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
读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有感(精)
读《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有感现代中国,在‚政府应该用强制手段并移植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建立现代法律体系‛的呼声渐高情况下,苏力前辈振臂一呼,阐明中国应该把重点放在国内,利用中国‚本土资源‛来建立现代法治体系,并重点解析了‚本土资源‛——民间风俗习惯规则与国家立法的关系及‚本土资源‛对建立中国现代法治体系的重要作用。
本人有幸读到这本书,有些感悟,下面逐一表述。
<变法、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了<变法、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文,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确定预期‛‚法律移植‛和‚本土资源‛三个词。
文中作者称‚法律的主要功能也许不在于变革而在于建立和保持一种可以大致确定的预期,以便利人们的相互交往和行为。
‛个人认为,‚确定预期‛含义应该和稳定的秩序相似。
我们称法律为法律规范就很明显地说明了:法律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并以法律为准建立并维护一种秩序,使之规范化,确定化,以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去遵守,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减少‚交易成本‛,维护人们的利益。
所以法律的功能不是变革社会秩序,法律不是变革的力量。
相反,法律是一种‚稳定秩序的保守的力量‛。
作者在文中写到,许多学者主张‚更多并加快移植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以便同‚国际社会接轨‛。
后举例‚1960年为促进不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和经济发展,曾有一些西方学者主张这些国家实行法律移植‛,最后‚他们认为强制性的法律移植是不可能的,并对法律移植进行了反思和批判‛。
从中可以看出,作者是不赞成法律移植的。
在此,笔者想浅谈一下‚法律移植‛。
从表面看,法律移植指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部分甚至大部分都是从另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或许多法律集团中输入的一种现象。
实际上,法律移植表达的意思是:在鉴别、认同、调试、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规则、原则、制度和法律观念的,使之成为为本国法律体系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
(摘自‚百度百科‛因此,此处的‚移植‛并不是指单纯的复制,即‚法律移植‛不等于‚法律复制‛。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书笔记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书笔记在阅读苏力先生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后,我深受启发,对法治及其在中国本土的发展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书中开篇就提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中国的法治之路该如何走?是完全照搬西方的法治模式,还是应当立足于中国的本土资源,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苏力先生认为,我们不能忽视中国社会中存在的丰富本土资源,这些资源包括传统的法律文化、社会习惯、民间法等。
传统的法律文化在中国有着深厚的根基。
尽管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得法律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一些传统的法律观念和价值仍然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和思维方式。
比如,“和为贵”的观念在解决纠纷时仍然被广泛运用,人们往往更倾向于通过调解而非诉讼来解决矛盾。
这种观念反映了中国人对于社会和谐的追求,也体现了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智慧。
社会习惯也是本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许多农村地区,一些约定俗成的习惯在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比如,关于土地的使用和流转,可能存在一些没有被正式法律规定但被当地居民普遍遵守的习惯。
这些习惯基于长期的生活实践形成,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民间法同样不容忽视。
在一些特定的领域和群体中,民间法具有很强的约束力。
比如,在一些行业协会中,内部制定的规则对于会员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规范。
这些民间法虽然不是由国家正式制定,但在一定范围内有效地调整着社会关系。
然而,在现代法治建设中,如何对待这些本土资源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一方面,我们不能固步自封,过度依赖传统和习惯,而忽视了现代法治的理念和原则。
另一方面,也不能对本土资源一概否定,将其视为法治建设的障碍。
相反,应当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合理地吸收和转化本土资源,使其与现代法治理念相融合。
苏力先生还强调了法律移植的问题。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法律移植现象日益普遍。
但法律移植并非简单地将外国的法律制度照搬过来,而需要考虑到本国的社会文化背景和实际情况。
如果移植的法律与本土资源不相适应,就可能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导致法律无法有效地实施。
法制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
《法制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读苏力教授的第一本书便是他这本最著名,最受争议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这本《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自上世纪90年代一经出版,直到现在倍受争议。
