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事故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案件的一般处理程序
交通事故案件的一般处理程序交通事故案件的一般处理程序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称的事故科)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04 年5 月1 日以后)。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由谁承担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如何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得到哪些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如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022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
2022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造成的人员伤亡是不可弥补的,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巨大的。
我们大家都知道要遵守交通规则,谨慎小心驾驶,但是还是会发生很多因疏忽大意造成的交通事故。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尤为重要。
那么“2022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是怎样的呢?”我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一、2022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责任确定工作,保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实施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确定当事人责任的,适用本规则。
法律、法规、规章对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有具体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交通事故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采取对应原则: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有多个当事人的,可以确定多个当事人共同承担对应的一个事故责任,也可以确定多个当事人分别承担对应的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既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也包括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的过错行为或其他行为。
第六条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应当全面分析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道路通行权利和义务等因素,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综合评判。
第七条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是指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直接因果关系。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一、什么是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
二、在北京,交通事故应当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具体在北京市的情况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下辖的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昌平、通州等11个交通支队分别负责处理辖区内的交通事故;顺义、平谷、怀柔、密云、延庆、门头沟、大兴、机场、亦庄开发区等9个区县由各区(县)公安分(县)局下属的交通(巡)支(大)队负责处理辖区内的交通事故。
具体处理事宜由交通(巡)支(大)队的事故科或者执勤队的事故组负责。
三、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步应当怎么办?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
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
四、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小区内车辆刮蹭怎么办
小区内车辆刮蹭怎么办
由于现在小区内车位数量有限,汽车数量远远大于车位数量,有些车子停在不该停的位置,那就很容易发生剐蹭了。
那么我们借这个平台来看一下小区内车辆刮蹭怎么办?以及各类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3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规定处理。
因此,小区发生车辆刮蹭事故适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
(1)及时报案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在48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到主责任方保险公司定损对于双方事故来讲,必须拨打交通报警台,由交管部门认双方各自责任,并出具相关的责任认定书。
之后由主要责任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双方当事人一同到保险公司定损。
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事故如何处理
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事故如何处理
贵州恒易律师事务所朱启杰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安全法》第119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根据该规定,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才是“交通事故”,在道路以外发生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而是一般侵权事故。
那么,上述的“道路”指的是什么?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事故既然不属于交通事故,交警管不管,又如何处理呢?
根据《道路交通法安全法》119条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路”是指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市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包括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
在交警事故处理实践中,在道路以外发生的事故,有
其特殊性,取证、鉴定和处理都有一定的困难,某些交通管理部门可能嫌麻烦不愿受理。
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 条明确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该规定,只要是车辆在通行时发生的事故,无论发生在道路上还是道路外,都须按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这样才便于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论: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事故,事故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应当参照《道路交通法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山西省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文件【晋公交管(事)〔2018〕7号】关于宣贯山西省地方标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的通知指出:山西省地方标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DB14/1544—2017)已于2017年12月30日发布,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2018年3月1日起,所有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都要按照该标准划分事故责任。
其中的e、f关于“藏匿不配合调查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上述内容节选于文件)文末附文字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一般要求. 35调查取证. 36责任划分. 47责任加重情形. 48特殊情形处置. 5附录A(规范性附录)严重过错行为. 6附录B(规范性附录)特殊过错行为. 12参考文献. 14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西省公安厅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西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警察学院、山西树德律师事务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褚万里、杨昆、张雪梅、李新生、张钧、赵学刚、张建业、岳福珍、蔚凤梁、杨常胜、杨虎生、章运良、杨德贵、常丽军、李军、郭新民、冯峥嵘、李喜顺、张宏昭、郝二柱、王志胜、姚勇、李博、陈雁林、王强、苏姗、史京辉、郭鹏、张鹏鹏、赵阳。
引言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驾驶人、公路通车里程及交通流量大幅度增长,道路交通事故也一直在高位运行。
为此,处理好每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就显得尤为重要。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勘查、调查后,对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专业性调查结论,同时也是确定当事人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2.12.31•【字号】鄂公通﹝2013﹞2号•【施行日期】2012.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公通﹝2013﹞2号各市、州、县公安局:现将省厅制定的《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报告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湖北省公安厅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以下简称事故责任),维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意见确定事故责任。
第二章事故责任种类与组合第三条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涉及两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组合分为:(1)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与另一方当事人无责任;(2)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与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3)双方当事人均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涉及三方以上当事人的,事故责任组合分为:(1)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与其他方无责任;(2)一方或几方当事人分别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3)一方或几方当事人分别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4)几方当事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与一方或几方当事人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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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案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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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有何义务? 答: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或者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如何处罚?
