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度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提议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更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监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内控制度的审查;公司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的制定,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管理、监督和评估等工作。
第二章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机构第四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至五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多数,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席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和主席人选由董事长商有关董事后提出,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一)负责主持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二)召集、主持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三)督促、检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执行;(四)签署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重要文件;(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中铁建管理制度
中铁建管理制度
中铁建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安全管理:中铁建集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设施标准化、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培训常态化。
质量管理:中铁建集团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进度管理:中铁建集团实行严格的进度管理制度,根据项目计划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并对进度进行实时监控和调整,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成本管理:中铁建集团实行全员成本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对项目成本进行全面控制和核算,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合同管理:中铁建集团实行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合同条款得到有效履行。
物资管理:中铁建集团实行物资集中管理制度,对物资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管理,确保物资供应及时、质量可靠。
人力资源管理:中铁建集团实行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
风险管理:中铁建集团实行全面风险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有效规避和降低风险。
企业文化管理:中铁建集团注重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和宣传教育,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提高员工凝聚力和企业形象。
以上是中铁建集团的主要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保证了企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和高效化运作。
1。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铁路安全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包含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铁路安全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包含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工程重大安全风险,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有效规避和降低安全风险损失,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依据国家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铁集团管理的铁路基建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安全风险管理,是指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通过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安全风险后期评估等手段,对安全风险实施闭环管理,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和风险影响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第四条铁路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高风险隧道、深水基础、深基坑、长大高陡边坡、高大模板或脚手架、桥梁运架、移动模架、技术复杂或特殊结构桥梁、大跨度钢结构、爆破作业及火工品管理、跨越公路施工、工程线、地下工程、既有线及临近既有线施工、地质灾害及其他风险工点。
第五条铁路工程安全风险等级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等级和后果等级,参照《铁路隧道工程风险管理技术规范》风险等级确定标准,分为低度、中度、高度和极高度风险四个级别。
风险等级评价为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的工点,统称高风险工点。
第六条铁路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应贯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和工程施工全过程,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规避极高度风险,采取可靠措施降低和减少高度风险。
第七条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全过程分阶段动态管理,对已通过风险评估的安全风险发生变化或新出现的安全风险,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纳入相应阶段的风险评估报告管理。
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职责第八条国铁集团建设部为铁路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国铁集团工管中心负责工程实施阶段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各方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研究高风险工点的安全风险控制方案。
国家铁路局关于深化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
国家铁路局关于深化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22.06.13•【文号】国铁工程监〔2022〕19号•【施行日期】2022.06.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深化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国铁工程监〔2022〕19号国铁集团、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交集团、中国通号、中国电建,葛洲坝集团,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北京铁路督察室: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就进一步做好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1.工作目标树牢防范化解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意识,风险防范化解责任更好落实;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风险防范化解体系更趋完善;夯实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基础,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更加有力;创新安全风险管控手段,持续提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风险防范化解效能显著提升。
坚决杜绝铁路工程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铁路工程较大事故,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持续下降。
2.基本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摆在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首位。
加强安全风险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狠抓问题整治,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突出重点管控,强化安全风险管理行为和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
推动构建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协同管控机制,实现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协同共治。
二、夯实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基础3.增强管控意识。
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法律法规关于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铁路工程建设和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统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风险管控意识,提高做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责任感、紧迫感。
