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直是法理学上极富争议的问题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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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大多喜欢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
一方面,法律人喜欢把“公平”、“正义”这些道德意味浓重的词语挂在嘴边,法律条文当中也时不时出现“诚实”、“信赖”、“善意”、“恶意”等字眼,而当法律制定得不好时,我们也会说这是一部“恶”法;但另一方面,法律人又不总是这样做,法官审判案件时一定要找出确切的法律依据而非道德依据,“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也从未被看作是同一件事情。
疑问由此而产生:法律和道德之间是否有必然的关系?这个问题是如此庞大以至于在法学史上它至少被分成三个子问题:(1)法律的定义是否必须以某种方式援引道德?(2)能否对法律进行道德上的批判?(3)能否对道德进行法律上的强制?第一个问题引发了哈特(H.L.A.Hart)与德沃金(R.Dworkin)之间的论战,第二个问题引发了哈特与富勒(Lon Fuller)之间的论战,第三个问题引发了哈特与德夫林(P.Devlin)之间的论战。
这三次论战成为近半��世纪以来英美法理学界的主旋律。
哈特的《法律、自由与道德》正是他上述第三次论战的成果。
该次论战的缘起是沃尔芬登报告。
1954年英国政府成立了一个皇家专门调查委员会,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性犯罪的法律,以便向国会提出相关方面的立法建议。
1957年,该委员会提出了《委员会关于同性恋罪错和卖淫问题的报告》(约翰·沃尔芬登是该委员会的主席,因此该报告又称沃尔芬登报告),建议取消对成年人之间在私下自愿进行的同性恋行为的刑事制裁,其理由是凡是未造成公共损害的地方,就属于个人自由的范畴,法律不应当涉足其中:“我们必须保留一部分私人生活的领域给道德或者非道德,概括来说,就是对这些领域之调整并非法律的职责所在。
”(17-18页)这个报告甫一出台,即引起诸多争议。
一批所谓的法律道德主义(legal moralism)干将群起攻之;1959年,德夫林勋爵———当时的上议院常任上诉法官———应邀在英国科学院第二届马克比(Maccabean)讲座上作了以“道德规范的强制执行”为题的著名演讲对之予以猛烈抨击。
浅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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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和道德是人类社会中两个重要的规范体系,它们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关联,但又有着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针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展开分析。
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类社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规范人们行为而制定的规则。
法律是国家通过立法程序确定的,具有强制性和可执行性,违反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而道德是社会习惯、伦理道德和道德规范的总称,它通常是以自愿和道义上的约束为主。
法律和道德都追求人们的行为符合社会公平、正义和道德标准,但法律更强调强制性和可执行性,而道德更强调自律和内心意愿。
法律和道德在内容上有一定的重合和区别。
法律一般是国家通过立法机关制定的,是针对整个社会的普遍规范,具有普遍适用性。
法律一般是以明确具体的规则和条文形式存在,如刑法、民法等。
而道德则是社会的共同观念和伦理价值,它包含着一系列的行为准则和原则,如诚信、仁爱、公正等。
道德内容较为广泛,可以因文化、宗教、习俗等因素而存在差异。
法律和道德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也有一些区别。
法律的制定需要通过立法程序,由政府或立法机关来制定、修改和废止,在执行上有专门的执法机构来确保法律的实施和制裁。
而道德则是通过社会的共识和个体的自觉来确立和传承,其执行主体主要是个体的自身良知和行为操守。
法律和道德在某种程度上相互影响和互补。
法律可以确保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平正义,保护人们的权益和利益,而道德可以为法律提供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调整法律的不足和局限。
法律和道德的共同目标都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互相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类社会中重要的规范体系,它们在内容、制定和执行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又互为补充和影响。
法律和道德的共同目标是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公平,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该既遵守法律的规定,又要注重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使法律和道德共同构建一个和谐、公正的社会。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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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理学引言法律与道德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两个重要概念,一直以来备受关注。
法律是一种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实施和执行的规范,它指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而道德则是一种价值观念,是个人或群体对善恶、对错、对义务和责任的判断和行为规范。
本文将探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从法理学的视角分析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法律与道德的相互关系法律与道德的相似之处首先,法律和道德都是调节人类行为的规则体系。
它们都追求社会的和谐与公正,都试图约束人们的行为,使其遵守一定的行为准则。
其次,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规范的表达。
它们通过规定权威机构或公认的道德标准,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法律体现了一个国家或政府的意志,是社会权力的具体表达,而道德则是人们内心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法律与道德的不同点尽管法律与道德有相似之处,但在本质和应用上存在着一些不同。
首先,法律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
法律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的规范,适用于整个社会范围内的人们。
而道德是个人或群体内心的信念和行为准则,具有更加灵活和个体化的特点。
其次,法律是以制定和实施机构的形式存在,有明确的法律程序和组织结构。
而道德则是日常生活中人们根据自身的价值观念和道德信仰,自觉自愿地遵守的准则,缺乏明确的组织和执行机构。
再次,法律一般通过规定的奖罚机制来推动人们的遵守。
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而道德依靠人们的道德自觉和内心的约束力来推动人们的行为。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解析法律与道德的相互作用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作用关系。
一方面,法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保护道德。
