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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_薪酬管理制度(三篇)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_薪酬管理制度(三篇)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_薪酬管理制度(三篇)薪酬管理制度(三篇)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员工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
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
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
员工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薪酬管理制度(三篇)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
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员工的上进心。
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
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员工。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兼职员工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第六条员工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
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薪酬管理制度(三篇)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1、2薪等XX高级职称博士XX中级职称硕士1800初级职称本科1500技术员大专1300薪酬管理制度(三篇)技工中专1100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员工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XX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员工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员工不享受区域津贴。
国企薪酬管理办法
国企薪酬管理办法国企薪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办法)是指为了合理、公正、透明地管理国有企业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实现企业和员工共赢的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薪酬管理办法涵盖了薪酬体系的设计、薪资结构的制定、薪资调整的机制和方法,以及薪酬管理的程序与流程等方面内容。
有效的薪酬管理办法对于国企的发展和员工的激励具有重要意义。
1. 薪酬体系的设计薪酬体系是指国企为了激励员工、保持内外公平性,制定的各种薪资等级、薪资水平与岗位难度和员工表现相匹配的制度。
薪酬体系的设计应该以市场导向为基础,综合考虑企业的财务能力、员工的价值贡献和市场竞争力等因素。
在设计薪酬体系时,应根据岗位不同、技能层次不同、工作区域不同等要素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分类的特征,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
2. 薪资结构的制定薪资结构是指国企将薪酬体系中的各个层次、不同分类进行组合形成的一种层次化的薪酬框架。
薪资结构应体现企业的层级和岗位结构,同时在薪酬档次的确定上要考虑到员工个体的工作业绩与职业发展潜力。
薪资结构的制定要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不同岗位和工作层次之间的薪资差距合理可控。
3. 薪资调整的机制和方法薪资调整是指根据企业经济状况和员工绩效情况,对员工薪资进行调整的一种管理方式。
薪资调整机制应该具备灵活性和可操作性,能够随着企业的变化和发展进行相应调整。
常见的薪资调整方法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度奖金、股权激励等。
薪资调整应该建立在科学而公正的绩效评估基础上,以激励员工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
4. 薪酬管理的程序与流程薪酬管理的程序与流程是指国企内部落实薪酬管理办法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流程。
包括薪酬计划的编制与审核、工资核算与发放、绩效考评与奖励、员工薪资查询与申诉等环节。
薪酬管理的程序与流程应当规范、清晰,有利于提高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
国企应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并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薪酬管理相关工作,以确保薪酬管理的顺利实施。
国企薪酬管理制度模板
国企薪酬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薪酬体系,吸引和留住人才,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企业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性原则:保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使员工获得的薪酬与他们的贡献和市场状况相匹配。
(二)激励性原则:通过薪酬激励,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整体绩效。
(三)效益原则:薪酬水平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相适应。
(四)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薪酬管理的合法性。
第四条企业薪酬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薪酬结构、薪酬水平、薪酬调整、薪酬支付、福利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五条企业员工的薪酬结构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等五个部分。
第六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难度、职责要求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体现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第八条奖金: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员工工作表现等因素设立,如年终奖、项目奖金等。
第九条津贴:根据员工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给予一定的津贴,如通讯津贴、交通补贴等。
第十条福利:包括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公积金、带薪年假等,以及企业自行提供的福利,如员工体检、培训等。
第三章薪酬水平第十一条企业薪酬水平应具有市场竞争性,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第十二条企业薪酬水平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相适应,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进行薪酬市场调查,对照行业标准和竞争对手,调整薪酬水平,确保竞争力。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薪酬调整机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状况等因素,定期调整员工薪酬。
第十五条薪酬调整可采用以下方式:(一)普调:针对全体员工普遍调整。
(二)个别调整:针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个别调整。
