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标准法规)临时工程建设标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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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标准法规)临时工程建设标准修改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临时工程建设标准修改

新运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技术标准

临时工程建设标准

2016年月日发布2016年月日实施

中铁一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前言

为规范项目临时工程建设管理,有效控制临时工程建设标准、规模和造价,全面实现临时工程规范化设计和标准化管理,充分展示企业良好形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特制订公司临时工程建设标准。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参照和执行了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YGL2016-26《临时工程建设标准》,总结了公司近年来各客货共线铁路、高速铁路、城市地铁等工程项目在项目标准化管理、工厂化生产方面的施工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同时借鉴了行业内优秀单位的先进管理理念,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最后经相关专家审核定稿。

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施工便道、项目部驻地建设、铁路T梁制存梁场建设、钢筋加工场建设、混凝土拌合站、铺轨基地建设标准、道砟存放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地工厂化管理设置要求等。

由于时间紧张、且编者经验和水平有限,难免有不足之处。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发现与现行规范、规定不一致时,以正式颁发的规范、规定及设计文件为准。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公司工程管理部联系,以便我们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主要编写人员:参加审核人员:

目录临时工程建设标准1

1总则1

2 基本规定2

2.1 平面规划2

2.2 安全文明及环保要求5

3 施工便道6

3.1 一般规定6

3.2 建设标准7

4 项目部驻地建设9

4.1 一般规定9

4.2 项目经理部功能分区11

4.3 驻地建设标准11

5 铁路T梁制存梁场建设17

5.1 一般规定17

5.2 梁场各功能区规划18

5.3梁场各功能区建设标准19

6 钢筋加工场建设24

6.1 一般规定24

6.2 钢筋加工场的选址25

6.3 钢筋加工场地总体布局26

6.4 加工场主体结构26

6.5 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标准28

7 混凝土拌和站29

7.1 一般规定29

7.2 建设标准31

8 铺轨基地建设38

8.1一般规定38

8.2铺轨基地线路设置技术要求43

8.3 铺轨基地各功能区建设47

8.4铺轨基地机械设备配置55

9道砟存放场57

9.1场内设施技术要求57

9.2道砟存放技术要求57

9.3安全要求58

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58

10.1 管理规定58

10.2 外电线路与电气设备防护标准59

10.3 接地与防雷标准60

10.4 配电室与自备电源用电标准61

10.5 配电线路标准61

10.6 生活、办公区用电标准62

10.7 配电箱与开关箱标准63

10.8 其它施工用电标准64

11 基地工厂化管理设置要求64

11.1营地建设65

11.2设备(工装)管理65

11.3物资管理65

11.4质量控制66

11.5安全生产66

11.6文明施工66

11.7灭火器配置67

11.8环境保护67

11.9职业健康69

临时工程建设标准

1总则

1.1为规范项目临时工程建设管理,有效控制临时工程建设标准、规模和成本,建立集约性、可靠性、高效性封闭式生产管理体系,实现临时工程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结构安全、经济适用”的原则,贯彻实施专业化施工、工厂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要求,保障安全生产,促进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指南。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临时工程建设与管理。

1.3临时工程建设应按照“先批后建、按图施工、量价双控、过程控制”的要求实施。

1.4临时工程建设应贯彻实施标准化管理和工厂化生产要求。

1.5临时工程建设实施前,必须进行统一的规划设计,要结合《临时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及本标准编制临时工程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总平面布置图、结构形式、建设标准、方案比选、工程数量、工程造价(包含与合同价对比)等。

1.6项目临时工程建设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应服从下列规定:

1.6.1自管项目:由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1.6.2公司托管项目:由托管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查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

1.6.3其他公司托管项目:由托管主体单位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经主体单位相关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查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

1.6.4除因建设单位、主体工程设计、工期等原因导致临时工程建设方案变更,需重新设计、报批外,临时工程施工方案一经批准实施,不得随意改变或增加费用。如

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必须按原程序报批。

1.7临时工程建设应有利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应充分展示企业形象,彰显企业实力。

1.8临时工程建设应贯彻绿色施工要求,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1.9临时工程投入使用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使用功能正常,达到使用期限,满足施工需要。

1.10临时工程建设标准和规模,除必须满足建设单位有关规定、合同要求及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11集团公司现行《施工临时设施设计鉴定管理规定》及《临时工程建设标准》中规定的需设计检算的T梁制梁台座、铁路铺架基地、轨枕厂(轨道板场)的基础设计及地基处理;结构钢筋加工厂用轻钢结构厂房和钢筋车间、软弱或复杂地质地段的结构基础及地基处理;搅拌站的承重结构、基础设计及地基处理;自制的临时起吊设施;首次涉及到新型或特殊结构工程中使用的临时设施及特殊情况下需载人的缆索吊等临时工程应按照要求进行设计,确保临时工程施工安全。

1.12施工临时设施设计应遵循技术先进、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临时设施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做到成本受控和设计标准化、规范化。

1.13施工临时设施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设计和履行设计方案审核审批或专家论证程序,设计方案包含经济合理、安全规范、标准统一的设计图纸,完整准确的设计计算书、详实的工程数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预算书。

2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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