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土地局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资料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资料清单
5.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原件)。
变更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材料(原件):(1)权利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2)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除应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外,还应提交: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出让补充合同;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3)土地用途变更的,提交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国有建设用地的,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6)共有人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合同书或生效法律文书。夫妻共有财产共有性质变更的,还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
登记类型
资料清单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件):(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3)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4)以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土地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土地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10.10.18•【字号】•【施行日期】2010.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土地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分局:根据2008年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北京市土地总登记工作方案》和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北京市开展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到2009年12月31日我市顺利完成了城镇国有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
为下一步继续衔接做好日常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规范全市土地登记工作行为,现就土地登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土地总登记结束后日常土地登记问题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初始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
土地初始登记是土地权利的第一次登记,因此,对土地总登记遗漏或各种原因在总登记时未能登记的土地进行的第一次登记,应当按照初始登记的程序办理。
其具体要求如下:(一)初始土地登记不发布通告。
(二)初始土地登记的公告:1、对历史遗留迄今,尚未办理过土地登记手续的存量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进行的初始土地登记,对权属审查结果必须公告。
公告应在权属审核后进行,公告期限为15天,公告内容按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执行;2、通过土地征收、招拍挂、划拨、出让等方式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审批手续齐全,且四邻指界无争议的可以不进行公告。
(三)土地总登记与日常土地登记衔接问题城镇国有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结束后,各分局应当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和我市土地登记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市土地登记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安排,依法依规开展日常土地登记工作。
并做好与土地总登记工作的衔接,确保土地登记的全覆盖。
(四)关于"划拨决定书"问题1、2008年7月1日前,党政机关、军队、武警、大专院校、国有企事业等单位经依法批准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使用至今,土地利用现状符合《北京市实施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细则》的,不需提交"划拨决定书",日常土地登记时可根据地籍调查成果直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手续,使用权类型栏填写"划拨"。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明需提交哪些资料
办理⼟地使⽤权证明需提交哪些资料现在买房卖房都需要办理很多的证明,其中⼟地使⽤权证明相信⼤家了解的并不多,⼟地权属是指⼟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于⼟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它包括⼟地所有权、⼟地使⽤权、⼟地租赁权、⼟地抵押权等等的证明权属,那⼟地使⽤权证明怎么办理?需要哪些资料?如何办理⼟地使⽤权证明⼀、⼟地使⽤权证明⼜称国有⼟地使⽤权证,是指经⼟地使⽤者申请,由城市各级⼈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地使⽤权的法律凭证。
该证主要载明⼟地使⽤者名称,⼟地坐落、⽤途,⼟地使⽤权⾯积、使⽤年限和四⾄范围。
⼆、办理⼟地使⽤权证明,可以到国⼟资源管理部门办理。
根据国家⼟地管理局颁布的《⼟地登记规则》,国有⼟地使⽤权登记的程序主要有以下⼏个步骤:1、由⼟地使⽤权⼈提出申请,即由⼟地使⽤⼈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地使⽤权登记申请书、⼟地使⽤权登记⼈的法定代表⼈的⾝份证明、个⼈⾝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地使⽤权来源证明;2、由⼟地管理机关进⾏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3、颁发⼟地使⽤权证书。
办理⼟地使⽤权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地使⽤权证明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房屋转让连同⼟地使⽤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地使⽤证。
2、房屋连同⼟地使⽤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地使⽤证、公证书或使⽤权⼈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地登记需提交⼟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地权利⼈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公告。
⾃公告之⽇起三⼗⽇内⽆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共同到国⼟资源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颁布日期:19930223实施日期:19930223颁布单位:国家土地管理局为加强土地资源和地产市场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土地登记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变更土地登记作如下规定:一、变更土地登记的范围和分类初始土地登记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发生转移、分割、合并、终止,登记的土地用途发生变更,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或通讯地址的,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应及时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变更土地登记分为:1.土地权属变更登记2.他项权利变更登记3.更名登记4.更址登记5.土地用途变更登记6.注销登记二、变更土地登记程序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分为: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2.变更地籍调查;3.审核;4.注册登记;5.换发或者更改土地证书,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书三、变更土地登记申请1.因土地征用、划拨引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在土地征用、划拨批准后三十日内,持土地征用、划拨批准文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新建设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者,在土地征用、划拨批准后先办理预登记手续,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再正式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缴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十五日内,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付凭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
