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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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捕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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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捕法律意见书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不批捕法律意见书,供大家参考!葫芦岛市检察院:辽宁一鸣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韩桂敏家属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经过会见时对案情的了解,现就韩桂敏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提出如下法律意见:一、犯罪嫌疑人韩桂敏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建议贵院不予批准逮捕。

被害人在到达韩桂敏家后,与韩桂敏的女儿因离婚一事发生激烈争吵,后来韩桂敏的丈夫骂了被害人几句,被害人便上前打了韩桂敏丈夫一拳,双方即发生撕扯,这中间韩桂敏上前帮助丈夫打了被害人一下。

后因双方撕扯谩骂的声音过大,惊醒了在炕上睡觉的韩桂敏外孙子。

韩桂敏害怕孩子看见这种场面害怕,就赶快上炕用一张毯子将外孙子紧紧抱在怀里。

韩桂敏从始至终一直是背对着案发现场,没有目击整个事件发生的经过,也没有参与杀害被害人的行为。

二、犯罪嫌疑人韩桂敏,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其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综上所述,建议贵院对犯罪嫌疑人韩桂敏不予批捕。

以上意见,建议贵院考虑!辽宁一鸣律师事务所丁宁八月二十五日XX区检察院批捕科:受苏某某的委托和山东中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涉嫌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我们认为苏某某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不应对其批捕,理由如下:一、苏某某保管的邵某某2009年1月份交付的回款XX 万和2009年2月份王XX暂放苏某某丈夫处的XX万元,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苏某某没有挪用资金的客观表现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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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捕法律意见书导读:本文是关于不批捕法律意见书,希望能帮助到您!不批捕法律意见书范文一葫芦岛市检察院:辽宁一鸣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韩桂敏家属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经过会见时对案情的了解,现就韩桂敏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提出如下法律意见:一、犯罪嫌疑人韩桂敏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建议贵院不予批准逮捕。

被害人在到达韩桂敏家后,与韩桂敏的女儿因离婚一事发生激烈争吵,后来韩桂敏的丈夫骂了被害人几句,被害人便上前打了韩桂敏丈夫一拳,双方即发生撕扯,这中间韩桂敏上前帮助丈夫打了被害人一下。

后因双方撕扯谩骂的声音过大,惊醒了在炕上睡觉的韩桂敏外孙子。

韩桂敏害怕孩子看见这种场面害怕,就赶快上炕用一张毯子将外孙子紧紧抱在怀里。

韩桂敏从始至终一直是背对着案发现场,没有目击整个事件发生的经过,也没有参与杀害被害人的行为。

二、犯罪嫌疑人韩桂敏,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其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综上所述,建议贵院对犯罪嫌疑人韩桂敏不予批捕。

以上意见,建议贵院考虑!辽宁一鸣律师事务所丁宁八月二十五日不批捕法律意见书范文二XX区检察院批捕科:受苏某某的委托和山东中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涉嫌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我们认为苏某某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不应对其批捕,理由如下:一、苏某某保管的邵某某20xx年1月份交付的回款XX万和20xx年2月份王XX暂放苏某某丈夫处的XX万元,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苏某某没有挪用资金的客观表现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但邵某某20xx年1月份交付苏某某保管的回款XX万和20xx年2月份王海涛暂放苏某某丈夫处的XX万元,苏某某即未归个人使用也未借贷给他人。

不批捕法律意见书(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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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捕法律意见书(精选18篇)不批捕法律意见书篇1XX区检察院批捕科:受苏某某的委托和山东中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涉嫌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我们认为苏某某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不应对其批捕,理由如下:一、苏某某保管的邵某某20xx年1月份交付的回款万和20xx年2月份王暂放苏某某丈夫处的XX万元,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苏某某没有挪用资金的客观表现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但邵某某20xx年1月份交付苏某某保管的回款万和20xx年2月份王海涛暂放苏某某丈夫处的XX万元,苏某某即未归个人使用也未借贷给他人。

至于苏某某在保管期间将款项存入银行,只是保管款项的一种合适的方式;至于存为定期还是存为活期,也只是保管款项的一种基本方式的不同,是尽可能地保证保存款项期间的孳息。

需要说明的是,孳息不同于经营利润,孳息的产生具有客观性,属于法律事件,利润的产生具有主观性,属于法律行为。

将款项放在银行里以合适的方式保管所产生的孳息,是客观上必须产生的,不是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

20xx年2月份王暂存在苏某某丈夫处的XX万元,除上述理由外,也仅是苏某某的丈夫给朋友帮忙而已,不能认定是苏某某所为。

(二)苏某某也没有挪用资金或者侵占上述款项的主观表现由于苏某某提交给侦查机关的《经营部报备单》证明单位欠苏某某奖金拒不支付这一事实的存在,可以印证苏某某保管上述款项,是因为邵某某表示将以此为法码与公司谈判争取个人应得的合法利益,其目的非常明确,是为了在争取权益的谈判中争取主动,证明其有占为己有或者挪用的主观故意的证据不足。