(三)晋升调薪:员工晋升后,根据新岗位的要求和薪酬水平进行调整。
国企薪酬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国有企业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分配要公平合理,体现员工贡献,确保内部公平和外部公平。
2.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薪酬制度应具有激励作用,同时也要起到约束作用,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3.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在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兼顾员工薪酬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4. 市场化原则:薪酬水平应与市场接轨,体现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国有企业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技能、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作为员工薪酬的基础部分。
2.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强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3.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单位经济效益确定,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5. 奖金:根据年度业绩、突出贡献等确定,激励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成绩。
6. 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
第三章薪酬确定与调整第五条薪酬确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 岗位分析:对各个岗位进行系统分析,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任职资格等。
2. 薪酬调查:通过市场调研、行业比较等方式,了解同类岗位的薪酬水平。
3. 薪酬设计:根据岗位分析、薪酬调查结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计合理的薪酬结构。
4. 薪酬审批:薪酬方案经企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薪酬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定期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企业经济效益,定期对薪酬进行调整。
2. 绩效挂钩:薪酬调整与员工绩效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国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公司薪酬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合同制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薪酬原则第四条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保证相同岗位、相同职级的员工享有相同的薪酬待遇。
2. 激励原则:通过薪酬激励,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 竞争原则:使公司薪酬水平在行业和区域内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4. 经济原则:合理控制人工成本,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5. 合法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三章薪酬结构第五条薪酬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五部分。
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职级、工龄等因素确定,作为员工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体现员工的工作成果。
3. 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特殊贡献奖等,对员工在特定时期或项目中的突出表现给予奖励。
4. 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用于补偿员工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5. 补贴: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六条薪酬调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定期调整:根据公司经济效益、物价水平等因素,定期对薪酬进行调整。
2. 绩效调整: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薪酬进行动态调整。
3. 职级晋升:员工晋升职级后,相应提高薪酬待遇。
4. 特殊情况调整:因员工个人原因或公司需要,对薪酬进行特殊调整。
第五章薪酬发放第七条薪酬发放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的指定日期。
2. 薪酬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3. 员工应按时领取薪酬,如因特殊情况无法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
4. 员工离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算薪酬。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国企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员工薪酬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整体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及临时工。
第三条企业薪酬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激励的原则,建立与市场接轨、与企业发展战略相匹配的薪酬体系。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员工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职务及工作年限确定,体现岗位价值和工作贡献。
2. 岗位工资:根据岗位性质、职责和要求,以及员工技能水平、工作绩效等因素确定。
3.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绩效、部门绩效和企业整体绩效确定,体现员工工作成果。
4. 津贴补贴:包括岗位津贴、夜班津贴、高温津贴、交通补贴等,根据国家和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5. 奖金:包括年终奖金、项目奖金、特殊贡献奖等,根据企业效益和员工贡献确定。
6. 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执行。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五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1. 定期调整:根据国家工资指导线、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工作表现,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2. 临时调整:因岗位变动、职务调整、技能提升等原因,可进行临时薪酬调整。
