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环境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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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地理学第一章

植物地理学第一章
第一章
植物分类类群、 植物分类类群、演化与地球环境
1. 植物分类系统与方法 2. 植物的系统进化
1. 植物的分类地位
两界系统(林奈,1753):植物界、动物界 三界系统(海克尔,1866):原核生物界、植物界和动物 界 四界系统(科普兰,1938):原核生物界、原始有核界、 后生植物界、后生动物界 五界系统(怀塔克,1969):原核生物界、原生生物界、 植物界、真菌界和动物界 生态学理解的生物:植物、动物、微生物 广义理解植物界:植物、真菌和原核生物 16届国际植物学大会宣布:植物界分为绿色植物、褐色植 物、红色植物和真菌。
3. 分类等级与分类单位
中文 界 门 纲 目 科 属 拉丁文 Regnum Divisio Classis Ordo Familia Genus 英文 kingdom phylum(division) class order family genus species -ales -aceae 词尾 -phyta
种 Species
分类单位举例
界: 植物界 Regnum vegitabile 门: 种子植物门 Spermatophyta 纲 : 双子叶植物纲 Dicotyledoneae 目: 蔷薇目 Rosales 科 : 蔷薇科 Rosaceae 属: 李属 Prunus 种: 桃 Prunus persica
系统发育分类与系统
恩格勒系统(1897):认为葇荑(读作ti)花序类植 物(即木本植物中花单性、无花被、花序轴柔软者, 如杨柳科)为双子叶植物种的原始类型; 哈钦松系统(1926):认为单性花比两性花要进化, 木兰目是最原始的被子植物。 前苏联植物分类学家塔赫他间(A. Takhtajan,1954) 系统和美国纽约植物园前主任柯朗奎斯特(A. Cronquist,1958)系统。他们都承认木兰目的原始 地位。 分子系统学研究认为:木兰目不是最原始的被子植物。

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5月1日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5月1日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为的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法律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2016年3月1日施行。

根据决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删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8号)于2018年3月19日通过,并于2018年4月4日公布实施。

《决定》附件1第九条对《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内容主要为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增加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有关内容。

本次修改涉及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和第六十一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高考地理一轮复习课件第章环境保护

高考地理一轮复习课件第章环境保护

强化环境管理原则
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制定 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 准,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 有效开展。
环境保护的历史与发展
01
环境保护的萌芽阶段
人类早期对环境的破坏较小,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环境问题逐渐
凸显。
02
环境保护的兴起阶段
20世纪60年代,全球范围内开始关注环境问题,并出现了环境保护的
思潮和行动。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 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环 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06
高考地理环境保护考点解析
高考地理环境保护命题特点
强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
高考地理环境保护试题通常围绕环境保护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 进行命题,要求学生掌握相关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 建设,提高法律意识和执法力 度。
推广生态农业
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减少农业 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促进生 物多样性保护与农业可持续发 展相结合。
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应 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
挑战。
04
环境管理政策与法规
环境管理政策概述
环境管理政策的定义和目标
01
旨在通过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

的协调。
环境管理政策的分类
02
包括命令控制型、经济激励型和自愿型等多种类型。
环境管理政策的发展历程
03
从单一的污染治理向全面的环境管理转变,强调源头控制和全
过程管理。
环境法规体系及其实施
环境法规体系的构成
包括宪法、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单行法规、环境保护部门 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中国环境法规体系(一)

中国环境法规体系(一)

