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学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监督及问责的过程资料(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2012-13
Xx学校教师工作负担监测、举报、公告、督查和问责制度
Xx学校教师工作负担监测、举报、公告、督查和问责制度一、引言为了保障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教师工作负担的合理性,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一直在积极探索和推进教师工作负担监测、举报、公告、督查和问责制度。
本制度旨在对Xx学校教师工作负担进行有效监管,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负担监测1. 监测目的了解和掌握Xx学校教师工作负担现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师工作负担过重问题,促进教师身心健康和职业发展。
2. 监测对象Xx学校全体教职工。
3. 监测内容(1) 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辅导、批改作业等;(2) 科研工作量: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等;(3) 管理工作量:部门管理、班级管理等;(4) 德育工作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5) 其他工作量:继续教育、培训、听课等。
4. 监测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通过问卷调查、访谈、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
5. 监测周期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及时分析反馈。
三、工作负担举报1. 举报目的鼓励教师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教师工作负担过重问题进行监督和举报,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2. 举报对象Xx学校全体教职工。
3. 举报内容教师工作负担过重问题,包括教学、科研、管理、德育等方面。
4. 举报渠道设立举报邮箱、举报电话、举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方便教师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举报。
5. 举报处理对举报问题进行及时调查核实,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四、工作负担公告1. 公告目的公开Xx学校教师工作负担相关数据和信息,提高工作负担管理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2. 公告内容教师工作负担总体状况、监测结果、举报处理情况等。
3. 公告渠道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
4. 公告周期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工作负担公告。
五、工作负担督查1. 督查目的确保教师工作负担监测、举报、公告等工作的有效实施,推动教师工作负担管理制度的完善。
实中教师惩处问责制度模版
实中教师惩处问责制度模版教师惩处问责制度模板一、引言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主体,其职责是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然而,教师中存在一部分在教学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或不当行为的情况,这不仅损害了教育教学的公平性和质量,也对学生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为了维护教育教学的良好秩序,保证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制定教师惩处问责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目的教师惩处问责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教师行为,强化教育教学质量的管理和提高。
通过对教师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和惩处,旨在促使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提高教育质量,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师。
无论是校长、教导主任还是普通教师,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四、教师违规行为1.教学方面:包括不按教学计划进行授课、不认真备课或备课不足、上课时间不准确等。
2.教育教学和管理方面:包括对学生不当言行、不尊重学生权利、体罚学生、无法有效管理课堂秩序等。
3.纪律方面:包括违反学校纪律规定、不参加培训或会议、不履行职责等。
五、教师违规行为的问责与惩处1.轻微违规行为: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学校将采取警告、通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教师改正错误,纠正不当行为。
2.一般违规行为: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学校将采取扣减绩效工资、降低职称评定等方式进行问责,同时督促教师深刻反思,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学生道歉。
3.严重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将采取停职、辞退等方式进行惩处,同时将其纳入教师黑名单,并向有关教育部门进行报告。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教师惩处问责制度的实施1.学校领导要加强对教师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教师评估机制,发现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问责和惩处。
2.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法制宣传,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使其认识到惩处和问责的重要性。
3.学校要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广大学生和家长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于举报属实的,要给予奖励。
XX中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实施方案
XXXX中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强化学校管理,提升学校办学品位,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闽教人[2013]7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学校管理,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行为,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创人民满意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要求(一)规范师德要求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教书与育人的双重职责。
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
教师不得进行有违职业道德的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体罚学生,要关心帮助学习困难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得到社会机构从事补课活动。
教师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治教,规范从教行为,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征订目录征订教学用书。
严格禁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及其它学习用品。
(二)规范教育教学行为1.规范教学准备与设计(1)树立现代教育教学理念,体现国家示范校引领作用。
作为新课程国家级示范校,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明确课程的性质和目标,领会课程标准倡导的基本理念,理解本学科教材的编写意图、特点和各年级间教材的衔接关系,从整体上把握本学科教学内容标准和实施建议。
(2)精心制定教学计划,实施特色校教学方案。
