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公司有份失控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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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企业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怎样处理

会计实务:企业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怎样处理

企业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怎样处理
在工作中,企业时常会使用一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对此种行为是要予以惩罚的,有的直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作补税罚款处理;有的允许扣除,但按发票管理办
法处理,各自都没有一个合适的处理方式。

那么对于企业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到底如何处理呢?
 应当按照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
作的通知》第8条第2款规定处理。

 第2款是这样规定的: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对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为开具发票,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
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下面试对上文作数点解析:
 1、不符合规定发票不得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也即企
业失去了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抵减的成本、费用、损失和其它支出,失去了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款条件,失去了申请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条件,最为关键的是。

【会计实操经验】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会计实操经验】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会计实操经验】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规定:(1)有违反发票管理规范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上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2)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3)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5)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②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③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④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⑤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⑥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及以盈利为目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以及以盈利为目的,非法出售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

⑦非法出售可以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及以盈利为目的,非法出售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

⑧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发票的。

结语:会计是一个注重积累的职业,出纳、会计、主管、经理一路攀升,是正常的途径,从简单的账务处理到报表制作、税务处理、到财务分析、到更高层级的管理会计,应该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大家定要积累大量的知识并且尽量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现在只需沉淀,相信将来会有更大更好的发展,最后感谢大家的支持!。

失控发票操作规程

失控发票操作规程

失控发票操作规程1. 简介失控发票是指由于意外遗失、损毁、盗窃或其他原因,使发票无法正常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为了规范失控发票的处理流程,避免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本文档旨在制定失控发票操作规程,明确相关责任和流程。

2. 责任分工•财务部门:负责失控发票的管理和处理工作,包括记录、登记和汇总失控发票的信息。

•行政部门:负责设置失控发票管理制度,确保失控发票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相关员工:负责及时发现失控发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报告给财务部门。

3. 失控发票的定义失控发票是指在使用过程中遗失、损坏或被盗窃等情况下无法正常使用和管理的发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纸质发票的遗失、损坏或被盗窃。

•电子发票的系统故障导致无法使用。

•发票信息泄露或被篡改。

4. 失控发票的处理流程4.1 发现失控发票任何员工在发现失控发票时应立即向财务部门报告,确保及时掌握失控发票的情况。

4.2 财务部门的处理1.财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失控发票处理流程。

2.对报告的失控发票进行登记,包括发票号码、发票类型、发票金额和遗失/损坏/被盗窃的原因等信息。

3.根据登记信息,制作失控发票清单,并做好备份存档。

4.向相关人员发送通知,提醒他们对失控发票的使用进行注意和限制。

5.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失控发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和信息保护措施。

4.3 行政部门的补充措施1.根据财务部门提供的失控发票清单,行政部门应进行核对和备案。

2.制定失控发票管理制度,并确保它的执行。

4.4 发票的补开与作废1.在及时登记失控发票后,财务部门应与税务机关联系,进行相关税务处理。

2.对于可以补开的失控发票,财务部门应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开,并记录补开的发票号码和金额。

3.对于不可补开的失控发票,财务部门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作废处理,并记录作废的发票号码和金额。

5. 审核和监督机制5.1 审核机制•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失控发票的登记情况进行审核和核对。

•行政部门应对财务部门的操作进行监督和审核。

专用发票没有报税成了失控发票怎么办

专用发票没有报税成了失控发票怎么办

专用发票没有报税成了失控发票怎么办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发票作为税收管理和经济征管的重要手段,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然而,有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一种情况,即专用发票没有按时报税或漏报税款,从而变成了失控发票。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和解决。

首先,了解失控发票的含义和影响。

失控发票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发票开具后需要报税,但因各种原因未按时或漏报税款导致其有效性受到影响的情况。