由于谈判时间不能确定,为最大限度地保证款项的孳息,存为定期也并无不当。

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模板

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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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委托人:XXXX
受委托人:X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
一、案件背景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我们了解到以下案情背景:(以下根据具体案件事实进行描述)
二、法律依据
在本案中,我们对以下法律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以下列举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
三、争议焦点及分析
根据与案件相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我们认为本案存在以下争议焦点:
(以下列举具体的争议焦点,并分析各方观点和法律依据)
四、法律意见
鉴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我们给出如下法律意见:
(以下就争议焦点逐一给出法律意见,并附上依据和解释)
五、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我们的法律意见是: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结论,比如建议不予逮捕、不予起诉、不予判决等)
六、温馨提示
鉴于法律事务的复杂性,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注意以下几点:
(根据具体情况提醒委托人关注的事项,如举证、时效性等)
七、附录
本法律意见书的附件为:
(列举附件,如相关法律文书、案件相关证据等)
以上仅为初步法律意见,如有需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进一步的法律指导和协助。

特此说明
受委托人:X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
以上为法律意见书模板,具体内容和结构可以根据实际案件的需要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

在拟写法律意见书时,需要仔细研
究和分析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客观、合理的法律意见,并在最后对委托人进行相关的温馨提示。

同时,法律意见书应当详尽准确,以确保委托人理解并采纳。

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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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本文是关于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范文篇一xx县人民检察院:浙江xx律师事务所受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委托,指派周xx律师作为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35条之规定依法履行辩护律师职责。

沙洋县公安局已于20xx 年6月20日将案件材料移交到贵院侦查监督科审查批捕。

我作为陈某某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款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09条之规定,就陈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是否应当逮捕提供辩护意见,恳请贵院在作出是否逮捕陈某某的决定时予以考虑: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且其深刻追悔,无逮捕之必要。

本律师依法会见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其供述:无非是土地问题才关到这里,我现在也不想争了,我举手投降,我知道争不过。

高阳供销社起诉我侵占土地一案,他们提交的关键证据土地使用证没有当庭质证,从始至终也不给我看,所以我认为判决不公,才不愿意执行判决。

后来我于20xx年和20xx年去北京找最高人民法院上访,最高人民法院给我条子,说是立了案,让我直接回来找下面解决,并且交代我三个月去北京反馈一次,最长不要超过六个月。

并且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我还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就是因为对该案还是存有疑问。

但是他们都不重视我说的疑点,土地使用证还是不给我看。

如果(高阳镇供销社)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我当然服从判决,立即就主动拆除(建筑物)了。

我一个老百姓,虽然不懂法,但也讲事实,又不是不讲理的,判决公道我肯定执行,把房子拆了。

我被拘留当天,书记员要来强制拆除我的房子,我当时就要求他们把对方的土地使用证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的批文给我看。

但他们不给我看,还把我抓起来了。

以上犯罪嫌疑人供述呈现了三个核心内容:其一,主观方面,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不执行判决并非出于一般的“老赖”的恶意,而是认为判决存疑有望拨正才不予执行,并没有明知判决生效无疑仍拒绝执行的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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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那么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你知道该怎么写吗?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供大家参考!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范文篇一_县人民检察院:浙江_律师事务所受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委托,指派周_律师作为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35条之规定依法履行辩护律师职责。

沙洋县公安局已于2014年6月20日将案件材料移交到贵院侦查监督科审查批捕。

我作为陈某某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款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09条之规定,就陈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是否应当逮捕提供辩护意见,恳请贵院在作出是否逮捕陈某某的决定时予以考虑: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且其深刻追悔,无逮捕之必要。

本律师依法会见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其供述:无非是土地问题才关到这里,我现在也不想争了,我举手投降,我知道争不过。

高阳供销社起诉我侵占土地一案,他们提交的关键证据土地使用证没有当庭质证,从始至终也不给我看,所以我认为判决不公,才不愿意执行判决。

后来我于2013年和2014年去北京找最高人民法院上访,最高人民法院给我条子,说是立了案,让我直接回来找下面解决,并且交代我三个月去北京反馈一次,最长不要超过六个月。

并且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我还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就是因为对该案还是存有疑问。

但是他们都不重视我说的疑点,土地使用证还是不给我看。

如果(高阳镇供销社)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我当然服从判决,立即就主动拆除(建筑物)了。