结合我校创建特色校的活动,按时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列出教学进度表,安排好课外辅导、考试考查、综合实践等活动。
实中教师惩处问责制度模版
实中教师惩处问责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与意义为提高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态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行为,明确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并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和师生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学校的长足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工,包括正式任教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二章教育教学行为惩处2.1 违背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1)未按规定完成备课、教学计划和教学评价工作;(2)不尊重学生权益,恶意诋毁学生形象;(3)以言语或行为侮辱、虐待学生;(4)私自调整教学内容,不充分备课;(5)对学生的批评和评价不具体、不公正;(6)利用教学资源谋求自身利益;(7)违规组织补课、辅导,收取额外费用;(8)其他违背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2.2 处理措施对于违背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学校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通知批评:对教师的违规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的通知批评,并要求其进行改正;(2)警告处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给予教师书面警告处分,提醒其认识到错误,并要求其进行整改;(3)记过处分:对于多次违规行为或严重违规行为,给予教师记过处分,记录在个人档案中,对其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产生影响;(4)停职处分:对于情节严重、后果恶劣的违规行为,给予教师停职处分,暂停其教学工作,并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处理;(5)解聘处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性质恶劣的违规行为,给予教师解聘处理。
第三章管理人员问责3.1 违背管理规范的行为(1)违反教育行政法规的规定,滥用职权;(2)不按规定执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3)任人唯亲,心存私心,不公正对待职工;(4)违背学校发展规划和政策决策;(5)其他违背管理规范的行为。
3.2 处理措施对于违背管理规范的行为,学校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通报批评:对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批评,提醒其认识到错误,并要求其进行改正;(2)责令辞职:对于情节较轻的违规行为,学校可以责令管理人员辞去职务,追究其相应的责任;(3)免职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规行为,学校可以免去管理人员的职务,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4)其他适用的问责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可以采取其他适用的问责措施,如停职、降级等。
学校教师问责制度
一、前言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保障学校和学生、家长权益,特制定本教师问责制度。
二、问责范围1.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2.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3. 教师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
4. 教师在招生、考试、评估、职称评定等方面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
5. 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的行为。
6. 教师参与有偿家教、违规办班等行为。
三、问责方式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的教师,给予警告,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
2. 记过:对情节较重的违规行为,给予记过处分,并通报批评。
3. 留校察看: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行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期限一般为一年。
4. 解聘:对情节特别严重、性质恶劣的违规行为,给予解聘处分。
5. 追究刑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问责程序1. 调查核实:学校接到举报或发现教师违规行为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2. 初步处理:经调查核实,对初步认定违规的教师,由学校领导进行初步处理。
3. 听证程序:对拟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教师,学校应组织听证程序,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
4. 审批决定:学校领导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听证结果,审批决定处分措施。
5. 申诉:教师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向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五、问责责任1. 学校领导:学校领导对教师问责工作负总责,对问责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督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教师问责工作进行监督。
3. 教师个人: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学校问责。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教师教育教学授课监督管理制度
教师教育教学授课监督管理制度第一节:引言教育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教师则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
为了保证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各个国家都建立了教师教育教学授课监督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这一制度在教育领域中的重要性和实施的策略。
第二节:教师教育的重要性教师是培养新一代人才的重要角色,他们不仅需要有专业的知识技能,还需要具备优秀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能力。
教师教育的重要性在于能够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为他们提供全面的发展机会,从而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第三节:教学授课监督管理的意义教学授课监督管理制度能够确保教师的授课质量,提高教育的效果。
通过监督和评估教师的教学过程和效果,可以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从而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第四节:教师教育教学授课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策略为了确保教师教育教学授课监督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采取以下策略:1.建立监督评估体系: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评估机制,明确评估的标准和方法。
2.加强教师培训: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
3.建立师德师风评价机制: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的同时,也要评价他们的师德师风。
