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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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目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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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简介党的十七大报告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强调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

依法治国不是依法治民。

法治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法治最核心的价值所在。

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中,有一个重要方面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法治建设发展的重大战略调整,这两个新要求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将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这必然要求广大干部和公民知法懂法,学会运用法律来管理我们的国家、管理和维护经济秩序,维护国家、集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教材以我国现行的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简明、系统地阐明了理论法学、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为了给初学者更直观的切入点,我们在每章都引入了相关的案例,从案例所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来引入下面所要学习的知识点。

全书体现了知识性、实用性、科学性、新颖性和针对性的统一,既系统全面,又突出了重点;既阐明了法学原理,也顾及了实用性;既注重法律的基本理论,又紧跟我国最新颁布的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

通过对本教材的学习,可以使读者全面、系统地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为以后的学习打下基础。

在本教材的编写过程中,作者参阅了大量的法学著作,并吸收了有关教材中的研究成果,力求联系当代国情并具有时代特征。

本教材可作为普通高等院校专、本科(含高职及成人教育)法学专业基础课的教学用书,也可作为非法学专业的选修课的教学用书。

由于时间仓促,加上自身的水平限制,本教材疏漏与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望广大读者批评指正,以便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

目录第一章法的本体第一节法的概念、基本特征及作用一、法的概念二、法的基本特征三、法的作用四、法的社会作用是指维护特定人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第二节法的渊源及分类一、法的渊源概述二、法的渊源的历史发展三、我国法的渊源第三节法律制定一、法律制定概述二、法律制定的原则三、法律制定的程序四、法律效力第四节法律要素一、法律原则二、法律概念三、法律规范第五节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概念二、法律关系的种类三、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四、法律事实第六节法律体系一、法律部门二、法律体系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第七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行为概念二、法律责任的含义与分类三、法律责任的构成四、归责与免责五、惩罚性责任与补偿性责任第八节法制一、法制的概念二、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三、法与道德四、法与教育的相互影响和作用五、法与科学技术的相互影响和作用第二章宪法第一节宪法概述一、宪法的起源及发展二、宪法的概念、特点和作用三、宪法的基本原则四、宪法实施的保障第二节我国的基本制度一、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二、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四、我国的经济制度第三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和特点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第四节国家机构一、国家机构概述二、国家权力机关三、国家行政机关四、国家军事机关五、国家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三章刑法第一节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渊源和任务二、刑法的基本原则三、刑法的效力范围第二节犯罪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二、犯罪构成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四、犯罪形态五、共同犯罪六、单位犯罪第三节刑罚一、刑罚概述二、刑罚的体系三、刑罚的适用四、刑罚的种类第四章民法第一节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二、民事法律关系三、民事主体四、民事法律行为五、代理第二节物权法律制度一、物权制度概述二、所有权三、用益物权四、担保物权第三节债权法律制度一、债权概述二、合同第四节人身权法律制度一、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二、人格权三、身份权第五节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二、著作权三、专利权四、商标权第六节婚姻法与继承法一、婚姻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二、结婚三、家庭关系四、离婚五、继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六、法定继承七、遗嘱继承八、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九、遗产处理第七节民事责任及诉讼时效一、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三、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四、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五、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七、诉讼时效第五章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概念二、行政法作用三、行政法的渊源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行政法律关系一、行政法律关系及其分类二、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主体三、行政法制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四、内部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五、行政救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第三节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概述二、行政行为的分类三、几种主要行政行为四、行政行为合法的要件第四节行政程序一、行政程序概述二、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三、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第五节行政法律救济一、行政法律救济的概念和种类二、申诉控告三、行政复议四、行政诉讼五、行政赔偿第六章诉讼法第一节诉讼法概述一、诉讼法的概念和种类二、诉讼法的任务三、诉讼法的共同原则第二节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法概述二、民事诉讼管辖三、民事诉讼参加人四、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五、民事诉讼程序第三节刑事诉讼法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任务二、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三、刑事诉讼管辖四、刑事诉讼证据五、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六、刑事诉讼程序第四节行政诉讼法一、行政诉讼法的概念和特征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三、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四、行政诉讼的管辖五、诉讼程序第七章经济法第一节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概念二、经济法调整的对象三、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区别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法律责任第三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二、在消费活动中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三、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承担如下义务第四节产品质量法一、产品质量法概述二、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和责任第五节劳动法一、劳动法的概念二、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三、劳动法律关系四、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五、劳动合同六、劳动争议第八章国际法第一节国际公法一、国际公法的概念和特点二、国际法的渊源三、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四、国际法的主体五、国际法上的承认六、国际法上的继承七、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八、海洋法九、空间法十、国际条约十一、国际组织十二、外交和领事关系十三、国际争端的解决第二节国际私法一、国际私法概述二、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三、冲突规范四、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五、国际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规范。