我一个老百姓,虽然不懂法,但也讲事实,又不是不讲理的,判决公道我肯定执行,把房子拆了。

我被拘留当天,书记员要来强制拆除我的房子,我当时就要求他们把对方的土地使用证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的批文给我看。

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行政公文

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行政公文

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行政公文被告人姓名:XXX 性别:(男/女)
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
案件名称:不予逮捕案件
案情概述:经调查,被告人XXX涉嫌犯罪行为,但根据我司对案件的审查和分析,认为不具备逮捕的必要性。

特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案件事实
自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被告人XXX 在XXXX地区从事XXX职业,经调查发现其涉嫌XXX犯罪。

经关闭证据和听取被告人陈述等程序,案件事实如下:
1. XXX(列举相关事实)
2. XXX
二、证据和证据分析
根据现有的证据,被告人涉嫌犯罪的证据及其证据分析如下:
1. XXX(列举相关证据及其分析)
2. XXX
三、法律分析
根据我司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解释,案件的法律问题如下:
1. XXX(列举相关法律问题)
2. XXX
四、法律意见
经过全面审查和研究,我司对本案作出如下法律意见: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X条规定,逮捕是指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必须符合必要性、合法性和适当性的原则。

经过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分析的全面
综合考虑,我们认为本案不具备逮捕的必要性。

2. XXX(根据具体案情进行法律意见阐述,列举相关理由和依据)
五、结论
基于上述分析和意见,我司认为不应对被告人XXX采取逮捕措施,建议XXX公安机关根据本意见书作出相关决定。

XXX人民检察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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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人:就您提出的案情,我们进行了全面的审阅和分析,现就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向您详细说明如下:一、案情概述根据您提供的相关材料和陈述,案件主要涉及 A 先生与 B 女士之间的民事纠纷。

据您介绍,A 先生声称 B 女士欠其一定金额的债务,并提出诉讼请求。

在此,经过我们对案件相关文件的调查和审阅,我们了解到现阶段的证据不足以支持B 女士存在违法行为。

二、证据不足在您提供的材料中,我们注意到目前法院尚未作出认定,缺乏判决书或其他相关文件支持A 先生的诉讼请求。

尽管您提供了一些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但这些材料暂时无法明确证明B 女士存在债务欠款问题。

在法律上,我们必须以合法、可信的证据来支持此类诉讼请求。

因此,我们建议您寻求进一步调查和收集更多的证据,以进一步证实 B 女士存在债务问题。

三、和解协议鉴于目前证据不足以证明B 女士存在债务问题,我们建议您与 B 女士沟通,寻求一种和解协议。

通过和解协议,双方可以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解决纠纷,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和费用,同时也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我们建议您与 B 女士进行积极沟通,并探讨解决纠纷的可能性。

四、维权途径如果和解谈判无法达成一致,或者您仍然坚信 B 女士存在债务问题,您可以选择其他的维权途径,包括采取法律程序进一步追讨债务。

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协助您制定进一步行动计划,并帮助您收集更多的证据,以便更好地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五、总结综上所述,目前的证据不足以支持A 先生的诉讼请求。

我们建议您与 B 女士进行和解协商,或者进一步寻求法律途径。

我们将全力支持您的决定,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和帮助。

如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协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法律顾问团队。

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

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

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先生/女士:
根据您的要求,我将为您提供一份有关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

不予逮捕是一种法律程序,适用于一些特定的情况。

根据我对您提供的情况的理解,您想了解的是关于一起案件是否具备不予逮捕的可能性。

以下是我的法律意见:
首先,根据我对您提供的相关信息的分析,案件目前尚在调查阶段,尚未形成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对您的逮捕。

不予逮捕的原则是,只有在具备一定程度的证据来支持对被告人逮捕的情况下,才能对其实施逮捕。

如果目前尚无法获得足够的证据,以确认您在案件中的可疑行为,那么可能会考虑不予逮捕的可能性。

其次,不予逮捕的决定不仅仅基于证据的缺乏,还包括一些其他因素的综合考虑。

例如,案件的重大性和紧迫性,被告人的社会关系和家庭背景,以及是否存在逃避执法的可能性等。

没有这些因素的详细了解,我无法在此做出确切的判断和建议。

鉴于上述的情况,我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律师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和保护您的权益。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本意见书仅仅是基于您提供的有限信息给出的初步意见,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为了获得更准确和全面
的法律意见,需要您提供更详细和全面的案件信息,并与专业的律师进行深入的沟通。

希望以上意见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祝您好运!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范文(共3篇)

