 出生日期:4. 国籍:5. 职业:6. 联系电话:7. 电子邮箱:二、教育背景1. 毕业院校:2. 所学专业:3. 学历:4. 获得学位/证书:5. 在校期间的学术或实践成果:三、工作经历请按时间顺序列出您的工作经历,包括实习和兼职。

工作单位:职位:任职时间:四、专业技能与资质1. 您是否拥有与董事职位相关的专业资格或执业证书?若有,请列出。

2. 您是否参与过与董事职位相关的培训或研讨会?若有,请列出。

五、其他任职经历请列出您曾任或目前担任的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职位等相关经历。

公司名称:职位:任职时间:六、个人背景调查请说明是否有以下情况存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 是否曾因犯罪被判刑?2. 是否曾涉及公司破产、经济违法等不良商业行为?3. 是否曾被有关金融、证券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企业高级管理职位?4. 是否曾因违反职业道德、伦理规范受到处分或被开除?七、个人声明请签署以下个人声明:我特此声明,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且对于本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审查过程中的调查合作。

如有我填写的资料不实,我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日期:八、提交方式请将填写完成的董事任职资格审查通知表通过以下方式提交:1. 邮寄地址:2. 电子邮件:尊敬的申请人,感谢您的配合和耐心填写。

我们将会在您提交材料后尽快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与您联系。

祝您好运!此致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申领变更审批工作操作流程

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申领变更审批工作操作流程

ⅩⅩ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申领/变更审批工作操作流程为规范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本市融资性担保业健康发展,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ⅩⅩ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现状,制定《ⅩⅩ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申领/变更审批工作操作流程》。

一、适用范围本操作流程适用于以下三类情况:(一)申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1、已在ⅩⅩ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即营业执照载明的公司住所在ⅩⅩ市行政区域范围之内),拟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申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2、已在ⅩⅩ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已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目前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担保机构,申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3、在京外注册且已经取得当地监管部门核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为拟设立的或已设立的在京分支机构申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二、工作流程(一)从ⅩⅩ市金融工作局网站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模版,并按要求填写、装订.申请材料请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数据光盘)一式两份。

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附件序号的顺序整理,标明页码、编制目录(应体现具体文件的名称及对应页码)、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

(二)向所在区县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文件。

特殊情况下,经市监管部门同意,融资性担保公司可直接向市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三)监管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进行合规性审查。

区(县)监管部门审查确认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审查意见,报市监管部门审批;经审查确认不符合要求的,通知补正或退回。

(四)市监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认为符合形式要求的,电话通知区(县)监管部门出具受理通知书,并进行实体审查:1、市监管部门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存在疑问或未能清楚、准确地反映相关情况,需作出补正或解释的,告知区县通知在京融资性担保公司补充提交相应的书面文件;2、经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作出予以核准的决定;3、经审查确认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工作流程图:附件5各区(县)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第九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奖惩情况
申请理由
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关系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单位及职务
个人负债情况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银保监分局初审意见
(分局受理初审报省局审查决定的事项填此栏)
(盖章)
年月日
山西银保监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申请人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申报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
性别
出生年月
(申请人照片)
籍贯
政治面貌
民族
经济工作年限
金融从业年限
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专业特长
专业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码
现任职务拟任职务源自拟免职务简历个人经历从大学本科开始,工作简历的时间应连续填写,如中间有未工作的时段,应填写“未工作”或“无工作”
XX单位XX职务

担保公司高管任职条件

担保公司高管任职条件

附件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非公司制融资性担保机构与上述职务职责相当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一、融资性担保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品行和声誉;3、熟悉经济、金融、担保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合法合规和审慎经营意识;4、从事3年以上担保或金融工作,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5年以上,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5、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融资性担保机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1、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2、因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给所任职的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3、最近5年担任因违法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因经营不善破产的机构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并负有直接责任的;4、曾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有提供虚假信息等违反诚信原则行为的,或指使、参与所任职公司对抗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情节严重的;5、被取消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事担保或金融行业工作的年限未满;6、个人或其配偶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负债的;7、与拟担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存在明显利益冲突的;8、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独立董事拟任人除具备第一条、第二条条件外,还应该是法律、经济、金融、财会或担保业务方面的专家。

四、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所任职务的职责,熟悉任职公司的管理框架、盈利模式,熟知任职公司的内控制度,具备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能力。

五、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特殊情况确需兼职的,需经省中小企业局批准。

六、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拟任人除应当符合第一、第二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担保或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担保或金融工作2年以上)。

