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爆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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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重庆市南川区东胜煤矿有限公司

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

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为了确保煤矿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防止煤矿事故的发生,制定

了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失爆判定是指对煤矿电气设备的防爆

性能进行评定和检测,以确定其是否能在爆炸性环境中安全使用的过程。

一、失爆判定标准的目的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电气设备在爆

炸性气体环境中能够安全运行,防止因电气设备引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二、失爆判定标准的依据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

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其中,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电气设备失爆标准》等;行业标准包括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检测导则》、《煤矿电气设备失爆检测技术规范》等;国际标准包括IEC60079系列标准等。

三、失爆判定标准的内容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失爆等级的判定

根据煤矿生产现场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确定电气设备的失爆等级,包括I级、II级等级。失爆等级的判定是根据电气设备在特定条件下

的防爆性能来划分的,不同的失爆等级对应不同的爆炸性环境。

2.防爆性能的评定

对煤矿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评定,包括外壳防护等级、温升、防腐蚀性能、导电性能等。防爆性能的评定是通过实验室测试和现场

检测等方式进行的。

3.失爆产品的认证

针对通过失爆判定的电气设备,进行失爆产品的认证,包括颁发

失爆合格证书、打印失爆标志等。失爆产品的认证是对符合标准要求

的电气设备进行认可和标志,确保其在煤矿生产现场的安全使用。

4.失爆检测的周期

根据煤矿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煤矿电气设备失爆检测的周期,包括定期检测和不定期检测。失爆检测的周期是确保煤矿电气设

失爆判定标准出自那个标准

失爆判定标准出自那个标准

失爆判定标准出自那个标准

失爆判定标准是指在爆炸物安全生产中,对于失爆事故的判定依据和标准。失

爆事故是指在爆炸物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爆炸物失去控制而爆炸的事件。失爆判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预防和减少爆炸事故具有重要意义。失爆判定标准的制定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科学研究成果,本文将介绍失爆判定标准出自那些标准,并对其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失爆判定标准出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爆炸物安全管理条例》中

对失爆事故的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失爆的定义、失爆的判定标准和失爆事故的处理程序等内容。根据该条例,失爆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失爆的定义,即爆炸物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失去控制而爆炸;二是失爆的判定标准,包括事故现场的情况、爆炸物的性质、爆炸的威力和后果等方面;三是失爆事故的处理程序,包括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事故原因的调查和责任的追究等。

其次,失爆判定标准还出自行业标准。爆炸物是一种特殊的化学品,其生产、

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需要遵守严格的安全规定。行业标准对失爆判定标准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包括失爆的定义、判定标准、判定方法、判定依据等内容。行业标准的制定是由专业的爆炸物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家组成的标准制定委员会进行的,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在实际生产和管理中,企业需要严格遵守行业标准,确保爆炸物的安全生产。

另外,失爆判定标准还出自科学研究成果。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于爆

炸物失爆事故的判定标准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科学研究成果为失爆判定标准的制定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包括失爆事故的成因分析、失爆的预测和预警技术等方面。科学研究成果的应用能够提高失爆判定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爆炸物安全生产提供更为可靠的保障。

防爆标准

防爆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失爆:就是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 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

2、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臵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3、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4、设备的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5、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6、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7、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8、隔爆面绣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9、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10、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

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11、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12、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失爆判定标准

失爆判定标准

失爆判定标准

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什么情况下判定为失爆呢?

1、设备外壳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八)、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如

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2、设备的电缆引入装置

喇叭咀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密封圈内径大于引入电缆外径1mm以上。(二)、密封圈尺寸不符合规定。

(三)、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跟电缆。

(四)、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五)、密封圈部分破坏。

(六)、密封圈的硬度达不到氏硬度45o-55o的要求,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七)、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八)、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他包扎物。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失爆:就是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

2.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3.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4.设备的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距离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5.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6.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7.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程度不大于3.2(Ra值)。

8.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9.结合面上的针孔,在1平方厘米的围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10.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mm,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11.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12.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失爆”的判定标准

“失爆”的判定标准

“失爆”的判定标准

第1条:“失爆”即防爆电气失去防爆性能的简称。判定设备、设施是否失爆,以《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判定“失爆”和“不完好”。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2条:隔爆外壳的壳体:

1)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2)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5 mm为失爆。

3)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4)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5)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6mm,当外壳净容积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第3条:防爆面:

1)隔爆接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毫米,否则为失爆。

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

3)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 mm,间隙不得大于0.5 mm,否则为失爆。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

4)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μ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μm,否则为失爆。

电气设备失爆标准

电气设备失爆标准

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失爆:就是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

2.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

面锈蚀的。

3.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4.设备的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距离绝缘座被去掉等

情况。

5.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6.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

螺栓或螺孔滑扣。

7.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 6.3(Ra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程度不大

于3.2(Ra值)。

8.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9.结合面上的针孔,在1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10.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mm,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

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

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11.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

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12.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

(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一、外壳破损

1.1 设备外壳应无裂纹、变形、严重磨损、掉落、缺失等现象。1.2 外壳结构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标准要求,不得存在可能导致失爆的缺陷。