第六条薪酬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薪酬支付第七条企业应按月支付员工薪酬,确保员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第八条薪酬支付方式可采用银行转账、现金发放等形式,具体方式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五章薪酬管理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职责,确保薪酬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薪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确保薪酬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薪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酬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国企的薪酬管理制度
国企的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统一和规范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确保国有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稳定,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的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
三、薪酬构成1. 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是员工根据其所属岗位、工作经验、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的固定薪酬。
2.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等因素确定的额外薪酬。
3. 福利待遇: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节假日福利、医疗保险等。
4. 岗位津贴: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特殊性和工作环境确定的额外津贴。
5. 其他薪酬:其他薪酬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费、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四、薪酬核算1. 薪酬核算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和薪酬构成,按月核算员工的薪酬。
2. 员工可以通过工资条、电子工资单等方式查看自己的薪酬信息。
3. 薪酬核算应当及时、准确、公正。
五、绩效考核1. 绩效考核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确定员工绩效奖金的依据。
2. 绩效考核由直接上司负责,考核标准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
3. 绩效考核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员工,并纳入薪酬核算。
六、调薪制度1. 国有企业实行动态化薪酬管理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岗位变动、市场情况等因素,可以对员工进行调薪。
2. 调薪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和员工本人同意,并及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3. 调薪应当合理、公正、透明。
七、福利待遇1. 国有企业应当给予员工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2. 福利待遇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 福利待遇应当平等、公正、合理。
八、违纪扣款1. 国有企业对员工的违纪行为可以进行扣款处理,扣款标准由企业规定。
2. 违纪扣款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和员工本人确认,并及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3. 扣款应当合理、公正、透明。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是指在国有企业中制定并完善薪酬制度,有效管理企业薪酬事务的文件规定。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国有企业不同于私营企业,国有企业要更多地考虑到集体利益和稳定性问题。
因此,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和私营企业有着很大的不同。
一般来说,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第一,以绩效为导向,切实落实以工资为主、兼顾福利和补贴的薪酬政策。
第二,以公平为标准,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技能、贡献度、劳动强度、行业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并建立公开透明的考核激励机制。
第三,以激励为目的,大力推行员工绩效考核和绩效奖励制度,让员工真正享有劳动成果,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第四,以市场为参照,充分吸收市场上的优秀薪酬管理经验,跟踪行业薪酬水平,借鉴现代企业制定高效的薪酬管理模式。
在国有企业薪酬管理中,制定一个合理的薪酬体系是非常关键的,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将薪酬与企业目标进行绑定,制定绩效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绩效要求。
第二,考虑薪酬的结构,按照不同等级、不同职务的特点,制定合理的岗位等级和职务等级,确立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和补贴等组成要素。
第三,制定薪酬调整机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以及岗位职责、绩效等因素,不断调整薪酬水平,让企业薪酬保持与市场接轨。
第四,监督和评估薪酬制度的实施效果,制定适当的薪酬指标,建立薪酬评估和监督机制,持续检测薪酬管理的效果。
同时,要强化员工参与,广泛听取员工意见,开展合理化建议,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薪酬制度的建设和改进。
加强对员工的考核和激励,建立以激励为导向的管理机制,营造激励鼓励创新、提高绩效意识、优化资源配置的文化氛围。
总之,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是国有企业进行薪酬管理的基本规范。
建立合理、科学、公平、透明的薪酬制度,既有利于国有企业提高绩效和效率,还能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因此,在国有企业管理中,薪酬管理办法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有效的实施。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优化薪酬结构,提高薪酬制度的公平性和激励性,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国有企业员工,包括聘用制员工和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尊重员工的权益,推动企业发展和员工个人发展的良性互动。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薪酬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员工对薪酬管理制度的认识,确保薪酬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薪酬水平管理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市场供求关系,合理确定薪酬总额。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据岗位的重要性、难度、技能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薪酬水平调查制度,定期对内外部同行业企业薪酬水平进行比较,合理调整薪酬水平。
