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加减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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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加、减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加、减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加、减分细则为了加强我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德育、文体加分更加公平合理,现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院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此加减分办法。

总则一、各组织机构不得随意向同学许诺加分。

如有加分需求时,需提前向考评中心提交申请,注明正当理由,具体时间,加分额度,加分人数,经考评中心审查同意后,给予加盖考评中心公章的建议单。

回交加分建议单时,填写事由应详实、准确,先由加分机构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加分的真实性,再由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签字和考评中心指导老师签字方可生效。

二、各院级组织机构成员开展日常工作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不予以加分奖励。

三、同一项活动,若校、院同时产生加、减分,则以校级为准,学院不予以重复加、减分。

四、我院在籍学生每学期的德育加分上限为30分,文体加分上限为50分(含校级加分)。

五、院通表加3分,院点表加1-2分;院通批扣3分,院点批扣1-2分,其它事由具体加分分值以附则为准。

六、各院级组织机构在上交加分建议单时,需上交一份与建议单内容一致的电子版。

发至考评中心。

只交建议单,无电子版的加分,中心将按该部门放弃加分处理。

七、每月1日—5日(节假日时间另行通知)为考评中心收取上个月的班档、支书手册、月报表的工作时间,各院级组织机构于每月1日8:20-8:40将统计好的加、减分建议单交到团委办公室,由考评中心监察部收取,逾期作废。

八、加减分汇总将于每月2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内,同学如有异议,可以与考评中心联系。

九、监察部负责审核加、减分建议单,对于虚假加、减分(虚假事由,虚假名额),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给予填表人、部门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十、本加分细则即日起生效。

考评中心将严格按照加、减分细则相关规定执行,该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材料学院考评中心所有。

附则第一章德育第一部分加分细则(1)学期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者加5分;学期考试加权平均成绩较上学期(底线成绩70分)提高10分者加5分,较上学期(底线成绩85分)提高5分者加5分。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评定分补充规定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评定分补充规定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评定分补充规定(R评分细则)一、学生工作加分(最多加5分)担任校、院、班级学生干部职务,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为学院、同学做出实质性服务工作,基本加分参照以下标准执行:1、学校学生干部:校研会主席每学年加4.5分,副主席加3.5分,部长加2.5分,副部长加1.5分。

2、学院学生干部:院研会主席每学年加4.5分,副主席加3.5分,部长加2.5分,副部长加1.5分;3、党支部成员:党支部书记每学年3.5分,支部副书记2.5分。

4、班级干部:班长每学年加3.5分、团支书2.5分。

5、学生干部以实际完成工作量浮动加(减)分,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为学院、同学做出实质性服务工作,学年考核优秀者在基本分上加0.5分,学年考核基本称职在基本分上减0.5分,不称职者不加分(此项由辅导员审核)。

6、一学期内担任两项以上学生干部(包括社团的同学),以任职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任职不足一学年或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和被免职的同学不加分。

二、科技文体分(最多加5分)(一)学科竞赛1、在校级学科竞赛获得名次的,最高奖项加2分,以后以0.2分递减。

2、在北京市学科竞赛中获得名次,最高奖项加3分,以后以0.4分递减。

3、在全国或国际学科竞赛中获得名次者,最高奖项加4分,以后以0.6分递减。

4、同一学科竞赛中连续获奖的同学,以获奖名次高的为加分标准,不累计加分,参赛奖不加分。

(二)文体活动加分1、学校或学院文体活动、竞赛加分(1)学校或学院文体活动,如参加学校组织的晚会演出的同学每次加0.5分,此项加分最多加1分,且同一台晚会多次出场按一次加分。