法学概论总复习资料

法学概论总复习资料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名词解释题1,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由特地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利义务为其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

2,禁止性规范:指规定人们不得为某种行为的规范。

3,委任性规范:指没有直接规定规范的内容,只是指出某项规范将委任特定的国家机关或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的规范。

4,法律渊源:法律的表现形式5,成文法: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

又称制定法。

6,不成文法: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

又称习惯法。

7,实体法:是从实际内容上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8,程序法:为了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

简答题一、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二、法律的特征(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论述题三,法律与道德的区别:1,存在的时间不同。

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人类社会共始终。

2,调整的范围不同。

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泛得多。

3,实施方法不同。

法律借助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的实施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的内心信念。

4,表现形式不同。

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形式来表现;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之中,一般没有固定的形式。

5,在一国之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无有自己的道德体系。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名词解释题1,社会主义立法: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一、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的社会规范或行为规范。

特征:①.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②.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

③.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④.法具有普遍性2.法律义务,一般在下列几种意义上使用:①它是指义务人必要行为的尺度或范围;②它是指人们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③它是指人们实施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3.法律规则: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表述的、具有特殊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

4.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①.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国际法。

②.它是现行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历史上的法或已失效的法。

③.构成法律体系的单位是法律部门,但法律部门又是由若干相关的法律规范构成的。

④.法律体系不同于立法体系。

二、1.宪法的概念: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

3.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利。

4.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一国两制”构想在宪法上的体现,是考虑到香港、澳门、台湾问题而设立的。

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一级地方政权,但与一般省不同,它享有高度自治权。

这表明,我国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方面是坚定不移的,但在具体政策、措施方面又有很大的灵活性。

法学概论第一章 法的一般原理

法学概论第一章 法的一般原理

指引作用 教育作用
(一)规范作用
评价作用 预测作用
强制作用
维护社会秩序
(二)社会作用 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1.


(1)社会主义法确认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2)社会主义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和完善。

(3)社会主义法对经济体制改革的作用。

2.我国社会主义法保障人民民主及对敌专政和打击刑事犯罪 (1 (2)我国社会主义法坚决实行对敌专政,打击各种刑事犯 罪。
第一章
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法的本质和历史发展 一 、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社会规范
特征
(3)法是规定权利义务的社会规范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一)法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具有规
范性、概括性和可预测性等特点。

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国家的强制
力只是法区别于其他行为规范的特点之一, 但不是法得以实现的惟一方式。

法律概念: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 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 志的,以规定人们的权利 和义务为调整机制,并由 国家强制力保证
(一)法是统治阶级意 志的集中体现
(二)法是统治阶级的 国家意志的体现
111789年法国大革命初期制宪会议通过人权宣言一法是统治阶级意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志的集中体现一法是统治阶级意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志的集中体现二法是统治阶级的二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国家意志的体现二法是统治阶级的二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国家意志的体现12象征王权和王法的铜器三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这个阶三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三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这个阶三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对奴隶行刑的石头刑具13法的内容是由其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的内容是由其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综上所述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学概论第一章法的一般理论

