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与税收返还制度存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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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分析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分析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分析引言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转移资金的一种方式,旨在调节地区间的财政收支差距,促进经济平衡发展。

中国作为一个巨大的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间的贫富差距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的改进方向。

1.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

在建国初期,为了解决贫困地区的困难,中央政府开始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向贫困地区提供资金支持。

随着经济改革的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渐完善,并在1994年正式纳入国家财政体制。

2. 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和原则2.1 目标: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区域间的均衡发展,缩小地区间的贫富差距,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2 原则:•简化程序:财政转移支付的程序应该简单、高效,避免过多的繁文缛节。

•公平公正:转移支付应根据地区的经济情况、人口规模、资源禀赋等因素进行公平分配,避免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强调激励:财政转移支付应该激励地方政府更好地落实中央政策,提升地方经济发展水平。

3.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3.1 资金分配不公: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资金分配上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

一些贫困地区由于历史原因,经济基础较为薄弱,但由于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机制不合理,导致这些地区无法充分获得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

3.2 刚性支出较高:财政转移支付中存在过多的刚性支出,这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地方政府在财务决策上的自主性不足,难以适应本地区的特殊情况和经济发展需求。

3.3 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管不足:财政转移支付涉及大量的资金流转,但现有的监管机制相对薄弱。

监管不足易导致资金流失、滥用以及财务不透明等问题的出现。

4. 改进方向和建议4.1 调整资金分配机制:应该根据地区的经济实际情况、人口规模、资源禀赋等因素,调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机制,确保更加公平合理地分配资金。

