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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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法学概论自考试题含解析

2024年10月法学概论自考试题含解析

2024年10月法学概论自考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基于行政、社会或者经济上的需要,将本来属于国家或某行政主体的某种权利赋予私人的行政行为是______。

A.一般许可B.特许C.认可D.核准2、教育部部属某高校学生对学校不向其颁发学位证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适格的被告是______。

A.教育部B.省教育厅C.高校D.高校学位委员会3、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素之一B.“法治”与“法制”的内涵完全相同C.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是权宜之策D.依法治国对守法环节不作要求4、甲造纸厂的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河流,并对下游乙村的农田造成了污染。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如果乙村不能证明农田污染由甲厂造成,则甲厂不承担法律责任B.如果甲厂的污水符合行业标准,则甲厂不承担法律责任C.如果甲厂的污染行为性质严重,则可能受到刑事处罚D.对甲厂的行为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5、关于行政组织及行政组织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行政组织集体负责制属于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之一B.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C.村委会不可能成为行政主体D.公务员与行政组织之间劳动关系的解除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6、下列要素属于税收程序法要素的是______。

A.税法主体B.纳税地点C.税目D.税率7、公务员甲经常不来上班,单位遂给予处分,对此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单位提请复核B.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C.甲受到的处分决定属于抽象行政行为D.甲受到的处分决定具有终局性8、根据我国分税制模式,归地方所有的是______。

A.消费税B.车辆购置税C.关税D.土地增值税9、宪法的实施要遵循合法原则,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合法原则仅是对程序的要求B.在我国法官可径行判定与《宪法》抵触的其他法律无效C.对部分有卓越贡献的人可享有超越《宪法》的特权D.对违反宪法的行为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0、国际法又称为______。

法学概论精品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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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后果。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 系和主观过错是构成法律责任 的必要条件。
法律责任的种类
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 任和违宪责任等。
法律责任的免除
由于某些特定情况,法律责任 可以被免除,如时效、不可抗
力、自助行为等。
法律制裁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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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04
法律制裁定义
法律制裁是指国家机关对违反 法律规定的行为所采取的强制

法律渊源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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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渊源的概念
法律渊源是指法律的来源 或出处,即法律的生成方 式和表现形式。
法律渊源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 法律渊源分为正式渊源和 非正式渊源、制定法渊源 和非制定法渊源等。
法律渊源的效力
不同种类的法律渊源具有 不同的效力等级,效力等 级高的法律渊源具有优先 适用效力。
法治理念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石,对 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权、推动经 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理念的内涵
法治理念包括法律至上、权利保障、 权力制约、正当程序等核心内容,这 些内涵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共同构 成了法治的基本框架。
法治实践
法治实践的定义
法治实践是指将法治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的过程,是实现法治的关 键环节。
02
法律体系与法律渊源
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国内法所 构成的体系,包括国内公法、私 法以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共政
策等。
法律体系的构成
法律体系由宪法、法律、行政法 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 行条例等构成,各部分之间相互 协调、统一,形成一个完整的法
律体系。
法律体系的特征

谷得春 法学概论

谷得春 法学概论

谷春德所著的《法学概论》是一本全面介绍法学基础知识的教材,内容涵盖了法学的概念、历史发展、法律体系、法律原则、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知识。

该书不仅适用于法学专业的学生,对于想要了解法学基本知识的读者来说也非常值得一读。

以下是该书的几个重要知识点:
法学的概念: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科,目标是揭示法的本质和规律。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法律所构成的体系,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两部分。

国内法是指由一国国内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国际法则是指由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构成的国际法律规范。

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本准则,是法的灵魂和核心。

它贯穿于整个法律体系中,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是评价和衡量各种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后果的依据。

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将抽象的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得出具体的法律结论。

它包括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等方面。

法的实施:法的实施是指将法从抽象的规定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行动,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

总体来说,谷春德的《法学概论》是一本全面介绍法学基础知识
的教材,内容涵盖了法学的各个方面。

对于想要了解法学基本知识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教材。

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一、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的社会规范或行为规范。

特征:①.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②.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

③.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④.法具有普遍性2.法律义务,一般在下列几种意义上使用:①它是指义务人必要行为的尺度或范围;②它是指人们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③它是指人们实施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3.法律规则: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表述的、具有特殊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

4.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①.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国际法。

