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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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例分析报告范文30篇

民事案例分析报告范文30篇

民事案例分析报告范文30篇1. 未履行劳动合同引发的民事纠纷案情描述该案件涉及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甲方与被告乙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甲方从事某公司的销售工作,并享有相应的工资待遇。

然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的工资,并解雇了甲方。

甲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分析思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劳动关系的依据。

本案中,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合同约定了甲方从事销售工作并享有工资待遇。

然而,乙方违反了合同约定,未支付甲方的工资并解雇了甲方。

因此,甲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总结结论根据法律规定和本案的具体情况,法院可以判决乙方支付甲方拖欠的工资,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作为一份劳动合同纠纷的案例,在此提醒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的内容,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以避免类似的法律纠纷。

2. 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纠纷案情描述该案件涉及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原告甲方因被被告乙方驾驶的车辆撞击,导致甲方受伤,损失了一定的劳动能力。

甲方认为乙方负有事故责任,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分析思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乙方驾驶车辆发生了事故,并导致甲方受伤,损失了劳动能力。

根据证据,可以确认乙方负有事故责任,因此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结结论根据法律规定和本案的具体情况,法院可以判决乙方承担甲方因人身伤害导致的损失赔偿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以避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减少人身伤害的发生。

…… …… ……通过以上的两个案例分析范文,可以看出,在编写民事案例分析报告时,首先需要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描述,包括案发经过、当事人的主张以及提供的证据等。

司法考试民事法律案例(3篇)

司法考试民事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甲):张某,男,35岁,汉族,个体工商户。

被告(乙):李某,男,40岁,汉族,个体工商户。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案情简介2019年5月,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将其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张某,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

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8000元,张某需在每月1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合同还约定,租赁期满后,张某有权优先续租。

合同签订后,张某于2019年6月1日向李某支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

此后,张某按月支付租金,但李某却未按时向张某交付房屋。

经多次协商无果,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交付房屋并支付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

三、争议焦点1. 李某是否构成违约?2. 违约金是否合理?四、法院审理过程1. 庭审调查在庭审中,张某提交了以下证据:(1)房屋租赁合同一份,证明双方存在租赁关系;(2)租金支付凭证一份,证明张某已按月支付租金;(3)短信记录若干条,证明张某曾多次与李某协商交付房屋事宜。

李某对张某提交的证据没有异议,但辩称其未交付房屋的原因是房屋装修尚未完成,且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2. 举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本案中,张某主张李某违约,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

李某辩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也应提供证据证明。

3. 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李某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

关于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本案中,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但张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要求李某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1. 李某向张某交付房屋;2. 李某支付张某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典型民事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典型民事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以下简称“甲”)与被告乙(以下简称“乙”)于2019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屋出售给乙,房屋总价为200万元。

合同约定,乙应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定金50万元,余款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一次性支付。

同时,合同还约定了房屋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

2019年5月5日,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甲定金50万元。

然而,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甲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将房屋过户给乙。

乙认为甲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遂将甲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乙,并支付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1. 甲是否应当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乙?2. 甲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三、法律分析1. 甲是否应当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甲与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甲在收取乙定金后,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过户给乙,构成违约行为。

关于甲提出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抗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故其抗辩理由不成立。

因此,法院应当判决甲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乙。

2. 甲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过户给乙,已构成违约。

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即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因此,法院应当判决甲支付违约金。

四、判决结果根据以上分析,法院作出如下判决:1. 甲应当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乙;2. 甲应当支付乙违约金10万元。

法律民事案例分析范文(3篇)

法律民事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因合同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部分货款,但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情概述1. 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 2019年10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 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2020年1月31日前交付全部货物。

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30%的预付款,剩余70%的货款在货物交付后10日内支付。

- 甲公司于2019年11月10日向乙公司支付了30万元预付款。

2. 违约情况:- 2020年2月1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经多次催促,乙公司仍未履行交付义务。

3. 诉讼请求:-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剩余的70万元货款,并赔偿因乙公司违约造成的损失。

三、法律分析1. 合同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有效。

2. 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已构成违约。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 损失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本案中,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包括因无法及时获得货物而造成的经营损失,以及因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而产生的费用。

民事案例分析范文4000(推荐3篇)

民事案例分析范文4000(推荐3篇)

