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8I章 商船(海员)(船员舱房)规例九
技能认证船舶管理知识考试(习题卷42)
技能认证船舶管理知识考试(习题卷42)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90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不是有效沟通的原则之一。
A)能平心静气:沟通两方应有“平心静心”的心理B)能变通:解决事情的方案绝对不止一个C)能赞美:沟通对象的话,有道理的地方,应适当予以赞美D)能批评:应该直接当面指出沟通对象的毛病答案:D解析:2.[单选题]在船长( )米或( )载重吨的中国籍船舶上任职的船长和驾驶员应当持有舶操纵特殊培训合格证?A)200;100000B)300;80000C)250;100000D)250;80000答案:D解析:3.[单选题]下列操作中哪项是特殊操作?A)大风浪中航行B)货物绑扎C)雾航D)装卸危险货物答案:B解析:4.[单选题]当船舶发生海事受损严重,处于沉没、倾覆、爆炸等严重危险情况并经抢救确属无效时,船长有权做出弃船决定,下列关于弃船应急行动说法正确的包括___。
①船长应亲自发出“七短声一长声”的弃船应急警报信号或宣布弃船;②船长弃船命令下达后,留守驾驶员必须在电台值守,按规定发送遇险电文或发送船长告知的遇险电文,直至必须离开;③离船前携带国旗、船舶证书、重要文件、双向无线电话、搜救定位装置、紧急卫星示位标等,并备足食品、毛毯等救生用具等到达指定集合地点;④弃船警报(命令)发出后,全体船员应按应变部署表中职责分工完成各自的弃船准备工作A)①②③④B)②③④C)①②③D)②③答案:A解析:5.[单选题]船舶法定检验的种类有( )。
Ⅰ.循环检验;Ⅱ.船底外部检查;Ⅲ.换证检验;Ⅳ.特别检验。
A)Ⅱ,ⅢB)Ⅰ~Ⅳ6.[单选题]场站收据的主要作用不包括( )。
A)承运人或其代理确认订舱的文件B)集装箱货物出口报关的凭证之一C)承运人收到托运的货物并开始负责的证明D)大副凭此签发收货单的依据答案:D解析:7.[单选题]根据东京备忘录新检查机制,影响船舶风险的参数包括___。
第478T章 商船(海员)(资格证明及值班)规例五
第478T章商船(海员)(资格证明及值班)规例五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478T章商船(海员)(资格证明及值班)规例的主要内容。
(18)在以下情况下,主管导航值班的高级船员须立即通知船长─(a)遇到或预期会遇到有限能见度的情况;(b)交通情况或其他船舶的动态引起关注;(c)在保持航向方面有困难;(d)预期的时间内未能看见陆地、航海标记或未能接收响号;(e)出乎意料地看见陆地或航海标记,或响号出现改变;(f)发动机、推进机械遥控器、舵机或任何必要导航设备、警报器或指示器发生故障;(g)无线电设备失灵;(h)在天气恶劣时对天气破坏的可能性有任何疑问;(i)船舶遇到任何危害航行的东西,例如冰或漂浮物;(j)遇有任何其他紧急或有任何疑问。
(19)尽管有在第(18)款提述的情况下须立即通知船长的规定,但如情况需要,主管导航值班的高级船员除通知船长外,亦须毫不犹豫地为船舶的安全采取即时的行动。
(20)主管导航值班的高级船员,须向值班人员提供所有确保安全值班(包括恰当瞭望)得以维持的适当指示和资料。
6.在不同情况下以及在不同区域内的值班(1)晴朗天气(a)主管导航值班的高级船员须频密地测定驶近船舶的准确罗经方位,以便及早察觉发生碰撞的风险,并须紧记即使当方位明确出现显著改变时,上述风险亦有时可能会存在,尤其在驶近拖船连同被其拖曳的船舶或驶近非常巨大的船舶时或在近距离驶近一艘船舶时。
主管导航值班的高级船员亦须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现行适用规定,采取及早和积极的行动,并须随后查看该项行动是否有预期的效果。
(b)在天气晴朗时,如可能的话,主管导航值班的高级船员均须进行雷达实习。
(2)有限能见度当遇到或预期会遇到有限能见度的情况时,主管导航值班的高级船员的首要责任,是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现行有关规定,尤其在有关发出雾号声响、以安全速度前行及使发动机作好准备以便即时操纵船舶方面的规定。
此外,主管导航值班的高级船员须─(a)通知船长;(b)进行恰当瞭望;(c)展示导航灯;及(d)操作和使用雷达。
船上职务名称
船上职务名称一、船上职务的分类船上职务是指在船舶上从事特定工作的岗位,根据不同的职责和工作性质,可以将船上职务分为以下几类:1.航海职务:包括船长、大副、二副、三副等。
2.机械职务:包括总工程师、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等。
3.甲板职务:包括水手长、水手、实习生等。
4.机电维修职务:包括电气员、水电员等。
5.服务与餐饮职务:包括乘务员、服务员、厨师等。
二、航海类职务1. 船长(Captain)船长是船上最高级别的官员,负责指挥整个船队的运行。
他需要具备丰富的海洋知识和经验,熟悉各种导航设备和技术,并能够有效应对紧急情况。
船长还需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确保货物安全运输以及乘客的安全。
2. 大副(Chief Mate)大副是船上的第二把手,负责协助船长管理船队的日常运行。
他需要负责航行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监督货物的装卸以及船舶设备的维护。
大副还需要熟悉海上法律法规,确保船只的合法运营。
3. 二副(Second Mate)二副是船上的第三把手,主要负责导航工作。
他需要在航行中进行定位、测量和记录,绘制海图,并保持与其他船只和岸上机构的通信。
二副还需协助大副进行货物装卸和设备维护工作。
4. 三副(Third Mate)三副是船上的第四把手,主要负责安全工作。
他需要进行巡视,确保所有安全设备正常运行,并参与紧急情况下的救援工作。
三副还需协助导航工作和货物装卸。
三、机械类职务1. 总工程师(Chief Engineer)总工程师是负责管理整个机械部门的高级官员。
他需要监督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修,并确保其按照规定运行。
总工程师还需制定维护计划,确保船只的正常运行。
2. 大管轮(First Assistant Engineer)大管轮是总工程师的助手,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操作和维护。
他需要监督机械员的工作,并协助总工程师解决设备故障和其他问题。
3. 二管轮(Second Assistant Engineer)二管轮主要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格列佛游记每章概括(全)