融资性担保机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融资性担保机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签名:
年月日
申报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筹备组章
年月日
申请材料
复印件
(附:高管身份证、学历、专业职称、从业经历及中国人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及无犯罪记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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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部门
职务
有无犯罪记录
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奖惩及获得荣誉、社会职务等情况
熟悉何种专业技术及特长
主要Biblioteka 工作业绩参加培训考试情况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关系
姓名
年龄
任职机构及职务
本人及配偶负债情况
签字:
个人
承诺
我愿担任上饶市信源担保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并向公司和监管部门承诺,本人无负债、无违法违纪行为,任职后将依法公正履职。
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籍贯
出生地
身份证号
最高学历
专业
毕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职称
授予单位及时间
现任职务
拟任职务
从事金融、担保业工作时间
从事相关经济工作时间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家庭住址
主要
学习经历
起止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主要
工作经历
起止年月

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

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

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主导的市级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健全市级融资担保体系,壮大担保机构实力,增强服务全市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能力,在原**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改制的基础上,组建**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制定本方案。

一、公司名称和性质(一)公司名称**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融资担保集团”)。

(二)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二、公司出资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设立方式(一)出资人**市人民政府,并授权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注册资本融资担保集团注册资本暂定5 亿元(原担保中心现有可用资金2 亿元,惠农贷风险补偿金1 亿元转为融资担保集团注册资本金,各县区、**新区各出资2000 万元,其余1 亿元由市财政部门安排)。

(三)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股权投资;投资与资产管理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

(四)设立方式原担保中心由事业单位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改制完成后,待原担保中心现有存量业务全部完成后,撤销原担保中心事业法人执照。

三、公司业务定位及发展目标(一)业务定位从事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承担“三农”发展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承担关系全市社会经济发展重大项目的融资担保业务、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同时为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服务。

坚持准公共产品属性的政策性定位,承担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职责,突出支持经济结构转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服务。

(二)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平台功能,构建以政府出资为主、上下贯通、全市统一的政策性担保体系,带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层次分明、管理科学、运营规范的新型融资担保发展格局。

董监高调查表模板(IPO)

董监高调查表模板(IPO)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调查表***事务所现对A股份有限公司(“A公司”)以及其关联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为全面和真实了解公司的情况,请您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真实、完整、准确地回答本调查表所列载的问题。

填表说明:1、本表所调查的内容,为截至本表签署日期间可能发生或存在的事项。

2、填写本表是填表人配合公司工作而须履行的职责。

填表人应当如实、全面填写相关内容,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此表由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填写。

4、单独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内容仅由高级管理人员填写,其他人无需填写。

(填表说明:请全部填写,没有的填“无”,不适用的斜划线“/”)填表人:【】职务:【】填表时间:【】年【】月【】日填表说明:下表中序号仅为示例,请填表人根据实际情况披露全部情况,若内容较多,可另附表格或文字说明,并在另附表格或文字说明文件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填表说明:下表中序号仅为示例,请填表人根据实际情况披露全部情况,若内容较多,可另附表格或文字说明,并在另附表格或文字说明文件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附表三:本人关联方的情况(一)请逐一填写下列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

(二)请逐一填写以下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填表说明:1、控制或共同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填表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A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中,“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下表中“控制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持股情况、任职情况等。

2、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填表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A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中,“施加重大影响”包括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共67页PPT资料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共67页PPT资料
• 人员素质---老板与伙计,实际掌控的人 • 担保是一个事业,晓明大义,做担保就是
在做和谐社会
(六)“四全”风险管理
“四全”风险管理体系
全面的风 险意识
1
4
全新的风 险管理手 段和方法
全过程的 风险控制
2
3
全员参与 的风险管

2019年 《“四全”风险管理体系》 荣获第四届深圳市企业管理 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六)“四全”风险管理

风险预防 风
体制定位 风险文化 制度建设 组织架构
制 功


防 风险识别
资信评估 信息征集



风险控制
尽职调查 项目管理



四 全协 ”调 风功 险能


险 管
风险转移
反担保
风险分担 互助担保 再担保
理 体


系预
体 系
险 风险分散 化
业务品种 期限结构 额度结构 行业分布
能的 • 担保: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业务担保
(二)中小企业担保与融资性担保


中小企业担保

融资性担保


备注:
• 特点含义:在发达国家及地区都是政策性 的,都是国家一致一统经济计划的,中国 特色是市场化的,但也讲可政策性,最后 通过财政补贴来实现(不含非融资性担保)
• 中小企业债是个方向、中小企业票据和融 资性担保涉及银行-------银行只是发行和承 销商
当前形势下担保机构发展模式研究
引言:中小企业发展数据