有人说苏力教授的这本《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表达的是中国法学界的自我反思,它代表了中国法学界的水平;也有人说这本书反映了苏力是个彻底的保守主义者,因为他反对大量移植西方的法律制度,主张利用中国的本土资源进行一种渐进性的法制改革......或许以上的这些评论并不正确,因为它们并没有完全概括出这本书所传递的一种思想,一种思路和一种希望......我认为对于学习法律的人来说,本书最大的价值应当是它的“启蒙”意义。
苏力先生的这本学术论文集会告诉你我们在观察法律现象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视野和方法,应该如何培养我们的学习和研究思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识,挑战既有的知识和观念进行思想创新。
对于我们大学一年级的法学专业学生来说,读完此书,你会感觉到法律原来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枯燥。
后面的《送法下乡》一书可以说是《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具体运用,读完之后你后感觉更加充实和饱满!而本书的价值正如赵晓力先生在前面的序言里所说的是“对当今社会盛行的法治建设的'现代化方案'的反思和挑战。
其中我认为作者以下的几个理论观点---也是作者论证利用本土资源进行法制改革的原因----对我们的法治现代化建设,法学教育,司法实践乃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都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地方性知识和有限理性苏力认为现代的作为一种制度的法治的建立不可能靠法律移植,大量借鉴西方的法律制度而必须利用中国的本土资源演化创造的的理由之一就是知识的地方性和有限理性:由于不同国家,不同地方的生产方式,经济发展程度以及文化和语言的差异,任何知识都是具体的,地方性的或者说至少有大部分的知识都如此,因而希望大量的移植西方的法律制度进行中国的法治现代化建设是不切实际的,利用本土资源,重视传统和习惯建立现代法治才是历史的必然;由于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人类自身的某些限制,我们不可能穷尽关于一个社会中经济活动的一切信息或知识。
法治与本土资源读后感
法治与本土资源读后感最近读了苏力先生的《法治与本土资源》这本书,真的是让我感触颇深啊!在书中,苏力先生提出了很多独到而深刻的见解,让我对法治与本土资源的关系有了全新的认识。
以往,我总是觉得法治就是一套既定的规则和制度,只要照着执行就好。
但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
就拿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来说吧。
比如说,在农村,很多时候村民之间解决纠纷并不是依据什么明确的法律条文,而是依靠村里长辈的调解,或者是依照长期以来形成的村规民约。
这些村规民约可能没有写在纸上,也没有什么高大上的名称,但却实实在在地起着作用,维护着乡村的秩序和稳定。
记得有一次我去农村的亲戚家做客,正好碰上两户人家因为农田灌溉的问题闹了矛盾。
一家说另一家多占了水渠,导致自己家的田浇不上水;另一家则坚称是按照往年的惯例来的,没有多占。
这事儿闹得挺凶,双方各不相让,眼看就要大打出手。
这时候,村里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出现了。
他没有拿出什么法律条文,而是先让双方都冷静下来,坐下来好好说。
然后,他开始询问事情的经过,仔细听两家的说法。
老人心里跟明镜似的,他清楚这两家平时的为人和关系。
他先说起了这两家以前互相帮忙的事儿,提醒他们邻里之间应该相互照应,不能因为这点小事就伤了和气。
然后,他又带着大家去实地查看了水渠的情况,分析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最后,老人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让一家在这个季节多让一点,另一家在下个季节给予相应的补偿。
两家听了,觉得老人说得在理,也都不好意思再争了,这事儿就这么解决了。
这事儿让我深深地感受到,在农村这样的地方,那些传统的、本土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有时候比生硬的法律条文更管用。
因为这些方式是基于人们长期的生活经验和相互之间的了解形成的,更能照顾到大家的感情和实际情况。
再比如说,在城市里,一些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也有类似的情况。
没有正规的物业公司,小区的管理靠的是居民们自己的协商和约定。
停车位怎么分配、垃圾怎么处理、公共区域怎么维护,这些问题的解决并不是依据什么严格的法律规定,而是大家一起商量着来,形成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办法。
【读书笔记——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3000字
【读书笔记——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3000字读书笔记《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断断续续地读了近两个月,终于将苏力老师的这本《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完了,感触良多。
苏力老师在本书中从社会实证分析的角度出发,主张挖掘本国“民间法”的法治资源,构建本土化的法律体系,探索有本国特色的法治之路,而且苏力老师在本书中所举的例子大多立足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西北等落后地方,并试图从中找出某些启发,这种从实际出发,关注相对弱势群体的精神是我们现在和未来的法律人应学习的。
这本书的名字《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大家可能各有各的理解,但是为了确定一个共同讨论的话域,我们必须得了解原作者的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为此我特引苏力老师的原话,也只有他自己的话才能真切的表达自己想法以免我们误读他的意思。
“之所以关注中国的时间,是因为就总体来说不存在普适的法治模式;而法治是否存在于实践,在于如何做,而不是懂得如何做;因此,法律职业共同体和法学共同体的形成又是极为重要的。
关注这些问题,研究这些问题,在实践上改进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就能促进法学的发展,法治的形成,也正式这个原因,我选择了《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作为本书书名。
”可见为什么苏力老师选择这个书名是有考究的而不像他自己说的那样对“本土资源”这个词并不看重。
这本书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由当时北京大学的研究生赵晓力作的序以及朱苏力的自序“什么是你的贡献?”组成;其余的三个部分是正文,包括“变法与法治”,共收录了七篇文章;“司法问题研究”,三篇文章被收录;“法学研究的规范化”,共有六篇文章收录其中。