②.它是现行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历史上的法或已失效的法。

③.构成法律体系的单位是法律部门,但法律部门又是由若干相关的法律规范构成的。

④.法律体系不同于立法体系。

二、1.宪法的概念: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

3.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利。

4.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一国两制”构想在宪法上的体现,是考虑到香港、澳门、台湾问题而设立的。

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一级地方政权,但与一般省不同,它享有高度自治权。

这表明,我国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方面是坚定不移的,但在具体政策、措施方面又有很大的灵活性。

法学概论吴祖谋第十三版笔记

法学概论吴祖谋第十三版笔记

法学概论吴祖谋第十三版笔记一、法学的基本概念1. 法学:研究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

2. 法律: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 法律现象: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表现。

4. 法律制度:国家为实现一定目的而建立的法律规范体系。

5. 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调整人们行为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法学的分类1. 理论法学:研究法律现象的本质、规律和价值取向的法学分支。

2. 应用法学:研究法律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和实施的法学分支。

3. 历史法学:研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和演变的法学分支。

4. 比较法学:研究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的异同和相互影响的法学分支。

5. 国际法学:研究国际法律规范和国际法律关系的法学分支。

三、法学的研究方法1. 历史分析法:通过研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揭示其内在规律和价值取向。

2. 比较分析法:通过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发现其异同和相互影响。

3. 逻辑分析法:通过运用逻辑推理,分析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逻辑关系。

4. 实证分析法:通过收集和分析实际案例,检验法律规范的实际效果和适用性。

5. 经济分析法:通过运用经济学原理,分析法律制度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和作用。

四、法学的基本问题1. 法律的本质:探讨法律现象背后的社会本质和价值取向。

2. 法律的来源:研究法律规范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3. 法律的功能:分析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

4. 法律的效力:探讨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力和保障机制。

5. 法律的实施:研究法律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和实施过程。

五、法学的价值取向1. 法治:强调法律对社会生活的普遍约束力和公正性。

2. 人权:关注法律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和维护。

3. 民主:强调法律制度应体现人民意志和公共利益。

4. 效率:追求法律制度在解决社会问题时的经济性和高效性。

5. 和谐:倡导法律制度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注重和谐与稳定。

六、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1. 法学与哲学:哲学为法学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

法学概论知识点总结

法学概论知识点总结

法学概论知识点总结法学概论是一门基础性的法学必修课,其内容包括法学本身的历史、文化、理论、制度以及实践,对于了解法学和法律制度,进行法律思维训练与形成法律思想观念,以及进行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就法学概论的知识点进行总结,供同学们参考学习。

一、法学概论1.学的定义及其基本内容法学是一门研究社会法律规范的学科,主要包括对法律本身的研究、法律的运用以及法律的实施等多种形式,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学的哲学基础、法的系统理论和历史、社会法的思想及其实践、政治法的形成及其实践、宪法的理论及其历史、民商法的理论和历史、诉讼法的研究以及其它相关法学问题。

2.学从业者法学从业者是指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例如律师、公证员、司法警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司法机关公务员、法院研究人员及法学教育工作者等。

他们要具备法学和法律实践的知识,同时要能够综合分析和运用法律,并能在法治环境下工作。

二、法学的原理和方法1.的基本原理a)法类派:法的本质是人民的自愿行为,人民行为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的核心。

b)法类派:法的本质是国家机关依据宪法以及政府机关根据法律制定的规范,它以宪法为基础、以政府权利为核心,人民在它面前只有义务而无权利。

c)派:法的本质是神的命令,是神的旨意的体现,法是不可抗拒的、有约束力的,人们只有服从接受,毋须有任何争议。

d)然学派:法的本质是自然的规律,它不受任何人的制定,是一种自发的、具有强制性的规范并具有影响力的行为规范,它反映了自然秩序本质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2.律科学方法a)律原理方法:根据法律及其原理,按照当事人意图、客观事实以及历史情况等,通过比较、分析及推理等手段,加以判断应用条款。

b)律历史方法:根据法律的历史发展,查阅法律历史资料,对过去的法律制度进行考究,以求找出法律的发展规律,以及构建新的理论系统。

c)论证明方法:根据法律理论的法律规范性,通过所研究的案例事实及相关的法理思想,以及法律的前提条件,从合理的角度出发,用辩证的方法来审查和分析法律的正确性,并判断其合理性。

法学概论复习要点

法学概论复习要点

法学概论复习要点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主要介绍法学的定义、分类、历史发展、研究方法和基本原理等内容。

下面是法学概论的复习要点:一、法学的定义与对象:1.法学的定义:法学是研究法律的一门学科,它研究的是国家和社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规范。

