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方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出租居住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出租居住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04•【字号】台政办发[2007]1号•【施行日期】2007.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出租居住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台政办发〔200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台州市出租居住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一月四日台州市出租居住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出租居住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出租房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台州市城乡范围内的出租居住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出租的居住房屋以及业主自有供员工居住的房屋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台州”建设的重要内容,督促公安、建设(含城管、规划)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县(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出租居住房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督促、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辖区村(居)民的消防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制订防火公约,在外来务工人员集聚较多的场所和区域要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知识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技能,组织对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出租人和承租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若干意见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08•【字号】台政发[2007]1号•【施行日期】2007.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07〕1号)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63号)文件精神,结合台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工作提出以下若干意见: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平安台州”和“两个社会”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
到2010年,基本实现我市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显著增强,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实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构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切实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负责制。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台州市“个转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台州市“个转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27•【字号】台政办发[2013]176号•【施行日期】2013.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台州市“个转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台政办发〔2013〕1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开展“个转企”工作,形成服务提质、工作提效、转企提速的良好工作格局,“个转企”工作顺利实现“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的目标,为促进台州市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鼓励先进,继续扎实推进我市“个转企”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路桥区人民政府等26个单位为台州市“个转企”工作先进集体,林健刚等45人为台州市“个转企”工作先进个人,现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进一步推进“个转企”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3年台州市“个转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27日附:2013年台州市“个转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个转企”工作先进集体(共26个)路桥区人民政府临海市人民政府温岭市人民政府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台州市财政(地税)局台州市国家税务局台州市工商局椒江分局注册分局台州市工商局椒江分局葭沚中心工商所台州市工商局黄岩分局台州市黄岩区国家税务局台州市工商局路桥分局路桥区横街镇人民政府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海市杜桥镇人民政府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温岭市横峰街道办事处玉环县国家税务局玉环县财政(地税)局天台县财政(地税)局天台县赤城街道办事处仙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仙居县财政(地税)局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健跳分局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工商所台州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二、“个转企”工作先进个人(共45个)林健刚台州市政府办公室陈深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冯尚辨台州市财政(地税)局许敏华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令国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王文伟