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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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物业临时管理行为,保障业主、住户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本小区的临时管理事宜。

第三条定义1.物业公司:指负责本小区物业管理的公司。

2.业主:指购房并登记在册的合法住户。

3.住户:指住在本小区并与物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合法租户。

4.临时管理:指在特定情况下,由物业公司临时承担起管理职责。

第二章临时物业管理的条件和程序第四条条件1.物业公司的正常管理无法继续进行时;2.物业公司仍需保证小区基本运行;3.物业公司与业主或住户达成一致。

第五条程序1.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向业主或住户告知临时管理的原因、内容和期限;2.物业公司与业主或住户进行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3.物业公司按照协议的约定临时承担管理职责;4.临时管理期满后,物业公司将职责交还给业主或住户。

第三章临时物业管理的职责第六条业主或住户的职责1.提供必要的工具和设备;2.配合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工作;3.按时支付管理费用。

第七条物业公司的职责1.维护小区环境卫生;2.组织小区安全防范工作;3.协助解决住户之间的纠纷;4.监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5.其他在协议中约定的职责。

第四章临时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业主或住户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职责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物业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职责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1.对于物业管理中的争议,双方应当先行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附件:1.临时物业管理协议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物业管理:指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景观、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维护的行为。

2.业主权益:指业主在小区内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使用公共设施、参与小区管理决策等。

3.住户权益:指住户在租赁物业期间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使用租赁物业、享受物业服务等。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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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社会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建设单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通过(招投标或协议)的方式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向本物业提供物业服务,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1、物业名称;2、座落位置;3、物业类型;4、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O5、总占地面积:平方米;6、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业用房平方米,其他平方米,共计楼宇栋套;7、业主数量:户;8、基本配套设施状况:(1)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2)园林绿地面积平方米;(3)文体设施处,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4)非机动车停车场个,建筑面积平方米;机动车停车场个,总占地面积平方米,车位个。

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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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护、养护物业管理区域物业共有部分和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建设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物业管理区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约。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管理区域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区域座落:合肥市_____(区、县)_____街道(乡镇人民政府)______段(巷)______号;物业管理区域构成(包括经济技术指标,见附件一);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

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

第三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约定,业主享有以下共有部分的所有权:(一)由单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该幢建筑物的业主共有的门厅、户外墙面、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走廊通道、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_____、_____、_____、等部位以及该幢建筑物的业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燃气线路、消防设施、邮政信箱、避雷装置、_____、______等设备。

(二)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路灯、沟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等。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明细表,见附件二。

第四条共有部分的管理、经营与收益分配(一)属于全体业主或相关业主的共有部分,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侵占、处分或者改作他用;(二)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三)利用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主要用于以下用途:1、30%用于弥补物业服务费的不足;2、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3、剩余部分全额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一、目的为了规范物业临时管理工作,确保小区内的安全、卫生和正常秩序,制定此规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内暂无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组织主体管理的情况下,成立临时管理委员会,负责小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

三、临时管理委员会的成立1、符合法律法规,按照业主大会公开、民主、平等、自愿的原则,成立临时管理委员会。

2、临时管理委员会应按照小区业主的利益,择优选人,由三名以上业主组成,设委员长一名,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临时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监督小区物业管理经营、收取物业服务费、制定小区内部管理规范等。

四、临时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与权利1、制定小区内部管理规范。

制定并发布小区内部管理规范,规范业主居住行为、公共场所使用行为,严格禁止大噪声、乱停车、乱扔垃圾等行为。

2、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委员会应根据小区状况,制定物业服务费缴费标准、时间等,并及时向业主发布通知。

3、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

委员会应定期组织业主与物业公司沟通交流,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保证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到业主的需求。

4、维护小区的安全和卫生。

委员会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小区内的安全和卫生,加强对小区周边环境的管理和维护,保持小区环境整洁美观。

5、制定应急预案。

委员会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影响。

五、临时管理委员会的运作模式1、临时管理委员会应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并记录会议纪要。

2、委员应当积极参与小区事务,协助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确保小区内的安全、卫生等工作的顺畅进行。

3、委员会应建立完整的信息交流渠道,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制定小区的管理计划和改进措施。

4、委员会应当积极组织业主参加相关培训和活动,提高业主的社区意识和参与度。

六、违约责任1、出现违约行为,应当按照规约规定进行惩罚。

如情节严重,应当取消其在委员会中的资格。

2、被取消委员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当选为临时管理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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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临时管理工作,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和安全,参与物业临时管理的各方应遵守本规约。

第二条物业临时管理是指在小区物业管理机构暂时无法履行职责时,由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或其他指定的人员暂时承担起小区管理工作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物业临时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小区居民生活的正常进行,保障小区的公共设施和环境质量,并尽力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第四条参与物业临时管理的各方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互合作,共同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物业临时管理范围第五条物业临时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2. 小区环境的卫生保洁;3. 小区安全的维护和管理;4. 居民生活问题的协调解决;5. 其他与小区管理相关的事务。