第九条国有企业薪酬水平的调整应当公开透明,充分听取员工代表的意见,并及时向员工公示。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薪酬晋升制度,将员工的绩效与薪酬晋升挂钩,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三章薪酬结构管理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资、绩效奖金、津贴等。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的基本薪资应当根据员工的岗位、资历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员工的绩效与薪酬挂钩。
具体的绩效考核内容和标准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绩效奖金的发放应当基于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并及时公示。
第十五条津贴的发放应当具有明确的依据和资格条件,并及时公示。
第四章薪酬管理监督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薪酬管理监督机制,加强薪酬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员工代表大会制度,确保员工能够参与和监督薪酬管理。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薪酬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员工的薪酬纠纷。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向员工提供薪酬相关的信息,包括薪酬水平、薪酬结构等。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薪酬管理制度。
国企员工薪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员工薪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体正式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操作人员、销售人员等。
第三条企业薪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合理原则:薪资水平应与员工的岗位、能力、绩效等因素相匹配,确保内外部公平。
(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通过薪资激励,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薪资约束,规范员工的行为,确保企业目标的实现。
(三)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原则:在确保员工合理待遇的基础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薪资管理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薪资构成第四条企业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一)基本工资是企业支付给员工的最低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地方标准执行。
(二)基本工资的确定应考虑员工的工作年限、岗位性质、行业特点等因素。
第六条岗位工资:(一)岗位工资是企业根据员工岗位的工作性质、责任大小、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的工资。
(二)岗位工资的确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 岗位评估: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行业规范,对岗位进行评估,确定岗位等级。
2. 岗位工资标准制定:根据岗位评估结果,制定岗位工资标准。
3. 岗位工资调整:根据企业发展、市场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条绩效工资:(一)绩效工资是企业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因素确定的工资。
(二)绩效工资的确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 绩效考核:企业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
2. 绩效结果应用: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的发放。
第八条津补贴:(一)津补贴是企业为弥补员工因工作性质、工作环境等原因产生的额外支出而设立的补贴。
(二)津补贴的种类包括交通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高温补贴、工龄补贴等。
国企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国企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国企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国企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企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编制内员工。
第二条薪酬支付要素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职位价值、员工绩效、员工能力素质、同地区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
第三条管理层级及职系公司的各级员工分为四个管理层级:高层员工:公司副总经理职位起。
中层员工:职能部室、业务部门正副部长职位。
基层员工:公司各部门一般管理职位和业务部门业务员。
初级员工:操作工、见习工等。
公司的各级员工分为二个职系:职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物流中心、采购部的员工。
业务部门:包括市场营销部的员工。
第二章薪酬元素第一条公司薪酬结构从整体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岗位薪酬和定档工资。
(二)绩效薪酬:包括月度奖金、终奖金、效益奖金。
(三)福利及补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奖励等。
第二条固定薪酬及岗位补贴固定岗位薪酬和级别工资通过采取职位分级、级内分档、一岗多薪的方式体现职位和个人技能的差异: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场薪资水平和岗位评价结果测算得出。
第三条月度奖金月度奖金是根据对非经营部门员工月度绩效的评定,以月度绩效工资的方式发放。
第四条终奖金终奖是员工通过努力而取得的薪资单元,由个人的绩效、单位绩效同决定。
第五条效益奖金指经营部门完成计划任务后对其部门的奖金,可以月为周期,也可以项目为周期。
第六条福利主要指补充商业保险等。
第七条补助一般补助:包括餐补、通讯补助等。
培训补助:公司激励绩效优异、能力素质突出的员工,对于参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训学习的员工,根据管理层级和绩效对其培训进行补助;第八条特殊奖金特殊奖金的目的在于对员工个人的优秀表现予以正强化,以激励员工自觉地关心公司的发展。
国有企薪金管理制度
国有企薪金管理制度一、基本薪酬管理1.1 基本薪酬是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规模、经营状况等综合因素所制定的员工基本报酬。
1.2 基本薪酬结构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
1.3 岗位工资是依据员工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贡献等要素所确定的工资。
1.4 薪级工资是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业绩表现、技能水平等因素所确定的工资。
1.5 绩效工资是公司依据员工实际完成的工作绩效所确定的工资。
1.6 津贴补贴是公司为了弥补员工特殊工作环境下所需的额外支出所提供的各种补贴和奖励。
二、绩效薪酬管理2.1 绩效薪酬是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所给予的报酬,包括年度奖金、项目奖金等。
2.2 年度奖金是公司依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和公司业绩等因素所给予的奖励。
2.3 项目奖金是公司依据员工参与项目的贡献和绩效所给予的奖励。
2.4 绩效薪酬的制定与分配应当以公平、公正、有效为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进行制定和分配。