中国环境法规体系(一)一、单项选择题1.按照中国环保法体系,下列法规按层次由高到低排序,正确的是( ) A.宪法、国际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单行法B.国际环境保护法、宪法、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单行法C.宪法、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行政法D.地方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行政法,环境保护基本法2.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的制定单位是( ) A.省B.自治区C.国务院D.地级市3.“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公民的( ) A.只有权利无义务B.只有义务无权利C.行为准则D.实质为环保道德规定4.为实施环境管理,我国所制定的最具有权威的法律是( ) A.《环境保护法》B.《宪法》C.《刑法》D.《环境影响评价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饮用水质量标准》、国务院《征收排污费用暂行办法》,以上分别属于( ) A.环境保护单行法律、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行政法规B.环境保护单行法律、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环境保护标准C.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单行法律D.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环境保护单行法律、环境保护标准6.《湖北省森林保护条例》是( ) ①环境保护标准②环境保护单行法律③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④环境保护行政法规A.①②B.②③C.③④D.②④7.关于我国环保法律体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宪法是制定环境法的依据和指导原则B.我国的环保法体系不包括国际环境保护公约C.环境保护基本法是制定其他环境法的依据D.涉及环境的刑法、民法等属于我国环境法体系的组成部分二、综合题1.读下面的宣传画,回答问题。

(1)这幅画中的图像是国的标志性建筑。

(2)这幅画揭示的主要环境问题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产生上述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为了改善该环境问题,联合国1997年在日本京都通过了《》。

(完整版)环境监测第一章答案

(完整版)环境监测第一章答案

1,环境监测的主要任务是什么?答:简而言之,是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具体可归纳为:(1)根据环境质量标准,评价环境质量。

(2)根据污染分布情况,追踪寻找污染源,为实现监督管理、控制污染提供依据。

(3)收集本底数据,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为研究环境容量、实施总量控制、目标管理、预测预报环境质量提供数据。

(4)为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制订环境法规、标准、规划等服务。

2,根据环境污染的特点说明对近代环境监测提出哪些要求。

答:环境污染物具有毒性,扩散性,活性或持久性,生物可分解性和生物积累性和自然性的特点,所以环境监测也具有时间和空间的多变性,对象和手段的多样性,组分和变化的复杂性,归纳起来如下:(1)样品组分的组成复杂,种类繁多。

所以要建立优先污染物和优先监测的概念,一般根据污染的程度,选择毒性大,扩散范围广,危害严重的污染物优先,有可靠分析方法,并保证获得准确数据的污染物优先。

(2)样品组分的稳定性较差、变异性较大。

所以要求尽量对环境样品实现快速测定,尽量现场检测,要求有较好的仪器设备或在线监测设备。

(3)样品组分的含量通常较低。

这给仪器分析法提供了发展的空间。

(4)环境监测的工作量大。

由于环境污染具有时空性等特点,所以要求环境分析检测满足连续性、追踪性的要求,这样就体现在分析检测的工作量很大。

3,环境监测与环境分析有何区别?答:环境监测是政府部门取样经化学分析后的结果,判断企业的废物排放是否达标,出具的报告是<环境监测报告>环境分析是有资质的机构到企业了解实际情况,查看地理位置,结合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综合性评价,出具的报告是<环境评估报告>4,为什么分光光度法在目前环境监测中还是较常用的方法,它有何特点?发展方向是什么?答:分光光度法是比色法的发展。

比色法只限于在可见光区,分光光度法则可以扩展到紫外光区和红外光区,具有较高的精度,能满足目前环境监测的要求,设备价廉轻便,操作简易,所以成为目前环境监测中还是较常用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章 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章  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①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条文注释② 本条规定了《民法典》五个方面的立法目的:一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兼具人身和财产性质的知识产权等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是调整民事关系。

《民法典》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三是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四是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五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证、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的是法治与德治并重的治国理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母法,是其他法律制定的依据。

“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的规定明确了《民法典》的立法依据。

第二条[调整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条文注释:人身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关系既包括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如所有权关系;又包括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等。

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社会关系多种多样,并非所有社会关系都由民法调整,民法仅调整他们之间的民事关系。

关联法规《民事诉讼法》第3条第三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条文注释: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等;财产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股权等。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文档一:《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北京市物业管理工作,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推进小区和楼栋业主自治,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学校、医院、机关和其他需要提供物业服务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开的原则,尊重业主意愿,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和安全,保障业主生活的便利。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管理职责,不得侵犯业主合法权益,搞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

第五条业主有权参与物业管理事务的决策,享受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权益,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行情况。

