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高校建设指定分包招标活动界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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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

高校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招标与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高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校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自筹资金的招标与采购活动。

第三条高校招标与采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招标与采购过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 公平竞争:确保所有投标者公平竞争,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3. 公正和诚实守信:确保招标与采购活动的公正性,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4. 节约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浪费。

第二章招标与采购范围第四条高校招标与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货物采购:包括设备、材料、办公用品、图书、软件等。

2. 工程采购: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

3. 服务采购:包括设计、咨询、培训、维修、物业管理等。

第五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招标与采购程序第六条招标与采购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项目立项:明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

2.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信息。

3. 投标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4. 开标、评标和定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评标和定标。

5. 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与高校签订采购合同。

6. 交付和验收: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高校进行验收。

第七条招标与采购活动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确保招标与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八条高校应建立健全招标与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标与采购活动的监督。

第九条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标与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招标与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第五章罚则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高校及有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招投标大改!住建部17项措施加强招投标监管!

招投标大改!住建部17项措施加强招投标监管!

招投标大改!住建部17项措施加强招投标监管!近日,住建部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包括夯实招标人权责、推进评定分离、加强招投标监管17项措施。

招标人滥权、不合理低价中标等问题,将迎来重拳治理。

《指导意见》的重点内容如下:1、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应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自主决定发起招标,自主选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方式、招标人代表和评标方法。

2、政府投资工程鼓励集中建设管理方式。

3、缩小招标范围。

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社会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法决定发包方式。

政府投资工程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方式,减少招标投标层级,依据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由总承包单位自主决定专业分包,招标人不得指定分包或肢解工程。

4、探索推进评定分离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因素提供技术咨询建议,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由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程序和决策约束机制,根据报价情况和技术咨询建议,择优确定中标人。

5、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

6、推动市场形成价格机制。

实施工程造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地方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和发布市场化的造价指标指数,促进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同价。

改进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式,强化招标人工程造价管控责任,推行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

严格合同履约管理和工程变更,强化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管理,招标人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7、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

对围标串标等情节严重的,应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直至清出市场。

8、加强评标专家监管。

建立评标专家考核和退出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评标专家,应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9、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监管。

实行招标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实现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管理

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实现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管理

键 ,作为政府管理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对行业实施规 范管理。为此 ,在系统软件制作的过程中,与软件 公 司共同商榷适合于规范管理 的软件系统 ,既要简 单易行 , 又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 既要便 于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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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出借资质 的现象明显减少 ,散兵游勇进入正
建 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62 1 /0 1
防和遏 制腐 败 问题 的发生 , 实现 了新 的突 破 。 下面 ,
招标文件售价中 提取部分资金偿付的方式。 为此,
我们与省物价部 门进行 积极沟通 ,得 到了大力支 持 ,下发 了文件 ,明确了收费标准 ,即 : 招标文件
售 价 60元/ ,其 中 :招标 代理 机构 收取 5 0元/ 0 本 0 本 , 件公 司收 取 10元/ ,有效 破解 了资 金 困扰 软 0 本
现了网上招标备案流程。使招标备案、电子监控、 资质审查 、中标通知书、信息统计分析、不 良 行为 记录、档案管理等全部纳入 网上管理。二是规范市
场准人行为 ,推行项 目 经理 I 卡市场准入制度 , c 实行省 内 I C卡一卡通用。I c卡作为项 目经理投标 的有效证件 ,中标后将 I 卡 自动锁定 ,未被解锁 c
建筑市场 与招标投标 6 0 / 1 2 1
重 网络发展 速 度 ,不 注 重 网络发 展 质量 ,只 注重微
观管理 , 不注重行业统一管理 ,改变 了过去网站遍 地建 ,形式不统一 ,相互独立的局面 , 并将过去管 理上的短板 , 转变为规范管理的长板 , 为招投标监
又要相互关联 ,体现超前意识 , 真正实现招投标制 度 的根 本 转变 。在 网站 布局 上 ,为 全省 各市 均设 置
场的现象。此办法的实施 ,为规范市场行为 ,保证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投标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投标活动。

三、分包招标范围1.已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主承包商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须报请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分包。

2.新建、扩建、改建和装修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副署合同部分涉及的分包工程,均需依法依规经过正规招标程序。