格列佛游记每章概括(全)第一卷第一章:我”是个好学、正派、文明的青年,父亲很重视“我”的培养和教育,而恩师贝茨对“我的帮助也很大。
后来学医、在海船上当过医生,在伦敦开过诊所,最后一次航行,在驶向东印度的途中,被猛烈的风暴冲到了澳洲的凡迪门兰的西北。
"我”船沉遇险,泅水逃生,被押往“小人国”的京城。
当时“我”已经四十岁。
第二章:被关押的第二天,皇帝带着皇后以及公子驸马们来看“我”。
皇帝和随员们跟“我”谈话约两小时,他们走后,留下一支强大的卫队。
“我”带着锁链在古庙门旁度过了大约两个星期。
随着“我”的来到,消息传遍王国,引得无数富人、闲人和好奇的人们前来观看。
因为“我”的到来,朝廷面临困难,进退维谷;但由于“我”的友好态度,“我”幸存下来,得到必需的物质供应。
此外,他们派来了学者,教授我小人国的语言。
大约三个星期后,皇帝召见我”。
征得“我”的同意,在“我”的积极配合下,两个官员走进我的衣兜,搜查了“我”的全身。
第三章:首先具体地描写了“小人”的两种娱乐活动:一、在拉直的绳子上舞蹈、表演、蹦跳;二、在两根平行的竿子上跳来跳去,或在竿子下前后爬行。
参加者的表现是考核、选拔、奖励官员的重要依据。
中间“小人”用六匹马拉回“我”丢下的那顶帽子接着,小说描写了两次重要的军事活动:一、骑兵演练:二、胯下行军。
后来,为了获得自由,我只好与皇帝签约,并宣誓履行签订的所有条款。
第四章:“我”花了三天工夫,砍树木做了两条凳子,凭着这两条凳子,双腿跨过了皇宫的屋顶!内务大臣和“我”进行一次长篇谈话。
他谈了国内外的形势:内有党派纷争,外有强敌入侵。
他还谈了许多具体情况,诸如:凭鞋跟的高矮划分党派,根据吃鸡蛋的方法,从哪一端打破鸡蛋而分成“大端派”和“小端派”,皇帝拉一派打一派,皇帝凭个人的喜好用人,皇帝因某种个人原因规定与颁布法令,甚至为此挑起国内争端与引起叛乱,最后爆发两国间的流血冲突和长年的战争,等等。
第五章:“我”涉水海峡,拖来了约五十艘敌人的战舰,因为这件事,皇帝赐给“我”朝廷最高的荣誉称号,但海军上将因此感到脸上无光,威望扫地,从此成为“我”的死敌。
船舶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范文
船舶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范文
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
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报务员(20xx年以后该职务基本被取消,由驾驶员代理)政委(中国国企基本有),必须由持有相应适任证书的人担任。
船员岗位职责/工作内容
船员种类:
甲板部(驾驶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水手、舵工。
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机匠长、机匠。
事务部:管事(事务长)、大厨、服务员、船医。
电台部:电台长(报务主任)、无线电话务员、无线电报务员。
1、驾驶部
船长:全船的管理与驾驶。
大副:甲板部分的工作、货物的配载、装卸和运输管理。
二副:驾驶任务,指挥船舶靠离港口、驾驶设备的技术管理。
三副:船舶航行、停泊、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技术管理。
水手: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2、轮机部
轮机长:船舶机械推进职能。
大管轮:轮机部设备的安全和预防。
二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三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机工: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电机员:主管船舶电机和船上电气设备。
轮船人员级别和分工-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轮船人员级别和分工-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轮船是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承载着大量的货物和人员在海上进行运输。
在轮船的运行过程中,船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知识,还需要按照特定的级别和分工来进行组织和管理。
本文将重点探讨轮船人员的级别和分工,分析其在船舶运行中的重要性,并探讨其对轮船航行的影响和未来的发展趋势。
通过深入了解轮船人员级别和分工,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海上运输行业的运作机制,为提升轮船运行效率和安全性提供重要参考。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首先介绍轮船人员级别的定义和分类,包括不同级别的职责和要求。
接着,我们将探讨轮船人员在船上的分工情况,包括船员、船长、船员等各自的职责和协作关系。
最后,我们将分析轮船人员级别和分工在航海业中的重要性,以及其对航行安全和航程效率的影响。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深入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轮船人员在船舶运营中的重要性和作用,为航海业的发展和提升提供参考和建议。
1.3 目的:本文旨在探讨轮船人员级别和分工在船舶运营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通过深入分析不同级别的船员在船舶操作中扮演的角色和职责,以及他们之间的合作和配合关系,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整个船舶运营系统的运作机制。
同时,通过研究轮船人员级别和分工的影响,可以为船舶管理者提供更有效的人员组织和调配建议,提高船舶运营的效率和安全性。
在整个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轮船人员级别和分工的重要性,并展望未来在这方面的发展趋势。
2.正文2.1 轮船人员级别轮船人员的级别通常根据其职责和技能水平来划分。
在一艘大型轮船上,通常会有多个级别的人员承担不同的责任和任务。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轮船人员级别:1. 船长(Captain): 船长是轮船上最高级别的人员,负责指挥船舶的航行和安全操作。