采取失控发票有违税收管理的规定,可能会导致一系列风险和不良后果。

其中最主要的影响是税务部门对企业的信任降低,会进行更加严格的稽查,进而可能导致罚款或其他法律责任。

其次,积极主动处理失控发票。

当发现专用发票存在未报税的问题时,企业应该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首先,应该及时与税务机关取得联系,如实说明情况并请求帮助和指导。

税务机关会评估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其次,企业应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包括发票、账册以及涉及的销售和购买合同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此外,企业应主动补报税款,将漏报的税款及时补缴。

通过积极合作和及时整改,企业有可能减轻罚款或其他法律责任的后果。

第三,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失控发票再次出现。

失控发票是由于企业内部管理不善而导致的错误,因此,加强内部管理是防范失控发票再次出现的有效方式。

企业应该建立科学、规范的发票管理制度,明确发票的开具、登记、报税和归档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发票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问题。

此外,企业还可以引入电子发票等技术手段,自动化处理和管理发票,提高管理效率和减少错误的发生。

第四,加强对税法和税收政策的学习。

税法法规和税收政策是贯穿于整个税收管理和发票处理的核心内容。

企业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加强对税法和税收政策的了解和掌握,从而在发票处理中避免犯错误或违反规定。

此外,企业还应积极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要求,及时调整和改进发票处理的方式和方法。

国家财务制度怎么处理虚假发票

国家财务制度怎么处理虚假发票

国家财务制度怎么处理虚假发票首先,国家财务制度应在法律层面做出明确规定,规范虚假发票的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应对虚假发票的制作、使用、销毁等环节进行规范,明确虚假发票的性质和后果,对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同时,国家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虚假发票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虚假发票的查处力度,严惩制造和使用虚假发票的违法行为。

其次,国家财务制度应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纳税人的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减少虚假发票的制作和使用。

国家财政部门可以通过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纳税人进行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对其实施差别化管理,加大对高风险纳税人的监管力度,提高纳税人的诚信意识,降低虚假发票的风险。

第三,国家财务制度应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加强对虚假发票的防范和检测。

通过建立电子发票制度,实现对发票的全程监控和管理,减少虚假发票的制作和使用。

同时,国家财政部门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发票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及时发现和查处虚假发票,提高对虚假发票的查处效率。

最后,国家财务制度应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信息共享和合作,共同打击跨境虚假发票的制作和使用。

国家财政部门可以与其他国家的财政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国际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共同对虚假发票进行查处和打击,防范跨境虚假发票的传播和流通。

综上所述,国家财务制度如何处理虚假发票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通过建立明确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和管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虚假发票的防范和检测,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虚假发票的制作和使用,保障国家财政的安全和健康发展。

希望国家财务制度能够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大对虚假发票的治理力度,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失控运费普通发票账务处理流程

失控运费普通发票账务处理流程

失控运费普通发票账务处理流程
在企业日常运营中,经常会遇到失控运费普通发票的情况,这可能是由于运输过程中的一些意外情况或者信息录入错误导致的。

对于企业来说,正确处理失控运费普通发票的账务流程非常重要,以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失控运费普通发票账务处理的一般流程。

1. 识别失控发票。

首先,财务部门需要及时识别出失控运费普通发票。

这可能需要与物流部门或供应商进行沟通,确认发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一旦确认发票失控,需要立即进行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

2. 调整会计记录。

接下来,财务部门需要对会计记录进行相应调整。

这可能涉及到调整相关的费用账户和成本中心,以确保失控发票不会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同时,需要记录失控发票的原因和处理过程,作为未来审计和报告的参考。