民事案例分析范文4000 第1篇你如何看待她这种行为?2、“有关国人、外国人、_与奸商”。

2006年6月27日的《南方都市报》登载了发生在大连的一幕:一老外在地摊前买樱桃,摊主狮子大开口要35元一斤,路过的一对大学生情侣见老外语言不通上前当翻译,并帮助老外把价钱砍到15元一斤。

老外离开后,摊主大骂那两个大学生:“一个中国人怎么帮着一个老外,_!。

”你如何看待这件事?3、案例分析:2006年6月26日,世界第二_,全世界公认的最成功的投资家沃伦·巴菲特宣布,将以每年分期付款的形式,将自己的370亿美元捐给比尔·盖茨的慈善基金会。

这样,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世界第二_就组成了超级慈善组合。

在此之前不久,盖茨已宣布他将逐步退出微软的日常管理,全身心与妻子米兰达一起管理慈善事业。

媒体言:“随着岁月流逝,有着主宰世界野心的无情商人比尔·盖茨,正慢慢向立志拯救劳苦大众的富有同情心的科学家比尔·盖茨妥协。

问题:价值的大小能否比较?如果可以的话,你认为比尔·盖茨和雷锋谁的价值大?4、案例分析:今天,大家已经跨入了大学的门坎,你有没有清楚地想过,你来读大学是为了什么?2002年,湖南株洲二中高级教师尹健庭在课堂上向自己的学生宣扬“读书就是为了将来赚大钱、当大官、娶美女”,结果被校方开除。

这和那句俗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一样的意思,大家今天来读大学是不是也是为了这些?仅仅为了这些?5案例分析:有个年轻人曾经这样谈到:我的邻居为了手提箱里的1000元公款,和徒搏斗牺牲了,可我不佩服她。

我不明白,那1000元真的比生命还珍贵?你的看法呢6、案例分析:有个民工到城里来,很久找不到工作,他几乎快要饿死了,你认为他此时是该去偷一些食物来保全生命呢,还是为了守住不偷的原则宁愿饿死呢?7、案例分析: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2006年9月1日,珠海平沙一中初三女生刘某某开学首日,在家中自缢身亡,年仅15岁。

法律民事案例精选(3篇)

法律民事案例精选(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民事案件是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一类案件,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文精选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民事案例,旨在通过分析这些案例,展现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法律适用及裁判结果,以期为法律工作者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参考。

二、案例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情简介】原告甲与被告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以100万元的价格购买乙名下的一套房屋。

合同签订后,甲支付了50万元定金,但乙未按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甲多次催促乙履行合同,乙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遂将乙诉至法院,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审理过程】法院审理过程中,乙承认与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以房屋存在抵押权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甲提供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定金的凭证等相关证据。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甲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定金。

乙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虽然房屋存在抵押权,但乙作为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在本案中,乙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要求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故乙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支付违约金。

三、案例二:劳动合同纠纷【案情简介】原告丙与被告丁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丁在丙公司担任经理职务,月薪为1万元。

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月1日止。

合同履行期间,丁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并要求丙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丙公司认为,丁在合同履行期间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

丁遂将丙公司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法院审理过程中,丁提供了辞职报告、公司规章制度等相关证据。

丙公司则提供了丁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证据,如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等。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丙公司与丁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丁在合同履行期间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丙公司应当向丁支付经济补偿金。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民事案例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民事案例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民事案例案例一:房屋租赁纠纷事实经过:小明租住在房东张先生的房屋中,合同期为一年。

合同规定小明每月需支付租金1000元,并在每个季度支付押金3000元。

租期快结束时,小明找到张先生提出要求返还押金并终止合同,但张先生拒绝了他的要求,并宣称小明的合同期还未到。

小明不满意此解释,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提出退还押金的请求,出租人应立即退还。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8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因此,在小明提出要求返还押金并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张先生应当退还押金并终止合同。

建议:小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先生退还押金并终止合同。

法院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判决,如果小明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他有很大的机会胜诉。

案例二:拖欠工资纠纷事实经过:张三在某公司工作,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5000元,可是公司在连续几个月没有按时支付工资。

张三找到公司负责人陈先生讨要工资,但陈先生一直以公司负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拖延,甚至不回复张三的消息。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利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张三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他可以首先与陈先生进行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如果协商无果,他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张三很有可能获得拖欠工资的支付,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三:购买假冒商品纠纷事实经过:小美在网上购买了一部高档手机,在收到手机后发现是假冒商品,与卖家所描述的完全不符。