船长通常具有丰富的航海经验和领导能力,能够应对各种应急情况。
2. 大副(Chief Officer): 大副是船长的助手,负责协助船长管理船员和导航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修订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七届第64号 通过施行 1992年11月7日通过,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2018年9月21日,“首届海事法治圆桌会议暨中国海事法治论坛(2018)”召开,会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商法(修订稿)》。
内容全文
01
第一章总则
02
第二章船舶
03
第三章船员
04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本章关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规定,仅在船舶租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没有不同 约定时适用。 第一百二十八条船舶租用合同,包括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均应当书面订立。 第二节定期租船合同 第一百二十九条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 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一百三十条定期租船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船级、吨位、容积、船 速、燃料消耗、航区、用途、租船期间、交船和还船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条件、租金及其支付,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一百三十一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船舶。 出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将船舶延误情况和船舶预期抵达交船港的日期通知承 租人的,承租人应当自接到通知时起48小时内,将解除合同或者继续租用船舶的决定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零四条 v船舶所有人、救助人,对本法第二百零七条所列海事赔偿请求,可以依照本章规定限制赔偿 责任。
前款所称的船舶所有人,包括船舶承租人和船舶经营人。
第二百零五条本法第二百零七条所列海事赔偿请求,不是向船舶所有人、救助人本人提出,而是向他们对其 行为、过失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的,这些人员可以依照本章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二)海上货物运输因迟延交付或者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因迟延到达造成损失的赔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海商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海上商务活动,保护海商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商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海商是指在海上从事商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三条海商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在海上自由从事商务活动的权利,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海商的商务活动,适用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五条海商的商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章海商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海商在海上自由从事商务活动,有权签订、履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七条海商应当履行与商务活动有关的义务,维护在海上的秩序和安全。
第八条海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海商协会,接受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督。
第九条海商在海上依法行使查询、扣押、查封、扣留他人船舶、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权利。
第十条海商应当遵守海上交通规则,保护海上环境,预防海上污染。
第三章货运合同第十一条货运合同是海商的核心合同。
货运合同是指海商与货主之间订立的运输货物的合同。
第十二条货运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品质、价款、包装、运输费用、交货期限等。
第十三条货运合同可以采取单独订立或者包括在运输票据、提单、海运托运单等有关证明文件中的方式。
第十四条货运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约定和合同的规定进行,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章船舶买卖合同第十五条船舶买卖合同是指海商作为买方或者卖方与对方订立的买卖船舶的合同。
第十六条船舶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船舶的基本情况、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
第十七条船舶买卖合同的效力,应当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以及船舶登记注册的要求。