浅谈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浅谈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摘要:随着经济的进一步繁荣与发展,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从财政支付基础、各级政府事权和财权、政策导向、支付形式等方面均暴露出一定的不足与缺陷,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初步对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是保证政府职能正常运作的需要,也是实现地区间财政能力均等化的需要。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一、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一)财政转移支付基础的缺陷首先是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办法,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方式有六种:即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专项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补助、各项结算补助和其他补助。补助种类过多,结算复杂,多年沿袭的财政体制利益交错,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二是原选定的收支测算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标准支出”测算的因素未作相应调整,转移财力支出仍按惯性补助下划。三是标准收入用能力评估代替实绩评估,使收入测算与不同经济水平地区的实际收入水平差距明显。四是确定各地转移支出的方法单一,不利于解决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间的均衡发展。(二)各级政府事权和财权范围模糊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是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运行的重要依据。西方各国都对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各级政府的事权由法律来界定。而我国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恰恰是在没有对政府事权进行明确界定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在具体事务上,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经常会存在事权不清、交叉重叠的现象。由于财权与事权不统一,财政支出责任不清,上下级政府之间屡屡发生矛盾。(三)转移支付的政策导向不明确,调节功能不足首先,从无条件转移支付看,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补助按“基数法”确定,不仅起不到调节地区间财政经济能力差距的作用,而且因“基数”中包含了旧体制的不合理因素,在逐年的滚动过程中,不合理因素还有扩大之势。其次,从专项补助看,有相当大部分的补助被用于救灾等特殊政策目标,其在宏观调控方面发挥的作用甚小。再次,对地方政府供应公共产品和服务缺乏激励机制,无法有效地促进地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四)转移支付形式繁多,管理分散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种类繁多,补助对象涉及各行业。掌握和分配这种补助拨款的单位主要是财政部的各专业司局,缺乏统一、严密的制度,资金分配的标准或依据尚不够具体和科学,造成专款的分配过程不透明,资金零星分散,难以发挥财政资金的规模效应。(五)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缺乏法律支撑在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对中央和地方收入体制和范围划分做了较为明确和原则的规定,但是体制具体设计的权力赋予了国务院行政机构,其法律效应看来也十分有限。而对于支出的体制、范围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没有法律规定。这反映了当时在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上认识的不统一性和制度的不确定性,也使得目前的改革缺乏法律的支撑和保证。二、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对策建议(一)进一步明确划分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财权应该以法律形式合理界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央政府的事权方向主要是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和履行中央政府职责,基础设施和一般性社会公共服务,调整国民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实施宏观调控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等;地方政府的事权主要是履行地方政府职能和发展地区教育、文化事业、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以及其他不属于中央政府管理体制的事权。应根据这一原则,重新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结构,对原由中央政府委托地方政府代管的事权支出上划中央本级支出;对应由地方政府支出事权,中央政府不再安排专项拨款,为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创造条件。对于财权的划分,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原则。即凡是对流动性生产要素所课征的税、适用累进税率的、具有再分配功能和经济稳定功能的税收归入中央税;属于地方税的则是一些对不流动的生产要素所征收的税和在经济循环中比较稳定的税收;受益税和使用费则可根据受益范围分属于各级政府。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二)简化我国转移支付种类,实行规范的转移支付形式首先,解决办法是分类处理,将具有一般目的转移支付性质的资金纳入过渡期转移支付,以确保资金的公平合理分配。对具有专项转移支付性质的资金,应纳入专项拨款的范围,根据成本补偿或其他原则,针对特殊政策目标进行分配。同样,决算补助也要根据情况,能进体制基数的进基数,对其中具有财力补助性质的资金要纳入过渡期转移支付中。其次,应根据我国的情况,确定合理的转移支付形式。转移支付形式的选择主要依据两条原则:一是在近期如何有利于新旧体制的衔接;二是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建议,我国的转移支付可分为如下四种类型:一是税收返还。为了保持制度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不对地方财政情况造成剧烈的冲击,从目前的情况看,还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保留税收返还这种形式,等它的比重逐渐下降到一定程度时,再予以取消。二是一般性的转移支付或称均等化拨款。在分配方法上,采用因素法,根据各地的客观差异,确定不同的参数变量,再按照有关法定公式对各地区的补助额进行测算。在扩大“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规模,逐渐完善计算方法的基础上,以之为主体形成我国的均等化拨款。三是专项拨款。应该大力规模现有的专项拨款,使之成为国家在环保、产业等各个方面对地方政府加以引导,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四是分类拨款。建议设立分类拨款来贯彻国家的宏观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政策,主要是对地方的农业开发、交通运输、通信、能源、原材料和教育、科技等方面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特定项目进行补助。(三)优化转移支付的结构建议按照“新旧交替,以小吃大”的思路,对现行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均要进行大幅度的结构转换,逐步扩大均等化转移支付和与特定政策目标相联系的专项拨款的规模,消解非规范化的税收返还等补助形式。改革税收返还办法可以采取这样的思路:把税收返还的一定百分比作为过渡期转移支付的主要资金来源,这个比率,开始几年可以设计得低一些,此后逐年递增,这样经过若干年以后,税收返还就可以被以现行过渡期转移支付为雏形的均等化转移支付制度最终取代。或者适当降低税收返还的递增额,加快税收返还在整个转移支付中比例的下降,将削减部分的资金用于“过渡期转移支付”,这种方法还可以考虑一下地区平衡,即对不同地区分别对待,对发达地区消减的幅度大一点,对其它地区少消减或维持原办法。对专项拨款来说,也存在着优化结构的问题。总的来看,中央承担的应由地方负责的支出,大于地方承担的应由中央负责的支出,应采取措施逐步理顺:对属于中央政府事权以及中央事权委托地方承担的专项拨款,今后继续安排:对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按照各自负担的比例分别承担的专项拨款今后继续安排;对属于地方事权的,应由地方安排支出的项目,中央财政不再安排专项拨款,对按照政策、制度规定已补到位或己到原定补助期限的专项拨款要坚决取消;对一次性的带照顾性质的支出,不利于中央和地方事权明确划分的专项拨款不再安排。对优化专项拨款支出结构节省下来的资金不宜直接归入“过渡期转移支付”,应投入到国家重点支持和必保的项目,建议采取分类拨款的模式使用。。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一、背景介绍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转移资金的一种制度安排。

这种制度安排在中国已有几十年的历史,是经济体制改革后建立和完善起来的。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革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需要进行改革和调整。

二、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目前,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已经相对成熟,通过中央财政拨款给地方财政,以支持地方财政的基本运作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这种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缩小地区之间的财政收支差距,促进各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

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地方政府对财政转移支付的使用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滥用和浪费,有些地方将这一资金用于无效的行政开支,而不是用于改善民生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公平的问题,比如有些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过多,而一些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则过少,导致地区之间的财政差距难以缩小。

三、改革的必要性基于目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种种问题,需要对这一制度进行改革。

改革可以减少地方政府对资金的滥用和浪费,促使这些资金更好地用于改善民生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改革可以减少地区之间财政差距,促进各地区的经济协调发展。

改革可以促进政府财政的透明化和规范化,提高财政转移支付的效益和公平性。

四、改革的方向要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改革,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 精准定向应该对财政转移支付的对象进行精准定向,即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对贫困地区给予更多的支持,对发达地区给予适当的支持。

这样可以更好地解决当前财政转移支付不公平的问题,促进地区的经济协调发展。

2. 强化监管应该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机制,对财政转移支付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督,防止资金被用于无效的行政开支和滥用。