法律规范的制定通常是基于一定的道德价值观念,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另一方面,道德可以影响法律的制定和执行。
道德观念在社会中的形成和演变往往通过法律的推动和引导。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统一然而,法律与道德之间也存在着冲突与矛盾。
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下,法律与道德的要求可能不一致。
论实证主义法学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自然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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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证主义法学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自然法化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从来是法理学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而且也被公以为是自然法学和实证主义法学之间具有全然不合的地址。
从自然法学和实证主义法学的不合中留给了人们如此一个印象:自然法学派主张法律与道德的密不可分,而实证主义法学派那么坚持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分离,这几乎已成了法学史熟悉上的一个定论。
但事实上实证主义法学经历了从奥斯丁、凯尔森到哈特再到拉德布鲁赫如此一个进程,在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问题上明{眵是在向自然法靠拢的一个进程。
在19世纪以前,由于自然法学在社会上占绝对的统领地位,因此他们所极力主张的道德的合理性是法律合法性的最终来源、法律对道德具有依附关系如此的理论学说一直在是社会的主流学说。
可是,当法学慢慢进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后,法律依附于道德这一理论就显现出缺点,给人感觉法律的进展并无独立性可言。
另外,这一学说也开始受到各方面的疑心与批判。
若是法律的合法性来自于道德的合理性的话,一方面会让人们误以为现今所公布实施的法律都是符合道德、正义的法律,以至于人们只明白遵守而降低对现有法律的疑心力度,无益于法律制度本身的进展与完善;另一方面又会让人们以现有法律不合乎道德为由而拒绝服从遵守,从而致使社会秩序的混乱,乃至显现无政府主义状态。
不管是哪一种情形都会产生不利的后果。
而在这些反对的声音当中,最具有阻碍力的当数实证主义法学。
实证主义法学的兴起,对自然法学的进展几乎给予了致命的一击。
一、奥斯丁与凯尔森的“分离学说”奥斯丁作为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开创人,把康德的法学区分为应然和实然两种类型的法学二元论思想进展到了极端,把真正的法律限定在实在法,而排除其他一切法的存在,为此从只是问法律的本质、正义、道德、理性等应然问题,而全力研究实在法标准。
他坚持:法与道德不存在必要的或概念上的联系,不然就容易产生隐晦无知和困惑。
他以为一个法规,尽管在道义上十分邪恶,只若是以适当的方式公布的,确实是有效的。
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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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摘要:古至今,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法理学界的难题。
二者之间既是互相对立又相互统一。
法律与道德都是社会规范,二者间存在联系,其相同点都是调整人们的行为,同时二者之间也存在许多区别。
关键词:法律;道德;价值法律与道德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它们之间的关系不仅在哲学界、法学界甚至在社会科学界一直都是学者们不断研究的问题。
法律与道德缺一不可,它们相辅相成。
目前,我国正在建设法治国家,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它们之间的关系,,发挥这两种资源的配合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法律与道德的内涵1.1法律的定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为了解决纠纷,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从而产生了法律。
法律是指国家认可并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准则,它的特点在于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对全社会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都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地变化着自己的形式,而且紧紧的跟着时代的步伐。
1.2道德的定义道德是一种观念标准,其作用是衡量某种行为是否正当。
有了道德,人们才能分清什么是善与恶,什么是荣誉与耻辱。
道德对建立和谐社会的发展有着巨大作用,如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1]:一是道德具有认识作用,它教导人们正确的认识到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和对国家应承担的责任和应该尽到的义务,在帮助人们树立健全人格的同时,对其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进行正确引导。
从而能够使人们选择正确的生活方式,也能够帮助人们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是道德具有调节作用,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各种矛盾,这个时候道德充当着润滑剂的功能,帮助人们解决矛盾,减少摩擦,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2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但是两者还是有本质上的不同。
总的来说,道德对人们行为的约束主要是思想方面的,比如人生目标、生活意义等。
相对来说,法律则是从精神方面约束人们的行为,更加注重对行为的控制。
论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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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1. 导言法律和道德是人类社会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都以规范人们行为的方式存在。
法律是由国家或社会制定的法规和规章制度,用于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和维护社会秩序。
而道德是一套准则,指导人们评判事物的善恶、对错以及行为的质量。
两者都对社会行为产生影响,但它们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关系。
本文将就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进行探讨和论述。
2. 法律与道德的异同点法律和道德在很多方面存在着相似之处,但也有一些显著的差异。
首先,法律具有强制性,违反法律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而道德则更多地依赖于个人内心对行为的认同和自我约束。
其次,法律是由国家或社会主体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而道德则因文化差异而有差异。
最后,法律往往是比较具体的明文规定,而道德是相对抽象的道德原则。
3. 法律与道德的互动关系法律和道德并非完全独立存在,它们在不同层面上相互影响。
一方面,法律往往受到道德观念的影响。
许多法律规定都是基于对道德的考虑和反映,在保护人权、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另一方面,道德观念也可以受到法律的影响。
法律的规范力可以引导个体的道德行为,通过法律规定和制裁来确保人们的行为符合基本的道德标准。