第三章参与方的权责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作为物业临时管理的组织方,负责协调相关工作,指导物业临时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物业临时管理小组由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物业临时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巡逻、维修、投诉处理等。

第八条物业临时管理小组成员应按照要求配合工作,如实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并及时汇报给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

第九条物业临时管理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物业临时管理小组成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指挥,严禁擅自扩大权力范围或滥用职权。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物业临时管理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组织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会议,制定物业临时管理计划;2. 物业临时管理小组成员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如巡逻、维修、投诉处理等;3. 物业临时管理小组成员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及时予以指导和解决;4. 物业临时管理工作结束后,召开总结会议,评估工作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管理费用第十二条物业临时管理期间,参与物业临时管理的各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临时管理规约 (示范文本) 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

临时管理规约 (示范文本) 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1附件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名称;座落位置;物业类型;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业主是物业管理活动的责任主体,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主已书面承诺同意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 1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前期物业管理,并自觉遵守本临时管理规约。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且已经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50%的;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已满两年的,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并积极邀请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协助。

(一)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二)业主因修缮物业以及铺设或更换维修电线、电缆、水管、暖气、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物业的,该物业的业主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利用相邻物业时,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业主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三)业主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物业的安全。

2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使用和维护物业:(一)按照设计用途使用物业。

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下进行改造使用。

(二)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须将本临时管理规约作为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对受让人或承租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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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物业临时管理行为,保障业主、住户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本小区的临时管理事宜。

第三条定义1. 物业公司:指负责本小区物业管理的公司。

2. 业主:指购房并登记在册的合法住户。

3. 住户:指住在本小区并与物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合法租户。

4. 临时管理:指在特定情况下,由物业公司临时承担起管理职责。

第二章临时物业管理的条件和程序第四条条件1. 物业公司的正常管理无法继续进行时;2. 物业公司仍需保证小区基本运行;3. 物业公司与业主或住户达成一致。

第五条程序1. 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向业主或住户告知临时管理的原因、内容和期限;2. 物业公司与业主或住户进行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3. 物业公司按照协议的约定临时承担管理职责;4. 临时管理期满后,物业公司将职责交还给业主或住户。

第三章临时物业管理的职责第六条业主或住户的职责1. 提供必要的工具和设备;2. 配合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工作;3. 按时支付管理费用。

第七条物业公司的职责1. 维护小区环境卫生;2. 组织小区安全防范工作;3. 协助解决住户之间的纠纷;4. 监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5. 其他在协议中约定的职责。

第四章临时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 业主或住户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职责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物业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职责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1. 对于物业管理中的争议,双方应当先行协商解决;2. 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附件:1. 临时物业管理协议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管理:指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景观、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维护的行为。

2. 业主权益:指业主在小区内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使用公共设施、参与小区管理决策等。

3. 住户权益:指住户在租赁物业期间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使用租赁物业、享受物业服务等。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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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临时管理规约为维护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制订本公约。

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业主和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业主的权利与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相邻关系)各业主同意,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三条(物业的使用)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一)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二)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三)在指定地点安排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开场合。

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时至次日上午时和节沐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四)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应及时规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未预留位置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不擅自拆改。

七)使用电梯,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八)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物业的禁止行动)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中,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外,不得有下列行动:(一)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三)_____________________四)_____________________五)_____________________六)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物业的维涵养护)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维修养护物业:一)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涵养护,不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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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XXXXXX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明确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以及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权利义务,特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订XXXXXX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区域范围内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业主转移所有权或对外出租物业,应将本管理规约作为房产销售(租赁)合同附件。

本规约对物业的继受人、承租人自动产生效力。

第四条词语释义【业主】:指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的法人或自然人。

【物业使用人】:指业主以外的物业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法人或自然人。

【共用部位】:建筑物中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内外墙体、梁、柱、楼板、屋盖、屋面;大堂、门厅、公共通道、楼梯间、电梯井、共用排烟道(管)等;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等。

【共用设施设备】: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空调系统、供电设备和线路、楼宇自动化系统、通讯线路、天线、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等。

[公共场所(地)]:包括但不限于本物业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市政道路除外)、路灯(照明)、广场、沟渠、池、井、园林绿化、连廊、地下排水管等;【专有部分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的包含设施设备在内的空间或区域。