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金嘉娴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王敏台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朱彩红台州市统计局潘海剑台州市国家税务局王锦萍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林勇台州电业局薛钧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阮洁台州市工商局椒江分局裘湘江台州市椒江区国家税务局陈春台州市椒江区地方税务局卢旺兵台州市工商局黄岩分局杨鹏黄岩区高桥街道办事处於立远黄岩区财政(地税)局吕秀明路桥区路桥街道办事处吴高翔台州市路桥区国家税务局陈军华台州市路桥区地方税务局许世明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部分局王笛声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金勇临海市国家税务局陈秀满临海市财政(地税)局陈华初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泽国分局陈军荣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北工商所叶朝晖温岭市财政(地税)局陈朝辉温岭市国家税务局王景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楚门分局赵艳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玉城工商所魏贤雪玉环县坎门街道办事处张敏灯天台县始丰街道办事处吴慧强天台县坦头镇人民政府张裕天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李斌仙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泮新伟仙居县国家税务局潘辉仙居县财政(地税)局管守国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赵斌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邵国欢三门县国家税务局俞天意台州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郑燕平台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袁锋台州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20•【字号】•【施行日期】2021.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相关布局图和项目清单,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另行公布。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20日台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2019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和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的两个阶段性目标,明确了综合交通运输未来30年发展的重点任务。
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总体要求,出台了《浙江建设高水平交通强省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0〕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全力推进交通强国试点建设,加快建成基础设施强、运输服务强、创新动能强、治理能力强、支撑带动强的高水平交通强省,为交通强国建设贡献浙江方案,为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奋力先行。
到2025年,高质量完成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到2035年,基本建成高水平交通强省;到2050年,全面建成高水平交通强省。
交通强国、交通强省的战略部署,向台州交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制定了台州市交通强国建设总纲——《关于建设高水平交通强市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发〔2020〕67号),着力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打造长三角南翼综合交通枢纽,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市,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交通强市,为交通强国、交通强省建设贡献台州力量。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30•【字号】台政办发〔2015〕47号•【施行日期】2015.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台政办发〔2015〕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30日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15〕13号),组建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计生委)。
市卫生计生委是主管全市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的职责。
1. 取消提供计划生育统计资料审批职能。
2. 将对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管理的职责转移给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3.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
4. 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决定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承接的职责。
1. 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审核和中医医疗广告审查、西医医疗广告核准。
2.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
3.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 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及医师资质认定。
5.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
6.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7.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8. 传染病菌毒种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审批。
9.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审批。