第二章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确保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物业管理、维修、保洁、绿化、安防等服务。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障物业服务质量,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意见。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编制并公布物业服务手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接受业主监督。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措施,确保物业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维修保养,确保业主的正常生活。

第三章业主自治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自治的最高机构,由业主集体行使业主权益,决定小区事务。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召集,出席业主大会的业主应当占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应当选举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有权决定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和解聘,确定物业服务费的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应当及时召开,提前公告大会时间和议程,接受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和使用第十六条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超过合理范围。

环境法课件 (第一章)

环境法课件 (第一章)

第六节 环境法的基本制度
一、环境法基本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环境法的基本制度,是指为实现环境法的目的和任务, 根据环境立法的基本原则而制定的具有普遍意义和起 主要管理作用的法律规范和法律程序。它是环境法基 本原则的具体化,是环境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日本环境法发展概况
日本战后为恢复因战争带来的国土荒废和产业破坏,追求“经济 高度增长”、“产值第一”,以赶上和超过当时欧美发达国家水 平。急剧的经济增长带来了严重的环境破坏,在日本各地的工业 地带相继发生了悲惨的公害病,因公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也在大幅 度上升。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日本制定了关于保护水质和防 止水污染的《水质综合法》和《工场排水法》(1959年)。1962 年又制定了《煤烟控制法》。1967年,日本颁布了《公害对策基 本法》,开始了对公害的综合治理。 1993年日本制定了新的《环境基本法》,从此形成了以宪法关于 环境保护规定为基础,以综合性的环境基本法为中心,其它相关 部门法为补充,以及包括污染防治、自然保护、环境纠纷处理及 损害救济、环境管理组织等内容的环境法律、法规、制度和环境 标准组成的完备体系。
第二,环境法律体系是一国全部现行有关环 境法律规范构成的,历史上已经存在的而目前已 失效的相关环境法律,不是环境法律体系的组成 部分,仅仅作为一种法律文化现象存在。

第三,现行环境法律规范,尽管调整的具体 对象不同,但在客观上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 同时其法律的精神、指导思想、法律原则是共同 的。
第二种为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是指由国家制定 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有关环境资 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是由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和区域开发整治法 等组成的法律部门,相当于广义的环境法。” 第三种为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 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上述三种对环境法概念或法律对环境关系保护的范围 和重心的认识是不同的。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1]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1]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本旨在向医院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以提高他们对医院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遵守。

以下是针对不同法律法规章节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医院管理法规1. 医院分类管理,包括三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要求。

2. 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以及医院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3. 医疗服务的管理,包括医疗技术质量管理、医疗事故处理等。

4. 医院人员管理,包括医务人员和非医务人员的管理要求。

第二章:卫生法律法规1. 卫生法基本原则,包括人民健康权利与义务、卫生保健的目标等。

2.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包括传染病的报告与处理、疫苗接种等。

3. 医疗器械管理,包括医疗器械的注册、备案与监督管理等。

4. 医疗纠纷处理,包括医疗事故处理、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等。

第三章:卫生行政法规1. 卫生行政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卫生行政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等。

2. 卫生行政许可与审批,包括卫生机构的审批与备案、医疗器械的许可与注册等。

3. 卫生行政处罚与监督,包括卫生行政处罚的程序与方式、卫生监督与检查等。

4. 卫生行政执法与争议解决,包括卫生行政执法的权限与程序、卫生争议的解决途径等。

第四章:劳动法律法规1. 劳动合同法基本规定,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等。

2. 劳动工资管理,包括工资支付、加班与休假、劳动争议处理等。

3. 劳动保护与安全,包括劳动保护措施、职业病防治等。

4. 用工关系调解与争议处理,包括劳动争议的调解与仲裁等。

第五章:医患关系法律法规1. 患者权益保护,包括患者知情同意、医疗保密、医疗质量监督等。

2. 医疗纠纷处理,包括医疗事故处理、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等。

3. 医疗广告管理,包括医疗广告宣传的管理要求等。

4. 医生执业管理,包括医师执业资格与注册、医师执业行为规范等。

第六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1. 著作权基本原则,包括著作权的保护、权力归属等。

