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提交材料规范_72668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名称变更(1)法定代表人签订、企业加盖公章旳《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盖章旳《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旳证明》。
(3)有限责任企业提交股东会决策(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企业提交股东大会决策(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旳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企业根据《企业法》和企业章程旳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旳决定或者董事会决策。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旳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旳公章;董事会决策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企业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是企业集团旳子企业,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旳,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企业印章旳《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企业旳,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旳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名称变更须报经同意旳,提交有关旳同意文献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签订旳新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根据《企业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设置旳企业申请名称变更登记合用本规范。
2、住所变更(1)法定代表人签订、企业加盖公章旳《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盖章旳《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旳证明》。
(3)有限责任企业提交股东会决策,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企业提交股东大会决策(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旳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企业根据《企业法》和企业章程旳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旳决定或者董事会决策。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旳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旳公章;董事会决策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企业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定代表人签订旳新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须报经同意旳,提交有关旳同意文献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新住所使用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流程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流程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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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工商企字[2009]83号
【失效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09.04.27
【实施日期】2009.04.2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
规范》的通知
(工商企字[2009]83号2009年4月2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适应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形势需要,总局制定了《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将于2009年6月1日施行,现印发给你们。
《内资企业登记表格和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工商企字[2005]第199号)届时废止。
现就有关情况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施行新的登记规范是适应登记管理工作新形势的需要
《内资企业登记表格和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工商企字[2005]第199号)施行3年来,对于全国企业登记工作适应修订后的《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新要求,规范企业登记机关登记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障申请人权益,方便申请人办事,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年多来,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建设。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办理流程一、概述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转变为由中国投资者独资或合伙经营的内资企业的过程。
该过程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
二、转型准备1.内外资企业的异同点- 注册资本:内资企业以人民币为注册资本,外资企业以外币或人民币为注册资本。
- 股东情况:内资企业的股东都是中国公民或者中国法人,外资企业的股东或者合伙人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个人、组织或者在海外注册的企业。
- 经营范围:内资企业有更多经营范围的限制,外资企业经营范围更加灵活。
2.内资企业的条件和要求- 股东身份:内资企业要求股东为中国公民或中国法人。
- 注册资本:内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必须以人民币为单位,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工商登记:内资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商登记手续。
三、办理流程1.变更股权结构- 股东大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经股东表决通过变更为内资企业的决议。
- 更改批准证书:根据决议,外商投资企业向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批准证书,更换为内资企业的名称。
- 股权转让协议:外商投资企业将外国股东的股权转让给中国投资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变更企业类型- 提交申请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向相关部门递交变更企业类型的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表、企业章程等。
- 相关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 变更登记手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
3.公告和备案- 公告变更信息: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变更信息,如公司名称、股权结构等。
- 备案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要求向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外汇管理局等。
四、附件列表1.变更为内资企业的股东大会决议书样本2.变更企业类型申请表格3.其他申请材料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集中行政权力和领导体制的法定代表机关主持全国的行政工作,执行全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国家中的各级党政机关产生的行政行为全面目标的统一。
外商投资企业转内资变更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外商投资企业转内资变更审批、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审批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2、原审批机关同意转内资的批准(决定)文件(原件,提交工商部门)注:营业期限已满转内资变更登记的不需提交。
3、公司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决议(原件、复印件各1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注:根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关于转内资变更的决议,决议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4、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复印件各1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5、税务、海关纳税手续的情况(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提交工商部门)7、批准证书(原件,提交商务部门)8、《企业迁移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提交工商部门)9、其它有关文件(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注:1、本提交材料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转内资变更,商务部门审批、工商部门登记。
2、提交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提交的材料涉及投资者签字盖章的,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投资者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可加盖骑缝章)。
投资者为香港企业的,可以使用圆形、椭圆形或者条形印章(有权签字人签名),但必须前后一致。
5、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授权他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审批登记申请书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变更(备案),填写二份,一份报商务部门审批、一份报工商部门登记;2、只需对发生变动的事项,填写“项目”、“原记载事项”和“申请变更(备案)记载事项”栏目;3、变更(备案)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第一章引言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一系列程序和手续将其资本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
