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托济宁富邦万象和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集合资金信托合同模板模板
正文:集合资金信托合同集合资金信托合同__________ 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____________ 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管理信托财产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风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郑重申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信托合同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在签署本业务有关信托文件前,委托人和受益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申明书及其他信托文件,谨慎作出是否签署信托文件的决策。
委托人和受益人签署了本申明书表明委托人和受益人已仔细阅读本申明书及其他信托文件,委托人和受益人已了解本信托可能产生的风险和造成的损失。
申明人即受托人:____________ 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同时代表受益人签署本申明书表示已详阅本申明书及相关信托文件。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然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名称及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其他组织)名称及公章: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名称:______ 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益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真实合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以资信守。
济宁富邦万象和项目_一页通介绍
4、风控措施完备,抵押率低于20%,并提供回购承诺保证顺利兑付。
5、项目方资金雄厚,经验丰富,曾经成功开发过多个知名楼盘。
还款来源
1、济宁万象和项目销售及租金收入;
2、富邦地产的其他合法收入。
信用增级
1、项目方以部分楼层进行网签抵押,抵押品总金额超过2亿元,抵押率为19%,且网签合同纳入政府监管体系;
投资亮点
1、为山东省内最大的商业综合体项目,总投资25亿元人民币;其主体建筑高度为260米,建成后将成为鲁南第一高度,为济宁市的新地标。
2、希尔顿饭店、乐天玛特超市及部分世界知名品牌已经与项目方达成入驻意向协议。
3、投资前景看好,2013年项目公司曾与四川信托合作发行3亿元信托计划,遭遇投资者疯狂抢购。
济宁富邦·万象和固定收益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
上海缘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
上海申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融资主体
山东富邦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投向
人民币4000万元
投资期限
12+6个月
认购规则
50万元起
收益分配方式
按季度进行分配
资金监管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东方支行负责资金监管业务,保证流程规范和资金安全。
2、基金管理人出具回购承诺函,并保证优先兑付本项目;
3、项目公司提供100%股权质押;
4、银行及基金管理人对销售账户进行监管,并预留银行印鉴;
5、资金提前归集,到期前6个月、3个月、1个月的资金账户累计归集余额为30%、60%、90%。
预期收益
投资期限为3个月,则预期税后年化收益率为10%;
投资期限为6个月,则预期税后年化收益率为11.5%;
川信融汇城项目 ppt课件
第一部分 信托计划概要 第二部分 交易对手介绍 第三部分 担保方介绍 第四部分 标的项目介绍 第五部分 项目综述 第六部分 四川信托简介
第一部分 信托计划概要
一、信托要素
信托规模:3.2亿元(可分期发行); 信托期限:24个月(信托计划届满前6个月,融资方可向我司申请延
两个项目土地价款均已付清,楼面地价较低,目前销 售价格分别为7,500元/㎡和6,500元/㎡,利润率较高。
二、重庆融汇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重庆融汇实业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23日 9,890万元
重庆融汇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黄祖仕
经营情况
重庆融汇实业主要负责重庆融汇半岛项目的开发建 设。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1.38亿元,净资 产7.53亿元。
长信托期限,经我司同意后,信托期限可延长24个月); 交易结构:信托贷款(四、三、二开发贷项目); 交易对手:融汇地产集团下属项目公司—山东融汇西区置业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济南融汇城项目B-7地块的开发建设。 受益人预计收益:<300万,9.5%/年;
≥300万,11%/年。
二、风控措施
(1)股权质押
15,200 25,013 绿地集团 16
2、济南市2014年上半年住宅成交情况
3、2014年上半年济南各主城区房价走势
二、项目背景--融汇地产济南项目情况
2010年5月“香港山东商贸洽谈周”期间,融汇地产在济南各 级政府的共同推动下,敲定了“百年商埠”、“融汇城”和“融汇 ·爱都”三个项目。
(2)项目土地抵押
➢ 以项目公司100%股权提供 质押担保;
➢ 前期以山东融汇置业65% 股 权质押,放款后以 项目公司100%股权质押。
四川信托济宁富邦万象和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四川信托·济宁富邦万象和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月摘要信托计划名称:四川信托·济宁富邦万象和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投资范围: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认购信托单位并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以信托的方式委托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利益进行管理。
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运用信托资金,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用于“富邦万象和”项目C区的开发建设。
受托人以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形成的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为受益人获取投资收益。
信托计划的规模:本信托计划规模拟不超过30,000万元。
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单位可分期募集。
委托人资格:符合信托文件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信托期限:本信托计划项下,各期信托单位存续期限为24个月,自各期信托单位募集成功日(首期为信托计划成立日)起算,可根据信托文件规定提前终止或延期。
