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相关论文1500字
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相关论文1500字我们都知道,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汉河界的,它们之间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不能彼此相互替代的重要作用。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法律与道德的15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法律与道德的1500字论文篇一:《法律与道德评价》摘要:法律实证主义以恶法非法的观点与自然法学派对立,并以此形成独立的法学流派,但因恶法亦法的主张褒受误解和之一,然而,法律实证主义的内在逻辑要求对法律进行道德评价,并以此确立公民的守法义务。
关键字:道德评价;守法;义务一、实证主义与法律权威关于法与道德的关系,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与道德存在必然的联系,并以此得出了恶法非法的观念。
法律实证主义则认为,法律与道德没有必然的联系,法律与社会事实问题才是关于法的定义的核心问题,并由此得出了恶法亦法的观念。
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权威的来源。
自然法学派认为“恶法非法”,正如凯尔森所说:“若实在法从自然中获得其效力,那么实在法就根本不具有自身的效力,人们就只应服从自然规范”。
人们甚至可以得出:恶法非法,不应当是法律的法律就不是法律,我们不仅可以批评它,也可以违反它。
而和现实中人们对于法律的遵守和评价有很大差距,自然法在把法律权威交给道德的正当性时,已经失去自身存在的价值。
法律实证主义则把是与应当是做了区分,认为不应当以应然的法律来否定实然的法律,法律的应然性和实然性是有区分的,并从强制性的一面解读法律的权威性,使法的权威性回归到了法律的自身特征上面去。
法律的权威不来自法律的道德正当性,而来自法律自身的强制性。
如安乐死问题,现行大部分国家还是禁止安乐死,可如果从自然法角度,我们可能得出安乐死的道德正当性,由此得出可以在法律禁止的情况下实施安乐死,如何维护法律权威性,便需要依靠法律自身的强制性。
二、法律的道德评价问题关于实证主义法学派“恶法亦法”最大的误解是二战,认为实证法律思想是二战纳粹集权专制的思想根源,这一点已经被很多学者质疑。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区别及联系
HX 唐山私人侦探WWW.HXZHENTAN.COM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区别及联系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哲学之永恒主题与难解之迷。
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道德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法律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
法律与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不同范畴。
在我国,法制建设并不完善,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很多。
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便是其中之一。
随社会的发展,一些道德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是对社会非常重要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一谈,也不可偏废,所以单一的法治模式或单一的德治模式HX 唐山私人侦探WWW.HXZHENTAN.COM不免会有缺陷;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式有了可能,从而达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
这是法制的发展,也是时代的呼唤,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法律和道德概述道德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
恩格斯讲:“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
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
”这表明道德的内容最终由经济条件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变化;基于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不同社会集团,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
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HX 唐山私人侦探WWW.HXZHENTAN.COM规范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
道德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单从道德的内容角度来讲,道德具有价值性。
也是评价人们意愿和行为的最高标准。
然而,道德除了具有价值性以外,还具有阶级性、物质制约性、共同性。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篇一:浅析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完稿)浅析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海外教育学院对外汉语专业学号:125012011001 姓名:陈凤凰道德与法律鱼水一家亲,他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又有着本质区别。
在当今社会,道德和法律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如果说法律是一棵参天大树,那么道德就是它的根;法律需要有源之水,那么道德就是它的“活水”。
国家的繁荣昌盛与稳定,需要以法为浆,以德为帆。
扬帆弄浆,必将实现和谐社会的宏愿。
道德、法律、关系、相辅相成我们知道,道德和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
在提倡法治的同时,我们也大力提倡“德政”。
法律与道德是治国的两大无形的“武器”,是社会的强大支柱,缺少任何一根支柱,社会将难以运转。
因此,弄清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把握两者的结合度,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有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就我对道德和法律的认识,浅析一下两者的关系:首先,我们需要认识理解一下道德和法律的涵义和本质特征。
一、道德与法律的涵义1.1什么是道德呢?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是社会关系的产物,是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无形的思想意识。