在第一部分当中,作者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一个当下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问题:什么是你的贡献?正是围绕着这个问题,作者对目前中国的法治之路,对当下的法学研究和教育进行了一些探索、思考,并且提出了一系列的主张以期成为自己的贡献。
作者认为“只有关注中国的现实生活,发挥我们的比较优势,才是中国学者有可能作出独特学术理论贡献的必由之路。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读后感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一):《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确实极大开拓了我的视野,让我深入得思考法学学术性的问题。
而在思考之后,我对有些问题依然迷茫,对于苏力先生的一些观点不免有些怀疑。
在论及“法律创新”问题的时候,文中提到:“要鼓励制度创新,而且这种创新源于人民”。
而之后又提到:“制度创新会破坏法律的权威性”。
这种前后看似矛盾的观点让人困扰。
恐怕苏力先生是支持“法律创新”的,但是因为现在的法制不够完善,也不太适合中国这种“熟人社会”的现况,不能解决一些社会问题,但又会担心在当时(1999)民众法律意识并不强的时候,过快的改变法律会破坏原本就薄弱的法律的权威性。
“制度创新”需要进行,但是要以一种合适的步调进行,不能过快。
在人民接触法律,体会法制中遇到问题后再针对性的创新,从而使得法律制度完善起来。
除此以外,提到“司法执法”与“舆论”的时候,又出现了矛盾的地方。
“总体来看,司法执法必须服从舆论,因为法律的基本要求是满足社会需要。
”而又写道“服从舆论必然有损于法治建设,损害法律机构的权威性。
”这两个观点,都有些偏颇。
对于前者,“满足社会需要”并不等同于“服从舆论”,因为“舆论”并不一定会导向正义和公正,而法律应当去维护的就是这种公正与正义。
“舆论”可以作为一个司法参考,但不能是一个决定司法的“更高级的法律”,因为这样就会导致“少数人利益服从多数人利益”的情况发生,这是十分不利于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的。
就后者而言呢,“服从舆论”不一定“有损于法治建设,损害法律机构的权威性”,只要不是永远服从舆论而是有选择性的服从就可以。
这种选择性,就是要依据现有法律,依据现有证据再参考舆论来分析和评断案件。
对于“法律本土化”,我是十分赞成的。
不过,苏力先生说制定法律时尽量不去违背“民间法”。
这个观点确实有一定道理,但是,如果考虑到中国社会多民族的复杂的现状,文化差异的明显和分歧之大是别的国家很难企及的,所谓“十里不同天,百里不同俗”,这个观点也有些摇摇欲坠了。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记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记通读苏力先生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获益匪浅,本书带给我的收获是对于法学根基尚浅的中国,试图建立一套中国当代法制和法治的设想需要有一个基于中国当代现实境况的扎实的立足点,以此作为建设中国法治之树的根基或起点,而不是从中国的历史传统中寻找当代法治的生存土壤,其次,在现实地的基础上,探索中国中国司法体制中的一些制度的设计初衷和过程,查其根源探其原由始末从而寻找适合中国实际的制度设计,最后作者指出了,中国当代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规范化,以期未来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发展愿景。
文章主要从变法与法治、司法问题研究和法学研究的规范化三部分来展开,通过读文章了解到了苏力先生的一些值得当代法学研究者思考借鉴的一些思想,颇有感触,他以“什么是你的贡献”作为序,既是对整个中国学术界,或者主要是指法学界的拷问,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反思和鞭策。
以下内容将谈到我在读后的一些感想以及一些不成熟的想法。
一、文章第一部分变法与法治中国法学变革更倾向于一种自上而下由国家推动的变革,此种强调政府运用强制力规制经济和社会的法制模式被称为“变法”模式,大量实践也表明其不足之处。
苏力先生从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基本观点的角度和与本土文化之间难以化解的矛盾对这种变革模式表达了合理的质疑,并对比了其他成功进行法律移植的西方国家,寻找其成功复制的原因,主要在于引进的法律制度与本土资源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融合,无论是民间习惯还是迎合市场经济的相关行规惯例,作者不主张把法律理解为一种抽象的、理想化的价值或体现了这样价值的条文,而更倾向于从社会学的角度理解法律,把法律理解为与人们具体现实的生活方式无法分离的一种规范性秩序。
在我国,自长久的闭关锁国之后,中国大门打开后开始有法学萌芽,李鸿章引进日本学者来撰写中国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中国法学的进步,但是一位学者纵然有极高的法学水平,制定的法律不可谓在当时来说不先进,但是在当时的中国来说,难以找到合适的生存土壤,一部先进的法律对当时的中国来说未必是一部合适的法律,同样的道理,中国法律真正意义上的发展也就三十年左右的历史,从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的中国亟需要一部法律来规范市场活动,但是法律的制定并没有可循的现实土壤来权衡法律内容之利弊,于是此种“变法”模式会再次上演,可想而知,移植过来的法律并不会注重中国的法律文化的传统和实际。
植根本土的法治探索——读《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植根本土的法治探索 ——读《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发布时间:2021-08-31T17:27:06.847Z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12期作者:郑泽宇[导读] 自20世纪90年代苏力教授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发表出版后,学术界对郑泽宇国际关系学院北京市海淀区 100091摘要自20世纪90年代苏力教授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发表出版后,学术界对于“法治本土资源”的讨论未曾消止。
法治与人治、变法与本土资源等一系列论断将苏力推到了争论漩涡的中心。
苏力在书中提出了诸多极具启发性的观点,为日后学术讨论描绘了一幅广阔的蓝图,启发了一大批研究者,形成并壮大了中国法学的社科流派。
关键词苏力本土资源论法律方法自苏力第一版《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距今已有24年了。
这本书几乎与我同龄,如我从孩提俨然成为硕士在读生一样,中国社会也经历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
在1990年代初期,中国法律界的大多数法学家执着于诸如“水治或者刀制”“公平还是效率”之类属于意识形态范畴的问题,而苏力则率先退出了意识形态的辩论,回答了中国社会在“大变革”时代所面临的复杂问题。