信托单位认购价格:人民币1元。
信托计划推介期:自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止。
受托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保管人: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南第二支行推介机构: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目录一、绪言 (3)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3)三、信托执行经理 (4)四、信托计划的服务机构 (4)(一)信托计划的推介机构 (4)(二)保管人 (4)五、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4)(一)信托计划名称 (4)(二)信托计划目的 (4)(三)信托计划的规模 (5)(四)信托计划的期限 (5)六、信托单位的认购条件和方式 (5)(一)委托人资格 (5)(二)委托人的陈述与保证 (6)(三)委托人与受益人 (6)(四)信托单位的认购 (7)七、信托计划的推介、成立与信托单位募集成功 (7)(一)信托计划的推介 (7)(二)信托计划的成立 (7)(三)信托单位募集成功的条件 (8)八、信托合同内容摘要 (8)(一)信托财产的运用、处分 (8)(二)信托受益权的继承/承继、转让及赠与 (11)(三)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 (11)(四)信托税费和信托费用 (11)(五)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12)(六)受托人的权利义务 (12)(七)受益人的权利义务 (13)(八)受益人大会 (13)(九)受托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13)(十)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3)(十一)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 (13)(十二)违约责任 (14)(十三)其他事项 (14)九、风险警示 (14)十、法律意见书 (14)十一、信托文件的效力、解释和说明 (15)十二、备查文件 (15)一、绪言信托计划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托合同编写。
集团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宝嘉财富---
抵押物简介
桐乡世贸中心是正在经营的一个商业物业,占地216亩,共四层,总面 积26万平方米,主要经营箱包、皮衣等,地处商业圈中心,周围有桐 乡四季汇家纺市场、桐乡鞋业皮革城、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 Motel168酒店、桐乡汽车站等,周围商业物业销售均价为1.5--2万元/ 平米。桐乡世贸中心商场汇集世界知名品牌皮革、皮草、箱包,集批
1 2 3 4 5 4 信托计划介绍 风险保障措施 交易对手介绍 信托公司介绍 认购注意事项 ---宝嘉财富---
认购信托计划的流程
---宝嘉财富---
销售安排
项目预约期: 10月18号至10月31号
项目签约打款时间:10月20号至10月31号 大小额1:1配比;时间优先,金额优先
---宝嘉财富---
---宝嘉财富---
桐乡世贸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8日,注册地位于浙江桐乡市梧桐街道振东新区世纪大 道235号,法人代表卢小丰,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是由春天实业7000万元(占 股70%)、卢小丰2000万元(占股20%)、飞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万元(占 股10%)共同出资投资设立的。 该公司主要从事市场开发及经营管理业务,桐乡世贸中心为桐乡市重点工程、 桐乡市战略核心项目,2010年11月正式运营,主要经营箱包、鞋类、皮衣等。 2011年6月底,公司总资产92,199万元,净资产51,180万元,销售收入24,087 万元,利润总额15,878万元。
A 类:100 万元≤认购金额<300 万元,9.2%/年。
B 类:300 万元≤认购金额,10.5%/年。 分配方式:每半年分配一次收益
---宝嘉财富---
Contents
1 2 3 4 5 4 信托计划介绍 风险保障措施 交易对手介绍 信托公司介绍 认购注意事项 ---宝嘉财富---
2024年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贷款协议书(2篇)
2024年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贷款协议书协议书编号:2024-xxx甲方:信托投资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传真:注册资本:营业执照号码:乙方:贷款委托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传真:注册资本:营业执照号码:为了进一步扩大乙方的经营规模,提升乙方的市场竞争力,甲方与乙方就贷款委托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借贷款的金额及目的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以下简称“RMB”)XXX万元整。
1.2 贷款主要用于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经营资金需求。
第二条贷款利率2.1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
2.2 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浮动利率。
第三条贷款期限3.1 贷款期限为X年,自借款日起计算。
3.2 贷款期满后,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还款方式4.1 乙方应按月/季度偿还贷款本息。
4.2 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等。
第五条贷款担保5.1 乙方应提供适当的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房产抵押(2)股权质押(3)保证人担保5.2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6.1 本协议在发生以下情况时解除:(1)乙方提前全部偿还贷款本息;(2)甲方依约对乙方的贷款提前解约;(3)其他协议约定的情况。
6.2 在协议解除前,乙方应按约定时间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贷款全部结清之日。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024年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贷款协议书(二)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贷款协议书委托方(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受托方(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账号:甲方为满足发展需要,在乙方提供的业务支持和资金担保下,有意进行贷款事宜。
2024年资金信托合同范本(2篇)
2024年资金信托合同范本资金信托合同书本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人将一定金额的资金托付给受托人管理和运用事宜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委托人指委托本合同项下资金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1.2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和运用委托人资金的信托机构。