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范文(共3篇)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父亲之委托,指派王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现就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提出以下法律意见:犯罪嫌疑人应不予批准逮捕,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确定是否有逮捕必要,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第十三条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予批准逮捕,对于罪行比较严重,但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依法不予批准逮捕:(一)初次犯罪;(二)犯罪后能够如实交待罪行,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违法性,积极退赃,尽力减少和赔偿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的;(三)不是共同犯罪的主犯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的;(四)系在校学生的。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很好,初次犯罪,主观恶性小并且在共同犯罪中不是主犯,在校是品学兼优的学生且系未成年人,在家也是听话的好孩子,尊老爱幼,深得街坊好评,事后其父母也很心痛,表示一定会对孩子加强监管,恳请贵院不予批准逮捕,并变更强制措施,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上述意见恳请采纳。

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时间:6月3日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范文第2篇有用的。

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具有下列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或者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没有逮捕必要不捕直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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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XX先生/女士:
我是XX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从业律师,受您的委托,就您个人案件进行了相关调查研究,并就是否予以批准逮捕您的请求发表意见。

根据我了解的相关事实及法律情况,我认为不应予以您的逮捕。

以下是我对此案的法律分析和理由:
1. 证据不足: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尚无足够证据证明您在涉案事件中有明确的犯罪行为。

在我所了解的情况中,没有目击证人、重要物证或其他明确证据可以证明您的罪嫌。

因此,不应予以您的逮捕。

2. 偏见或歧视:鉴于目前调查中涉及的证据不确定性和不足,予以您的逮捕可能会导致偏见和歧视的产生。

我们必须保持公正和中立的立场,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合法权益。

3. 其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您的逮捕获得批准,您可能会面临不必要的囚禁,并可能对您的生活、工作和家庭产生不良影响。

相反,鉴于目前证据的不确定性,我们可以提出其他取保候审的措施,如交付护照、定期到派出所报到、限制出境等,以确保您不会对案件调查产生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我认为根据目前的证据和法律情况,不应予以您的逮捕。

作为您的法律代理人,我将竭尽全力保护您的权益,并
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请您及时与我联系,以便我们进一步商讨并制定相关的辩护策略。

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XX律师事务所
日期:
(以上为本律师的法律见解,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以法院判决为准。

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您及时与我联系。

)。

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尊敬的_____人民检察院:受犯罪嫌疑人_____亲属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_____涉嫌_____一案犯罪嫌疑人_____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依法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并查阅了相关案件材料,对案件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现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辩护人认为犯罪嫌疑人_____不符合逮捕的条件,恳请贵院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具体理由如下:一、犯罪嫌疑人_____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1、从案件的起因来看,本次案件的发生存在一定的偶然性和特殊性。

据辩护人了解,_____与被害人之间的纠纷系因_____而起,双方在沟通中产生了误解和冲突,导致了本案的发生。

这种冲突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而是在特定情境下的过激反应。

2、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方式和手段来看,其行为并未造成严重的后果。

在整个案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_____虽然实施了_____行为,但该行为的暴力程度较轻,未对被害人造成重大的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

3、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和认罪态度来看,其在案发后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现出了极大的悔意,并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主动寻求被害人的谅解。

二、犯罪嫌疑人_____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犯罪嫌疑人_____在此次案件之前,一直遵纪守法,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其良好的品行和一贯的表现足以证明其社会危险性较小,不具有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三、犯罪嫌疑人_____具有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职业,具备良好的监管条件犯罪嫌疑人_____在_____拥有固定的住所,其家庭成员也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约束。

同时,犯罪嫌疑人_____在_____单位工作,工作表现良好,工作环境稳定。

这些条件都为其在不被羁押的情况下遵守法律规定、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提供了保障。

四、对犯罪嫌疑人_____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足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1、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影响案件的侦查工作。

不予 捕 意见书

不予 捕 意见书

不予捕意见书【不予捕意见书】尊敬的xxxx,你好。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充分审查和调查,针对你被指控可能涉嫌犯罪的情况,我作为侦查机关的负责人,特发表不予捕意见。

首先,根据我查明的事实,你是一位普通市民,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良好的品质和道德修养。

在这次被指控的犯罪中,你没有过往的犯罪记录,且在审讯过程中表现出积极配合,对案件的真相供认不讳。

这表明你对自己的行为持有诚实的态度,具备一定的自我反省和改正的能力。

其次,经过详细的调查和取证工作,我注意到案件的关键证据并不充分,无法提供足够的确凿证据来证明你的罪行。

在听取证人证言和相关材料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矛盾和不一致之处,这进一步增加了案件事实真相的可靠性。

在法律程序中,罪刑必须以证据为基础,不能凭空推断或根据不完整的证据片段断定你有罪。

此外,在考虑到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上,我认为不予追捕更符合诉讼主体的利益和法律正义的追求。