此外,正如许多被营销策略所吸引,不了解自己需求的消费者一样,他们将商品价格视为商品质量的可靠代表,因此唯价高者优的道理仿佛成为真理,随着学术标准化的发展,许多学术知识分子越来越多地将学术作品的晦涩和注解个数视为作品水准的体现。
以至于鄙视用通俗简洁语言说话的作品。
苏力行文通俗,善用举例,就算是毫无法学基础的人随手翻阅也毫不费力,但其中的道理和带给人的思考却是无限的。
正如苏力在书中题记引用袁可嘉题为《母亲》的诗所写道:“书名人名如残叶般纷纷落下,见到你我才恍然于根本的根本。
”我认为,“法治及其当地资源”这本书的最大特点是,它不是向读者证明作者的学术观点的论据。
相反,它使用三个主要部分的内容来说明,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中国法律体系时,我们应积极合理地利用中国法治的本土资源,在此方面应注意哪些理论。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书笔记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书笔记一、内容简介本书主要包括有“变法与法治”、“司法问题研究”以及“法学研究的规范化”三大部分内容,朱苏力教授将其写作发表的一些法学论文收入各个部分,研究了我国法制建设的现实情况、我国的司法制度以及我国法学研究的规范化(包括学术批评和法学教育)等多方面内容,蕴藏了许多法理学和哲学思考。
本书在二十一年后的今天,当我拿起这本书,读起来毫无陈旧与过时之感,这就是经典的魅力所在。
二、我的感悟(一)关于打破框架在阅读本书之前,我从未意识到自己实际上被限定在了传统定义的框架之中,将教科书上关于法律的定义背得滚瓜烂熟,却从来没有认识到这是站在政治学的视角对法律下的定义。
在阅读本书之后,才发现如果从社会学的角度理解法律的话,可能会在更大程度上贴近实际,从而更贴近人们的生活。
我在看书的过程中脑海里冒出“打破框架”这四个字,意识到自己从前太过于局限在框架或者所谓标准的定义之中,未曾想到定义的由来是什么,学者之所以下这个结论的推理过程是什么,一篇学术文章的角度、思路、方法以及论证方式又是什么。
朱苏力教授在本书中也提到“所谓结论,按照matz的定理,就是你懒得继续思考下去的地方,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结论并不重要,结论只是人们为了退出某一具体研究时一个比较有效又体面的战术或策略。
”因此,对于一个问题来说,如果没有最后的结论,就可以继续争论下去,这大概是学术的魅力所在。
(二)关于习惯和惯例本书开篇第一编“变法与法治”,展示了作者贯通全文的一个观点,那就是:中国在移植西方法律的时候应当考虑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习惯和惯例。
之所以要对其引起重视,原因在于这些习惯和惯例有着中国几千年文化的惯性,在法律并不能规定一切事物的情况下,习惯和惯例能够充分发挥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
正如朱苏力教授书中所言,真正能够在实际生活中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的法律,恰恰是与通行的习惯和惯例相一致或者相近的规定。
如果一部法律只能够靠国家强制力才能贯彻实施的话,那么即使该部法律的内容非常公正,其也是注定会失败的。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
这本书强调了法治的本土资源的重要性,认为在追寻法治的过程中,需要尊重本土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发掘和利用本土资源,以促进法律的实施和治理的有效性。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作者对于本土资源的重视,以及对于本土资源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的深刻认识。
作者在本书中提到了法律需要保持一定的弹性,追求良法善治。
如果国家制定法并不能达到人民所追求的理”,那么应当正视法律规避”的存在,继而发挥民间法的作用。
我认为,这种观点深刻地反映了本土资源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在建设法治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尊重本土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发掘和利用本土资源,以解决本土问题,达到更好的法治效果。
此外,作者在书中也提到了司法实践领域的中国本土问题。
作者认为,在追寻法治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重视司法实践领域的中国本土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对于实现法治具有重要意义。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作者对于本土问题的关注和思考,以及对于本土问题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的深刻认识。
总之,这本书深刻地反映了本土资源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提醒我们在追寻法治的过程中,需要尊重本土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发掘和利用本土资源,以促进法律的实施和治理的有效性。
我认为,这本书对于推动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借鉴。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作为一本关于法律和社会制度的书籍,在当今社会依然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书作者由知名法学家马恒宇和青年学者黄凌荣共同编写,于2013年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共分为八章,通过对国内外法治和制度的研究和对比,探讨了如何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体系。
在阅读完本书后,我深刻地体会到,法治是维持社会秩序、保障民众权利的重要基础,而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体系则是我们努力追求的方向。
本书通过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梳理,对全球法治理论和实践的比较,结合中国本土实践进行深刻的探讨,使我对中国的法制建设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作者通过揭示社会制度对国家发展的影响和意义,让我意识到法治和社会制度的重要性,同时也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到中国现有体制下法治建设所面临的诸多挑战。
在阅读本书时,我最为深刻的体验就是通过分析历史和社会实践案例,来寻求对中国法治建设途径的预测和反思。
而且作者在书中的论调,也不是表达简单的对国外法制的模仿和照搬,在回顾国外法制形成及发展过程的基础上,为中国法制建设探索出了更为自主的发展思路。
