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征增值税办法讲稿
在全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熊文汇同志在全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2-8-23 11:22:00 阅读48次科学谋划稳步实施扎实推进全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熊文汇同志在全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2年8月22日)同志们:全市国税系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会议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介绍“营改增”的相关背景和内容,传达贯彻省局有关“营改增”试点改革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市国税系统“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任务。
此项工作已被省局列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希望各地要以这此会议为契机,切实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性,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举全系统之力,密切部门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平稳运行。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营改增”的基本内容介绍(一)“营改增”的背景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货物和劳务税税种。
增值税目前征收范围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它的征收范围主要是第三产业。
这种自1994年实施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的货物和劳务税税制结构,适应了当时的经济体制和税收征管能力,为促进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这种征税方式无论从税制结构、税收征管还是产业发展上都遇到了一些新问题,日渐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和制度缺陷,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任务艰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压力依然较大,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及扩大其试点范围,是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统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目标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而做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转型、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项重大改革。
营改增组织培训发言稿(3篇)
第1篇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营改增组织培训,目的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营改增政策,提高我们公司的税收管理水平。
在此,我代表公司对各位领导和同事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税收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营改增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旨在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涵盖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
此次营改增政策实施,对公司财务管理、税收筹划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营改增政策概述1. 营改增的基本概念营改增,即增值税扩围改革,是指将现行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实现增值税的全面覆盖。
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具有税收中性、税负递减、税收稳定等特点。
2. 营改增的税率营改增后,四大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建筑业、房地产业为11%,金融业为6%,生活服务业为6%。
同时,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还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等优惠政策。
3. 营改增的计税方法营改增的计税方法主要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
三、营改增对公司的影响1. 财务管理方面营改增实施后,公司需要调整原有的财务核算体系,建立健全增值税核算制度,确保增值税的准确计算和缴纳。
同时,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2. 税收筹划方面营改增为公司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
企业可以通过优化采购、加强内部控制、合理选择计税方法等方式,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
3. 产业链协同方面营改增有助于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协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合作共赢,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整体竞争力。
四、培训内容1. 营改增政策解读本次培训将详细解读营改增政策,包括政策背景、税率、计税方法、优惠政策等内容,帮助大家全面了解营改增。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培训(政策部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企业加强财务管理 团队建设。
对企业发票管理的影响
发票种类增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需要开具多种类型的发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 发票等。
发票管理风险加大
企业需要加强发票管理,避免因发票管理不善带来的税务风险。
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0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 的影响
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降低企业税负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消除重复征税 ,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
不同行业影响不同
不同行业的企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后,税负变化情况不同,需结合具体 行业分析。
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规范财务管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需要规范财务管理流程,确保税务合规。
税务监管手段单一
税务监管手段可能过于单一,缺乏有效的信息化手段和数据分析 方法,导致监管效率不高。
税务监管法规不完善
税务监管法规可能存在不完善的情况,导致部分纳税人的行为无 法得到有效的规范和约束。
05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未来 展望
政策完善与优化
政策体系完善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行,未来政策体系将进一步完善,以适应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提高税收政策的公平 性和合理性。
国际经验借鉴与启示
国际经验借鉴
借鉴国际上增值税制度的成功经验和做 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营改 增政策,提高税收制度的国际竞争力。
VS
启示与思考
通过国际经验的启示,思考如何进一步完 善我国增值税制度,推动税收制度的改革 和创新,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和要求 。
THANKS FOR WATCHING
纳税申报时间不明确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程中,纳税申报时间可能存在不明确的情况, 导致纳税人无法及时完成申报。
营改增试点工作会议讲话稿营改增试点时间
营改增试点工作会议讲话稿营改增试点时间同志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已经进行了一年多的时间,根据国家总体部署,今年 8 月 1 日,“营改增”即将在交通运输全行业开展试点工作。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营改增”税制改革政策,分析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试点以来的总体情况,进一步统一认识,配合财税部门做好交通运输全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是国家基于近期国际国内形势所采取的重要政策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改革红利,释放内需潜力,增强创新活力。
具体来讲,“营改增”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完善税制。