3.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或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涉及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的,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再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4.因单位合并、分立、企业兼并等原因引起宗地合并或者分割的,有关各方在主管部门批准后三十日内,持批准文件及有关合同、协议共同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
土地性质变更流程
审查受理
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对办理改变 土地用途的单位或个人提交的有关 资料进行审查,对申报资料齐全 的、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办理。
地籍部门办 理
1.地籍测量
2.组卷上报
3.通知发件
4.办理突击 变更登记 申请改变土地用途的 单位或个人,在领取 改变土地也弄个图的 批件后,在规定时间 内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手续。
对该宗土地进行地 籍测量,绘制宗地 图,按规定缴纳地 籍测量费。
改变土地用途各种所 需资料齐全后,对该 宗土地进行组卷,由 主管局长审查,经局 会审同意后,上报同 级政府审批。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地籍管理部门领取 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批准文件后,通知 申请人领取有关批 件手续。
补交土地出 让金
完成
附件
国务院55号令第18条 挂牌时间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 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土地管理法》第56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 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 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 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 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 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变更流程
1、实施依据:国务院55号令第18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土地管理法》第56条 2、承办部门:县级以上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部门、地籍管理部门 3、办理条件: (1)申请人资格: 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2)申请时限: 土地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 4、办理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改变土地用途申请; (2)计委立项文件; (3)规划部门同意改变用途的规划用地许可证; (4)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5)地价评估报告; (6)《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7)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要有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9)其它资料。 5、程序、期限: 1、申请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应向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提出改变土地用途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办理改变 土地用途应提交的有关资料。 2、审查受理 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对办理改变土地用途的单位或个人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对申报资 料齐全的,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 3、地籍部门办理 (1)地籍测量。对该宗土地进行地籍测量,绘制宗地图,按规定缴纳地籍测量费。 (2)组卷上报。改变土地用途各种所需资料齐全后,对该宗土地进行组卷,由主管局长审查, 经局会审会同意后,上报同级政府审批。 (3)通知发件。地籍管理部门领取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后,通知申请人领取批件手续。 (4)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改变土地用途的单位或个人,在领取改变土地用途的批件后,在 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6、收费标准:对出让土地按该地评估价格扣除原出让价格补交出让金 7、土地用途变更时限:土地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 凡是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原土地使用者必须 向建设规划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并经市政府 批准,再由土地使用者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原工业用地进行土地投入资产评估,然后由国土资 源部门委托有资质的 评估公司进行对土地的现值评估。经市政府确定该宗土地出让底价后,再通过 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原土地使用者可报名参加,出让所得土地价款支付给 原土地使用者经核准确认的土地成本。
土地性质变更流程
土地性质变更流程土地性质变更是指对土地使用性质进行调整,包括土地用途、土地等级、土地所有权等方面的变更。
土地性质变更涉及到国家土地利用政策和土地管理法规,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程序。
下面将介绍土地性质变更的流程及相关事项。
首先,进行土地性质变更前,需要对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的条件进行审查,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文件的规定。
同时,还需要对土地性质变更的合法性和必要性进行评估,确保变更符合国家土地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其次,进行土地性质变更申请。
申请人需要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土地性质变更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的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文件。
申请书需要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的原因、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性质等内容,并需要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接着,进行土地性质变更的审查和批准。
土地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审查通过后,土地管理部门将进行土地性质变更的批准,并颁发土地性质变更的批复文件。
然后,进行土地性质变更的公告。
