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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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一、评选名额校优秀班主任____名、校优秀教师____名、校优秀教育工作者____名。

(具体评选名额安排表见____1)二、评选范围1、优秀班主任参评对象为。

当年度任职的班主任。

2、优秀教师参评对象为。

当年度在职的专任教师。

3、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

当年度在职的教职员工及中层以上行政干部。

4、参评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本年度须先具备本次评上校级先进条件,再按相应加权名次从前到后依次产生候选人(原则上向高三年段倾斜)。

5、参评校级各类先进须间隔一年,区级各类先进须间隔两年,市级及以上各类先进须间隔三年。

6、凡违反《____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中二十条违纪行为之一,本年度被上级部门或学校抽查通报批评的不能参评。

三、评选条件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基本条件是:认真学____的____精神,忠诚党的事业,模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热爱学生,为人师表,积极参加学校及年段的各项活动,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育教学质量优秀者。

能自觉及时上交有关计生材料及证明,师德(教育教学)评议满意率达____%以上,一学年月满勤奖达____次以上,本年度未被上级部门或学校批评或抽查通报,且具备下列相应评选条件:(一)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1、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勇于创新的精神,积极主动与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和住校内外学生管理工作,所在班级班风、学风良好,学生考勤等管理制度规范。

2、注重与学生谈心交流,善于做好“学困生”思想教育转化工作,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3、以《____十中班级工作量化评分实施细则》作为评选的主要依据,本年度班级量化总评名次居本年段前____%。

4、本年度班级“四率”(高一高二以下学期期中、期末两次考试、高三以两次省或市质检为准)总评名次居本年段前____%内。

5、积极____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健康有益的科技、文明礼仪等校园文化建设,本年度所在班级被评为校级(含)以上先进班____、先进团支部、学雷锋先进班级、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____奖等至少有____次项以上(含)。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6.25•【字号】晋人社厅函〔2018〕684号•【施行日期】2018.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684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省直有关委、办、厅、局:近年来,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和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动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扎实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晋和人才强省战略,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山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办好人民满意的山西教育,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山西省模范教师和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1、“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范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其中高等学校(含高职,下同)的参评对象为内设二级机构,如院(系、所)、处、重点教学科研基地或团队等。

2、“山西省模范教师”的评选推荐范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具有教师资格且坚守在教学工作一线的专任教师。

3、“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范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的管理人员(含教研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

近五年内已获得“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单位和已获得“山西省模范教师”“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如无新的突出贡献,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同级称号的评选推荐。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好中选优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好中选优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好中选优做好省、市、县、乡党委集中换届工作,关键是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把各级党委建设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

实现这一目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到好中选优。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好中选优,是党的任人唯贤干部路线的具体体现。

所谓“贤”,一是品质好,二是能力强,也就是要德才兼备。

坚持德才兼备,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原则。

坚持好中选优,这个“好”就是具有良好德才素质的干部,这个“优”就是具有良好德才素质干部中的佼佼者,也就是更加优秀的干部。

好中选优的要求,坚持和贯彻了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原则,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与时俱进。

同时,坚持这一要求,有利于在干部队伍中树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正确导向,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高素质干部大量涌现的良好局面。

选拔干部坚持好中选优,要准确把握“好”与“优”的辩证关系。

好中选优,“好”是前提。

我们所要选拔的对象,首先必须是一个好干部,这是最起码的要求。

那些存有这样那样问题的人,决不能列为选拔任用对象,必须坚决防止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

好中选优,“优”是根本。

这个“优”,就是不能停留在一般的“好”上,而是更好,更合适。

人才分高下,能力有大小。

“好”本身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对于干部的德才素质来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同样是符合条件的干部,谁的德才素质更好,谁更符合领导岗位的要求,谁能够带领干部群众把一方事业发展得更加红火,就选拔谁。

在符合条件的干部当中,谁上谁不上,必须经过认真比较、反复权衡来作出选择。

只有通过对干部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发展潜力以及适应岗位要求情况进行反复认真的分析、比较,才能发现更加合适、更加优秀的干部。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与奖励第一条评选工作应本着“坚持标准,科学公正,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基本条件(一) 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二) 积极承担研究生主干学位课程的教学工作,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有自编的高质量研究生教材。

(三) 至少有三届毕业研究生,学术造诣深,指导研究生认真负责,因材施教,选题创新,带教的研究生成果显著,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含提名奖)、全军和重庆市优秀学位论文奖的指导教师优先。

对指导的研究生受纪律处分,或因课程不及格而受处理,或中期考核不合格,或论文评阅、答辩出现问题的,或缓授和不授学位的,不能评为优秀导师。

(四) 着眼科学技术前沿,组织科研攻坚,承担较多的科研项目,或者在某一方面开创重要的研究领域,有重要的高水平的论文发表,为培养高层次的人才创造条件。

(五) 重视学科梯队建设,自觉指导和努力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科研和带教水平。