10. 国务院、省政府卫生计生部门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划出的职责。
1. 将原市卫生局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职责,划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台州市工业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台州市工业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28•【字号】台政办发〔2017〕74号•【施行日期】2017.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住房保障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台州市工业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台政办发〔2017〕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规范工业企业职工宿舍(以下简称职工宿舍)建设,加强职工宿舍有序管理,发挥住房制度的保障功能,更好地解决工业企业职工对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科学规划、有效实施、加大扶持、强化监管”的要求,坚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将加强工业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管理作为完善住房制度、加强社会保障的有效抓手,作为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制造之都”的必要条件,作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平安台州”建设和台州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二、政策措施(一)科学规划建设工业园区。
坚持规划引领,结合功能、区位、产业基础、发展优势等因素,面向长远,适度超前,留足空间,合理配套职工宿舍、职工食堂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科学编制工业园区发展规划。
注重完善工业园区功能区块划分及产业空间布局,确保园区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相衔接。
工业园区实施建设时,应当先行或者同步启动居住、文化、体育、教育、卫生、商业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保障企业职工生活需求,全面提升园区开发档次和服务水平。
(二)合理引导职工宿舍配建。
单宗工业用地内部、小微企业园区内部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用房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该单宗或者园区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未配建职工宿舍的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3年度台州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3年度台州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05•【字号】台政办发[2014]38号•【施行日期】2014.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3年度台州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台政办发〔2014〕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13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大力开展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进展迅速,成效明显。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市委宣传部等30个“2013年度台州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先进集体”和李羚等56名“2013年度台州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为台州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再创新业绩、再作新贡献。
附件:2013年度台州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3月5日附件2013年度台州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30个)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建设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执法局市人防办椒江区治堵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市建设规划局椒江分局路桥区治堵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路桥大队市行政执法局路桥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黄岩大队市建设规划局黄岩规划管理处黄岩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临海市治堵办临海市建设规划局临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温岭市治堵办温岭市公安局玉环县行政执法局玉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天台县建设规划局天台县交通运输局天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仙居县公安局仙居县建设规划局三门县建设规划局三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二、先进个人(56名)李羚市委办公室柯远明市政府办公室胡金军市政府办公室王庆市政府办公室陈阳市委宣传部徐晔台州日报吴敏东台州广电总台梅炀市公安局徐翔市公安局吴小平市建设规划局邱晓红市建设规划局王卫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施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颜青鹏市交通运输局陈友清市运管局张扬市运管局郭和金市商务局陈谦市行政执法局江嘉熹市行政执法局路桥执法大队徐建平市统计局叶良荣市人防办李强市残联甘军椒江区治堵办陈永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椒江大队颜文秀市建设规划局椒江分局胡宝军椒江区交通运输局王文军市建设规划局路桥分局罗昌平路桥区道路运输管理局陈灵坚路桥区总工会马雳路桥区新城开发管理委员会张仁勇黄岩区治堵办郑庆力黄岩区治堵办郑晖黄岩区建设局吴建其市行政执法局黄岩分局方匡安临海市委宣传部卢志伟临海市行政执法局陈海军临海市回浦实验小学顾振敏临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陶夏聪温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陆夫友温岭市建设规划局鲍永胜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梁国民温岭市行政执法局江高亮玉环县治堵办黄朝晖玉环县建设规划局李春辉玉环县交通运输局陈仲旭天台县政府办公室庞正国天台县行政执法局王敏天台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陈亚青仙居县政府办公室崔永忠仙居县交通运输局吴文伟仙居县行政执法局郑玮玮三门县建设规划局宋文忠三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郑剑峰三门县行政执法局徐挺锷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单方权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6.13•【字号】浙委[2010]59号•【施行日期】2010.