3. 与供应商沟通。

在处理失控运费普通发票的过程中,财务部门需要与相关的供应商进行沟通。

这可能包括要求供应商提供更正的发票或者其他必要的文件,以便于企业的财务记录和报告的准确性。

4. 审计和报告。

最后,财务部门需要确保对失控运费普通发票的处理过程进行审计和报告。

这包括记录所有的处理细节和沟通记录,以及调整后的财务报表。

这些信息将成为未来审计和报告的重要依据,以确保企业的财务合规性。

总的来说,失控运费普通发票的账务处理流程需要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及时沟通和调整会计记录,以确保企业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与供应商的合作和审计报告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以确保企业在面对失控发票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处理和记录。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失控”会计实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失控”会计实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结转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同时按补交的增值税额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提取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税金: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二、对于通过支付手续费等形式,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 扣(移交稽查立案查处)的情况。 此类发票意味着没有真实交易,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其相 应的“原材料”属于虚构。此时需会计调整,相应冲减原会计分录。由 于其恶意虚开取得专用发票,故对其补缴增值税,不存在增加成本的问 题,调账后实际增加了利润。
在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科目,但可增设 此科目,或者也可以将涉及损益的内容直接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 润”科目。 一般情况下,查补增值税的,也同时会要求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育费附加。因该事项影响以前年度损益,所以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 整”来核算,最终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 而对于税收滞纳金、罚款,一般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但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 施条例规定,税收罚款和滞纳金在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故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将该项支出 作纳税调增处理。

失控发票进项税额转出账务处理

失控发票进项税额转出账务处理

失控发票进项税额转出账务处理1、如果是真实的业务来往,则按照发票上的进项税额,先做进项转出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然后跟开票方确认原因,协调处理方法。

2、如果不是真实的业务来往,则有购买发票、虚假抵扣偷税之嫌。

所以,出票单位发票失控,收到发票的单位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如果确认为合法发票,存在真实交易。

那么转出的进项税额可以列入相关成本、费用中核算。

失控发票是什么意思?失控发票是指游离于防伪税控系统控制之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产生失控发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1、开票方纳税人开票未按时抄报税;2、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丢失或者过期;3、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抄报税介质,出现无法抄报的状况;4、纳税人虚开发票并走逃。

财务人员收到失控发票怎么办?收到失控发票,如何处理?需要按失控发票产生的原因进行处理:1、由于开票企业未按时抄报税导致该发票被认为是失控发票的,则收票企业应立即告知开票企业及时缴纳税款。

如果开票企业拒不缴纳,则收票企业可向相关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2、如果是由于发票过期或者丢失,而导致该发票被认为是失控发票的,则可以带着相关票据前往税局办理证明。

3、如果是由于税务机关错判而导致发票被认为是失控发票的,则相关人员可以携带发票前往相关税务部门协助调查。

失控发票补交当年税款会计分录涉及当年度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若是本月没有发生其他涉及增值税的事项,则贷方“进项税额转出”在月未时应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做以下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补交该进项税额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企业不合规的发票如何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企业不合规的发票如何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员卡、购物卡、消费券的方式,变相发放奖金、福利、送礼等。开具办 公用品等项目发票人账,既违反财经纪律,又造成个人少缴所得税,并 诱发严重的腐败问题:一些单位为掩盖违规违纪问题。将一些不合理开 支变换成修车费用、燃油费用、微机耗材费用、会议费、培训费等发票 报销;一些单位为配合对方偷逃税款。接受对方提供的不合法发票甚至 是白条。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一些单位为处理不合法开支,在不法人员 手中购买假发票。自行填开报账。严重违反国家法纪等等。以上这些问 题,如果单纯从表面现象看。都可以归入“入账发票不合规”问题之 下。但其实质则不然。有些是与入账发票不合规截然不同性质的问题。 事实上被审计单位的多数上述问题。正是在“人账发票不合规”这一宽 泛问题的掩盖下被“保护”了起来,逃避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三、对不合规发票的处理建议 笔者认为。对审计发现的不合规发票问题,不应以表象掩盖实质。应 进一步查清情况。根据问题的实质作出恰当的审计定性和处理。 首先。要查清不合规发票是否为业务内容真实的发票。如果内容真 实,只是填开的内容不完整、不规范、不清楚。用章不正确等。此种情 形应可按以上提到的审计报告中的通常做法进行审计定性及处理。笔者 倾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有明确定性及处理处罚规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进行定性和处理处罚;《中华人民共
合规”问题。其中隐藏着大量的严重违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如一些
被审计单位。通过种种手段取得发票后虚列支出,套取现金。设置“小 金库” ,为小团体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一些单位掌管财务审批权的个人, 将个人消费发票拿到单位报销。贪污公款:一些单位以购买福利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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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会计法》中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不明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什么是失控发票?如何处理失控发票?