同时,在读完本书之后,我也深刻地意识到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法治不仅仅影响司法审判的公正、民众权益的维护,更是社会治理规范化,在国家拓展新业务、改革国营企业制度、完善现代治理体系等方面也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而本书也正是通过对这一理念的探讨和回顾,来为中国法制建设寻求全新的发展思路。
在本书中,我也看到了很多我以前没有想到的问题,例如在全球化进程中,对于中国来说,是需要更加自主的建设途径,同时也需要导入先进的国际法和国际先进的法治理念,从而引导我们的法制建设取得发展和进步。
总体来说,在本书中,作者通过对法治本土资源的探究,探讨了中国法制建设中的问题,并提出了优化发展的建议。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制问题,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如何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和自由?这恰好也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同时也是我们需要加强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
法治与本土资源读后感
法治与本土资源读后感最近读了苏力先生的《法治与本土资源》这本书,感触颇深呐!书中提到的许多观点都让我对法治在本土的发展有了全新的认识。
苏力先生强调了本土资源在构建法治社会中的重要性,这让我想起了身边发生的一件事儿。
我们老家有个小镇,不大,但故事不少。
镇里有个菜市场,一直以来都是热热闹闹、熙熙攘攘的。
但这菜市场啊,也有它的烦恼。
有个卖菜的大妈,大家都叫她李婶儿。
李婶儿这人,实诚,卖的菜新鲜又便宜,所以她的摊位前总是挤满了人。
可这却惹来了旁边摊位摊主的嫉妒。
有一天,旁边摊位的摊主王大姐非说李婶儿占了她的地儿,两人就吵了起来。
这一吵可不得了,声音越来越大,周围的人都围了过来。
有人劝架,有人看热闹,整个菜市场那是乱成了一锅粥。
这时候,市场管理员来了。
按说管理员来了,这事儿应该能解决了吧?可没那么简单!管理员说要按照市场的规定来处理,可这规定在这儿似乎不太管用。
李婶儿说她一直都在这个位置,从来没占过别人的地儿。
王大姐呢,一口咬定李婶儿越界了。
管理员左右为难,这规定是有,可具体到这个情况,好像怎么处理都不太对。
这时候,人群里有个大爷说话了:“咱这菜市场多少年了,都是大家商量着来,哪儿有这么多死规定!”这话一出,好多人都附和。
管理员也犯了愁,最后还是找来了市场里几个德高望重的老摊主一起商量。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说起了以前类似的情况都是怎么处理的。
最后,综合了大家的意见,让李婶儿稍微往回缩一点,王大姐也别太计较,这事儿才算完。
这事儿看起来不大,但仔细想想,这里面就有法治和本土资源的问题。
市场的规定,那可以说是一种“法治”的体现。
但当这种规定在具体的情况中无法完美适用的时候,大家依靠的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共识,还有人情,这就是本土资源。
如果只是死板地按照规定来,不管大家的实际情况和感受,那可能会引起更多的不满和矛盾。
但如果完全抛开规定,只讲人情,那市场也会乱套。
苏力先生说,法治的建立不能完全忽视本土资源。
就像我们这个小镇的菜市场,如果能把合理的规定和大家长期形成的习惯、共识结合起来,也许就能更好地解决问题,让市场更加和谐有序。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1时常逛豆瓣会发现一些评价不俗的书,20xx年买的书,当年就读了,再读是20xx年,5年间两次的读后感竟然天差地别,第一遍读完我觉得此书的不少观点不能认同,甚至有些反感,可当我今年再读此书时,顿时又觉得此书真乃一本专业且接地气的好书。
作者署名苏力,全名朱苏力,苏老师素来不接受媒体采访,网上信息不多,苏力也好,朱苏力也罢,名字是一个符号,其学术生涯,人生阅历才是我所关心的,苏老师是北大法学系出身,留学海外名校法学深造,回国后始终在法学前沿研究并执教北大,是北大法学院上一任院长。
书读两遍,读后感迟迟也没有落笔,怕的是写不周全,问题的根子在于尚未读透此书,这和看待一个人、一件事是一个道理,没有看清楚,轻易发言,不是惹人笑便是惹人鄙,要读懂这书,没有法理学根基是不行的,这一点上,我几立于空白之地,有了法理学根基,没有深度的思考,恐怕也是不行的,只此两点我便没有了落笔的底气。
虽说写不利索,但我有自己的规矩,读一本书,写一篇800字左右的读后感,我想这一次就把口子缩窄,重点放在介绍文章构架,少一点自己的“认为”,等以后读了三遍、四遍、五遍,读通了,回头再补上“认为”。
苏老师的自序不乏对自己的“质疑”,“质疑”自己的观点、“质疑”自己的论证,甚至“质疑”本书的名字,读完本书,回头再读自序,脑海里徘徊一句话,读书越多的人越低调,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不知道的还有很多。
其得意弟子赵晓力作序则更接近于一般意义上的序文,他说了两点,一是国家制定法和民间法发生冲突时,不能公式化地强调以国家制定法来同化民间法,而是应当寻求国家制定法和民间法的相互妥协和合作;二是中国社会生活中层出不穷的私了现象正说明人们对强把多元统一为一元的做法的逃避。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的读后感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的读后感在中国的长期发展过程中,法治一直被看作是一项重要的建设任务。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法治在中国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
在我着手学习和了解法治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法治对于社会稳定和个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同时,我也意识到本土资源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和不可忽视的价值。
首先,法治为社会稳定和秩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一种以法律为基础的社会管理方式,法治始终强调公平公正、权力制约和法律权威。
通过有效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执行力度的加强,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和稳定。
在一个法治社会中,人们可以依靠法律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能够遵守法律的规范,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这一点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体现得尤为突出,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走上了一个加快发展的轨道。
其次,本土资源在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所谓本土资源,指的是在一个特定社会环境中积淀的传统文化、法律观念、社会习惯等。