法学概论第一章法的一般理论

法的特征
法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权利义务 性、程序会、政治、经济等因素 的制约和影响。
法的要素
80%
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是法律中最具有硬度的 部分,是构成法律的基本单位。
100%
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 是法律的灵魂。
80%
法律概念
法律概念是对法律事实和法律关 系的描述和界定。
定义
法律程序是指按照法定要求和法定形式,为产生法律结果而进行 的一系列行为。
特点
法律程序具有法定性、规范性、顺序性和逻辑性。它要求行为主 体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步骤和顺序进行行为,以确保行为 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程序的种类
立法程序
指制定和修改法律的程 序,包括提案、审议、
表决和公布等步骤。
损害结果
损害结果是指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客观 上的不良影响和损失,是确定法律责 任的重要依据。
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 间存在的客观联系,即违法行为是导 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
主观过错
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 时所持的主观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 过失两种形态。
05
法律程序
法律程序的定义与特点
01
02
03
主体要素
主体要素包括自然人和法 人等具有法律人格的实体。
内容要素
内容要素包括权利和义务 两个方面,是法律关系的 核心要素。
客体要素
客体要素是指权利和义务 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 行为、精神产品等。
04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定义与特点
法律责任的定义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律义务、契 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而 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法学概论大一民法知识点

法学概论大一民法知识点

法学概论大一民法知识点一、引言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的基础必修课程之一,旨在介绍法学的基本概念和法律制度,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基本法律素养。

本文将重点介绍大一民法的知识点,帮助学生了解民法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法律条文。

二、民法的概述民法是法律的一大分支,以调整人民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主要任务。

民法侧重于私人法律关系,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和合同关系等。

常见的民法法律关系有债权债务关系、物权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等。

三、人身权人身权是指个体在法律上享有的被保护的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其中,人的生命权是最基本的权利,享有生命权意味着个体有权要求他人保护其生命安全,他人无权剥夺其生命。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

四、财产权财产权是指个体对自己的财物享有的权利,包括对财物的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等。

财产权是人们追求利益最直接的方式之一,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重要基础。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个人有权享有合法财产,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他人的财产权。

五、合同关系合同是民法中的重要法律行为,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关系是市场经济中一种常见的自愿行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来实现自己的权益。

合同的内容、形式和效力有一定的法律规定,违约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六、民法相关法条民法中涉及的具体法律条文有很多,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该法规定了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该法明确了我国的物权制度,保护公民、法人对财产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终止等相关问题,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规定了我国婚姻家庭的基本原则和婚姻关系的权利义务。

七、结语本文简要介绍了大一民法的知识点,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和合同关系等。

法学概论1

法学概论1

单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1979年选举法把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自治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是在(1999年宪法修正案)《法经》是下列那个人物著成的 ( 李悝 )。

按照法的效力的范围的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适当原则)。

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是(行为)。

不属于行政强制行为的是(强制拘传)。

当代中国的法律由于(制定机关)的不同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两类。

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法不能“朝令夕改”指法的哪一特征( 稳定性 )。

法存在一定的规则真空和不适应性指法的( 局限性 )特征。

法的教育作用的对象是( 一般人的行为)。

法的起源是指( 法的产生 )。

法的指引作用的对象是( 每个人本人的行为 )。

法在古汉语中的含义不包括(法是人们的行为规范)。

法制是以(国家)名义制定和实施的。

法治一词的概念( 与人治对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7)种。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国家主席缺位时,继任主席职位的是(国家副主席)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划分标准是( 法律创制和适用主体)。

国务院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近代中国属于哪个法系( 大陆法系)。

美国的法律属于(普通)法系。

判例作为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存在于( 普通法法系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利 )机关。

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称为(法律关系客体)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是(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属于行政强制行为的是(强制拆除),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我国第一次确认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1982年宪法)我国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是( )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下列表述中不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法律事实)。

法学概论——(第一章——法理学)

法学概论——(第一章——法理学)
法律部门
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单位,是调整同一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法律体系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1、宪法
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2、行政法
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3、民商法
8、诉讼法
在法理学的意义上,自由是指主体的行为与法律的既有规定相一致或相统 一。
4、经济法
5、刑法
第三节 法的演进与法系
法的价值——法与秩序
一、秩序的概念 二、法的秩序价值
(二)法律有助于社会秩序的建立
(三)法律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维护 • 第一,维护阶级统治秩序。 • 第二,维护权力运行秩序。 • 第三,维护经济秩序。 • 第四,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法的价值——法与自由
一、自由的概念
• 在法理学的意义上,自由是指主体的行为与法律的既有规定相一致或相统一。 二、法的自由价值
一、公平正义的概念
• 第一,公平正义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 • 第二,公平正义既具有超时代性又具有时代性。 • 第三,公平正义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观性。
在法理学的意义上,自由是指主体的行为与法律的既有规定相一致或相统 一。
法的价值——法与公平正义
二、法的公平正义价值
(一)公平正义作为法的价值的意义 在法理学的意(义二上),公自平由是正指义主体对的法行律为与的法作律用的既有规定相一致或相统 一。
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的分类
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 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准用性规则 在法理学的意强义上行,自性由是规指主则体—的行—为与任法律意的性既有规规定则相一致或相统 一。
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概念
可以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者本源的综合性的、 指导性的原理和准则。通常反映出立法者以法的形式 在法理学的意义所上选,自择由是确指主定体的的行基为与本法律价的既值有,规定体相一现致或了相统法一的。主旨和精神