什么是失控发票?如何处理失控发票?

什么是失控发票?如何处理失控发票?什么是失控发票?失控发票,是指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丢失、被盗的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列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已开具未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通常一是通过防伪税控系统的双向比对功能,在认证环节将要认证的抵扣联数据与失控发票数据进行自动比对,发现属于失控发票的抵扣联;二是通过每天新增的失控发票数据与前期已认证相符的抵扣联数据自动比对,发现属于失控发票的抵扣联。

企业已认证抵扣的发票一旦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失控发票”,就有很大可能被要求进项税额转出、补缴税款,给企业造成损失。

取得失控发票,增值税如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规定:1.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2.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3.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

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取得失控发票,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企业取得失控发票,相关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关键是证明交易的真实性。

企业应当准备与失控发票相关的协议合同、账户处理、资金转账以及物流凭证等等相关材料予以佐证。

当公司遇到失控的数电票时会计处理方法

当公司遇到失控的数电票时会计处理方法

当公司遇到失控的数电票时会计处理方法发票失控了会怎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规定,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1、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因此,纳税人正常经营且存在真实交易的,增值税发票被认定为失控发票,一方面应该按照要求将抵扣联原件报税务机关.另一方面及时联系销货方,核实其造成发票失控的真正原因,如果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经税务机关相关流程核实后,将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如果属于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应督促其依法申报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核实已申报并缴纳税款后,也将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发现销货方存在违规行为或拒不履行其纳税义务的,应主动向税务机关举报,协助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发票失控了会怎样当公司遇到失控发票时该怎么处理?失控发票分为两种:认证后失控发票和认证后失控发票认证后失控发票:若受票方未报税或未申报纳税,按照现有政策,受票方取得的失控发票不得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强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失控发票),不管是否为善意取得,暂不得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规定: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但是!若是开票方如果已经失联,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几乎不可能!认证后失控发票: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因此,纳税人正常经营且存在真实交易的,增值税发票被认定为失控发票,一方面应该按照要求将抵扣联原件报税务机关(如果已经申报抵扣的,还要将进项税额转出).另一方面及时联系销货方,核实其造成发票失控的真正原因,如果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经税务机关相关流程核实后,将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企业走逃、失联,失控发票还能抵扣进项税额吗?

企业走逃、失联,失控发票还能抵扣进项税额吗?

企业走逃、失联,失控发票还能抵扣进项税额吗?作者:刘天永来源:《财会信报》2017年第38期“金税三期”上线以后,打击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了税务机关重点工作之一,在税务机关严打形势之下,部分企业由于自身存在较大的虚开风险而选择走逃,成为税务上的走逃(失联)企业。

如果开票方走逃,开票方的主管税务机关一般都会将开票方开具的发票认定为“失控发票”。

这样一来,对于受票方企业来说,其主管税务机关在稽核比对时如果发现“失控发票”,可能会要求企业做进项税额转出,不得抵扣失控发票的进项税额,给企业造成税收利益的损失。

此种情形下,受票方企业应如何应对,笔者将作详细讲解。

走逃企业及失控发票的认定(一)走逃(失联)企业的认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76 号,以下简称“76 号公告”),对如何认定走逃(失联)企业,以及被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处理作出了规定。

7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给出了走逃(失联)主体的概念,即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

76号公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根据税务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查无下落的,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该企业为走逃(失联)企业。