1.3 本合同下文中,“委托资金”指委托人依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债券等。
第二条委托事项2.1 委托人将委托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负责管理和运用,以实现委托人的利益。
具体的管理和运用方式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协商确定。
2.2 受托人在管理和运用委托资金时须本着稳健、谨慎、诚实、忠实的原则,妥善履行管理职责,并按照双方约定的管理和运用目标和方式进行操作。
第三条资金交付3.1 委托人应当按照受托人要求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委托资金交付给受托人。
3.2 委托人应当保证所交付的资金合法来源,不得违法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3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管理和运用委托资金,不得超出约定的范围和用途。
如有必要,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四条利益分配4.1 委托人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资金产生的收益、利息或其他形式的回报,具体利益分配方式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确定。
4.2 受托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委托人报告委托资金的收益情况。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委托人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受托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委托资金、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承担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其他损失等。
第六条保密义务6.1 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
川信-政建集团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资料
信托计划亮点
1、政建集团将其控股子公司青岛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市城阳区兴阳路702 号的所属土地全部抵押给四川信托进行不动产抵押担保,抵押物评估价值为79,087.86 万元,抵押率为50.5% ,同时青岛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四川信托; 2、政建集团法人刘刚及实际控制人刘兵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信托资金的提前归集; 4、抵押物销售资金监管。 。 政建集团注册资本金1.9亿,净资产超过24.93亿,总资产逾44.07亿; 公司先后荣获省、市各级政府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银行最佳信用企业”、 “百强民营企业”、“工商免检企业”等荣誉称号。
12
融资企业介绍
▪ 青岛多瑙河国际大酒店自2008年4月26日 正式营业,酒店总投资1亿多元,占地面积 12亩,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年经营收 入为可达2亿元。酒店整体采用美国拉斯维 加斯建筑风格,内部设施先进,客房设有 总统套房、豪华客房等共计150间。餐饮设 有中餐、西餐、韩国料理、大堂吧和豪华 宴会包房,可同时容纳1000多人就餐,10 楼多功能厅可同时容纳500余人,另设有3 间VIP会议室,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是举 办各种宴会、会议的理想场所。酒店秉承 “亲情一家,贴心为您”的服务宗旨,提 出“超值服务”的理念。酒店被授予国家 四星级旅游饭店、入境游客信赖饭店、金 叶级绿色饭店、先进星级涉外饭店等多项 荣誉,为追求更好的发展,酒店正在不断 进取,为发展成一家闻名青岛乃至全国的 一流精品酒店而奋斗。
通过安排多重 保障、锁定风 险
交易对手实力 较为雄厚
青岛外贸实力 企业,面向整 体山东
企业营业实力 可观,资产经 营状况好
综合经营实力企业;本项目融资企业为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青岛市经营建 筑施工、物业租赁、油品贸易等,经验丰富;上下游客户稳定,社会认知度高。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范本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
信托公司因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合同编号:受托人:目录第一条定义 (3)第二条信托事务管理人 (7)第三条信托目的 (8)第四条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9)第五条信托受益权、受益人和信托单位 (10)第六条信托单位的认购与信托财产的交付 (13)第七条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14)第八条信托利益的核算和分配 (20)第九条信托费用的计提和收取 (22)第十条信托计划的终止和信托计划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 (24)第十一条委托人的述和保证 (25)第十二条受托人的述和保证 (26)第十三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27)第十四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28)第十五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28)第十六条信息披露 (30)第十七条受益人大会 (31)第十八条受托人的解任和辞任 (34)第十九条风险揭示与承担 (36)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37)第二十一条义务 (38)第二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38)第二十三条其他 (39)第二十四条信息及签字页 (42)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XX-【】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主体于2011年【】月【】日在中国省市签署。
委托人:系指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载明的委托人。