四、招标管理1.分包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参与者的竞争机会。

2.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明确分包项目的工程范围、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内容,确保投标者了解清楚并能够准确报价。

3.招标公告应在规定媒体上发布,同时应在政府指定的平台上公示,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

五、投标资格1.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规记录。

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指定地点。

六、评标与中标1.招标评标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来进行,保证评标结果的客观公正。

2.中标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有投标人公布,并签订合同。

七、履约管理1.中标的分包商应按照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包工程,并接受主承包商的监督检查。

2.分包工程出现问题时,分包商应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整体工程顺利进行。

八、违约处理1.对于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的分包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资格等。

2.主承包商若存在不当行为导致分包商违约的,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九、监督检查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办法的执行。

2.对于违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

十、附则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北京市建设与管理委员会所有。

以上为《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政府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政府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1]12号颁布时间:2011-2-1发文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方案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为切实有效地解决当前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现行法律框架范围内通过不断完善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健全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强化行政监管部门的职责为切实解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缺失等问题,在现行法律框架范围内和体制、职能不作大的调整的前提下进一步健全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做到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有专人抓、专人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强化有关部门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责。

在省发展改革委增设“招标投标管理处”,对外挂“四川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加强监管力量,强化省发展改革委对全省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职责。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等有关部门应明确承担招投标管理的内部机构并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执法。

(二)加强对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监察。

在监察厅内设“招标投标监察室”,与省招监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切实解决省招监办执法主体缺失问题,依法加强对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履行招投标监督执法职责的行政监察。

省招监办作为省招监委的办事机构,主任由监察厅厅长兼任,副主任由监察厅分管副厅长和招标投标监察室主任兼任,强化省招监委对全省招投标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建立规范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成立“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与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建筑工程招标采购管理的优化措施

建筑工程招标采购管理的优化措施

建筑工程招标采购管理的优化措施建筑工程招标采购是项目实施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提高工程质量、节约资源、控制成本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优化建筑工程招标采购管理,以下是一些可行的措施:1. 完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采购中最核心的文件,应当详细规定了工程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合作条件等,以便确保供应商能够充分了解招标要求,提供准确的投标文件。

2. 引入电子招投标系统: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可以实现线上发布招标信息和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提高投标的效率和透明度。

电子招投标系统可以提供完整的招标记录,便于管理和监督。

3. 强化投标人资格审核:投标人应该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包括企业资质、经验和信用记录等方面。

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信誉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招标,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4. 设立采购评审小组:建立一个专门的采购评审小组,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方案、报价等。

评审小组应该建立科学的评分体系,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5. 加强项目管理:招标工作只是项目管理的一部分,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完善项目管理机制。

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渠道,明确各方责任,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风险。

6. 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履行义务。

建立健全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及时评估供应商的绩效,并对绩效不达标的供应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7. 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指导:对于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应该提供充分的信息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满足招标要求。

可以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供应商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8. 加强监督和检查:招标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各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招标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监督部门可以定期进行抽查,对招标文件和评审结果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通过以上优化措施,可以提高建筑工程招标采购的效率和质量,降低项目风险,推动工程进展。

也将促进供应商的专业化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教育部2015年11月一、使用说明 (1)(一)结构说明 (3)(二)标示说明 (4)(三)应用说明 (4)二、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总流程图 (6)三、各工作内容流程图、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7)(一)立项审批 (7)(二)勘察设计 (9)(三)项目报建 (11)(四)工程招标 (12)(五)合同管理 (15)(六)质量控制 (18)(七)安全管理 (20)(八)工期控制 (22)(九)变更控制 (25)(十)资金管理 (27)(十一)竣工验收 (29)(十二)决算审计 (31)(十三)资产交付 (34)前言近年来,教育部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保障和服务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直属高校基本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颁布实施了《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严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并制定了《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安排参考模型》,构建了项目评估、过程监督、验收评价等相对完备又体现高等学校特色的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实践证明,推进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行,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力度,是加强腐败源头治理和工程建设廉政工作的关键。

为进一步强化高等学校基本建设规范管理,织密扎紧制度牢笼,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推进直属高校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分析研判直属高校基本建设领域的防控重点和关键环节,并以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流程为主线,对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逐一梳理,明确提出每个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和责任主体,编印了《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以下简称《防控手册》)。