(二)失控发票的概念及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969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6]969号)第一条规定,“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发现涉嫌违规发票分‘无法认证’、‘认证不符’、‘密文有误’、‘重复认证’、‘认证时失控’、‘认证后失控’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与申报认证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不符)’等类型。

遇到“失控发票”发票的会计处理

遇到“失控发票”发票的会计处理

遇到“失控发票”发票的会计处理原创会计分录会计分录 2022-07-13 10:10 发表于山东什么是“失控发票”发票失控通常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游离于防伪税控系统控制之外,并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情况。

这种发票不能用于抵扣,由于“失控发票”形成的原因很多,所以失控发票有可能已经被抵扣、甚至是已经跨年。

“失控发票”形成的原因进项税“失控发票”一定是对方公司出现问题,导致税务局怀疑开票公司有逃税嫌疑。

一般对方公司有以下三种情况,开出的发票会被认定“失控发票”。

1、没有按时抄税报税,国家也就没收到税款。

国家没有收到上家公司的销项税款,就会追溯,利用此税票抵扣税款的公司。

2、这家公司的人失踪(走逃)了,该公司开具发票就会被税务局认定为“失控发票”。

这种追踪最为严厉,小编所了解尽然有追溯9年的。

3、空白发票报失后,原公司用报失的发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这种发票实际上已经不具备抵扣资格。

1进项税“失控发票”对企业的影响企业进项税发票,被认定为“失控发票”后,税务部门就会怀疑此业务的真实性。

影响分为三种情况:1、被认定为买卖发票。

这个最严重,不但要补齐税款,还要缴纳滞纳金。

还要面巨额罚款,甚至有牢狱之灾。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失控发票”能被认定是发票买卖的条件很严格,卖家、买家都要处理,现实案例中极少会出现这种情况。

2、补交增值税及附加。

如果被认定“失控发票”的增值税已经被抵扣,则需要补交增值税。

为被抵扣,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被抵扣的增值税对应的附加税也要一并缴纳。

3、补交所得税。

如果你能提供交易的合同、支付凭证、对方收款证明、收发货单据等证据,证明交易真实,那么是可以抵扣所得税,不用补交。

但如果不能有效的证明,则进项税对应的进项款被作为收入征收所得税。

(曾经有一个学员能够提供付款凭证,但相应的发货单、入库单、领料单不全,最后被认定交易不存在。

被要求补所得税)2只涉补增值税的会计处理1、去税务局缴纳税款借: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失控发票”进项税额)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此费用税前不能扣除)贷:银行存款2、转出进项税借:原材料/固定资产等(发票上买的什么就转到什么成本上)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失控发票”进项税额)3、结转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PS:两者抵消后“未交增值税”余额应当是0.4、如果是跨年调减”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失控发票”进项税额)PS:等于上一个年度增加了费用的支出。

收到失控发票要补税、滞纳金、罚款吗??

收到失控发票要补税、滞纳金、罚款吗??

收到失控发票要补税、滞纳金、罚款吗?收到失控发票要补税、滞纳金、罚款吗?一家单位问:收到失控发票,税务在电话说,要补税、滞纳金、罚款,怎么会这么严重?都不敢做生意了。

首先明确,失控发票很有可能是“虚开发票”,但可能性再高,也只是“有可能”,定性之事必须依靠证据。

如果真被证据坐实为虚开开票,则按虚开理解,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在证据坐实之前,谁也不能认为,收取使用失控发票是一项违法行为。

所以,结论一、罚款,就不用考虑了。

不违法,不可能被罚款。

然后再说说什么是“失控发票”。

失控发票,特指失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它并不是一个有法律依据的名词,只是金税系统自己做出的一个判断。

也就是说,它是计算系统的操作结果。

计算机系统既是人编的,又是人操作的,所以,什么是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本身就是一个可以装许多东西的筐,不好精确定义。