受托人:法定代表人:住所:鉴于:1、委托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居住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具备《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愿意参与本合同所述之XX-【】定增投资产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受托人集合与委托人具有共同投资目的的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资金及其他信托财产根据信托文件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2024年信托资金贷款协议样本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信托资金贷款协议样本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信托资金1.2 贷款1.3 贷款人1.4 借款人1.5 信托公司1.6 合同1.7 利息1.8 还款1.9 违约第二条合同主体2.1 贷款人信息2.2 借款人信息2.3 信托公司信息第三条贷款金额与用途3.1 贷款金额3.2 贷款用途3.3 贷款期限第四条利率与费用4.1 利率4.2 贷款手续费4.3 其他费用第五条还款方式与期限5.1 还款方式5.2 还款期限5.3 还款金额第六条担保与抵押6.1 担保6.2 抵押物6.3 抵押权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借款人违约7.2 贷款人违约7.3 信托公司违约第八条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诉讼管辖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9.1 合同生效条件9.2 合同变更9.3 合同终止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义务10.2 例外情况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解释11.1 法律适用11.2 合同解释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 第三方受益人12.2 保险12.3 通知第十三条合同的附件13.1 附件列表13.2 附件内容第十四条签署与日期14.1 合同签署14.2 合同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信托资金:指由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委托信托公司管理和运用的资金。
1.2 贷款:指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的资金。
1.3 贷款人:指本合同中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1.4 借款人:指本合同中接受贷款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5 信托公司:指本合同中承担信托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6 合同:指本信托资金贷款协议。
1.7 利息:指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按照约定的利率和计息方式支付给贷款人的费用。
1.8 还款:指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行为。
1.9 违约:指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2024年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管理,维护参与方利益,保护市场稳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信托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第三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指信托公司通过集合方式,将不特定的参与方的资金进行信托投资并获取收益的信托计划。
第四条信托公司开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遵守法律法规,并遵循自愿、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保障参与方合法权益。
第五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具备充分的风险警示和透明度,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以便参与方能够全面了解风险和收益。
第六条信托公司应根据参与方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等特征,合理配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
第七条信托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估、控制和监测制度,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二章信托计划设置和运作第八条信托公司开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设立专门的管理人,负责信托计划的管理和运作。
第九条信托公司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经过信托公司内部审批,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第十条信托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策略和运作规则,并向参与方进行充分披露。
第十一条信托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风控部门,负责监测和评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风险情况,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二条参与方可通过信托公司的线上或线下渠道,申请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和资金等信息。
第十三条信托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参与方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参与方具备满足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要求的能力。
第十四条信托公司应制定相应的投资及退出机制,确保参与方在合理期限内享受投资的权益。
第十五条信托公司应定期向参与方进行信息披露,包括信托计划的投资情况、收益分配情况、风险收益指标等。
第三章风险管理和监督第十六条信托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控制和监测等制度和流程。
第十七条信托公司应设立独立的合规部门,负责合规事务的管理和监督。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说明书模版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说明书模版一、产品概要1. 名称:xxx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 受托人:xxx信托有限公司3. 保管人: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4. 规模:不超过120000万元,其中优先信托单位约90000万元,劣后信托单位约30000万元,优先信托单位和劣后信托单位的比例不超过3:1。
受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i期信托单位的规模。
信托计划的规模可能因信托单位的注销而相应变化,以信托计划项下实际存续的信托单位总份数为准。
5. 运用:信托资金用于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购买黄金、在上海钻石交易所购买钻石等文化消费品原料,并委托专业公司加工为黄金、钻石等消费投资文化产品在其渠道销售。
1%的信托资金用于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