第一章 法的一般理论《法学概论》PPT课件

第一章 法的一般理论《法学概论》PPT课件

第一节 法的概述
四、法的作用和价值 (一)法的作用 • 法的作用,是指法在社会系统中所承担和履行的功能。 • 法的作用最基本的分类是将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两个方面。
1.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2)评价作用 (3)预测作用 (4)强制作用
第一节 法的概述
第一节 法的概述
2.法的社会作用。法的社会作用主要涉及了三个领域: (1)法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2)法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3)法在思想文化生活中的作用。
第一节 法的概述
(二)法的价值 法律价值是法律存在的伦理正当性依据,是法追求的理想和目的,因此又称为法 的“目的价值”。 1.秩序 2.自由 3.效率 4.正义
第二节 法的渊源和法的体系
第二节 法的渊源和法指那些具有法的效力作用和意义的法的外在表
现形式。法的渊源主要包括: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规章 此外,我国法的渊源还包括我国与外国缔结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第二节 法的渊源和法的体系
二、法的体系和法的部门 (一)法的体系 • 法的体系,也称为法律体系,是由诸多法的部门组成的一国现行法律有机联系
的统一整体。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体系,是由我国各法的部门组成的统一的法律 整体。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 法律责任是指有关法律主体因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 依据责任的法律性质,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四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1.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由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反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 而依法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3.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的事由而应当承担的不利 法律后果。

【法学概论第01_111组】重点总结

【法学概论第01_111组】重点总结

法学概论总结版【01组】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001.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这一社会现象。

法律产生的过程直接受到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和奴隶制的出现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

002.原始社会中最典型最重要的社会组织是稍后时期形成的氏族。

氏族最重要的权利机关是全体成员参加的氏族会议事会。

与氏族社会组织相伴存在的原始社会的规范主要是习惯。

003.法律产生的五大规律性:[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004.法律历史类型的更替,是从一个低级向高级的演进过程。

法律的具体类型有四种:奴隶制的法律、封建制的法律、资产阶级的法律、社会主义的法律。

其中,资产阶级的法律的本质及其特点是:[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2]确认契约自由;[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确认法制原则。

005.法律的本质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法律的五大特征:[1]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2]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5]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006.法律三要素: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

其中,法律规范的结构:包括适用条件、行为准则(核心部分)、法律后果。

法律规范按照法律规范本身的性质,可以分为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授权性规范。

007.法律原则的分类:以所属的法律体系层次的级别为标准,可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

以法律原则的渊源为标准,可分为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

以涉及的内容为标准,可分为社会原则和专门法律原则。

008. 法律的三大功能:认知功能、构成功能、规范功能009. 依据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法律可以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其中,不成文法是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

法学概论考试答案

法学概论考试答案

第一章法基本理论一、单选题1、法律是一种()A.道德规范 B.社会规范C.任意性规范 D.强制性规范标准答案:B2、法是以()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A.社会关系 B.权利和义务C.国家意志性 D.国家强制力标准答案:B3、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 )决定的。

AA、物质生活条件B、意志C、强制力D、内部矛盾4、法是调整( )的行为规范。

AA、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B、人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C、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自然关系D、自然关系5、国家创制法的方式包括()A.通过 B.制订 C.制定 D.颁布标准答案:B6、法的实施的直接目的是()AA.法的实现B.法的创制C.法学研究D.法律现实7、法是统治阶级的( )。

AA、整体意志B、个别意志的总和C、每一个成员的意志D、领导下的全社会意志8、国务院对其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的解释是()A.限制解释B.学理解释C.立法解释D.司法解释标准答案:C9、法律调整对象是划分部门法的()标准。