01
答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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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几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答: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
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答 案
章节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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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答: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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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当事人应当如何做?
答 案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当事人应当如何做? 答: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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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事人事后报警又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材料,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处理?
STEP 01
STEP 02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发生争议的,应当找那个部门解决?
答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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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发生争议的,应当找那个部门解决? 答: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警察认为应当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怎样处理?
汽车事故处理流程
汽车事故处理流程汽车事故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突发事件,正确处理事故不仅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还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以下是汽车事故处理的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事故现场处理。
当发生汽车事故时,首先要确保自己的安全。
如果可能,将车辆开到路边或安全地带,并打开双闪灯。
然后立即联系交警部门,并向他们报告事故的发生地点和情况。
在等待交警到场的过程中,可以先拍摄事故现场照片,以及对车辆损坏情况进行记录。
2. 与对方协商处理。
在事故发生后,要尽量保持冷静,不要与对方发生争执。
可以先了解对方的情况,然后相互交换联系方式和保险信息。
如果对方拒绝提供信息或者逃逸,一定要及时报警并向警方提供相关信息。
3. 联系保险公司。
在处理完基本事故现场工作后,要及时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向他们报告事故的发生,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保险公司会安排工作人员前来处理事故,并对损失进行评估。
4. 审核理赔。
在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到场后,会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审核。
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车辆损坏情况、医疗费用等。
在这个过程中,要如实向保险公司提供信息,并配合他们的调查工作。
5. 维权途径。
如果对保险公司的理赔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维权诉讼。
在这个过程中,要尊重法律程序,不要私自处理事故,以免对自己的权益造成更多损失。
以上就是汽车事故处理的基本流程,希望大家在遇到事故时能够冷静应对,正确处理事故,并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大家都能够平平安安出行,避免发生事故。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2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2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
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
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
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内河避碰规则》、《航海避碰规则》、《渡口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
2024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道路运输和其他安全(初级)安全生产实务试卷及答案指导
2024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道路运输和其他安全安全生产实务(初级)模拟试卷(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下列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政府部门B、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企业自身C、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员工个人D、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生产设备2、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中,以下哪种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A、驾驶员酒后驾驶B、运输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检查C、运输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驾驶员安全教育D、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通话3、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中,以下哪项不属于常见的事故隐患?A、车辆制动系统失灵B、驾驶员疲劳驾驶C、道路施工管理不当D、货物装载不符合规定4、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中,以下哪项措施不属于预防事故发生的直接手段?A、加强驾驶员培训B、定期检查和维护车辆C、设置警示标志D、建立事故应急预案5、根据《道路运输安全法》,下列哪项不属于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B、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C、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安排带病人员上岗工作6、下列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检查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安全生产检查应定期进行,确保安全生产无死角B、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对设备、设施、操作流程等方面的检查C、安全生产检查应由企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D、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计划7、下列关于道路运输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中,不属于定性分析方法的是()。
A. 事故树分析(FTA)B. 故障树分析(FTA)C. 事件树分析(ETA)D. 系统安全分析(SSA)8、根据《道路运输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B. 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C.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D.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对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9、下列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A.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交通肇事的罪与罚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交通肇事罪
•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驾驶非机动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 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 告人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并积极赔偿被 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具有法定从轻量刑 情节,遂于2004年9月26日依法判决被告人 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有关法规,事发时行人 孔某享有法定的通行权,而死者林某则没有在快 车道上的通行权,其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在行驶 中除了要确保自身安全外,还必须履行对他人安 全的注意义务等法定义务。为此,林某应承担主 要责任,孔某则负次要责任。从而,法院审理推 翻了公安机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行人孔 某构成犯罪显然证据不足。 • 2005年12月26日,浦东新区法院依法裁定, 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交通肇事罪