第十八条船舶买卖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约定和合同的规定进行,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以下省略)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海商:在海上从事商务活动的经营者。
2. 商务活动:指在海上进行的商业交易、运输等活动。
第478I章 商船(海员)(船员舱房)规例四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第478I章商船(海员)(船员舱房)规例四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478I章商船(海员)(船员舱房)规例的主要内容。
第478I章第16条通风(1)除冷藏室外,船员舱房所有围封的舱位均须设有通风系统,该通风系统在船舶拟航行的航程中相当可能会遇到的各种天气及气候情况下,须能为船员的健康和舒适起见而维持该舱位空气足够清新;而为上述目的,该通风系统须在有需要时可被控制,而该通风系统须属并非纯粹为通风而设的舷窗、天窗、升降口扶梯、门口或其他孔口以外的装置,而通风系统的安排,须尽量减低噪音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震动。
(2)在不损害第(1)款的概括性的原则下─(a)在所有1000吨或以上的远洋船舶上(定期航行于北纬50°以北,或南纬45°以南的船舶除外);及(b)在所有1000吨以下只定期在热带或波斯湾区域内航行的船舶上,为船员舱房每个围封的舱位(冷藏室或厨房除外)而设有的通风系统,须属一个符合以下规定的空气调节系统(在本部中称为“空气调节系统”)─(i)当周围温度是32℃(以干球式温度计量度)和相对湿度是78%时,该空气调节系统须有足够功率将温度维持于29℃(以干球式温度计量度)和将相对湿度维持于50%;(ii)在餐厅或康乐室内,经调节空气的转换须每小时最少8次,而其他舱位则须每小时最少6次;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 (iii)当采用再循环方式时,须为获提供舱房的每名海员每小时供应最少25立方米的新鲜空气,或供应相等于生间及其他舱房(厨房除外)的抽气扇总抽气量的新鲜空气,两者以较大的为准;及(iv)该系统须有本身的冷却机械,而不得接驳设于船舶上作其他用途的冷冻机械。
(3)在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船舶上,生间、洗衣房、干衣室、更衣室及茶水间均须设有符合附表4所指明规定的机械排气通风设备。
(4)在不损害第(1)款的概括性的原则下,在所有船舶上(500吨以下,且定期航行于新西兰沿岸或北纬50°以北或南纬45°以南的船舶除外),船员舱房的每个围封的舱位(冷藏室除外),如并非由空气调节系统进行通风,则须设有符合附表4的规定的围壁机械通风系统(在本条中称为“围壁机械通风系统”),但就定期航行于新西兰沿岸或北纬50°以北或南纬45°以南的船舶而言,该附表所指明的每小时转换新鲜空气的次数可减少三分之一。
第478I章 商船(海员)(船员舱房)规例五
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第478I章商船(海员)(船员舱房)规例五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478I章商船(海员)(船员舱房)规例的主要内容。
第478I章第21条寝室(1)除非船员无须在船上睡觉,否则须为船员提供寝室。
(2)以下每个组别的海员须获提供与其他组别所获提供的寝室分隔开的寝室─(a)高级船员;(b)队长;(c)见习生;(d)不属队长的甲板部普通船员;(e)不属队长的机房部普通船员;及(f)不属队长的管事部普通船员∶但就雇用有全能船员的船舶而言,(d)及(e)段不适用,而该2个组别的普通船员须被视为同一组船员。
(3)寝室可容纳最多的海员人数,规定如下─(a)高级船员∶每间舱室一人;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b)见习生∶在切实可行范围内每间舱室一人,但不得超过2人;(c)队长∶在切实可行范围内每间舱室一人,但不得超过2人;(d)其他普通船员∶(i)就不属客船的船舶而言,在切实可行范围内每间舱室一人,但不得超过2人;及(ii)(并无条文)(iii)就客船而言,每间舱室不得超过4人∶但当一间寝室容纳超过一名海员,则他们须属同一班当值凡由于船舶的大小、在船舶上所从事的活动和船舶的布置而致使为每名成年船员提供个别寝室是切实可行的,则须为他们提供个别寝室。
(4)不属客船的船舶上─(a)普通船员单人铺寝室的最小面积规定如下─(i)在3000吨以下的船舶上的寝室,为3.75平方米;(ii)在3000吨或以上但不足10000吨的船舶上的寝室,为4.25平方米;及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iii)在10000吨或以上的船舶上的寝室,为4.75平方米;及(b)普通船员双人铺寝室的每人最小面积,规定如下─(i)在3000吨以下的船舶上的寝室,为2.75平方米;(ii)在3000吨或以上但不足10000吨的船舶上的寝室,为3.25平方米;及(iii)在10000吨或以上的船舶上的寝室,为3.75平方米。
1970 年船员起居舱室(补充条款)公约ILO-133
级船员的人员; (e)“普通船员”一词系指高级船员以外的船员; (f)“准高级船员”一词系指具有监督身份或负有特别责任的根据国家法律或条例定为准高级船员的普通船员;在
无任何有关法律或条例时,根据集体协议或惯例定为准高级船员的普通船员; (g)“成年人”一词系指年龄至少为 18 岁的人员; (h)“船员起居舱室”一词包括供船员使用的卧室、餐室、卫生间、医务室和娱乐室; ( i )“规定的”一词系指由国家法律或条例或由主管当局规定的; ( j )“批准的”一词系指由主管当局批准的; (k)“重新登记的”一词系指在登记领土和船舶所有权同时变更时重新登记的。
第 12 条 就其配员必须毫无种族歧视地考虑具有不同宗教和社会习惯的船员的利益的船舶来说,主管当局经征得有关船 东组织和/或船东和真诚的海员工会同意后,可以允许改变本公约第 5 条第 1 至第 4 款和第 7 款和第 8 条第 1 至第 4 款的有关规定,只要这种改变不会导致全部条件低于实施本公约规定所产生的那些条件。有关会员国应 将所有这种改变的细节送交国际劳工局局长,局长应将这些细节通知国际劳工组织各会员国。
第 11 条 1.船员起居舱室应有适当的照明。 2.根据客船可能允许的特殊布置,卧室和餐室应有合适的自然采光,并应配备足够的人工灯。 3.在所有船舶里,应为船员起居舱室配备电灯。如果没有两个独立的照明电源,应通过适当建造的灯具或照
明器提供附加照明,以备应急使用。 4.在卧室里,应为每个铺位安装一个台灯。 5.自然和人工采光的适当标准应由主管当局确定。
第9条 1.在 1600 吨及以上的船舶里应提供:
(a)一个备有一个抽水便桶和一个盛热冷自来水的脸盆的单独舱室,该舱室应设置在易于进入驾驶台甲板的 位置,主要供在该区域值班的人员使用;和
商船船员面试题目(3篇)
第1篇一、基础知识测试1. 请简要介绍船舶的类型及其特点。
解答:船舶主要分为客船、货船、油轮、化学品船、液化天然气船等。
客船主要用于运输旅客,货船用于运输货物,油轮用于运输石油,化学品船用于运输化学品,液化天然气船用于运输液化天然气。
每种船舶都有其特定的设计特点和适用范围。
2. 请说明船舶的主要组成部分及其功能。
解答:船舶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船体、船机、船装、船电、船务等。
船体是船舶的主体,负责承载货物和人员;船机包括主机、辅机等,负责提供船舶的动力;船装包括船舱、甲板、锚泊设备等,用于装载货物和人员;船电包括发电设备、照明设备等,为船舶提供电力供应;船务包括船舶管理、船员管理等,负责船舶的日常运营。
3. 请解释船舶的浮力原理。
解答:船舶的浮力原理是阿基米德原理,即物体在液体中所受的浮力等于物体排开的液体的重量。
船舶通过设计使其浮力大于重力,从而能够在水中漂浮。
4. 请简要介绍船舶的航行原理。
解答:船舶的航行原理是通过船舶的动力装置产生推力,使船舶前进。
推力可以通过螺旋桨、喷水推进器等方式实现。
5. 请说明船舶的稳性原理。
解答:船舶的稳性原理是指船舶在受到外力作用时,能够保持平衡的能力。
船舶的稳性取决于船体的形状、重心位置、稳心高等因素。
二、船舶操作技能测试1. 请描述船舶进出港的流程。
解答:船舶进出港的流程如下:(1)船舶提前向港口管理部门申请进出港手续;(2)船舶在规定的时间内抵达港口,接受港口管理部门的检查;(3)船舶进入锚地,等待泊位;(4)船舶在接到泊位通知后,前往泊位;(5)船舶停泊后,进行货物装卸、人员上下等作业;(6)船舶完成作业后,再次向港口管理部门申请离港手续;(7)船舶离开港口,继续航行。
2. 请说明船舶如何进行靠泊和离泊操作。
解答:船舶靠泊和离泊操作如下:(1)靠泊:船舶在泊位处,通过调整航向和速度,使船艏对准泊位,然后使用锚泊设备或系泊设备将船舶固定在泊位上。
(2)离泊:船舶在离泊前,先将锚泊设备或系泊设备解开,然后调整航向和速度,使船舶离开泊位。
船员在船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船员在船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员队伍建设,提高船员素质,保障船舶安全和船员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结合航海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我国注册的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包括船长、驾驶员、轮机员、无线电通信员、船舱服务员等。
第三条船员在船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和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船员招聘与培训第四条船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人员担任船员职务。
第五条船员上船工作前,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安全培训、应急处理培训等,确保船员具备胜任职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船员上船工作期间,应定期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船员在船工作纪律第七条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严守船上的纪律和规矩,服从船长和领导的指挥,不得无故违抗命令。
第八条船员应遵守船上的工作时间规定,确保船舶安全、高效运行。
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第九条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船舶安全、环保、效益等方面的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第十条船员应遵守船上的生活纪律,保持船舱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四章船员健康管理第十一条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职务要求。
第十二条船员应遵守食品安全规定,确保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等疾病。
第十三条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注重休息和调整,合理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确保精力充沛、状态良好。
第五章船员待遇与福利第十四条船员在船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和待遇,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船舶管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船员应享受带薪休假、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提高综合素质。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中国海商法中英文版
第一条为了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
Article 1 This Code is enacted with a view to regulating the relations arising from maritime transport and those pertaining to ships, to securing and protecting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ies concerned, and to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maritime transport, economy and trade.第二条本法所称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