土地管理部门会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土地性质变更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土地性质变更的基本信息、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的原因等内容。
公告期满后,土地性质变更即可生效。
最后,进行土地性质变更的登记。
土地管理部门将进行土地性质变更的登记,包括在土地登记簿上进行相应的登记,并颁发土地性质变更的证书。
土地性质变更的登记完成后,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性质即正式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性质变更的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申请人在进行土地性质变更时,需严格按照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土地性质变更是一个需要经过一定程序和程序的过程,申请人需要认真了解相关的法规和政策,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以确保土地性质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申请人更好地了解土地性质变更的流程和相关事项。
如何进行土地变更调查与登记
如何进行土地变更调查与登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成为了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话题。
土地变更调查与登记是保障土地资源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的重要手段,它涉及到国家的土地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共利益的保护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介绍如何进行土地变更调查与登记的相关步骤和注意事项。
首先,土地变更调查是指对土地使用权、土地界址、土地面积等进行调查,以确定土地的具体情况和权属变更情况。
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权属证书、土地界址标志、土地确权登记等,并需要对调查结果进行验证。
在进行土地变更调查时,应尽可能收集全面的土地信息,包括土地权利的来源、转让过程、土地界址的划定等,以确保调查结果的可靠性。
其次,土地登记是指将土地变更的信息记录在土地登记簿上,并颁发土地登记证书。
土地登记是土地所有权的法定保护措施,具有证明权属的作用,也是确保土地资源能够合理流转和使用的基础。
土地登记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登记、审核登记、公示和颁发证书等环节。
在进行土地登记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承担一定的费用。
在进行土地变更调查与登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遵守法律法规。
土地变更调查与登记的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各部门在进行土地变更调查与登记时,应遵循程序公正、权利平等、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共利益的保护。
2. 加强信息管理。
土地变更调查与登记需要大量的土地信息,这些信息的管理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至关重要。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提高土地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3. 完善技术手段。
土地变更调查与登记涉及到测量、测绘等技术,需要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操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确保土地变更调查与登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4. 保护公共利益。
土地资源是公共资源,土地变更调查与登记必须坚守公共利益的原则,不得违背规定。
办理土地证需要哪些资料与流程
办理⼟地证需要哪些资料与流程⼟地证是⼟地使⽤权的凭证,它就跟房产证是类似的,有了⼟地证才能证明该块⼟地的使⽤权是完全属于你。
对⼟地的使⽤,很多时候都需要持有⼟地使⽤权证。
既然要办理⼟地证,需要跟办理房产证⼀样准备资料,那么办理⼟地证需要哪些资料?其流程是怎样的呢?店铺⼩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进⾏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办理⼟地证需要哪些资料与流程⼀、办理⼟地证需要哪些资料1、办理房产证的申请表。
2、申请⼈⾝份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3、发票复印件。
4、分户图。
5、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6、商品房买卖契约(⼄⽅契约正本)。
7、维修基⾦发票原件。
8、契税发票原件。
9、抵押登记申请表。
10、主债合同(借款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
11、抵押权⼈(贷款银⾏)授权委托书。
12、委托书(申请⼈不能亲⾃办理时出具,须同时提供受托⼈⾝份件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地证办理流程第⼀步: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2、房屋分层分户图;3、购房发票;4、办理⼟地证的图。
第⼆步:缴纳维修基⾦。
提供资料:1、填写申报单(现场有)。
2、⾝份件复印件。
3、购房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契约》复印件。
第三步:缴纳契税。
提供资料:1、《商品房买卖契约》页复印件。
2、⾝份件复印件。
3、发票复印件。
第四步:办理产权证。
提供资料:1、办理房产证的申请表。
2、申请⼈⾝份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3、发票复印件。
4、分户图。
5、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6、商品房买卖契约(⼄⽅契约正本)。
7、维修基⾦发票原件。
8、契税发票原件。
9、抵押登记申请表。
10、主债合同(借款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
11、抵押权⼈(贷款银⾏)授权委托书。
12、委托书(申请⼈不能亲⾃办理时出具,须同时提供受托⼈⾝份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第五步:办理⼟地证时间:拿到房产证后。
办理⼟地证需要哪些资料、⼟地证的办理过程也并不复杂,对于有需要办理⼟地证的⼈⽽⾔,可以先了解清楚办理⼟地证的各个资料、程序等等,让⾃⼰能够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将⼟地证办好,避免办理⼟地证中出现问题。
办理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
2023年度:办理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一、前言为了规范变更土地登记的办理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流程。
二、登记前准备1.查阅国土资源部门网站或者前往部门窗口获取《土地证》和《用途规划许可证》等办证材料;2.根据实际情况查询土地使用权人、租赁土地人或所有权人信息并进行整理;3.认真核对所需材料,确保完整无误。
三、填写申请材料1.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并加盖公司章;2.提供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提供权利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4.提供土地使用、租赁或所有权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5.填写并打印《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详见附件一),并加盖公司章。
四、提交材料1.将所需材料递交国土资源部门窗口,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2.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则另行安排时间进行现场勘验;3.勘验过后,工作人员会制作《变更土地登记证》并加盖公章。
五、登记费用1.根据国家规定收取登记费用;2.登记费用包括:基本收费、工本费等。
六、附件附件一: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七、文档结尾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1)土地证:是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授权持有人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2)用途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土地用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要求的证明文件。