《防控手册》的编印,是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制度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创新举措,对促进直属高校基本建设高效、安全、廉洁运行,推动基本建设立项审批、勘察设计、项目报建、工程招标、合同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工期控制、变更控制、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资产交付等规范化管理,推进基本建设全过程信息公开,不断强化校内外监督,以制度约束权力,用程序规范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院建设项目计划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促进建设项目实施,强化建设项目监督,保证建设项目质量, 防范项目建设风险,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包抓重点建设项目制度》、《职业技术学院合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建设项目管理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建设项目为省级及以上专项资金可支付的项目,学院自筹资金达到招标限额标准的基建、维修、物品采购项目。

第二条学院建设项目实行学院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计划、统筹,计财处督办制度,项目部门“谁分管、谁负责、谁担责”制度,项目建设流程见(附件1)。

第三条学院建设项目由相关委员会负责遴选。

专业建设、实训室建设等项目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立项遴选;基建、维修、物资采购等项目由国资处牵头,成立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立项遴选。

第四条项目申报学院实行建设项目申报机制。

学院各部门可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和工作需要进行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前部门需组织建设项目立项考察论证,由分管领导带队或委托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人员不得少于5人,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可邀请校外专家参加,并认真填写《部门项目论证报告》(附件1),在项目申报结束后将材料交计财处专人存档备查。

项目申报由项目负责人在学院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时需提交绩效目标、资产配置、项目申报书、绩效评估报告等内容,提交后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计财处长、分管财务领导和院长审批,项目资料和审批过程为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每年6月底前完成。

第五条立项论证学院实行建设项目立项论证机制。

项目申报结束后,计财处根据项目类型,将专业建设、实训室建设等项目由教务处牵头组建专家组进行专业立项论证;基建、维修、物资采购等项目由国资处牵头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立项论证;组建的专家中,应包含该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的行业专家和生产单位技术人员。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解决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诚信缺失、地方保护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腐败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提高招标投标效率,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严格招标投标程序(一)本意见适用于全省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应报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

一经批准,招标人不得随意改变。

确需改变的,须重新报原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

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应依法审批、核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报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行政监督部门)。

(二)招标人应当在发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前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未经备案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补充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等不得作为招标、投标、评标以及资格预审的依据。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职责分工,做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审查。

规范高校招标采购工作之思考与实践

规范高校招标采购工作之思考与实践

规范高校招标采购工作之思考与实践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采购人的条件和要求,要约众多投标人参加竞争,并按照法定和约定程序比较投标文件的经济及技术特性,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采购工具。

作为一种竞争性的缔约方式,招标中竞争的程度决定采购的结果。

能达到良好效果的招标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事先能够准确、完整地定义需求;能够营造有效的、适度的竞争氛围;有充裕的采购时间;公平的评审办法和公正的评审过程;供应商理性投标;存在有效的监督[1]。

为了使高校招标采购活动更加规范,提升招标采购效益,笔者认为采购人员在招标采购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评审因素的细化和量化《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

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发现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中评审因素不够具体,不够细化、量化。

下面以一个体检服务招标项目的评审标准为例,探讨评审因素的细化和量化问题。

(一)该项目的部分采购需求。

1.科室布局合理,符合卫生标准。

2. 医疗服务标准规范,有完善的体检方案和检后服务。

3.投标人所用的B超机等均须提供年检证明。

4.投标人拟投入的各科参检医生须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资质,且应至少具有一名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二)该项目调整前后的部分评分标准。

(三)调整后评审因素细化量化的内容和意义。

评分标准二(调整后的)与之前的评分标准一相比,结合了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细化了整体服务方案、设备使用情况应包括的内容,量化了人员配备的评审因素。

如果是评分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在打分时只能大致判断投标人的优与差,进行笼统打分。

如果是评分标准二,评标委员会在打分时就能贴合采购需求,进行精准打分。

如此这样,增强了评分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有利于选择出优质的供应商。

二、采购项目属性的确定1.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意义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采购前,采购人应当确定采购项目是属于货物类项目、服务类项目还是工程类项目,即确定采购项目属性。

学校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建设项目质量,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加固改造等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学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加固改造工程;(二)安装工程;(三)园林绿化工程;(四)装饰装修工程;(五)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工程。