这种转变可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和发展空间。
第二章申请条件与资格要求1.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符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2.外商投资企业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方向和市场准入要求。
3.外商投资企业应具备稳定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信誉。
4.申请转为内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实体经济实力。
5.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履行完善的财务账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
第三章申请流程1.提交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向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2.确认资格:商务主管部门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外资企业符合申请转为内资企业的条件和要求。
3.变更股东及资本结构:外商投资企业需召开股东大会,经过相应程序通过内资转变的决议,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4.同意公示:商务主管部门在接受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后,需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程序的公正和合法性。
5.办理转变手续:外商投资企业需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换发新的批准证书的申请,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用。
6.承接内资企业的相关手续:外商投资企业需向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新设立的内资企业工商登记。
第四章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申请表格。
2.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
3.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大会决议及其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外商投资企业: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
2.内资企业:指由中国国内投资者设立的企业。
3.商务主管部门:指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和监督的部门。
4.股东大会决议:指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大会针对企业变更事项所做出的正式决定。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负责内资企业工商登记和管理的部门。
外商独资转内资
外商独资转内资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有限公司的登记办事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提交材料:1、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和《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3、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及企业类型变更的决议;4、原审批机关同意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撤销批准证书的批准文件;5、出让方、受让方及其它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6、原投资者各方签署的关于中止原合同、章程的协议;7、内资有限公司章程;8、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应提交具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9、内资有限公司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10、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11、内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1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事程序:1、申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2、报审批机关批准;3、企业备齐文件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登记受理通知书》;4、领照人凭《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登记驳回通知书》。
外商独资企业转成内资公司需要办的手续和注意事项(一) 向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原审批机关同意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别、撤消《批准证书》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不需提交);4.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及企业类别变更的决议;5.出让方、受让方及其他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6.原投资方签署的关于中止原企业合同、章程的协议;7.海关、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8.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及符合内资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的公司印章;9.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doc
第一部分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目录说明 (3)一、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4)【2】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7)(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3】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0)【4】分公司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6)(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5】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9)【6】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0)(四)公司合并、分立提交材料规范【7】因公司合并(分立)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1)【8】因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其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3)【9】因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其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3)二、非公司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非公司企业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0】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4)【11】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7)(二)非公司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2】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0)【13】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3)【14】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3)(三)非公司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5】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6)【16】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7)三、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7】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8)四、企业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8】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41)【19】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43)五、合伙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44)【21】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47)【22】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52)【23】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53)【24】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55)【25】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58)六、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6】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58)【27】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60)【28】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64)【29】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65)【30】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66)【31】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69)说明1.申请内资企业登记、备案的,可登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引言
申请条件
1. 外商投资企业已经取得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 外商投资企业已经经营一段时间,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条件;
3. 外商投资企业已经履行了税收和其他财务义务;
4. 外商投资企业的转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需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转变为内资企业的申请书;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法定代表人联系明;