还应该建立相关的问责机制,对滥用和浪费资金的地方政府进行追责。

3. 强化督促中央财政应该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进行更加频繁和有效的督促,确保这些资金得到有效使用。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概述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多个问题,主要表现为:资金分配不合理、重点领域得不到足够的支持、监管不严格等。

二、资金分配不合理的问题1.1 资金分配方式不科学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采用的是“按省份划定基础标准+按照省份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的方式,这种方式存在很大的缺陷。

首先,基础标准制定时没有考虑到各地区的差异性,导致一些地区得到了过多的资金支持;其次,在适当调整时,往往是权力更大的省份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1.2 资金分配标准不清晰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中各部门之间缺乏统一的资金分配标准和计算方法。

导致各部门在资金分配时难以做到公正、公平。

三、重点领域得不到足够的支持2.1 教育领域教育是国家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基础。

但目前我国在教育领域中所投入的资金却不足。

一些贫困地区的学校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得不到足够的支持。

2.2 医疗领域医疗领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之一。

但目前我国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一些偏远地区的医疗设施和医生缺乏支持,导致医疗服务质量下降。

四、监管不严格3.1 资金使用情况难以监管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在接收到转移支付资金后,往往难以对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将这些资金用于其他用途,从而影响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有效性。

3.2 监管部门职责不清晰当前我国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多个监管部门,但各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晰,导致监管工作效率低下。

五、对策建议4.1 资金分配方式改革应该对现有的资金分配方式进行改革。

可以参考国外先进经验,采用“按需分配”、“按照地区差异性分配”等方式,实现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

4.2 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应该加大对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可以通过制定专项规划、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保障这些领域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

4.3 监管部门职责明确应该对各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1.税收返还。

2017年市本级对下级无税收返还。

2.一般性转移支付2017年市本级对下级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7,331万元,比上年增加600万元,增加8.91%。

其中:(1)体制补助支出7,331万元,比上年增加600万元,增加8.91%。

3.专项转移支付2017年市本级对下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6,616万元,比上年减少29万元,降低0.44%。

主要原因是:2017年赤坎、苍城、大沙污水厂利息和大沙污水厂运营经费预算支出为72万元,比2016年减少23万元,减少24.21%。

(二)举借债务情况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31.62亿元,比上年减少0.3亿元。

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8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5.74亿元。

2016年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 31.28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其中:政府债券16.11亿元,存量债务15.17亿元。

按偿债来源分,一般债务 5.85亿元,专项债务 25.43亿元。

2016年政府债务余额决算数待上级统一核定后另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16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15.07亿元。

其中:一般债券 4.47亿元,专项债券 10.60亿元;新增债券 0亿元,置换债券 15.07亿元。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16年按照偿债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

2016年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0.0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 0.06亿元,专项债券利息 0.02亿元。

(三)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共2,297万元,比上年增加186万元,增长8.81%。

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65万元,与上年实绩持平。

2、公务接待费用916万元,增加27万元,增长3.0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在财政专户反映33万元的公务接待费用,2017年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反映。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引言财政转移支付是我国各级政府之间进行资源调配和负担分担的一种重要手段和制度安排。

然而,在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资金分配不公、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监管机制不健全等。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资金分配不公的问题及对策问题描述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着资金分配不公的问题。

一方面,财政转移支付中心地区相对富裕,经济发展水平高,而相对贫困的地区则面临资金短缺;另一方面,部分地区之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差距过大。

对策为解决资金分配不公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的分配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综合考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自然资源禀赋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2. 加强财政转移支付的信息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使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都能够了解到具体的资金分配情况,促进公众对资金分配公平性的监督作用。

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及对策问题描述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普遍较低。

一方面,地方政府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着灵活性不足的问题,导致资源无法得到有效配置;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着浪费和滥用的问题。

对策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及时发现资金滥用和浪费行为,并追究相应责任。

2. 引导地方政府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经济结构调整、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监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及对策问题描述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管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地方政府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着监管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另一方面,对于财政转移支付的情况监督和评估不够完善。

对策为完善监管机制,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管,明确责任和权限,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效力。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设想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设想

公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设想一、我国现行公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一)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原则偏离均等化目标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建立的,由于分税制改革的特殊历史背景,以不损害地方既得利益为原则,致使在此基础上建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也沿袭了原体制补助和存量保留的税收返还补助。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以及目前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在分配制度上存在经济越落后、发展越缓慢的地区,分配的越少,从而造成地区间财力差异越来越大,制约了转移支付均衡地区间公安财力差异目标的实现。