2.法学的对象:法学的对象主要是法律规范及其形成、实施、运行和效果等。

二、法学的分类:1.分类标准:根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研究对象等不同标准,法学可以分为多个学科,如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等。

2.主要法学学科:(1)宪法学:研究宪法的内容、性质、作用等;(2)行政法学:研究行政法的制度、原则、程序等;(3)民法学:研究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规则和具体制度等;(4)刑法学:研究刑法的构成要件、适用原则和刑罚制度等;(5)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等。

三、法学的历史发展:1.古代法学:古代法学包括古代中国法学、古代罗马法学等,其特点是以律令制度为主,注重司法实践。

2.中世纪法学:中世纪法学以教会法学为主要内容,注重神权与王权的关系。

3.近代法学:近代法学注重人权、社会公正和国家法等问题,主要代表有自然法学、正义法学、实证法学等流派。

4.现代法学:现代法学注重立法、法律解释和法的效力等问题,尤其关注社会变革、政治制度等内容。

四、法学的研究方法:1.逻辑研究方法:包括概念分析、逻辑推理等。

2.历史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制度研究等。

3.比较研究方法: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进行比较分析。

4.社会学研究方法: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进行社会学调查和统计分析。

五、法学的基本原理:1.法的合理性原理:法律规定应当合理,并为社会共同利益服务。

2.法的权威性原理:法律规定应当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力。

3.法的平等原则:法律规定应当平等适用于每个人,不分贵贱、有钱穷。

4.法的保护原则:法律规定应当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5.法的开放性原则:法律规定应当具有一定的可变性和灵活性,便于适应社会发展和需求变化。

法学概论知识点期末总结

法学概论知识点期末总结

法学概论知识点期末总结第一部分: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内涵一、法学的概念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是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学科。

法学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广义法学和狭义法学。

广义法学是指包括法理学、法史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哲学等在内的所有法学类学科。

狭义法学是指专门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学科,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史、法律思想、法律逻辑等。

二、法学的内涵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学科,其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规范:法学研究的对象是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具有强制力和普遍适用性的规范。

2. 法律制度:法学研究的对象还包括法律制度,即由法律规范和相应的法律机构组成的整体。

3. 法学方法:法学是以法律规范为对象的学科,研究方法包括逻辑分析、历史分析、比较研究、实证研究等。

4. 法学价值:法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弘扬法治理念,促进社会公正、平等和秩序。

第二部分:法学的发展历程和主要学派一、法学的发展历程1. 古代法学:古代法学包括中国古代法学、印度古代法学、古希腊罗马法学等,具有浓厚的历史和宗教色彩。

2. 中世纪法学:中世纪法学以天主教教义为基础,包括教会法学和世俗法学。

3. 近代法学:近代法学是18世纪以后的法学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等。

4. 当代法学:当代法学是20世纪以后的法学发展阶段,主要包括法律理论学、法律史学、法律哲学学等。

二、法学的主要学派1. 自然法学派:自然法学派主张法律规范应当符合自然法则,是古希腊罗马法学的主要思想。

2. 法律实证主义学派:法律实证主义学派主张法律规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并且以实证研究方法进行法律研究。

3. 法律实用主义学派:法律实用主义学派主张法律应当对社会进行服务和调整,强调法律实用价值。

4. 法律解释学派:法律解释学派主张法律规范应当具有统一和稳定的解释性,以实现公正和合理的判断。

第三部分: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一、法学的基本原理1. 法律平等原则:法律平等原则是指法律规范适用于所有人应当平等,不得因种族、性别等因素差别对待。

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原始社会最典型最重要的社会组织是氏族。

与氏族社会组织相伴存的原始社会的规范是习惯。

习惯是自发形成并世代相传的。

习惯的遵守主要靠自幼养成的观念,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

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1、法律和国家同时出现;2、由习惯到习惯法、由习惯法到制定法;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4、从权利、义务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法律的历史类型概念:这是从纵向的历史发展上,对法律进行的最基本的本质性的分类。

奴隶制法律:是历史上的第一个剥削阶级类型的法律。

已发现的最早的奴隶制成文法有《汉穆拉比法典》、《十二表法》、《摩奴法典》等。

奴隶制法律反映了奴隶主阶级的意志,具有如下特点:1、严格保卫奴隶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2、公开确认自由民之间的不平等;3、以残酷的刑罚维护奴隶主的统治;4、保留了许多原始社会规范的痕迹。