在目前的社会背景下,犯罪率不断攀升,但追捕过程也需要遵循合理、公正和法治的原则。

如果对于所有案件都不顾证据的不足和犯罪事实的真伪,一味地追求捕获和定罪,将会对正常的司法程序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必须审慎对待每一个案件,权衡其对社会的影响和必要性。

最后,我作为侦查机关的负责人,将继续监督和调查这起案件,对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将会更全面、详细和客观。

如果在日后收集到更有力的证据,证明你的犯罪行为确凿无疑,我们将会重新考虑是否予以起诉。

正义是法治社会的基石,我们相信,只有正义的审判才能为社会带来和谐。

同时,我们也希望你能够认真思考你的过错,并给予自己一个改过的机会,积极融入社会,回归正轨。

最后,我再次强调,这并不是对你行为的赞同或纵容,而是权衡证据不足的结论。

法律是公正的,只有真正有罪的人才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

愿你能以此为警钟,警醒自己,真正明白我们的初衷。

此致敬礼xxxx(侦查机关负责人)。

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

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

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尊敬的xxx法院:根据我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对xxx案件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和审查,并收集了以下相关证据。

经过全面、客观、公正的审查,我对本案无法予以批准逮捕的意见如下:一、案件概述xxx案件涉及犯罪嫌疑人xxx,涉嫌xxx罪。

根据xxx警方对嫌疑人的调查,嫌疑人于xxx年xx月xx日被捕。

经过对现场物证和证人证言的综合分析,以及对嫌疑人的讯问和调查取证,以下是我在审查过程中获得的关键事实:(此处应按照实际情况陈述案件相关事实,尽可能全面准确地叙述)二、证据分析1. 证物分析通过对现场物证的仔细梳理和分析,我发现现场并没有直接证明犯罪嫌疑人参与犯罪的相关物证。

尽管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一些物品,但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物品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并无直接关联。

2. 证人证言分析在审查过程中,我进行了对关键证人的讯问和询问,并对其证言进行了综合分析。

然而,在关键证人的证言中存在着诸多疑点和矛盾之处。

其中有些证人的证言根据性质、时间以及场所都有一定的差异,无法得出一致的结论。

3. 嫌疑人陈述在审查过程中,我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讯问,得出以下结论:嫌疑人的陈述与警方调查所获得的其他证据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抵触。

而且嫌疑人的陈述中存在缺漏和自相矛盾的情况,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

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和自由权利,我认为在当前的证据面前,本案无法满足对逮捕起诉的要求。

因此,我坚决主张不予批准逮捕。

四、意见建议鉴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我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xxx。

同时,建议进一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完善案件调查工作,并根据新的证据情况再行审查。

这是我的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希望xxx法院能依法处理此案,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做出符合法律和事实的决定。

xxx日期:xxx年xx月xx日。

建议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

建议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

建议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正文]尊敬的司法机关:根据我对案件的仔细审查和调查结果,我认为不应批准逮捕,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案情概述经过对案件相关材料的仔细研究,我了解到涉案人员为某某(化名),被控犯有某某罪行。

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该案涉及到某某事项,我将在后续内容中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二、证据评析在审查相关证据时,我注意到了以下几点:1. 证据一:(详细描述相关证据)经对证据一的分析,我认为该证据并不能证明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

因为(详细说明理由)。

2. 证据二:(详细描述相关证据)对于证据二,经过仔细考察和核实,我发现该证据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足之处。

事实上,(详细说明理由)。

3. 证据三:(详细描述相关证据)对于证据三,虽然可以看出某种相关性,但是它本身并不足以证明涉案人员的罪行。

除此之外,(详细说明理由)。

通过对以上证据的评析,可以得出结论:目前所掌握的证据并不能完全证明涉案人员犯罪行为的存在。

三、可能存在的矛盾和疑点在对案件细节进行逐一分析时,我发现了以下一些矛盾和疑点:1. 矛盾一:(详细描述矛盾和疑点)对于矛盾一,从目前所得到的证据来看,确实存在某种矛盾。

然而,这个矛盾并不能直接推断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

2. 矛盾二:(详细描述矛盾和疑点)矛盾二同样引起了我的关注。

然而,我在进一步研究和调查中发现,该矛盾并非涉案人员的罪行所致,而可能是其他因素导致的。

总结起来,以上的矛盾和疑点并不能直接证明涉案人员犯罪行为的存在。

四、其他相关因素的考虑除了前述的证据评析和矛盾分析外,我还考虑了以下其他因素:1. 社会关系:涉案人员的社会关系良好,没有与罪行相关的不良背景。

2. 职业背景:涉案人员在某某行业拥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不太可能为了个人利益而犯罪。