4.加强教师交流与合作:鼓励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节:教师教育教学授课监督管理制度的困难与挑战在实施教师教育教学授课监督管理制度时,可能会面临以下困难与挑战:1.评价标准难以确定:如何确定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标准是一个难题。
2.监督力度不够:教育部门对教师教育教学的监督力度不够,难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培训与实际脱节:教师培训与实际工作之间存在脱节现象,培训内容难以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第六节:教师教育教学授课监督管理制度的优势尽管实施教师教育教学授课监督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困难与挑战,但其仍具有以下优势:1.保证教育质量:通过监督和评估教师的教学过程和效果,能够提高教育的质量。
2.提升教师专业素养:通过培训和学习机会,能够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实中教师惩处问责制度范文
实中教师惩处问责制度范文实施中教师惩处问责制度,是为了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下面将介绍一套完整的实中教师惩处问责制度,以期为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师生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一、制度背景目前,随着社会对教育的不断发展,教师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其责任也越来越大。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少数教师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秩序。
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教师惩处问责制度。
二、制度目的该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强化教师责任感和使命感,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切实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三、制度原则1.依法纪律: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纪律。
2.公正公平:教师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公正公平。
3.事实依据:教师的违纪违法行为必须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不能凭空指责。
4.教育惩戒相结合:教师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进行教育和惩戒相结合,达到改正错误、教育引导的目的。
5.鼓励宽容:对于一些轻微的违纪行为,可以以教育为主,鼓励宽容。
四、违纪违法行为与问责措施1.违纪行为(1)迟到早退、未带教材:提醒教师及时预防,督促其改正。
(2)超过规定时间停班:通知教师停止此类违规行为,如有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停职处理。
(3)擅自离校:严重影响校内秩序的,可以予以停职处理。
(4)懒散教学、不合理批改作业:通知教师进行改进,如情节严重的,可以降职处理。
(5)利用教师身份从事营利活动:立案调查,取消教师资格,追究法律责任。
(6)其他违纪行为:根据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2.违法行为(1)虐待学生:追究法律责任,取消教师资格,依法刑事追究。
(2)故意伤害学生:立案调查,追究法律责任,取消教师资格。
(3)利用教师身份进行诈骗、贪污等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追究法律责任,取消教师资格。
五、问责机制1.教师自我问责:教师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提高职业素养,自觉履行教师职责。
教师问责管理制度
教师问责管理制度首先,在教师问责管理制度中,监督机制是关键环节。
教育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定期开展教师行为评估、课堂观摩、学生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教师进行监督。
通过这些监督措施,可以及时发现教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他们提高工作水平。
同时,监督机制也要保证公正、公开,避免以权谋私、搞变通等行为发生。
其次,在教师问责管理制度中,评估标准是制定教师问责的基础。
教育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教学大纲、教学评价等指标,制定具体的评估标准。
这些评估标准要全面反映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方面,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同时,评估标准也要保持灵活性和时效性,及时根据教育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另外,在教师问责管理制度中,问责程序是保证教师问责有效进行的关键。
一旦教师被发现存在违规行为或工作不力,要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对其进行处罚或激励。
这种问责程序要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既要保证教师的权益,也要保持问责的严肃性和效果性。
只有通过严格的问责程序,才能有效提高教师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总的来说,建立和完善教师问责管理制度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只有通过严明的监督机制、科学的评估标准、有效的问责程序,才能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同时,也能激励教师积极投入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实践中,教师问责管理制度也需要教育管理部门、学校领导、教师个体等多方共同努力,共同维护。
只有通过各方的合作和努力,才能建立起一个健全的教师问责管理制度,为教育事业的不断进步贡献力量。
因此,我们应该不断完善教师问责管理制度,提高其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育行政问责管理办法
教育行政问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教育行政问责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依据《教育法》、《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教育机构的行政问责管理活动。
第三条问责原则1. 依法依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政策要求进行问责管理。
2. 事实清楚。
对教育机构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要进行全面调查,确保问责的事实基础清楚,确凿无误。
3. 分级负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分级负责,确保问责工作有序进行。
4. 全面公开。
对问责决定和执行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
5. 激励与惩戒并重。
对于表现突出的教育机构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失职失责的教育机构和个人要进行问责惩戒。
第二章问责机制第四条问责主体1. 直接问责主体。
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对教育机构和个人进行问责管理。
2. 授权问责主体。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将某些问责职责委托给相应的教育行政机构或专门机构。
第五条问责程序1. 掌握情况。
教育行政问责主体应全面掌握被问责教育机构的情况,包括工作开展情况、问题产生原因等。
2. 提出指责。
根据情况,教育行政问责主体应向被问责教育机构提出相应的指责,并要求限期改正。
3. 履职辩解。
被问责教育机构应向教育行政问责主体提供辩解意见,说明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已采取的纠正措施。
4. 决策执行。
教育行政问责主体根据对被问责教育机构的调查和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给予问责处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 公开结果。
对问责处理的决定和执行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
第六条问责方式1. 通报批评。
对于问题相对较小的教育机构,可以通过通报批评的方式进行问责,提醒其改正错误。
2. 职务调整。
对于责任较重的教育机构负责人或责任人员,可以进行职务调整,调离相关职位。
3. 薪资降级。