铁路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铁路安全风险管理制度铁路安全风险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162号)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
1、安全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1)项目部成立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一萍副组长:刘卫、曾辉、彭正中、刘均、谭健组员: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架子队队长、书记、技术主管项目部工程部、安质部负责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2)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①贯彻落实铁道部有关安全风险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部署,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和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②组织召安全风险管理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工程安全风险控制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定期公布安全风险控制工作重点。
③建立项目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理专项检查。
④组织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编制工点专项施工方案,明确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配置专用安全风险监测设备,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⑤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标准,组建专业架子队和专业作业班组,配置相应机械设备,严格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对过程中工程风险实施有效监测和管理,及时反馈存在问题。
⑥负责对识别的安全风险进行公示,对安全风险工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风险防范培训,将有关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工作要求、工作标准等内容,向作业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详细说明,全程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进行施工。
项目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具体负责安全风险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2、项目安全风险管理范围(1)管段内所有项目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高风险隧道、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和地下工程涉及既有高速铁路施工,地质灾害及其它高风险工点。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提高铁路建设工程 安全管理水平,保 障人员生命财产安 全。
规范铁路建设工程 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明确管理流程和 责任。
范围和适用性
适用于所有铁路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
适用于铁路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各阶段的 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术语和定义
安全风险
指铁路建设工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不安全因素。
详细描述
该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前,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风 险评估,识别出高风险因素,如高空作业、带电作业 等。针对这些风险因素,项目组制定了详细的预防措 施,如提供安全带、配置防护网、加强现场监管等。 此外,项目组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 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通过这些措施,项目组成功 降低了工程现场的安全风险,减少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
06
结论和建议
主要结论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该制度对于保障铁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防范和控制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减轻事故后果的严重 程度。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的可行性
通过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方法,验证了该制度的实际应用效果,表明该制度具有可行性和实用性。
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检查制度
制定详细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 对铁路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和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 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确保各项 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05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 理案例分析
案例一
总结词
某铁路工程建设通过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采取有效 的预防措施,成功降低了工程现场的安全风险。
案例三
中铁建管理制度
中铁建管理制度一、绪论中铁建作为一家具有深厚历史和强大实力的大型企业,拥有良好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为了更好地规范企业管理和运营,特编制本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发挥企业的效益和社会影响。
二、总则1. 中铁建的管理制度遵循依法合规、科学合理、高效务实的原则。
2. 本制度为企业全面管理规范性的基础,其管理范围涵盖了企业内各个部门及各个管理层级。
3. 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并对其内容进行原则性的了解和理解。
4. 企业应当对本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修订,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企业的需求。
三、组织架构1. 中铁建设有适应企业规模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高管团队、各部门及其下设的各管理层级。
2. 组织架构具有明确的职责划分和协作关系,确保各部门协调运作、信息畅通。
3. 各部门领导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就企业管理中的关键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四、人力资源管理1. 中铁建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内容。
2. 企业应当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员工提供公平的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
3. 企业应当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不同岗位的培训和交流机会,保障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发展。
五、财务管理1. 中铁建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预算、成本控制、资金管理等。
2. 企业应当依法纳税,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
3. 企业应当加强对经济形势的研判,确保企业的财务健康和稳健运行。
六、项目管理1. 中铁建拥有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涵盖了项目规划、实施、监控和总结等环节。
2. 项目管理需要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 企业应当加强对项目投资的评估,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七、安全生产1. 中铁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
2.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企业应当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铁路工程项目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分公司张唐铁路项目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根据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10〗162号》文、张唐铁路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风险评估结果、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因素,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公司张唐铁路项目部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铁路工程安全施工风险管理,强力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本项目整体风险管理水平,全面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国家现行的《安规》、标准及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对各工程队、工区、拌和站(加工场)进行风险隧道管理标准化检查,规范施工行为,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工程概况新建张家口至唐山铁路ZTSG-4标段中我公司管段地处丰宁县、滦平县境内,起讫里程DK249+928(台上隧道进口)~DK257+715(西梁隧道出口),计7487.26m;与DK262+570(王家沟跨京通铁路特大桥唐山台尾)~DK274+197(标段尾),11552.44m,正线全长19039.7m。