道德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归根结底,道德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圣人孔子早在几千年前,就推崇德政,“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
《道德经》中也有关于德治思想的记载,“遵道而归的,道之尊也,德之贵也,夫莫之爵。
”1.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从主观方面看,法律是约束人们的一种有明文规定的行为准则;从客观方面,它又收到社会生活中的种种因素的影响,是根据社会生活中的不好现象而制定的一种对全国公民具有一定约束力的条文。
我国的八荣八耻中就明确提出“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要求。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既做好的法律人,也做好的道德人现代社会中,规范与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除了法律规范以外,还存在道德规范和诸如习俗之类的其他社会规范。
本文简单谈谈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关系。
法律规范,是指由具有法律、法规制定权、解释权的机关或者组织,按照一定的程序所制定并在一定区域内公开实施的规范。
具有制定的限定性、程序性、公开性、广泛、贯彻的强制性等特征。
从应然的层面看,法律规范应该是政府需要、社会需要和民众需要,应当具有人性和理性,应当符合人文要求,应当是有用、可用、能用、管用和好用的。
道德规范,是指由一定的组织和行业加以制定、确认,或者自然形成的社会规范。
就其来源,可以分类为既定的道德规范和自然的道德规范两种。
前者是指由某些组织、行业对国家、行业、民众的道德状况进行综合评估之后所制定的道德规范;后者是指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公认的、善良的风俗习惯和道德评判标准。
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有所不同。
一是法律规范通过调整人的言语和行为来达到提高人的思想水平和道德观念,而道德规范则是通过约束人的思想水平和道德观念来达到促使人自觉地做或者不做某种活动;二是法律规范的贯彻所仰仗的是外在的强力(通常所说的国家强制力),而道德规范的贯彻则主要是基于人的良知和自觉,是带着轻松和愉快的心情去遵守和维护的;三是法律规范调整和约束的重心是人的言语和行为,而道德规范调整和约束的却是人的思想和心灵。
应当说,道德规范具有法律规范所没有的许多优点,同样是社会生活中所要遵守的社会规范。
法律规范在治国安邦中虽然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法律规范却不是万能的,正确地理解道德内省、法律外束的辩证关系和各自的作用,意义重大。
从调整的范围来看,并非所有的社会关系或者活动都由法律规范进行调整,法律规范不可能全部取代其他社会规范的功能;从实际情况来看,无法可依的时期早已过去,制定、修改、解释法律的工作固然必要和重要,但培养立法、执法和解释法律规范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尊重法律、维护法律、善待法律、忠诚法律的法律观,和以良心和良知为内心动力,按照公平、公正和正义的要求去执行法律和解释法律的道德的工作更显得必要和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当代的中国司法环境中,最为缺乏的不是法律规范,而是一大批具有法律观和道德观的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
浅谈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浅谈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网。
首先。
通过科学的立法活动,直接把社会主义道德中最低限度的义务法律化,使之具有全社会共同遵守的法律强制力。
道德是靠人的良心和社会舆论来保障实施的,但是,在利益多元化和价值观念多样化的条件下,良心和舆论尚不足以防止反道德的行为发生。
在道德体系中,有一些道德义务是最低限度的义务,这些义务能否得到普遍遵守,意味着社会基本秩序能否存在,因此,必须利用法律手段把那些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认同的最低限度的道德义务,以法律制裁为后盾,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
这样就会大大增强道德义务的约束力,使之从“软制约”变成“硬制约”。
同时,国家还可以通过立法,在对违反最低限度道德义务的行为予以制裁的同时,对见义勇为等先进行为和典型人物给予各种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积极引导人们向先进榜样学习,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
其次。
通过公正执法,惩治不道德行为,可以增强公民的道德意识。
例如:通过依法惩处家庭暴力、虐待老人的行为,可以促进家庭美德的培育;通过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可以提高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和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自觉性;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既可以培养政府的诚信意识和公民的监督意识,又可以强化公务人员的廉政意识。
此外,具有良好法律知识和道德素养的执法人员的公正执法行为,不仅会使广大人民群众心悦诚服地遵纪守法,同时,又会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
其二,通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推进法治与德治的结合。
法治与德治的结合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因此,坚持这一方略关键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
要通过从严治党,是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成为遵守国家法律和实践社会道德的表率,成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有力推动者,这样才能使法治与德治的相结合落到实处。
总之,正如中国古代思想家孟子所讲的:“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法治治身,德治治心,法治治近,德治治远,法治与德治两者不可偏废,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促进关系
理 论研 究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促进关系
张 鹏 程