2、列举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的范围和限制;(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程序和要求。
3、列举如下10个本文档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以及法律解决方案:(1)土地使用、租赁或所有权的争议问题: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审理;(2)土地证真伪问题: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处理;(3)材料不齐全、不规范问题:告知当事人补充完善材料;(4)办理程序漏洞问题: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罚;(5)受理时间属误导性承诺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护权益;(6)登记费用标准问题: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相关费用;(7)土地权属界定错误问题:由国土资源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修改;(8)土地变更规划上存在争议问题: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协商处理;(9)申请人身份不符合要求问题:告知申请人正式代理人或者其他代表进行申请;(10)其他法律纠纷问题: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国土(籍)字第2号,1997年1月3日国家土地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国土〔籍〕字第2号(1997年1月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为加强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管理,规范抵押登记行为,保障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法律效力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应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经登记后生效,未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必须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基础,并遵循登记机关一致的原则,异地抵押的,必须到土地所在地的原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工作。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合法凭证是《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不作为抵押权的法律凭证,抵押权人不得扣押抵押土地的土地证书。
抵押权人扣押的土地证书无效,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原土地证书作废,并办理补发新证手续。
二、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并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地价评估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权人进行地价评估或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并经抵押权人认可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3.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明确实现抵押权的方式,需要转为国有的,同时核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数额。
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Authorization and trust are the effective way of authorization.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公民合法使用国有土地,会获得一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夫妻离婚后对房产的分割、父母赠予子女房产等情况都会涉及到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进行变更登记,将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进行变更。
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分别从不同的情况加以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的手续:1、土地使用者按要求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2、用地者提供法人代表证或个人身份证明、批准用地文件、有关用地协议、购地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及有关税费缴交凭证等资料到当地镇(区)国土部门办理初审手续;3、镇(区)土地登记人员按要求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4、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建档立册并发土地证书。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土地利用变更与审批流程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土地利用变更与审批流程自然资源部是我国负责土地利用管理的职能部门,拥有权威的地位和专业的知识。
土地利用变更与审批流程是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需要熟悉和掌握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介绍土地利用变更与审批的流程,以及工作人员在其中的角色和职责。
一、土地利用变更流程1. 变更申请:土地利用变更需要由土地使用者或者相关单位向自然资源部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变更理由和相关的资料,如土地利用状况、规划方案等。
2. 材料审核: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后,将对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工作人员需要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土地调查:工作人员将根据申请资料和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和勘测,了解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周边环境等因素。
调查结果将被用于后续的决策和审批过程。
4. 决策和审批:自然资源部会根据材料审核和土地调查的结果,进行决策和审批工作。
工作人员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判断变更申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作出决策。
方的权益保护。
在某些情况下,自然资源部会进行公示和听证,邀请公众和相关方参与讨论和发表意见。
6. 变更登记:一旦土地利用变更申请获得批准,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会进行变更登记,更新土地使用权状况和其他相关信息。
这一步是土地利用变更的最终结果,也是工作人员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二、土地审批流程1. 申请提交:土地利用审批需要由土地使用者或相关单位向自然资源部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相关资料,如土地规划设计、环境评估报告等。
2. 材料审查: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后,将对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工作人员需要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技术评估:审批过程中,工作人员会根据申请的具体内容进行技术评估。
评估内容可能包括土地可持续利用性、环境影响评估等,以保证土地利用的合理性。
4. 决策和审批:自然资源部会根据材料审查和技术评估的结果,进行决策和审批工作。
土地调规的材料要求