“营改增”按照简化和规范税制的内在要求,基本消除了货物和劳务税制中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实现公平税负。
二是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营改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打通了连接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的链条,有利于促进工业领域主辅分离、专业化分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从而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三是有利于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营改增”强调和体现了税收中性原则,可以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企业改进经营方式、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这次“营改增”政策出台,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时机把握得好。
这次改革非常契合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宏观形势和突出问题。
当前,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依然存在,形势严峻复杂;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面临着经济增长下行的压力和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
这次“营改增”税制改革,目的是通过结构性减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这对于调整产业结构,特殊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营改增”既是重大的改革举措,也是有效的发展措施。
三是节奏安排得好。
这次税制改革本着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妥帖推进的原则,在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部份行业部份地区进行试点,目前交通运输业和部份现代服务业已经在上海、北京等 9 个省(直辖市)顺利地实现了税制转换,这一阶段已经完成,做到了过程平稳、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第二阶段,选择部份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也就是今年 8 月 1 日在全国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业和部份现代服务业开展的试点工作,目前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制度设计更加完善;第三阶段,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改革。
营改增 演讲稿
营改增演讲稿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给大家演讲的主题是“营改增”。
营改增是中国税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它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和增值税两个税种合并为增值税,并逐步取消营业税的税种。
这项改革从2012年开始试点,到2016年全面推开,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优化税收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营改增能够推动经济发展。
增值税是一种按照不同的生产环节逐级计税的税收制度,它能够鼓励企业遵循规范经营,提高效益。
相较于营业税,增值税更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能够推动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从而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
其次,营改增有利于优化税收结构。
原来的营业税主要依靠对企业销售额进行征税,这种征税方式对于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来说不利。
而增值税则是按照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来征税,对于加工、制造型产业更有利。
通过营改增,我们能够更加合理地配置税收资源,支持和鼓励技术创新和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再次,营改增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
原来的营业税按照企业的销售额来征收,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比较不公平。
而增值税则是在生产环节逐级抵扣,对于小微企业来说缴税负担更加合理。
通过营改增,我们能够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其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最后,营改增也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次实践。
中国税制改革长期以来一直是改革的重点之一,而营改增作为其中的一部分,为全面深化税制改革积累了重要经验。
它突破了原有税制模式的束缚,探索出了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新模式。
在实践中,通过试点和全面推行相结合的方式,既借鉴国外的经验,也注重了国内的实际情况,为今后深化税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总的来说,营改增作为一项重大改革,具有促进经济发展、优化税收结构、减轻企业负担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它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次实践,也是在国际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的一次尝试。
相信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深化,我们的税制将更加完善,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谢谢大家!。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宣讲
期 分析营改增后可能成为的增值税纳税 义务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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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营改增”企业应准备什么
管理层的统筹和决策: 测算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变化的趋势 税负变化与供应商、客户的关联关 系,如何协调与沟通,短期和长期 利益的取舍 核算体系的变化,带来的内控管理 的修订和完善 决定机构的调整,甚至于地区业务 的转移和调整
4.物流辅助服务
Tex
Text 代理报关 Text 仓储服务
装卸搬运
“营改增”涉及行业
现代服务业 5.有形动产租赁
融资租赁
经营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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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涉及行业
现代服务业 鉴证服务
认证服务
6.鉴证咨询
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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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涉及行业
现代服务业
制作服务
发行服务
7.广播影视 服务
播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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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涉及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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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取得的主要效果
1、完善了税制,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 2、减轻了试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税负
3、促进了服务业加快发展 4、促进了制造业创新发展 5、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 4. Conclu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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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营改增试点情况
截至8月底,即墨市共有2156户企业纳入“营 改增”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407户,占 16.2%,小规模纳税人1749户,占83.8%。 从试点行业来看,交通运输业237户,占 10.99%;现代服务业1914户,占88.78%。邮政 业1户,电信业4户,合计占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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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取得的效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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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试点地区的主要情况