这些本土资源作为法治发展的基础和支撑,起到了重要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通过对本土资源的挖掘和发扬,我们可以在法治建设中更好地融合传统文化和法律制度,使法律更贴近社会、更符合民意。
本土资源不仅丰富了法治建设的内涵,也能够提供更广泛的基础支持,使法治具有更高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法治与本土资源的结合,很好地体现在中国的法治实践中。
中国的法治建设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不仅在法律制度上加强了保障,也注重了本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
例如,我们可以看到在涉及家庭纠纷和民间纠纷解决中,中国的传统文化和法律制度相结合,采用了调解、仲裁等方式来解决争议,使得法治与社会习俗相融合,更有说服力和公信力。
这种法治与本土资源相结合的方式,不仅使法律更具人情味,更加人性化,也能够得到社会的广泛接受和认可。
然而,在法治建设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是如何平衡法治与本土资源的关系。
虽然本土资源在法治建设中具有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保守和陈旧的观念。
法治与本土资源读后感
法治与本土资源读后感读完《法治与本土资源》这本书,我的内心仿佛经历了一场思维的风暴。
这本书所探讨的主题,让我对法治在本土环境中的生根发芽有了全新的认识和思考。
书中强调了本土资源对于构建法治社会的重要性。
这让我想起了老家发生的一件事儿,那可真是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法治与本土文化、传统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们村有个王大爷,是个出了名的老实人,一辈子勤勤恳恳种地为生。
前几年,村里来了个开发商,说是要搞什么旅游度假村,看中了王大爷家的那几亩地。
一开始,开发商派来的人说得那叫一个天花乱坠,承诺给王大爷一大笔补偿款,还说以后村子发展好了,大家都能过上好日子。
王大爷没什么文化,一听这,心里也挺高兴,就稀里糊涂地在一份合同上签了字。
可谁知道,这合同里藏着不少猫腻。
等真要动工的时候,补偿款却大打折扣,远远不是当初承诺的那个数。
王大爷急了眼,去找开发商理论,可人家拿出合同,说一切都按合同办,王大爷这才发现自己吃了大亏。
这下子,王大爷可愁坏了,整天唉声叹气的。
村里的人也都为他打抱不平,说这开发商太欺负人。
这时候,王大爷的儿子小王站了出来。
小王在城里上大学,学的就是法律。
他仔细研究了那份合同,发现里面有不少条款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而且开发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和误导的行为。
小王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为父亲讨回公道。
他先是去了镇里的司法所咨询,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很热情,给他详细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还给他介绍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
律师来了村里,认真了解了情况,又走访了一些村民,收集了相关的证据。
在这个过程中,可遇到了不少困难。
村里有些人觉得,和开发商打官司,那不是鸡蛋碰石头嘛,劝小王别折腾了。
还有些人说,都是一个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别把事情闹得太僵。
可小王不为所动,他坚信法律会给他一个公正的结果。
终于,案子开庭了。
法庭上,小王和律师据理力争,一条条法律条文,一个个证据,说得开发商那边的人哑口无言。
最后,法院判决开发商按照合理的补偿标准支付给王大爷款项,并且对他们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读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有感
读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有感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法治建设逐渐成为我国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法治作为一种基本价值与原则,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为保护人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然而,在这个全球化时代,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仅仅依靠外来的法律观念,无法真正实现法治的目标,因此要将本土资源融入法治的建设当中。
首先,本土资源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支撑。
中国拥有着深厚的传统文化和法律文化基础,这种文化基础贯穿于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例如儒家思想的“仁爱之心”、“以德立法”等理念,在我们古代社会的法律、道德伦理、社会公德等方面都有着直接的体现。
因此,重视本土法律文化资源对于今天的法治建设显得特别必要。
如像我们成功推进的全民普法教育工作,在制度的课堂教育中将法律知识与我们的传统文化相联系起来,提升了广大市民的法治素养并增加了法律意识。
其次,本土资源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因素。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加速,中国面对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多样化,要想解决这些问题,仅仅依靠外来的经验和技术是不够的。
只有在了解自身情况、分析本土资源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符合本土情况的法律制度。
比如对于社会治安问题,要在考虑到本土文化传统、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情况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更加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法规,从而在维护治安的同时,更好的保障民生。
最后,重视本土资源也是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
只有融入本土特色的法治才能真正被人民所接受,保持长久的时间。
如美国的司法制度,一直被奉为世界上最先进的司法制度,但在与中国进行交流时,两国的司法制度思想存在明显的差距,相较于我中国社会的家庭关系、社交网络,美国的司法制度更注重的是陌生人的权利保护,这也说明了尊重本土资源和社会生态背景,就是保障法治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