第三条评选办法和程序(一) 优秀研究生导师每二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的名额约占在岗研究生导师的10%左右。

评选年度内所有在岗的导师都可以申请,由学校按各部、院、系及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的比例,将推荐名额分配到各部院系及联合培养单位。

15(二) 符合评选条件的导师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重要获奖证书、科研项目编号和合同号、重要论文、成果的复印件、培养研究生的有关说明材料等),由部院系和联合培养单位在全面考核、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训练部。

(三) 训练部在对上报材料形式审查后,成立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审,经无记名投票表决评选出优秀研究生导师。

(四) 评选出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第四条奖励由学校授予“第三军医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称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隆重场合予以公开表彰奖励。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7.07•【字号】粤教人函〔2015〕117号•【施行日期】2015.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粤教人函〔2015〕117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今年教师节期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拟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表彰一批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特级教师。

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一、表彰名额2015年共评选表彰南粤优秀教师1100名、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110名,特级教师300名。

二、表彰方式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向获得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向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特级教师津贴。

三、工作程序(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广东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部门共同派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人事处)和特级教师评选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负责日常评选工作。

(二)组织各地各校开展评选工作。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开展评选工作。

其中,南粤优秀教师等额推荐,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差额推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特聘教授遴选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特聘教授遴选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特聘教授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5.09•【字号】京教函[2013]212号•【施行日期】2013.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特聘教授遴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3〕212号)各市属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首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市教委关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京教人〔2012〕15号)中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特聘教授计划,市教委决定开展201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特聘教授计划人选遴选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条件(一)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根据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需求的学科领域,设置引进岗位。

引进条件与标准: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具有一流的研究水平,在相关领域已取得突出学术成就;2.系北京市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两院院士除外);4.引进后全职在校工作,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任合同。

(二)特聘教授计划特聘教授岗位一般应设置在国家级及北京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需求的学科领域。

遴选条件与标准:1.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2.两院院士、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学术带头人等高端领军人才;3.聘期为3年,聘期内每年在校工作时间应不少于2个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5.20•【文号】•【施行日期】2018.05.20•【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综合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2018年5月20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现就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教育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增强干部信心,增进干部自觉,鼓舞干部斗志。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刻领会新时代、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提出的新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努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不断锐意进取、担当作为。

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负党和人民重托,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

二、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

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8.16•【字号】粤教人函[2010]101号•【施行日期】2010.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0〕101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及顺德区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省属职业技术院校: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

2006年以来,全省广大职业教育战线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积极推动了我省职业教育的大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输送了大批高素质的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作出巨大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职业教育事业,推动我省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实现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的战略大计,经省政府同意,在今年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期间,省政府将表彰一批为我省职业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下文简称“先进集体”)参评对象为: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支持我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政府职能部门、作出突出贡献的行业企业单位。

(二)“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下文简称“先进个人”)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以及为我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政府职能部门、行业企业人员。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40项。截至2017年11月,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已创立30周年,共有2000多家企业承建的2246个工程项目获中国建设工程 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109项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
2019年12月10日,建筑业科技创新暨2018-201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表彰大会在京举 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工程(Ⅰ、Ⅱ、Ⅳ、Ⅵ标段)、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项目主体工程、北京 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A1工程、雄安市民服务中心等241个项目工程荣获“鲁班奖” 。
2022年12月,锡盟城投全过程代建的锡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已通过公示,获得2022—2023 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 已获得该地区或该行业最高质量奖; 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一、二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该 专业工程国内领先水平; 四、住宅工程除符合一、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 五、申报单位应没有不符合诚信的行为。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已列入省(部)级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并验收合格。 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其中有一项中国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采用“建筑业 10项新技术”不少于6项。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杯
精神文化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秉承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修订)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修订)

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令狐采学建协〔20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工作,根据建筑业发展形势,我会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年修订)》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

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及《关于修订<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说明》印发。

本办法自2017年起施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年修订)》(建协〔2013〕24号)同时废止。

中国建筑业协会2017年1月17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鲁班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40项。

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七条鲁班奖的评选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优秀人才评选办法

优秀人才评选办法

***********科技有限公司优秀人才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建设工作,落实人才兴企战略,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完善内部竞争和激励机制,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增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优秀人才评选要坚持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公开公正、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动态调整、分级管理的原则,把具有真才实绩的优秀人才选拔评选出来。

第三条优秀人才评选工作要扩大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优秀人才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第二章优秀人才分类第四条优秀人才分为二级评选和管理:公司级优秀人才和部门级优秀人才。

第五条优秀人才分为四类: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优秀技术业务人才、优秀市场营销人才和优秀综合管理人才.其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是指驾驭全局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突出、具有战略眼光和创新精神、熟悉市场经济运行规则、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善于经营管理的优秀企业领导人员。