土地调规的材料要求土地调规指的是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布局和利用,通过对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提高土地的综合生产能力,以推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为了实现土地调规的目标,需要有一些必要的材料要求,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一、基础材料要求在进行土地调规前,需要有一些基础材料的支撑,这些材料包括土地开发现状调查、土地资源普查、自然环境状况调查、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分析等。
这些基础性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是实施土地调规的前提,以此为基础,才能制定合理的土地规划。
1.土地开发现状调查土地开发现状调查是指对已开发土地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掌握各类土地的用途、面积、开发状态等基本情况。
主要目的是为了了解现有土地的实际利用情况,为土地调整和规划提供数据依据。
2.土地资源普查土地资源普查是一项对某一地区现有土地资源的数量、类型、质量、分布状况和利用现状等因素进行调查的工作。
通过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的普查和统计,可以得出土地资源的实际数量和分布情况,为制定土地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3.自然环境状况调查自然环境状况调查是指对某一区域的自然环境进行具体的分析和调查,包括土地、水资源、气候、生态环境等内容。
这些调查资料对于了解土地的自然环境情况、优势和不足,制定相应的土地规划和管理措施具有重要的作用。
4.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分析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分析是指对某一地区经济和社会的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系统地分析和评估。
通过对经济社会背景的分析,可以得出该地区土地的发展方向和规划目标,为土地调整和规划的制定提供数据依据。
二、技术材料要求除了基础性材料外,实施土地调规还需要有一些技术性材料的支撑,这些材料包括城市规划设计图、土地整理设计图、土地利用规划或详细规划等。
1.城市规划设计图城市规划设计图是指根据城市规划要求进行设计的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图、城市区位图、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等内容。
城市规划设计图是土地调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能够对城市的布局、发展方向、用地结构、功能分区等进行规划和设计。
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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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变更流程
土地性质变更流程
土地性质变更是指将土地的使用性质从一个类型转变为另一个类型的过程。
在中国,土地性质变更一般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手续,下面将介绍土地性质变更的大致流程。
首先,土地性质变更需要通过政府部门办理。
申请人需要去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例如填写土地性质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如土地证、身份证等。
其次,申请人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具体费用根据不同地区和土地面积的大小而有所不同,一般包括土地折旧费、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费等。
接下来,申请人的申请将进入审核阶段。
审核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审核通过,申请人将获得土地性质变更的批文。
批文是土地性质变更的凭证,申请人需要妥善保管。
然后,申请人需要进行土地登记手续。
土地登记是将土地性质变更信息记录在土地登记簿上的过程,以确保土地权属的明确和可溯性。
最后,申请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以开始新的土地使用。
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申请人可能需要进行建设规划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和用地报批等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性质变更的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上述流程仅供参考。
总之,土地性质变更是一项比较繁琐的过程,申请人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只有经过规范的流程,土地性质变更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结果,以保障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权益的实现。
土地如改变用途需要哪些审批申请材料
⼟地如改变⽤途需要哪些审批申请材料在我国,不管是国有⼟地还是集体⼟地,都不得擅⾃改变⽤途,改变⽤途要经过审批,那么⼟地如改变⽤途需要哪些审批申请材料,关于⼟地如改变⽤途申请材料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为店铺⼩编整理了关于⼟地如改变⽤途申请材料的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地如改变使⽤⽤途需要申请材料:1、⽤地单位申请;2、⼟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地批准⽂件复印件(原件经窗⼝审核后退还,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致并加盖单位公章);3、规划⾏政主管部门批准意见及经规划委员会批准的规划⽤地条件;4、属新上项⽬的提供有关项⽬⽴项批准⽂件;5、属出让⼟地改变⽤途的,提供⼟地估价报告、原出让合同、出让⾦及契税发票复印件;6、划拨⼟地改变⽤途后不符合划拨⽬录的,需提供⼟地估价报告。
7、属未经批准擅⾃改变⽤途后申请补办⼿续的,还需提供处罚决定书及结案报告;8、宗地部分改变⽤途的,还需提供分割宗地图并在宗地图上绘制出分割宗地位置及平⾯布置图。
9、⼯商营业执照、法⼈资格证书或法⼈代码证书;10、经盖章的申请⼈委托书,委托代理⼈及法⼈⾝份证复印件。
⼆、相关法律《⼟地管理法》第⼆⼗七条国家建⽴⼟地调查制度。
县级以上⼈民政府⼟地⾏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地调查。
⼟地所有者或者使⽤者应当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条县级以上⼈民政府⼟地⾏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地调查成果、规划⼟地⽤途和国家制定的统⼀标准,评定⼟地等级。
第⼆⼗九条国家建⽴⼟地统计制度。
县级以上⼈民政府⼟地⾏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共同制定统计调查⽅案,依法进⾏⼟地统计,定期发布⼟地统计资料。
⼟地所有者或者使⽤者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地⾏政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共同发布的⼟地⾯积统计资料是各级⼈民政府编制⼟地利⽤总体规划的依据。
第三⼗条国家建⽴全国⼟地管理信息系统,对⼟地利⽤状况进⾏动态监测。
第三⼗⼀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耕地。
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的流程
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的流程1. 申请变更名字的目的•进行土地转让或出租时,需要将土地使用证上的名称变更为新的使用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在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变更时,需要将土地使用证上的名称进行相应修改。
2. 办理变更名字的条件•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并且需要变更证书上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变更证明等。
3. 办理变更名字的流程1.登记申请–准备好土地使用证原件、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前往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土地登记中心,填写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表。
–提供申请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变更证明,若为单位名称变更,还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并进行登记。