在不追求建立与“西方法治”完全一致的国家法律体系的前提下,我们应当更加尊重、挖掘、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和法律精神,促进全民法治实践。
综上所述,法治并非简单地套用别人的经验和理念,而是要充分挖掘本土的法律文化资源,寻找适合中国国情和发展需要的法治建设路径。
法治与本土资源读后感
法治与本土资源读后感读完《法治与本土资源》这本书,我感触颇深,仿佛经历了一场思想的洗礼。
书中提到的许多观点,让我对法治在本土环境中的发展有了全新的认识。
以往,一谈到法治,我们往往会想到那些从西方引进的成套理论和制度,觉得那才是现代化的、先进的。
然而,这本书却让我看到,我们脚下这片土地所蕴含的丰富资源,对于构建适合我们自己的法治体系,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性。
就拿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来说吧。
在我所生活的小区里,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小区里有一块公共绿地,原本是大家休闲散步的好去处。
可后来,有几户居民打起了这块地的主意,想要把它圈起来变成自家的菜园子。
这一举动引起了其他居民的不满,大家纷纷站出来反对。
一开始,反对的声音只是在邻里之间口口相传,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表达着不满,觉得这几户人家太自私,损害了大家的公共利益。
但是,那几户人家根本不理会这些反对的声音,自顾自地开始在绿地上围篱笆、翻土、播种。
这时候,有人提出要去找物业解决。
物业来了之后,对这几户人家进行了劝说,告诉他们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违反了小区的管理规定。
可这几户人家却说,他们在农村就是这样种地的,觉得在小区里也没什么不妥。
物业的劝说并没有起到作用,事情陷入了僵局。
于是,一些居民决定联合起来,向社区反映情况。
社区的工作人员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没有直接采取强硬的措施,而是组织了一场居民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大家畅所欲言,纷纷发表自己对于这件事情的看法。
社区工作人员还请来了法律专家,为大家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大家明白公共绿地的性质和保护公共绿地的重要性。
经过一番讨论和交流,那几户想要圈地种菜的居民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拆除了篱笆,恢复了绿地的原状。
这件小事让我深刻地体会到,法治不是高高在上的条文,而是实实在在地融入在我们的生活之中。
在这个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并没有单纯地依靠法律法规的强制力来解决问题,而是充分考虑到了居民的观念和习惯,通过沟通、交流、教育的方式,让大家从内心深处接受法治的理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是学者苏力的一本论文集。
苏力,原名朱苏力,众所周知的北大教授,著名法学家,其代表著除了本书外,还有《送法下乡》、《制度是如何形成的》等大家耳熟能详的书籍。
苏力是公认的法学“本土资源论”的代表人,这跟这本书颇有渊源。
所以说,在某种程度上,这本书其实反映了其对于法学的一般观点。
此外,我个人觉得,如果对法学有兴趣的同学,同时又不想费脑细胞去阅读外国著作的话,可以考虑看看苏力的书,欣赏他优美的文笔绝对是一种享受。
下面,我们进入正题,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这本书它不是一本书,或者说,不是我们想象的那种体系连贯的书,它只是一本苏力的论文集,而且是他在1993到1996这三年中写的论文。
但是,这些论文,就如同成书时进行的归类一样,大致是可以被归为“变法与法治”方面、“司法问题研究”和“法学研究的规范化”三个方面的。
这说明作者其实在写作这些论文的时候,已经有了一些初步的规划,而不是盲目的、随性的。
因此,这对帮助我们理解还有有助益的。
再加上收录的这些论文都公开在杂志上发表过,而且其级别还很高,诸如《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都有,所以,无论从体系上看,还是从质量上看,这本书都不同于一般的论文集,同时也是非常值得我们阅读的。
囿于时间的关系和自身能力的限制,我将以内容介绍为主,而且,尤其重点的,我将介绍本书的序言等。
这本书的序言有点多,估计是因为我拿到的版本比较新吧,前后有新版自序、序、什么是你的贡献三个序言。
不过,这么多的序言,不会对我们的阅读产生妨碍,倒会促进我们对该书的理解。
比如苏力的学生,赵晓力在他写的序中就为我们解读本书提供了很好的指导。
他点出了苏力这本文集最重要的贡献便是对盛行的法制建设的“现代化方案”的反思和挑战。
之后,在苏力的自序《什么是你的贡献》中,他努力想从我们的历史、我们的现实这座“富矿”中去挖掘一些东西出来。
而其,他也不将这些东西视为以中国传统注解西方理论、观点、思想的一种“伪传统”。
而是将其视为一种基于对中国过去和现在的真切和真诚的关怀和信任;然后以此为基础加以学术和理论的总结,也就是纯粹中国的东西。
而这,就是苏力在反思中国的法学研究者们到底应该具有什么样的贡献,应该怎样去做出这种贡献的思考。
同时,这也是本书的主旨所在。
之所在介绍书本内容前,费这么多的时间来解释本书的序言,就在于我认为,读懂了本书的序言,基本也就读懂了本书正文的一半。
而且,这些序言可以让我们形成“苏力之后的这些论文是站在中国的角度思索中国的现实问题提供纯中国的解决思路”这样的前见,只有分享这一前见,我们才能在论文中接受苏力提出的观点。
接下来我们正式开始吧。
苏力将本书第一遍命名为《变法与法治》,本编包括《变法,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爷的悲剧》等七篇文章。
这一编是本书的重点。
首先,在变法一问,苏力赋予法律移植中“西方现代法治不适宜与中国的本土环境”这个不怎么新鲜的发现以新的理解,他通过引入吉尔茨关于任何法律都是一种地方性只是的观点,把这两种制度或观念的差别转化为两种只是的差别;而在知识上,我们很难判断其优劣高低。
这样,苏力在一开始就瓦解了那些在市场经济浪潮中主张我国政府应运用国家强制力尽快建立一个现代的法律体系的学者的理论基础。
苏力将这种“变法”模式的法制建设模式视作急功近利之举,其既具有“唯意志论”倾向,也与我国大量的实践相悖。
从这些立论出发,苏力提出了利用中国本土的资源,注重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和实际,利用本土资源超越传统,以建立与中国现代化相适应的法治。
要建立现代法治,首先一个重要问题是要重新理解法律。
在此,苏力超越了传统教科书对法律下的定义,从本土资源的角度,将观察社会中的法律的着重点放在人们的习惯尤其是市场交易习惯上。
在苏力看来,这些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习惯和惯例仍然起到重要的作用,甚至是法治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从这个观点出发,苏力阐述了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当口,变法引进的制度法律并不必然符合市场经济的需要,倒是存在其中的大量的交易习惯能减少市场成本,促进交易的发生和发展。