封建制法律:如中国的第一部成文法李悝的《法经》。

封建制法律的反映了地主阶级的意志。

具有如下特点:1、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2、公开规定封建等级特权;3、用残酷的刑罚镇压人民的反抗。

资产阶级法律:其反映了资产阶级的意志,特点有: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2、确认契约自由;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社会主义法律:是最高历史类型的法律,也是最后一个历史类型的法律。

《法律》名词解释: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利义务为其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

法律的本质:是指法律这一社会现象的内在规定性,即法律本身所包含的区别于其他社会的种种属性和特征的总和。

法律的特征:法律是特殊的社会规范。

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煌规范;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法学概论吴祖谋第十三版笔记

法学概论吴祖谋第十三版笔记

法学概论吴祖谋第十三版笔记《法学概论》是吴祖谋编写的法学入门教材,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科目。

本书第十三版是在第十二版基础上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以下是对《法学概论》第十三版的笔记概要,涵盖了书中的主要内容。

一、法学的定义与特征1.法学的概念:研究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一门学科。

2.法学的特征:科学性、实用性、文化性。

二、法学的相关学科1.法学与哲学:法律的哲学解释、法律与伦理的关系。

2.法学与社会学: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法律的社会功能。

3.法学与政治学:法律与政治的关系、法律的政治功能。

三、法律的定义与特征1.法律的含义:由国家制定、强制力保障的行为规范。

2.法律的特征:强制性、普遍性、相对稳定性。

四、法律的分类1.按照法律的层级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和刑法。

2.按照法律的性质分为公法和私法。

五、法律体系与法律层级1.法律体系:由多个法律组成的系统,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2.法律层级:宪法最高,普通法律居中,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居下。

六、法律适用的原则和方法1.合理性原则:法律的适用应当合乎逻辑、合乎道义,符合社会公平公正原则。

2.权威性原则:法律的适用应以法律规定为准绳。

3.先例性原则: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参照相似案例的判例进行适用。

七、法律责任与法律权利1.法律责任: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后果。

2.法律权利:受法律保护的权益。

八、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1.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人类行为,包括合同、行政行为等。

2.事实行为:无意识或无法控制的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九、法治与法律治理1.法治:国家权力受法律约束,政府及其机构行使权力应当以法律为准绳。

2.法律治理:以法律为基础,运用法治的方式来管理社会。

十、法学与法理学1.法学:研究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实践科学。

2.法理学:研究法律的规范特征、规范结构、规范功能的理论科学。

十一、法学研究的方法1.逻辑分析方法:运用逻辑学的原理和方法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

第一章法的基础理论第一节法及其本质古希腊法哲学思想三豪杰——西方法学思想之源苏格拉底——认识你自己柏拉图——哲学王统治亚里士多德——法治优于一人之治一、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基本特征(1)法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概括性和可预测性等特点。

规范性是指法规定了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或不应当做什么,也就是为人们的行为规定了模式、标准和方向。

概括性是指法的对象是抽象的、一般的人和事,在同样的情况和条件下,法律可以反复使用。

可预测性是指人们通过法有可能预见到国家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的态度和产生的法律后果,因为法律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模式,从而成为评价人们行为合法不合法的标准。

(2)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这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点之一。

所谓“制定”,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原先并没有某种行为规则,立法者根据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通过相应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所谓“认可”,是指社会生活中原来已经实际存在着某种行为规则(如习惯规范等),国家以一定形式承认并且赋予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无论是制定还是认可,都与国家权力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并且正是这一特点使法律的效力在形式上具有了普遍性。

(3)法是规定了人们的权利义务的规范法的核心内容在于规定了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某种利益或行为自由。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上规定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或行为界限。

法通过规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任何社会规范都要通过一定的力量来保证自己的实施,但方式有所不同。

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是由国家权力的力量即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而且这种强制力具有普遍性。