4. 法律缺失时的道德约束在一些情况下,法律的约束力可能不足以解决问题,道德的力量就会显得尤为重要。
当法律尚未制定或存在漏洞时,人们往往会依赖于内心的道德观念来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行为选择。
例如,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尽管法律规定有限,但个人的道德观念可以起到补充和引导的作用。
5.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妥协尽管法律和道德基本上是相互支持和相互促进的关系,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它们也可能发生冲突。
例如,法律规定的某一行为可能在道德上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这就为个体或群体带来了困扰。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需要在法律和道德之间寻求妥协。
有时,法律需要改革以适应社会的道德进步,而有时,道德观念也需要相对调整以适应法律的规定。
法律与道德
![法律与道德](https://img.taocdn.com/s3/m/51de517f31b765ce050814d0.png)
法律与道德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哲学之永恒主题与难解之迷。
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道德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法律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
法与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不同范畴。
法律属于制度的范畴;而道德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
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强调两者的衡态;道德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法律规范的结构是假定、处理和制裁或者说是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道德规范并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或者法律后果。
法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主要凭借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观念、宣传教育以及公共谴责等诸手段。
法是按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者是特殊判例;而道德通常是潜移默化的。
法必然要经历一个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它最终将被道德所取代,人们将凭借自我道德观念来实施自我行为。
要分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必须先理解道德的含义。
笼统的说,一提起道德,人们毫无疑问的会将它与善良,美丽,正义,光荣等联系起来,和法律一样,也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通过社会风俗,人们的内心信念来实行。
所以将道德理解为调整人与人之间和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道德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根源于风俗和习惯,在原始社会,人们生活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社会中,氏族成员之间主要靠风俗习惯调整的,从食物分配到婚姻缔结,都体现了风俗习惯的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社会关系愈变得复杂,单纯的靠风俗和习惯已不可能完全调整,因此道德便产生了,所以道德的产生并不是抽象的来源于人们的内心,更不是来源于宗教神学,而是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产生的。
哲学上将道德划入上层建筑,是维护本阶级经济基础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习惯风俗和道德去调整全部的社会关系已不可能,社会需要更有力,更广泛的标准和规范去调整,法律便应运产生。
法律的出现,并不是意味着社会关系的调整不再依靠道德,法律在调整方式,调整范围上也有着局限性,道德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与冲突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与冲突](https://img.taocdn.com/s3/m/b99f93af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bf.png)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与冲突无论在哪个社会里,道德和法律都是人们生活中重要的规范。
道德是个人内心的准则,而法律是社会对行为规范的制定和管理。
尽管二者都以规范人们的行为为目的,但它们之间常常存在着关系与冲突。
首先,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关系是互相影响的。
在某种程度上,道德是法律的基础。
我们可以发现,法律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和价值观往往反映了社会的共识和道德准则。
比如,在很多国家的法律中,都明确规定了对人身、财产和隐私的保护,这反映了对个人权利的道德尊重。
另一方面,法律的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塑造了人们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通过法律的约束,人们的行为受到了限制和规范,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对于什么是道德行为的认知。
然而,道德和法律之间也经常存在着冲突。
一方面,法律并不总是能够涵盖所有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
道德往往更宽泛和深入,包括了一些法律无法准确描述和规定的道德问题。
比如,道德准则中对于善恶的判断可能更具主观性,而法律对于某些道德争议问题无法做出明确的规定。
这就导致了在某些情况下,人们会遇到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冲突。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在追求个人利益和遵守法律之间的抉择。
有时候,法律明确规定的行为并不被视为符合道德的,不过因为法律的限制和约束,人们可能会选择违背自己内心的道德准则。
另一方面,道德和法律也有着不同的制定和执行机制。
道德往往是由个人内心的道德感和社会共识构成的,而法律则是由国家或社会机构通过制定和执行程序来实现的。
这就导致了在道德和法律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
有时,法律的规定可能不合理或者过于繁琐,而道德准则则更贴近实际和公正。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能会因为法律的限制而无法做出符合道德的选择。
同样地,道德准则可能也存在一些主观性和个人偏见,而法律的制定则相对更加客观和公正。
这种情况下,人们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的约束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秩序。
总结起来,道德和法律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制衡的。
它们共同构成了社会行为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
![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https://img.taocdn.com/s3/m/a0a4df1e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9f.png)