CA.唯一B.次要C.主要D.主观10、法治指的是()A.一种治国方式B.有法可依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D.违法必究标准答案:A11、社会主义法同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共同点,表现在()CA.规范内容相同B.要求相同C.指导思想相同D.调整范围相同12、马克思主义法学产生于()DA.18世纪90年代B.18世纪40年代C.19世纪初D.19世纪40年代13、下列具有立法性质的活动是( )。

CA、法律汇编B、法规清理C、法典编纂D、法律推理14、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立法活动? ( ) DA、法的制定B、法的修改C、法的废除D、法的汇编15、我们将“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称为( )AA、法律关系的内容B、法律事实C、法律关系的主体D、法律关系的客体16、《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法学概论考试答案

法学概论考试答案

第一章法基本理论一、单选题1、法律是一种()A.道德规范 B.社会规范C.任意性规范 D.强制性规范标准答案:B2、法是以()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A.社会关系 B.权利和义务C.国家意志性 D.国家强制力标准答案:B3、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 )决定的。

AA、物质生活条件B、意志C、强制力D、内部矛盾4、法是调整( )的行为规范。

AA、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B、人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C、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自然关系D、自然关系5、国家创制法的方式包括()A.通过 B.制订 C.制定 D.颁布标准答案:B6、法的实施的直接目的是()AA.法的实现B.法的创制C.法学研究D.法律现实7、法是统治阶级的( )。

AA、整体意志B、个别意志的总和C、每一个成员的意志D、领导下的全社会意志8、国务院对其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的解释是()A.限制解释B.学理解释C.立法解释D.司法解释标准答案:C9、法律调整对象是划分部门法的()标准。

CA.唯一B.次要C.主要D.主观10、法治指的是()A.一种治国方式B.有法可依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D.违法必究标准答案:A11、社会主义法同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共同点,表现在()CA.规范内容相同B.要求相同C.指导思想相同D.调整范围相同12、马克思主义法学产生于()DA.18世纪90年代B.18世纪40年代C.19世纪初D.19世纪40年代13、下列具有立法性质的活动是( )。

CA、法律汇编B、法规清理C、法典编纂D、法律推理14、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立法活动? ( ) DA、法的制定B、法的修改C、法的废除D、法的汇编15、我们将“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称为( )AA、法律关系的内容B、法律事实C、法律关系的主体D、法律关系的客体16、《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法学概论大一知识点归纳

法学概论大一知识点归纳

法学概论大一知识点归纳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旨在对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体系和方法进行系统的讲解和学习。

作为大一学生,我们需要全面理解和掌握法学概论的知识点,为以后的法学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文将对大一法学概论的重要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

一、法学的基本概念与特征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理论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

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 法学的社会性:法学是社会科学的一门学科,研究法律与社会的相互关系;2. 法学的规范性:法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法律规范,旨在探讨法律的内在规律;3. 法学的实用性:法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社会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具有实用价值。

二、法律的概念与分类1. 法律的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具有强制性的社会规范和行为规则;2. 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多个领域,每个领域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和规范内容。

三、法律制度与法律体系1. 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是指一国或地区关于法律的全部规范和制度的总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2.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指法律规范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有机的整体,包括国内法体系和国际法体系。

四、法律的解释与适用1. 法律的解释:法律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规范内涵进行分析和界定,使其在具体案件中得以实际应用;2. 法律的适用:法律适用是指将适用法律规范与具体案件相结合,确定具体案件中的法律效果。

五、法学研究方法1. 比较法研究方法:通过对不同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探讨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的异同;2. 文献法研究方法:通过研究各类法律文献,如法典、判例、学术著作等,获取法律知识;3. 实证法研究方法:通过对实际案例和统计数据的研究,进行对法律问题的实证分析;4. 逻辑法研究方法:通过运用逻辑思维方法,进行法律规范的逻辑分析和推理。

六、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伦理1. 法律职业道德:指法律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的一种职业道德规范,包括忠诚、保密、公正、尊重等;2. 法律伦理:指法律行为与道德规范的关系,强调法律行为应当符合社会道德价值观。

《法学概论》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

《法学概论》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

的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最近3年,平均2-3道单选题,偶尔1道多选题第一节法律的起源一、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原始社会没有国家和法律,原始社会的规范主要是习惯。