第五条学校建设项目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适用于招标范围和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二)邀请招标适用于招标范围和规模较小的建设项目,或者具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

第三章招标组织与实施第六条学校成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招标投标方案;(二)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三)组织招标文件的编制;(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五)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六)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应资质;(二)具有招标代理业务经验;(三)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招标文件内容完整、准确、规范;(二)招标文件格式符合国家规定;(三)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等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第四章评标与定标第十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指定的专家和学校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二)提出评标报告;(三)确定中标候选人;(四)对评标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评标过程应当公开、透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学校招标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招标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标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招标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建、设备采购、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学校招标项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二章招标项目范围及分类第四条招标项目范围:1. 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2. 学校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的招标;3. 学校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4. 其他需进行招标的项目。

第五条招标项目分类:1. 按招标金额划分: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2. 按招标内容划分:分为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等。

第三章招标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招标工作,其组成人员由学校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七条招标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招标工作,包括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等。

第八条招标公告发布:1. 招标公告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上发布,包括招标项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投标要求等信息;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20天。

第九条招标文件编制:1.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2. 招标文件编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项目要求进行。

第十条投标人资格审查:1. 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2.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第十一条开标、评标、定标:1. 开标: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公开接受投标文件;2. 评标: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评标报告;3. 定标:招标人应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第四章招标纪律与监督第十二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学校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学校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学校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学校利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或比选事宜。

三、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1. 招标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招投标工作。

2. 招标办公室由计划财务处负责组建,具体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服务。

3. 招标小组由招标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工程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招投标工作。

四、招标程序1. 项目立项审批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需先进行立项审批,明确项目规模、内容、投资估算等。

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小组根据项目特点,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须知、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

3.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小组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

4. 资格审查招标小组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企业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

5. 投标、开标投标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小组在规定时间组织开标会议,公开评审投标文件。

6. 确定中标人招标小组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7. 签订合同中标人与学校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五、招标管理要求1. 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 招标文件应明确招标范围、内容、标准、评标办法等。

3. 招标过程中,招标小组应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确保招标活动顺利进行。

4. 招标小组应加强对投标企业的资格审查,确保投标企业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

5. 招标小组应加强对中标人履约情况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

六、监督检查1.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投标活动合规、合法。

2. 招标小组应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招投标工作情况,接受监督。

学校建设项目招标规定

学校建设项目招标规定

学校建设项目招标规定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各级各类学校的建设项目也呈现出蓬勃的态势。

然而,在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标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招标规定,往往会出现项目质量不高、造价偏高等问题。

因此,制定合理的学校建设项目招标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规范项目招标范围在学校建设项目招标规定中,首先要规范项目招标的范围。

这意味着需要明确规定哪些项目需要进行招标,哪些项目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选择。

例如,地基工程、主体结构等关键性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而装饰装修等次要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比选等方式。

二、明确招标流程和时间招标流程和时间的明确对于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

因此,在学校建设项目招标规定中,应当详细规定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时间节点,以确保整个招标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三、设立资格审查要求为了筛选出有实力和经验的承包商,学校建设项目招标规定应该设立一系列的资格审查要求,包括承包商的注册资本、专业资质、施工经验等。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承包商才有资格参与项目的招标。

四、合理确定招标保证金招标保证金是对投标人保证其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方式。

学校建设项目招标规定应该合理确定招标保证金的数额,并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退还保证金,以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明确评标原则和标准评标过程是招标的核心环节之一。

学校建设项目招标规定应明确评标的原则和标准,包括技术方案的可行性、施工组织方案的合理性、工期安排等。

只有公正、科学的评标过程,才能选出最合适的承包商。

六、加强监督和检查机制学校建设项目招标规定中应加强监督和检查机制的建立,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透明,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例如,可以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招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随机抽查和审计。

七、注重工程质量和安全在学校建设项目招标规定中,应注重工程质量和安全。

明确要求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

教育系统招投标管理制度

教育系统招投标管理制度

教育系统招投标管理制度教育系统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保障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加强招投标管理,并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公开、公平、竞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教育部门及下属单位,在进行招投标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理,做到合法、合规、公开、公平、透明、竞争。

第四条招投标主要应用于下列教育项目:1.教育设备采购。

2.教育实验室建设。

3.教育培训项目。

4.教育硬件和软件开发。

5.教育科研项目。

第五条招投标应公开透明,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进行,有关信息应及时公开,予以广泛宣传。