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和道德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规范行为的准则,而道德则是个人内心的道德准则。
法律和道德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影响,但它们又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和功能。
首先,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通过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来规范和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道德则是社会共同价值观的体现,它通过道德规范来引导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的和谐和公正。
法律和道德共同构建了一个有序和道德化的社会环境。
其次,法律和道德在一定程度上相互依赖。
法律的制定往往基于道德的指引和社会共识。
道德准则是法律的基础,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往往要考虑到社会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
例如,对于谋杀行为,法律明确禁止,这是基于人们普遍认可的道德观念,即保护生命的尊严和价值。
而道德的形成和发展也需要法律的支持和维护。
法律的存在和执行能够加强人们对道德规范的遵守和尊重。
然而,法律和道德又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法律是强制性的,而道德是自愿性的。
法律通过立法和执法机构来进行强制执行,对违法者进行处罚。
而道德则是个人内心的自觉行为,它依赖于个体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教育。
其次,法律是明确具体的,而道德是抽象普遍的。
法律通过具体的法律条款来规范行为,而道德则是抽象的道德原则和价值观。
法律往往是对社会中特定行为的具体规定,而道德则是对人类行为的普遍准则。
在现实生活中,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常常出现冲突和矛盾。
有时候,法律的规定可能与道德观念相悖,引发社会争议。
例如,某些国家允许堕胎,但这与一些人的道德观念相违背。
此时,个体往往需要在法律和道德之间做出选择。
在这种情况下,个体的道德判断和个人价值观念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而在另一些情况下,法律的规定可能超越了个体的道德准则,个体往往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
总的来说,法律和道德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
法律通过制定具体的法律规范来保障社会秩序和公正,而道德则通过引导人们的行为来维护社会和谐和价值观。
浅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浅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https://img.taocdn.com/s3/m/603f0619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0c7837e.png)
浅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和道德是现代社会两个不可或缺的概念。
虽然法律和道德有着相互关联的因素,但它们却又是不同的,互不重叠的。
本文将从多角度来阐述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首先,道德是一种规范,用于衡量人们的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公认的标准。
道德不同于法律,因为它不是由政府或其他有权机构制定的,而是由道德感和社会价值观决定的。
例如,在某些社会中,尽管法律没有禁止堕胎,但由于社会的道德观念,这被认为是不道德的。
其次,法律和道德的最大区别是其实施和制裁方式。
法律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的,为追求公正和正义而制定。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是强制性的,因为违反法律会受到各种行政、民事和刑事处罚。
而道德则是一种自愿的规范。
它不是由政府强制执行,也不会带来任何处罚。
尽管社会上的道德标准不断发展和变化,但它们都是象征人们内心的信仰和行为准则。
第三,法律和道德之间存在相互影响。
虽然法律和道德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在现实中,它们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
许多法律都建立在道德原则基础之上,在起草和执行法律时,法律制定机构和执法机构通常会考虑社会价值和道德规范。
例如,反犯罪法律的制定是基于社会公义原则的,它旨在保护社会成员的生命和财产。
反而,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可以塑造社会道德的变化,比如某些法律规定了公务员应该做些什么,什么不应该做。
这为整个社会赋予了一种公正和正义的形象,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一种行为准则。
最后,法律和道德之间的相互矛盾是不可避免的。
有时候,法律和道德之间会产生冲突。
政策制定者、执法人员和公民必须学会平衡这些利益和权力,对优先考虑何种行为和是合适的。
例如,为了保护知识产权,版权法规可以允许专利拥有人垄断一段时间内各类同类商品的生产和销售;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这样做会被认为是不公正的,因为这会限制消费者的选择和创新的发展。
综上,虽然法律和道德两个概念有着不同的出发点,但是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又是密不可分的。
法律依靠社会道德标准,而社会道德标准也会受到法律的塑造和改变的影响。
浅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浅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https://img.taocdn.com/s3/m/a9aae6425bcfa1c7aa00b52acfc789eb162d9e73.png)
浅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与道德是社会中两个重要的规范体系,二者相互关联、相互促进。
法律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规范,是国家或政府依据其权威制定并加以保护和强制执行的;而道德是一种内在的行为规范,是人们根据自身的良知和价值观所认同、遵守和倡导的。
法律与道德的相互作用着社会的正常运作。
法律是一种最低限度的行为规范,是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保障。
它通过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规范人们的行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的界限,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道德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行为规范,是社会共识和价值观的表达。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需要根据道德原则去判断和决策,道德的遵守对于法律的执行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
正是因为法律和道德共同存在,才能使社会在秩序和公平方面得到更好地维护和发展。
法律与道德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影响。
法律的制定往往是基于社会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法律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需要借助于道德的支持和认同。
而法律的实施也可以对道德价值产生积极的影响。
通过法律的明确和执行,可以加强人们对于道德规范的认同和遵守,提升社会的道德水平。