公司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主要包括公司领导班子中的优秀人员。

➢技术业务人才指具有创新意识和科学精神,具有较高专业水准和影响力,能够解决企业重大问题,引导企业技术和业务发展的优秀技术业务人员。

公司的技术业务人才主要包括从事需求设计、软件开发、系统测试、技术支持、项目管理等工作的优秀专业人员。

➢市场营销人才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掌握较高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一定创新成果的高技能营销人员;从事市场分析、营销管理工作的优秀人员。

公司的营销人才包括面向客户从事业务或产品的销售与服务工作的优秀人员,以及为营销工作提供支撑服务的其他优秀人员。

➢综合管理人才指专业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创造性地解决企业管理难题的优秀综合管理人员.公司的综合管理人才包括:从事企业发展、人力资源、计划财务、法律事务、投资管理、审计监察、行政事务和党群工作等综合管理工作的优秀人员。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艺术家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艺术家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艺术家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24.03.22•【文号】办人发〔2024〕45号•【施行日期】2024.03.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艺术家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办人发〔2024〕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为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十四五”期间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领军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开展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艺术家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评选表彰一批德才兼备的专家、德艺双馨的艺术家,激励和引导广大文化和旅游人才坚定理想信念、矢志爱国奋斗、勇于创新创造,为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担负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评选范围(一)优秀专家:从事文化和旅游研究、艺术管理、技术保障、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经营管理、文化和旅游规划、旅游新业态以及创意设计等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优秀艺术家:在文化艺术领域(包括美术、戏剧、曲艺、音乐、舞蹈、杂技等专业)从事艺术表演和艺术创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评选表彰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原则上不推荐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的个人。

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县处级或相当于县处级(含)人选,如涉及相关人选,需就推荐人选作出特殊说明。

历年来已获得“文化部优秀专家”称号或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人才项目的,不参加推荐评选。

三、推荐人选条件(一)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从事文化和旅游领域相关工作。

坚持四个注重

坚持四个注重

坚持四个注重选树先进典型,既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法和优良传统,也是强化员工正面教育引导,激发全员金牌意识,营造争先创优环境,建设高素质员工队伍的有效载体。

近年来,许昌供电公司以开展“双十佳”(十佳先进集体和十佳先进个人)评比和“每周上镜人、每月双星”评选活动为载体,按照“围绕中心、正面引导、完善机制、突出特色”的工作思路,坚持“四个注重”(注重搭建平台、严格筛选、宣传推广、激励培养),树立起了一批过得硬、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

通过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起到了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为推动公司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一、注重搭建平台,确保先进典型的群众性我们注重在企业内部搭建平台,营造“赛场”氛围,通过各种载体、渠道和形式广泛挖掘先进典型。

为更好地挖掘基层员工的先进典型,我们将镜头对准最基层、小人物,从2006年起,开展了“每周上镜人、每月双星”的评选活动。

此项评选充分体现了广泛的群众性,评选范围覆盖公司系统各单位的班组和全体员工。

其中,“每周上镜人”评选1名,授予当周在某一方面取得优秀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每月双星”评选1个集体和1名个人,授予当月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规范评先工作,制订了《许昌供电公司先进集体和十佳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明确考评内容和细则,每年对文明单位标兵、先进党支部等10个项目的先进集体和公司标兵、十佳安全员工等12个项目的先进个人集中进行评选,评选项目既有综合荣誉,也有单项评比,涵盖安全生产、供电服务、同业对标、班组建设、农电管理、技术创新、党群工作等各个方面。

同时每年都结合“责任铸金牌”主题活动和公司中心任务,不断修改完善评先项目和办法。

此外,我们坚持常年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比赛。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竞赛评比活动,营造了“人人都有机会当先进、人人都想当先进、人人都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让所有员工都能看到希望,为先进典型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教育基金会内人发…2009‟90号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先进集体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各盟市人事(人事劳动)局、教育(教体)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事局、教育局,各盟市教育基金会,各直属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为进一步激励我区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教育创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我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人民教育基金会决定于2009年教师节联合表彰一批“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同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146号)及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09‟9号)精神,评选推荐我区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并将于教师节一并进行表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名额自治区将推荐评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1个(其中,基础教育8个、中等职业教育2个、高等教育1个),“全国模范教师”18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2名,“全国优秀教师”43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5名,“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3名,“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3名,“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1名,“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名,“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1名。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23.11.20•【文号】文旅非遗发〔2023〕123号•【施行日期】2023.1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3〕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担当作为、奋勇争先,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进一步激励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干事创业积极性,表彰先进、凝心聚力,文化和旅游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单位、基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新闻媒体等。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单位含中央部门所属非遗项目保护单位、文化和旅游部相关直属单位、研培院校,各地从事非遗保护传承的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

(二)“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相关基层工作人员、专家学者、教育工作者等。

二、表彰名额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100个;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200名。

本次表彰按照差额确定推荐名额。

三、评选条件(一)“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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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优秀教师
评选工作的安排意见
(二)坚持评选条件,严把人选质量关。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将推荐对象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评选考察内容,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各基层单位推荐时确保候选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戴帽推荐。

学校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

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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