2. 商标权基本原则,包括商标的注册、使用与保护等。

14000(第一章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介绍)

14000(第一章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介绍)

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介绍二零零五年八月一、ISO14000环境标准管理体系标准1。

什么是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是指某个组织内部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它包括所有为了制定、实施、评审和保持该组织的环境方针所需要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惯例以及程序、过程和所需要的资源.●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目的不同类型的组织通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可将将内部的环境管理信息汇集成网络的方式,一方面供组织内部了解环境管理的实施状况,另一方面也可供管理层审查本组织是否达到了有关环境保护的承诺.具体地来看,也就是能够达到如下的目的:─识别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本组织的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符合环境法规的要求;─识别组织内部重要的环境因素,确定并控制有关的环境影响和风险;─规定具体的权责任务,确定改善环境所需的资源;─根据以前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承诺,评价该组织在环境方面的表现,并对整个环境管理体系不断地进行改善。

●环境管理体系的运作方式按照美国质量管理大师戴明的理论,组织内部的任何一个活动都可分为PDCA四个阶段,也即“计划”(PLAN)、“计划”(DO)、“检查”(CHECK)、“改进”(ACT),其核心是按照管理学的基本原理,以持续改进的观念引导内部的工作过程,以建立一个动态的有效的管理网络。

与此类似,环境管理体系也有系列的动作,即:─建立环境方针;─制定行动计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定期对体系进行评审。

图1-1说明了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闭环系统.●ISO14000系列标准当今时代,人类在创造越来越多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严重地污染甚至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这反过来又严重制约了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因此.世界各国早已把环境保护问题提到议事日程,环境已成为全人类共同关注的全球性问题,与此同时,环境问题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也越来越直接。

在这种情况下,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推出了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这是ISO继推出ISO9000系列标准后的一大突出贡献,其特点是:─ISO14000系列标准对改善环境和每个组织的环境行为强调持续改善的精神;─ISO14000系列标准的使用者是全球工业、商业、政府、非盈利性组织和其他“用户",尤其定位于占世界总数80%的中、小型组织;─ISO14000系列将对优化国际贸易、消除贸易壁垒起到积极的作用;图1—1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闭环系统─一个组织实施ISO14000标准,至少应达到节能降耗,(1)减少污染的目标,比如:(2)减少废物和降低资源消耗;(3)减少或杜绝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质;(4)对产品的设计,就考虑减少生产、使用和处理中的环境影响;(5)控制原材料来源的环境影响等。

卫生法律法规 第一章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卫生法律法规 第一章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1. 以保护人体健康为根本宗旨 中国各类卫生法律文件的总则部分均将 保护公民健康作为立法目的。卫生行政执法 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强制执 行,以及对非法行医的取缔等,其根本目的 都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和相关 权益。 2. 科学技术性 卫生法律法规要保护的是人体健康这一
3. 独特的伦理道德规范性 卫生法律法规是主要涉及保护人体生命健 康权益的规范。医疗卫生人员在医疗卫生活 动中不可避免地触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 权、名誉权等传统的法律权益,关系到其在 执业活动中的职业道德规范。此外,现代生 命科学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挑战也引发了诸 多涉及生命伦理道德的问题,而这需要进一 步将伦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相结合,加强 对新型社会伦理关系的规范作用。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卫生法律法规的调整方式既有其独特的调整 手段,如“国家卫生监督”制度、“卫生许 可”或“资格认证”制度,以及“报告”或 “申报”制度等,也大量采用行政法、民法 、刑法的调整手段,从这一角度看,卫生法 律法规是多元的。因此,国外卫生法学将卫 生法律法规解释为与卫生保健及其直接有关 的一般民事法、行政法及刑法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的现代 医学模式的迅速发展,适应社会公共卫生、 疾病预防保健、医疗机构管理、精神卫生和 健康教育等多方面问题的出现,旨在提升人 体生命健康权益的卫生法律法规也应运而生, 它通过规范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的各种活动 和行为实现其根本宗旨及目的。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 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规相对于法律来讲,在内容和形式上 有所区别,法规比法律更加具体。法规包括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这里我们所说的法 规是行政法规,它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 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关于国家行 政管理活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一注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参考-2.中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87),国环字第002号