贵 阳市花 溪检察院 要 :法律与道德是 法学上的一个永 恒的话题 ,是人类社会特定 或者 矛盾 时 ,道德 和 习惯 等社 会规 范本 身在一 定条 件下 可 以成 为 经济 关系的产物,都是为一定经济基础服 务的,是 两种重要的社会调 民事 法律 的渊源 。 控手段 ,社会的发展需要 的是 两者 相互的促进 ,相互的补充。我们要 三 、法律 与道德 相 结合 的历 史渊 源及 其在 人类社 会发展 中 的作用 以崭新 的眼光审视 法律 与道德 , 弄 清楚他们之 间的新型 关系,将其 在 中国 的历代 以及 西方 ,法律 与道 德关 系也早 已经被 重视 。 有机鲒 合、协 同 发 展,促进社会的和谐安定,为经济建设营造 一个 良 早在 西 周 时 统 治者 就 提 出 “ 明德 慎 罚 ”的 思想 。西 汉 统治 者 总 好的法治与道德环境 。 结 了秦亡 的教训 ,提 出 “ 礼法 并重 ” ,继 而董 仲舒论 证 了 “ 德 主 关键 词 :法律;道德 ;相互促进;法治;德治 刑辅”的思想,认为 “ 刑者德之辅,阴者阳之助也” (《 春秋繁 露・ 天辨在 人 》 )。无论 是 “ 明德 慎罚 ”、 “ 礼法 并重 ” ,还 是 道 德 与 法律 是 社 会 规 范最 主 要 的 两种 存 在 形 式 ,我 们 只 有 “ 德 主刑辅 ” ,都是 为 了维 护 封建 的伦理 纲常 。封 建的 “ 法治 ” 把握 好 两者 之间 的关 系才 能 够在现 实 的社会 中更好 的运 用 ,形 成 是人治 下 的 “ 法 治 ” ,是泛 道德 主义 ,是 把法律 作 为手段 来配合 种 共 同作用 共 同治理 的理 想的模 式 。法律 与道 德有 着天然 的 , 推 行封 建的 伦理道 德 。 一 Nhomakorabea摘
浅谈法律和道德的相互关系
浅谈法律和道德的相互关系摘要法律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调整手段,它们从根本上都是为巩固和发展社会服务的。
法律和道德在内容和范围上都有联系和区别,因此,只有两者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补充,才能形成完整的社会规范系统和调控手段体系,才能保证整个社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法律和道德的联系告诉我们追求两者的和谐统一是社会的必然要求,换句话说,法律和道德的正确结合,正是通往文明社会的最佳途径。
本文通过对法律和道德的相互联系和区别加以分析,使人们树立正确的法治和德治观,以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法律, 道德, 区别, 法治, 德治Brief analysis law and morals relationsAuthor:Li Ting XingTutor:Liang Yu NaAbstractThe law and the morals take the overtop structure the important component, is two kind of different societies adjusts the method, they fundamentally are for consolidated and the development social service.The law and the morals have the relation and the difference in the content and the scope, therefore, only then both coordinate mutually, supports mutually, supplemented mutually, can form the complete social norm system and regulative method system , can guarantee the entire society along the correct direction advance. Legal and the moral relation tells us to pursue both's harmonious unification is society's inevitably the request, in other words, the law and the moral correct union, is precisely the path civilized society's optimal path. This article through do not perform to legal and the moral relation and area to analyze, makes the people to set up the correct government by law and the virtuous rule view, favors the promotion society accord development.Key words: law, morals , difference , government by law , virtuous rule目录一、绪论 (1)(一)课题背景及研究目的 (1)(二)国内研究现状 (1)(三)课题研究方法 (1)(四)论文构成及研究内容 (1)二、历史上的德治和法治之争即法律和道德在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3)(一)法律在治国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 (3)(二)道德在治国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 (5)三、道德和法律二者之间的异同 (6)(一)法律对道德的区别 (6)(二)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8)(三)法律与道德的作用 (10)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3)(一)密切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结合 (13)(二)确立新型的社会主义德治观 (14)结论 (16)致谢 (17)参考文献 (18)一、绪论(一)课题背景及研究目的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今天,法律和道德对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们是考察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
法律与道德
法律规范之所以能让广大民众所遵守,不只是因为它背后的国家强制力,更重要的是这些法律规范本身合乎道德原则,并且民众相信它的正确性,合理性以及正义性,也就是法律的内在的道德价值。同时,法律建构和维持社会秩序往往也是通过道德作用得以实现。而且法律作用实现的最好途径是法律规范的内在价值通过长时期的社会实践使其内化为人类的道德信念,在人们普遍接受后形成一种思维定势。并且用这种思维定势支配人的行为,那么这种思维定势既符合法律又符合道德,所以在其支配下的行为也将符合法律和道德。由此法律调整社会的最终目的就达到了,它的作用也就实现了。(网络,匿名)
法律、道德等社会规范是一个综合统一体,它们共同促进了社会的结合、协调和发展。在多元化的社会规范体系中,在多样化的社会调控方式中,道德与法律最为重要,两者是社会关系调控的根本的规范,是基本的社会调控方式,甚至是核心的规范和调控方式。但是这两种基本的社会规范并不总是协调一致的,而是时常处于相互冲突之中。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在法哲学理论、治国方略以及日常法律适用方面都有所体现:
一、法律与道德在法哲学理论上的冲突主要表现为良法与恶法之争;
二、在治国方略层面上的冲突主要表现为法治理念与德治理念的冲突;
三、两者在日常法律适用中的冲突一般表现为情理与法理的矛盾。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苏继明论文(部分))