而且,这种习惯惯例却不能通过法律移植来获取。
而且苏力也举了一些例子,来说明即使是一些在西方国家通用的法律或做法,如果与我国本土的传统习惯不协调,就需要更多的强制力才能推行下去。
这说明了要在我国建立一个运行有效力并有效率的社会主义法治,依据、借助和利用本土的传统和惯例的重要性。
那么,既然本土资源对于我国法治的建设重要性在目前来看是超过所谓的变法的,我们应该怎么来发掘本土资源这个似乎看不见又抓不着的东西呢?苏力指出当代人的社会实践中已经形成或正在萌芽发展的各种非正式的制度是很重要的本土资源。
因此,我们应该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去寻找正在形成的新的习惯和传统。
这些变化,诸如农村的改革、乡镇企业的崛起等,都不是变法的产物,却是在很大程度上回归了传统,回归了本土。
这种进路,其实也决定了中国法治建设之路的渐进性,这也否定了许多学者从变法的角度生发的法治建设的急功近利的心态。
最后,苏力转向另一种论证角度,即从法律作为一种地方性知识和有限理性的角度,进一步论证中国法治不能靠变法,却必须从中国本土资源中演化创造出来。
这个分析,等于几乎完全否定了纯粹的法律移植的可能,而将法治建设的希望寄予本土社会的自发。
我认为这个观点多少对那些具有普适性的价值理念构成挑战而有待商榷,但这个分析确实会让我们在思索法治建设之时不由自主地将目光更多地投向本土社会的资源。
诚如苏力自己总结的,本文不打算为中国勾勒一条法治之路,而且事实上也不先验地存在这样的路径。
这篇文章及由它所指引的余下的本书的论文,其实是苏力想为中国法治建设之路提供一个探索的方向。
这个思考方向不同于以前学者想当然的求诸国外经验和国家强制力颁布法律等,却正如苏力所引的,“礼失而求诸野”,即将更多的目光投向真正需要法律的当下活着的社会,发掘社会中有益的资源为我们所用。
同时么,我觉得这应该是本书,乃至整个苏力“法律本土资源论”的核心观点。
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但是我们的时间比较短,而且前面的介绍已经耗费了我们很多时间。
但是,我觉得,到现在为止,其实我已经大致将我要介绍的东西都讲完了。
从前面的介绍,我们已经明了苏力所要论证的问题以及他对该问题的看法和论证进路。
而余下的这些论文,其实就是他在这些思路的指引下,就一些社会中的案件、一些现象等作的具体分析,但这些都没有超越之前他所定下的框架。
所以,对这些内容,我将作附带的一些提及,有兴趣的话大家可以借这本书细看。
首先从两部九十年代很火的、反映中国农村法治建设的电影开始,《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爷的悲剧》。
其实,这篇文章的题目就将当代中国农村法治的面目呈现在我们眼前了。
秋菊只是为了帮她丈夫讨一个说法,但最后看到村长被带走拘留时,本意不在此的她困惑了。
同样,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山村党支部书记,山杠爷带人将一虐待婆婆的小媳妇抓来游村,最后这小青年自杀了。
而山杠爷因非法拘禁被逮捕。
这连个例子虽然出现于电影之中,但或多或少都与当时中国农村的普遍情况契合,苏力通过这篇文章,旨在说明我们通过“变法”建立的法律与传统国人的观念不可避免的冲突。
而且,这种冲突可以被进一步理解为“强制性的、正式的法律”与中国本土存在的“隐形的、实际发挥作用的法律”间的冲突。
一旦这两种秩序发生冲突,也许就会发生作者在接下来要讨论的“法律规避”现象的出现。
苏力从广泛存在于中国民间的“私了”入手,揭示了现今我国存在的民间对法律的规避及广义上的多元法律的存在。
在苏力看来,由于两种法律秩序的存在,导致多元法律的并存。
且这多元法律中,我国却只承认由国家制定颁布的正式法律为唯一法律,忽视了民间习惯性法律的正式地位。
这样,造成了当事人为着便利、成本等因素而有意规避国家法律,选择以民间习惯来调整相互间的行为。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法更多的扮演了促使当事人选择民间习惯的外在动力,也会慢慢对民间法产生影响以至形成新的民间法。
而且,是这种新的民间法,而不是国家制定法,更加符合人们的需求。
那么,人们借以规避国家法律的民间法与国家制定法到底是何种关系呢?苏力认为这两者是并存的两个不同的规则体系,而且,我们不能绝对地分辨它们之间的孰优孰劣,或者说谁更合理。
相反,由于它们的存在,启示我们在进行法制建设的时候,要充分考虑两种规则体系的影响,制定出最合理的解决方案。
因此,苏力在《市场经济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一文,从他的角度对此进行了一些思考。
首先,苏力认为“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这种观点是不精细的,因为这周观点未考虑到广大市场主体对法律的需求,而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提倡。
在苏力看来,从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实践中发掘那些正在形成的习惯、传统等并将其法律化,这才是我们目前真正需要的法律。
而且,前述观点的人们之所以中法律移植、重变法,其实是其功利心在驱动,他们未能理解到市场经济和与之相适应的法制建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
接着,苏力提出了市场经济对立法的一些启示,来证成自己的观点。
第一点,他指出立法的效用要最大化。
这主要是针对盲目引进国外法律制度而言的。
在苏力看来,我们因为没有考虑国情,而匆忙引进了破产法,导致在90年代的很长一段时期,破产法未能发挥其理论上的效用破产法的施行成本大大超过了其带来的对交易费用的减少。
第二点启示,苏力指出是市场与法律的替代。
此处,苏力讲的是我们的政府在法制经济的驱使下,很易于陷入以立法介入市场、代替市场的狂热。
如此行为的结果,自然是缩减了市场发挥作用的空间。
而市场本可以更低的成本来完成这些调整的。
这两点启示,结合以上所说的,可以归结成发现法制建设中的本土资源、利用法制建设中的本土资源。
最后,在该编的结尾,苏力提到了市场经济中的犯罪违法现象。
归结起来,就是这种现象的不断增多。
这些现象增多的原因或者苏力所谓的“在人们看来增多了”的原因,苏力认为是由于市场经济引起的人员流动,打破了传统的稳定的社会体系,使传统中可以维系社会稳定的制约机制很难再发挥作用。
而新的制定的法律却未在人们心中立足,不能发挥有效作用。
因此,在这种传统遭到破坏,新的法律却略显苍白的情况下,苏力仍旧借助本土资源理论,提出要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加速新的传统、新的社会制约机制的形成,以寻求新情形下的社会秩序的稳定。
总的来说,在第一编的内容里,苏力首先驳斥了“市场经济即法制经济,建设市场经济依赖变法”的几乎90年代的法学界通说。
他在其本土资源论的阐述中着重调的是法律与实践、与社会现实的契合;法制市场经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等。
这一提论对于抑制人们过热的变法思想自然有好处。
但是,我们真的要如此保守,如此渐近而不能跨界吗?其实过去二十年的实践似乎给了我们答案:即变法式的法制建设仍是我们的主要做法。
苏力的观点对我们也非常有用,但其作用更多的是在反思我们过激的举动上,在考虑我们引进法制的收益成本核算上,在我们用新的角度看待问题的方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