Article 2 "Maritime transport" as referred to in this Code means the carriage of goods and passengers by sea, including the sea-river and river-sea direct transport.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
The provisions concerning contracts of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 as contained in Chapter IV of this Code shall not be applicable to the maritime transport of goods between the por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第三条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
海员上船的合同5篇
海员上船的合同5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船东):[船东名称]地址:[船东地址]法定代表人:[船东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海员):[海员姓名]身份证号:[海员身份证号码]住址:[海员住址]联系方式:[海员联系电话]鉴于甲方需要雇佣海员从事船舶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雇佣并上船服务,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雇佣乙方从事船舶工作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期限1. 本合同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2. 合同期限根据船只运营情况及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的船舶上担任[海员职位]。
2. 乙方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列举具体工作职责]。
3.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指挥,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1. 乙方工资标准为[工资数额],支付方式为[月薪/月薪+年终奖等]。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3. 乙方享受甲方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年终奖、五险一金等]。
四、上船及离船安排1. 甲方负责安排乙方上船,并承担相关费用。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完成上船手续。
3. 甲方应确保乙方在离船时,完成离船手续并及时支付应得工资及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及安全卫生1.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环境及条件。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卫生规定,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3.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乙方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2)在船上工作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或过失的;(3)存在违法行为的。
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的;(2)工作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3)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及安全卫生条件的。
《海底两万里》每个章节的概括(2卷共47章)
《海底两万里》每个章节的概括(2卷共47章)第一章飞逝的巨礁。
1866年,世界各地的船只遭到一个神秘的海洋生物的袭击,引起了公众的恐慌和猜测。
法国自然史博物馆的教授阿罗纳克斯认为这是一种巨大的独角鲸,决定加入美国海军的追捕行动。
第二章赞成与反对。
阿罗纳克斯在纽约遇到了他的仆人孔塞伊和一位加拿大捕鲸手内德·兰德。
他们对海洋怪物的性质和存在有不同的看法,展开了一场争论。
阿罗纳克斯和孔塞伊登上了美国海军的驱逐舰亚伯拉罕·林肯号,准备出发。
第三章随先生尊便。
内德·兰德也上了亚伯拉罕·林肯号,表示愿意随阿罗纳克斯的意愿。
舰长法拉格特向他们介绍了舰上的情况和任务,表示要不惜一切代价消灭海洋怪物。
驱逐舰从布鲁克林码头起航,向大西洋驶去。
第四章内德·兰德。
阿罗纳克斯和内德·兰德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在甲板上聊天,观察海面。
内德·兰德是一个粗犷而勇敢的人,他对海洋怪物的存在持怀疑态度,认为这只是一个借口,让他们能够捕杀更多的鲸鱼。
第五章向冒险迎去。
驱逐舰在太平洋上巡航,寻找海洋怪物的踪迹。
阿罗纳克斯和孔塞伊利用望远镜和望远镜观察海洋生物,发现了许多奇妙的景象。
三个月过去了,海员们开始失去信心,要求返航。
舰长答应再搜寻三天,如果还没有结果,就放弃任务。
就在最后一天,内德·兰德突然发现了海洋怪物的身影。
第六章全速前进。
驱逐舰立即向海洋怪物追去,发现它是一个发光的金属物体,像一艘潜水艇。
阿罗纳克斯感到惊讶和好奇,想要接近它。
海洋怪物却不停地变换方向和速度,与驱逐舰周旋。
第二天晚上,双方对峙,驱逐舰向海洋怪物发射炮弹,海洋怪物却用水柱反击,使驱逐舰受到重创。
第七章不知其种属的鲸鱼。
阿罗纳克斯、孔塞伊和内德·兰德被抛入海中,幸运地抓住了海洋怪物的表面。
他们发现它是一艘钢制的潜水艇,有着奇特的形状和装置。
他们在潜水艇上等待,希望能够与潜水艇的主人交流。
船舶适航规章制度范本