《法学概论电子教案》课件

《法学概论电子教案》课件

《法学概论电子教案》PPT课件第一章:法学基本概念1.1 法律的定义与特征1.2 法律与道德、纪律的区别与联系1.3 法的构成要素: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概念1.4 法的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第二章:法律关系2.1 法律关系的定义与特征2.2 法律关系的种类: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等2.3 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2.4 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第三章:法律行为与法律事实3.1 法律行为的定义与分类:民事法律行为、行政法律行为、刑事法律行为3.2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意思表示、客体、法律后果3.3 法律事实的定义与分类:法律事件、法律行为3.4 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的联系与作用第四章: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4.1 法律规范的制定:立法机关、立法程序、法律文本4.2 法律规范的实施:执法、司法、守法4.3 法律监督: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4.4 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学术解释第五章: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5.1 法律责任的定义与特征5.2 法律责任的种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5.3 法律制裁的定义与特征5.4 法律制裁的种类: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第六章:民商法律制度6.1 民法概述:民法的定义、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6.2 民法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6.3 物权法:物权的概念、种类、物权法的基本原则6.4 债权法:债权的概念、种类、债权法的基本原则第七章:行政法律制度7.1 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定义、调整对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7.2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种类、效力、程序7.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概念、范围、程序;行政诉讼的概念、范围、程序7.4 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条件、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第八章:刑事法律制度8.1 刑法概述:刑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刑法的基本原则8.2 犯罪: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论体系8.3 刑罚:刑罚的概念、种类、刑罚的适用8.4 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概念、基本原则、诉讼程序第九章:经济法律制度9.1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的定义、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9.2 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企业法人的法律制度、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的法律制度9.3 市场秩序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9.4 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国有资产的定义、分类、管理与监督第十章:国际法律制度10.1 国际法概述:国际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国际法的主体10.2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家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10.3 国际关系法:条约法、国际组织法、海洋法10.4 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重点解析第一章:法学基本概念重点:法律的定义与特征、法的构成要素、法的效力。

法学概论的基本内容

法学概论的基本内容

法学概论的基本内容
1. 法学概论首先得讲讲法律的本质吧!这不就像盖房子的基石一样重要嘛。

比如说,法律就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没有它那社会岂不是要乱套啦?大家想想看,如果没有交通法规,马路上会是啥样的混乱场景啊!
2. 还有法律的分类呀,哇,那可真是五花八门。

就好比不同口味的糖果,各有各的特点呢。

像民法管咱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关系,刑法那可是对付大坏蛋的有力武器哟!你说要是没了这些分类,怎么能把事情处理得有条不紊呢?
3. 权利和义务也是法学概论的重要部分哦!这就跟天平一样,两边得平衡呀。

你享受了权利,就得承担相应的义务,这多公平啊!就像你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也不能随口污蔑别人呀,对不对?
4. 法律的制定过程也很有意思呢!就像是精心烹饪一道大餐。

各方人员一起参与,讨论、研究,最后出炉一部好的法律。

难道不是这样吗?想象一下,如果随便制定,那能行吗?
5. 法学概论也得讲讲法律的实施吧!警察、法官、律师,他们就像是一场精彩球赛中的球员,各自发挥着重要作用。

没有他们,法律不就成了一纸空文啦?
6. 法律的效力范围也很关键啊!在这个国家适用的法律,换个地方可能就不一样啦,真神奇。

这不是跟各地的风俗习惯有差异一样嘛!一个地方的规矩到另一个地方可能就行不通了呢。

7. 最后,不能忘了法律的发展呀!它可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不断演变呢。

从古至今,法律也经历了好多变革呢。

大家想想,要是一直停留在过去的法律,能适应现在的社会吗?
我觉得呀,法学概论真的超级重要,它就像一把钥匙,能打开我们对法律世界的理解之门,让我们更好地在这个法治社会里生活呢!。

法学概论简答范文

法学概论简答范文

法学概论简答范文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主要研究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法学的发展历程等。

通过学习法学概论,可以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的本质、了解法律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并为后续学习深入各个法学专业提供了基础。

法学概论由法律哲学、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法律史及比较法五个主要部分组成。

在法学概论中,首先学习法律哲学方面的内容,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律哲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法律的根本任务、目标及其与社会的关系。

其次,学习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如法律规范、法律权利、法律义务等,以及法律逻辑和论证方法等。

在学习法学概论的过程中,也会接触到法律社会学的内容。

法律社会学主要研究法律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包括法律的社会功能、法律的社会效果、法律的社会控制等方面。

通过学习法律社会学,可以了解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为后续的法律实务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此外,学习法学概论还需要了解法律史。

通过学习法律史,可以了解法律的发展历程、法律的演变和变革、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等内容。

同时,通过对比法律史,可以更好地理解今天的法律制度,从历史的角度审视法律的功能和作用。

最后,学习法学概论还需要学习比较法。

比较法是研究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制度的异同、相互影响等方面的学科。

通过学习比较法,可以了解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发现其中的共性和差异,为制定和改进自己国家的法律制度提供参考。