“营改增”既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 内容,也是 “十二五”规划税制改革 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2年1月1日上海 率先启动试点以来,试点地区已扩大到 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 福建、厦门、湖北、广东、深圳12个省、 市。截至目前,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 纳税人超过100万户,试点当年共实现 减税超过400亿元。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培训讲座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 农产品销售发票 • 收购发票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 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通用税收缴款书 • 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 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税收缴款 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 • 境内代理人转交给服务接收方抵扣 • 服务接收方直接抵扣
培训提纲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应税服务 三、税率和征收率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六、税收减免 七、征收管理 八、对原增值税纳税人有关规定 九、差额征税政策辅导 十、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十一、应税服务税收优惠
增值税简介
• 增值税(Value added tax),是以商品和劳务为 课税对象,以增值额为税基的新型商品和劳务税。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 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 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来看,其课税基数大体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 的统计口径,因此被称为生产型增值税。由于这种税制规定固 定资产所含税金不允许抵扣,产品成本中包含了这部分不能抵 扣的税金,因此并没有解决重复征税问题。
增值税类型二
• 收入型增值税
• 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 产品价款的折旧费部分。这种类型的增值税,法定增值额和理 论增值额一致,不存在重复征税因素,符合税收中性的原则。
三、税率和征收率
• 增值税征收率3%
• 小规模纳税人:全部适用 • 一般纳税人:部分应税服务收入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培训讲义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培训讲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讲义注:本讲义如有不正确之处,请以财税[2013]37号文为准。
]目录第一讲概述 (4)一、现行营业税制存在的问题 (4)二、营业税改增值税简介 (5)1.为什么要将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征增值税?这一重大税制改革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哪些积极作用? (5)2.为什么选择在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改革试点? (6)3.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6)4.改革试点为什么新增了11%和6%两档低税率? (7)5. 改革试点期间将如何做好增值税与营业税之间的制度衔接?对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有哪些过渡安排? (7)6. 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
(7)7.纳税人在改革前需要做哪些准备?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增值税? (8)三、营业税改增值税初期主要问题 (9)1.部分企业税负增加 (9)2.税控装置领用使用不到位 (9)思考题: (10)第二讲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关纳税人的规定 (11)一、试点纳税人概念 (11)(一)纳税人 (11)(二)扣缴义务人 (11)(三)承包人与发包人 (12)二、纳税人的分类 (13)(一)一般纳税人 (13)(二)小规模纳税人 (14)三、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14)(一)直接认定 (14)(二)不认定一般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14)四、合并纳税 (15)合并纳税的概念 (15)思考题: (15)第三讲征税范围和税率 (16)一、试点应税服务的征税范围 (16)(一)应税服务的概念 (16)(二)试点应税服务税目 (17)二、税率与征收率 (32)(一)增值税税率 (32)(二)增值税征收率 (33)思考题: (33)第四讲应纳税额的计算 (34)一、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34)(一)一般计税方法 (34)(二)简易计税方法 (36)二、销售额与销项税额 (36)(一)销售额的一般规定 (36)(二)增值税是价外税 (37)(三)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37)(四)销项税额的计算 (40)(五)进项税额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42)三、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45)四、境外单位提供应税服务扣缴税款 (46)扣缴税款的一般规定 (46)思考题: (47)第五讲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 (49)一、试点前发生的业务 (49)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50)第六讲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 (51)第七讲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51 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51)(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51)(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54)(三)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55)(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57)思考题: (58)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讲义(广西瑞丰税务师事务所方榕)第一讲概述一、现行营业税制存在的问题我国的增值税制度是以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为应纳增值税额的层层销售、层层抵扣的链条式税制,其优点是能够消除商品流通中的重复征税,是货物、劳务税制中的理想税制。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参考材料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参考材料货物和劳务税司2016.04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为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出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7个行业管理、纳税申报、发票使用方面的公告。
2016年4月6日至8日,国家税务总局举办了全系统营改增政策专题视频培训,对上述文件进行了讲解。
为帮助基层税务人员更好的学习和理解政策精神,熟练掌握操作流程,我司对培训内容进行了整理,形成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讲义》。
1前言 (1)目录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解读 (3)《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358)《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解读 (400)《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435)《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471)《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50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解析 (533)增值税发票使用和开具有关问题解析 (647)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解析 (709)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解读第一部分文件出台的背景201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全面营改征增值税办法讲稿.