浅谈安乐死的合法性与法与道德的关系
浅谈安乐死的合法性与法与道德的关系我们来探讨安乐死的合法性。
安乐死是一种由患者自主选择的终止生命的行为,其核心理念是“以爱与尊严结束生命”。
在很多国家,安乐死是被明确合法化的,比如比利时、卢森堡、荷兰等国家都允许安乐死的实施。
这些国家都有详细的法律规定来确保安乐死的实施合法、可控。
在美国,俄勒冈州、华盛顿州等州也有安乐死合法化。
而在一些国家中,虽然法律并未直接规定安乐死的合法性,但法律也未对安乐死进行明确的惩罚和约束。
安乐死的合法性可以从多个角度来探讨。
从个体自主权的角度来看,个体有权利自主决定自己的生死。
个体的生命和身体归个体自己所有,因此个体应该有权利做出决定,包括结束自己的生命。
从医学伦理学的角度来看,安乐死是对病人尊严、自主权和利益的一种尊重和保护。
有些疾病是无法治愈的,对于终末期患者来说,他们可能选择结束生命,以免继续承受病痛折磨。
从人权的角度来看,安乐死被视为人权的一种表达和保护。
人权理念认为,每个人都有自由和尊严的基本权利,这种权利也应该包括结束自己的生命。
从社会效益的角度来看,合法化安乐死可以减轻医疗资源的压力,以及减少一部分终末期患者和家属的心理痛苦。
即使安乐死在一些国家被合法化,也并不意味着一定符合道德,也不意味着没有争议。
安乐死涉及到庞大的道德和伦理问题,因此也应该从道德的角度去探讨其合法性。
从道德的角度来看,安乐死确实引发了很多争议和困惑。
安乐死是否符合伦理道德,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人们对于生死的态度和看法不尽相同,有的人认为以爱与尊严结束生命是一种人性的表达和尊重,有的人则认为生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而反对安乐死。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一个平衡的考量,权衡病人的自主权和生命的尊严。
安乐死是否会引发滑坡效应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些反对者担心合法化安乐死会引发一系列伦理道德问题,比如滥用安乐死、过早结束生命等。
安乐死涉及到医生的伦理,医生是否有权利结束患者的生命也是需要深思的问题。
道德与法律
浅谈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就彭宇案为例【内容摘要】在法制化进程不断发展的今天,人们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度也在不断的加深,受道德指引的舆论也不在断的挑衅着我国的司法界,司法的公正性在不断的受到质疑,法律的可实行性也在不断的降低,究竟是什么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我们应该怎样去减少这种质疑让社会公众真正相信法律的公正性从而自觉的去遵守。
通过去年七月发生的“南京彭宇案”我们来做个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道德法律道德与法律的关系7月,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
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将她扶起送她去医院,却反被诬。
9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
彭宇案二审和解撤诉,双方满意处理结果,但最终结果因为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所以不能透露。
彭宇案审理结果出来后不少网友纷纷发帖表示不满,社会各界人士也通过各种途径表示了对判决结果的质疑,彭宇案一时间震惊了全国,人们不尽在问以后谁还敢助人为乐啊?这一事件给我国司法界甚至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一道德(一)道德的含义道德是发展先进文化,构成人类文明,特别是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
我们通常讲的道德是指人们行为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
道德的定义可以概括为:道德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向人们提出的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各种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一概念说明,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道德总是扬善抑恶的。
道德与法律不同,它是依据社会舆论、传统文化和生活习惯来判断一个人的品质,主要依靠人们自觉的内心观念来维持。
道德一词由来已久。
早在两千多年以前,我国古代的著作中就出现了“道德”这个词语。
“道”表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则;“德”表示对“道”认识之后,按照它的规则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当。
浅谈国民道德思想素质和法律素质对社会的总体影响
浅谈国民道德思想素质和法律素质对社会的总体影响【摘要】国民道德思想素质和法律素质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和支柱,对社会的影响深远。
国民道德思想素质的提升能够促进社会公德建设、凝聚社会共识,法律素质的提高则能够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
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国民道德和法律素质存在不足之处,需要通过教育、宣传等途径加以改进。
国民道德思想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提升对社会具有积极影响,能够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加强对国民道德思想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培养和引导,对于建设文明社会、构建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关注。
【关键词】国民道德思想素质、法律素质、社会影响、互相影响、积极影响、不足之处、改进方法、综合影响、发展重要性。
1. 引言1.1 介绍国民道德思想素质和法律素质的重要性国民道德思想素质和法律素质是构建一个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国民道德思想素质是指人们对道德规范的认识和实践能力,涵盖了个人的品行修养、行为规范、社会责任等方面。
而法律素质则是指人们在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制权益方面的素养和能力。
国民道德思想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不仅关系到每个个体的自身发展和幸福,更关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道德和法律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和提高,因此加强和提升国民道德思想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意义尤为重要。