原始社会的习惯体现全体氏族成员的利益和意志,对所有的人都有同样的约束力。

法律产生的两个决定性因素:一是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产生,二是奴隶制的出现。

(P10-12)历年真题:1.法律产生的决定性因素包括( ) (2010.7多选)A.氏族的出现B.商品交换的出现C.私有制的出现D.奴隶制的出现E.道德的出现2. 原始社会自发形成并世代相袭的规范主要是()(2007.7)A.道德B.宗教C.习惯D.法律3. 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主要是()(2006.04)A.法律B.习惯C.君主的命令D.氏族组织的决定4.与氏族社会组织相伴存在的原始社会的规范主要是()(2005.07)A.法律B.习惯C.宗教D.规章二、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性(一)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二)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三)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四)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五)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P12-14)第二节法律的历史类型在人类历史上依次存在过奴隶制的法律、封建制的法律、资本主义的法律和社会主义的法律。

一、奴隶制法律的本质和特点:奴隶制法律是奴隶制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集中体现奴隶主阶级的意志。

1、严格保卫奴隶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2、公开确认自由民之间的不平等3、以十分残酷的惩罚措施维护奴隶主的政治统治4、保留了很多原始社会规范的痕迹二、封建制法律的本质和特点封建制法律是封建制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集中体现封建主阶级的意志。

1、严格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关系2、公开规定封建等级特权3、用野蛮残酷的手段镇压人民的反抗三、资产阶级法律的本质和特点资产阶级法律是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集中体现资产阶级的意志。

法学概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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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 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后果的行为。
特征: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 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
志性
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4.行政行为是一种通过实施法律来实现的
公共服务
(三)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1).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目的。 2).行政行为必须出于正当的动机。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4、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基于行政法律规范的 调整,在行政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 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是:第一,行政法律 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第二,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 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第三,行政法律 关系具有不对等性。第四,行政法律关系 引起的争议,行政主体虽为争议的一方当 事人,但往往有先置处理权。
四、国家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五、国家标志
国旗:《宪法》第1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 五星红旗。”
国徽:《宪法》第1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间是五星红旗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国歌: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第136条增加一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
五、民事法律行为 1、有效要件 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标的合法 标的须可能和确定 2、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3、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00040-1法学概论第一章

00040-1法学概论第一章

法学概论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1 、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 :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法律产生的过程直接受两个决定性因(1 )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2 )奴隶制的出现。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性(1 )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2 )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3 )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4 )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5 )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3、法律历史类型:凡是经济基础及体现的阶级意志相同的法律,就属于同一历史类型的法律。

4、奴隶制法律:经济基础:是奴隶主阶级对于生产资料和奴隶人身的完全占有。

特点:1、严格保卫奴隶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

2、公开确认自由民之间的不平等。

3、以十分残酷的惩罚措施维护奴隶主的政治统治。

4、保留许多原始社会规范的痕迹。

5封建制法律:经济基础:是封建主阶级占有绝大部分土地和不完全占有生产者。

特点:1 )严格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关系。

2 )公开规定封建等级特权。

3 )用野蛮残酷的手段镇压人民的反抗。

6资产阶级法律: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掌握在少数资本家手中,而无产阶级被剥夺生产资料,不得不出卖劳动力,为资本家创造利润和维持整个社会的生存。

特点: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 )确认契约自由。

3 )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 )确认法制原则。

7.法律是特殊的社会规范 1 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2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 )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 )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5 )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8法律规范的结构。

答:任何一个法律规范都由“适用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构成。

适用条件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适用该规范的条件的那一部分。

行为准则是指法律规范中对人们的行为提出的具体要求的那一部分。

2019年全国高等教育自考【法学概论】笔记整理

2019年全国高等教育自考【法学概论】笔记整理

【法学概论】第一章 法律的起源一、原始社会没有国家和法律。

氏族是原始社会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

调整氏族成员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体现全体氏族成员利益和意志的习惯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始社会后期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

法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三、法律的产生经历了漫长、复杂的过程。

它的最初形式是国家认可的习惯,后来逐渐发展为成文的法律。

四、法律的历史类型是根据法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律进行的最基本分类。

五、人类历史上依次存在过奴隶制类型法律、封建制类型法律、资本主义类型法律和社会主义类型法律。

各种类型的法律建立在各自的经济基础之上,体现不同的阶级意志,并各具特点六、法律的本质是法律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故而具有很强的阶级性。