• 缴纳税收总额的52.4%

• 发明专利的61.2%

深度解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任职资格

深度解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任职资格

深度解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任职资格深度解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任职资格一、公司股东资格界定(一)自然人党政机关1、公务员(禁止)《公务员法》第53条第14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禁止)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2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第2条规定“乡(含乡)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一律不得以独资或合股、兼职取酬、搭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也不允许利用职权为其家属、亲友所办的企业谋取利益。

”《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第2条“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

凡违反规定仍在开办的企业包括应同机关脱钩而未脱钩,或者明脱钩暗不脱钩的,不管原来经过哪一级批准,都必须立即停办,或者同机关彻底脱钩。

”3、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有条件禁止)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解释》(中纪发[2000]4号)第一段提出“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提出,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6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领导干部,其配偶、子女不准从事上述部门、机构所管理的公司的证券交易活动。

”4、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禁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一、党和国家机关的退休干部,不得兴办商业性企业,不得到这类企业任职,不得在商品买卖中居间取酬,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倒卖生产资料和紧俏商品,不得向有关单位索要国家的物资,不得进行金融活动。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资格的规定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资格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上市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上市公司董事的选任与履职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本所上市公司董事。

第三条董事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本所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履行向本所提交的《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第四条董事对上市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上市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推卸应对公司承担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上市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为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二章董事的选任和考评第六条上市公司确定公司董事会的人员构成及其具体人选时,应全面考虑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和其他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需要,保证公司董事会能有效实现对公司的管理,稳定有序地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第七条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规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提名程序,但不得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提案权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董事候选人除应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二)近三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三)未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截止起算。

第九条董事提名人在提名董事候选人时,应就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和职业操守等事项向股东大会提交专项说明。

第十条董事候选人应在审议其选任事项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接受股东质询,按照本指引第十六条的要求全面披露本人及其近亲属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利益往来或者利益冲突,承诺善尽职守,并应在任职后向本所提交《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第十一条董事应至少每一年度接受一次上市公司监事会对其履职情况的考评,董事的述职报告和考评结果应妥善归档。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6号《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0年7月23日经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董事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会成员。

本办法所称监事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事长、副监事长和其他监事会成员。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对公司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或者对公司风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

未担任前三款所列职务或虽称谓不同,但实际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应当纳入本办法的任职资格管理。

融资性担保公司分支机构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担任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报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

第二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第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和声誉;(三)熟悉经济、金融、担保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合规意识和审慎经营意识;(四)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二)因违反职业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给所任职的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三)最近五年担任因违法经营而被撤销、接管、合并、宣告破产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负有个人责任的;(四)曾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有提供虚假信息等违反诚信原则行为,或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对抗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情节严重的;(五)被取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事担保或金融行业工作的年限未满的;(六)提交虚假申请材料或明知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七)个人或配偶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债务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培训测试题

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培训测试题

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培训测试题业务范围:-、选择题:1、融资性担保公司能够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同时符合()条件。

A、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i己录B、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C、持续营业两年以上D、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答案:ABCD 1.、简答题1.列举融资性担保公司能够经营的融资性担保业务。

答案:(_)贷款担保;(二)单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2、融资性担保公司能够兼营哪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答案:(一)诉讼保全担保;(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五)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业务。

3、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哪些活动?答案:(一)吸收存款;(二)发放贷款;(三)受托发放贷款;(四)受托投资;(五)省联席会议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査处。

4、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再担保业务和债券发行担保业务,还应具有哪些条件?答案:(_)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二)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从事再担保业务的除丨知足以上两个条件外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持续营业两年以上。

监督管理1._、选择题1、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依照规定向本地政府金融办(或政府指定部门)报送()等文件和资料。

提交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A、经营报告B、财务会计报告C、合法合规报告D、信息报告答案:ABC2、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向本地政府金融办(或政府指定部门)报告资本金运用情形。

A、月度B、季度C、半年度D、年度答案:B3、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担保诈骗、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以上的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峻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时,应当当即采取应急办法并向本地主管部门报告。

湖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等十部门湖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4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政府金融办、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制定的《湖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六月七日湖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变更、终止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活动以及监督管理等事项,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管人员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省政府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函〔2012〕号文执行。

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由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组织制定。

各市(州)政府应当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为各级政府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省监管部门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五条各级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的日常监管,依法依规制定审批程序、工作流程等管理规定,履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等监管职能,并向同级政府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工作。