【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按专有部分的建筑面积分摊缴纳,用于共用部位、公共场所(地)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翻修、改造的资金。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本物业基本信息物业名称:XXXXXX物业坐落位置:XXXXXXXXX物业类型:XXXXXXXXX第六条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地的所有权:【共用部位为包括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通道、公共楼梯间/电梯间、屋面、户外墙面、共用排烟道(管)等;【共用设施设备力包括给排水管道、雨水管、水箱、水泵、电梯、空调系统、供配电设备、消防设施、公共天线、避雷针等;【公共场所(地)】:包括本物业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市政道路除外)、路灯(照明)、广场、沟渠池井、园林绿化、连廊、地下排水管、物业管理用房等;第七条停车场、停车位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归属开发商。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精选3篇)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精选3篇)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精选3篇)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篇1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护、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建设管理有序、服务规范完善、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物业管理区域,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由建设单位制定,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时对本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对本规约内容认可。

本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其效力及于以后的物业买受人。

第三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第四条(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相邻关系)各业主同意,按照有利于共同生活、和谐相处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同意按照房屋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和房屋使用中载明的功能使用物业;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一致或房屋使用说明书中未列明的,按照规划部门核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第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时,除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电梯使用管理规定外,并共同承担电梯运行、维修、更新所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照国家、本市的相关规定及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关制度,文明饲养宠物、燃放鞭炮等。

第九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车辆行驶和停放方面,遵守以下规定和约定:(一)吨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二)机动车辆在小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禁止鸣号、试车和练车;(三)机动车辆按规定的车位(停车区域)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消防井盖、绿化等场地停放;(四)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车位使用费;(五)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不得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六)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车辆保管协议;(七)。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示例文本))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示例文本))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示例文本))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1.1 引言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小区内的秩序与安全,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而制定的。

1.2 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所有住户和物业管理公司,是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

第二章:业主权益与义务2.1 房屋使用权业主享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合法使用其住房的权利,并有义务按规定使用和保养住房。

2.1.1 楼道清洁业主需负责楼道的日常清洁,保持楼道干净整洁,确保安全顺畅。

2.1.2 垃圾分类业主应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垃圾清运工作。

2.1.3 物业设施使用业主应正确使用公共物业设施,并遵守相关使用规定,保护设施设备的安全。

2.2 住户安全2.2.1 安全教育业主需加强对家人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儿童和老人,提高安全意识,防范火灾、盗窃等事件。

2.2.2 消防安全业主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2.3 绿化环境保护2.3.1 清洁小区业主需参与小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不乱扔垃圾,不随意破坏绿化植物,维护小区的整洁与美观。

2.3.2 爱护花草树木业主应爱护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不随意破坏,不私自种植,妥善保护小区绿化环境。

第三章:物业管理公司权益与义务3.1 物业服务3.1.1 日常维护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小区内的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行。

3.1.2 环境卫生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内的环境清洁工作,保持小区的整洁与美观。

3.1.3 保安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应安排专业保安人员,保障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3.2 维修管理3.2.1 报修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报修服务系统,及时响应业主的维修需求,解决问题。

3.2.2 维修协调物业管理公司应协调业主之间的邻里关系,解决因维修问题引发的纠纷。

3.3 规章制度3.3.1 制定规则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小区的规章制度,并及时向业主公布和解释。

(带目录)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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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目录一、前言二、定义和术语三、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四、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五、物业管理费六、维修和保养七、安全和保险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十、其他条款十一、附件一、前言二、定义和术语1. 物业公司:指依法设立、取得物业管理资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法人。

2. 业主:指在物业中拥有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3. 物业管理费:指物业公司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 物业:指业主所拥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场地等不动产。

5. 公共区域:指物业内的道路、绿地、停车场、楼道、电梯等供业主共同使用的区域。

6. 专项维修资金:指业主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的资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和改造。

三、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1)根据本规约的规定,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

(2)要求业主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维护物业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3)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权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2. 义务:(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2)维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业主的正常使用。

(3)定期对物业进行维修和保养,保障物业的安全和美观。

(4)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物业的管理。

(5)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四、业主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1)按照本规约的规定,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提出建议和投诉。

(3)参加业主大会,行使表决权。

(4)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物业管理职责。

2. 义务:(1)遵守本规约及物业管理规定,维护物业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2)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

(3)爱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

(4)不得在物业内从事违法活动。

(5)配合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维修和保养工作。

五、物业管理费1. 物业管理费标准:根据物业的性质、规模、设施设备等因素,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协商确定。

临时管理规约同示范文本(通用3篇)

临时管理规约同示范文本(通用3篇)

临时管理规约同示范文本(通用3篇)临时管理规约同示范文本篇1一、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环境宜人、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订本规约。

二、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机构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三、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第一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物业时,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由第一买受人对本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其效力及于此后的物业买受人。

四、若本规约的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一部分物业基本情况(应与买卖合同内容一致)五、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四至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用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

七、物业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临时管理行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小区内的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