三、福利与补贴管理3.1 公司为员工提供各项福利和补贴,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
3.2 社会保险是公司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3 住房公积金是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 交通补贴是公司给予员工上下班交通的补贴。
3.5 通讯补贴是公司给予员工通讯费用的补贴。
3.6 住房补贴是公司给予员工住房支出的补贴。
四、薪酬调整管理4.1 公司依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企业经济效益、员工绩效表现等因素进行薪酬调整。
4.2 薪酬调整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兼顾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
4.3 薪酬调整应当与员工的岗位变动、职务晋升、业绩表现等因素相结合,实现动态管理。
4.4 薪酬调整应当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薪酬考核管理5.1 公司建立薪酬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与补贴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国企薪酬管理办法
国企薪酬管理办法国企薪酬管理办法是指针对国有企业员工薪酬进行管理的制度和规定。
一个完善的薪酬管理办法可以帮助国有企业更好地激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工作效率,从而达到企业和员工双赢的局面。
本文将针对国企薪酬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国企薪酬管理体系一个完整的国企薪酬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薪酬战略:规定薪酬的总体方针、目标、原则和政策。
2. 薪酬调研:通过市场调研、竞争企业调研、行业薪酬水平调研等方式,了解当地或者行业内的薪酬水平,为企业制定薪酬标准提供依据。
3. 薪酬结构设计: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员工薪酬需求,设计出相应的薪酬结构和组成要素,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
4. 薪酬管理流程:建立薪酬管理流程,包括薪酬设计与调整、薪酬核算与发放、薪酬评估与调整等,让薪酬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便于实施和监督。
5. 薪酬绩效管理: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和方法,以保证绩效与薪酬的直接相关性,同时倡导员工学习、提升以及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二、国企薪酬制度国企薪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基本工资做为员工薪酬的组成部分之一,基本工资是保证员工正常生活和工作的最基本报酬,也是企业对员工的最基本承诺。
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工作经验、教育背景等因素设定不同水平的基本工资,以保证公平、合理、透明。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指员工按照一定标准和要求所达到的工作绩效所获得的报酬。
企业可以根据员工个人的工作绩效,以及团队或者整个企业的业绩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确定员工的绩效工资水平。
3. 奖金奖金是企业对员工表现优异时所给予的鼓励和激励,常常与绩效工资挂钩。
奖金的发放可根据员工的工作贡献度、创新能力、质量和效率等方面进行考核。
此外,企业也可以根据特定的时令和企业的发展情况等设定奖励机制,以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
4. 津贴津贴是企业向员工支付的某种额外报酬,如岗位津贴、工龄津贴、住房补贴等。
国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公司薪酬管理,完善薪酬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分配应公平合理,体现岗位价值、能力贡献和绩效成果;(二)激励约束原则:通过薪酬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同时强化绩效考核,约束员工行为;(三)市场竞争力原则:薪酬水平应与市场接轨,保持一定的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四)经济合理性原则:薪酬制度应符合公司经济状况,实现薪酬与公司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公司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四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一)基本工资按照岗位性质、职责、工作难度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二)基本工资在薪酬总额中占比不低于50%。
第六条绩效工资:(一)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团队绩效和公司整体业绩确定;(二)绩效工资在薪酬总额中占比为30%-50%。
第七条津贴补贴:(一)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二)津贴补贴在薪酬总额中占比为5%-10%。
第八条福利待遇:(一)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第三章薪酬体系第九条公司薪酬体系分为以下几类:(一)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二)专业技术人员薪酬体系:包括工程师、设计师等;(三)操作人员薪酬体系:包括生产操作工、维修工等;(四)销售人员薪酬体系:包括销售经理、业务员等。
第十条各类薪酬体系应根据岗位性质、职责、工作难度等因素制定具体薪酬标准。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一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两种形式。
第十二条定期调整:(一)基本工资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员工绩效情况进行调整;(二)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国有企业最新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最新薪酬管理制度本部薪酬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有效吸引和激励公司员工,吸引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加盟,确保公司“十二五”战略规划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理念在薪酬管理理念上,打破论资排辈和摒除单纯以职务定薪酬”的传统薪酬模式,按现代3P付薪理念,坚持以为“岗位”(Position)付薪、为“能力”(Personality)付薪、为“绩效”(Performance)付薪,同时兼顾内、外部公平,科学反映员工的贡献。
第三条薪酬分配原则按薪酬分配的一般原则和央企的特点,本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效益原则:按央企工效挂钩办法,以效益为前提,实施薪酬总额控制,并按坚持“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员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建立员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共进退的机制。
竞争原则:现阶段,公司属于战略性投入期,不符合工效挂钩条件的情况下,实施工资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有竞争力的薪酬领先策略,薪酬分配以提高关键岗位在人才市场上的薪酬竞争力和吸引力为导向。