目录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二章征税范围第三章税率和征收率第四章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章特殊行业的特殊税务处理第六章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第七章税收减免的处理第八章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九章征收管理第十章原增值税纳税人有关政策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1全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办法讲解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的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1)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注:理解包括境外企业销售应税行为)。
(2)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注:理解包括境外企业销售应税行为)。
22、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纳税人(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2)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3、纳税人的分类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类标准如下:1、一般纳税人标准:(1)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为一般纳税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对年应税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系列课程课件
建立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确保能够及时获取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以降低税务风险。
企业如何合理规划税务
制定税务规划方案
01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目标,制定合理的税务规划方案,
包括税务筹划、税务风险控制等。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02
深入研究税收政策,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负。
规范税务申报和缴纳
促进税收公平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促进税收公 平,避免对不同行业采用不同的税 制,使税收制度更加公平合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能导致企业 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和固定资产 价值降低,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
,不计入资产价值。
利润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能导致企业 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降低,因为增值税不计入收入和
03
确保按时、准确地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引
发税务风险。
企业如何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加强财务团队建设
提高财务团队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 率。
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
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 水平。
运用信息化手段
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财务数据的实时监控和分析,提高财务管 理效率。
CHAPTER 0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具体影 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降低企业税负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消除重复 征税,降低企业整体税负,尤其 是对于中间环节较多的行业,如
制造业和物流业。
优化税收结构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优化税收结 构,使增值税链条更加完整,有利 于促进企业专业化分工和协作。
营改增讲话稿
营改增讲话稿营改增讲话稿“营改增”业务培训------增值税普通发票讲稿各位同事,大家好!刚才马科长、邵主任就“营改增”业务的相关税收政策、纳税申报表规范填写,作了详细的讲解,大家都有了深刻的印象。
按照县局分工,我们这一组主讲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发票:我们都很熟悉,就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税务部门印制的盖有税务票据监制章的收付款凭证)。
二.发票的特征?发票的合法性主要表现在发票的外在格式、内在要素和印制、填开等方面,均由税务机关统一规定。
?发票的真实性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客观事实出发,对经济业务进行如实、客观的记录,真实反映经济交往的原始面貌;对外来的发票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确保取得发票的真实性。
?发票的统一性是指发票种类、格式、内容的统一及发票管理的统一。
?发票的共享性是指发票所记载的经济内容和信息具有共享性。
?发票的时效性是指填开发票必须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进行,既不能提前,也不能推后。
三.发票的作用?发票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由于发票上载明的经济事项较为完整,既有经济业务活动的内容,又有填制单位印章、经办人签章、监制机关、字轨号码等内容,因此除非人为弄虚作假,发票具有法律证明的效力。
?发票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正确地开具发票,是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只有开具合法的、真实的发票,会计核算资料才会真实可信,会计核算质量才有可靠的保证,提供会计信息才会准确、完整。
四.发票管理的范围凡是从事工业生产、商品流通、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经营活动所使用的收付款凭证,均属发票的管理范围,其内容主要包括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检查及违章处罚等方面。
五.发票管理机构目前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于20XX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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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二章征税范围第三章税率和征收率第四章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章特殊行业的特殊税务处理第六章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第七章税收减免的处理第八章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九章征收管理第十章原增值税纳税人有关政策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1全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办法讲解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的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1)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注:理解包括境外企业销售应税行为)。
(2)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注:理解包括境外企业销售应税行为)。
22、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纳税人(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2)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3、纳税人的分类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类标准如下:1、一般纳税人标准:(1)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为一般纳税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对年应税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3)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标准(1)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特殊纳税人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二、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三、会计核算要求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
第二章征税范围一、税目分类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增值税应税行为分为三大类:1、销售服务2、销售无形资3、销售不动产每大类又可分为若干明细类别,详见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二、应税行为的规定(一)征税行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二)境内销售的界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4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视同销售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不征收征值税项目的规定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第三章税率和征收率一、增值税税率: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第2项、第3项、第4项规定外,税率为6%。
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4、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油气田企业发生应税行为,适用《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增值税税率,不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8号)规定的增值税税率。
二、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三、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
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税目及税率表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税目及税率表6第四章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性规定(一)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1)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7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2.简易计税方法(1)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2)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3. 计税方法的特殊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84、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二、销售额的确定(一)销售额一般规定1、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1)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2、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
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2个月内不得变更。
(二)销售额的特殊规定1.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3.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