如有闲置资金可投资于债券、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等。
6. 期限:本信托计划期限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5年,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受托人发行第i期信托单位、募集第i期信托资金时,有权确定第i期信托单位的预期存续期限,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延长第i期信托单位存续期限或者提前终止全部或部分第i期信托单位。
第i期信托单位的预期存续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以受托人发布的相应募集公告为准。
7. 首次募集期(即信托计划推介期):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8月28日,受托人可根据信托募集的实际情况决定提前结束或延长推介期。
8. 优先信托单位:本信托计划优先信托单位包括A类和B类优先信托单位。
A类信托单位以现金认购和分配信托利益,但受益人也可选择在该期信托单位届满前15个工作日前以当日的转换价格(原料价+一定加工费用+手续费)以信托利益认购选定(定制)的消费投资文化产品,并于该期信托单位信托利益分配日向受益人交付。
B类信托单位以现金认购,在信托计划通过公开市场购买原料时即转为一定重量的标准投资金条或一定数量、质量的裸钻或一定标准的其他消费投资文化产品的原料,其中B1类信托单位受益人在该信托单位终止时取得消费投资文化产品原材料,B2类信托单位受益人取得专业公司生产的消费投资文化产品。
最新四川信托—天娇名城B区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四川信托—天娇名城B区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四川信托—天娇名城B区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基本情况信托计划名称:四川信托—天娇名城B区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行规模:募集资金总规模9000万,可分期发行。
信托期限:信托期限24个月。
交易对手:攀枝花天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用途:用于天娇地产名下天娇名城B区项目建设。
推介期:2013年 09 月 9 日至2013年 10 月 9 日,受托人可以根据情况提前结束或推迟推介期认购要求:起点金额为100万元,以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金额优先、同额时间优先、额满即止)二、预期收益率及收益分配投资者预期年化收益率表:认购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100万(含)-200万(不含)9.7%200(含)-300万(不含)10.5%300(含)万以上10.8%收益分配方式:成立满一年后及信托终止后分配信托利益三、交易对手及项目简介攀枝花天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娇地产”)成立于1999年,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贰级资质。
,公司名下目前共三个在建项目,天娇名城A区(项目占地73.96亩,总建筑面积157300 ㎡,其中安置房5.9万㎡,商品房面积共计8.84万㎡,A区项目于2012年7月开盘,截止目前,A区项目仅剩下约10套大户型尚未销售,A区项目曾创下单天销售1.7亿元的记录)、天娇名城B区(即本信托计划融资项目,位于天娇名城A区斜对面)、天娇名都。
四、风险控制该信托计划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一)连带担保东华公司及天娇地产实际控制人陈东武和陈美玲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天娇地产100%股权质押。
(二)实物抵押天娇房地产公司名下天娇名城A区B区以及天娇名都16亩土地提供抵押,评估价值共计20267万元,初始抵押率为48.49%。
(三)资金监管1、资金使用监管:要求天娇地产开设监管账户,作为信托贷款放款账户,委托银行对放款账户进行监管,信托资金的使用和划款均需取得我司同意,保证信托贷款用于指定用途。
2024年信托资金贷款协议样本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信托资金贷款协议样本一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术语定义1.2 解释规则第二条信托资金的来源与用途2.1 资金来源2.2 资金用途第三条贷款金额与期限3.1 贷款金额3.2 贷款期限第四条贷款利率与还款方式4.1 贷款利率4.2 还款方式第五条担保与抵押5.1 担保条件5.2 抵押物描述第六条风险评估与控制6.1 风险评估6.2 风险控制措施第七条信托管理费用7.1 管理费用计算7.2 费用支付方式第八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8.1 合同生效条件8.2 合同终止条件第九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9.1 违约责任9.2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法律适用11.2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 附加条款12.2 附录文件第十三条合同的修订与补充13.1 修订条件13.2 补充内容第十四条合同的签署与生效14.1 签署程序14.2 合同生效时间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术语定义本合同中的“信托资金”是指由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资金。
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信托资金的提供方,即资金的出借方。
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信托资金的接受方,即资金的借款方。
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是指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的时间。
1.2 解释规则本合同条款的解释应遵循合同的整体目的和意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信托资金的来源与用途2.1 资金来源甲方的信托资金来源于其合法的集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储蓄、投资收益等。
2.2 资金用途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信托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项目投资等。
第三条贷款金额与期限3.1 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万元整),具体金额以合同附件为准。