隧道七座16254m,桥梁四座944m(台上隧道1522m、蔡家沟大桥220m、蔡家沟隧道815 m、四道营隧道1470m、四福沟大桥244m、西梁隧道2355m、东山隧道2359m、南沟大桥404m、遥岭隧道2444m、烂石窖中桥76m、白土山隧道5289m)。
路基为桥、隧间短路基共1841.7 m,最长路基825.26m。
涵洞13座,共1016.92m。
主要工程量如下:白土山隧道为重点控制工程,Ⅱ级围岩2220m,开挖方196351.14 m3,衬砌圬工方30652.26m3;Ⅲ级围岩开挖2120m,开挖方212829.85m3,衬砌圬工方51481.1 m3;Ⅳ级围岩685m,开挖方70183.9 m3,衬砌圬工方17252.8 m3;Ⅴ级围岩250m,开挖方2732.12 m3,衬砌圬工方6791.23 m3。
合计土石方开挖482097 m3,衬砌圬工方106177 m3。
中铁建管理制度
中铁建管理制度中铁建管理制度是中铁建集团公司为规范企业管理行为,维护企业内部秩序和规范化管理而制定的一套规范性的制度和程序。
以下是关于中铁建管理制度的相关参考内容。
1.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中铁建管理制度明确了组织架构和各级部门的职责分工。
包括集团公司总部、下属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组织结构,以及各岗位职责和权限的具体规定。
通过明确组织架构,实现职责分工的合理化和明确化,确保企业内部工作的高效协同和管理决策的科学性。
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铁建管理制度关注员工的招聘、培训、晋升、福利待遇、人事考核等方面。
制定了一系列的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和程序,确保员工的素质和能力能够匹配企业的发展需要,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员工满意度。
3.财务管理制度中铁建管理制度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成本控制等。
通过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财务资源合理分配,提高财务运作的透明度和准确性,降低财务风险。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铁建管理制度重视安全生产,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安全培训和教育、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通过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
5.项目管理制度中铁建管理制度关注项目管理,制定了一系列项目管理制度。
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组织与实施、项目绩效评估等。
通过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和项目的综合效益。
6.绩效考核制度中铁建管理制度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绩效考核制度。
通过明确各岗位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评估员工在各方面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整体绩效。
7.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中铁建管理制度关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制定了知识产权的申请、审查、保护、使用和维权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企业的创新能力。
总之,中铁建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企业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性,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管理规范和程序,实现组织架构的合理化、职责分工的明确化、工作流程的规范化,最终提高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
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一个企业内部的重要组织,致力于管理和控制企业各类风险。
该委员会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风险管理人员组成,拥有制定和监督风险管理政策、规定的职责。
委员会的工作机制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1. 风险识别和评估:委员会会定期进行全面的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收集和分析企业内、外部各类风险的信息。
通过多种风险评估工具和方法,对风险进行分类、定级,并确定其对企业的影响程度。
2. 风险管理策略的制定和修订:委员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明确应对各类风险的措施、责任和时限。
委员会还会根据企业的发展和风险情况的变化,定期修订风险管理策略,确保其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3. 风险控制和监测:委员会对各类风险的控制措施进行监督和跟踪,确保这些措施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同时,委员会会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风险监测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与风险相关的数据和信息,以便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问题。
4. 风险管理培训与教育:委员会要负责组织和开展有关风险管理的培训与教育工作,提升企业内部员工对风险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定期培训和内部宣传,使员工掌握风险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风险意识和防御能力。
5. 风险报告和沟通:委员会需要定期向企业高层管理层报告风险情况,并提供决策依据。
同时,委员会要与业务部门、内部控制部门等密切合作,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和推进。
综上所述,风险管理委员会在企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风险识别、评估、策略制定、控制和监测、培训与教育、报告和沟通等环节,全面推动企业各类风险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风险管理)中铁局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21标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1、编制目标及依据1.1开展风险评估与管理,有利于决策科学化,提高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21标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达到控制、降低和规避风险的目的,实现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环境、投资控制的目标。
1.2为进一步加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21标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建立风险评估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ZNTJ-21标工程建设安全,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制定本细则。
1.3既有铁路线和临近既有铁路线的施工事故发生的概率高和后果严重,铁路建设应规避极高度风险,采取措施减少高度风险,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1.4本细则适用于中铁二十三局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21标施工阶段的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各工区必须积极实施风险管理,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和积累资料,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工程风险控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1.5本细则依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铁建设[2008]7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济铁总发[2010]326号)和晋豫鲁铁路通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相关制度。
2 管理机构及职责2.1 管理机构图2.1 管理组织机构图中铁二十三局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21标风险管理采用项目部和工区项目分部两级管理。
为保证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成立风险评估与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副项目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
组员:项目部各部室负责人、工区安全负责人、工区技术负责人。
风险评估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我标段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
铁路工程安全风险管理铁道部建设司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
(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思想旳雏形能够追溯到几千年前, 直到20世纪40-50年代,风险管理旳思想在美国 旳保险行业得到广泛应用。20世纪70年代后来, 风险管理学科逐渐走向成熟并发展成为管理学科 旳一种主要分支,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
(三)工程建设风险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