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拟任职机构所在地未设银监分局的,由拟任人的上级任免机构向拟任职机构所在地银监局提交。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三)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新设立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按照该机构开业的核准程序受理、审查并决定。
(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事项,拟任人应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决定机关和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拟任职所在地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应书面通知拟任人及其所在国有商业银行重新申请任职资格:
(一)未在拟任人任职前提交离任审计报告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有关任职材料的;
(二)离任审计报告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结论不实、或显示拟任人可能存在不适合担任新职情形的;
(三)原任职可能存在不符合本办法任职资格条件情形的;
(四)已连续中断任职1年以上的。
9
办理手续
1.对拟任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
2.任职资格申请表;
3.对拟任人品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鉴定;
4.拟任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拟任人国家认可学历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证明复印件;
6.拟任人曾任金融机构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申请人在提交任职资格申请材料时,还应提交该拟任人的离任审计报告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不公开理由:
3
责任单位
四川银监局
4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5
文件编号
6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确认和设立审核要点》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确认、设立和变更申请材料的规定》的通知各市金融办:在各级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要件不规范、审核标准不具体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和各地提出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标准和程序,规范审核,提高效率,现将《融资性担保公司确认和设立审核要点》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确认、设立和变更申请材料的规定》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融资性担保公司审批审核工作,指导融资性担保公司或发起人正确填报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要坚持从严把关,重点抓好资本金安全、资金运用、高管人员等关键环节的审核。

要严格落实经办初审、领导复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审核工作质量。

二、要督促和引导担保公司抓紧进行自查整改,为重新确认创造条件。

对于现有担保公司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客观对待,分清问题性质,重在规范发展,加快自查整改,使符合条件的公司尽快获得重新确认。

对有意掩盖问题、逃避整改责任,甚至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蓄意或合谋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虚假会计报表和虚假审计报告的担保机构和中介机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作出处理。

三、已批准确认和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要依照规定,按季向监管部门报送业务统计报表、财务会计表、资金运用和重大事项报告等文件资料。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或变更登记后,于10日内将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省金融办备案。

对于已确认并给予整改期的公司,由市金融办下达整改通知,并负责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的,由省金融办颁发经营许可证,验收不合格的,由监管部门暂停其融资性担保业务,或按规定予以撤销。

四、严格按规定履行有关变更事项报批手续。

未经省金融办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擅自变更《暂行办法》规定的须批准变更的事项。

已变更的,要限期整改。

银监会2010年第6号令-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银监会2010年第6号令-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董事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会成员。

本办法所称监事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事长、副监事长和其他监事会成员。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对公司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或者对公司风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

未担任前三款所列职务或虽称谓不同,但实际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应当纳入本办法的任职资格管理。

融资性担保公司分支机构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担任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报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

第二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第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和声誉;(三)熟悉经济、金融、担保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合规意识和审慎经营意识;(四)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二)因违反职业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给所任职的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三)最近五年担任因违法经营而被撤销、接管、合并、宣告破产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负有个人责任的;(四)曾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有提供虚假信息等违反诚信原则行为,或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对抗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情节严重的;(五)被取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事担保或金融行业工作的年限未满的;(六)提交虚假申请材料或明知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七)个人或配偶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债务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拟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材料—示例表格

拟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材料—示例表格

股东(自然人)简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省金融办(5000万元以下为设区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筹)拟聘任下列人员担任相关职务:一、董事载明以下内容:拟任董事数量、拟任人员姓名、拟任的职务、职责、权限,以及该职务在公司组织结构中的位置。

二、监事载明以下内容:拟任监事数量、拟任人员姓名、拟任的职务、职责、权限,以及该职务在公司组织结构中的位置。

三、高级管理人员载明以下内容:拟任高管数量、拟任人员姓名、拟任的职务、职责、权限,以及该职务在公司组织结构中的位置。

承诺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有错误,虚假信息,本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申请授权人签字:年月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样本)陈述书陈述书包含以下内容:一、拟任人无犯罪记录,在履行职业相关的工作职责时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二、拟任人或其配偶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债务;三、拟任人与拟担任职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拟任人签名:年月日承诺书承诺书包含以下内容:一、拟任人提交的个人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二、拟任人在履职后,严格遵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尽责履职。

拟任人签名:年月日(样本)履职计划书履职计划包含以下内容:一、拟任职务及相关职责;二、上任后履行如何履行相关职责。

拟任人签名:年月日。

成都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成办发〔2011〕69号

成都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成办发〔2011〕69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时间: 2011-07-08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文号:成办发〔2011〕69号签发单位:∙签发时间:2011-06-21生效时间:2011-06-21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成都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融资性担保业健康持续发展,按照中国银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等部门令2010年第3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0〕3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在成都市内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国性和全省性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成都设立的分支机构。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市金融办是全市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指导和监管部门,负责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实施持续动态监管和风险处置。

融资性担保公司按属地化原则实施监管,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

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应明确由区(市)县金融办、成都高新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未设立金融办的,由区(市)县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建立市级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为市级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邀请四川银监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为特别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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