对于严重失职失责的教育机构负责人或责任人员,可以进行薪资降级处理。
一中教师教学常规违纪处罚细则模版
一中教师教学常规违纪处罚细则模版1. 引言本文旨在规范一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凡是一中教师在教学常规方面违纪的行为,均应依据本细则进行惩处。
2. 违规行为之一:迟到上课凡是一中教师迟到上课超过规定时间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减绩效工资、警告甚至辞退。
3. 违规行为之二:缺课不备课凡是一中教师缺课或者不按时备课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减绩效工资、警告甚至辞退。
4. 违规行为之三:教学内容与教学进度不符凡是一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偏离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安排,导致学生学习受阻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减绩效工资、警告甚至辞退。
5. 违规行为之四:教师行为不端凡是一中教师在课堂上或者学校内进行辱骂、歧视等不当言行,或者与学生存在不正当关系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减绩效工资、警告甚至辞退,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6. 违规行为之五:不尊重学生凡是一中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精神压力等不尊重学生权益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减绩效工资、警告甚至辞退。
7. 违规行为之六:违规使用教学材料凡是一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违规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或者其他教学材料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减绩效工资、警告甚至辞退。
8. 违规行为之七:教学方式不当凡是一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不当的教学方式,造成学生学习质量下降或者身心健康受到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减绩效工资、警告甚至辞退。
9. 违规行为之八:违反安全制度凡是一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违反学校安全制度,导致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10. 违规行为之九:其他违纪行为凡是一中教师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其他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减绩效工资、警告甚至辞退。
实中教师惩处问责制度范文(2篇)
实中教师惩处问责制度范文一、为进一步构建学校教职工监督体系,强化教职工的责任意识,严肃学校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防止和减少过错,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工作职责,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问责制度。
二、实行问责制度是完善工作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对于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民主监督,增强全校教职工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纪律意识。
学校全体教职工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兢兢业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本制度适合于所有教职员工。
四、实行问责制度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法有序的原则。
五、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教职工问责制根据教职工岗位职责进行,是对教职工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学校工作,或者损害教职工或学生的合法权益,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
其中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七、问责原则: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的原则;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八、从重问责情形:1.干扰、阻碍问责调查的;2.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3.对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的;九、从轻问责情形:1.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损失的;2.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主动承担责任的。
十、责任追究的方式1.诫勉谈话。
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资格。
3.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4.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缓聘。
5.给予行政处分。
6.经济赔偿。
凡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责任轻重、损失大小,按一定比例实行经济赔偿。
十一、问责程序:根据下列情况启动问责程序:1.师生、家长和其他组织向学校提出的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的举报。
附中教师道德诚信考核及问责办法范文
附中教师道德诚信考核及问责办法范文一、背景介绍附中作为一所重点中学,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承担着培养未来人才的重要责任。
而教师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道德诚信的表现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和教育的质量。
为了保障附中教师道德诚信的落实,特制定本《附中教师道德诚信考核及问责办法》。
二、考核目的本办法的目的是对附中教师的道德行为及诚信水平进行全面考核,以保证附中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三、考核内容1. 遵守法律法规: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2. 教学质量:教师应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认真备课,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保证学生的学习效果。
3. 师德表现:教师应具备爱岗敬业、勤奋备课、关心学生、严谨治学、遵纪守法等良好的师德品质,并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形象。
4. 学生关怀:教师应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积极倾听学生的心声,为学生的发展提供积极的支持和引导。
5. 私人行为:教师应自觉约束个人行为,在公共场合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正当合法的行为不得影响学校声誉。
四、考核方法1. 自评:教师应按照指定的表格,详细自行评估自己在各项考核内容上的表现情况。
2. 学生评价:学生可以匿名对教师进行评价,学校将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统计,评估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和影响力。
3. 同事评价:教师的同事可以对其进行评价,评估其在教学中的表现和师德操守。
4. 考核小组评价:学校将组织专门的考核小组,对教师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问责办法1. 考绩优秀者:对于在考核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学校将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2. 考绩合格者:对于在考核中表现合格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肯定和鼓励,并指导其改进不足之处。