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浙委[2010]59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2008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保增长、重民生、促稳定”的要求,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省委、省政府决定,命名舟山等9个市为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杭州市下城区等160个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单位为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授予郑铭强等110名同志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
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着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不断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为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2010年6月13日附件: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舟山市、嘉兴市、金华市、宁波市、绍兴市、台州市、衢州市、温州市、湖州市二、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杭州市:下城区、西湖区、余杭区、淳安县、:临安市,上城区南星街道、江干区凯旋街道、萧山区衙前镇、桐庐县江南镇,杭州市委政法委、杭州市建委、拱墅区综治办、西湖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综治办、建德市委政法委、富阳市综治办、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办,杭州大厦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鄞州区、奉化市,江东区东柳街道、江北区白沙街道、北仑区新楔街道、慈溪市宗汉街道、象山县丹西街道、镇海区懈浦镇、余姚市丈亭镇、宁海县力洋镇,宁波市综治办、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安监局、宁波市城管局,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瑞安市玉海街道、永嘉县桥下镇、文成县巨屿镇,温州市综治办、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交通局、温州市卫生局、温州市房管局、洞头县综治办、平阳县综治办、泰顺县综治办、龙湾区公安分局、瓯海区公安分局、乐清市公安局、苍南县公安局湖州市:德清县,吴兴区八里店镇、南浔区南浔镇、德清县乾元镇、长兴县泗安镇、安吉县良朋镇、安吉县皈山乡,吴兴区综治办、长兴县公安局、中国银监会湖州监管分局嘉兴市:秀洲区、嘉善县、桐乡市,秀洲区王店镇、海宁市盐官镇、桐乡市濮院镇,嘉兴市公安局、嘉兴市新居民事务局、嘉兴市城管执法局、平湖市综治办、南湖区综治办、海盐县法院绍兴市:诸暨市、新昌县,绍兴县齐贤镇、上虞市盖北镇,绍兴市综治办、绍兴市公安局、绍兴文理学院、诸暨市公安局、上虞市委政法委、嵊州市综治办、越城区综治办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东阳市、金华经济开发区,兰溪市永昌街道、浦江县浦阳街道、婺城区汤溪镇、金东区曹宅镇、义乌市佛堂镇,金华市公安局、东阳市委政法委、XXX市司法局、武义县司法局、磐安县委政法委衢州市:衢江区湖南镇、开化县城关镇、江山市碗窑乡,衢州市综治办、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衢州市教育局、衢州市交通局、衢州市西区开发建设管委会、柯城区综治办、龙游县委政法委、常山县委政法委舟山市:定海区、普陀区,普陀区东港街道、岱山县高亭镇,舟山市公安局、舟山市安监局、舟山市司法局、定海区公安分局、嵊泗县公安局台州市: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临海市古城街道、温岭市城北街道,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区综治办,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烟草专卖局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青田县鹤城镇、青田县海口镇、庆元县松源镇、缙云县壶镇镇、缙云县舒洪镇、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龙泉市龙南乡,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司法局、云和县法院、遂昌县人武部、松阳县委政法委,浙江五洲实业有限公司省直单位:省纪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组织处、省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省经信委人事处、省教育厅宣教处、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宁波市安全局八处、省劳动教养管理局、省人力社保厅仲裁信访处、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公安局、舟山市公安边防支队三、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杭州市:郑铭强市委政法委综治协调指导室副主任科员袁建祥上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韩建中下城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玉泉江干区委政法委调研员余伟青拱墅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滕勇西湖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士毅滨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许建达萧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戚建国余杭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燕桐庐县莪山畲族乡党委书记汪孝群淳安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叶志高建德市寿昌镇党委书记包荣祥富