总体而言,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通过学习法学概论可以了解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以及法学的发展历程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学习法学概论,可以为后续学习深入各个法学专业提供基础,同时也为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法学概论讲座

法学概论讲座

法学概论讲座
法学概论是法学领域的一门基础课程,旨在介绍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理论,帮助学生建立对法律体系和法律运作的整体认识。

一、导论
1. 法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
2. 法学的学科特点和意义
3. 法学的发展历程和主要流派
二、法律的概念和特征
1. 法律的定义和本质
2. 法律的特征:强制性、普遍性、稳定性等
3. 法律与道德、习惯的关系
三、法律体系和法律层级
1. 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组成
2. 国家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3. 法律层级和法律适用的原则
四、法律主体和法律行为
1. 法律主体的分类和权利义务
2. 法律行为的要素和效力
3. 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
五、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
1. 法律责任的基本概念和种类
2. 法律救济的方式和途径
3. 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的关系
六、法律解释和法律制定
1. 法律解释的方法和原则
2. 法律制定的程序和机构
3. 法律解释和法律制定的权威性和效力
七、法学研究方法和学术规范
1. 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途径
2. 法学研究的伦理和学术规范
3. 法学研究的创新和发展趋势
八、法学与现实生活的关系
1. 法学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功能
2. 法学与公正、公平的关系
3. 法学与社会变革的挑战和应对
以上是一份关于法学概论讲座的大纲,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法学概论思想总结

法学概论思想总结

法学概论思想总结法学概论是法学的入门课程,旨在引导学生对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基本知识进行初步掌握和理解。

通过学习法学概论,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学的独特思想和价值。

首先,法学概论教会了我法学的基本概念。

法学是对法律的研究和理论总结,是研究社会生活中符合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行为规范的学问。

法学的基本概念包括法律、法源、法规、法律主体等。

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具体形式,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工具;法源是法律产生的根源,包括法典、法规等;法规是国家有关法律规章的统称;法律主体则是法律规范约束的主体,包括个人、法人、组织等。

通过对这些概念的学习,我更加明确了法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为后续深入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法学概论强调了法学的基本原理。

法学是以法的发展和法的运行为基本内容的学科,其研究的是法律的规律性和必然性。

法学的基本原理包括法的权威性原则、法的平等性原则、法的合理性原则等。

法的权威性原则是指法律的规范力量来源于国家的认定和保障;法的平等性原则是指法律对人人平等适用,不存在特权;法的合理性原则是指法律应当合乎逻辑和社会实际,符合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这些原则是法学研究和实践的基石,也是法律制定和适用的依据。

通过对这些原则的学习,我了解到了法律的基本特点和价值,为将来在法学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中提供了指导。

最后,法学概论让我认识到了法学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法学是一门高度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其研究方法包括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逻辑研究法等。

通过运用这些方法,我们可以对法律的发展和演变进行深入研究,了解其规律和本质。

而法学的基本知识则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等法律的基本内容。

这些知识是法学学习和研究的基础,是我们从事法律工作所必备的素养和能力。

通过对法学的基本方法和知识的学习,我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学的本质和目标,为将来在法律领域发挥作用做好准备。

总的来说,法学概论是法学学习的基础课程,通过学习,我对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基本知识有了初步了解。

全国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考题含解析

全国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考题含解析

全国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以行政行为所针对相对人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______。

A.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B.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C.行政法律行为与行政事实行为D.外部行政行为与内部行政行为2、遇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时遭受重大损失的排污者可以申请______。

A.减免1年的排污费B.减免1至5年的排污费C.减免或缓缴1到3年排污费D.不缴排污费3、甲是一起杀人案件的证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保障其人身安全B.甲必须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C.为保证甲如实作证可在询问前对其适当引导D.甲近亲属的安全不属于公安机关保护的范围4、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是______。

A.国内立法B.国际条约C.多边协定D.和平共处原则5、甲企业购买乙工厂的玩具后换成甲企业的商标并予以销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若玩具质量不合格则不能对甲企业进行处罚B.甲企业的行为构成了垄断C.甲企业的行为属于侵犯商标权D.因玩具质量不合格遭受损害的人不能向乙工厂要求赔偿6、过境消费属于______。

A.国际货物贸易关系B.国际投资法律关系C.国际服务贸易关系D.国际金融法律关系7、下列关于我国刑罚适用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人应判处同样的刑罚B.主刑可以附加适用C.对犯罪人可以适用两个以上的主刑D.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8、在国际贸易术语中,CIF是指______。