3. 过去记录:根据涉案人员的过去记录和行为表现,其一直以来都是守法、诚信的公民。

考虑到以上因素,我认为涉案人员不应予以逮捕。

五、建议基于对案件的全面分析和综合考虑,我建议不予批准逮捕,同时提醒司法机关在后续调查中更加深入地对案件进行审查,以确保案件真相的查明。

不批捕法律意见书行政公文

不批捕法律意见书行政公文

不批捕法律意见书行政公文尊敬的具体机关名称:您好!受犯罪嫌疑人_____及其家属的委托,律师姓名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就_____涉嫌罪名一案,向贵机关提出不批捕的法律意见,恳请贵机关在审查批捕时予以充分考虑。

一、案件基本情况简要阐述案件的发生时间、地点、经过等基本情况二、犯罪嫌疑人_____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符合批捕条件(一)犯罪嫌疑人_____系初犯、偶犯_____在此次涉嫌犯罪之前,一贯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此次犯罪系初犯、偶犯。

初犯、偶犯通常表明其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改造的可能性较大,对社会的潜在危险性相对较低。

(二)犯罪嫌疑人_____的犯罪情节轻微详细说明犯罪情节轻微的具体表现,如犯罪金额较小、造成的后果不严重等(三)犯罪嫌疑人_____有悔罪表现_____在归案后,能够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刻的悔悟,并愿意积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真诚的悔罪态度表明其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具有改造和回归社会的意愿。

(四)犯罪嫌疑人_____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_____有稳定的家庭和工作,其家庭成员愿意对其进行监管和教育,所在工作单位也表示愿意配合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同时,_____本人也作出了不再犯罪的承诺,其不具有再次犯罪的现实危险。

(五)对犯罪嫌疑人_____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1、可以为_____提供保证人。

保证人_____愿意履行保证义务,监督_____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2、可以对_____收取保证金,以确保其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法律规定。

三、对犯罪嫌疑人_____批捕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一)对其个人和家庭的影响如果对_____批捕,将使其失去工作,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对其家庭成员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困难和影响。

同时,也可能对其个人的心理和精神造成巨大的打击,不利于其今后的改造和回归社会。

(二)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影响_____所在的社区和工作单位对其评价良好,如果对其批捕,可能会引起社区居民和单位同事的不满和质疑,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_行政公文

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_行政公文

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_行政公文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7条的规定,经我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审查相关材料,经专家评估,就涉嫌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予以逮捕,以及逮捕时机等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案情概述根据与案件相关的调查情况和证据,简要概述如下:1.1 案件基本信息(简要描述案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案件名称、案发时间、案发地点、涉嫌犯罪人员的基本信息等)1.2 案件事实经过(详细陈述案件事实经过,包括证人证言、调查取证情况等)二:涉嫌犯罪行为评估基于案情概述和相关证据,对涉嫌犯罪行为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分析(分析涉嫌犯罪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2.2 事证关联分析(分析证据与犯罪行为的关联度,是否足以证明涉嫌犯罪人员的犯罪行为)2.3 证据的证明力评估(评估各项证据的证明力,包括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三:不予逮捕的理由根据我执法机关的调查和评估结果,综合案情概述和涉嫌犯罪行为评估,认为不予逮捕的理由如下:3.1 证据不足(阐述证据不足以支持涉嫌犯罪人员犯罪的观点,或存在证据不可靠的情况)3.2 社会危害性较低(说明涉嫌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较低,存在较小的社会危险性)3.3 证据排除合理怀疑(解释根据证据的分析和排除非法证据的原则,不存在对涉嫌犯罪人员的合理怀疑)四:其他事项说明在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前,还需要说明以下事项:4.1 措施调整建议(根据案情概述和犯罪行为评估,对需调整的强制措施提出建议)4.2 补充侦查建议(根据案情概述和犯罪行为评估,对需进一步补充侦查的建议)4.3 其他事项(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进行详细陈述)附件:1. 涉嫌犯罪人员的个人信息2. 相关证据材料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于规范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法规。

2. 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_意见_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_意见_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不批准逮捕的意见该怎么写?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不批准逮捕意见书,供大家参考!不批准逮捕意见书范文篇一接受委托后,本律师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并与办案机关进行了沟通与交流,现向贵院提出不予批捕法律意见如下:1、解某某属于未成年人且系初犯、从犯,建议贵院不予批准逮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号)第九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本案中公安机关已经查明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其从事盗窃自称有三次但查实只有一次,涉案金额5000元数额不大,案发后积极供述全部盗窃事实且愿意退赃,而且属于从犯在盗窃中其次要作用,建议贵院从挽救与帮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出发,对本案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2、解某某属于刚刚参加工作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对其从宽处理有利于未成年人自身健康成长。