一注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参考-2.中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87),国环字第002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国家计委、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87)国环字第00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环境保护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机场等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以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的引进项目等一切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第四条本规定由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负责执行。

第二章各设计阶段的环境保护要求第五条环境保护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设计程度进行,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审制度,执行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

第六条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中应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等有关资料,对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其主要内容如下:1、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2、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3、当地环保部门的意见和要求;4、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阶段: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必须按该管理办法之附件一或附件二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书中,应有环境保护的专门论述,其主要内容如下:1、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2、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3、资源开发可能引起的生态变化;4、设计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5、控制污染和生态变化的初步方案;6、环境保护投资估算;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或环境影响分析;8、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八条初步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有环境保护篇(章),具体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应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一章建设法规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章建设法规基本法律知识
1.建设法规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或公民;(2)法人 2. 建设法规法律关系客体 物、行为、财产、非物质财富 3. 建设法规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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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与案例分析
1.2 建设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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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与案例分析
1.2.1 建设法律体系的概念
把已经颁布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 规、地方建设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 章科学地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 充、协调配套,完整统一的框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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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与案例分析
【单项选择题1-9】承包商乙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拖延工 期2个月,给发包人甲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则发包人 甲可向乙公司主张()之债。
A 合同
B 债权 C 不当得利 D 无因管理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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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与案例分析
【多项选择题1-10】某施工单位与A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 误将货款支付给B材料供应商,随后施工单位索要回货款支付给A供应商。 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向A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 向B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 A、B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 B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 B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3.地役权 (1)地役权的概念 (2)地役权的设立 (3)地役权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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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与案例分析
【单项选择题1-8】某施工企业A由于工程建设的需要,需要 经过B工程的道路运送建筑材料。于是,A、B双方订立合同, 约定施工企业A向B工程支付一定的费用,则A企业便可以通 过B单位的道路运送材料。在此合同中,施工企业A拥有的权 利是()。
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第一章__建设法规概论

第一章__建设法规概论
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 建设活动是由许多行业、部门、单位和人员共同参与的复 杂活动,必须相互协作才能完成。因此,在建设活动中存在着 大量的寻求合作伙伴等各种协作关系。 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在建设活动中,经常会涉及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财产 赔偿等公民个人权利的问题,由此而产生国家、单位和公民之 间的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
了“建筑法”。
2.法规的构成要素
法规规定的是具体行为,因而其表达方式必须 有一个严谨的逻辑结构,任何一个法规都必须由假 定、处理、制裁三部分组成,法学上称之为法规的 三要素。
假定。是指在法律规范中,确定适用该规范的条 件和环境的部分。 处理。是指行为规则的本身,是法律规范确定的 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要求做什么的部分。
(5)免除。国家通过建设法规对主体依法应履行的义务在特 定情况下予以免除。如:用外资建设住宅应列入各地基本建 设计划,其额度不受自筹资金计划指标的限制;用炉渣、粉 煤灰等废渣作为主要原料生产建筑材料的可享有减、免税的 优惠等。 (6)确认。国家通过建设法规授权建设管理机关依法对争议 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认定。如: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站检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 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 件厂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检查其工程(产品)质量等。
2.经济性 建设法规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也必然带有经济 性特征。建设活动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紧密联系,直接 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国家增加积累。如房地产开发、住宅商品 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等都是直接为社会创造财富 的活动。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许多国家的建筑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强大支柱之一。可见, 建设法规的经济性特征是很强的。