3. 考绩不合格者:对于在考核中表现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1)第一次不合格:学校将进行书面警示,并指导教师改正错误。
(2)第二次不合格:学校将进行严肃的谈话,同时暂停教师的一些岗位职责,并制定整改计划。
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实施细则范本
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与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中学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各级中学的教育教学督查工作。
第三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是指对中学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分析和指导改进的一种工作。
第四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的目标是确保中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科学规范、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工作应当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有力度。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切实加强对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教育教学督查机制。
第二章督查内容第八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应当涵盖以下内容:(一)教学目标的落实情况。
(二)教材选用与编写的合理性。
(三)教学内容与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差异化应用情况。
(五)教师教学能力与教学态度。
(六)学生学习情况与学习环境的评估。
(七)学校管理组织与师生关系的评估。
(八)教育教学成果的评估与追踪。
第三章督查程序第九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的程序包括下列环节:(一)制定年度教育教学督查计划。
(二)确定督查对象。
(三)开展督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督查材料的准备、评估指标的制定等。
(四)实施中学教育教学督查,采取现场观察、教师访谈、学生调研、课堂评估等方式进行。
(五)整理整改意见和建议。
(六)制定督查报告。
第十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应当面向全体教师和学生。
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全面覆盖。
第四章督查机构第十一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应当设立相应的督查机构。
督查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
第十三条督查机构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年度教育教学督查计划。
(二)组织实施中学教育教学督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三)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评估分析和整改指导。
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实施细则范文(3篇)
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教育教学督查是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种监督检查方式,旨在提高中学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
为确保教育教学督查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高效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督查目的1. 促进教育教学改革:通过督查,掌握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情况,推动中学教育教学创新。
2.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通过督查,发现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培训和指导,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3.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督查,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综合素质,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三、督查内容1. 教育教学质量:对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学校办学特色、课程设置、教学资源等方面的情况。
2. 教师专业发展:对教师专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教师培训、专业成长计划执行等方面的情况。
3. 学生学习效果: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测评,包括学业成绩、学习习惯等方面的情况。
四、督查方式1. 随机抽查:根据一定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学校和班级进行督查,并对教学过程和成果进行评估。
2. 现场观察:通过实地观察教学情况、课堂教学模式等,评估教育教学质量。
3. 调查问卷: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发放调查问卷,了解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
4. 应急督查:对重大教育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反应和督查,确保教育教学秩序。
五、督查流程1. 规划阶段:确定督查的时间、地点和对象,并制订详细的督查计划。
2. 准备阶段:收集督查所需的材料和资料,培训督查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3. 实施阶段:按照督查计划,组织督查人员进行现场督查和调查问卷发放,收集相关数据和意见。
4. 评估阶段: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编制督查报告。
5. 反馈阶段:将督查报告反馈给学校和相关部门,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督查结果处理1. 优秀学校:对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教师队伍素质高、学生学习效果好的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2. 合格学校:对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达到要求的学校,提出必要的改进建议。
中学教学督察制度范文模板
中学教学督察制度范文模板一、引言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我国《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学督察制度。
二、教学督察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教学督察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政教处、教研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 教学督察小组负责对全校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评估,并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教学督察内容1. 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2. 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包括备课、教案编写、教学资料的准备等。
3. 课堂教学质量,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态度、课堂纪律等。
4. 学生的学习情况,包括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绩等。
5. 教学设施和教学环境的使用情况。
6. 教学评价和反馈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四、教学督察方式与程序1. 教学督察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察。