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卞吉安临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宁波市:邵泽太市委政法委综治协调指导处处长计锋海曙区综治办主任陈建敏江东区委政法委委员、综治办主任徐文华江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顾国芳镇海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俞宏侃北仑区柴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胡贤君鄞州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余银虎余姚市阳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林益定慈溪市龙山镇党委副书记竺和国奉化市溪口镇党委委员应伟华宁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干维岳象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温州市:陈桢华市综治办副主任林逸洁鹿城区江滨街道综治办副主任包双二龙湾区综治办主任王益忠瓯海区新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方荣权乐清市综治办副主任涂秀明瑞安市塘下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叶建勇永嘉县综治办副主任林宗仁洞头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林炳欧文成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亓宾平阳县委副书记雷文东泰顺县委副书记林晓峰苍南县委副书记湖州市:姚建荣市委政法委综治协调指导室主任费斌吴兴区织里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慎玉龙南浔区双林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林炳才德清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谢红星长兴县综治办副主任万尧平安吉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嘉兴市:张建章市综治办副主任、市委政法委综治协调指导室主任张建华南湖区教文体局干部沈中华秀洲区油车港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吴建平嘉善县政协副主席盛全生平湖市委书记金荣祥海盐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余月安海宁市马桥街道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沈建坤桐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绍兴市:陈荣华越城区东湖镇党委书记金强绍兴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赵源恩诸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泉标上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国清嵊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濮志江新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郦建明绍兴市工贸国资公司综治办副主任金华市:王罡市委政法委综治协调指导处处长XXX日婺城区白龙桥镇党委书记何志义金东区孝顺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姚润生兰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朱新康东阳市综治办副主任王文胜义乌市城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应金岳XXX市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于伟勇浦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陈萍武义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潘树青磐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衢州市:徐伟清柯城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胡水木衢江区高家镇党委书记洪一舟龙游县副县长、政法委副书记王旭江山市委常委、贺村镇党委书记何健常山县天马镇党委书记朱佑斌开化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朱杭林衢州学院(筹)保卫处副处长舟山市:夏远翔普陀山管委会副主任余存军定海区解放街道党工委书记顾磊洲普陀区展茅街道党工委委员黄海平岱山县岱东乡党委副书记钱海彬嵊泗县洋山镇党委书记台州市:李斌市委政法委委员、市综治办主任徐辉椒江区洪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建华黄岩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季兆福路桥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叶小明临海市综治办副主任卢茂良温岭市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卓永平玉环县委政法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徐卫胜天台县福溪街道党工委书记朱庆华仙居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程观顺三门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丽水市:江诗仁市综治办副主任、市委政法委综治协调指导室主任李啸军莲都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季春宝龙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海凡青田县委政法委综治协调指导室主任黄光运遂昌县委政法委主任科员周玉琚松阳县综治办协调指导室主任陈金方缙云县为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柳贤列景宁畲族自治县综治办公室季伟忠云和县公安局副局长省直单位:谢小云省委办公厅综合二处副处长刘京晶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三处副处长王建新省综治办工副主任郑娟省农业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高贤赋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俞舟峰省广电局社会管理处干部王晓明省公安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综合协调科科长聂纵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省综治委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朱兰英浙江法制报社采访中心副主任。
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信访工作的意见