为落实落实部党组、盛部长有关加强风险 管理旳要求,卢副部长屡次组织部内有关部 门和单位进行研究,提出了落实要求。
根据卢副部长指示和部里旳总体安排,今 日利用月度全路电视电话会议,由我代表建 设司进行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讲座。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
1.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开展情况
事故发生概率
概率范围
中心值
概率描述
>0.3
1
很可能
0.03~0.3 0.003~0.03 0.0003~0.003
0.1 0.01 0.001
可能
• 偶尔
不可能
<0.0003
0.0001
很不可能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
(三)安全风险估计
风险估计工作旳实施:
2.分析各风险原因对目旳风险旳影响程度
安全目的风险有4种:
施工措施
立项决策阶段
矿山法
勘察设计阶段
矿山法
目的风险
施工安全
施工安全
风险原因或风险事件 (举例)
地质原因 隧道技术原因
其他
塌方、瓦斯 突水(泥、石)
大变形、岩爆 进出洞风险
其他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
(二)安全风险辨识
3. 风险辨识旳成果
(2)风险清单
中铁整体风险处置预案
一、总则为提高中铁集团应对各类风险的能力,确保企业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中铁集团及其所属各级企业、分支机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风险管理领导小组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集团风险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集团风险管理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2)审批重大风险防范措施;(3)监督、检查集团及所属企业风险管理工作执行情况;(4)研究、决策重大风险事件;(5)组织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培训和宣传。
2. 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集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开展风险识别、评估和预警工作;(2)制定、完善和实施风险防范措施;(3)组织开展风险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4)收集、整理和报告风险信息;(5)组织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培训和宣传。
3. 风险管理责任部门风险管理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风险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开展本部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警工作;(2)制定、完善和实施本部门风险防范措施;(3)组织开展本部门风险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4)按照要求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风险信息。
三、风险识别与评估1. 风险识别风险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集团及所属企业进行全面风险识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风险;(2)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的风险;(3)市场、技术、资源、环境等方面的风险;(4)财务、法律、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风险。
2.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应根据风险识别结果,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包括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和潜在损失等。
四、风险防范与控制1. 风险防范措施风险管理部门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2)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3)完善内部控制体系;(4)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5)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6)加强合作与沟通;(7)加强应急管理。
2. 风险控制风险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一、前言铁路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安全风险,包括人员安全、材料安全、机械安全等方面。
为保障工程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该办法的主要内容。
二、管理机构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主要管理机构为铁路建设单位,其下设立安全工程部门,负责该单位全部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风险管理。
三、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铁路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员,落实职责,确保相关安全管理措施的全面实施,并进行跟踪管理和不断完善和提高。
四、分级管理铁路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环境等级、安全风险等因素,将工程建设划分为一般工程、重大工程和特大工程三个等级,并对不同等级的工程实行不同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安全评估铁路建设工程在实施前,应进行安全评估,明确风险源、风险特征、风险等级、损失后果等方面。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方案。
六、安全监测在铁路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实行安全监测,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现场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七、备案管理铁路建设单位应将每一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方案、措施的内容、安全监测的结果和评估报告等进行备案存档。
八、人员培训在铁路建设工程中,人员安全教育是至关重要的。
铁路建设单位应对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进行专业化、系统性和全面性的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九、应急管理铁路建设工程存在着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因此,铁路建设单位应制定应急管理计划,建立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应急预案、救援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对水平。
十、结语本文所述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旨在提高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性、质量性、效益性等方面,确保人员、财产、环境等安全,为我国铁路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中铁建管理制度
中铁建管理制度一、总则中铁建是中国中铁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承担着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作为国有企业,对其管理制度的规范和规范性要求较高。
制定和实施科学的管理制度,是保障中铁建良好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二、管理目标1. 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2. 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保证资金、人员等资源的合理利用。
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企业的合法经营。
4. 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团队精神。
三、管理组织1. 设立公司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决策和领导。
2. 设立各级部门,分工合作,具体负责不同方面的管理工作。
3. 设立专门的监察部门,加强对各个部门的监督。
四、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由相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议,经过相关审批程序,方可立项。
2. 实施管理: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实施过程中注重风险控制。
3. 项目验收:根据项目完工情况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质量达标。
4. 绩效考核:定期对各部门和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奖惩有据。
五、管理制度1. 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监控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
2. 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考核、晋升和培训机制,保障员工权益和提升整体素质。
3. 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管理流程,加强风险控制,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4. 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
六、管理监督1. 内部监督:由公司监察部门负责对各个部门和员工进行监督。
2. 外部监督:接受相关政府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查。
3. 定期检查:对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
七、管理落实1. 强化培训: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和技能水平。