(2)参加学校或学院文体竞赛,获得名次者,此项加分最多加2分。

其中第一名(或一等奖)加1分,第二名(二等奖)加0.8分,第三名(三等奖)加0.6分,依次以0.2分递减。

3、参加校科技文化节系列活动,获最高奖项者加2分,以后按0.2分递减,此项最多加2分。

4、参加部委、省市组织的文体竞赛,获得名次者,最多加3分。

班级综合测评加分减分制度

班级综合测评加分减分制度

班级综合测评加分减分制度一、加分制度1、向广播站投递的稿件(被采用的),每篇加1分2、每学期满勤者加10分(不请假、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3、学院和系部以及班级组织的政治学习满勤加5分4、参加业余党校和团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加2分5、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的加10分;参加青年志愿者等活动的每次加2分6、参加院和系部组织的义务劳动每次加2分7、参加文艺、征文、演讲等各类比赛,获院级(含院团委)奖励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3分、1分(只要积极参加者加1分,获奖者在此基础上加分)8、被评为优胜卫生宿舍的成员,每次每人加2分9、学生干部经考核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加3分、2分、1分10、经常主动配合班委、团支书工作的,视情况加1-3分11、一学期考试成绩(不含体育)总分在班级一、二、三名的,分别加10分、7分、5分12、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分别加5分、10分13、获得各科技能证书的,每科证书加5分14、参加院、系举办的各学科知识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分、3分、1分15、参加省级举办的各学科知识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分、7分、5分16、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加5分17、获院、系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的分别加7分、5分、4分、3分、2分、1分;破纪录的另加2分;集体项目获奖的每人加5分18、获省级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的分别加14分、10分、8分、6分、4分、2分;破纪录的另加5分二、减分制度1、无故不参加班级集体活动的,每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的,每次扣5分2、旷课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3、不遵守作息制度、夜不归宿的,每次扣5分4、每月宿舍卫生检查总分低于60分的,每人每次扣2分5、受到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纪律处分的,分别扣20分、15分、10分、5分6、受到院、系部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4分、2分7、上课、晚自习期间,手机没有调成震动发出声音的,响一次扣1分8、其他违纪行为,尚未受到纪律处分的,视情况扣1-3分9、期末考试,一门课不及格扣5分,两门扣10分,以此类推10、违反考试纪律,受到纪律处分的,一门课扣5分,两门扣10分,以此类推11、体育考试不及格的扣10分12、体育课,缺课一次扣2分。

资源与环境学院-学年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意见征集版)

资源与环境学院-学年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意见征集版)

资源与环境学院-学年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意见征集版)尊敬的师生们:为了全面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学校要求,我院制定了《资源与环境学院-学年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意见征集版)。

现将细则征求大家的意见,请各位师生认真阅读,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测评目的和原则1.1 目的:通过学年综合测评,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综合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2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多元评价,因材施教。

二、测评内容2.1 学业成绩:包括学生学期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

2.2 综合素质:包括科技创新能力、学科竞赛成绩、学生社团活动、公益志愿服务、课外科研等。

2.3 态度与品德:包括学生在学校生活中的表现,如守时守纪、团队合作、乐于助人等。

三、测评方式3.1 学业成绩占比:60%3.2 综合素质占比:30%3.3 态度与品德占比:10%3.4 学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评活动,以获得更高的分数。

四、测评结果使用与反馈4.1 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对学生的学业发展提供指导。

4.2 学院将组织测评结果的公示,给予学生进行自我反思和提升的机会。

4.3 学院将根据测评结果,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奖励和支持。

五、意见征集和修改5.1 对于细则内容和实施细节有意见和建议的师生,请于(具体时间)前向学院办公室提交。

5.2 学院将认真评估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细则进行修改完善。

六、细则实施与解读6.1 细则将于(具体时间)正式实施,逐步应用于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6.2 学院将会在实施前组织专门的会议和培训,对细则进行解读和说明。

6.3 对于细则的解读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学院将及时进行澄清和调整。

以上为《资源与环境学院-学年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意见征集版),请大家积极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资源与环境学院办公室日期:。