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信访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05•【字号】台市委办[2006]150号•【施行日期】2006.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信访工作的意见(台市委办〔2006〕150号2006年12月5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的信访工作,推进机关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信访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06〕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市直机关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加强市直机关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
市直机关作为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担负着重要职责,同时是依法办理职责范围内信访事项的工作主体,承担着指导督促本系统信访工作的重要任务。
当前,群众来市信访高位运行,部分市直单位信访仍呈上升趋势,市直机关的信访工作直接关系到能否有效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建设“平安台州”、台州法治建设与社会稳定和谐。
市直机关各单位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加强市直机关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按照全面建设“平安浙江”、法治台州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畅通信访渠道,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处置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平安市、县(市、区)社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永康市 余杭区 慈溪市 黄岩区 路桥区 东阳市 萧山区 临海市
附件 3
2012
㊀ ㊀
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名单 年度创建平安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舟山市、 嘉兴市、 丽水市、 衢州市
附件 4
2012
㊀ ㊀
省公安厅、 省安监局、 省委 610 办公室、 省统 省卫生厅、 团省委、 省财政厅、 省边防总队、 省武警 计局、 省信访局、 省司法厅、 省发改委、 省教育厅、 总队、 省民宗委、 省环保厅
委、 政府和省直属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 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按照中央和省委、 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以服务保障物质富裕精神富 有现代化浙江建设为目标, 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 安的需求为导向, 进一步改进作风、 振奋精神, 坚 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全 面深化平安浙江建设, 为干好“ 一三五” 、 实现“四 翻番” 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 平安市、 县( 市、 区) 名单 附件: 2 2012 年度平安县( 市、 区) 考核排序表 3 2012 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 名单 4 2012 年度创建平安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 年 3 月 28 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荣获文化部 第二届优秀保留剧目大奖剧组的通报
浙政发〔 2013 〕21 号
各市、 县( 市、 区) 人民政府,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文化部组织的第二届优秀保留剧目大奖评选中, 2012 年我省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取得新成果, 浙江昆剧团排演的昆曲《 十五贯》 喜获大奖。为鼓
磐安县、 兰溪市、 浦江县、 金东区、 婺 金华市: 城区、 武义县、 义乌市、 永康市、 东阳市 衢州市: 龙游县、 衢江区、 常山县、 开化县、 柯 城区 嵊泗县、 岱山县、 定海区、 普陀区 舟山市: 玉环县、 天台县、 三门县、 仙居县、 路 台州市: 桥区、 临海市 丽水市: 云和县、 景宁畲族自治县、 遂昌县、 龙 泉市、 莲都区、 青田县、 庆元县、 缙云县、 松阳县
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台州市文明单位(镇、乡、村)、文明(示范)社区的通报
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台州市文明单位(镇、乡、村)、文明(示范)社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26•【字号】台市委发[2014]13号•【施行日期】2014.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台州市文明单位(镇、乡、村)、文明(示范)社区的通报(台市委发〔2014〕13号)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近年来,全市各地各单位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委、市政府决定命名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 49 家单位为台州市文明单位,黄岩区茅畲乡等9个乡镇为台州市文明乡镇,椒江区海门街道东丰村等329个村为台州市文明村,路桥区路桥街道潞河社区等3家社区为台州市文明社区,路桥区路桥街道章苑社区等5家社区为台州市文明示范社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继续发挥文明示范作用,扎实推进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加快建设“山海秀丽、富裕和谐” 