(二)转移支付规模还不够大,未完全解决财权和事权一致的问题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设立以来,公安转移支付资金规模一直呈递增趋势发展,目前,公安财政转移支付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但由于各级财力有限,导致现有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能满足地方的全部支出需要。

许多客观因素造成转移支付未能全部解决公安标准支出大于标准收入的矛盾,未能充分实现转移支付平衡地方财力的目标,地方的财权和事权仍然不匹配。

(三)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太合理1.目前的公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都以维护地方既得利益为目的,容易导致富者欲富、贫者欲贫,不利于均衡地方财力,有悖于财政转移支付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2.一般性转移支付较少,未能充分发挥转移支付财力的作用。

虽然近几年中央加大了公安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规模,调增了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但目前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份额仍然较小。

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较小,必然制约了转移支付资金在公安事业发展中整体均衡效应的发挥。

3.专项转移支付较多,地方可支配财力较小。

专项转移支付较多但开支范围较小,地方各级公安需要按照中央的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因此,专项转移支付不增加地方的可支配财力,地方用于日常业务工作的可用财力仍然较小。

(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1. 转移支付金额可开支范围的规定不合理。

目前,公安转移支付的开支范围规定在办案和装备两个方面,客观因素支付的其他资金不允许占公安转移支付资金,造成地方可支配财力较小,专项转移支付较多但开支范围较小,同时造成“虚假支出”和“变造支出”的现实。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转移财政资金的一种机制。

这一机制旨在解决地方政府在财政收入不足的情况下能够维持基本公共服务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财政转移支付是中国政府在经济转型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出台的一个重要政策工具。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区域间社会经济差距的扩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对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改革是必要的。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需解决的问题是资金分配不公平。

由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收入差距较大,导致转移支付的资金分配不均。

一些地方政府收入过低,无法满足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而一些地方政府收入过高,导致转移支付的资金浪费。

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还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由于目前中国财政体制中各级政府的权力划分不够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管理也较为混乱。

一些地方政府可能将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挪作他用,用于其他地方性项目或个人消费,导致本应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被滥用。

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需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果。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还需解决地方政府依赖性的问题。

目前,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依赖于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导致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和积极性较低。

地方政府过度依赖中央政府的支持,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于产业发展和财政收入的扩大缺乏积极努力。

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需逐步提高地方政府自筹财政收入的能力,减少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并通过激励机制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还需注重政府间协调与合作的问题。

中国区域间的经济发展差距较大,需要加强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合作,促进资源的流动和优化配置。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地方政府自主性较强,部分地方政府可能更倾向于保持现状,而不愿意配合中央政府的改革政策。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逐渐扩大,转移支付制度在中国的财政体制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仅是实现财政资金的调剂和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关键原则,而且也是实现国家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转移支付制度的起源、发展历程和改革措施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一、起源与发展在中国经济改革开放早期,由于城市与农村的巨大差异,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为了缩小城乡差距,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198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此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转移支付制度逐渐成为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经济转型时期,中国的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资明显不足,缺乏支持和保护。

为了保证贫困地区的基本生存和权益,国家对这些地区实行了一系列的转移支付政策,并逐步建立了多层次的转移支付体系。

这些转移支付工具包括中央政府预算调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扶贫资金等。

二、改革措施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转移支付制度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提高财政效益的必然要求。

1. 改进转移支付政策为了改进转移支付政策,当局必须指导和支持各地区的基础建设、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特别是对偏远、贫困地区提供更多的资金援助。

在制定转移支付政策时,必须按照转移支付基金的来源、用途和标准等方面制定相应的规定。

2.加强监管调查为了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的安全和稳定,必须建立起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和调查机制。

对于任何转移支付资金的流向和重点项目,必须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查,以确保规划达到最大的需要来源付诸实施。

3.简化流程和减少中间环节为了使转移支付政策得到更好的实施和结果,相关当局必须简化流程,减少中间环节,加快政策实施的速度。

特别是对于关键项目的实施,必须加强商业合作,把各方的资源整合起来,促进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民主法治的原则。

因此,在适当的时间,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出台适合中国现阶段国情的《转移支付法》,约束和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而且必须明确的支出,只有国家各级权力机关有权进行财政预算资金的审批,各级政府只能是预算的执行者,审查监督的主体应该是国家及地方权力机关,由权力机关对预算及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审批。

2、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的结构要进一步的推行转移支付项目的整合,在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权责的基础上,合理地确定财政转移支付的项目。