环境法 第1章2 环境法律关系

环境法 第1章2 环境法律关系
的环境保护条例、决定、命令等,一般均在全国范 围内有效。
• 但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虽然在全国范围内
生效,但其效力只在特定的范围有效。
• 地方国机关依法制定的地方性环境法规、规章(包
括少数民族地区),只在该辖区内有效。
• 由于实行一国两制,环境法律、法规效力也不及于
香港、澳门特区
• 我国签订和参加的国际环境保护条约,
• 我国法律一般是无溯及既往的效
力。
但也有例外,有的法律明确规 定有溯及力,如环境法中的《野 生动物保护法》的个别法律规范 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环境法发展史的简要概括
• 从零散的夹杂在其他法律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 到侧重某一方面的环境保护单行法, • 再到一个自成体系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和承担义务的环境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 客体: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
指的对象,包括行为和物:
• 行为:作为;不作为 • 物:主要指具有环境功能的表现为自然物的各种环
境要素;如:水、大气、土地、森林(一般指物)
• 内容:权利主体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三、环境法的任务和目的
• 1、环境法的任务
1、环境法在空间的适用范围
• 在空间的适用范围 指环境法在哪些地方、
区域有效力。
• 可分为 “域内效力”原则 和 “域外效力”
原则
“域内效力”原则
• 指法律的效力及于国家主权所管辖的领域的规定
我国不同的环境法律、法规,在空间上的适用范 围是有区别的,但一般都在所辖区内有效。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环境法律和国务院制定
与国内环境法具有同等效力,但国际环 境法有不同规定时,适用国际环境法的 规定。
• 对跨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纠纷案件,除

环境法规与标准060118题库一

环境法规与标准060118题库一

一.选择题1.从理论上讲,对污染物排放实行防治的直接方法是(B)A对污染源实行行政管理B实施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C运用经济和市场的方法D对产业合理规划布局2.下列不属于我国1989年《环境保护法》中环境的定义的是(D)A BC D3.环境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最主要特征是(A)A社会性B综合性C科学技术性D国际性4.下列关于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的表述不正确的是(B)A“协调发展论”是对“经济发展优先论”和“环境保护优先论”的折中.B“经济发展优先论”“环境保护优先论”都是不正确的,所以我们不能采用.C经济社会发展要充分考虑环境与资源的承载力.D协调发展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5.关于“受益者负担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C)A有利于降低治污的成本,形成公平的竞争环境B有利于解决“企业排污赚钱、政府买单(社会承担)治理污染”的不公平现象C1989年修订《环境保护法》时,进一步明确强调了“谁污染谁治理”原则D受益者负担原则”比发达国家“污染者负担原则”更加丰富6.下列哪项不是环境法律关系受控主体的义务(A)A遵守和维护环境法律秩序的义务B服从国家环境资源管理的义务C服从制裁的义务D提供服务的义务7.环境法基本原则应当贯穿于整个环境法规范之中(A)A正确B错误8.只有处理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社会经济才能发展(B)A正确B错误9.环境法中的自然因素既包括各种天然的环境要素与自然资源,但不包括经过人工改造的环境(B)A正确B错误10.下列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C)A它主要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也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B它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物质关系C它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D它是受自然因素制约的思想社会关系11.下列有关确定环境法基本原则的依据中正确的有(ABCD)A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应当具有法律规范的特性B环境法基本原则必须是环境法的特有原则C环境法基本原则应当贯穿于整个环境法规范之中D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应该内容明确、具有可操作性12.(BC)在外国环境法发展阶段,其主要的特征有A在宪法中增加了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B环境立法的数量迅速增多C环境法调整对象和范围更加广泛D制定了大量环境法典13.(ABCD)环境的分类方法很多,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下列分类中正确的有A依据环境要素形成的原因不同,可将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B依据环境对人类生存的意义不同,可将环境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C据组成人类环境的各种自然要素的不同,可将环境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等D依据环境范围的大小不同可将环境分为居室环境、车间环境、城市环境、农村环境、区域环境等14.近年来,受益者负担原则的内涵有进一步扩展的趋势, 责任主体可能包括(ABCDE)A开发者B利用者C破坏者D污染者E地方政府15.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内容包括(ABCDE)A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B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C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D环境标准E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二.简答题16.如何准确理解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答:经济建设的确会消耗资源,有废弃物的排放,但是忽视人类主观能动性,以停滞发展求得环境问题解决的消极悲观态度是不可取的;环境问题在一定时期内的确不会阻挡人类社会的进步,但是忽视人类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而任其发展的盲目乐观态度同样也是不可取得。

(环保)请结合实际,谈一谈如何在发展中加强和改善环境保护?