新台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台州市文明单位(镇、乡、村)、文明(示范)社区名单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2月26日附件台州市文明单位(镇、乡、村)、文明(示范)社区名单一、台州市文明单位(49个)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台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台州仲裁委员会、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关、台州城市水务有限公司、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台州分公司椒江分局、椒江区葭沚街道东山中心小学、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台州市椒江区下陈中学、黄岩区澄江街道中心小学、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新大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黄岩区院桥镇镇北小学、路桥区人民检察院、台州大光明旅游出租服务有限公司、路桥区峰江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共青团临海市委员会、临海市总工会、临海市邵家渡中学、临海市学海中学、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水洋分局、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温岭办事处、温岭日报社、国网浙江温岭市供电公司、浙江温岭农村合作银行温峤支行、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河分局、华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岭市供水有限公司、玉环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玉环分中心、中央储备粮玉环直属库、玉环县公安局沙门派出所、天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天台县地方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天台县人民检察院、仙居县人民法院下各人民法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仙居县支行、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仙居分中心、仙居县气象局、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门分中心、三门县电力公司小雄供配电营业所、三门县六敖镇中心小学、浙江爱力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台州市文明乡镇(9个)黄岩区茅畲乡、临海市括苍镇、临海市沿江镇、温岭市石塘镇、玉环县鸡山乡、天台县街头镇、天台县南屏乡、仙居县步路乡、仙居县双庙乡三、台州市文明村(329个)椒江区(16个)椒江区海门街道东丰村、王家村、东辉村、枫山村、岳头村,椒江区三甲街道甲南村、沿海村、优良村、五塘村、七塘村、四甲村、街浦村、楼里村,椒江区下陈街道杨家村、横塘村,椒江区前所街道陈岙村黄岩区(33个)黄岩区东城街道双浦村,黄岩区南城街道吉岙村,黄岩区澄江街道凉棚岭村、仪江村、桥头王村,黄岩区富山乡安山村、北山村,黄岩区宁溪镇浮山庄村、圣岩岙村、坦头村、下周居,黄岩区屿头乡前岙村、白石村、联一村、大湾村、大木坑村、洋坑村,黄岩区平田乡庄前村、桐树坑村,黄岩区茅畲乡大里岙村、下横村,黄岩区院桥镇下店村、田洋村、横泾后岸村、唐家桥村、四联村、水花村、前宅村、胡家桥村,黄岩区沙埠镇繁二村、马头岗村、南胡村、横溪村路桥区(24个)路桥区路桥街道辽洋村,路桥区路南街道李家村、肖王村,路桥区路北街道三角陈村,路桥区螺洋街道上倪村,路桥区桐屿街道小稠村、下岭村、岙后村,路桥区峰江街道谷岙村、钟家村,路桥区新桥镇十甲陈村、桥头叶村、凤阳章村、凤阳铺村,路桥区横街镇上林村、份水村,路桥区蓬街镇厅里村、新阳居、民利村、蓬街居、塘王村,路桥区金清镇海燕村、友谊村、繁荣村临海市(92个)临海市古城街道花街村,临海市大洋街道临东村、洋头村、双田村、麻地头村、绿化村,临海市江南街道岩子洋村、湖头村、大岭头村、灰炉头村、外洋村、下岙余村,临海市邵家渡街道渡头范村、中台村、燕头村、前洋村、岙蒋村、枧西村,临海市大田街道孔岙村、白石村、横溪村、双庙村、田圳村、砟溪头村,临海市杜桥镇横路村、下八年村、保家村、东边村、杜西村、麻车村,临海市白水洋镇塘里王村、前庄村、蔡家园村、坦南村、下林村、下黄村,临海市桃渚镇小岙村、龙头口村、冬瓜山村、杨家村、尖头村、岭前村,临海市东塍镇东卢村、白箬村、长坦村、西郊村、胡岙村、西路村、洋林村、分水岭村,临海市尤溪镇岭脚金村、清潭村、栅下村、王扇村,临海市汛桥镇井头村、白路头村、利庄村、道头村,临海市沿江镇红光村、下洋水村、双板桥村、车埭村,临海市汇溪镇双贤村、枫林村、下曼村、两头门村,临海市小芝镇桥头村、下里村,临海市上盘镇海建村、山建村、岙里村,临海市涌泉镇联谊村、泾东村、西洋村、前坊村,临海市永丰镇蓼岸村、利站村、西岙村、吕山店村,临海市括苍镇下外山村、长潭村、新树坑村、麻峙村、峡头村,临海市河头镇灯头村、半山姚村、中渡岙村、山上叶村、东升村、下堂村、玉峰村、永丰村温岭市(45个)温岭市太平街道三星桥村、南门村、西郊村,温岭市城东街道殿前村、下岙严村、金家村,温岭市城西街道螺屿村、合岙村、上林村,温岭市城北街道花桥村,温岭市横峰街道横峰村,温岭市泽国镇田洋里村、万堂村,温岭市大溪镇下山后村、担屿村、麻车屿村、下毛坦村,温岭市松门镇长川村、乃崦村、六甲村、横门村,温岭市箬横镇下轩村、高楼村、坭城村、严家村,温岭市新河镇戴池村、楼岙村、前洋村,温岭市石塘镇里箬村、高岩村、前进村,温岭市滨海镇新中村、二塘村、新南村,温岭市温峤镇许宅村、下河岙村、赵桥村,温岭市城南镇池头村、东辽村、峻岭村,温岭市石桥头镇河岙村、前林村、横湖村,温岭市坞根镇白牛皮村、西里村玉环县(20个)玉环县玉城街道龟山村、玉峰村、后湾村,玉环县坎门街道花岩礁村,玉环县大麦屿街道陈南村、龙头村、石峰山村、双坑村、陈北村、小麦屿村、隔门村,玉环县楚门镇山北村、直塘村,玉环县干江镇梅岭村,玉环县沙门镇路上村、墩头村,玉环县龙溪乡壳业村、渔业村、山里村,玉环县鸡山乡北山村天台县(41个)天台县赤城街道坑边村、横潭坎村、塔后村、响堂村,天台县始丰街道双连村、龙三村,天台县福溪街道新岭村、石岭村、楼下村,天台县白鹤镇小傲坑村、余村、墨坑村,天台县石梁镇集云村、浦西村、塔头坑村,天台县街头镇张家桐村、遮益村、田芯村,天台县平桥镇前庞村、湖井村、田中央村,天台县坦头镇五百村、岩下桥村,天台县三合镇峇酋村、山头洋村,天台县洪畴镇希董村、市集村、半山王村,天台县三州乡道士岩村、下施村、三友村,天台县龙溪乡寒岩村、岩坦村、岩塔下村,天台县雷峰乡黄家塘村、大地林村,天台县南屏乡前杨村、下汤村天台县泳溪乡横山村、紫云山村、外溪平安村仙居县(38个)仙居县安洲街道直屋村、西灿村、三桥村,仙居县福应街道楼下园村、下朕村、项斯坑村、陈家岙村、下路堂村,仙居县溪港乡大园村,仙居县湫山乡杨岸村、雅溪村、子田村、上湾村,仙居县横溪镇大林村、金昌村,仙居县埠头镇下溪东村,仙居县皤滩乡上街村、万竹王村,仙居县白塔镇东潘村、下崔中宅村、东鲍村、鱼山村、马坎头村,仙居县淡竹乡下齐村,仙居县田市镇上新屋村、上街村,仙居县官路镇后里吴村、坑口垟村,仙居县上张乡上张村、大张村,仙居县大战乡大战村、下应村,仙居县下各镇杏村村,仙居县双庙乡长岗山村、寺前村,仙居县朱溪镇上王周村、岩前村大邵村三门县(20个)三门县海游街道林家洋村、梅村村、岭脚陈村,三门县高枧乡独山村、陈岙村,三门县珠岙镇下洋村,三门县沙柳镇曼岙村、殿后村,三门县亭旁镇梅坑胡村、王村村,三门县六敖镇乾墩村、盖门塘村,三门县健跳镇外岗村、蛟头村、小宅村,三门县浬浦镇新塘村、前山村,三门县横渡镇南林村,三门县泗淋乡浦岙村,三门县蛇蟠乡彭坝村四、台州市文明社区(3家)路桥区路桥街道潞河社区、玉环县坎门街道海城社区、玉环县坎门街道东沙社区五、台州市文明示范社区(5 家)路桥区路桥街道章苑社区、临海市古城街道鹿城社区、温岭市太平街道月河社区、玉环县坎门街道灯塔社区、三门县海游街道龙山社区。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5•【字号】台市委办[2011]99号•【施行日期】2011.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台市委办〔2011〕99号)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近两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同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作出了新的贡献。