只有让每个个体都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法律意识,社会才能更加和谐进步,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也会得到有效提升。
引导和促进国民道德思想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提升已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紧迫任务,对于构建法治社会,实现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1.2 阐述本文的研究目的本文的研究目的是探讨国民道德思想素质和法律素质在社会中的重要性和影响。
通过对这两方面素质的分析,可以揭示其对社会秩序、公共秩序和整体社会稳定的影响。
本文将通过比较和对比国民道德思想素质与法律素质在社会中的作用,探讨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及协同作用。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思修论文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思修论文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法治经济制度的完善,依法治企工作的推进,以及国际化竞争加剧,企业成本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迫切要求更高、更专业化的法律与管理人才为之服务。
以下是今天店铺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论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1《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摘要: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在古今中外的社会、道德、政治和法律思想中,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热门话题。
有的人认为法律即道德,违反道德的法律是“恶法”,不具备法的属性;有的人认为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两者有严格的界限;另外的一些人则认为法律与道德有联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
事实上,法律与道德有着密切的必然联系,两者在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相互渗透。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新时期出现新的内容,两者的融合更加紧密,研究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对于现阶段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德治与法治的统一,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法律道德统一法治一、法律与道德的辩证统一关系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属于社会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
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
两者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
只有两者并立互补,协调发展,才能使社会、国家得以有效的维系和保障。
(一)法律与道德的内涵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一般来说,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广义的法律则是指一切有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这里说的一切国家机关包括了各自、自治区、直辖市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法律有四个特征。
一是法律是概括的、普遍的、严谨的社会规范。
二是法律必须国家制定和认为的。
三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是国家认可和保障的。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初三政治课本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初三政治课本引言法律和道德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和道德起到了指导人们行为的作用。
然而,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又引发了一系列的讨论和思考。
本文将介绍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并探讨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
法律与道德的定义首先,我们来定义一下法律和道德。
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公布、实施并具有约束力的规范。
它是由法律主体制定的,并通过法律制度来保障和执行。
法律规定了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准则,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并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道德道德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认可的规范,是一种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道德涉及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行为的善恶以及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和承担。
它是一种基于伦理和人类价值观念的行为规范。
法律与道德的相互关系法律与道德既有相似之处,也存在一些区别。
理解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社会规范的运行机制。
相似之处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都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
它们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个人权利、确保公共利益而存在的。
区别尽管法律和道德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着一些区别。
1.来源不同:法律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的,具有强制性和普遍适用性。
而道德是社会普遍认可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没有强制性,但往往受到社会道德约束。