对地方政府因地区原因而不能提供基本的公共物品和服务时,中央政府应通过均等化的轉移支付来进行平衡;对原本属于中央政府的事务,但下放到了地方政府的,中央政府应对地方政府进行相应的补助;对地方政府因贯彻中央政府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而受到损失时,中央政府也应进行相应的专项补助。

就目前现状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改进:一、取消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当时为了维护地方政府支持改革,调动各地改革的积极性而推进的一项转移支付,是为了维护各地的既得利益。

随着时间的推进,税收返还的数额也不断增大,东部发达地区的税收返还额远远高于西部地区,这不符合财政转移支付的均等化目标。

要及时的取消这一形式。

二、优化结构。

一般来说,一般转移支付体现的是均等化的目标;专项转移支付体现的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两项占的比重的不同就是中央政府对均等化和宏观调控的看重不同。

就当前中国经济的发展来看,均等化的目标越来越重要。

因此,要加大一般转移支付在财政转移支付中所占的比重。

3、建立横向和纵向相结合的转移支付形式从国际实践的经验来看,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具有生命力的,能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且对推动各地区之间经济的均等化增长也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而在目前,我国采取的是单一的纵式,这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特别是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推动了地方政府积极贯彻中央政府的政策,加强中央对地方的可控性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采取这种单一的转移支付形式,也具有相当的弊端;其一是加大了中央财政的压力;其二则是由于中央政府认知的限制,往往在财政资金的拨付中不能正确拨付应有的数额。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元化社会,地域差异明显。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发放举足轻重,关系到全国财政收支平衡、区域经济协调等重要问题。

但长期以来,由于转移支付缺乏规范性、透明度不足、目标设置不明确等问题,导致了资源浪费、资金滥用等现象。

因此,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一、制度背景分析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日渐成熟。

1994年,国务院首次发布《关于适当加强和改进财政转移支付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中央与地方、地方之间财政转移支付的范围、原则、标准、程序以及管理等。

此后,相关法规规章不断完善,如2002年《政府采购法》、2008年《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等。

然而,随着国家体制改革的深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面临新的挑战。

当前,转移支付涉及人口扶贫、产业扶持、环保治理等多个领域,政策众多、标准不一、执行效果难以评估。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间的竞争与协调也呈现出新特点。

因此,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已是当务之急。

二、改革方向和主要措施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方向是:规范、透明、精准。

具体措施如下:1.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

中央和地方应合理划分各自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既要避免出现财政、政策交叉、责任逃避等情况,又要确保各地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和发展空间。

2.建立规范透明的制度。

制定合理的转移支付标准、过程及信息公开等制度,实现转移支付的规范化、透明化和公正化。

同时加强监管,防止转移支付中出现贪污浪费、滥用转移支付等现象。

3.推进精准化转移支付。

制定科学合理的指标计算方法,将转移支付与具体项目、计划挂钩,提高转移支付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同时,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加强对转移支付实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估,确保资源得到最佳价值的利用。

4.支持地方创新。

鼓励地方政府在转移支付中探索创新,全面激发各地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各地区协调发展。

5.推进一体化转移支付。

加强中央与地方、省与市、市县之间转移支付的整合与协调,优化资金流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是中国政府一项重要的财税改革举措,旨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地区间的协调发展。

本文将从改革背景、目标、影响和对策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改革背景。

中国转移支付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由于国家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实需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等差异明显,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社会问题多发,影响社会稳定。

政府需要通过转移支付来缩小地区间的差距,实现全面协调发展。

改革目标。

改革的核心目标是通过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和责任意识,加强地方政府的财政约束和监督,推动地方政府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力度,促进各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差距的缩小。

然后,改革的影响。

改革将对中国财政和经济产生重大的影响。

改革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增加财政支出压力,对财政可持续性构成挑战。

改革将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和压力,促使地方政府更加慎重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改革还将推动地方政府深化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改革对策。

为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

加强地方政府财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财政收支核算和资金使用监管机制,严格控制地方政府举债行为,防止财政风险。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强化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导向和有效性。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地方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促进各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改革任务,其背景在于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实需求,目标是实现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其影响将对中国的财政和经济产生重大影响。

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将财政收入根据一定的规则分配给地方政府,以支持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一种财政政策。

近年来,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首先,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在过去的发展进程中,地方政府面临各种不同的财政压力,特别是财政资源不均衡的现状,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日益加深。

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加速财富的下沉和财权的下放,并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需要在多个方面进行深化。

一方面,应该加强对转移支付制度的监管和监督,同时建立良好的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以确保转移支付的公平和透明,减少转移支付的浪费和滥用。

另一方面,则需要加强公共服务的规划和建设,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促进公共服务的上升和扩张。