(环保)请结合实际,谈一谈如何在发展中加强和改善环境保护?

(环保)请结合实际,谈一谈如何在发展中加强和改善环境保护?(环保)请结合实际,谈一谈如何在发展中加强和改善环境保护?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和改善环境保护。

以下是一些在发展中加强和改善环境保护的建议:1. 制定严格的环境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的最基本措施是建立严格的环境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应涵盖对大气、水和土壤的污染控制,对废物处理和排放的规定,以及对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提高环境意识和教育水平:加强环境意识和教育对于改善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认识,鼓励人们采取环保措施,从小事做起。

3. 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是改善环境的关键之一。

通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如太阳能和风能等,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政府可以提供激励措施和支持,鼓励企业和个人使用清洁能源。

4. 建立环保监测体系:建立完善的环保监测体系可以及时掌握各种污染源的情况,从而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监测应涵盖大气、水和土壤等各个环境要素,并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

5. 强化环境管理和执法力度:加强环境管理和执法是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关键。

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环境法规的有效执行。

6. 促进国际合作: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挑战,需要国际合作来解决。

各国应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分享经验和技术,共同应对全球变暖、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可以在发展中加强和改善环境保护。

只有保护好环境,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并留给子孙后代一个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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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环境保护基本法 • 环境保护基本法是指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 重大问题进行全面综合调整的实体法,它在环境法 体系中地位仅次于宪法,这种立法往往是一个国家 的其他单行环境保护法规的立法依据。 • 在我国一般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法》称为环境保护基本法。
作为一部综合性的基本法,它对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作了 全面的规定: • 1、规定了环境法的任务和目的。 • 2、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对象。 • 3、规定了我国环境保护应采用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 4、规定了保护自然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的基本要求和开 发利用环境资源者的法律义务。 • 5、规定了环境管理机构对环境监督管理的权限和任务。 • 6、规定了一切单位和公民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 7、规定了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 (三)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 • 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是针对特定的保护对象, 如某种环境要素或特定的环境社会关系而进行专门调整 的立法。环境保护单行法规以宪法和环境保护基本法为 依据,一般规定得比较具体详细,因此又是宪法和环境 保护基本法的具体化。 • 1、自然资源保护单行法律、法规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 2、防治环境污染单行法律、法规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第一章 环境保护法概述
环境监测系 刘佳娉
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的概念
• 一、环境保护法的定义
• (一)环境
“environment”
• 《环境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环境, 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 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 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 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 村等。”
• 三、环境保护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 (一)法的生效时间 • 1、公布即生效。 • 2、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再生效。 • 3、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和修改再生效。
• (二)法的失效时间 • 1、新法明文规定对原法加以废止。 • 2、规定与新法相抵触的旧法失效。 • 3、根据司法实践“新法优于旧法”,新法与旧 法不一致的,自然以新法为准。