第六条招投标应充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合理的价格和合理的投标保证金。

第七条招投标应该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禁采取欺骗、贿赂、剥削、虚假标书、串标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八条招投标应当遵守依法合约的原则,遵守进项税抵扣、应税消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政策。

第九条招投标应当遵守企业信用、诚信考核原则,保障招投标过程中的公正公平。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教育主管部门所有,并在执行中进行监管和管理。

第二章活动程序第十一条招投标活动应按照如下步骤进行:(一)招标公告发布。

(二)开标。

(三)选标。

(四)中标公告发布。

(五)签订合同。

(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招标公告的发布要宽泛,可选择以下方式:(一)在专业网站发布招标信息。

(二)在主流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

(三)在各市政府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信息。

(四)通过电子邮件和短信广泛宣传。

第十三条开标应该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进行,采购单位应邀请相关部门、媒体和拟定议标委员会代表共同出席。

第十四条选标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评标、综合分析得分,商议综合评价分,进行选标过程。

第十五条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第十六条履行合同应按照履约保证金、质量、验收、结算等程序来进行。

第三章值班负责第十七条教育主管部门应派遣专业人员承担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值班轮流制度,确保一有信息或需要时能够及时响应,以保障正常投标进程。

高校招标工作管理制度

高校招标工作管理制度

高校招标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招标工作,提高招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高校在进行工程、货物、服务等项目招标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校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合规开展招标活动,维护招标活动的正常秩序,确保高校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第四条高校招标工作管理应注重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强化工作流程和监督检查,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高校招标工作管理应注重创新、开放,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高校招标人员应做到廉洁自律,忠诚履职,秉公办事,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规定,不得违规行使权力、谋取私利。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高校设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决策推进,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第八条高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招标专家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招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高校招标办公室作为招标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招标活动组织和实施,协助领导小组推进招标工作。

第十条高校招标办公室设立办公室主任,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团队,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高校招标办公室应定期开展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拓展工作思路和方法。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二条高校招标活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内容、标准和条件。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招标标准和评标标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标活动。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应向社会公开,应征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招标活动。

第十五条高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招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评标工作,确定中标申请人。

第十六条招标文件中标后,高校应及时与中标申请人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

建筑工程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君华集团班组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1。

0 目的为规范集团在建项目工程分包招标,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分包商,保障充分竞争,合理控制成本,维护公司的权益,制定本办法。

2。

0 原则2。

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2.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公司应鼓励投标单位积极开展公平竞争,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优势的单位中标。

2.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2。

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公司并且要求各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资料保密,互不串讲.2.6可追溯原则:各项目的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

3.0职责分工3.1招标小组招标小组是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小组成员至少包括:工程中心招标部、工程中心、班组信息部、运营部、质安委指派人员等。

招标小组组长由工程中心副总担任。

3.2工程中心招标部A.会同班组信息部整理、编制《分包商名册》、进行分包商诚信评分。

B.全过程组织招标工作;发布招标公示、推荐分包商;编制、发放招标邀请;负责审查资信资料,组织考察;发放标书;组织投标答疑;接收标书;资信标评审;根据需要组织考察、谈判;组织定标会议;对内发布定标情况,发中标通知书;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3。