船舶适航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适航管理,保障船舶安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沿海和内河水域从事船舶运输活动的船舶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
第三条船舶适航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船舶适航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舶适航条件第五条船舶应当符合下列适航条件:(一)船体、船舶设备、船舶文书齐全有效;(二)船员配备符合规定,船员素质达到要求;(三)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满足航行、作业安全需要;(四)船舶载货、载客符合规定,货物装载合理,乘客定额准确;(五)船舶航行、作业区域的水域条件、气象条件、航道条件等符合要求;(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适航条件。
第六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保证船舶符合适航条件,并对其安全负责。
第七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船舶安全责任。
第三章船舶适航证书第八条船舶适航证书是证明船舶符合适航条件的有效证件。
船舶适航证书分为适航证书、吨位证书、载重线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等。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船舶适航证书。
第九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船舶适航证书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对船舶进行检查,符合适航条件的,应当颁发船舶适航证书;不符合适航条件的,不予颁发船舶适航证书,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条船舶适航证书的有效期限不超过两年。
船舶适航证书有效期届满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重新检验和颁发船舶适航证书。
第四章船舶适航管理第十一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船舶适航管理制度,明确船舶适航管理职责和程序。
第十二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船舶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应当完整、真实,并保存两年以上。
第478I章 商船(海员)(船员舱房)规例六
第478I章商船(海员)(船员舱房)规例六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478I章商船(海员)(船员舱房)规例的主要内容。
第478I章第23条寝室内的家具及装置(1)每间寝室的设计和装备,须确保占用人享有合理的舒适环境,并且利便保持整洁。
(2)寝室最少须设有以下的设备─(a)为每间舱室的每名占用人提供─(i)一个放置衣物的储物柜或衣柜,最少有1.52米高,内部剖面面积最小0.20平方米;该储物柜或衣柜须附有一块搁板、一条用作挂上挂衣架的横杆及一把稳固的锁或一个供挂锁使用的搭扣;(ii)一个抽屉,容量最少有0.056立方米;(iii)一个舒适的座位;及(iv)除储物柜或衣柜内装有的衣物外,还须最少多装一个衣物;(b)一张桌子或书桌,或在抽屉柜上安装一块可伸缩并适合书写之用的面板或顶板;(c)一面镜子及一个供摆放梳洗用品的柜箱,并且在镜子及柜箱上或其旁边装设一个须刨电插座和管状灯;(d)一个书架;(e)在每扇舷窗或窗口装上帘子、帘幕或百叶帘;(f)为每张铺安装帘子,单人房的铺除外;及(g)(并无条文)(h)在5000吨或以上的不属客船的船舶上,寝室内须有一个洗脸盆,但如在供该寝室的占用人使用的私人浴室或半私人浴室内已安装有洗脸盆,则属例外。
(i)(并无条文)(3)(并无条文)(4)在每间容纳超过一名普通船员的寝室内,每个抽屉均须安装有一把稳固的锁或一个供挂锁使用的搭扣。
(5)(并无条文)(6)第(2)(a)(iii)、(b)及(d)款所提述的任何设备,如并非设于有关高级船员的寝室内,则可设于供他专用的休息室内。
(7)第(2)(a)及(c)款所提述的任何设备,如并非设于容纳一名海员的寝室内,则可设于供该海员专用的私人浴室内。
(8)(并无条文)(9)任何寝室内不得安装拟作装载食物之用的储物柜。
(1995年制定)第478I章第24条餐厅(1)除非船员无须在船上用膳,否则须为船员提供餐厅;每间餐厅的大小须足以容纳相当可能会在同一时间用膳的最多海员人数。
第478I章商船(船员)(船员舱房)规例七
第478I章商船(船员)(船员舱房)规例七摘要:本文要紧介绍了第478I章商船(船员)(船员舱房)规例的要紧内容。
第478I章第26条康乐舱(1)船舶上须设有位置适中和布置适当的康乐室,以供高级船员及一般船员利用。
凡没有提供与餐厅分隔开的独立康乐室,那么餐厅的设计、陈列与装备须能提供康乐设施。
凡供康乐用途的舱房的陈列,最少须包括一个书柜、阅读和书写设施,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并须包括游戏设施。
(2)至(5)(并无条文)(6)在每艘8000吨或以上的船舶上,须为船员提供以下设施─(a)观看电影和电视的设施;及(b)一间独立的消遣及游戏室;及(c)一个游泳池(在切实可行范围内提供)。
(7)(并无条文)(8)在每艘船舶上,须在露天甲板上为船员提供固定留作船员康乐用途的甲板舱位。
在顾及船员人数及船舶的大小后,该舱位的面积须属足够的。
(1995年制定)第478I章第27条办公室在每艘3000吨或以上的船舶上,须设有2间陈列适当的舱室专供作办公室之用。
其中一间办公室拨供甲板部所有高级船员利用,而另一间那么拨供机房部所有高级船员利用。
(1995年制定)第478I章第28条洗手间(1)以下的私人浴室及半私人浴室须提供予高级船员利用─(a)在5000吨或以上但不足15000吨的船舶上,最少须有5间高级船员的寝室设有邻接的私人浴室,供占用该等寝室的高级船员利用;(b)在15000吨或以上的船舶上,每间高级船员的寝室均须设有邻接的私人浴室,供占用该寝室的高级船员利用;及(c)另外,在10000吨或以上但不足15000吨的船舶上,每间并无私人浴室邻接的高级船员的寝室,须有一间半私人浴室拨给该寝室;该浴室须符合第(3)款有关供高级船员利用的半私人浴室的规定。
(2)在25000吨或以上不属客船的船舶上,每间并无私人浴室的一般船员寝室,须有一间半私人浴室拨给该寝室。