公司章程和经营范围的变更计划;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等。
2. 审核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和规定。
3. 许可证变更
若审核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发给企业变更登记证和内资企业营业执照,并向企业出具《外商投资企业转变为内资企业确认书》和《外商投资企业总登记册》。
4. 办理税务手续
企业在取得变更登记证后,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等相关手续。
5. 办理其他手续
企业在转变为内资企业后,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其他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1. 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完整。
如有虚假材料,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办理过程中需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配合,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和信息;
3. 办理时间可能会因地区和审批流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安排。
结论。
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26】公司分立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分立应当提交以下两部分材料:
第一部分:公司分立的有关材料
1、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
分立协议应包含下列内容:
(1)分立形式;
(2)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案;
(3)分立后公司的组建方案;
(4)分立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2、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
3、因分立而注销的注销证明(采取解散分立的提交)。
第二部分:因分立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采取存续分立的,存续的公司按《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交有关材料,办理减资手续,存续分立后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还应当按照相关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关材料,重复的材料可不再提交;因分立而新设的公司按《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交有关材料,办理设立登记。
采取解散分立的,原公司按《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提交有关材料,办理注销登记;原公司注销后,分立后新设的公司按《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交有关材料,办理设立登记。
注: 1、分立涉及注销登记的,提交分立协议中载明的有关内资公司财产处置方案的债权、债务承继方案,视为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清算报
告;如分立协议中载明有关注销方需先行办理清算事宜的,应进行清算。
2、自公告45日后,登记机关方受理合并的申请(包括注销登记)。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1。
外资企业变更成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有哪些
外资企业变更成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的⽂件、证件有哪些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资⾦的投资渠道也会影响着其相应的发展,但是企业的相关性质也是可以随着不断的发展⽽进⾏相应的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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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变更成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材料⼀、外商投资企业(下称企业)关于提前终⽌的申请书;⼆、企业所在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件(呈批请⽰);三、企业董事会关于提前终⽌的决议;四、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五、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各⽅签订的关于提前终⽌合同或章程的协议;六、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七、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资(合作)企业投资者单⽅提出提前终⽌申请的,还需提供有管辖权的⼈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效判决或仲裁书;⼗、企业中⽅材料(合资(合作)企业需提供)1.企业中⽅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中⽅法⼈代表签署的签字授权书(如有关申请⽂件由法⼈代表以外的⼈员签署);⼗⼀、企业外⽅材料1.外⽅的公司注册证明⽂件(复印件),如外⽅以个⼈名义投资,提交合法⾝份证明(复印件);2.董事会全体成员(或法定代表⼈)签署的签字授权书(如有关申请⽂件由法⼈代表以外的⼈员签署);⼗⼆、法律、⾏政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等另有规定及审批机关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三、投资者承诺书当将外资企业变更成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时,应该事先准备好以上列出的相关材料,减少⼀些不必要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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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如何变更为内资
外资企业如何变更为内资如何将一个外资注册公司变为内资,不少有公司注册经验的人也不懂得具体的操作过程。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第一步:注册上海公司经外经贸部门批准,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第二步:涉及名称变更的,需要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手续;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参看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第三步:领取《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国有股权设置的报财政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上市公司须报市政府和证监会审批);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第五步: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2、《指定(委托)书》;3、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4、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5、原董事会决议;6、股权转让协议;7、新股东会决议;8、新股东的资格证明;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成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上海注册公司,除提交上述文件、证件外,还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1、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2、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决议(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3、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提交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企业登记的住所若为住宅,还需提交(住改商登记表)和(住改商报备表),请向工作人员领取。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变更股东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登记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1)以上文件中凡未注明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企业或公司加盖公章并注明“本件内容与原件一致”。(2)属于企业自拟格式的文件,均应采用A4纸规格并电脑打印。(3)除本表所提要求外,其他填写要求,按照登记机关提供的表格上的说明和要求执行。(4)本表未尽事宜,请向注册大厅窗口咨询。
12、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的指定文件。
13、企业住所证明
(涉及变更住所时提供)
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应当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或者权属证明材料或者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属于租、借房屋的,还应提交租赁协议,租赁(借用)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10、验资证明
验资报告有效期为90天,逾期应当重新验资。
11、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1、董事、监事任职应提交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委派文件。2、经理任职提交董事会聘任决议,由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兼任经理的,还要提交出资人同意的文件。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国有独资公司由出资人盖章。注: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董事、监事、经理;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注:(1)以上文件中凡未注明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申请改制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本件内容与原件一致”。(2)属于企业自拟格式的文件,均应采用A4纸规格并电脑打印。(3)除本表所提要求外,其他填写要求,按照登记机关提供的表格上的说明和要求执行。(4)申请材料的内容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否则,不予受理。(5)营业执照原则上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亲自领取,如有特殊原因,其代理人可凭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领取。(5)本表未尽事宜,请向注册大厅窗口咨询。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1.介绍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是指外资企业逐步变为纯内资企业的过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步骤和要求。