但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而不 是统治阶级中少数人或个别人的意志,也不是统治阶级全体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

法律体现的是被奉为 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而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

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归根到底,是由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七、法律的特征是: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八、法律可定义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 力义务为其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

九、法律的价值:是指法律的属性和功能,经过实践,同人的法律需要的某种适合或一致。

十、依据法律价值的作用,可以把法律价值分为法律的工具价值和法律的目的价值。

十一、法律及其价值之间有许多相对应的范畴,其中最基本的当属法律与正义、法律与自由、法律与效益、 法律与秩序。

十二、法律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或基本成分。

通常认为,法律由以下三要素构成: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十三、法律有其内在本质规定性,也有其外在的表现形式。

法学概论_2023法学概论知识点

法学概论_2023法学概论知识点

法学概论_2023法学概论知识点一、法学概论的定义和研究对象1.1 法学概论的定义法学概论是法学的起始学科,也是法学的门户课程。

它主要以介绍和讨论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为主要内容,通过对法学的全面概述,引导学生对法学的全面了解。

1.2 法学概论的研究对象•法学的基本概念:法律、法规、法条等。

•法学的基本理论:法律哲学、法理学、法社会学等。

•法学的基本方法:法学研究、法学逻辑、法学思维等。

•法学的相关学科和领域:比较法、国际法、行政法等。

二、法学概论的基本内容2.1 法学概论的基本知识体系•法学的基本概念体系:包括法律、法规、法条等。

•法学的基本理论体系:包括法律哲学、法理学、法社会学等。

•法学的基本方法体系:包括法学研究、法学逻辑、法学思维等。

•法学的相关学科和领域:包括比较法、国际法、行政法等。

2.2 法学概论的基本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法:通过对比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异同点,来揭示法律现象背后的规律性。

•归纳法:通过从具体案例中总结出普遍规律,来推断出一般性结论。

•分析法:通过对法律规定和案例进行分析和解剖,从中挖掘出其中的意义和规律。

•实证研究法:通过收集和分析法律实践中的数据和事实,来探讨法律现象的本质和规律。

三、法学概论的学科发展历程3.1 法学概论的起源和形成法学概论作为法学的起始学科,在人们探讨法律制度和法律原理的过程中逐渐形成。

它起源于古代社会的法律文化和法律思想,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概括和总结,逐渐形成了一套法学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

3.2 法学概论的发展历程•古代法学概论:主要以古代法律思想和古代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形成了古代法学的基本理论体系。

•现代法学概论:在现代法学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形成了现代法学概论的基本体系。