2.制定方式不同:法律采取立法程序进行制定和修订,有明确的法律程序和机构。
而道德是在社会交往中逐渐形成的,没有特定的制定过程和机构。
3.执行方式不同:法律通过强制手段进行执行和制裁,如罚款、判刑等。
而道德的执行则主要依靠人们自觉遵循。
相互影响和作用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和作用。
一方面,法律往往受到道德的引导和约束,法律的制定往往是为了维护社会道德和公共利益。
另一方面,道德也受到法律的促进和规范,法律的实施对道德规范的传承和弘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法律和道德的相互作用还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1.法律反映了社会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
浅谈道德和法律的关系论文
浅谈道德和法律的关系论⽂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之⼀,道德与法律是有着⼀定的联系。
下⾯是店铺为⼤家整理的浅谈道德和法律论⽂,供⼤家参考。
道德和法律论⽂篇⼀:《法律与道德》 摘要本⽂通过对茅于轼《给你所爱的⼈以⾃由》⼀⽂的阅读,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作了简要的分析和论述。
关键词法律道德茅于轼 道德与法律作为调整⼀定社会关系的⾏为规范,它们之间的关系⼀直都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
著名的经济学家茅于轼是⾃由市场经济体制的倡导者,认为经济⾃由度与⼀国经济发展⽔平是成正⽐例关系的,⾃由度⾼的国家经济发展⽔平也较⾼。
在他《给你所爱的⼈以⾃由》⼀⽂中,提出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只有健全的⽴法和严肃的司法是不够的,“法律并不是⼗分可靠的规则”,“⽆形的规则,包括伦理、传统⽂化乃⾄语⾔规则,都或强或弱的影响着⼈们的经济⽣活,它们起的作⽤⼤⼤超过了法律的作⽤”。
他认为法律的交易费⽤太⾼,不利于追求效率,⽽道德则相反,道德是⼈们的⼀种内⼼约束,“它的执⾏成本等于零”,百姓头脑中历来形成的观念,法律很难调控,只能依靠道德来约束。
⼈们普遍认为,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的经济,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公正的执法、司法对于市场的正常运作发挥着⾄关重要的作⽤。
茅先⽣的论述在肯定法制保障的同时,强调了道德在市场经济运⾏、发展中的作⽤,尤其是在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上的独特优势,这些论述使⼈⽿⽬⼀新。
道德是⼈们发⾃内⼼的约束,道德的“执⾏成本等于零”,法律是交易费⽤极⾼的活动,国家维持公、检、法以及私⼈法律服务消耗了巨⼤的国民⽣产总值,但决不能因此⽽降低法律规则在维持市场经济运⾏中的重⼤作⽤。
因为这是建设法治国家所必然经历的发展阶段。
等到良好的法律获得了普遍的服从,没有⼈犯法,法律只是“看⽽不⽤”,法趋于消亡,经过⼀个凡事皆由道德调整的阶段,最后连道德规范也被⾃然习惯所取代,⾃⼰也⼀起消亡了,那么法律的交易费⽤也就⾃然趋向于零了。
从重庆公交落水事件浅谈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从重庆公交落水事件浅谈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最近,重庆发生了一起公交车落水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在这次事件中,乘客们发扬了人性的美德,相互帮助,互相救助,救出了不少人。
与此同时,这次事件也引发了对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探讨。
本文将从这个角度阐述观点。
首先,道德和法律是密不可分的。
道德和法律的初衷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保障人民的利益和权益。
道德是一种内在的规范,是个人从小到大在社会中所接受的标准、信仰和习惯。
而法律则是外在的规范,是由国家制定的、用于规范社会行为的法规、法律、法律文书等。
道德和法律的核心是相同的,都是以人为中心,都是为了保护社会利益和个人权利。
就像在公交车落水事件中,救人的行为既符合道德准则,也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道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补充法律的不足。
法律总是有着适用条件和特定情形下的限制,但是道德可以超越法律,扩大人们的行为范围。
在公交车落水事件中,救人的行为虽然并没有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但是这种行为符合人们的道德准则,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赞扬。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道德可以超越法律,扩大人们的行为自由度。
最后,道德与法律也存在不同的层次和角度。
道德是一种普遍的行为准则,它反映的是人类内心的良知和奉献精神。
而法律是在特定社会背景下建立的,它反映的是社会利益与现实需求的协调和制约。
在公交车落水事件中,救人的行为虽然符合人们的道德准则,但是如果只有道德准则而没有法律规定,那么在面对复杂的现实情况时,人们的行为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
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依靠道德准则去规范社会行为,法律规范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秩序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道德与法律是相互关联、相互支持的两个方面。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不能只依靠道德准则来规范行为,也不能完全依靠法律规定来约束行为。
我们需要通过全面、深入地理解和应用道德和法律,来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和进步。
论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分析论文
论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分析论文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自然法学派认为,道德与法律有本质的联系。
下面是店铺带来的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论文篇1浅谈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道德与法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毕竟二者属于不同的社会调整规范,有着各自的调整领域。