2024年信托资金贷款协议样本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信托资金贷款协议样本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术语定义1.2 解释规则第二条贷款金额与用途2.1 贷款金额2.2 贷款用途第三条贷款期限3.1 贷款期限3.2 还款计划第四条贷款利率与费用4.1 贷款利率4.2 相关费用第五条担保与抵押5.1 担保方式5.2 抵押物描述第六条还款条件与方式6.1 还款条件6.2 还款方式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违约情形7.2 违约责任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8.1 合同变更8.2 合同终止第九条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适用法律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义务10.2 例外情况第十一条第三方受益11.1 第三方受益人11.2 第三方权益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日期12.1 合同生效日期12.2 合同终止日期第十三条附则13.1 附加条款13.2 附件列表第十四条完整协议14.1 合同完整性14.2 取代先前协议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术语定义本合同中的“贷款人”指的是X信托有限公司,“借款人”指的是X公司,“贷款金额”指的是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借用的最高金额,“贷款期限”指的是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应按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的期限,“贷款利率”指的是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应支付贷款利息的比率,“相关费用”指的是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给贷款人的各项费用,“担保”指的是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供的保证贷款人债权实现的财产或者权利,“抵押物”指的是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设定抵押的财产。
1.2 解释规则本合同中的术语定义应按照通用理解和行业惯例进行解释,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
本合同中的数字、日期、时间等应当采用精确的表述方式。
本合同中未明确定义的术语,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者常识进行解释。
第二条贷款金额与用途2.1 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X万元整(大写:人民币肆佰陆拾万元整),借款人应按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
集合资金信托合同模板范本
集合资金信托合同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承诺管理信托财产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风险。
公司郑重申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有关规定,依据信托合同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在签署本业务有关信托文件前,委托人和受益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申明书及其他信托文件,谨慎作出是否签署信托文件的决策。
委托人和受益人签署了本申明书表明委托人和受益人已仔细阅读本申明书及其他信托文件,委托人和受益人已了解本信托可能产生的风险和造成的损失。
申明人即受托人:公司年月日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同时代表受益人签署本申明书表示已详阅本申明书及相关信托文件。
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委托人(甲方):住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受托人(乙方):住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真实合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释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1. 本合同:指《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 本信托:根据本合同设立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
3. 项目:指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
4. 信托计划:指由受托人制定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 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6. 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书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7.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第二条信托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运用,谋求信托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A A A A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受托人:A A A A信托有限公司保管人:X X X 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C C C C投资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经纪商:B B B B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目录第一条释义 (1)第二条信托计划名称 (3)第三条信托计划类型 (4)第四条信托计划目的 (4)第五条信托计划管理团队 (4)第六条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 (5)第七条信托计划的规模和期限 (11)第八条信托计划委托人与受益人 (12)第九条信托受益权 (12)第十条信托计划的推介和成立 (12)第十一条信托单位的认购 (13)第十二条信托受益权的赠与及继承 (16)第十三条信托财产的保管 (16)第十四条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各项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 (17)第十五条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 (18)第十六条信托计划的风险警示 (21)第十七条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 (25)第十八条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27)第十九条法律意见 (28)第二十条声明与特别说明 (28)特别提示本信托计划受托人──AA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具有经营信托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