A.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B.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C.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D.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9、下列关于宪法基本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文化制度是我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B.我国的分配制度是按需分配C.共产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D.我国1954年宪法中就规定了宪法宣誓制度10、下列属于刑事诉讼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是______。

法学概论书籍

法学概论书籍

法学概论书籍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基础课程,它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入门课程,也是法学领域的起点。

在法学概论这门课程中,学生将学习到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了解法律的基本性质和基本规律,掌握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今后的法学专业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的教材之一,是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的指导书之一。

它集中阐述了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介绍了法学的基本内容、基本领域和基本体系,分析了法学的基本问题、基本矛盾和基本趋势,揭示了法学的基本价值、基本精神和基本特点,指导了法学的学习方法、学习思路和学习态度,培养了法学的学习能力、学习兴趣和学习习惯。

《法学概论》包括法学的起源和发展、法学的性质和任务、法学的方法和体系、法学的关系和差异、法学的特点和趋势等内容。

法学的起源和发展介绍了法学的历史渊源和文化传统,揭示了法学的理论源流和实践渊薮,探究了法学的发展脉络和影响因素。

法学的性质和任务阐明了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确立了法学的学科属性和学科地位,明晰了法学的社会功能和社会价值。

法学的方法和体系讲解了法学的研究途径和研究体系,总结了法学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提出了法学的研究原则和研究规范。

法学的关系和差异比较了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联和差异,分析了法学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澄清了法学与法律的关系及其本质。

法学的特点和趋势揭示了法学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走向,指引了法学的学习动向和学习方向,启迪了法学的研究前景和研究方向。

《法学概论》作为法学专业的教材,其内容必须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深刻性和自然性,具有启发性、可操作性、可预见性、可依赖性和可发展性。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要认真学习《法学概论》,扎实掌握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积极提高法学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为今后的法学专业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法学的入门教材,它介绍了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一本法学的引路书、一本法学的启蒙书、一本法学的指南书。

法学概论期末知识点总结

法学概论期末知识点总结

法学概论期末知识点总结一、法学概论的基本概念1. 法的概念:法是一种规范、强制力量和统一性的体系。

它通过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2. 法学的概念:法学是研究法律的起源、性质、规律和效用的学科。

它包括法律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

二、法律的分类1. 公法与私法:公法是指调整国家与个人、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宪法、行政法、刑法等;私法是指调整个人与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如民法、商法等。

2. 权利法与义务法:权利法是指规定个人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法律规范,义务法是指规定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的法律规范。

3. 国家法与国际法:国家法是指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规范,国际法是指国际社会成员之间的法律规范。

三、法律的发展与演变1. 法律的历史:从原始社会的习惯法到现代法的形成,法律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逐渐体现出专业化、民主化和国际化的特征。

2. 法律的来源:法律的来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和习惯法等,它们共同构成了法律体系的基础。

四、法律的原理与价值1. 法治原则:法治是指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没有任何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

2. 审判权原则:审判权原则是指裁判权独立于立法权和行政权,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独立行使裁判权,依法独立公正地进行司法活动。

3. 人权原则:人权原则是指国家保障公民和组织的人权和基本自由,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五、法学研究的方法与思维方式1. 归纳与演绎:归纳是从个别到普遍的思维过程,演绎是从普遍到个别的思维过程。

2. 分析与综合:分析是从整体分离出各个组成部分进行研究,综合是把各个部分组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

3. 抽象与具体:抽象是从具体事物中抽出其共同的本质特征进行研究,具体是从抽象的概念中找到具体的应用实例进行研究。

六、法律体系与法律体系的建构1. 法律体系的内在结构:法律体系是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和习惯法等组成的,它们之间通过上下位、一般特征、一般性和特殊性等关系构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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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试卷一一、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个符合题目的要求。