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暂行办法

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暂行办法

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暂行办法一、加分1、学生工作及学生干部任职(该方面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加分)任职满一年的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春蚕社社长、科协主席、辅导员助理、班长、团支部书记一般加0.40-0.50分;任职满一年的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副主席、学院春蚕社副社长、科协副主席一般加0.30-0.40分;任职满一年的团总支委员、学生会部长(办公室主任)、春蚕社部长、科协部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一般加0.20-0.30分;任职满一年的学生会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春蚕社副部长、科协副部长、优秀寝室长、一般加0.10-0.20分;校级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参考学院;所在支部被评为“先进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所在班级被评为“A级达标班级”的班长可在原加分基础上再加0.10分。

2、各类竞赛活动(该方面累计加分,同主题的活动除外)组队参加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GMC)复赛加0.20分,决赛加0.40分。

全国MAB培养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光华杯”全国高校企业竞争模拟挑战赛等活动参照执行。

个人参加由校学工部、校团委及校学生会主办的校级各类竞赛及文娱活动,获一等奖加0.30分,获二等奖加0.20分,获三等奖加0.10分。

个人参加由院团委、学生会主办的院级各类竞赛及文娱活动,获一等奖加0.20分,获二等奖加0.10分,获三等奖加0.05分。

参加校田径运动会个人项目比赛,获第一名加0.40分,获第二名加0.35分,获第三名加0.30分,获第四名加0.25分,获第五名加0.20分、第六名加0.15分、第七名加0.10分、第八名加0.05分。

团体接力项目按个人项目比赛加分。

参与学生创新基金项目获准立项的,国家级主持者加0.50分,校级主持者加0.30分,国家级参与者酌情加0.20-0.25分,校级参与者酌情加0.10-0.15分。

二、减分1、无故旷课一次减0.10分;无故迟到两次者减0. 05分。

2、学风检查中被扣分的寝室,寝室四名同学均要减0.10分/次,如事先明确属某一位同学的个人行为,则当事人减0.20分/次,寝室其他同学免扣。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细则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细则一、加分项目思想品德:1。

社会公德:在社区受到公众表扬;拾金不昧;校内外做好事等。

2。

卫生状况:获文明寝室的全体同学。

3。

实践能力:自主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督查标兵。

4。

公益劳动:劳动标兵;劳动积极分子。

学科评分:1。

学习成绩:参加学科竞赛得奖的同学。

2。

选修活动:学生节中各项比赛获奖的同学;参加学生艺术团表现优秀的同学;参加图书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学生;参加学生电视、广播、网络组织表现优秀的同学;参加论文、写作、演讲等比赛获奖的学生;参加文学社团表现出色的同学。

体育评分:体育加分:参加学校运动会比赛的单项个人的项目获奖的同学;参加市、区运动会比赛获奖的同学;体育运动积极分子。

二、加分方法1。

被评为活动类优秀称号的加分标准:市级:3~5分;区级:2~4分;校级:1~3分2。

学科类的加分标准:市级:4~6分;区级:3~5分;校级:2~4分3。

体育类的加分标准:市级:2~4分;区级:1~3分;校级:1~2分取值方法:第一名取最高值;第二名取中间值;第三名取下值。

三、减分项目思想品德:1。

行为规范: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的同学;填写学校伪违纪单;受学校行政处分的同学。

2。

公益劳动:在劳动中表现较差,受到点名批评的同学;经常不参加班级值日生及打扫除。

3。

社会公德:有违反社区公约、七不规范、交通规则等现象的同学。

4。

卫生状况:寝室卫生检查经常被评为“差”的同学。

5。

自理自立:经常由父母代劳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在同学学习、生活、活动等场所不能管住自己而影响同学。

学科评分:学习态度:晚自习经常影响其他同学;测验、考试中有作弊现象;平时作业有抄袭现象。

体育评分:早锻炼、广播操:经常不参加早锻炼、“两操”。

四、减分方法1。

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现象的:扣2~3分;2。

填写学校违纪单的:扣3~5分;3。

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扣6~10分。

综合测评考评(包括加分、扣分细则)

综合测评考评(包括加分、扣分细则)