四、法学概论的意义和作用4.1 法学概论的理论意义•探讨法律现象的本质和规律。

•分析法律制度和法律原理的内在联系。

•对法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进行梳理和总结。

法学概论法的基本理论第一章

法学概论法的基本理论第一章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 宪法性文件 ——共 同纲领
十月革命胜利,制定 了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 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象征王权和王法的铜器 对奴隶行刑的石头刑具
第二节法的产生及历史发展
• 法的历史类型 是指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 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这一 概念集中反映了法与其社会经济基础这间的相互 关系。
• 第一,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 意志的体现。
• 第二,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也就是说,法具 有物质的根源性和制约性。
• 第三,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对法也有影响。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
1789年法国大革命 初期, 制宪会议通过 《人权宣言》和《一七九 一年宪法》
第一节 法的概念与本质
一、 法的概念、特征及作用 (一) 法的概念
1.从词源上分析:中国“法”字的古字体
为“灋”,《说文解字》:“灋,刑 也”,“平之如水从水”;“廌(zhi),所以
触不直去之,从去”。
第一章 法的基本理论
廌是一种能“治狱”、“别曲直” 的独角神兽,“性知有罪,有罪触,无 罪则不触”。
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世界上影响最大的两大法系
类别 法律适用 判例地位 法律渊源 法律分类 法律编纂 诉讼程序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归纳 判例是法 制定法、判例法 普通法、衡平法 倾向单行法 对抗制诉讼
演绎 不属于正式渊源 制定法 公法和私法 法典形式 职权主义诉讼
第四节 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
• 1、法律规范的概念
第一章 法的基本理论
2、古今“法”的观点分析 (1)西方学者:“自然法”、“神法”与 “它实是在先法”“自然法”是指一种人类的普遍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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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是指社会主义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9、什么是社会主义法的适用及原则:
答:法律的适用即执法,是指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实现法律对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活动。原则:
第一: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第七:妇女的权益和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第八: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11、公民的人身自由主要表现在:
第一: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二: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第三: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第四:公民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第三: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第四: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第五: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4、成文法定义:是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行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
5、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第一:存在的时间不同。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第四: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争议,通常是通过一定的行政程序予以解决。
4、我国行政机关有哪些特点?
第一:它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它在其职权范内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都归属国家。
第二: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7、什么是行政执法及其它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答: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法执行法律、法规、实施行政管理和活动。它的生效条件有:
第一:行政执法的主体必须合法。
第二:行政执法的内容合法。
第三:行政执的意思表示真实。
第四:行政执法的相对人具有法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7、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时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第二:公开审判。
第三:回避制度。
第四:两审终审。
第五: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第六:合议制度。
第七:审判委员会制度。
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资料第五章
行政法
1、什么叫行政法?它所调整的关系有哪些?
第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为人民服务原则。
第三: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第四:精简原则。
1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一: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
第二: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第三: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领导人。
第四: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它职权。
第一: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第二: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第三: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第四: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10、我国公民有基本权利:
第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第二: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人身自由
第四: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五:社会经济权利。
第三: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第四:保持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立、废、改相结合。
4、具有法律提案权的机构:
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一定数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二:国务院。
第三:中央军事委员会。
10、什么叫行政司法及其内容?
答:行政司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作为裁决人,对行政争议作出裁决的活动。包括行政复议,行政仲裁,行政调解。
第五:行政执法的形式全法
8、什么叫行政处罚及其它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依法给予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它的其本原则有:
第一:法定原则。
第二:公正、公开原则。
第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答:行政法是指规范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所调整的关系有:
第一:行政机关与其它国家机关。
第二:行政机关内部的关系。
第三:行政机关与其它社会组织。
第四:行政机关与个人的关系。
2、什么叫行政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答: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它由主体,客体,内容三部分组成。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证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4、选举制度:是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应遵循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资格的确定。
5、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一:选举权的普遍性。
第二:选举权的平等性。
12、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主要表现在:
第一:公民的劳动权利和义务。
第二:劳动者的休息权。
第三: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第四:物质帮助权。
13、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
第四:无记名投票。
第五: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
第六:从物质上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6、国家结构形式:是指调整与其组面部分之间的关系的形式。
7、我国的行政区划可分为:
第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第三:县、自治县分为乡、镇。
第四: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第五: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8、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第一: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生活。
第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三:企业依法享有自主权和实行民主管理。
9、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
第二: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
第三:实施方法不同。法律借助国家强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实施却是依*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信念。
第四: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中,一般没有固定形式。
第五:在一国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体系。
第二: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第三: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师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3、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第一:从实际出发。
第二:群众路线与集中领导相结合。
10、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指受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资料第三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
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第一:有法可依,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
第二:有法必依,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有中心环节。
第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第五:依法纳税。
14、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
第一:国家权力机关。
第二:国家主席。
第三:国家行政机关。
第四:国家军事领导机关。
第五:国家审判机关。
第六:国家检察机关。
15、我国的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
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资料第四章
宪法 1、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发展:
第一:《共同纲领》是立宪根据。
第二: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第一部宪法。
第三:1975年和1978年宪法。
第四: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新宪法—现行宪法。
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资料第一章
法律的一般原理
1、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及决定性因素:
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它的决定性因素:
第一:是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 第二:是奴隶制的出现。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第一:法律同国家同时产生。
2、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以任何制度为依据,它一经确立之后就成为其它制度赖以产生的基础。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群众管理国家。
第二: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第三:不断的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第四: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第五: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3、法律的特征:
第一: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第二: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
第五:最高人民检查院。
5、法律汇编:是指按照现行规范性文件所属的法律部门、颁布的年代或其他分类方法,分门别类的加以编排,并汇成书册,面不改变法律规范的内容。
6、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各个法部门的现行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7、法律部门:是指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那些法律规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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