通过优化薪酬结构,调整薪酬水平,建立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从而吸引优秀人才,确保企业快速的发展。
激励原则: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绩效工资增加薪酬的激励性,通过年度奖金和利润提成奖励政策,建立起风险与收益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通过设计不同职系的薪酬晋升通道,激励员工立足本职,通过持续提升能力和绩效实现薪酬的提高。
合法合规性:薪酬分配制度要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制度框架下来制定,并且按国资委对央企的薪酬绩效管理有关文件为基本依据。
我公司本部一般员工实施岗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福利津贴、年终效益奖励构成。
其中,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岗位标准工资,视管理需要可以调整。
第八条薪酬结构项目(一)总薪酬员工薪酬在广义上分为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间接薪酬三部分,这三部分构成了员工在公司获得的总薪酬。
其中:固定薪酬是指公司每个月按照固定标准发给员工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副食补贴、独生子女费等);浮动薪酬是指根据员工业绩完成情况、企业经营情况发给员工的报酬,包括按照月、季、年考核发放的绩效工资、年终效益奖。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收入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收入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收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深化改革的需要,规范和加强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集团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一)现职高层管理人员;(二)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导人员(以下简称二线领导人员)。
第二章薪酬支付方式第三条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由总部统一管理和发放。
总部直接在北京为高层管理人员建立银行个人薪酬账户,按月为高层管理人员发放基薪,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高层管理人员业绩奖金。
高层管理人员通过银行卡在所在地银行网点领取薪酬。
第四条基层单位按有关规定为高层管理人员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并将缴费金额及调整变化情况按月报告总部人事部门汇总。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在所任职单位的成本中列支。
总部实际发给个人的薪酬(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后)年内挂账,有关单位年终将资金拨付给总部。
第六条二线领导人员的薪酬由所在单位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确定,在本单位成本中列支并发放。
第三章薪酬支付标准第七条因工作岗位调整或任职改变,涉及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变化的,均从文件签发的次月起执行新的薪酬标准。
第八条交流任职的高层管理人员,执行所在单位(部门)、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
第九条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挂职的高层管理人员,挂职期间,基薪标准和业绩奖金均按所到单位同类人员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因工作需要,参与筹备组进行有关筹备工作的人员,在新单位的薪酬标准确定之前,按原单位原岗位的薪酬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委派到直属企业担任总会计师的高层管理人员,基薪执行所到单位副职的标准,业绩奖金根据其年度工作业绩情况由总部考核确定。
第十二条根据工作需要,经集团公司党委同意派到合资企业工作的领导人员,薪酬标准及发放由总部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驻国外(或境外)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除执行所在派出单位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外,可报经总部人事部批准后,按集团公司的统一规定领取国外(或境外)工作补贴。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 模版
技术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薪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xx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本部在岗员工,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成员的薪酬管理按照《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及经营管理团队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司薪酬管理的总体原则:按劳分配、价值导向,绩效挂钩、保障公平,适应发展、总量控制。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会是薪酬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有关薪酬管理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对薪酬管理工作提供指导,负责审批薪酬体系方案。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薪酬体系建设和组织实施工作,汇总制定薪酬方案及相关薪酬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五条员工薪酬由岗位工资、绩效奖金、津补贴和总经理特别奖组成。
第六条岗位工资是与员工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关的工资收入,岗位工资按月发放。
岗位工资的执行标准基于员工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能力、水平,按照薪级、薪档划分区段。
第七条绩效奖金是与公司经营业绩、员工所在部门绩效和员工本人工作绩效、工作表现情况及出勤情况紧密挂钩的浮动性工资收入。
绩效奖金的执行标准按照薪级、薪档划分区段。
绩效奖金分为月度绩效奖金1、月度绩效奖金2和年终绩效奖金;月度绩效奖金按月发放;年终绩效奖金一次性,统一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发放。
第八条公司有权根据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员工本人工作绩效、出勤情况等,随时调整员工的绩效奖金,调整员工绩效奖金数额的决定生效前,应经过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
第九条津补贴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设立的津贴、补贴,各项津补贴执行标准按照国家、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总经理特别奖是对于业绩特别突出、表现特别优秀、对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给予的特别奖励,总经理特别奖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一次性发放。
国有企业最新薪酬管理制度
本部薪酬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有效吸引和激励公司员工,吸引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加盟,确保公司“十二五”战略规划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理念在薪酬管理理念上,打破论资排辈和摒除单纯以职务定薪酬”的传统薪酬模式, 按现代3P 付薪理念,坚持以为“岗位”(Position )付薪、为“能力”(Personality) 付薪、为“绩效”(Performance )付薪,同时兼顾内、外部公平,科学反映员工的贡献。