道德的演变和发展也对法律的制定和修订产生着直接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变迁和时代的进步,道德观念也在不断变化,这就需要法律跟随着社会的需求和道德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更新。
法律与道德在某些情况下存在着辩证关系。
尽管法律和道德通常是共同助力于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但在特定情况下,法律和道德之间也可能存在冲突和对立。
有时法律可能因其局限性而无法完全体现社会公正和道德价值,甚至可能违反一些道德原则。
在这种情况下,道德的要求有时会成为超越法律的指导。
譬如,希特勒时期的纳粹德国法律合法化了对犹太人的迫害,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行为符合道德标准。
同样,一些法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也需要经过道德的审视,以保证其与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致性。
法治的德性之维——从胡适的一番言谈说起
![法治的德性之维——从胡适的一番言谈说起](https://img.taocdn.com/s3/m/e142b42ff111f18582d05a11.png)
法治的德性之维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法理学的一个经久弥新的问题,随便翻阅一部法理学教科书,均有专章讨论这个问题。
这一问题可以远追至中西思想的古典时期,例如,古希腊哲学就有正义与美德之争,中国先秦思想也有德治与法制之辨,苏格拉底之死、安提戈涅隐喻,其父攘羊、舜负父逃,等等。
这些理论学说与人物故事,如若深究其义理,都可以还原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上来。
至于近世以降的现代法理学,这个问题更是成为显学,哈特的分析法学,富勒的自然法学,拉德布鲁赫的理论转变,德沃金的法律帝国说说辞,诸多经典之论、哲人之辨,无不与此交集,至今也没有定于一尊之通说。
故从早期实证法学与自然法学的双峰对峙中,各自衍生出一代、二代、三代之递进,它们在学理上各呈其姿,不分轩轾。
这篇小文无意也无力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作一学术性的梳理、考辨与阐发,而是试图从生活常识出发,基于当下的中国语境,谈点看似简单但又紧扣时局的思考。
走笔之时,脑子里突然冒出胡适的一段话,我的思考就从适之先生的这番言谈开始。
胡适这样写道:“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胡适不是法学家,上述观感也没高全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胡适格外重视法治与社会自生秩序的作用,在他看来,谈道德首先要把道德的边界搞清楚,对于一个社会乃至国家来说,法律与规则的秩序塑造要远比道德修养更为重要和关键。
他又内在地把法律规则与道德良知勾连起来,认为它们之间有着某种实质性的关系。
法律规则的道德性是一种需要经过转换的道德性,是经过法律规则而培育、激发出来的。
——从胡适的一番言谈说起专 论Commentaries有援引什么宏言大论,而是质朴地揭示了一个吊诡的法理学问题,即在一般的社会生活中,道德与法律究竟应该处于何种关系。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4篇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4篇](https://img.taocdn.com/s3/m/39fe002efab069dc51220161.png)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4篇篇一: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A4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陈远寅,政治学院摘要:道德与法律是调整社会行为的两种重要的社会规范,各自具有独特的功能,同时又都存在着局限,它们之间既有着相互依存的一面,又有着相互冲突的一面。
本文重点探讨道德与法律相互间的关系,通过分析我国当前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状,从“合法不合理”和“合理不合法”这两个现象探讨了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并着重分析了产生冲突的原因,试图寻求一套对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解决这两个方面冲突的途径,让二者在冲突的解决中推动法治不断地进步。
关键词:法律;道德;冲突;原因;协调Conflict between Law and MoralityChen Yuanyin,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Abstract:Law and morality are two important social norms to adjust social behavior, each of which has a unique func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re are limitations, they have a mutually dependent, and have conflicts with each other. The focus of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oral and law, through the analysis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ese current legal and moral conflicts. From the “legally unjustified” and “reasonable unlawful” the two explored the conflicts of law and morality, and has focused on the causes of conflict, and attempts to find a set of underconstruction the socialist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in China, way to solve these two aspects of the conflict , and let the two continuously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and the progress in resolving conflict in.Key words:Law;Morality;Conflict;Reason;Coordination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法律及道德的含义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与道德解析法律道德的关系与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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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解析法律道德的关系与冲突在现代社会中,法律和道德被视为规范个人和社会行为的两个重要方面。
法律是由政府制定的,通过法律体系进行实施和执行;而道德则是指对个人和社会行为的价值判断和规范。
虽然法律和道德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着一些差异和冲突。
首先,法律和道德都追求社会秩序和公正。
法律通过制定具有强制力的规则,以确保公民的基本权益得到保护,促进社会稳定和公正。
道德则根据个人和社会的价值观念,对于人们的行为提出了一些行为准则和规范,激励人们遵守道德规范,维护社会和谐。
其次,法律和道德在制定标准和规则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法律通常是由专门的机构和程序来制定和修改,依法实施。
法律的制定过程经过讨论、审议和公开程序,以确保其公正性和合理性。
然而,道德的制定则通常是通过社会共识和习俗形成的,没有明确的法定程序。
然而,法律和道德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发生冲突。
法律作为一种外在的规范,是有法律强制力的,而道德是一种内在的伦理规范。
有时,法律和道德的标准和要求并不完全一致,可能出现法律允许但道德不赞同的行为,或者道德要求但法律不予支持的行为。