受托人保证“AAAAAA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信托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受托人承诺本信托计划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受托人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信托计划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信托计划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受托人承诺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依据本信托计划规定及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计划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计划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计划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信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
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四川信托·济宁富邦万象和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月摘要信托计划名称:四川信托·济宁富邦万象和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投资范围: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认购信托单位并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以信托的方式委托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利益进行管理。
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运用信托资金,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用于“富邦万象和”项目C区的开发建设。
受托人以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形成的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为受益人获取投资收益。
信托计划的规模:本信托计划规模拟不超过30,000万元。
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单位可分期募集。
委托人资格:符合信托文件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信托期限:本信托计划项下,各期信托单位存续期限为24个月,自各期信托单位募集成功日(首期为信托计划成立日)起算,可根据信托文件规定提前终止或延期。
信托单位认购价格:人民币1元。
信托计划推介期:自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止。
受托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保管人: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南第二支行推介机构: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目录一、绪言 (3)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4)三、信托执行经理 (4)四、信托计划的服务机构 (5)(一)信托计划的推介机构 (5)(二)保管人 (5)五、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5)(一)信托计划名称 (5)(二)信托计划目的 (5)(三)信托计划的规模 (6)(四)信托计划的期限 (6)六、信托单位的认购条件和方式 (6)(一)委托人资格 (6)(二)委托人的陈述与保证 (7)(三)委托人与受益人 (8)(四)信托单位的认购 (8)七、信托计划的推介、成立与信托单位募集成功 (8)(一)信托计划的推介 (8)(二)信托计划的成立 (9)(三)信托单位募集成功的条件 (10)八、信托合同内容摘要 (10)(一)信托财产的运用、处分 (10)(二)信托受益权的继承/承继、转让及赠与 (13)(三)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 (14)(四)信托税费和信托费用 (14)(五)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15)(六)受托人的权利义务 (16)(七)受益人的权利义务 (16)(八)受益人大会 (16)(九)受托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16)(十)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7)(十一)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 (17)(十二)违约责任 (17)(十三)其他事项 (17)九、风险警示 (18)十、法律意见书 (18)十一、信托文件的效力、解释和说明 (18)十二、备查文件 (19)一、绪言信托计划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托合同编写。
信托计划说明书阐述了四川信托·济宁富邦万象和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受托人和保管人的基本情况、信托合同摘要、风险警示等信息,投资者在做出认购/申购信托单位的决定前应仔细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
受托人承诺信托计划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受托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信托计划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信托计划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信托计划说明书依据信托合同编写。
信托合同是约定信托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信托计划说明书主要向投资者披露与信托计划相关事项的信息。
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合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投资者欲了解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阅读信托合同。
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信托文件中所用的同一词语均具有相同含义。
各词语的具体释义详见信托合同第2条。
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名称: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2段18号川信红照壁大厦法定代表人:刘沧龙注册资本:拾叁亿元人民币存续期间:长期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N0.00466908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三、信托执行经理1、受托人指定黄蕾为信托计划的信托执行经理,其具体情况如下:黄蕾,2013年3月开始担任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四部总经理助理。
2、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可以更换信托计划的信托执行经理,但应于更换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披露。