2. 定期督察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不定期督察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
3. 教学督察前,督察小组应制定详细的督察方案,明确督察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等。
4. 教学督察过程中,督察小组应认真记录,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提出整改要求。
5. 教学督察结束后,督察小组应撰写督察报告,将督察结果反馈给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并提出整改建议。
五、教学督察奖惩措施1. 对在教学督察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教学督察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教师资格,调离教学岗位。
3. 对不配合教学督察或弄虚作假的教师和个人,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教学督察制度的修订1. 本制度每三年修订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
2. 修订后的教学督察制度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实施细则(3篇)
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教育教学的督导和管理,提高中学教育质量,落实教育部门对教育教学的监管职责,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工作。
第三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工作的目的是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优秀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四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的原则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运作规范。
第五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工作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尊重教育教学单位的办学自主权,维护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
第六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工作应当与学校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相互促进,形成良好的督导机制。
第二章督导对象和范围第七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中学教师、学生、班级、学科教学团队等。
第八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学生学习情况等。
第九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应当注重对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评估、对学生学习和发展的支持、对班级和学科的管理与指导。
第十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应当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督查对象和范围。
第三章督导内容和方法第十一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教师的教学计划、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等方面的督导;(二)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业规划、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督导;(三)学科教学团队的合作、研讨、培训等方面的督导;(四)教育教学资源的使用、配置等方面的督导。
第十二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和方法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一)定期走访检查,了解教育教学情况;(二)召开座谈会,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建议;(三)组织教育教学评估,评估教师和学生的综合素质;(四)开展教育教学实地考察,了解实际情况。
第十三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应当充分尊重和保护教师和学生的表达权,确保他们能够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督导机制和责任第十四条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应当建立健全督导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教育局和学校的领导层要高度重视教育教学督查工作,做好组织指导和资源保障;(二)设立专门的教育教学督查部门,负责教育教学督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三)建立教师和学生的评估机制,通过评估结果来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四)组织相关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中学教学常规监督制度
中学教学常规监督制度1. 概述本文档旨在制定中学教学常规监督制度,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中学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2. 监督责任2.1. 校内监督人员校内监督人员包括教务处主任、年级主任和学科组长。
他们负责监督教师的教学常规,确保教学过程的规范和高效。
2.2. 校外监督机构学校应与相关的校外监督机构合作,接受其监督和评估。
校外监督机构可以包括学校主管部门、教育局等。
3. 监督内容3.1. 课堂教学监督人员应定期观察教师的课堂教学,并评估教学质量、教师教学态度和学生研究情况。
监督人员还应检查教学进度、教师备课情况和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和反馈。
3.2. 教学计划和教材使用监督人员应评估教师的教学计划和教材使用情况,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适宜性。
3.3. 学生评价和考试及时批改监督人员应检查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和考试的及时批改情况,确保学生得到准确的评价和及时的反馈。
3.4. 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监督人员应关注教师的培训和专业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帮助教师提升教学水平。
4. 监督程序4.1. 定期观察监督人员应定期观察教师的课堂教学,每学期至少2次,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增加观察次数。
4.2. 反馈和改进监督人员应及时向教师反馈观察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
教师应积极接受反馈,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和态度。
4.3. 记录和报告监督人员应记录监督情况和改进措施,并定期向校领导和校外监督机构报告。
5. 监督结果与奖惩5.1. 监督结果评估校领导和校外监督机构应根据监督人员的反馈和报告,评估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改进效果。
5.2. 奖励和激励对于教学优秀的教师,学校应给予奖励和激励措施,如表彰、提升职务等,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发展教育事业。
5.3. 处罚和纠正对于教学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处罚措施,如警告、降职等,以促使其改进。
6. 监督制度的落实学校应建立监督制度的落实机制,明确责任人、流程和日期,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监督制度的有效运行。
中学教学常规监督方案
中学教学常规监督方案
中学教学常规监督方案可以涵盖以下方面的内容:
1.教学计划的监督:监督教师是否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授课,是否完成教学目标,是否
合理控制教学进度。
2.教师教学态度的监督:监督教师对学生的尊重程度,是否具备良好的教育敬业精神,是否对学生平等对待。
3.教学方法的监督:监督教师的教学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
趣和主动性。