小美多次联系卖家要求退款,但卖家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退款,并不回复小美的消息。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合法权益,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标称不符,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

民事法律案例分析实训(3篇)

民事法律案例分析实训(3篇)

第1篇一、实训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民事法律关系日益复杂,民事纠纷层出不穷。

为了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我校开展了民事法律案例分析实训。

本次实训选取了一则典型的民事纠纷案例,通过分析案例,使学生了解民事法律关系,掌握法律适用,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实训案例(一)案情简介甲乙双方于2018年10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位于某市的房屋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两年。

合同签订后,乙支付了首期租金。

2019年3月,乙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经与甲协商,甲同意维修。

维修期间,乙暂时搬离房屋。

维修结束后,乙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遂要求甲退还租金。

甲拒绝退还,双方发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1. 甲乙双方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关系?2.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甲是否应退还租金?3. 如果甲应退还租金,应退还多少?三、案例分析(一)甲乙双方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实际履行了合同内容,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使用,乙支付了租金,双方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关系。

(二)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甲是否应退还租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存在瑕疵,影响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当及时修理、更换。

因修理、更换而延迟履行债务的,不承担责任。

因修理、更换不能履行债务的,出租人应当减少租金或者不收取租金。

”本案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甲在维修期间未能彻底解决质量问题,导致乙无法正常使用房屋。

根据法律规定,甲应退还租金。

(三)如果甲应退还租金,应退还多少?本案中,乙支付了首期租金,共计1万元。

由于甲未能履行合同,导致乙无法正常使用房屋,乙有权要求甲退还全部租金。

因此,甲应退还乙1万元租金。

四、实训总结通过本次民事法律案例分析实训,学生了解了民事法律关系,掌握了法律适用,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法律案例分析报告民法(3篇)

法律案例分析报告民法(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因民事侵权责任引发的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系邻居,双方因房屋相邻问题产生矛盾。

李某的房屋墙壁因年久失修,导致墙体裂缝,部分墙体脱落。

张某认为李某的房屋安全隐患威胁到自己的人身安全,遂要求李某进行维修。

双方协商未果,张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二、案件事实1. 原告李某辩称:李某的房屋墙体裂缝、脱落系自然老化,并非李某故意或过失导致,李某已经尽力进行维修,但效果不佳。

2. 被告张某辩称:李某的房屋墙体裂缝、脱落已经严重威胁到张某的人身安全,张某多次要求李某进行维修,但李某拒绝维修,导致张某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3. 证人证言:邻居王某证实,李某的房屋墙体裂缝、脱落现象已经存在多年,李某曾多次进行维修,但效果不佳。

4. 法院调查:经法院调查,李某的房屋墙体裂缝、脱落确实存在,且已经严重威胁到张某的人身安全。

三、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1. 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2. 被告李某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法院如何确定被告李某的赔偿责任。

四、案例分析1. 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造成了他人损害;(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具有过错。

本案中,李某的房屋墙体裂缝、脱落已经严重威胁到张某的人身安全,李某的行为符合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2. 被告李某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李某作为房屋所有人,未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因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法院如何确定被告李某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民事侵权责任时,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当事人过错程度、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五个民事纠纷案例的综合分析与建议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五个民事纠纷案例的综合分析与建议

案例一:劳动合同纠纷事实经过:某某公司与员工小明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小明每月工资为5000元,并享受法定年假等福利。

然而,小明工作一年后仍未得到公司支付的加班费,并且公司未按时发放工资。

小明不满意公司的待遇,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欠款。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收取报酬。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小明提供的劳动合同以及相关证据,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和加班费,违反了劳动合同,因此小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欠款。

建议:1.小明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加班记录等,确保可以充分证明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2.小明可以选择与公司进行协商和解,要求公司支付欠款,与公司进行协商和解可以节省诉讼成本并争取更快的解决办案。

3.如果协商不果,小明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仲裁委员会判决公司支付欠款。

如果仲裁也不满意结果,小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二:房屋租赁纠纷事实经过:某某公司与小王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小王每月支付租金1000元,租赁期限为一年。

然而,租赁期满后,小王搬离房屋后,发现屋主要求扣除押金,并以房屋损坏为由要求小王支付额外费用。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当事人一方享有买断权。