第四条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最主要的依据,各班级学生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定名次,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先、推优、入党和毕业生推荐工作{包括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国家助学金2000、国家助学贷款6000以及其他优惠补助,奖学金类国家和学校分别为1000、500、300可同时获取多项}。

综合测评从德智体三方面进行考评。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总分=基本分×90%+加分-扣分基本分=品德表现分×20%+学业表现分×70%+文体表现分×10%品德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文体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分别为: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各科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无旷课情况记录。

(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2、优秀学生标兵: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三名,或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以及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公认、社会好评的可酌情放宽学习成绩条件予以优先或特殊考虑。

(按班级学生数3%计评)3、优秀学生干部: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参予社会工作成绩显著。

(按班级干部数15%计评,学院一级学生干部在所属部门按相同比例计评)4、优秀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思想牢固,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各课程考试成绩均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各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累计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列(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分为:等级奖学金、单项奖励金。

合工大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实施办法

合工大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实施办法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实施办法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

在《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过多次征求学生意见,特制订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实施办法。

一、本办法中的加减分是在《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得出的综合测评分基础上进行直接加减。

加减分总计范围为±2.0。

二、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我院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

三、加分细则1、参加科技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奖励级别奖励等级加分情况科技文体及社会实践省、部级及以上一等奖21二等奖1.50.8三等奖10.6市、校级一等奖0.80.4二等奖0.60.30.40.2院、系级一等奖0.40.2二等奖0.20.1三等奖0.10.05注:(1)参加比赛未得奖的按照低一级比赛的三等奖计算加分。

(2)参加校级文体活动加分,其中第一名是一等奖;二三四名是二等奖,五六七八名是三等奖。

2、担任学生干部担任校级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职务的,加0.2分;副部长及一般干事加0.1分;担任院级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职务的,加0.2分;副部长及一般干事加0.1分;担任班级学生干部,班长及团支书加0.2分;其他班级干部加0.1分。

所有学生干部须凭所在组织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进行加分。

一人担任多重职务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加分计。

3、寝室卫生成绩以公寓学年卫生检查平均成绩为准,男女生寝室、不同公寓分开统计。

对寝室卫生成绩位于所在公寓我院学生寝室前5%的寝室,寝室成员每人加0.4分;对寝室卫生成绩位于所在公寓我院学生寝室前5%至15%的寝室,寝室成员每人加0.2分。

4、通过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大一学年:通过四、六级考试不加分。

大二学年: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加0.2;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加0.4。

大三学年:通过国家英语四级不再加分;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加0.2。

大一、大二、大三学年: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加0.1;通过国家计算机三级考试,加0.2;通过国家计算机四级考试,加0.3。

南京大学环境学院加减分细则(试行)

南京大学环境学院加减分细则(试行)
加2分
有特殊成就酌情再加1-2分。
(六)德行表现
取得校级“文明宿舍”、“星级宿舍”
加3分
取得院级“优秀宿舍”加1分。
拾金不昧若为饭卡一类
现金金额超过100元
加1分
加3分
数额巨大酌情加4-5分。
义务献血。
加3分
需要义务献血证。
见义勇为。
加5分
有新闻报道或文字材料。
获得院学生会优秀部员;
获得校学生会、团委优秀部员
减2分
不能与同学融洽相处,发生谩骂、侮辱、打架、故意损害同学名誉等行为
减2分
(三)宿舍管理
违反宿舍管理规定
i)熄灯后不就寝,喧哗吵闹,影响室友正常休息,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ii)损毁或私拆宿舍设备
iii)未经请假同意夜不归宿
减2分
使用违章电器或者有其他可能危害宿舍安全的行为将进行通报批评。
周末或节假日(不包括寒暑假)未向宿舍同学或班长等负责同学说明去向,无故失踪
参照《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发展测评加分细则》
1、辩论队比赛成员统一加2分,获得最佳辩手加3分(不累加)
2、有志愿者证的志愿活动统一加2分,负责人加3分。
(四)讲座培训
若参与讲座,要有500字以上讲座笔记或记录或心得
加分
超过1500字加1分。
总共不能超过5分。
(五)科研训练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早期科研训练活动、校内外各种学术论坛(如:520论坛、基础学科论坛等)
南京大学环境学院加减分细则(试行)
一、环境学院学生平时考核加分规则
加分类别
具体描述
加分额度
说明
(一)职务加分
校团委、校学生会干部。
加3分
加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环境与生态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综合评分细则【模板】