其中,转移支付机制的优化是改革的重点之一。

传统的转移支付机制往往存在许多弊端,如资源分配不公、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等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不断尝试各种不同的转移支付模式,如基础性转移支付、按人口统筹转移支付等。

同时,还在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需求战略性地设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以刺激地方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服务。

另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还需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支持。

这些地区往往财政收入较低、基础设施薄弱,需要政府的更多支持和投入。

因此,中国政府在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过程中应该优先考虑支持这些地区,并加强政策引导和资源整合,以加速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解决贫困和落后问题。

综上所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在未来的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中,政府应该加强对转移支付机制的改革以及对地方政府的监管和监督,同时注重加强对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支持和投入,最终实现公共服务和财政资源的优化和协调发展。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问题研究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问题研究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问题研究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将税收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地方政府,以解决地方财
政不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种手段,是财政分权和分级管理的实现方式之一。

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转移支付标准不合理、不公平。

对于同一地区,不同省份之间的转移支付标准存在明显差异,一些地区由于经济相对发达,转移支付标准较高,但同时存在其他地方经济发展落后而补贴不足的问题。

其次,转移支
付范围过于广泛,一些地方虚高转移支付额度,导致一些重要领域的资金缺乏。

第三,对
于转移支付使用情况监管不力,一些地方滥用转移支付资金或者用于非正当领域,严重损
害了财政利益。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需要采取措施进行改革。

首先,需要调整转移支付标准,对于收
入偏低的地区给予更多资金补贴,同时采取差异化的转移支付标准,避免不同地区之间过
度差异化。

其次,需要缩小转移支付的范围,加强对于超范围使用资金的追责和惩罚力度,规范转移支付的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财政透明度。

第三,需要加强对于转移支
付使用情况的监管和财务审查,完善转移支付跨区域统计报表,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项目
目录,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财政监管质量。

总体来说,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中,需要注重解决不同地区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强化转移支付资金的透明度和有效使用监管,提高财政效益和民生福祉,助力经济发展和
社会进步。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问题研究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问题研究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问题研究一、前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履行其职能和责任的一种财政管理工具。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经济发展不平衡,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直是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议题之一。

近年来,由于一系列经济、社会、环境等问题的出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中暴露了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研究和改革。

二、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1. 规模较大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规模较大,每年中央财政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数千亿元财政资金。

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保等公共服务领域。

2. 面临着地域不平衡和财政负担重由于我国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经济相对落后,财政收入能力有限,难以满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这些地区依赖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来支持其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运营,财政负担较重。

3. 激励机制不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一定的激励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部分地方政府存在过度依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情况,导致这些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减少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权,也影响了地方政府的自主财政收入。

1. 地域不平衡2. 政策导向不明确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导向不够明确,部分地方政府利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存在乱象,用于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领域,缺乏监管。

应当进一步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的政策导向,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规范地方政府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并加强监管力度,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真正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履行其职能和责任。

应当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的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机制,引导地方政府增强自主创新意识,提高财政收入能力,减少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度,提高地方政府的自主权。

3. 实施差异化转移支付应当根据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等差异,实施差异化财政转移支付,对于经济较弱、财政负担较重的地区给予更多的支持,为这些地区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制度缺陷的反思与剖析

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制度缺陷的反思与剖析

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制度缺陷的反思与剖析作者:贺禄飞李小斌刘显洪李文杰来源:《湖北教育·领导科学论坛》2011年第02期转移支付是以各级政府间存在的财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为目标而建立的财政资金转移制度。

我国自1994年建立的这一制度对弥补分税制造成的地方财力缺口,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和优化配置资源等都起了重要作用,但它又存在种种弊端,需要我们深入反思,揭示其深层次原因,以寻找对策,消除其弊端,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不彻底的分税制改革给转移支付制度带来的缺陷1. 不彻底的分税制改革没有界定政府的事权,使转移支付缺乏依据。

公共物品是由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分别提供,要使各级政府履行职能都有物质保证,就应建立分税制财政体制,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再按税种划分财权,在各级政府间分配公共财政资源,使其财权与事权大体平衡。

但这种平衡也存在问题,因为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地位、职能不同,要保证中央权威,要有足够财力加强宏观调控,财力分配应向中央倾斜,这又会让地方产生财力缺口,导致纵向财力不均衡,使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都不匹配。

而按同样的税种与比例在中央与地方划分财权后,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落后地区筹集的税收无法满足其提供基本公共物品的需要,发达地区税源充沛,筹集的税收又会超过其提供基本公共物品的需要,形成横向财力不均衡,使同一级别不同地区的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平衡。