例如,某些国家可能允许进行代孕,但在许多人的道德观中,代孕并不符合道德规范。
当法律和道德发生冲突时,个人或集体可能面临道德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个人需要做出选择,是遵守法律还是追求道德原则。
这需要权衡法律和道德的价值和影响,并在特定情况下做出责任的决策。
有时,通过重新审视和修改法律,可以解决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冲突,使其更加符合社会的道德价值观。
总的来说,法律和道德在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法律通过制定规则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正;道德则通过提供行为准则和规范来维护社会和谐。
尽管它们有着共同的目标,但在具体的规则和标准制定上存在差异与冲突。
在实践中,个人需要在遵守法律的同时,考虑道德规范,做出最为恰当的决策。
通过平衡法律和道德,社会才能更加稳定和进步。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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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和道德是两个不可忽视的方面。
虽然它们有着某种联系,但并不完全相同。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规则和准则,通过立法程序进行推行和执行。
而道德则是指人们内心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常常通过社会和个人的共识来形成。
首先,法律和道德在本质上有一定的区别。
法律是国家通过特定程序确立的,是具有强制性的规范。
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社会秩序,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和处罚。
而道德则是一种内在的感觉和理念,它是由社会和个人的共识形成的。
道德要求人们以善良、诚实、正直等美德为依据来行为,而不仅仅是因为法律的要求。
其次,法律与道德在某种程度上是互相关联的。
法律是道德的一种外在体现,它可以促使人们遵守基本的道德准则。
法律的制定通常是基于道德的价值观念和公共利益考虑而产生。
比如,杀人、盗窃等违背人们普遍道德伦理的行为,在法律上也会受到惩罚。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社会道德的公正、和谐和进步具有积极的意义。
然而,法律和道德之间也存在一些差异和矛盾。
有时候,法律规定的行为可能与道德相悖。
比如,有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对于某些道德上被认为是错误的行为却采取纵容或默许的态度。
这提示我们,法律并不是完全等同于道德,它有时候可能具有局限性和误导性。
因此,作为个体和社会的一员,我们不能仅仅依赖于法律的约束,而应该坚持道德的原则和价值观。
在现实中,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常常会产生冲突和争议。
有时候,法律不得不通过立法和司法程序去调整和解决道德上的矛盾。
一些社会上的争议性事件,如安乐死、同性婚姻等,都反映了法律和道德在特定问题上的辩证关系。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法律和道德的界限是动态的和模糊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变迁,我们对法律和道德的认识和理解也会发生变化。
总的来说,法律和道德是相互作用的,但并不完全一致。
法律是外在的规范,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而道德则是内在的理念,是人们在社会共识下形成的。
法律与道德的两难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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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的两难问题分析作者:李蒙来源:《世界家苑》2018年第05期1949年,美国著名法理学家富勒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了他虚构的一个洞穴奇案:五名探险者被困山洞,水尽粮绝,为了维系生命,在一名探险者的提议下大家决定通过抽签的方式吃掉其中一人。
但在抽签前最初的提议人威特莫尔又却改变了主意,而其他四人执意坚持,抽签的结果恰好选中了不幸的威特莫尔作为牺牲者。
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四位被告不满判决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这一案例虽然是虚构的,但是被认为是史上最伟大的法学案例之一,其引发的争议不断,成为法律界一直沿用至今的经典。
富勒虚构了最高法院五位法官的判决意见,围绕罪与非罪、犯罪与刑罚、道德与法律等问题,五位大法官展开了精彩绝伦的陈述与慷慨激昂的辩论。
其中两名法官维主张维持原判决;两名法官要求撤销原判决;而唐丁法官选择了弃权,他一方面不忍将十位英雄用生命换来的人处以死刑,另一方面又无法说服自己赦免杀人者。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也常常思考这个问题:当法律和道德发生冲突时候,我们该如何选择?法律和道德究竟存在着何种关系?我们又该如何处理当面对道德和法律时进退两难的尴尬处境?一、近现代西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理论困境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作为哲学、法学问题中的一个经典论题,千百年来,引起了无数哲学家和法学家的深入探索与追问。
出于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认识不同,在思想的碰撞和无休止的争论中,形成了不同的学派。
(一)法律与道德相分离以凯尔森、哈特为代表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家主张将法与道德相分离,认为“法律问题,作为一个科学问题,是社会技术问题,并不是一个道德问题”。
其要表达的意思是法律与道德并无直接的联系,至少可以说是没有必然的联系,法律的效力无须道德的授权。
法律实证主义主张“恶法亦法”,正如奥斯丁所言:法的存在与否是一个问题,法的优劣与否则是另外一个问题。
一个法,只要是实际存在的,即使它与我们的评判标准不一致,即使我们并不喜欢它,它依旧法。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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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摘要]:在当今社会中,法律与道德都是调整人际关系的极其重要的工具。
在现代社会,应该如何看待法与道德,成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话题。
本文从法律与道德的学理含义入手,分析二者的辩证关系,最后提出应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
[[关键词]]:法律道德关系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法理学的核心问题之一。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不是法哲学的局部问题,而是贯穿于整个法哲学的全局问题。
凡是法治不及之处,皆是德治用武之地,法治不可能完全取代德治。
从某种意义上讲,在一个法制完善和健全的国家中,法律几乎已成了一部道德规则的汇编。
道德的学理含义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
道德的内容最终由经济条件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变化;基于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不同社会集团,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
因此,道德可以简单概括为: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