• 2、刑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新《刑法》第六章中,专门设立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 节,对14种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行为规定了相应的 刑事责任。另外在“走私罪”、“渎职罪”中也有关于环境保护的 规定,例如走私罪的表现之一就是“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 运输进境的”。
• 3、行政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 行政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环境 行政执法需要运用的法律规范中。 • 4、经济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 在一些经济法规范中,如企业法、交通运输法、 建筑法、农业法中也或多或少地包含了一些关于环 境保护的规定。
▲我们在环境保护法中所涉及的环境问题,主要指的是人 为原因引起的次生环境问题,我们也称之为狭义的环境问题。
(四)环境保护法的概念
• 引入:怎样给法律定义?法律是一种规范,规范人 们的行为,要求人们做什么、什么不能做、什么可以做, 同时规定了违反法律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 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 保障人体健康,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称:调整人们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过程中产生的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地震带来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 • ①生活垃圾和尸体 • ②山体塌方 • ③家电污染 • ④消毒水 • ⑤化工厂 • ⑥堰塞湖 • ⑦核污染 • ⑧医疗垃圾
• 2)次生或第二类环境问题:人类的活动所引起的环境问题 • (1)自然环境的破坏。是指由于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资源或 进行大型工程建设,使自然环境和资源遭到破坏,从而引 起一系列环境问题。 • (2)环境污染。是指由于工农业生产和城市生活把大量污 染物排入环境,超过其自净动力,使环境质量下降,以致 危害人体健康,影响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 (七)地方环境保护法规、规章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 (八)我国参加的国际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 (九)国家立法机关对适用环境法律的解释
例如:《民法通则》80条、81条规定了国家和集体享有重要自然 资源的所有权,同时规定了使用单位和个人有管理、保护和合理利 用的义务。《民法通则》123条、124条规定了从事高空、高压、易 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 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 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明确了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
• 二、我国环境保护法体系 • (一)《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范 • 1、规定了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总政策。
• 《宪法》26条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 和其他公害。” 《宪法》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 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 利。”
• (三)法的溯及力 • 所谓法的溯及力就是指现行法律对以前的违法 行为的效力。如果有效,则为有溯及力;如果无效, 则无溯及力。 • “从旧兼从轻原则”
第四节
环境保护法体系
•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 环境保护法体系是指一国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的 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一个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注 意,能构成一国法律体系的必须是一国现行有效的国 内法。 • 法律部门是指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综合体。
• 2、规定了公民不得滥用权利对环境造成污染与破坏。

• 3、规定了自然资源和一些重要环境要素的所有权保护 和强调对其的合理利用。
• 《宪法》9条1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 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 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10 条1、2款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 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 《宪法》9条2款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 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 者破坏自然资源。”10条5款规定:“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 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22条2款规定:“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 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26条2款规定:“国家组织和 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二)环境的分类 • 一类是“天然的自然因素总体” ——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自然环境 • 另一类是“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 ——如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 等
(三)环境问题
• 1、概念 •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界或人类的活动,使环境质量下 降或生态系统失调,对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健康和生命产生 有害影响的现象。 • 2、引起环境问题的原因包括如下两类: • 1)原生或第一类环境问题:自然界的运动引起的环境问题 • 2)次生或第二类环境问题:人类的活动所引起的环境问题
• 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环境保护法对哪些人发生效力, 包括对哪些自然人和法人有效力。 • 1、国际上通用的判定原则 属人主义 属地主义 保护主义 综合型的原则
2、我国的判定原则 • (1)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一律适用中国法律。 • (2)中国境内的外国公民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适用 我国法律。这里的例外情况,主要是指享有外交特权和 豁免权的外国使节和来访的国家元首等。 • (3)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原则上受中国法律保护,同 时应遵守中国法律规定。 • (4)中国境外的外国公民。原则上不适用中国法律,但 如果侵犯的是中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则可以适用中国 法律。
• 一、环境保护法在空间的适用范围
• 在空间的适用范围指环境保护法在哪些地方、区域有 效力。 • 《环境保护法》所称“本法适用于中国领域和其他海域” • 领域包括我国的领陆、领海、领空和延伸意义上的其 他领域。如:我国领域外的本国船舶,航空器。 • 其他海域:则是指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 二、环境保护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 (四)环境保护纠纷解决程序法律、法规中的环 境保护规范 • 即有关追究破坏或污染环境者的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的程序性法律规范 • (五)环境保护标准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 环境保护标准是环境保护法体系的重要组成 部分。
• (六)其他部门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 1、民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 二、环境保护法的作用 1、是实施环境监督管理,实现环境保护法目的的法 律依据 2、是明确各种环境保护职责和权利义务的有效手段 3、是维护我国环境权益的重要武器 4、促进环境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 ★问题:危险废物的转移举例。我国为何要进口废物?
第三节
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法律常识 • 法的适用范围,其实就是法的效力范围,即一部法律 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对什么人才产生效力,环境保护法 作为法的一种,也存在着它的效力问题。法的效力范围一 般包括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空间的适用范围 对人的适用范围 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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