租赁期满后,小王已经按时支付了租金并没有违约,因此小王有权要求屋主退还押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屋主要求小王支付额外费用应当提供书面证据证明房屋损坏与小王的使用有关,否则屋主无权要求小王承担额外费用。

建议:1.小王应保存好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租赁期间的相关证据,确保可以充分证明自己按时支付租金并没有违约。

法律适用案例民事纠纷(3篇)

法律适用案例民事纠纷(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于2018年10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乙某将位于某市某区的房屋出租给甲某,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每月5000元。

合同签订后,甲某向乙某支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

然而,在租赁期间,乙某未按时交付房屋,且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某无法入住。

甲某多次与乙某协商,要求乙某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某拒不承认违约,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乙某是否构成违约?2. 如乙某构成违约,甲某应如何主张权利?3. 法律适用问题。

三、法律适用分析1. 乙某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某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且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已构成违约。

2. 甲某应如何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针对乙某的违约行为,甲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乙某继续履行合同,即交付房屋并修复房屋质量问题;(2)要求乙某承担违约金;(3)要求乙某赔偿损失。

3. 法律适用问题本案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适用于本案中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以及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适用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等物权关系,以及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物权保护问题;(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适用于乙某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甲某遭受损失时的侵权责任承担问题。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乙某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且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已构成违约。

法律民事诉讼案例分析(3篇)

法律民事诉讼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于2018年6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将位于某市某区的房屋出租给王某,租赁期限为两年,租金每月人民币10,000元,押金人民币20,000元。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给王某使用,王某也按照约定支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和押金。

然而,在租赁期间,王某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导致房屋空置。

李某多次与王某协商,要求王某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但王某以各种理由拒绝。

于是,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剩余租金、押金及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1. 王某是否构成违约?2. 王某应否支付剩余租金、押金及违约金?三、法院审理过程1.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被告王某送达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

2. 王某在法定期限内答辩,认为其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不属于违约行为,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3. 法院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并安排开庭审理。

4. 开庭审理中,李某提供了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证据,证明其与王某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关系,王某未按约定支付剩余租金。

5. 王某对李某提供的证据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违约行为。

6. 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如下判决:(1)被告王某构成违约,应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剩余租金、押金及违约金。

(2)被告王某赔偿原告李某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四、判决结果及理由1. 判决结果(1)被告王某支付原告李某剩余租金人民币20,000元。

(2)被告王某退还原告李某押金人民币20,000元。

(3)被告王某支付原告李某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

(4)被告王某赔偿原告李某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人民币5,000元。

2. 判决理由(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2)被告王某在租赁期间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构成违约。

法律讲堂民事案件分析(3篇)

法律讲堂民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日,某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系邻居,双方因邻里纠纷引发诉讼。

原告王某认为被告李某在修建房屋过程中,将房屋扩建至原告的宅基地上,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被告李某则辩称,其扩建房屋是在合法范围内进行的,且在施工过程中已与原告协商一致。

现双方就房屋扩建部分的权属问题产生纠纷,故诉至法院。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之间关于房屋扩建部分的权属问题。

具体来说,有以下三个争议点:1. 被告李某扩建房屋是否超出合法范围?2. 原告王某是否同意被告李某扩建房屋?3. 房屋扩建部分的权属应如何确定?三、案件分析1. 被告李某扩建房屋是否超出合法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被告李某在修建房屋过程中,将房屋扩建至原告王某的宅基地上,是否构成侵占土地?首先,原告王某拥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被告李某未经原告王某同意,擅自扩建房屋,已侵犯了原告王某的合法权益。

其次,被告李某扩建房屋的行为超出了其合法范围,属于非法占用土地。

因此,被告李某扩建房屋的行为构成侵占土地。

2. 原告王某是否同意被告李某扩建房屋?关于原告王某是否同意被告李某扩建房屋的问题,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以下两点:(1)被告李某在施工过程中是否与原告王某进行了充分沟通?(2)原告王某是否在被告李某扩建房屋的过程中提出异议?如果被告李某在施工过程中与原告王某进行了充分沟通,且原告王某在被告李某扩建房屋的过程中并未提出异议,则可以认定原告王某同意被告李某扩建房屋。