环境与生态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综合评分细则【模板】

环境与生态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综合评分细则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规范我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标准客观、结果公正。

第二条综合评分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7月份进行。

第三条综合评分成绩=课程成绩分+综合表现加分。

课程成绩分占60%,采用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计算。

综合表现加分占40%,包括思想政治素质(10%)、学生工作与社会实践(10%)、学科竞赛及科研成果(10%)、文体类竞赛(10%)四部分组成。

第四条成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审核小组,成员包括:院分管研究生的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研究生团总支书记、研究生会主席。

第五条各班由班长、党支书、团支书及四名学生代表组成班级综合测评评定小组,全面负责加分、扣分评定等事宜,结果上报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审核小组。

加分、扣分评定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加分、扣分评定过程必须公开,初评结果向全班同学公布,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在三天之内向审核小组反映。

初评结果经公布后由班长、团支书签字,按时上报学院。

2)学生加分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对逾期不提供相应证明的,不得予以加分;扣分也应有相应依据。

3)评定小组成员涉及自身评分问题时必须回避,由小组其他成员对该成员予以评定。

第六条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本学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第二章环境与生态学院评奖评优评分细则第一项课程成绩分(总60分)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传统成绩加权平均”,课程成绩分最终成绩=传统成绩加权平均成绩×60%第二项综合表现加分(总40分)(一)思想政治素质(共10分,基础分为6分)1、加分情况1.1、集体活动参加情况。

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及以上的集体活动,每次加0.2分,按次累加,由班长统计,最高加1分。

(本项不重复加分)1.2、学年内参加无偿献血加0.1分,不累加,须提供相关证明。

资源与环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细则(最新)

资源与环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细则(最新)
一等奖3分;
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各类竞赛
集体获奖
区级以上
一等奖6名;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市级
一等奖4名;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校级
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
院级
一等奖2;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先进集体
区级以上
4分
校级2分
院级1分
宣传稿件
区级以上采用
3分/篇
市级采用
2分/篇
校刊、团讯、院刊、校广播站采用
6分
校院学生会各副部、班长、副班长、团支书
5分
校院学生会委员:班委或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其它负责人
4分
院艺术团、院体育部运动员、信息员、干事、礼仪队员、宿舍长
3分
各类竞赛
个人获奖
区级以上
一等奖6分;
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市级
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校级
一等奖4分;
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院级
8、各班推荐获优秀奖学金的同学需上交加分凭证复印件。
9、各班务必严格审核加分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1分/篇
向院记者团投稿未采
用未满6篇0.5分/篇,满6篇此项记3分
思想品德
党员、预备党员
5分
合格团员
2分
递交入党申请书
党校结业1分
各类评比
区级以上优干、
三好、优秀团员
6分
校级优干、三好、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院学习标兵
4分
院级优干、三好、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3分
工作或各类活动被评为先进区级5分;校级4分;院级3分
计算机、
英语过级和职业技能认证

综合成绩计算细则及评分参考标准【模板】

综合成绩计算细则及评分参考标准【模板】

综合成绩计算细则及评分参考标准平均学分绩计算公式如下:平均学分绩=注:需提供获奖证书(2)科技竞赛注:能源学院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时参考的各级竞赛项目,依据《XX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进行相关认定,科技竞赛需第一完成人。

注:1)可获得加分的文章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必须与课题或研究生教育相关;第一作者及第一作者通信地址为XX大学;作者署名里面必须有自己的导师或所在课题组其他老师。

