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案例40题有答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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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案例分析(40题附答案及分析)》

案例一、国际私法上的识别问题

案例二、福尔果案

案例三、特鲁福特案

案例四、鲍富莱蒙离婚案

案例五、威尔顿诉沙特阿拉伯美国石油公司赔偿案

案例六、马奇里克诉科罗内特保险公司案

案例七、施韦伯尔诉安加案

案例八、苏伊士运河公司国有化案

案例九、贝尔诉肯尼迪案

案例十、卡梅尔诉西韦尔案

案例十一、马文保险柜公司诉诺顿案

案例十二、马来西亚任某诉中国向某房屋买卖案

案例十三、非洲银行诉科恩案

案例十四、IBM计算机商标侵权案

案例十五、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案例十六、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合同纠纷案

案例十七、香港公司诉中国公司合同纠纷案

案例十八、英国夫妻抚养费支付纠纷案

案例十九、远东中国面粉厂有限公司诉利比里亚美姿船务公司货损赔偿案

案例二十、中国李某诉法国汽车司机侵权案

案例二十一、巴布科克诉杰克逊案

案例二十二、中国公民L涉外遗产继承纠纷案

案例二十三、肯德尔诉肯德尔案

案例二十四、新加坡乙公司与中国甲公司合营企业纠纷仲裁案

案例二十五、涉外著作权纠纷案

案例二十六、德国人从荷兰银行贷款案

案例二十七、A国潜艇撞沉B国货轮案

案例二十八、马尔他人案

案例二十九、阿根廷人施政达在日本的不动产继承案

案例三十、美国表兄妹结婚规避法律案

案例三十一、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与功能

案例三十二、李伯康房产继承案

案例三十三、荷兰某甲行为能力确认案

案例三十四、美国香蕉公司诉新泽西州联合果品公司案

案例三十五、尼珈多次地产公司诉昆士兰房地产公司案

案例三十六、天津外贸公司诉日本三元株式会社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三十七、中国A公司与B国B公司洗衣机出口纠纷案

案例三十八、涉外侵权法律适用案

案例三十九、哈密勒在中国申请结婚案

案例四十、某甲诉某乙涉外离婚案

案例一、国际私法上的识别问题

一个住所在法国的法籍男子在19岁时与一个住所在英国年满25岁的英国籍女子结婚。他们在英国按英国的方式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是,该婚姻随后在一件由该男子提起诉讼中被

法国法院宣告无效。按照《法国民法典》第148条规定,年龄在21岁以下的人结婚,须得

父母同意。而且,法国法视父母同意为未成年人结婚的必要条件,应依当事人各自的属人法。然而,英国法把父母对未成年人婚姻的同意作为婚姻形式问题,受婚姻举行地法调整。1908年,此案在英国法院起诉。

(一)问题

1.此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哪一问题,依哪国法进行?

2.本案如何判决?

(二)解题思路及基础知识

由于各国的法律存在差异,同一事实在各国法律上的定性不同,这就要求法官在审理涉

外案件时对有关的人、物、行为进行识别。比如,是合同问题还是侵权问题,是实体法问题

还是程序法问题,是结婚能力问题还是婚姻形式问题。只有先明确这一点,才能恰当地援引冲突规范去选择准据法。

本案中英国法院把父母对未成年人婚姻的同意识别为婚姻形式问题。这是援引有关婚姻形式冲突规范的前提。关于这个问题的做法有三种:婚姻举行地法、当事人本国法和当事人

住所地法。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婚姻举行地法(英国法)来决定婚姻形式,确认了当事人

之间的婚姻。

(三)参考答案

1.此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识别问题,应依法院地法即英国法进行识别。

2.依英国法识别,父母对未成年人婚姻的同意为婚姻形式问题,依“场所支配行为”这

一规则,应由婚姻举行地法调整即由英国法调整。依英国法该婚姻是合法成立的,故判决确认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婚姻。

案例二、福尔果案

福尔果是一个具有巴伐利亚国籍的非婚生子。从五岁开始随母生活在法国,在法国设有巴伐利亚法所认为的事实上的住所,但至死未取得法国法意义上的住所。68岁时,福尔果在法国去世,生前未留遗嘱,其母亲,妻子先于他死亡,且无子女,但留有动产在法国。福

尔果母亲在巴伐利亚的旁系亲属得知后,要求根据巴伐利亚法律享有继承权,向法国法院提起诉讼,法国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

按照法国的冲突法,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原始住所地法,因此,本案应适用巴伐利亚法,

其旁系亲属可以继承福尔果留在法国的遗产。但是,巴伐利亚的冲突法则规定:无遗嘱的动产继承,应适用死者死亡时住所地法(且不分事实住所和法律住所)。于是法国法院便认为

福尔果的住所已在法国,故应适用法国法。

(一)问题

1.分析本案涉及的国际私法问题。

2.该案如何判决?