该等半私人浴室不得与队长及其他一般船员共用。
(3)每间半私人浴室须位于利用该浴室的2名船员的寝室当中的一间两面相通的舱间;如该浴室是拨供一般船员利用的,那么该浴室可位于他们寝室入口的对面或位于差不多在该入口的对面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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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8I章商船(海员)(船员舱房)规例九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478I章商船(海员)(船员舱房)规例的主要内容。
(8)每间厨房均须设有洗濯设施。
厨房内的洗涤盆及其他洗濯设施须有热淡水及冷饮用水供应。
在3000吨或以上的船舶上,除上述设施外,还须额外设有一个有冷热淡水供应的洗脸盆。
(9)厨房或任何可用作准备食物的地方内均不得安装有海水水龙头。
(10)厨房内的所有家具及装置均须用防污和防潮的
材料制造。
家具及装置的所有金属部分均须防锈。
所有的家具,其底部须与甲板齐平,或距离甲板有足够的高度,以方便清洁其底下的甲板。
(11)厨房内的通风设备的安排情况,须确保有足够的新鲜空气供应和有效地将油烟排出露天的地方。
如为上述目的而有此需要,须提供第16条规定以外的额外设备。
在每艘1000吨或以上的船舶上的厨房尤其须设有抽气扇,以便将从煮食器具的油烟抽走,并排出露天的地方。
(12)每间厨房的地板均须设有足够的槽沟及排水孔,以确保能够有效地将水排出排水孔须装有存水弯管,并通往舷外,或通往一个设有机械操作抽水泵的密封水箱。
(13)每间厨房内的淡水喉管须设有一个接驳装置,适合接驳作冲洗用途的软喉;接驳装置须高出甲板不少于450毫米。
(1995年制定)
第478I章第33条干粮食库
(1)在每艘船舶上(每名船员均自备食物的船舶除外),须有一间或多于一间的储物室,以储存供船员食用的干粮食。
在顾及每次补充粮食相当可能相隔的最长期间和食用该等粮食的最多海员人数的情况下,该等储物室须安装足够的搁架、碗柜及箱子。
搁架、碗柜及箱子的构造须使它们能方便而有效地清洁。
(2)每间干粮食库均须可从通道、厨房、茶水间或其他干粮食库进入。
(3)每间干粮食库的位置、构造和通风,须尽量减低储存粮食因热力、气流、冷凝、昆虫或害虫传染而变坏的风险。
干粮食库尤其不得─
(a)位于推进机械舱、锅炉舱或任何其他温度受异常高温影响的舱位之上;或
(b)邻接厨房、推进机械舱或任何其他受异常高温影响的舱位,但如该干粮食库与该舱位之间的间隔壁有足够的绝缘性能,则属例外。
(4)干粮食库须只供作储存干粮食之用。
(1995年制定)
第478I章第34条冷藏室及冷冻设备
(1)除第(2)款另有规定外─
(a)在每艘1000吨或以上的远洋船舶上须设有冷藏室,以储存容易变质的粮食;及
(b)在每艘其他船舶上须设有冷藏室或其他足够的冷藏设施,以储存供船员食用而容易变质的粮食。
(2)第(1)款的规定不适用于每名船员均自备食物的船舶。
(3)冷藏室或其他设施的构造须使它们能方便而有效地清洁;冷藏室或其他设施的大小在顾及海员人数和每次补充储存粮食相当可能相隔的期间的情况下,须属足够的。
(4)每间冷藏室须可从通道、厨房、茶水间或另一间冷藏室进入。
(5)每间冷藏室均须由冷冻机器冷却。
机器所处的舱位须以符合第8条规定的舱壁与船员舱房的所有其他部分分隔开。
该舱位须装有最少2个通往露天地方的通风器,使舱内获得足够的通风,其中一个通风器须安装有抽气扇,而抽气扇的入风口须接近舱位的底部。
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该舱位的进出口须为一扇连接露天甲板的铰链式门。
如该门通往船员舱房的任何部分,则须用钢制造并属气密和自动关闭的。
(6)冷冻设备中的冷冻机器须能够在每日操作不超过12小时的情况下,使只拟用作储存肉类的冷藏室的最高温度可保持于-10℃,而拟用作储存急冻食物的冷藏室的最高温度可保持于-18℃。
拟用作储存肉类及急冻食物的冷藏室,冷冻
设备须能使其最高温度可保持于-18℃,而拟用作储存新鲜蔬菜的储存室,其温度须保持于7℃。
(7)设于每间或每组冷藏室外面的红色警告灯,须与该冷藏室或该组冷藏室的电灯线路连接。
每间冷藏室须安装一个内部装置,可利用它在室外发出警报并安装一个可使冷藏室的门扣从室内开启的设备。
(8)不得设置使用阿摩尼亚或甲基氯作为制冷剂的冷冻机器。
(1995年制定)
第478I章第35条医院
(1)每艘载有海员15人或以上的船舶,在任何一次航程拟出海连续3日以上的,须为船员提供一间常设医院。
除用作治疗患病的海员外,该医院不论在何时均不得作其他用途。
(2)在每艘其他船舶(所有高级船员及普通船员均有单人铺寝室的船舶除外)上,在有需要时,须拨出一间适合的舱室作临时医院之用。
当该舱室已用作临时医院时,则该舱室除用作治疗患病的海员外,不得作其他用途。
(3)每间医院(不论是常设的或临时的),均须位于一个尽可能宁静而舒适的地方;并且在任何天气下,均容易从以下地方到达该医院─
(a)身为或受雇担任正式合格医生或合格护士的船员的寝室;或
(b)(如船上并无载有上述的医生或护士)船长的舱房。
(4)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常设医院的入口须最少阔760毫米;而每间医院(不论是常设的或临时的)的位置和安排,须使担架易于抬进去,并摆放于最少一张单层的旁边。
(5)每间常设医院须为每50名船员最少提供一张病,不足50名船员之数亦作50人计算。
(6)每间常设医院最少须有一张病是单层。
在切实可行范围内,该病的摆放位置,须使人可从的两旁及尾上落。
(7)如医院内设有双层病,则上层须属铰链式或属可拆装的。
(8)常设医院内的每张病的内里尺寸,最少须足以容纳1.98米乘800毫米的褥。
在所有其他方面,常设医院内的病须符合第22条的规定。
(9)常设医院内有病放置的任何舱室(在本条中称为“病房”),除非设有空气调节系统或围壁机械通风系统,否则均须安装一具电风扇。
(10)病房内所有舷窗及窗口,以及受阳光直接照射的天窗,均须设有帘子或帘幕。
(11)每间常设医院即使设有空气调节系统或围壁机械通风系统,仍须额外设有符合第16(5)条规定的天然的进气和排气通风系统,该系统须通往露天地方,并独立于为船舶其他部分而设的通风器。
(12)病房内的任何暖气管,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均须安装在尽量远离头的位置。
(13)每间常设医院除设有第15条所规定的照明设备外,还须提供一盏能发出600流明的手提电灯。
(14)医院病房内每张病均须设有以下设备,并须放置于病人在该病上伸手可到的地方─
(a)一个安装有平顶及搁板的储物柜,柜面约为305平方毫米,高度约为610毫米;
(b)一个水瓶;
(c)一只平底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