解某某刚刚参加工作,涉世未深,对于工厂内的废旧物品误以为是废弃物品,帮助别人拉到厂外出售,本身就是一种误解产生的错误行为,完全可以通过批评教育予以挽救。

解某某严重缺乏社会经验,又是远离家人从云南山区独自来到广东务工,其盗窃的主观恶意不大,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赔偿方式弥补工厂损失。

解某某一旦因为盗窃被批准逮捕甚至被判有罪,不仅有损工厂的社会形象,而且不利于解某某自身的发展进步,不作刑事案件处理更是对其本人的挽救与对工厂的回护。

法理无外乎人情,建议贵院从对嫌疑人的同情与爱护出发,对本案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综上所述,嫌疑人解某某是一位刚刚参加工作的未成年人,出于误解盗窃工厂废旧物品,主观恶性不大,请求贵院出于对未成年人的挽救与爱护出发,充分考虑到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从宽处理的精神,不予批准逮捕。

不予以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如何书写?

不予以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如何书写?

Knowledge is obtained from hard work, and any achievement is the result of hard work.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不予以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如何书写?导读:需要在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中写明当事人的具体信息以及不予批捕的理由。

在公民做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都将会受到司法部门的处罚,那么当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有逃逸或者有可能继续做出违法行为后,检察机关也是可以将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决定。

一、不予以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如何书写?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X区人民检察院:__Xls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__X的委托,指派__Xls 为其依法辩护。

现就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经营一案,是否批准逮捕提出以下法律意见:1、本ls两次会见嫌疑人__X,根据其向ls的陈述,嫌疑人仅系普通的快递员,其从快递公司提取货物后,根据公司规定给收货人派送货物,其不知晓派送的货物系烟草制品,而且其作为快递派送人员,有别于快递收件人员,李某并无扫描货物的设备,仅仅是从外观、根据肉眼上去观察货物,涉案的货物外观上与普通货物无差别。

李某对涉案货物系烟草制品,并不知晓,不明知也不应知。

嫌疑人李某主观上并无非法经营的故意,其派送货物的行为也不构成非法经营。

2、嫌疑人__X涉嫌的非法经营罪无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的现实危险性,也非暴力性犯罪,不会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

李某未受过刑事处罚,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都较小,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3、嫌疑人__X自从被羁押后,年幼的孩子与其隔绝,老人的照顾、孩子的抚育,都由妻子刘X在独自承受。

原本靠嫌疑人李某从事快递员的收入支撑的整个家庭,现在变得经济拮据,不容乐观。

为此,本ls请求贵院不予批准北京市公安局X分局对嫌疑人的逮捕申请,以维护嫌疑人李某的合法权益。

辩护人:__Xls事务所__Xls二、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1)不符合本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①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也不能查证属实,无法得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唯一结论,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尊敬的您:根据我们的调查和证据收集,我在此向您提交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经过详尽的审查和权衡,我们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逮捕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因此我们强烈建议不予批准逮捕。

首先,根据我方调查,目前并无足够的证据明确指向被申请人涉嫌犯罪。

在我方对案件相关人员的访谈和调查过程中,没有出现可以直接与被申请人有关的证据或者证人证言。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应当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明确地指向涉嫌犯罪的个人。

在此案中,根据目前的证据,无法确立被申请人与犯罪之间的直接联系。

其次,我们还注意到,在逮捕的必要性上存在疑虑。

根据被申请人的个人背景和行为,我们没有发现任何可能使其逃跑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案件调查的因素。

在此背景下,逮捕的必要性受到了质疑。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应当具备确保案件顺利进行的必要性和适当性。

然而,在此案中,我们无法在逮捕的必要性上找到充分支持的理由。

最后,考虑到法律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原则,我们认为批准逮捕的决定应该依据充足的证据和确凿的事实。

对于此案,我们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证据收集,以便确定是否有足够的依据支持逮捕申请。

只有在明确的证据面前,才能做出公正和精准的决定。

综上所述,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支持批准逮捕。

我们建议对案件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和证据收集,以获得更详尽和准确的证据,以确保公正和合法的司法程序。

我们将持续关注此案的进展,并会根据新的证据和调查结果进行及时更新。

在未来的调查中,我们将全力确保公正、透明和合法性,以保障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并请知悉以上意见。

此致,[你的名字][你的职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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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
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
沙洋县人民检察院:
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受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委托,指派周俊奇律师作为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35条之规定依法履行辩护律师职责。

沙洋县公安局已于2014年6月20日将案件材料移交到贵院侦查监督科审查批捕。

我作为陈某某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款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09条之规定,就陈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是否应当逮捕提供辩护意见,恳请贵院在作出是否逮捕陈某某的决定时予以考虑: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且其深刻追悔,无逮捕之必要。