3.非机动车辆从事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的,是 否定交通肇事罪?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交通肇事罪
• 骑自行车交通肇事 触犯刑律领刑一年 • 2004年 4月22日上午10时许,河南新县浒湾乡村 民陈某从集市上骑自行车往回赶,当行至街北路 段时,为超越前面的行人加速猛蹬,不料自行车 后座将一同向行走的华某挂倒摔伤。陈某随即将 华某送到路边一诊所治疗,认为无大碍后骑车离 去,不想华某经医治无效于当日夜死亡。经法医 鉴定,华某因头部钝性外力作用颅脑严重损伤死 亡。 • 新县公安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陈某驾驶非机 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使责任无法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陈某投案自首, 并就民事部分进行了赔偿。
车追尾了怎么处理流程
车追尾了怎么处理流程车辆追尾事故是道路上常见的交通事故之一,一旦发生追尾事故,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车追尾了怎么处理的流程。
1. 确保安全。
在发生车辆追尾事故后,首先要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如果车辆仍能行驶,应及时将车开到路边或安全地带停车,避免造成交通堵塞或二次事故。
如果车辆无法行驶,应及时打开双闪灯,并在车后设置警示标志,确保车辆周围的安全。
2. 与对方协商处理。
在确认安全后,应与对方司机协商处理事故。
首先要保持冷静,切忌情绪激动,避免发生口角冲突。
双方可以互相交换联系方式、车辆保险信息等,并拍摄事故现场照片作为证据。
3. 联系交警处理。
如果事故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无法行驶或有争议时,应及时联系交警前来处理。
交警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出具事故认定书,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4. 报案处理。
根据交通管理部门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及时报案处理。
可以拨打110报警或到附近的交警队报案处理,以便及时处理事故并维护自身权益。
5. 查勘定损。
事故发生后,双方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车辆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会派员前来对车辆进行查勘,评估事故损失,并协商赔偿事宜。
6. 维权申诉。
如果对方拒绝承担责任或赔偿不合理,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申诉。
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投诉、委托律师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7. 预防再次发生。
在处理完车辆追尾事故后,双方应总结事故原因,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预防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总之,车辆追尾事故发生后,我们应保持冷静,确保安全,与对方协商处理,并及时报案处理、查勘定损,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也要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再次发生类似事故的发生。
希望大家能够牢记这些处理流程,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
车辆在非道路上发生事故 交强险该不该赔
车辆在非道路上发生事故交强险该不该赔2009年8月13日上午10时许,某彩钢厂驾驶员驾驶被保险车辆,往小区工地运送苯板,行驶到工地时,不慎刮到电线,将正在施工的原告王某从梯子上刮下致使脚部受伤,原告伤情经鉴定为拾级伤残。
事发后,彩钢厂报警,交警队派员到现场勘查后,以事故发生在工地内而非道路上为由不予受理,后由庆安县公安局众兴派出所处理。
另查明,该彩钢厂的货车向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事故发生时尚在保险期限内。
原告起诉要求被告钢厂及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60,813.54元。
被告某彩钢有限公司对原告各项请求均无异议,同意赔偿,但我公司应赔偿的部分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
被告某保险公司认为本次事故仅是意外事故,而非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关于本案的事故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因该事故发生在工地内而非道路上,因此该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
关于交强险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七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同时,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四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
浅谈汽车交通事故的处理毕业论文
本科生毕业论文题目:浅谈汽车交通事故的处理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原创性声明本人重承诺:所呈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是我个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与取得的成果。
尽我所知,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组织已经发表或公布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我为获得与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学历而使用过的材料。
对本研究提供过帮助和做出过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意。
作者签名:日期:指导教师签名:日期:使用授权说明本人完全了解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即:按照学校要求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毕业设计(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提供目录检索与阅览服务;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数字化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在不以赢利为目的前提下,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容。
作者签名:日期: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
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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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导师签名:日期:年月日指导教师评阅书评阅教师评阅书教研室(或答辩小组)与教学系意见1 / 33摘要汽车作为现代化交通工具,给予了人们的生产与生活带来十分方便的同时,随着21世纪的到来,汽车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各种车辆与日俱增,并已成为人们生产、生活和社会运行不可或缺的基本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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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事故如何处理
贵州恒易律师事务所朱启杰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安全法》第119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根据该规定,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才是“交通事故”,在道路以外发生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而是一般侵权事故。
那么,上述的“道路”指的是什么?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事故既然不属于交通事故,交警管不管,又如何处理呢?
根据《道路交通法安全法》119条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路”是指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市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包括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
在交警事故处理实践中,在道路以外发生的事故,有
其特殊性,取证、鉴定和处理都有一定的困难,某些交通管理部门可能嫌麻烦不愿受理。
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 条明确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该规定,只要是车辆在通行时发生的事故,无论发生在道路上还是道路外,都须按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这样才便于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论: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事故,事故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应当参照《道路交通法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