反之,如果被告李某在施工过程中未与原告王某进行充分沟通,或原告王某在被告李某扩建房屋的过程中提出异议,则不能认定原告王某同意被告李某扩建房屋。

3. 房屋扩建部分的权属应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关于民事法律案例分析(3篇)

关于民事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9年3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某将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李某,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为每月5000元,押金为一个月租金,共计5000元。

合同约定,李某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

合同签订后,李某支付了租金及押金,张某将房屋交付给李某使用。

在租赁期间,李某发现房屋存在多处漏水、墙面开裂等问题,经与张某协商,张某承诺在一个月内进行维修。

然而,一个月过去了,张某仍未对房屋进行维修。

李某多次催促张某,但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

李某认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某退还押金。

二、争议焦点1.张某是否构成违约?2.李某是否有权解除合同?3.张某是否应退还押金?三、案例分析1.张某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在一个月内对房屋进行维修,构成违约。

2.李某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案中,张某未能履行维修义务,且在李某多次催促后仍未履行,构成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第(四)项的规定,李某有权解除合同。

3.张某是否应退还押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行为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民事行为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某市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开发一栋商业综合体项目。

协议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投资款,乙公司也按照约定进行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然而,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乙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违约,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乙公司则认为,由于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开发前景不明朗,故不愿继续履行协议。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案例分析过程1.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协议内容明确,故该协议有效。

2.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继续履行项目开发义务,已构成违约。

3.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违约的原因是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合理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4. 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乙公司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

三、案例分析结论1.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有效。

2. 乙公司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法律案例分析考试(3篇)

民事法律案例分析考试(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案例背景】甲、乙两公司系同行业竞争对手。

2020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关于甲公司产品的虚假信息,严重损害了甲公司的商业信誉。

甲公司遂向乙公司发送了书面警告函,要求乙公司立即删除虚假信息并公开道歉。

乙公司收到警告函后,未采取任何行动。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属于名誉权纠纷。

名誉权是公民、法人享有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 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名誉权,以及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 案件分析(1)乙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关于甲公司产品的虚假信息,损害了甲公司的商业信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名誉权。

(2)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的书面警告函后,未采取任何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乙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关于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乙公司应当赔偿甲公司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具体损失包括甲公司因名誉权受损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

5. 案件判决(1)乙公司立即删除其在网站上发布的关于甲公司产品的虚假信息,并在其网站上公开向甲公司道歉。

(2)乙公司赔偿甲公司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甲公司因名誉权受损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

(3)乙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案例分析题【案例背景】丙、丁两公司系同行业竞争对手。

2019年,丙公司发现丁公司在未经其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丙公司的注册商标。

丙公司遂向丁公司发送了书面警告函,要求丁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民事法律行为课件案例(3篇)

民事法律行为课件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而实施的行为。

在我国,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现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一个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案例,用于教学课件中的案例分析。

二、案例描述(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男,30岁,某市某区居民。

被告:李四,男,35岁,某市某区居民。

争议焦点:张三与李四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二)事实经过2018年5月,张三通过中介公司了解到李四有一套位于某市某区的房产欲出售。

经过实地考察,张三对房屋满意,并与李四协商,双方于2018年6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李四将房屋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张三,张三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10万元,剩余房款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

合同签订后,张三依约支付了10万元定金。

2018年7月,张三发现李四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人为其妻子王五。

经核实,王五对此事并不知情。

张三认为,李四隐瞒了房屋产权问题,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

李四则认为,其并未故意隐瞒房屋产权问题,且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应继续履行。

(三)法律问题1. 张三与李四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 如果合同无效,张三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定金?3. 如果合同有效,张三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三、案例分析(一)合同效力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自愿、等价、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案中,张三与李四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

因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二)定金返还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事法律调解案例(3篇)

民事法律调解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系同一小区的邻居。

李某家位于小区的一楼,张某家位于二楼。

近年来,两家人关系一直较为融洽。

然而,由于李某家房屋漏水问题,导致张某家的天花板受损,引发了邻里纠纷。

二、纠纷经过1. 漏水问题发现2020年6月,李某发现自家的卫生间墙壁出现渗水现象,经检查发现是卫生间管道老化导致的。

为了防止问题扩大,李某立即联系维修人员进行了维修。

然而,在维修过程中,李某发现管道维修费用较高,且可能无法彻底解决问题。

2. 漏水影响扩大2020年7月,李某家的卫生间再次出现渗水现象,导致张某家的天花板受损。

张某发现天花板出现渗水后,立即通知李某。

李某表示愿意承担维修责任,但要求张某提供相关证据。

3. 调解请求张某要求李某赔偿其因漏水导致的损失,包括天花板维修费用、墙面修复费用以及搬家费用等。

李某认为,虽然漏水问题给自己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但愿意承担部分责任,但不同意赔偿张某的全部损失。