对它们的调整范围界限不清的话,会导致社会评价标准不一,终将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产生方式上,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体系,道德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共同认识;第二,在调整对象上,道德通过影响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调整外部行为,而法律则直接指向人的外部行为;第三,在调整范围上,道德调整的范围几乎覆盖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相比较来说,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很有限了,法律调整的主要是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产生实在影响的行为和关系;第四,在表现形式上,道德存在于观念中,缺乏明确的标准,而法律是确定且逻辑严密的规范的集合;第五,在调整手段上,道德主要依靠人们内在信念和社会舆论的谴责来发挥作用,而法律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
大多数情况下,道德与法律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实践中二者发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
道德与法律产生冲突的原因有哪些呢?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不是对等的关系。
违法行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而违背道德的行为却不一定违反法律。
究其原因,并不是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具有法律效力,统治阶级通过立法的形式把体现本阶级利益的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从而维护统治的社会价值观念基础。
反之,若把所有的道德准则都变成法律,那么道德就取代了法律的地位,这与制定法律的初衷是相悖的。
其次,一方面,法律对道德变化的适应具有滞后性。
道德观念随着物质条件的发展而变化,这种变化需要在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中完成,而法律通常产生于道德之后,加之法律的稳定性的要求,法律不能及时快速地作出相应地调整。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思修论文(2)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思修论文(2)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3《试论汉代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摘要:道德与法律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重要手段倍受汉代统治阶级重视。
在汉代道德与法律两者之间并非是一种简单的并存关系,其中在汉代道德观念中体现着深刻的法律思想,而在汉代法律思想和司法实践中同样体现着厚重的道德观念,而汉代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也处在不断变化与发展的汉代社会之中。
而本文通过对汉代“劫质”案的考察就集中体现了笔者对汉代道德与法律关系问题的一种诠释。
关键词:汉代劫质道德法律就汉代“劫质”而言,其于政治、军事和刑事犯罪诸领域均有不同程度的反映。
然而发生在汉代政治、军事领域的“劫质”事件虽间或涉及汉代伦理道德评价之问题,但尚未发现依法制裁的成案记载,当然也存在不完全属于法律制裁范畴的因素。
汉代刑事犯罪领域之“劫质”案件的行政处理却不乏其例,汉代“劫质”即今天所说的“劫持人质”,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严重危害社会应受制裁(或应受处罚)的行为。
笔者认为,仅凭汉代“劫质法”来看,汉代依“劫质法”处理“劫质”案不仅渗透着深刻的伦理道德因素,也深深蕴含着时代的法律思想,况且实际案例之内容一定也会更加丰富。
因此,本文仅以刑事犯罪领域之“劫质”案件作为主要考察、论证之中心,并藉此以深入探讨汉代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的道德与法律二者之关系。
笔者经过统计,在所有汉代的“劫持人质”的刑事犯罪案件中有的记载并不十分详细。
内容不够具体是突出问题,既未明言是否以此勒索钱财,也未言明是否以此让官府投鼠忌器,以逃避官府的追捕。
如《后汉书》载汉顺帝阳嘉三年“三月庚戌,益州盗贼劫质令长,杀列侯”。
但是以下尚有二例“劫质”事件,可以说是颇具典型意义的“劫持人质”方面案例。
其不仅属于汉代社会治安中的刑事犯罪案例,而且分属于汉代历史上的不同时期。
笔者试逐次考察并以汉代道德和法律视角加以分析之。
案例一源自《汉书》:富人苏回为郎,二人劫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摘要法律是成文形式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之中的,但是道德确实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之中的,由此可以看出来他们的区别,但是,道德是自律,法律是他律,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道德也离不开法律。
本文主要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来阐述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冲突,以及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法律道德
一、法律与道德概述
1、道德
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和,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
它以人们的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的方式为特点调整人们的内心意愿和行为,是依靠社会舆论社会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保证实行的。
道德具有物质制约性和历史性,有什么性质的经济基础就有与之相适应的道德;道德具有阶级性,不同的阶级具有不同的道德;道德具有民族性,因为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道德,也就是说道德具有民族的特点,比如中华民族道德中特别注重“均”、重“同”、重“和”、注重集体,这与西方一些民族的道德有所不同;道德具有人类共同性,人类社会共同体有共同的道德内容,比如尊重人的尊严与平等。
2、法律
法律在本质上是统治集团的整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既然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而道德当然属于意志范畴,那么法律当然反映统治阶级的道德观。
从侧重道德的角度,可以将法律定义为:在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前者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总之,法律就是出自国家的,调整人们的行为并且规定人们的权利与义务,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二、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早在夏、商、西周时我国就有“以德配天”、“明德慎刑”的思想,把德与法相联系起来。