第三条本规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管理责任、临时管理费用、临时管理办法等。

第二章临时管理责任第四条本小区内的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对小区内的安全、秩序负有责任。

第五条物业公司作为临时管理的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小区内的临时管理工作。

第六条业主、使用人员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临时管理工作,不得干扰物业公司的工作秩序。

第三章临时管理费用第七条业主、使用人员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临时管理费用,用于支付临时管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临时管理费用的具体标准,由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经物业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业主、使用人员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临时管理费用,逾期未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临时管理办法第十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临时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工作的流程和具体实施方法。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加强对小区内临时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其履行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应建立投诉举报机制,便于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

第五章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1. 临时管理费用缴纳通知书2. 临时管理责任书附件1:临时管理费用缴纳通知书附件2:临时管理责任书附件详见附件页。

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公司:指负责小区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临时管理责任书:由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签署的书面文件,明确各方的相关责任。

3. 物业业主大会:小区内业主的集体决策机构,负责审议物业管理相关事宜。

第七章结束语本规约是本小区内临时管理工作的依据和指导,希望广大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能够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社会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由建设单位制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本管理规约由业主大会通过,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须自觉遵守。

第二章业主的共有权第三条本物业小区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总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第四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共同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一)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二)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房、物业服务用房、、、等。

根据《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有关规定,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委、共用设施设备。

第五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一);(二);(三);(四)。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装修第六条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将装修项目、装修部位、装修时间等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有关装修备案等事项书面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临时管理规约— 1 —— 2 —临 时 管 理 规 约依据《物权法》、 《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在物 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护、养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份和维护 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建设“文明、整洁、安全、 有序”的物业管理区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约。

物业管理区域名称: ; 物业管理区域座落:广安市。

物业类型为: ,其中包括: 、、 (多层、 高层、别墅、商业)。

物业管理区域构成(包括经济技术指标,见附件一);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对于开辟建设单位没有销售的物业,属于开辟商所有,其共有部份应纳入统一管理。

在业主大会设立前, 由开辟建设单位依法通过 (协议、 邀请招投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机构名称),依据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和本规约的约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本物业管理区域选择,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 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由经专有部份占建造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 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以下简称双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表决通过。

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的,由物业服务机构每年 3 月底前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监督。

因物业服务机构撤离等原因,本物业管理区域无法及时另聘新物业服务机构的, 在另聘新物业服务机构之前, 相关业主应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乡) 镇人民政府报告,请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采取相应措施。

各业主允许,当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有部份交付的建造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 50%以上,或者首次交付专有部份之日起已满两年且入住的建造面积达 到建造物总面积 20%以上,依法在 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设立一个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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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管理规约
为维护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制订本公约。

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业主和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相邻关系)
各业主同意,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三条(物业的使用)
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
(一)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二)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三)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时至次日上午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四)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未预留位置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不擅自拆改。

(七)使用电梯,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八)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物业的禁止行为)
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中,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外,不得有下列行为:(一)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物业的维修养护)
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维修养护物业:
(一)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不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申请,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四)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且需进入物业自用部位应急维修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通知公安机关或者居委会到场见证下实施应急维修,维修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五)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及时解决。

建设单位拒绝修复或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六条(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和使用维修资金:
(一)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业主在转让或者抵押其物业时,所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

第七条(物业转让、出租的相关事项)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须将本公约作为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后,当事人须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和通讯方式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居住房屋租赁,应当遵守国家、本市关于房屋租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及住宅物业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无论出租或转租的,业主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居住房屋租赁,必须符合本市规定的房屋出租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

不得擅自改
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间或按床位出租或转租,或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成卧室出租或转租。

(三)房屋装饰装修期间,允许物业管理企业入户巡视。

凡发现违反规定擅自分割搭建,或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变功能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的同时,有权阻止该户施工人员、装修材料、家具物品等进入小区。

(四)居住房屋租赁,应将本公约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要求承租人严格遵守公约,并将租赁情况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凡违反本公约出租或转租房屋的,业主委员会可书面责成业主或承租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业主或承租人应积极予以配合;凡拒不终止租赁行为,损害其他业主或使用人合法权益的,相关业主或使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业主提交通讯联系方式的义务)
业主应当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联系地址、通讯方式。

第九条(利用物业设置设施获利的归属)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获取的收益,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条(未按规定交付有关费用的责任)
业主未按规定交付物业服务费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整体收交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室号进行催讨;仍不支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业主违反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处理)
业主违反本公约第四条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下列第项措施予以制止:
(一)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连带责任)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公约的制定)
本公约由建设单位制定,在物业销售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物业建设单位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当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第十四条(公约的效力)
本公约自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首套物业销售之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成立并通过《管理规约》后终止。

承诺书
本人(单位)已详细阅读并理解建设单位_______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同意遵守本公约内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特签署本承诺书
购房人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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