)1、规定人们必须做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称为(C )A、禁止性规范B、授权性规范C、义务性规范D、确定性规范2、在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其效力( C )A、与法律相同B、小于法律C、多数情况与法律相同D、多数情况小于法律3、地方性法规指(D )A、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规定的规范性文件C、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D、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在我国,“公民”是指(D )A、在我国领域内出生的一切人B、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的人C、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并享有政治权利的人D、具有中国国籍的人5、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B )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6、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C )A、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设定B、可以有法律和行政法规设定C、只能有法律设定D、只能由行政法规设定7、对成年精神病人,其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A )A、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B、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C、成年子女、父母、配偶、其他近亲属D、由被监护人在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三者之间自行选择8、下列属于不得抵押的财产是(D )A、民用航空器B、船舶C、国有的土地使用权D、土地所有权9、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C )A、中断B、延长C、中止D、不变10、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C )A 、继续存在B、缩小范围C、中止D、消除1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A )A、可以向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B、应先向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拒绝赔偿,方可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C、只能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D、只能向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12、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是(B )A、债权人所在地法院B、债务人所在地法院C、原告所在地法院D、被告人所在地法院13、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B )A、一律适用我国刑法B、除了享受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之外一律适用我国刑法C、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D、除了其本国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之外一律适用我国刑法14、在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是(C )A、犯罪动机B、犯罪目的C、危害行为D、危害结果15、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A )A、对于累犯,不得适用缓刑,也不得适用假释B、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但是可以适用假释C、对于一般累犯,不得适用假释,但是可以适用缓刑D、对以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不得适用缓刑,但是可以适用假释16、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B )A、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B、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C、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D、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17、依据刑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是(D )A、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C、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D、故意杀人、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18、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下列何种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D )A、被告人上诉的案件B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上诉案件C、被告人的辩护人上诉的案件D、自诉人上诉的案件19、在民事诉讼中重大涉外案件的第一审管辖权应由(C )A、基层人民法院行使B、中级人民法院行使C、高级人民法院行使D、最高人民法院行使20、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经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是(D )A、离婚案件和解除收养关系案件B、解除收养关系案件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C、离婚案件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D、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案件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的要求。

)1、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规范之处在于(ACD )A、道德规范没有固定的形式B、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C、道德规范体系是多元化D、道德规范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中E、道德规范没有阶级性2、依据我国宪法,我国公民下列各项基本权利中,同时又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是(BE )A、选举权B、劳动权C、批评全D、建议权E、受教育权3、行政法律关系特点是(ABC)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一方必定是行政机关或者是根据法律的授权代行某种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B、行政法律关系的成立往往以行政机关单方面的行为为依据C、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往往可以直接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对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接受制裁D、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争议通常通过行政程序解决,少数通过司法程序解决E、各种行政法律关系均由行政法典统一进行调整4、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设立必须具备一下条件(ABCDE )A、依法成立B、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没必要的财产或经费D、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E、有自己的场所5、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何种情形的,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且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ABCDE )A、主要证据不足B、适用法律,法规错误C、违反规定程序D、超越职权E、滥用职权三、名词解释1、正当防卫: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

2、累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3、缓刑:是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一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定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在此期限内如果不再犯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4、假释: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5、自首: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6、宣告失踪: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7、宣告死亡: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或因意外事件(如地震、水灾、火灾等)下落不明满2年的(从事故发生之时起算),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可以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8、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在对不动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因应当给予便利或应当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简答题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

答: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主要是成文法。

包括:①宪法。

②法律。

③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国际条约。

④军事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

2、在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适用于审理下列刑事案件:①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法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②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③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民事起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答: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法的特征?答:①法的规定具体、明确、稳定的。

②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③法规定了权利和义务。

④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5、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

答:①政治权利和自由。

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②人身自由。

包括:不受非法拘留、逮捕、拘禁的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③宗教信仰自由。

④社会经济权利。

包括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

⑤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包括: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⑥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⑦特定公民的权利。

包括:保障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

6、行政处罚的种类。

答:①警告。

②罚款。

③没收违法所得。

④没收非法财物。

⑤责令停产停业。

⑥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⑦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7、刑事管辖的原则。

答:①属地原则。

主张凡在本国领域内犯罪,不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

②属人原则。

主张凡是本国公民,不论在其领域内或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③保护原则。

主张只要侵害本国国家或本国公民利益,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发生在本国领域内或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④普遍原则。

是以保护各国的共同利益为标准,只要发生在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害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逮捕国家有权根据本国刑法加以处罚。

8、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

答:(1)主犯。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一般主犯,按照其所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3)胁从犯。

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4)教唆犯。

对教唆犯处罚有三种:①被教唆的人犯了被教唆罪行的,对教唆犯通常视同主犯从重处罚。

②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教唆犯视为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③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9、列举强奸罪应当判处10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情形。

答: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②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③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④二人以上轮奸的。

⑤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的后果的。

10、列举抢劫罪应当判处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的情节。

答:①入户抢劫的。

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③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④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的。

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⑥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⑦持枪抢劫的。

⑧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11、债发生的原因。

答: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债的发生原因可分为两类:一是基于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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