与道德密切相关的法律的含义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道德,也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法律。
今天的社会,代表不同利益的统治集团仍然还存在,不同的统治集团各有各自的阶级利益,以及与其阶级利益相适应的道德。
法律在本质上是统治集团的整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既然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而道德当然属于意志范畴,那么法律当然反映统治阶级的道德观。
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法律可以定义为: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以及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道德与法律的联系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
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
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益。
其关系具体表现在:一、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
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思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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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思修论文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法治经济制度的完善,依法治企工作的推进,以及国际化竞争加剧,企业成本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迫切要求更高、更专业化的法律与管理人才为之服务。
以下是今天店铺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论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1《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摘要: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在古今中外的社会、道德、政治和法律思想中,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热门话题。
有的人认为法律即道德,违反道德的法律是“恶法”,不具备法的属性;有的人认为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两者有严格的界限;另外的一些人则认为法律与道德有联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
事实上,法律与道德有着密切的必然联系,两者在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相互渗透。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新时期出现新的内容,两者的融合更加紧密,研究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对于现阶段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德治与法治的统一,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法律道德统一法治一、法律与道德的辩证统一关系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属于社会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
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
两者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
只有两者并立互补,协调发展,才能使社会、国家得以有效的维系和保障。
(一)法律与道德的内涵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一般来说,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广义的法律则是指一切有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这里说的一切国家机关包括了各自、自治区、直辖市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法律有四个特征。
一是法律是概括的、普遍的、严谨的社会规范。
二是法律必须国家制定和认为的。
三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是国家认可和保障的。
法律与道德两者之间的关系与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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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两者之间的关系与冲突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和道德是两个不可或缺的概念。
它们在规范人们行为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通过正式程序确立的一种行为规范和权威的体现,而道德则是指人们对于善恶、对错的判断标准及其约束力。
尽管法律和道德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人类幸福而存在的,它们之间也存在一些相互关系和冲突。
首先,法律和道德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
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道德价值观制定的。
社会的道德准则往往反映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这是因为法律是基于人们对于善恶、公正和平等等道德观念的认同和共识而建立的。
例如,法律明确规定不可杀人、不可盗窃等,这正是因为这些行为在道德上被普遍认为是不可接受的。
因此,法律的存在与实施可以强化并维护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
然而,法律和道德之间也存在一些冲突。
道德往往在一定程度上超越法律,它涉及的范围更广,因此可能与法律相背离。
有时候,法律可能未能及时地反映社会的道德观念,甚至与其产生矛盾。
例如,某些法律可能合法化某些伦理上争议的行为,如安乐死、堕胎等,这在道德上引起了激烈的争议。
因此,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反映了不同的人群或者社会群体对于善恶和公正的认识和评价存在差异。
此外,法律和道德之间也存在着互相借鉴和促进的关系。
法律的形成和发展常常会受到道德标准的影响,人们对于道德的思考和反思也可以通过改变法律来推动社会进步。
换言之,法律与道德之间的互动有助于法律的完善和发展,同时也能够引导人们对于道德问题的深入思考和认识。
比如,在人权保护方面,法律的进步往往受到道德观念的推动,相关国际法和国内法也一直在不断完善,以保护个体的尊严和权利。
总的来说,法律和道德作为社会规范与约束的两个重要维度,它们在保护社会秩序和推动社会进步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它们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影响,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和分歧。
正因为如此,我们应该综合考虑法律和道德的要求,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同时审视和评价社会问题,以期找到更广泛而深入的解决方案,实现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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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直是法理学上极富争议的问题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直是法理学上极富争议的问题。