第三条薪酬分配原则按薪酬分配的一般原则和央企的特点,本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效益原则:按央企工效挂钩办法,以效益为前提,实施薪酬总额控制,并按坚持“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员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建立员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共进退的机制。
竞争原则:现阶段,公司属于战略性投入期,不符合工效挂钩条件的情况下,实施工资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有竞争力的薪酬领先策略,薪酬分配以提高关键岗位在人才市场上的薪酬竞争力和吸引力为导向。
通过优化薪酬结构,调整薪酬水平,建立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从而吸引优秀人才,确保企业快速的发展。
激励原则: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绩效工资增加薪酬的激励性,通过年度奖金和利润提成奖励政策,建立起风险与收益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通过设计不同职系的薪酬晋升通道,激励员工立足本职,通过持续提升能力和绩效实现薪酬的提高。
合法合规性:薪酬分配制度要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制度框架下来制定,并且按国资委对央企的薪酬绩效管理有关文件为基本依据。
1第四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资关系在公司的本部员工,但不包含由集团每年核定薪酬的企业负责人。
第二章职级及薪酬模式第五条职级设置结合集团及公司的实际,本部设置十个职级,从高到低依次为:董事长(含党委书记)、总经理(含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含三总师)、总经理助理级(含副总师)、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及主任工程师、处长、主管、主办业务员、业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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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由其出资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企业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报酬。
第四条企业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
出资人依法管理企业薪酬总额及企业领导人员、企业兼职人员的薪酬,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由企业依法自主决定。
(二)坚持薪酬与效益挂钩的原则。
经济效益增长,薪酬总额增加;经济效益下降,薪酬总额减少。
(三)坚持“两个低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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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由其出资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企业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报酬。
第四条企业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
出资人依法管理企业薪酬总额及企业领导人员、企业兼职人员的薪酬,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由企业依法自主决定。
(二)坚持薪酬与效益挂钩的原则。
经济效益增长,薪酬总额增加;经济效益下降,薪酬总额减少。
(三)坚持“两个低于”的原则。
薪酬总额的增长低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员工平均薪酬的增长低于企业
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政策及不可比因素产生的效益,不得作为增加薪酬的依据。
企业领导人员与企业其他员工的薪酬差距,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第二章薪酬总额的确定
第五条企业薪酬总额由薪酬总额基数和新增效益薪酬两部分组成。
第六条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一年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总额为基础,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
(二)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年度实际发放薪酬总额情况;
(三)企业近三年平均劳动生产率及人均实际薪酬水平;
(四)人员增减变动情况。
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二年后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的总额为基础,
参照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人员增减变动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总额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与企业净利润额挂钩。
新增效益薪酬=薪酬总额基数×(净利润额增长幅度×薪酬浮动系数)
非充分竞争性企业及主要承担政策性业务的企业,挂钩指标另行确定。
第八条薪酬浮动系数根楼堂馆所建设据企业现有薪酬水平、劳动生产率、人均工资利税率、同行业人均薪酬水平、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等情况确定,一
般控制在0.7以内。
第九条净利润额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新增效益薪酬不得高于净利润增加额的50%,人均薪酬水平不得超过市劳动保障部门当年公布的同行业工资指导价位高位数水平。
净利润额出现负增长的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经济效益下降的幅度以负值确定,薪酬总额下降幅度不低于企业前三年平均薪酬总额的20%,员工个人薪酬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企业净利润额以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净利润额为基础,剔除不可比和不合理因素后确定。
第十一条企业和员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
应当由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企业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应当由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企业支付。
企业和员工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十二条企业员工薪酬为税前收入。
员工应当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
第三章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确定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企业的下列人员:
(一)国有独资企业(尚未按公司法改建的国有企业)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会主席、副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