本律师依法会见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其供述:无非是土地问题才关到这里,我现在也不想争了,我举手投降,我知道争不过。

高阳供销社起诉我侵占土地一案,他们提交的关键证据土地使用证没有当庭质证,从始至终也不给我看,所以我认为判决不公,才不愿意执行判决。

后来我于2013年和2014年去北京找最高人民法院上访,最高人民法院给我条子,说是立了案,让我直接回来找下面解决,并且交代我三个月去北京反馈一次,最长不要超过六个月。

并且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我还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就是因为对该案还是存有疑问。

但是他们都不重视我说的疑点,土地使用证还是不给我看。

如果(高阳镇供销社)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我当然服从判决,立即就主动拆除(建筑物)了。

我一个老百姓,虽然不懂法,但也讲事实,又不是不讲理的,判决公道我肯定执行,把房子拆了。

我被拘留当天,书记员要来强制拆除我的房子,我当时就要求他们把对方的土地使用证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的批文给我看。

但他们不给我看,还把我抓起来了。

以上犯罪嫌疑人供述呈现了三个核心内容:
其一,主观方面,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不执行判决并非出于一般的“老赖”的恶意,而是认为判决存疑有望拨正才不予执行,并没有明知判决生效无疑仍拒绝执行的主观故意。

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后认为仍没有看到对方提交的土地使用证等关键证据而申请再审、找最高人民法院上访等行为表现出其对于判决本身不服,不论该种不服是缘于判决真的有问题还是由于其自己欠缺相应法律知导致理解不周,都是对判决本身有疑问,仍抱有希望能拨正。

我们不讨论判决本身是否有问题,即便假定就是犯罪嫌疑人自身知识欠缺导致对判决理解不周才有了“不执行判决”的主观故意,但此种不执行判决的故意明显区别于一般意义上“老赖”们的不执行判决的故意。

前者的心理状况反应为对判决的不服,后者的心理状况反应为对判决的藐视。

当然并不能简单地因犯罪嫌疑人不服判决才不执行而机械地归纳为其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为确实判决不以当事人是否心服口服而影响其效力,只要程序走完判决生效那就是必须执行的。

但是一般老百姓理解不到这个层面,本案犯罪嫌疑人没看到对方提交的关键证据土地使用证,他始终认为自己很冤,所以无法理解上述概念,因而从期待可能性上来说,其主观方面有责性也是较小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妨害公务案件过程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本案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没有看到对方关键证据,对判决存疑,就可以不执行判决,就是清清白白不会涉嫌犯罪的,而不是明知判决无疑仍拒不执行或者明知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属于犯罪行为仍然拒不执行,其虽也有“不执行判决”的故意,但该种故意在主观恶性上显著轻微。

因此,恳请贵院在审查批捕时适当考虑上述通知的意见,结合本案犯罪嫌疑人
主观状态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其二,退一步讲,即便不讨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主观故意的问题,在客观方面,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未采用过激行为拒不执行判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观行为在于以消极或者积极的方式回避或者抗拒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列举了一些涉案行为:(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从该通知的列举中,我们可以看出除了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消极不执行的以外,其他基本是采用积极手段导致判决无法执行。

更有甚者,除了转移或损害标的物,还以暴力方式进行抗拒。

我们认为,此种涉嫌犯罪的行为情节相对恶劣。

而本案中,相较之下,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客观行为上曾经不主动拆除涉案建筑物、在强制执行当天只是要求看对方提交的关键证据土地使用证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的批文,虽然可能要求略有不当,但是该行为方式本身并不恶劣,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更何况,现状是尽管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自己不去拆除涉案建筑物,有关部门还是可以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并且事实上目前已经强制拆除了。

这说明就算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不去执行,有关部门也还是有权依法付诸实践进行强制执行,在此种情况下仍选择多次要求陈某某自己去拆除,我认为其合理性可能需要商榷:一个老百姓,心灵深处就始终认为某物件是他本人的,尽管有判决要求他毁掉,但是从人之常情来想正常人也难下痛心亲自拆除,还不如有关部门拆。

这就像我国自古以来的一个法律制度“亲亲相隐”制度要表达的意思一样,让一个亲人去协助自己的亲人入狱实在下不了那个手。

因此,考虑到这点,我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消极不执行判决的客观行为的情节也是显著轻微的。

其三,追悔态度方面,犯罪嫌疑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不当,多次追悔,并且称愿意举手投降、不想再争,说明其犯意不足、悔意甚深。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主观故意有别于一般的“老赖”、主观恶意微乎其微、客观行为上情节显著轻微,且能深刻追悔,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39条至144条之规定,本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是否可能应按犯罪处理仍有疑问,确无逮捕之必要,特请求贵院依法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

谢谢!
辩护人: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周俊奇律师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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