三、调解过程1. 当事人陈述在调解过程中,李某和张某分别陈述了各自的观点。

李某表示,自己已经尽最大努力解决漏水问题,并愿意承担合理的维修费用。

张某则认为,李某家的漏水问题给自己造成了较大的损失,要求李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调解员调查调解员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后,对漏水原因、损失情况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李某家的卫生间管道老化是导致漏水的主要原因,张某家的天花板受损确实与李某家的漏水问题有关。

3. 调解员分析调解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对赔偿金额进行了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作为漏水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考虑到李某已尽最大努力解决漏水问题,且张某家的损失并非完全由李某家的漏水问题导致,故调解员认为李某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4. 调解结果经过调解,李某同意赔偿张某部分损失,包括天花板维修费用和墙面修复费用。

张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双方达成和解。

四、案例评析本案中,邻里纠纷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问题,体现了民事法律调解在解决邻里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民事法律案件分析论文(3篇)

民事法律案件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某房地产纠纷案为例,对民事法律案件进行分析。

通过对案件背景、争议焦点、法律依据等方面的探讨,旨在揭示民事法律案件的特点,为我国民事司法实践提供有益借鉴。

一、案件背景2018年,某市居民王某(以下简称原告)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被告开发的某住宅小区一套房产。

合同签订后,王某按约定支付了购房款。

然而,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王某发现被告提供的房产证信息与合同约定不符,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为此,王某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二、争议焦点1.被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2.合同是否有效?3.原告的损失如何计算?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案件分析1.被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在本案中,被告在宣传过程中,未如实告知原告房屋的真实情况,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同时,被告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构成欺诈。

因此,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2.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在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属于欺诈,且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应属无效。

3.原告的损失如何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给原告造成了损失。

原告的损失包括购房款、利息损失以及为办理房产证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法律调解民事纠纷案例(3篇)

法律调解民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小区居民张先生与李女士是邻居,两家原本关系融洽。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家因房屋漏水问题产生了纠纷。

张先生家屋顶因李女士家楼上的防水层老化,导致雨水渗入,造成张先生家天花板渗水、墙面发霉。

张先生多次与李女士协商解决,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矛盾日益激化。

二、调解过程1. 收集证据调解员在接到纠纷调解申请后,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了解,收集了相关证据。

包括张先生家受损的墙面照片、维修费用清单、邻居证言等。

2. 沟通协商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首先向李女士说明了房屋漏水问题的严重性,以及不及时解决可能带来的后果。

李女士承认了房屋漏水问题,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

但李女士表示,她家楼上的防水层老化是多年积累的问题,不是短时间内可以解决的。

双方在赔偿金额、维修期限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

3. 调解员调解调解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分析了漏水问题的原因和责任。

结合实际情况,调解员提出以下调解方案:(1)李女士负责对自家楼上的防水层进行维修,确保不再发生漏水问题;(2)李女士赔偿张先生家因漏水造成的损失,包括维修费用、墙面处理费用等;(3)维修期限为一个月,若在期限内未能完成维修,则延长至两个月。

4. 双方达成协议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张先生表示对调解结果满意,并感谢调解员为他们解决了纠纷。

李女士也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并承诺尽快进行维修。

三、调解结果调解员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制作了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李女士按照协议约定,对自家楼上的防水层进行了维修,并赔偿了张先生家的损失。

至此,这起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四、案例启示1. 邻里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及时调解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区和谐。

2.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充分了解案情,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合理分析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3. 双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调解员的工作,理性表达诉求,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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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例分析1、李某,十六周岁。

一天,她到工艺美术公司以1680元购买了项链和宝石戒指。

父母认为她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行为,要求公司退货。

而李某提出她是靠做临时工、自食其力的社会青年,她表示不愿退货。

问:李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其父母要求公司退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答案:第一、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该条第1款又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案中,李某是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

因而这项买卖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和57条的规定,李某的买卖行为符合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因此,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非依法律规定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根据民法通则第70条规定,李某父母所陈述的理由不足。