四、信托计划的服务机构(一)信托计划的推介机构信托计划的推介机构:【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二)保管人受托人聘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担任信托计划的保管人,保管信托资金。
保管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职责详见受托人与保管人签订的信托资金保管协议。
五、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一)信托计划名称四川信托·济宁富邦万象和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信托计划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并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以信托的方式委托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利益进行管理。
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运用信托资金,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用于“富邦万象和”项目C区的开发建设。
受托人以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形成的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为受益人获取投资收益。
(三)信托计划的规模本信托计划规模拟不超过30,000万元(小写:¥300,000,000元),实际信托计划规模以信托计划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总额为准,每一元对应一份信托单位。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单位可分期募集。
(四)信托计划的期限本信托计划项下,各期信托单位存续期限为24个月,自各期信托单位募集成功日(首期为信托计划成立日)起算。
发生以下情况的,信托单位存续期限相应调整,但受托人应予以公告: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信托单位可提前到期注销或延长存续期限,发生该等情况时,受托人应公告。
六、信托单位的认购条件和方式(一)委托人资格委托人应当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申购时超过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信托计划项下的自然人委托人人数不超过伍拾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人民币叁佰万元(¥3,000,000)以上的自然人委托人和合格的机构委托人数量不受限制。
受托人将本着“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接受认购申请,并视认购的具体情况,保留拒绝投资人认购本信托计划申请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陈述与保证全体委托人在认购/申购信托单位时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1、符合信托文件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资格。
2、认购/申购信托单位的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可支配财产,其来源合法,并非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借贷资金或其他负债资金,且不存在任何已有的或潜在的法律纠纷;3、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完全符合其财务需求、目标和条件;4、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完全符合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投资政策、指引和限制、合同、承诺、及法律法规、政府命令、判决及裁决,且未违背委托人的公司章程或对其有约束力的组织性文件;5、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对其而言是合理、恰当而且适宜的投资,尽管投资本身存在明显而切实的风险;6、已就签署本合同取得一切必要的权力、权利及授权;7、签署本合同、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及交付信托资金不会损害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8、委托人为自然人且有配偶的,其认购/申购信托单位、交付信托资金已取得其配偶的同意。
(三)委托人与受益人信托计划成立时,本信托项下受益人与委托人是同一人。
(四)信托单位的认购1、认购主体合格投资者。
2、认购价格和份数每份信托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1元,认购价格人民币1元。
认购信托单位份数=认购金额÷认购价格信托单位的认购详见信托合同第6条。
七、信托计划的推介、成立与信托单位募集成功(一)信托计划的推介1、投资者可于信托计划的推介期和开放期认购信托单位。
2、本信托计划推介期为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
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受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或延长推介期,但应提前公告。
3、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单方有权设置开放期,接受投资者认购与赎回信托单位。
各开放期的具体期限、可认购的信托单位的种类、规模以及预期收益率等由受托人决定,并提前公告。
(二)信托计划的成立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信托计划成立:1、信托计划推介期内或推介期届满,受托人募集的信托资金达到【壹亿】元(¥【100,000,000】元),且不超过【叁亿】元(小写:¥300,000,000元);2、借款人与受托人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已生效,并办理完毕强制执行公证手续;3、保证人与受托人分别签订的《保证合同》均已全部生效,且已办理完毕强制执行公证手续;4、抵押人与受托人分别签订的《抵押合同》均已全部生效,且已办理完毕强制执行公证手续和抵押登记手续;5、出质人与受托人分别签订的《质押合同》均已全部生效,且已办理完毕强制执行公证手续和质押登记手续;6、借款人、受托人与监管银行签署的《账户监管协议》已签署生效;7、受托人认可的评估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已就本信托计划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无保留的法律意见书等;8、受托人在其网站发布公告或以信托合同约定的其他信息披露方式宣布信托计划成立。
受托人宣布的日期为信托计划成立日。
受托人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发行本信托计划,但受托人未对募集成功与否作出过任何陈述或承诺。
(三)信托单位募集成功的条件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的运作情况决定每个开放期募集的信托单位的募集成功的条件。
开放期内,该等条件满足后,受托人有权宣布该开放期募集的信托单位募集成功。
如开放期届满时,该等条件未满足,受托人有权宣布该开放期募集的信托单位募集不成功;该等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拒绝投资者于该开放期提交的认购信托单位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