2.审查材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土地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姓名或单位名称变更证明等是否符合规定。
3.支付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需要支付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的手续费。
–请确保在办理过程中咨询工作人员并了解具体费用标准。
4.审批发证–审查通过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土地登记中心会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会在一定的时间内为申请人办理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手续,并发放新的土地使用证书。
4. 办理变更名字的注意事项•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时,需要准备齐全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与所要求的一致。
•在申请变更之前,可以提前咨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土地登记中心,了解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
•提交申请后,及时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以了解审批进度。
•如有需要,可委托代办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帮助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名称变更手续。
5. 结语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的流程相对简单,只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经过一系列手续即可完成操作。
此文档为您提供了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咨询相关地方政府或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所需资料清单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证件名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一、收件收件部门: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条件:1、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合同的项目内容发生变更的;2、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3、抵押合同期满,续签抵押合同的;4、依法继承土地抵押权利的。
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一)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需提交: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原件及复印件);3、变更后的抵押合同或相关材料(原件);4、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物变更的须提交如下材料(原件):(1)抵押部位示意图或抵押物清单;(2)土地估价报告或抵押权人认同的土地价值证明。
5、单位名称变更的须提交工商更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6、地上物权属证明文件;7、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8、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9、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0、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企业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2)社会团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4)抵押权人为银行的需提交金融许可证。
11、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12、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现状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需提交: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3、变更后的抵押合同或相关材料(原件);4、《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利证》(复印件);5、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物变更的须提交如下材料(原件);(1)抵押部位示意图或抵押物清单;(2)新增或更换抵押物的须提交抵押双方出具的抵押物未出售证明;(3)地价评估报告或抵押权人认同的土地价值证明;(4)由测绘部门出具的相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的证明。
土地使用性质更改的流程
土地使用性质更改的流程1. 背景介绍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土地使用性质是土地利用的重要指标之一。
土地使用性质更改是指将一块土地从当前的使用性质转变为另一种使用性质的过程。
土地使用性质更改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审批,以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规划。
2. 流程概述土地使用性质更改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 提交申请申请土地使用性质更改的申请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地使用性质更改申请表•土地权属证明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城市规划方案•建筑设计图纸•相关手续费缴纳凭证4. 资格审查申请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这包括对申请人的资质、经验、财力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具备进行土地使用性质更改的条件。
5. 审批程序如果申请人通过了资格审查,申请将进入审批程序阶段。
审批程序可能包括多个环节,具体的流程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而定。
一般情况下,审批程序包括以下步骤:5.1. 环境评估申请人需要对土地使用性质更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相关部门将根据这份报告对申请进行审查,以确定其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可接受。
5.2. 规划审定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城市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图纸,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审定。
审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规模、外观设计、交通布局等方面。
5.3. 公众参与在审批程序中,可能还需要进行公众参与环节。
申请人需要向社会公众公示申请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5.4. 决策审批最后,申请会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决策审批,决策审批的结果决定了该申请是否能够获得批准。
6. 批准与登记如果申请获得批准,相关部门将发出土地使用性质更改批复文件,并在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中注明土地使用性质的更改信息。
7. 其他手续土地使用性质更改完成后,申请人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例如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8. 监督管理土地使用性质更改后,相关部门还会对其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规划。
土地更换户主证明书
3.代为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土地更换户主事宜顺利进行。
4.在办理土地更换户主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作出决策,以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
三、委托权限