要解决上述矛盾就需要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通过转移支付的再分配来消除初次分配中的纵向与横向不均衡。

因而事权划分是转移支付的基础,只有各级政府事权明晰,才能确定各自的支出范围和应得收入,也才能评估地方政府的财力缺口,为转移支付提供依据。

2. 不彻底的分税制改革使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基层财政困难,对转移支付依赖过大。

建立转移支付制度是要实现纵向与横向的财力均衡,让每一级政府拥有的财力与承担的事务大体匹配。

我国实施分税制改革不仅没有划分事权,使财权划分没有依据,而且当时还面临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弱化这一背景,财力分配就过于向中央倾斜。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将一部分财政收入投入到地方政府进行支持和补偿的一种财政安排。

这一制度在中国的改革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对于平衡地区间的发展差异、促进经济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进行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地方政府收入的合理化分配和降低地方政府财政压力。

在过去,中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转移支付,这使得地方政府过于依赖中央政府的资金支持。

为了降低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中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包括优化税收分成机制、扩大地方政府自主权等。

这些改革旨在提高地方政府自我发展的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提供资金支持。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加强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

在改革过程中,中国政府提出了“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地方政府明确自己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为了加强财政管理能力,中央政府还对地方政府进行财政监督和考核,对不按照规定执行的地方政府进行问责。

这些措施有助于促使地方政府更加积极主动地管理财政事务,提高财政使用效益。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还涉及到地区间的财政调剂和均衡发展问题。

中国是一个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较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着重考虑了地区发展差异,采取了差别化的转移支付政策。

中国中央政府鼓励发达地区为欠发达地区提供财政援助,促进地区间的资源均衡配置和经济协调发展。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尽管在过去的改革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存在财政浪费和滥用资金的问题,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也需要进一步提高,避免出现一些地方政府被利益集团控制的情况。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对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合理分配和降低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具有重要作用。

在改革过程中,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优化税收分成机制、加强财政管理能力和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等。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分析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将一部分财政收入以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转移到地方政府用于保障和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群众生活的制度安排。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是为了提高政府财政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地区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进行的一系列改革举措。

当前,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均衡。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实力差异较大,转移支付资金倾向于偏重于经济相对较落后的地区,导致一些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服务供给不足。

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一些地方政府在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时,没有将其用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而是过度依赖转移支付资金来填补自身财政缺口。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流失也是一个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通过虚构项目、夸大地方经济数据等手段来获得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导致转移支付资金流失严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要建立基于地区经济特征和财力实力的资金分配机制。

通过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力实力、社会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同地区的转移支付标准和比例,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的均衡分配。

要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效益评估。

对于转移支付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加强财政审计力度,确保资金用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满足群众需求。

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对不合规、低效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的地方政府进行问责。

要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流动性管理,避免资金浪费和流失。

通过加强财政监管和信息公开,提高对各地财政收支情况的透明度,防止财政资金被挪用和浪费。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是一个持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

需要在坚持统筹兼顾和差异化原则的基础上,注重制度创新和探索,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财政管理水平,推动地区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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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 通过补助制度可以改变这一状况 , 促进地 区间 的协调发展。
个 以公式化为基础 、 一般性 转移支付为 主、 专项转移支付 为辅 的转移 支付体 系” ; 罗辉圈 虽然 没有 明确提 出应废 除税后 返还 制
因此 , 以公共服务水平均 等化 为 目 , 标 平衡地 区财政收入 , 实现地 区间均衡发展也是建立财政转移支付 制度 的重要 目的。 ( ) 二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遵循 的原则 。 目 , 界对 财政 前 学 转移支付 的遵循原则有各种表述 , 但大体可归纳为以下 三个原则
20 年 第 8 弟 2 ( 09 卷 期 忌摹 17 ) 0期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与税收返还制度存废分析
黄克珑
( 门大学经济 学院, 厦 福建厦 门 3 10 ) 605
摘 要: 本文以财政 转移 支付 制度 建立的 目的及原则为基础 , 结合 我国社会 经济发展特征 , 讨在 对现行财政转移 支付制度进 行改 探
关键 词 : 财政 制 度 ; 移 支付 ; 收 返 还 ; 废 转 税 存
中图分类号 :8 22 F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6 1 8 8 (0 9 0 - 0 4 0 1 7 — 0 9 20 )2 0 9 - 3