本案中,李某父母要求公司退款,不符合法律规定。

李某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不需要征得父母同意。

其父母以她未成年,未征得家长同意为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张某今年十七岁,在本镇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1000元的收入。

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

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花5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

同年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

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

请问:此买卖是否有效?为什么?答案:(1)双方买卖有效。

(2)张某已有十七岁又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张某患精神分裂症是在其购买彩电之后。

3、大学青年教师某甲与校出版社签订了一份约稿合同,某甲将一本外国小说译成中文,出版社负责出版。

合同中明文规定:如果译稿达到出版水平,由于出版社的原因不能与译者签订出版合同时,出版社要向译者支付稿酬的40%,并将译稿归还译者。

若将译稿损坏或丢失,要赔偿译者经济损失若干元。

合同签订后,某甲如期完成了全书。

译稿交出版社后,出版社很满意。

可是在印制期间,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此书中有大量淫秽色情描写,故作出了禁止该书出版发行的决定。

销毁了纸型和半成品,并没收了译稿。

某甲听说后,向出版社提出,译书是出版社主动约稿的。

就是不出,出版社也应该给他约定的40%的稿酬。

并要求把稿子退还他。

出版社的领导研究后答复说,由于出了这本坏书,社里的前任领导被撤职了。

因此有没有合同他们不管,钱绝对不能给,否则人家会说他们鼓励出黄书。

某甲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他主张:此书适不适合出版,那是出版社的事。

书是出版社约他译的。

既然他如约译完了书稿,也达到了合同要求的水平,就是不出版,出版社也应按合同的约定办事,付给他40%的稿酬,并将译稿退还。

●请问:本案中,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答案:(1)无效。

(2)尽管出版社与译者所签订的这份合同,从形式上看没有问题,但由于其内容是翻译一本淫秽小说,违反了国家法律和政策,违背了社会公德,危害了社会利益。

4、张某委托小刘帮自己买一辆合适的旧摩托车。

几天后,小刘以7000元的价格买来一辆嘉陵摩托车给张某,但车太旧,公里数太高,顶多值4000元。

后张某经打听,得知小刘给其买的摩托车是刘的小舅子早就想卖的,俩人一起做手脚坑张某。

张某要小刘将车退掉,但小刘以生意已成交且其小舅子不同意退为由加以拒绝。

●问题:张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为什么?答案:(1)应该由小刘和他的小舅子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2)因为:滥用代理权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造成损失的,应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赔偿被代理人所受损失。

本案小刘的行为属于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故小刘和他的小舅子应共同向张某承担民事责任。

5、某日9岁的甲在路边拿足球玩耍,20岁的乙对甲说,你要是能将足球踢到对面的大厦的门上,我就请你吃麦当劳,要是踢不到,我就打你。

甲立即使劲踢球,结果将足球踢到了大厦门上,并将门上的玻璃打碎。

请问:(1)甲平时砸坏别人东西应由谁赔偿?为什么?(2)对大厦的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答案:(1)甲平时砸坏别人东西应由其监护人赔偿。

因为《民法通则》规定,被监护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2)对大厦的损害,应当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乙是有过错的第三人。

6、张山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张山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

某日,张山牵着该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10岁的女儿玩耍的李文田。

于是,两人聊起天来,未顾及小孩,结果李文田的女儿被该狗咬伤,花去医疗费人民币500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

李文田要求张山承担其女儿的500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女儿被狗咬伤脸上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

此时,狗的主人刘卓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找到张山认领。

李文田也向刘卓提出上述赔偿请求。

张、刘二人均以李文田自己未照看好女儿为由,拒绝李文田的请求。

●请问:(1)本案涉及的是哪一类民事责任?(2)该案纠纷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答案:(1)本案涉及的是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2)该案的民事责任应由张山和李文田共同承担责任。

因为张山是狗的管理人,李文田作为其女儿的监护人因监管不力,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7、甲出国留学前将自己的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