1.受托人有权查阅、复印、提交与委托人有关的各类文件、资料。
2.受托人有权代为收取与土地更换户主事宜相关的费用,并支付相关费用。
3.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与第三方进行协商、签署协议,办理与土地更换户主事宜相关的各项事宜。
4.受托人有权在委托范围内代表委托人作出决策,委托人予以认可。
四、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土地更换户主事宜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委托人声明
1.委托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实之处,委托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签署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本委托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土地更换户主事宜办理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受托人在办理土地更换户主事宜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自行决定处理方案,以保证委托人利益最大化。
为确保受托人顺利办理土地更换户主事宜,委托人声明如下:
1.委托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实之处,委托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在办理土地更换户主事宜过程中,有权查阅、复印、提交与委托人有关的各类文件、资料。
3.委托人同意受托人有权代为收取与土地更换户主事宜相关的费用,并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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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服务事项子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变更登记(小业主)
责任部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承办部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申请方式:当事人共同书面申请
证件名称:《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偿)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报区政府审批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符合以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定条件
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二手房提交:原件);
4、一手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网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5、测绘部门出具的《宗地登记表》、房地平面图各2份【一手房提交原件,二手房提交原土地证后相应部分的复印件(宗地登记表盖住原产权人名字再复印、房地平面图盖住右上角房产证土地证号再复印)且需注意其楼、房号是否齐全,若有误请先去测绘部门更正】;土地坐落变更的,需提交地名办或派出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地名办或派出所的证明不具体的,同时提交楼门牌照片或相关具体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6、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要注明委托事项:土地坐落、委托办理土地证号、代理人有无签署相关文件权限、有无转委托等字样,原件)、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授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签名章,不得使用人名方章代替签名或签名章。
申请遗失补证所提供的委托书需公证(原件);
9、别墅项目还需提交《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地籍调查表》(一手房邻户指界人栏需盖开发单位公章,本宗地产权人签字原件);原产权人(一手)档案中有
地籍调查表的,二手过户时面积及界址点无变的,可不再提交;原产权人(一手)档案中没有地籍调查表的应提供。
10、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证件中无中文姓名的必须有关于中文姓名的译本公证书(原件);有授权委托的还要有对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公证的公证书(原件);境外公证的要经过当地大使馆认证(原件);台湾公证的需提交经海协会、海基会转递的公证书(原件);香港公证的需提交香港传递的公证书(原件)
11、原单位二手房卖方为法人单位的,需提交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原件)
12、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交监护人公证书(原件),未成年人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
监护人可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提供委托书(原件)
13、属赠与的,需提交赠与公证书,公证书中要包含赠与、受赠两部分内容,或者分别提交赠与、受赠的公证书(原件)
14、属继承的,需提交继承公证书(原件)
15、属夫妻更名的,需提交原土地证上使用权人出具的同意将土地证名称变更给对方的证明(原件),及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16、属离婚更名的,需提交离婚协议、离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经法院判决或裁定离婚的,提交法院判决或裁定书(复印件)
17、房产证为共有的,不能共同来办理土地证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登记的、涉外的参照第8条、10条办理(原件)
18、属于法院裁定的,在裁定之前有查封、冻结等情况的协执须先送达我局,不用提交买卖合同,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原土地证(原件),如原土地方未办理土地证的,测绘图表参照第5条一手房准备;如原土地证不提供或遗失土地证的,须到土地权属登记中心开证明(属于法院裁定、判决的需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中注明原土地证作废,在我局网站公示,不再登报),登《北京日报》声明原证作废,提交刊登有作废声明的整张《北京日报》(原件),
2)提交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复印件),在建委有查封未在国土局进行查封的,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时只需提交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复印件。
3)经过拍卖的房产还需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
19、提交的买卖合同中:座落、楼房号、土地用途、使用期限与开发商出让合同、土地证不符的,应提交:
1)签订为预售合同的,由卖方即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原件);
2)签订为现房合同的,由买卖双方:即开发商与业主共同出具证明(开发商加盖公章,业主本人签字确认)。
20.以夫妻双方一方的名义购买房产的,如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需提交结婚证及双方证明。
注意:1、不属于以上范围的小业主土地登记,请到受理窗口咨询报件材料事宜
2、所有提供的公证书必须是原件。
填写表格: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地籍调查表》(别墅)
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真实有效。
因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引致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除制式表格外,原件应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附图可用A3纸扩印或与原图大小相同),且纸张、字迹整洁清晰;
3、全部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成本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骑缝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4、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划改需双方确认签字或盖章,但划改不得超过2处,若超过2处重新出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