4.学生参与度的监督:监督教师是否能够有效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是否能够让
每个学生都参与到教学中来。
5.课堂纪律的监督:监督教师是否能够有效地管理课堂纪律,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6.作业批改的监督:监督教师是否及时批改学生的作业,是否对学生的作业提出具体
的改进意见。
7.考试评价的监督:监督教师是否公正公平地进行考试评价,是否能够准确评估学生
的学习成果。
8.家长沟通的监督:监督教师是否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将学生的学习情况反
馈给家长。
以上是中学教学常规监督方案的一些主要内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同时,教育监督部门可以通过定期的教学检查、听课评课等方式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监督,以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中学教学常规监督方案
中学教学常规监督方案
中学教学常规监督方案是指对中学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的常规操作和步骤。
下面
是一个可能的中学教学常规监督方案的建议:
1. 定期教学观摩:安排学校教师互相进行教学观摩,通过观摩来学习他人的教学经验,激发教师的教学创新意识。
2. 教师评课:定期组织教师评课活动,让教师对自己和他人的教学进行评价和反思。
通过评课,教师可以共享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
3. 督查和记录:学校可以派出专门的教学督导组对教师进行督查,并及时记录教师的
教学情况。
督查内容可以包括教师的教学计划、教案、课堂教学实施情况等。
4. 学生评价:鼓励学生对教师进行评价,了解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和对教学的评价。
学生的评价可以帮助教师发现自身的不足,并进行自我反思和提升。
5. 反馈和指导:根据督查和评价的结果,学校应该及时给予教师反馈,并提供指导和
支持。
根据教师的需要,学校可以组织相关培训和研讨活动,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6. 教学改进:通过以上步骤的反馈和指导,教师应该制定改进计划,并实施相应的教
学改进措施。
学校应该给予教师必要的支持,确保教学改进的有效性。
7. 教学成果展示:学校可以定期组织教学成果展示活动,让教师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教
学成果,并与他人交流和分享。
这样可以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进,提高教育教学
质量。
总之,中学教学常规监督方案应该是一个持续的、循环的过程,通过反馈和改进,不
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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陡山中学2012年——2013年陡山中学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监督及问责的过程资料对教师教学监督及问责管理办法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工作职责,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监督及问责管理办法。
一、问责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陡山中学负责人及全体教职工。
二、问责原则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问责内容(1) 教育、教学质量下降或发生教育教学事故;(2)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3)对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不办理或拖延办理的;(4)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交办工作的;(5)无正当理由,对家长和学生推诿拒不接待或态度生硬的;(6)学生出现伤害事故,或造成学校财产重大损失的。
四、问责方式(1)诫勉谈话;(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责令公开道歉;(5)通报批评;(6)调整工作岗位;(7)停职检查;(8)劝其引咎辞职;(9)建议免职;五、问责办法1、通讯问责。
全体教职工(以下同)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上课时间除外)。
若不能保证及时联系的,应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2、安全责任问责。
各安全责任人、班主任,应随时掌握本班或校园安全情况。
若有违反安全责任制度的,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瞒报安全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直至免职。
3、工作作风、行为问责。
教师在职期间应恪尽职守,积极、大胆地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若工作平庸,无所作为,引起教职工或群众不满的,对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情节轻微,在民主测评中教职工或群众不满意率在50%——60%之间者(不包括60%),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教职工或群众满意率低于50%(包括50%)者,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直至免职。
4、违规收费问责。
各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费,若违规收费则对责任人进行问责:自下文之日起,出现违规收费者,立即免职。
违规收取的费用必须在一周内全部清退。
5、完成任务问责。
对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学校交办工作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第一次由分管的校级领导诫勉谈话;第二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第三次通报批评。
6、班主任要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工作的,第一次由政教处诫勉谈话;第二次取消当月月考核,第三次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调整工作岗位,有重大失责的停职检查。
7、班主任和教师在管理学生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和政教主任联系,由政教主任协助处理,没有和政教主任协助处理并出现重大失误由班主任和教师承担责任。
8、班主任要认真管理好本班的校产,每学期由总务处清理交给教务处,学期结束由总务处清点,人为损坏数则由各班承担负责维修费。
9、各班应认真负责本班所属的卫生管理,不认真清理的由学校值班教师通知班主任,连续一周出现差的情况,第一次由政教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取消当月月考核。
10、在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管理漏洞的(脱岗,校园、脏、乱、差,食品卫生不合格,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等),对责任人进行问责:第一次政教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取消当月月考核,第三次取消年评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
11、教学质量问责。
教务处应制定相应提高教学质量措施,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努力完成市局下达的教学目标。
对未完成教学质量的学校负责人进行问责:未完成教育局下达各类综合指标70%—80%者(不含70%,含80%),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只完成60%—70%者(不含60%,含70%),通报批评;只完成50%—60%者(不含50%,含60%),调整工作岗位;只完成50%者(含50%及其以下),停职检查。
12食堂、后勤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做到防范于未然,若因个人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主要责任,若违反第一次由总务主任诫勉谈话;第二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调整工作岗位,有重大失责的停职检查。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1)一年内出现2次以上被问责的;(2)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3)打击、报复、陷害有关人员的;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问责:(1)因下级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致使难以作出正确判断,造成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2)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未作出具体、详细、明确规定或要求,无法认定责任的;(3)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的。