2. 激励机制:设立合适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3. 知识管理:建立知识管理系统,促进知识共享和团队合作。
八、管理评估1. 定期评估:定期对公司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指导意见(试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控,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健全和完善风险工程项目分级监管机制,明确各层级的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安全风险,消除重大安全质量隐患,杜绝和严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指导意见》(试行)。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及规范编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三)《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四)《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五)《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三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各施工单位、直属项目指挥(经理)部。
第二章风险等级划分第四条针对工程性质、类别和其它特点的不同,以专业覆盖为基本方法,从营业线施工、地铁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铺架工程、房建工程、四电工程、爆破和拆除工程、其它工程等九大类别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程度、施工技术复杂程度和风险转化为事故后的危害程度,将风险项目(工程)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等同于铁建设…2010‟162号文发布的铁路在建工程极高度风险、高度风险、中度风险和低度风险四个级别),详见附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级控制表》。
第五条股份公司所属施工单位应以本风险等级划分为基准,结合企业专业特长和风险管控需要,可对安全风险等级进一步细化和适当调整。
第三章风险信息识别和传递第六条投标前,项目投标单位要按照股份公司内控体系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采集、识别和预评估,依据企业管控能力确定是否接受该投标工程项目安全风险。
第七条项目施工单位是安全风险管控的实施主体。
中铁建房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铁建房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建筑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2.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安全。
3.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4. 保障工程质量,确保房屋安全可靠。
三、安全管理制度1. 组织机构成立中铁建房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安全管理制度。
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
2. 安全教育培训(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防护栏杆等。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4)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机械设备管理(1)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2)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3)机械设备操作前应进行试运行,确保其正常运行。
5. 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2)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实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
(3)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质量要求。
6. 应急预案(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应急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中铁建房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铁建管理制度
中铁建管理制度中铁建是中国中铁集团旗下的重要子公司,其在建筑行业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在中铁建的管理制度中,包含了诸多方面,涵盖了公司内部管理、项目管理、成本控制、安全生产等多个领域。
下面将从这些方面分别介绍中铁建的管理制度。
在公司内部管理中,中铁建建立了严格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
公司实行职能分工明确、责权明晰、协调高效的管理体系,设立了内部监督和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确保各项业务按照规章制度进行。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中铁建的项目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制度中的重要一环。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项目管理团队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拥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能够有效地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中铁建还十分重视成本控制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成本控制体系,要求各部门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控制成本,节约资源,提高效益。
公司实行谨慎的经济管理方针,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在安全生产方面,中铁建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公司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安全施工,确保施工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公司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中铁建的管理制度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的管理体系,覆盖了公司内部管理、项目管理、成本控制、安全生产等多个方面。
在这个管理制度的指引下,中铁建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保证项目的高效、安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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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全面风险指引》、《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提议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更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监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内控制度的审查;公司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的制定,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管理、监督和评估等工作。
第二章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机构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至五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多数,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和主席人选由董事长商有关董事后提出,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主持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二)召集、主持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三)督促、检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执行;(四)签署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重要文件;(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委员任期届满前,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前述第四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发生变动,如同时涉及公司董事的变动,须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并根据监管规定的要求予以公告。
第七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在有足够能力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担任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第八条 现时负责审计公司账目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前任合伙人在以下日期(以日期较后者为准)起一年内,不得担任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一)其终止成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日期;(二)其不再享有该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利益的日期。