3成本委预算部编制标底、编制招标清单、经济标评审.3.4招标小组4.0 适用范围4。

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在建项目招标,集团分包范围详见《分包类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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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 出 问题
1 1 指定 分包 的ຫໍສະໝຸດ 念 .学会 出版 的 C d f sma n rc c o eo t t gPat e中给 出 的 Ei i i
定义更 为简单 直接 : 定供应 人/ 指 指定 分包商 就是 由业 主或咨 询工 程 师最 终选 择 和批 准 的供 应 人/ 分包 商 。当然这个 定义仅 仅针对业 主而言 。 很显然 , 指定 分包 管 理属 于 业 主方 项 目管理
重 视 高校建 设 指定 分包 招 标 活动 界 面管 理
苏康 秦 国强 陈奋
(. 1常州工学院, 江苏 常州 2 30 ;. 10 2 2 江苏嘉越项 目管理公 司, 江苏 常州 2 30 ;. 10 3 3 常州市质监站 , 江苏 常州 2 30 ) 10 1
摘 要 : 先分析 了高校 工程 建设 的背景 和要 求 , 高校 业主方在 施 工阶段 进行指 定分 包招 标 活 首 对 动 的界 面管理提 出了很 高的要 求 , 对存在 问题进行 分析 , 并提 出解决 办法。 关键 词 : 建设工程 ; 指定 分 包; 标 ; 面管理 招 界
第2 2卷第 12期 /
20 0 9年 4月
常 州 工 学 院 学 报
J u a fCh n z o n t u e o c no o y o r lo a g h u I s t t fTe h l g n i
V o . 2 No. / 12 12
Ap . 0 9 r2 0
的范 围 , 定分 包单 位 的选 择 、 动过 程 的 控制 、 指 活 活 动绩效 的评价都 是业 主方需要考 虑的 问题 。
1 2 高校 建设背 景及存在 的 问题 .
指 定供应 和指 定分 包 最早 起 源 于 英 国 , 现在
为 国际工程广 泛采用 。 由国际咨询工 程师联合 会 颁布 的菲迪克 条款 ( II FD C合 同条 件 ) 于 “ 关 指定
工程 设备或 服务 的提供 的所 有专业 人员 、 人 、 商 零
售商及其他人员 , 以及根据合同规定 , 要求承包商
进行 分包 的一 切有 关 人员 , 从事 这 些 工作 的 实 在 施或 货物 、 料 、 材 工程 设 备 或服 务 的提 供 过 程 中 , 均应 视为 承包 商雇 佣 的分 包 商 , 在 合 同 中称 为 并 “ 指定 分包商 ” 。相 比较 而言 , 国特 许建 造 师 … 英
S ag QN u .i g C E e U K n I G oqa H N F n n
( . hn zo ntueo T cn lg ,h nz o 10 22 J yePoet ngmet o a yC a gh u2 30 1C agh uIstt f eh oo yC a gh u2 30 ;.i u r c Maae n C mp ,h nzo 103; i a j n 3 C agh uC nt cinQulySp rio tin C agh i2 30 ) . h zo o s ut ai uevs nSa o , h zol 10 1 n r o t i t n
f c n a e n r u o wa d a e ma g me ta e p tf r r .
K e r s:c n tu to n i e rn n mi ae o ta t r b d;n e f c a a e n y wo d o sr c n e g n e g; o n td c n r co ; i i tra e m n g me t i i
中图分 类号 :2 4 F 8 文献标 识码 : B 文章编 号 :6 1 0 3 【0 9 0 / 2— 0 4— 17 — 4 6 2 0 ) 10 0 7 0 4
Re o n z heUr e tPr blm fUnie st n t u to c g ie t g n o e o v r i Co sr ci n S y No i t d S c n r c d I t ra e M a a e e t m na e ub o t a tBi n e f c n g m n
Absr c : I h ril t e a k r u o n v riy o sr c o n i e i g s l si e frt t a t n t e a t e, h b c g o nd f u ie st c n tu t n e gne rn i ca sf d isl c i i y. Th n, r b e fo e ’ i n no n td c n r co sa e s tf r 1 a d t t o so s l i ne - e t p o l ms o wn rSb d o mi a e o ta t r r e b d ; n he me he h d fr o vng it r e
收 稿 日期 :0 80 —2 2 0 —9 0
万 ( 7 的增 速 发 展 ) 由于 国 内 高 校 纷 纷 扩 按 % 。 招, 许多高 校忙 于不断扩 大规模 , 建工程 纷纷 上 基 马, 大量 工程要 求 赶 在学 校秋 季 开学 前竣 工 并 投 入 使用 。高校基 建 工作 面 临着 工 期 紧 、 务 重 的 任
分包商 ” 的定 义 是 : 能 已经或 将 由业 主或 咨 询 可
工程 师指定 、 选定 或 批 准 的进行 与 合 同 中所 列暂
定金 额有关 的任何工 程 的施 工或任何 货物 、 材料 、
据统计 ,0 5年我 国高 等教 育在 校学 生 达 到 20
10 0万 (当 时 已 居 世 界 第 一 ) , 0 7 年 为 4 20 1 3 . 7 J 到 2 1 预 计 增 加 在 校 学 生 4 0 8 8 Y , 0 0年 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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