从古至今,许多哲学家、法学家、伦理学家都提出了自己不同的认识和思考,可谓百家争鸣,蔚为大观。
而随着社会生活的快速发展,有关法律与道德的疑难问题不断出现,诸如安乐死、堕胎等,又在今天的现实中给我们的学者和法官们提出了新的难题。
法律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现存的法律规定或以往的判例显然无法对此提供一个满意的答案。
法律需要援助,可是又由谁来援助法律呢面对这些困惑,我们对法律的研究该寻求一个什么样的进路法律是应从哲学还是应从科学获得指导波斯纳《道德和法律理论的疑问》为读者回答了这个问题。
这本书是苏力先生最新翻译出版的《波斯纳文丛》中的一本。
作者在序言中提到,这本书来自1997年的一系列讲座:哈佛大学的两次霍姆斯讲座,纽约大学的詹姆斯·麦迪逊讲座及亚利桑那大学的J·拜伦·麦考米尔讲座。
这些讲座是为了纪念霍姆斯最伟大的论文《法律的道路》发表一百周年。
“因此,一种理解本书的方式就是把它看成是对霍姆斯关于道德与法律之思想表示的一种持久敬意。
”(原书序)。
无疑,波斯纳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推进霍姆斯的方法。
这些讲座和这种努力立刻受到了包括德沃金在内的五位着名学者的批评。
波斯纳自然要对这些批评进行回应,他甚至是在期待着这场等待已久的论战。
几个回合的辩论过后,波斯纳对讲稿做了重新撰写并引用了其他相关新作中的材料,包括对五位批评他的霍姆斯讲座的学者所作的回应,这样就得到了一部完整的着作,也就是现在我们看到的《法律和道德理论的疑问》。
作者波斯纳把这本书描绘成其三部曲的完成之作,而其他两部则是1990年的《法理学问题》和1995年的《超越法律》。
这三本书讨论的都是一些令现代法官、道德学者和政策决策者困惑的主要现实问题。
在前两本书中,波斯纳已经提出了法律研究的实用主义进路,揭示了社会科学对法律研究的重要性。
此书则继续前两本书的同一主题展开论述,对法学研究和法律应当遵循道德哲学的学说进行了批判。
霍姆斯虽然是他心目中的英雄,但波斯纳的思想属于他自己,他并没有简单地重复霍姆斯的观点,而是指出他忽略的地方,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批判和建构。
可以说,波斯纳通过本书,对传统的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指导下的美国司法实践进行了一次认真反思,对法律与道德的分离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学术清理,对政治哲学、道德哲学和“宏大理论”发起了猛烈的学术抨击。
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目的就在于“要消除法律的神秘,特别是要把法律从道德理论这个重大的神秘制造者中解脱出来”(原书序)。
然而批判并不是作者的惟一目的,波斯纳提出了他自己的实用主义进路,那就是科学地研究法律。
作者在第一章从规范道德理论本身之讨论入手,提出了自己的实用主义道德怀疑论。
波斯纳谴责说,那些在学术界占主导力量的道德理论家,他们的理论对于法学研究和法律造成了有害的影响。
在波斯纳看来,道德理论家阻碍了学术界采纳更有事实基础和科学基础的研究方法,无法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疑难问题,他们的进路必须否定。
在第二章中,作者的讨论进入了法律的领域。
波斯纳在考察了存在于法理学、宪法以及普通法和制定法中的争议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在解决具体的法律争议上,不仅道德理论无用,而且那种宏大的宪法理论也毫无用处。
以上两章构成了本书的第一编,作者加的标题名为
“歧途”。
在第一编中,我们看到,波斯纳通过详细的经验材料分析,指出那些被一些人当作普遍的、毫无疑问的道德理论(包括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以及法律理论和宪法理论其实都是地方性的。
这些理论或者说话语实际上并不具有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力量。
作者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消解人们对道德话语和宏大法律理论的迷信,进而引导我们走出法律的歧途,发现法律的出路。
第三章和第四章构成了本书的第二编,作者题名为“出路”。
在波斯纳看来,所谓法律的出路就是对科学研究成果的更多吸纳,就是以科学为指导更多地、更具体地、更现实地研究日常生活中的问题。
为了证实这一出路之可行,在第三章中,作者首先对与法律相关的职业主义进行了研究,并以一系列案件或问题分析,展示了现代社会中社会科学对于法律以及法理学转型的实际贡献,进而证明了社会科学何以可能有助于回答一些令传统法律思想家以及受道德哲学影响的学者非常困惑的疑难问题。
通过以上铺垫,在第四章中,作者方才明确地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实用主义的进路,指出探讨法律争议的恰当方法只是那些有利于实用主义决策的方法,即科学和常识的方法。
波斯纳随后把自己的进路与后现代主义做了区分,以免引起误解。
在随后对法学和法律的未来发展提出建议时,作者并没有好高骛远,陷入自己批判的“大词法学”之中,而是非常具体地提出了一些看来不很起眼的制度措施,对法学教育、法学评论以及美国法学会这样一些制度提出了一些务实的建议。
比如把法学院学习的第三年变成选择性要求等等。
显然,在他看来,法律的出路并不在于一种新的道德理论或宏大的理论纲领。
作者寄希望于社会分工的发展,特别是法律界正在发生的职业主义的发展,以及其他科学知识在法学领域内的弥散,为实用主义的进路提供支持。
本书思路清晰,说理透彻。
字里行间,充分展示了作者对法学思辨的娴熟和对学术信仰的执着。
语言运用方面也极具特色。
论辩精细,文风犀利,凌厉之处可以说是锋芒毕露;而简单明快,朴素直率,温和之处又显得平易近人。
这也许又要感谢译者苏力先生的学术素养与执着精神了。
此书为波斯纳1999年的新作,译者曾利用在哈佛大学做访问学者之际,亲自与波斯纳法官会面,对有关翻译问题做了一些探讨。
用功与严谨,可见一斑。
对我国法学研究来说,这本书有助于我们开阔视野,用科学和实用的方法来研究法律,也有助于中国的法官们了解外国法官的专业素养和学术素养,培养思辨的精神。
苏力先生在序言中提到,我们国家目前的法理学研究就是搞一些传统的概念,而这种“高级理论”与作为实践的法律,特别是部门法很少有直接的关联。
法理学缺乏社会科学的研究,缺少经验的研究,也缺少细致精密的个案研究。
因此,法理学可能确实面临着某种困境,已经到了必须探求新路的时候。
在这种背景下,翻译出版波斯纳的这本书,也许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当然,任何一本书都有它的不足之处,尤其是旨在探讨争议性问题的那类书籍,更是难有完美之作。
本书也不例外。
比如,书中在分析某些问题时,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而绝对排斥了道德因素在法律的形成和运作中的作用,这并不可取。
法律如果完全缺少了道德因素和道德基础,成了一种单纯而僵化的分
析工具的话,难道真的就是我们所需要的法律吗这也许又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写到这里不得不谈谈波斯纳了。
在我的印象中,这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
他1939年出生在纽约,1962年以全年级第一名毕业于哈佛大学法法学院。
在法学院期间,他担任过《哈佛法学评论》的主编。
毕业后曾任联邦大法官布冉能的助手,后来先后到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和芝加哥大学任教,并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学术思想。
1973年以一本《法律的经济分析》饮誉学界。
1981午被里根总统任命为美国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至今。
有人说他是当代法学界的莫扎特,他优美的写作语言如音乐一样迷人。
又有人说他像一个斗士,时常挥舞着思维的长矛激昂地与对手辩论。
但在日常生活中,他对人却非常有礼貌,言谈谦和,平等幽默。
他是着作最多的联邦法官,他的写作不仅范围广泛,而且快得惊人,以至于译者在总译序中感慨说,没有能力读完他的全部着作。
一个有关波斯纳的幽默是:“谣言说,他每天晚上都睡觉。
”
可以说,我几乎是被这一切所引诱着,带着几分对骑士精神的幻想进入了波斯纳的世界。
虽然有人警告说,那简直就是一座迷宫,每个不小心进入的人都难免有一次痛苦的经历。
法学是艰辛的,但无疑也是有趣的。
如果有人问我读过这本书之后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的回答也许是:那是一次快乐的思维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