导致失控原因的,甚至有可能是税务机关、税务计算机系统的问题。

假设,开票方如果找不到了,可能是真找不到,也可能某种情况下联系不上,或者是没有履行申报义务或缴纳义务等,都可能被认为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失控”。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营改增试点政策》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问题上,给了国家税务总局非常大的授权:“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国家税务总局。

只要税务总局认为哪种凭证不能抵扣,就不能抵扣。

这是法规的授权,没有道理可讲。

对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是否规定不得抵扣呢?按《关于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969号文)规定:失控发票,暂时不得抵扣,移交稽查处理。

如果是税务机关的原因造成的,可以抵扣;否则不能用于抵扣。

这构成了税务对待失控发票的基本规则。

但是,如果开票方虽然失控,但其开出的发票,当初是合法申报并缴过税的呢?一律不让抵扣就太简单粗暴了。

失控发票法律规定(3篇)

失控发票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失控发票,是指因失控管理而无法正常使用或者因管理不善而丢失、被盗、损坏的发票。

失控发票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

为了规范失控发票的管理,保障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详细阐述失控发票的法律规定。

二、失控发票的定义与分类1. 定义失控发票,是指发票在开具、使用、保管、报送等环节中,因各种原因导致发票失控,无法正常使用或者丢失、被盗、损坏的发票。

2. 分类失控发票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丢失失控发票: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发票丢失的发票。

(2)被盗失控发票:因被盗等原因,导致发票失控的发票。

(3)损坏失控发票:因损坏等原因,导致发票失控的发票。

(4)其他失控发票:因其他原因导致发票失控的发票。

三、失控发票的法律责任1. 发票开具方责任(1)丢失失控发票:发票开具方应当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补开或者换开发票。

(2)被盗失控发票:发票开具方应当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协助税务机关调查处理。

(3)损坏失控发票:发票开具方应当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补开或者换开发票。

2. 发票使用方责任(1)丢失失控发票:发票使用方应当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被盗失控发票:发票使用方应当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协助税务机关调查处理。

(3)损坏失控发票:发票使用方应当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发票保管方责任(1)丢失失控发票:发票保管方应当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被盗失控发票:发票保管方应当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协助税务机关调查处理。

(3)损坏失控发票:发票保管方应当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失控发票的税收处理1. 失控发票的开具方、使用方和保管方在失控发票发生时,应当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处理。

公司取得失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公司取得失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公司取得失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需要遵守一系列的税法规定。

其中,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对于企业而言,如何正确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问题成为一项必须关注的事项。

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出现企业取得失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这给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和不确定性。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对公司取得失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抵扣进行探讨,并给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失控定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失控是指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后丧失了纳税人合法支配权,并且可能被他人用于非法抵扣税款的情形。

具体表现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盗窃、遗失、灭失或被伪造等情况。

然而,即便企业取得了失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仍然可以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前提是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符合法定的开票要素。

企业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时,必须确保失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完整、合法。

如果发票存在明显的虚假情况,或者与实际交易不符,企业将无法获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合法权益。

第二,企业必须履行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程序。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时,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填写税务申报表,提供相关的购销合同、财务凭证等证明材料。

对于失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需要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备,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三,企业应当保持商业诚信,遵循税收法律法规。

尽管企业取得了失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滥用抵扣进项税额的权利。

企业在使用这些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时,必须遵守税法规定的抵扣范围和抵扣条件,遵循商业诚信原则,不得实施虚假抵扣、骗取税款等违法行为。

虽然企业可以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对于失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也有相应的监管措施。

税务机关对企业抵扣进项税额的申报进行审查时,将核实相关的材料和信息,对于存在问题的发票进行复核,以确保企业的抵扣行为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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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公司有份失控发票,应该如何处理?问:公司有份失控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答: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国税发〔2004〕123号)规定:“四、认证时失控发票和认证后失控发票的处理办法认证系统发现的‘认证时失控发票’和‘认证后失控发票’经检查确属失控发票的,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在税务机关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失控发票)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又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逾期报税功能受理报税。

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

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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