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道德班会主持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主持稿
尊敬的同学们,敬爱的老师们。本次班会现在开始。本次班会的主题是:法制与道德
首先进入班会的第一篇章:法制
说起法制,难免要从一些真实的案例中来体现出来,首先,我们先来看四个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吧。
案例一至四找同学读。
看完刚才的这四个案例,我想大家一定有所启发,下面大家就来讨论一下:你身边有没有类似的事情发生?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
做的事情。
大家说的都很好,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其实有很多。例如: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
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进入网吧,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
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首先需要知道我国有哪些法律是来保护我们的。下面大家继续讨论:我国为青少年设立过那些法律?
大家说的都很好,截止到目前,我国一共为未成年人起草并设立了四部法律,它们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知道了这些法律当然不够,最重要的是我们一定要做到不触犯这些法律,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
1) 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 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 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 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 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
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 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 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 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脏字、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 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 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
下面,让我们一起进入本次班会的第二篇章:道德
大家先来看一部由我们中学生拍摄与制作的微电影。
看完这部微电影,我想大家一定有所启发,下面就让我们讨论一下:看完这部微电影大家有什么感受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又应该践行哪些道德呢?
恩,大家说的都很好!道德是做人的基本素质,我们要捍卫道德,宣传道德,实践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意大利诗人但丁说过:“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去弥补。”崇尚道德我们中华民族历来的传统美德。从古至今,百家争鸣,道德为大,皇家百姓,道德为首。可见,道德早已深入人心。
在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我们都会经历道德的“考验”,这个时候,我们对这些看似鸡毛蒜皮的事情所作出的“本能”的反应其实就是我们道德的体现。
除了以上同学的经历,你们还有没有看到过生活中不文明、不道德的现象呢?
找同学念。
嗯,大家说的都很好。
当大家遇到以下情况时,我们应该怎么做?
过马路时,是红灯,但没有车,你会怎么做?
找同学回答
在公众场合,你手上拿着刚擦完东西的纸巾,你会怎么做?
找同学回答
课室很安静,你有问题想问别人,你会怎么做?
找同学回答
下面让我们进入班会的第三篇章:法律知识检测。
(1)保护在学校中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只是学校的责任。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用专门法律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约束青少年的行为。(√)
(3)社会保护归根结底是要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和家庭环
境。(×)
(4)国家专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可见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责任,与我们未成年学生无关。(×)
(5)未成年人除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外,还需要社会保护。(√)
(6)有违法行为的我国未成年人,不属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本次班会到此结束,希望大家在这次班会中有所收获,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