第九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是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部门。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会议通知、会议文件的准备,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的日常工作联络,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的制作和报送等日常工作。
董事会秘书局负责会议通知的发出,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的保管,并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会议筹备、组织等具体工作。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机构、董事会秘书局的工作,列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第三章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第十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代表董事会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独立的评价和监督,主要行使以下职权,并应就以下事宜向董事会汇报: (一)就聘请、续聘及解聘外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批准外部审计机构的报酬及聘用条款,以及处理任何有关外部审计机构辞职或解聘该审计机构的问题。
(二)审查、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是否有效,并在审计工作开始前事先与审计机构讨论审计性质、范畴和有关申报责任等相关问题。
(三)制定并执行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政策,并就任何必须采取的行动或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四)担任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主要代表,负责监察二者之间的关系。
(五)审查、监督公司的财务报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完整性,并审阅报表及报告所载有关财务申报的重大意见。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向董事会提交审阅有关报表及报告时,应当特别针对以下事项:1.会计政策及实务的任何更改;2.涉及重要判断的地方;3.因审计而出现的重大调整;4.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及任何保留意见;5.是否遵守会计准则;6.是否遵守有关财务申报的《联交所上市规则》及法律规定。
(六)就前述第(五)款而言:1.委员应与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受聘的审计机构联络;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至少每年与公司外部独立审计机构举行两次会议;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当考虑该等报告及账目中所反映或需反映的任何重大或不寻常事项,并应适当考虑任何由公司会计、财务、内部审计或监察人员,或聘请的审计机构提出的事项。
(七)审查公司的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
(八)与管理层就内部监控系统进行讨论,以确保管理层已履行其职责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讨论内容应包括公司在会计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是否足够,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是否充足。
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九)主动或应董事会委派,就有关内部监控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管理层对调查结果的反馈进行研究。
(十)负责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确保双方工作得到协调;确保内部审计部门有足够资源运作及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的适当地位;审查并监督内部审计是否有效。
(十一)审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政策及实务。
(十二)审查外部审计机构向管理层提交的《审核情况说明函件》、审计机构就会计记录、财务账目或监控系统向管理层提出的任何重大疑问及管理层作出的回答。
(十三)确保董事会及时对外部审计机构在《审核情况说明函件》中提出的事宜作出反馈。
(十四)确保公司建立适当渠道以便员工可在保密的情况下就财务汇报、内部控制或其他方面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举报或提出质疑,并不时审查有关安排,让公司对此等事宜作出公平独立的调查,并采取适当行动。
(十五)向董事会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十六)审议公司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十七)审议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综合报告。
(十九)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二十)确认公司的关联/关连方名单,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关连交易进行初审。
(二十一)向董事会汇报其决定或建议,但受到法律或监管限制所限而不能作此汇报的除外。
(二十二)公司董事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不时修订的对委员会职责权限的其他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审查并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一)研究公司与审计机构之间的所有关系(包括非审计类服务);(二)每年向审计机构索取资料,了解审计机构就保持其独立性以及在监督有关规则执行方面所采纳的政策和程序,包括就更换审计机构合伙人及职员的规定;(三)每年至少在管理层不在场的情况下会见外部审计机构一次,以讨论与审计费用有关的事宜、任何因审计工作产生的事宜以及审计机构提出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除非董事会另有授权,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审计活动。
第十三条 公司应提供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和其他资源,用以支付:(一)外部审计机构提供财务审计、审查或者验证等相关服务的报酬;(二)委员会聘请外部专业顾问所需的全部费用;(三)委员会履行其职责所需的必要或适当的行政管理费用。
第十四条 在履行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的各项职责时,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不承担计划和执行审计活动的义务,不承担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完整准确及准备财务报告的义务。
公司管理层应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准备事宜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的审计事宜负责。
第十五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须应董事长的邀请由委员会主席(或在委员会主席缺席时由另一名委员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上回答提问。
第十六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按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在公司及公司证券上市交易所网站公开其职权范围,解释其角色及公司董事会转授予其的权力。
第四章 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第十七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当与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当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当与其加强沟通;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十九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形成的文件按相关规定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五章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第二十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公司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做好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向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一)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二)公司相关财务报告;(三)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四)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五)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六)重大风险与决策评估报告;(七)公司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综合报告;(八)其它材料。
第二十一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工作机构及有关业务部门根据本细则第二十条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第二十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经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委员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外部审计机构如认为有需要,可要求召开会议。
第二十三条 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至少提前三天以电话、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将会议时间和地点、召开方式、事由及议题、召集人和主持人等事项通知全体委员,并将有关资料呈送每位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