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

后乙因生意需要在家中宴请政府官员丙。

丙对该字画赞不绝口,于是乙顺势将该字画赠送给了丙。

丙在回家的途中因酒醉糊涂,将字画遗留在出租车上。

出租车司机丁发现该字画后便将其私藏,后通过拍卖所进行拍卖。

收藏家戊在拍卖会上以3万元的价格买得此字画。

甲回国后,四处追查,查得该字画已被戊收藏,便上门向戊索要。

●请问:(1)该字画是否仍应归甲所有?(2)乙将该字画赠送给丙,丙能否拥有该字画得所有权?(3)出租车司机丁将该字画私藏,能否取得该字画的所有权?(4)戊从拍卖会上竞买下该字画,能否获得该字画的所有权?答案:(1)该字画不应归甲所有。

(2)乙对该字画没有处分权,因此乙将该字画赠送给丙,是无效行为,丙不能拥有该字画得所有权。

(3)出租车司机丁不应将该字画私藏,而应交还给失主,因此不能取得该字画的所有权。

(4)戊从拍卖会上竞买下该字画,获得该字画的所有权。

8、何某因业务需要经常去珠海,2003年在珠海买了套房子。

在珠海,何某与歌厅小姐张某往来密切,后发展在一起姘居。

为达到长期姘居的目的,何某于2005年年初背着妻子赵某将在珠海的房子赠给了张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请问:赵某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所房子。

答案:(1)该赠予行为不合法,属无效民事行为。

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上述规定,丈夫何某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私自赠给张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赵某应享有的财产份额,该赠与未得到妻子赵某同意而事后又没有得到赵某的追认。

(2)该赠与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与善良风俗。

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即民事行为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原则。

何某为达到与张某长期姘居的目的而将房子赠给张某,应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所以,赵某可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房屋赠与行为无效,将房屋收回。

9、1987 年,甲因阑尾炎在某医院做手术,术后,甲经常感到腹部疼痛,但查不出原因,从此,甲便四处求医。

2002 年7 月,甲在另一家医院就医时,在医生的建议下照腹部x 光,结果发现甲的腹内有一付手术用剪刀。

在2002 年7 月至2004 年 4 月之间,甲多次找到某医院及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赔偿,但未果。

在此情况下,2004 年5 月,甲一纸诉状将某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医院称,甲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问:甲的诉讼请求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为什么?答案:甲的诉讼未过诉讼时效。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期间为 1 年,这 1 年期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因甲多次找医院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1 年期间从2004 年4 月起算,未过诉讼时效。

10、刘某卖给张某一幅名画家的画。

过了两天,张某发现这幅画实际上不是原版画,而是精巧的复制品,便请求刘某将画收回,归还已付的款项。

但刘某拒绝张某请求,认为他自己向最近才死的邻居买这幅画时也是当作原版画买来的。

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问:这属于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应如何处理?答案:这属于存在重大误解的可撤销民事行为,处理的方法是支持张某的请求,刘某收回该画,退还张某画款。

11、在县城向B借了人民币2万元后,装入手提包交给乘搭其摩托车回家的 C 携带保管。

当行至车站时,遇见D。

A 回头对 C 说,要付款给D。

此时,刚好有人叫 A ,A停车离去一会。

然后,A 继续开车将 C 送回家,分手时,双方均未提手提包及2万元的事。

事过5个月,A 发现2万元落空,向 C 和 D 查询未果,C 说当时按A的意思把这2万元给了D,D则称那天根本没去过车站。

一个月后,A 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谁应对这2万元的下落负责?答案:(1)从事实上来讲,A把钱给了C,C也承认,但C称把钱给了D。

钱不在A手中,在C或D手中。

(2)从法律关系看,A与C 形成了管理合同关系,C有义务把钱交回给A,A有权利向C要回钱。

(3)A与C代为转交钱的代理关系不成立,在A委托不明的情况下,C不应接受委托;即使接受了委托代A转交钱给D,也应事后向A交代清楚,并提供相关证明。

(4)从证据上看,民诉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C提出钱已交给D的主张,但没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故此主张不能成立。

12、乙借给朋友甲人民币20 万元用于买房,有借条为证。

乙要购房,想向甲要回自己的钱。

此时乙才发现,甲不仅被工作单位开除,没有了正常的收入,而且举了不少外债。

为了躲避债权人的讨债,甲干脆将购买的房子过户到了其姐姐的名下。

当乙向甲讨要自己的20 万元时,甲承认这笔债务,但声称无能力偿还。

问:在这种情况下,乙能否实现自己的债权?为什么?答案:乙能实现自己的债权。

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甲的赠送行为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甲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甲实施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

甲转让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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