二、零部件缺失

2.1 设备零部件应齐全、完好,无损坏、缺失等现象。

2.2 对于关键部件,如接线端子、螺栓、螺母等,应无松动、脱落等现象。

三、设备不完好

3.1 设备应保持完好状态,无严重锈蚀、腐蚀、损伤等现象。

3.2 设备内部应清洁、干燥,无灰尘、杂物等积聚。

四、电缆破损

4.1 电缆应无破损、老化、短路等现象,护套应完好无损。

4.2 电缆连接部分应牢固可靠,无松动、脱落等现象。

五、保护失效

5.1 设备应配备有效的保护装置,如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

5.2 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不得出现误动作或失效现象。

六、接线不良

6.1 设备接线应规范、整洁,无裸露、松动、短路等现象。

6.2 接线端子应紧固,无氧化、松动等现象。

七、标志模糊

7.1 设备应有清晰的铭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无模糊、缺失等现象。

7.2 设备操作说明和安全警示标识应清晰明了,易于理解。

八、运行异常

8.1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等现象。

8.2 设备应能正常启动、停止和切换,操作应灵活可靠。

九、安全距离不足

9.1 高压电气设备之间和高压设备与低压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标准要求。

9.2 安全距离内不得存在障碍物、金属导体等可能导致触电的物品。

十、防护不到位

10.1 设备应配备有效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防护栏等,以防止意外伤害。

煤矿失爆标准

煤矿失爆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标准:

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失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 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电气设备失暴标准

电气设备失暴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摘要)

失爆:就是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四)设备的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 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绣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完整版)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实用标准

(完整版)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实用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失爆:就是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为失爆。

1. 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

超过5mm

2. 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3. 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4. 设备的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距离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5. 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6. 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7. 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程度不大于3.2 (Ra值)。

8. 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9. 结合面上的针孔,在1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 深度不超过1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10. 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mm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11. 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12. 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

(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 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电气设备失爆检查标准

电气设备失爆检查标准

第一部分电气设备失爆检查标准

一、设备外壳检查标准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均判定失爆。

第一条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

第二条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联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

第三条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第四条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第五条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

第六条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第七条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3 (Ra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第八条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

痕为锈蚀,属于失爆。

第九条接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mm的隔爆面为失爆.

第十条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距

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第十一条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失爆判定标准

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摘要)-煤矿电气试验规程

时间:2011-02-23 12:14:12 来源:

简介: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摘要)

失爆:就是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四)设备的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尽缘座被往掉等情况。(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间隔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 值);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八)隔爆面绣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间隔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答应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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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防爆设备失爆的判定细则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为了遏制由于防爆电气设备失爆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特制定“煤矿井下防爆设备失爆的判定”细则。请各矿(井)组织电工认真学习并领会,以后检查过程中将以此为依据:

一、使用未经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设备。

二、隔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超过50mm 凹凸深度超过5mm)。防爆壳内外锈蚀严重,有锈皮成片脱落的。

三、防爆开关连锁装置不全,或连锁装置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

四、隔爆设备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如去掉防爆电机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的。

五、隔爆接合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须有防锈措施(涂凡士林)。隔爆面上涂有油漆,均视为失爆。

六、隔爆结合面平面间隙大于、开关按钮径向间隙大于、转动轴与轴孔结合面间隙大于。

七、用螺栓紧固的隔爆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缺螺栓或弹簧垫(或背帽);弹簧垫圈未压紧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丝(但换同径长螺栓加螺母紧固者除外)。

弹簧垫圈的规格须与螺栓同规格,偶尔出现弹簧垫圈断裂或失去弹性,但隔爆间隙合格时,应立即更换处理。

八、隔爆结合面盖板螺纹结构标准

九、隔爆设备的电缆引入装置在下列情况为失爆:

1、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1mm以上;

2、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时;

3、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4、密封圈部分破损

5、密封圈的硬度达不到规定的要求,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6、电缆护套之间有其它包扎物;

7、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8、一个引入装置内有多个密封圈;

10、空闲引入装置没有密封圈或挡板,挡板直径比引入装置内径小2mm以上,挡板绝对厚度小于(冶金部颁标准YB176-63,公称厚度

为2mm,厚度允许公差为±;放置顺序:密封圈、挡板、金属垫圈、喇叭嘴。

11、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压紧后喇叭用两个手指可以晃动的。

12、压紧螺母式引入装置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或用一只手的两个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拧紧超过半圈的;

13、压紧螺母式引入装置,在螺母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压线板要压紧电缆,但不得把电缆压扁(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

14、电缆在引入装置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注:电缆紧固程度的判别方法:顺着电缆方向以手不能将电缆推进接线室为合格);

十、隔爆型插接装置在如下情况时为失爆:

1、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销,如接反即为失爆;

2、电源电压低于1140V的插接装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徐动装置的;电压在1140V以上的插接装置缺电气联锁的;

3、插销在触头断开的断电瞬间,外壳隔爆接合面的最大直径差W和最小有效长度L不符合下表规定时:

十一、防爆设备的密封圈有如下规定,否则为失爆:

1、胶圈外径与腔室内径间隙不大于2mm;

2、胶圈内径与电缆外径间隙不大于1mm;

3、胶圈宽度(轴向)不得小于倍的电缆外径,但不得小于10mm;

4、胶圈厚度(径向)不得小于倍的电缆外径,但不得小于4mm;

十二、对井下电缆存在如下之一者为失爆:

1、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2、电缆破口长度大于10mm并深度大于电缆护套1/2;或深度大于1/2而长度不足10mm均视为失爆。

3、控制线喇叭进出动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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