2.审批流程转为内资企业的审批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________2.1 申请材料准备2.2 提交申请2.3 初审2.4 现场勘察2.5 审查意见2.6 批准办理2.7 登记手续办理2.8 注册资本变更3.申请材料准备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3.1 转内资申请书3.2 公司章程3.3 股权变更协议3.4 投资者证明材料3.5 经营执照复印件及副本3.6 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及副本3.7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证明3.8 公司股东变更登记证明4.提交申请根据所在地区的规定,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5.初审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
6.现场勘察初审通过后,相关部门会进行现场勘察,核实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注册资本变更的合理性。
7.审查意见现场勘察完成后,相关部门会出具审查意见,确定是否可以转为内资企业,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或要求。
8.批准办理如果审查意见通过,相关部门会出具批准文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9.登记手续办理根据批准文件,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9.1 公司章程修订9.2 股东会决议9.3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9.4 开具新的营业执照10.注册资本变更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发生变更,新的注册资本应与相关部门核定的资本一致。
附件:________本操作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转内资申请书范例●公司章程范例●股权变更协议范例●投资者证明材料范例●公司注册资本变更证明范例●公司股东变更登记证明范例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外商投资企业:________指由外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设立的企业。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简版修正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简版修正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简版修正的办理流程如下:一、登记前准备1.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议,决定进行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并确定转为内资企业的比例和方式。
2.编制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转制方案,包括企业名称、成立和解散事项、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
3.与外商投资企业的合作方或外商投资者协商解除外资合同或者合作协议。
4.解决外国投资人的出资问题,包括返还外资及资金利息、产权转让、增资或减资等。
5.落实有关税收、融资、用地等政策,确保合法、合规进行转制。
6.建立内外资转制项目的监督管理机构,指定项目负责人,并明确工作职责。
二、申请材料准备1.申请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转制原因、转制方式和比例、注销证件情况等。
2.转制方案:包括企业名称、股权结构、经营范围、设立和解散事项等。
3.公司章程:包括公司名称、住所、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股东权益等。
4.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包括关于转制的决定、转制比例、转制方式等。
5.股东名册或出资人名册。
6.外商投资企业注销证件。
7.其他有关文件和证件,如外资审批证明、税务登记证等。
三、申请材料递交将办理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关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汇管理局、税务机关等。
四、审批程序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转制方案、公司章程等材料。
2.外汇管理部门审核并核准外国投资人的出资问题。
3.税务机关审核并办理税务登记等手续。
4.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审核材料。
五、公示和领取证件1.注册资本公示:企业应根据规定在新闻媒体或企业官方网站等公示注册资本情况。
2.领取证件:根据审批结果,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法定证件。
六、变更相关事项1.换发新的发票和合同。
2.变更银行账户。
3.修改企业章程,变更股东权益等。
以上是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简版修正的办理流程,具体情况应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1. 简介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是一种常见的变更形式。
这种变更可以带来一系列的优势,包括减少外资限制、降低运营成本、融入本地市场等。
本文将介绍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具体步骤和流程。
2. 准备工作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之前,需要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准备相关文件:包括原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证书、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文件、法定代表人联系明等。
- 完成登记备案: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备案工作,包括工商登记备案、税务登记备案、统计登记备案等。
- 确定转型计划: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制定转型计划,确保目标明确、可行性高。
3. 办理步骤一般来说,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步骤如下:3.1 变更股东会议- 召开变更股东会议:在变更股东会议上通过决议,决定是否进行外商投资企业转内资企业的变更。
- 修改公司章程:根据决议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明确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具体事项。
3.2 变更工商登记- 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准备好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公司章程等,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缴纳工商登记费用: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工商登记费用。
- 领取新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变更登记后,领取新的企业营业执照。
3.3 变更税务登记- 提交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准备好变更税务登记申请材料,前往当地税务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手续。
- 缴纳税务登记费用:根据规定缴纳相应的税务登记费用。
- 领取新的税务登记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后,领取新的税务登记证。
3.4 变更统计登记- 提交变更统计登记申报表:准备好变更统计登记申报表,前往当地统计局办理变更统计登记手续。
- 缴纳统计登记费用: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统计登记费用。
- 领取新的统计登记证:办理变更统计登记后,领取新的统计登记证。
4. 注意事项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在办理过程中,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以便有效地应对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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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原外商投资企业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原外商投资企业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原外商投资企业权力机构关于股东变更及企业类型变更的决议;
4、原投资者共同签署的关于终止原合同、章程的协议;
5、转让双方签署的出资转让协议;
6、外商投资审批机关关于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撤销批准证书的批准文件;
7、内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
8、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包括币种变化)的,应提交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内资公司新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印章)股东(发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0、加盖原外商投资企业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
11、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大会决议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由发起人盖章(单位发起人)或签字(自然人发起人),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的,提交出资人同意的证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的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
12、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任免文件。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13、加盖原外商投资企业公章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
14、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证明(设立监事会的提交);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
其他类型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监事会决议(由监事签字)。
15、加盖原外商投资企业公章的《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表格;
16、涉及其他变更事项的,按相关变更事项提交材料;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可以通过江苏工商网()下载
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