2)如果学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按第一作者计算,其余情况按正常排序。

3)从研究生入学至奖学金评定截止日期之间的成果为有效成果,可获得加分。

论文以实际发表日期为准,若能提供论文已被录用的证明也可加分。

4)论文分级由对应研究所(中心)主管教师等组成的评审团最终决定。

注:1)可获得加分的专利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必须与课题或研究生教育相关;2)第一作者及第一申请单位为XX大学;研究生的申请专利,如果学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按第一作者计算,其余情况按正常排序。

注:需提供获奖证书(2)竞赛类获奖加分(不可兼得,取最高一项)注:能源学院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时参考的各级竞赛项目,依据《XX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进行相关认定,科技竞赛需第一完成人。

(3)其他类型加分注:需提供授权证书,本人为第一作者。

4、发表论文加分占65%或更多(可累计加分)注:(1)可获得加分的文章需满足下列条件:①必须与课题或研究生教育相关;②学校署名必须为XX大学,作者署名里面必须有自己的导师。

(2)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如果学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按第一作者计算。

(3)发明专利只认定已授权的,受理不予计算,可获得加分的专利必须与课题或研究生教育相关。

(3)从博士研究生入学至奖学金评定截止日期之间的成果为有效成果,可获得加分。

论文必须已经实际发表方可计为有效成果。

(4)论文分级由对应研究所(中心)主管教师等组成的评审团最终决定。

综合考评细则

综合考评细则

综合考评细则资源环境学院学生综合考评细则(试行)为了加强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开拓、奋发进取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西南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西校【2007】2 47号),结合我院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考评对象为我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综合考评成绩是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优评奖和毕业生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综合考评表将装入学生档案。

一、综合考评组织机构及要求学院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各年级或班级成立学生考评小组。

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分团委书记、辅导员和班主任代表组成。

考评小组由班、团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考评小组须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综合考评每学年进行一次,由辅导员或者班主任组织实施,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于每年9月中旬集中进行。

综合考评是一项十分严肃与细致的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在考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还要贯穿教育,注重实效。

二、综合考评总成绩的计算综合考评成绩由德育考评分、课堂学习分、加分和扣分四部分组成。

德育考评满分30分,其中学生考评小组20分,辅导员或者班主任10分。

课堂学习满分70分,包括专业课、公共课两部分(不包括任选课和二专业课程)。

计算方式为:课堂学习分=课程总平均成绩(每门课程成绩以第一次考试为准)×70%。

加分不超过20分。

综合考评总成绩=德育考评分+课程平均分+加分—扣分三、德育考评德育考评内容是对每个学生的基本要求,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德、文明行为、法制观念、心理素质五个方面。

德育考评满分为30分,其中学生考评小组20分,辅导员或者班主任10分。

(一)德育考评内容1.政治态度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②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并达到一定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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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加减分实施办法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

在《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过多次征求学生意见,特制订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实施办法。

一、本办法中的加减分是在《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得出的
综合测评分基础上进行直接加减。

加减分总计范围为±5.0。

二、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我院研究生一、二、三年级学生。

三、加分细则
1、参加科技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注:
(1)参加比赛未得奖的按照低一级比赛的三等奖计算加分。

(2)参加校级文体活动加分,其中第一名是一等奖;二三四名是二等奖,五六七八名是三等奖。

(3)院系级活动
科技活动:新老生交流会,学术交流年会,学术会议等
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迎新晚会,双十一联谊晚会,院杯篮球赛,志愿者系列活动等
(4)校级活动
科技活动:双百科普大赛,挑战杯,博睿沙龙,博士茶话会等
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校研会晚会,阳光体育节,校研会篮球赛,校研会啦啦操比赛等(5)校院每年新增活动及省部级活动的加分情况需学院研究考察后决定。

2、担任学生干部
担任校级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职务的,加0.4分;副部长及一般干事加0.2分;
担任院级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职务的,加0.3分;副部长及一般干事加0.1分;
所有学生干部须凭所在组织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进行加分。

一人担任多重职务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加分计。

四、违纪处分
凡是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的均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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