引 育
在论述如何完善和改进 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时 , 许 多国内学者认为该制度 中,税收返还制度 的设定是不科学的 , 主
移支付的透明性。
笔者却对此持反对意见, 认为我国现行的财政税收返还制度
不应该废除。本文论述 了笔者 的这一观点 , 并探讨保 留并完善财 政税收返还制度的对策 , 为现阶段我国财政制度改革和仍在讨论
中的< 转移支付法> 提供一些意见 。
二 、 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 目的和原则 建
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中,税收返还制度 的执行 , 在 定程度上促 进了财政分配纵 向上的相对均衡 , 并能体现效率化 原则。 但它还存在一定 问题 , 因此需要 通过对其改革 , 使之有助于
向财政能力 的不均衡性 , 财政 政策应致力于财政纵向均衡。由于
促进财政分配的纵向上和横向上的均衡, 并遵循公平化、 效率化
和法制化原则。 三 、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 . 对 应继续保 留税收返还 制度
对许多 国内学者基于转移支付 基本理论并结合美 、德的例 子 , 为税 收返还制度应废除。但这种 主张虽然考虑 了公平化原 认 则, 却没有体现效率化原则。 1现行财政税收返还制度 的不合理 , 非是该制度存在 的不 、 并 合理。 不可否认 , 我国现行财政税 收返 还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

苏明 、 赵云旗嗡 认为 “ 收返还 是为 了照顾地方 的既得利 税 益, 与公平原则相悖”明确提出废除税收返还制度 ; , 周成刚 、 罗荆田 提出应该 “ 逐步取消税收返还制度 ……并尽快将其 彻底取 消”主 , 张通过 每年削减税 收返还资金 , 逐步 取消其存在 ; 李红霞翻 提出 “ 取消税收返还并采 用规 范转移支付方式 ……应借鉴国外发达国 家经验 ……逐步取 消税 收返还方式 ” 胡义芳与熊波1 ; 4 1 提出“ 建立
张应该给予废除 。
政府财权和事权的不协 调。 因此 , 向上看 , 从纵 转移支付 制度建立 的首要 目的在于协调 中央与地方的财权 、 事权 , 保障政府机构正
常运转 , 解决分税 制造成 的财权事权不统一的状况。 第二 , 平衡 地区财政收入 , 实现地 区间的均衡发展。R b oi n和 D vd于 1 8 ai 9 4年将 B ca a u hnn的理论横 向扩展 ,认 为中央政府补 助形式 的转移支付制度有助于实现地 区间横 向财政能力公平 。 他 们认为如果—个地 区内税基低于另一辖 区 , 税基较低的辖 区内公 共支出需求可 能较大 , 该辖 区居 民的税收负担可能较其他地 区重
具备均衡化 功能 , 而是维 护地方既得利益 的一 种延伸 , 破坏 了公 平历 贝 , IⅡ应该废除。
移支付标 准时 , 要从制度 和计量方式上保证对各地区一视 同仁。
第二, 效率化原则。 它指在设定转移支付制度的时候 。 不应该
采取绝对平均 的手段 , 须设 定必要 的激励机 制 , 能忽视 地方 必 不 正当的利益 , 要充分考虑 调动地方政府 的能动性 。 第三 , 法制化原则。 它指在制定政 策和法规 时。 应建立相应的 立法保障基础 ; 在执行中 , 应严格遵守法律。此外 , 也包括保证转
第一, 公平化原则。 它包含 了两个方面 的内容 。 一是指转移支 付制度应 当实现财政资源在纵 向与横 向的均衡 , 二是指在设 定转
度 , 是在他新设计 的财政转 移支付制度 中 , 但 并没有将税 收返 还 制度包含进去 , 可见其也主张 废除税收返还制度 。 此外 , 还有许多 学者对废除税收返还制度采取 了明确或者事实上的支持态度。 归 纳起来 , 主要 的观点是认 为 目前我国实施 的财政税收返还制度不
革与完善 时, 税收返还帝度的存废 问题。 】 结果表 明 : 继续保 留财政税 收返还制度与我 国的 国情相符 , 通过对其税收返还科 目 设置及返还
金额 计算方法的改进 与完善 , 继续保 留财政税 收返还制度 , 不但有助 于促进我 国财政分 配的纵 向与横 向均衡 , 而且有助 于充分发 挥我 国财政转移 支付翻度的作 用。

下文将以我国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 目的及原则为基础 , 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特征 , 在对 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 探讨 行改革与完善时 , 税收返还制度的存废 问题 。 (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的 目的。 国建立财政转移支付 一) 我 制度的主要 目的为 第一 , 是协调中央与地方的财权、 事权 , 保障政府机构正常运 转 。美国经济学家 B caa 早在 15 年就提出 , uhnn 90 由于政府间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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