(二)解题思路及基础知识

福尔果案是国际私法中关于反致的著名案例,自此以后反致制度即在法国判例中确定下来,

引起法学界的重视。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

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依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却应适用甲国的法

律作准据法,结果甲国根据本国的法律判决案件。反致问题的产生基于以下三个条件:首先,审理案件的法院认为,它的冲突规范指向某个外国法,既包括该国的实体法,又包括该国冲

突法。其次,相关国家的冲突法规则彼此存在冲突,即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各国规定了不同

的连结点或对连结点的解释不同。再次,致送关系没有中断。本案中,法国法院运用法国冲突规范,法国冲突规范指向巴伐利亚法(原始住所地法)包括其实体法和冲突法;巴伐利亚的冲突规范反过来又指向法国法(事实住所地法)法国法院接受了这种反致,适用了法国实体法作准据法对该案作出了判决。法国法院之所以接受这种反致,一方面是因为这样做可以作出对法国有利的判决;另一方面是因为法国法院熟悉本国法,适用起来更加方便。

(三)参考答案

1.本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反致”制度。法国法院处理本案时,根据法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

巴伐利亚法;但根据巴伐利亚冲突规范,应适用法国法,法国法院最后选择适用了法国的实

体法来处理本案。这一适用法律的过程就是反致。

2.法国法院接受了反致,适用了法国实体法判决福尔果旁系亲属对其遗产无继承权,其遗产

作为无人继承的财产,收归法国国库所有。

案例三、特鲁福特案

特鲁福特是瑞士籍公民,在法国有住所,1878年在法国去世。特鲁福特生前留有一份

遗嘱。按照该遗嘱,他的全部遗产(包括在英国境内的遗产)都归其教子继承。按当时法国

冲突法和法瑞条约规定,特鲁福特的遗产继承问题应依本国法即瑞士法解决。按当时瑞士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享有全部遗产十分之九的应继份。死者的独生子据此在瑞士苏黎世法

院就该遗嘱处理办法提起诉讼,要求取得他的应继份。苏黎世法院满足了他的请求。

由于被继承人在英国有财产,故他的独生子设法在英国执行瑞士法院的判决,英国法院重新审理了该案,按英国冲突法的规定,遗产继承依死者死亡时住所地法,即法国法;但法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遗产继承应依被继承人本国法,即瑞士法。

(一)问题

1.英国法院审案过程涉及国际私法上哪一项基本制度?

2.如果英国法院承认这一制度,其所作的判决和瑞士苏黎世法院判决是否相同?

(二)解题思路及基础知识

本案是国际私法中关于转致的著名案例。转致是广义反致的一部分,是指甲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但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

丙国法,结果甲国法院适用丙国实体法处理案件的国际私法制度。本案中英国法院承认了转致制度,根据英国冲突规范援引了法国法,根据法国的冲突规范,援引了瑞士实体法。之所以产生这种连环指引是因为关于遗产的继承,英、法两国的冲突规范了不同的连结点。英国冲突规范的连结点为“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即法国),法国冲突规范的连结点为“被继承人国籍国”(即瑞士)。而权利请求人的国籍国为瑞士,所以本案最终按瑞士实体法的规定

解决。由于本案中英国法院接受了转致,适用了和瑞士法院相同的实体法,即瑞士法,当然

(三)参考答案

1.本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转致制度。

2.如果英国法院承认转致制度,将适用法国冲突规范指引的瑞士实体法,作出和瑞士苏

黎世法院相同的判决,满足特鲁福特独生子的诉讼请求。

案例四、鲍富莱蒙离婚案

该案的原告鲍富莱蒙为法国王子,其妃子原为比利时人,因与鲍结婚取得法国的国籍。

婚后,鲍妃又同罗马尼亚比贝斯柯王子相恋,要与鲍离婚。但当时法国法律只允许别居不允

许离婚;而当时德国的法律允许离婚。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鲍妃移居德国并归化为德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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