六、问责程序1、经初步核实,反映的情况存在,向学校提出书面建议,由学校决定启动问责程序。
重大问题的由学校及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被调查的责任人应当配合调查。
阻挠或干预调查工作的,调查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学校暂停其工作。
2、调查组应当听取被调查的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核实,如其成立,应当采纳。
不得因被调查人申辩而从重问责。
调查组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学校提交书面调查报告。
情况复杂的,经过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
调查报告包括问责情形的具体事实、基本结论和问责建议。
3、调查终结后,由学校作出行政问责决定。
问责决定书应当自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出,并告知被问责人享有的权利,对不服学校问责的人员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执行。
陡山中学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指导意见为正确引导普通中学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增强依法治教意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教书与育人的双重职责。
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
教师不得进行有违职业道德的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惩罚学生,不得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不得擅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
二、要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我省关于教育教学的政策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各学科教师不得随意调整课程和课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其他学科的课时和学生的自习时间。
三、要精心制定学期(学段)教育教学计划。
教育教学计划包括课堂教学计划和课外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目标和实施方案。
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要符合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校情、学情,具体可行,不得盲目追求教学进度。
要对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总结,及时反馈信息,不断调整和完善教育教学实施方案。
四、要精心开发课程资源。
认真研究国家课程要求,熟悉国家课程方案,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课程标准。
具有并不断提高课程开发和课程资源整合的能力,在开好学科课程的同时,能够开设一定数量的校本课程;在教育教学中能够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
认真研究教材,熟悉本学科教材的编写意图和特点,熟悉学段或各年级之间教材的衔接,熟悉相关学科之间教材的联系与整合要求,熟悉整册或整个模块教材的完整结构。
在实施课程教学时,能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和教学条件,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全面落实课程目标。
五、要精心备课。
备课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分析学生课堂学习的认知前提和情感前提,合理确定教学目标,准确把握教学重点难点,预测学生的认知障碍,科学设计课堂作业,备好所需教具学具,选择教学手段、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学组织形式等。
提高备课效率和质量,采取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的方式。
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资源,开展网上研究与备课。
教学目标的设置要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测评、可达成。
重视引发学生认知和思维障碍的教学环节和“引桥性”课程学习资源的设计。
课堂练习的设计要有针对性、层次性。
认真撰写教案,教案要因课程、教师、学生和教学环境的不同而异,突出个性化教案的设计。
六、要精心上课。
善于根据教学内容、课型、学情的不同,运用适宜的教学模式组织教学。
课堂教学的导入简洁、高效,能引导学生尽快进入学习情境。
着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利用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加强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课堂教学的参与度,不得“满堂灌”。
面向全体学生,不得只关注部分优秀学生,借助“小先生制”和教师个别指导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
突破教学的重点、难点,加强思维过程与方法的教学,努力实现“三维目标”的有机统一。
加强反馈矫正教学环节,“双基”教学力争让学生做到“堂堂清”、“节节清”、“单元清”。
加强学生能力培养,重视整合建模教学。
教学手段和教学组织形式的运用合理有效,不搞形式主义。
处理好预设与生成的关系,及时把握和运用生成性课程资源,防止机械照搬教案。
既重视课程资源的整合与教学内容的拓展,又重视学生对课本内容和练习的学习。
重视课内书本学习与课外实践学习的衔接。
七、要精心进行作业教学。
作业教学包括教师设计作业、学生做作业、教师评改作业、实施矫正教学等环节。
加强对学生作业设计的研究,增强作业的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
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增强作业的层次性、适应性和可选择性,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引导学生认真完成教材和国家提供的练习册上的作业。
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提供学生可选择的补充性作业。
不得利用教辅资料布置作业。
认真检查和评改学生的书面作业,做到书面作业全批全改。
全面了解每一位学生的作业情况,根据对反馈信息的科学分析,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指导,加强矫正性教学。
不得让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作业量。
八、要精心组织考试与评价。
教师应具备科学命题能力。
各类考试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实验操作等方面能力的考查。
每次考试结束后,在全面分析学生试卷的基础上,认真实施矫正教学,教会学生举一反三,巩固学习成果,提高学习能力。
严格执行考试规定,不得违规组织任何考试,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班主任负责学生成长记录档案的建立,学科教师协助班主任做好相关工作。
九、要精心指导学生课外学习与生活。
把指导学生的课外学习和实践活动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教学工作计划。
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一定数量的学科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帮助学生制定节假日、双休日学习与生活计划,指导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读书、学科拓展和社会实践活动。
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习指导,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增强学习信心。
对学生课前预习的指导要注意层次性和针对性,不得提出划一要求,或提供以试题为主要内容的“导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