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出现了运用法令治国的思想,如韩非子主张的“刑主礼辅”。
儒家学派也提倡“仁政”思想重视礼教,主张礼主刑辅。
法律与道德都是行为规范,其不同之处在于法律具有强制力,而道德通常只是依靠舆论的监督而起作用。
理论界贯称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虽然不可能用道德的标准来衡量法律的标准,如“见死不救”、“轻微的随意谩骂”等不道德的行为出现时不能用法律来约束,但我们应该看到犯罪行为与不道德行为之间却关系十分密切,一般来说犯罪行为都是不道德行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道德所谴责的行为,这是对法律与道德二者规范的本身而言。
就我国目前现状而言,在中国文明法制社会建设进程中,也无法做到离开道德的支撑而单纯谈法的建设,从中国法制建设发展历史来看,与道德的宏扬始终是密不可分的,二者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相互联系。
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
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法贯穿道德精神,它的许许多多的规范是根据道德原则或规范制定的,而道德的许多内容又是从法律中汲取的。
具体表现在:
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
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
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法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如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见义勇为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即是以更加具体的方式来增强人们的道德感,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不仅履行了基本的义务,也在获取国家补偿之时行使了权利。
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
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
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
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
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
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三、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法律与道德虽然关系密切,但二者毕竟是不同的行为规范,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一,就二者的产生而言,道德早于法律,道德主要来源于风俗习惯,是社会主要的价值取向和人们主要的内心信仰,而法律需要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它所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转移。
第二,就二者的适用范围而言,道德的适用范围远远广于法律的适用范围,道德是无国籍的,多数的道义都是全球通行的,如真、善、美,而法律是有国界的,没有哪两个国家的法律是相同的,各国的法律都有各自的针对性和特色,如新加坡的法律对道德的要求很高,其中的鞭刑极具特色。
第三,就二者的效力而言,道德是无形的压力,只能依靠良心对其行为进行谴责,当不存在这种良心甚至对公众舆论采取不予理睬的话,那么道德对于其行为几乎没有效力,触犯法律则不同,公、检、法机关会强制追究其违法责任。
无论从历史上还是现实中都不难发现道德与法律的冲突之处,“法不容情”“大义灭亲”等词语正是这种冲突的体现,例如《后汉书》里记载了一个案例,说的是一孝子为了替父亲报仇而杀了人,被囚于狱中,一官员得知此事后,非常感动,准备将他释放,但是主审的县官根据法律规定将其处死,该官员一怒之下将主审的官员给处死了,此案中大多数人并没有给予主审官员同情,而是同情于孝子为教义而死。
很明显在面对法律与道德,多数人的情感倾向道德一边,道德与法律此刻的冲撞,法律在社会大众的舆论声中明显处于下风,古代“大义灭亲”的存在,甚至还会树之为楷模,而今却不允许“大义灭亲”的存在,而更多的是依法办事,即使案件里有不少催人泪下的隐情,如一个女孩子无法忍受其继父对其母亲的折磨,将其继父杀害拯救母亲,或许很多人看了案情都会觉得其继父死有余辜,但她却实实在在的触犯了法律,并且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虽然在很多人的意识里觉得女孩应该是无须受到惩罚的,但同情在法律面前无能为力,当有的人的行为坚持了道义却触犯了法律时,法律上为了缓和这种冲突便出现了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量刑情节。
四、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在中国历史上,法治与德治是两种相对的治国方式,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则与传统的法治、德治的含义不同。
依法治国所强调的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个人都严格依法办事。
以德治国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内容要求是不同的,不能相互替代。
法律不能强迫人们有什么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道德也不能解决权力和权利划分问题。
同时两者
也是密切联系互不可分的,“法治”应当是良法之治,良法应当具有至上性,这是“法治”的要求。
但是,良法的标准则决定于社会道德所包含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如果没有“德治”所强调的核心道德理念,没有这种理念在人们当中的普遍接受,也就不会有社会主义的良法。
同时,如果没有“德治”所实施的普遍的道德宣传教育,也就难以产生普遍的对法律认同和普遍的守法。
因此,德治所造成的良好的道德环境,恰是实行“法治”所不可缺少的基础。
不过,在国家和社会的智力上,法治应该居于主导地位。
法治在当今世界之所以成为最主要的治理方式,其原因就在于现代国家和社会管理的许多问题道德无力解决,而只能依靠法律来解决。
而且,思想道德建设必须在一定的法律制度框架中进行,如果没有法律制度框架作保证,思想道德建设的推进是很困难的。
同时,如果没有法律将“德治”所提倡的核心道德观念吸收在法律当中,这种核心道德观念就难以在社会中确立其权威。
由此,普遍的道德教化都不可能,就更谈不以德治国了。
参考资料:
1.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王馨婧,《论法与道德的关系》,法制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