经研究,决定授予椒江区关工委等 63 个单位“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郑仁波等81名同志“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关心下一代事业中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条战线的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2月5日附件1: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名单椒江区关工委椒江区人民路小学关工委爱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工委椒江区海门街道关工委椒江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关工委椒江区葭沚街道东山头村关工委黄岩区关工委黄岩区宁溪镇关工委黄岩区城关中学关工委黄岩区西城街道关工委新大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关工委黄岩区关工委义工协会路桥区关工委路桥区路桥街道关工委路桥区螺洋街道关工委路桥区新桥镇中心小学关工委台州齐合天地金属有限公司关工委台州曙光医院关工委临海市大田街道关工委临海市桃渚镇关工委临海市尤溪镇岭脚金村关工委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关工委临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工委临海市正特集团有限公司关工委临海市回浦实验中学关工委临海小学关工委温岭市关工委温岭市公安局关工委温岭市坞根镇中心小学关工委温岭市松门镇关工委温岭市城西街道关工委温岭市太平街道关工委温岭市箬横镇庄联村关工委温岭市第四中学关工委玉环县关工委玉环县坎门街道关工委玉环县楚门镇关工委玉环县公安局关工委浙江康华有限公司关工委玉环县玉城街道小水埠村关工委天台县关工委天台县平桥镇关工委天台县白鹤镇关工委天台县坦头镇关工委天台县街头镇中心小学关工委天台县平桥镇裘村关工委仙居县关工委仙居县教育局关工委仙居县横溪镇关工委仙居县横溪镇柯家村关工委仙居中学关工委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工委三门县亭旁镇关工委三门县公安局关工委三门县海游镇平安社区关工委三门县六敖镇下街村关工委三门县实验小学关工委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工委台州市公安局关工委台州市教育局关工委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工委台州学院关工委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关工委附件2: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郑仁波(台州市关工委顾问)高仁涌(台州市关工委顾问)郭坚宇(台州市关工委顾问)谢茂顺(台州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梅方展(台州市关工委办公室主任)潘奕(椒江区第二实验小学关工委主任)苏永国(椒江区洪家街道关工委专职副主任)周宝珠(椒江区关工委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叶小青(椒江区信质电机服务有限公司关工委主任)陈薇(椒江区工商联关工委副主任)张文涛(椒江区白云街道小井社区关工委委员)王抱宗(椒江区关工委办公室)洪流(黄岩区关工委关爱工作团副团长)罗克明(黄岩区关工委讲师团团长)戴瑞土(黄岩区北城街道关工委专职副主任)李银花(黄岩区东城街道山亭社区关工委主任)唐笑笑(黄岩区茅畲乡关工委专职副主任)陈云莲(黄岩区院桥镇关工委副主任)戴灵芝(黄岩区高桥街道关工委专职副主任)陈伟滨(路桥区关工委副主任)尤茜(路桥区关工委专职副主任)徐跃明(路桥区教育局关工委副主任)管康明(路桥区路桥街道关工委主任)陈方斌(路桥区峰江街道中心小学关工委主任)罗永宁(路桥区蓬街镇关工委委员)蒋福生(路桥区金清镇关工委副主任)李连枝(临海市关工委顾问)吴相省(临海市关工委副主任)梁克形(临海市公安局关工委副主任)陈荷琴(临海市大洋街道关工委副主任)金丕灿(临海市永丰镇关工委副主任)葛周兴(临海第六中学关工委主任)张雪芳(临海市哲商小学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盛鑫祥(临海中学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陈善玉(临海市杜桥镇前进村关工委副主任)林美富(温岭市关工委名誉主任)蒋春奋(温岭市公安局关工委秘书长)颜传富(温岭市滨海小学关工委副主任)吴晓娟(温岭市新河镇关工委专职副主任)陈景贤(浙江风驰机械有限公司关工委副主任)金巧君(温岭市关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张明春(温岭市泽国镇前街居关工委主任)王正初(温岭市泽国镇第三小学关工委主任)金洪卿(温岭市退教协太平二分会关工委主任)陈岩洲(玉环县关工委副主任)曾瑞平(玉环县关工委专职副主任)伍亨礼(玉环县清港镇徐都村关工委主任)徐本盛(玉环县坎门镇关工委副主任)杨仁忠(玉环县楚门镇关工委秘书长)周文龙(玉环县教育局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唐永娴(玉环县大麦屿街道关工委副主任)姚太岳(天台县街头镇关工委副主任)陈正梅(天台县平桥镇关工委副主任)王林泉(天台县白鹤镇关工委副主任)裴敬华(天台县坦头镇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袁守盛(天台县公安局关工委副主任)陈裴佩(天台县教育局关工委副主任)陈骥(天台县关工委公民道德讲师团成员)吴朝阳(仙居县关工委副秘书长)项汝德(仙居县官路镇关工委专职副主任)应金高(仙居县南峰街道关工委专职副主任)陈真弟(仙居县公安局关工委副主任)陈秀娟(仙居县官路中学关工委主任)冯建胜(仙居县教育局关工委主任)吴珊娟(浙江竺梅集团关工委名誉主任)陈选来(三门县关工委副秘书长)陈尚贝(三门县健跳镇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戴照明(三门县教育局关工委副主任)柯甫桂(三门县泗淋乡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葛先顺(三门县横渡镇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叶信撰(三门县珠岙镇关工委副主任)陈分钵(三门县关工委讲师团成员)阮云娥(台州市教育局关工委副主任)夏忠勤(台州市公安局关工委专职副主任)金先地(台州市司法局关工委专职副主任)王悦兴(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关工委有奖助学联谊会负责人)汪觉新(台州市市直机关关工委副主任)夏崇德(台州学院关工委顾问)李建玲(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关工委委员)陈善唐(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校外辅导组组长)邢积栋(台州广播电视大学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台州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通报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台州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1•【字号】台政发[2007]67号•【施行日期】2007.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台州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通报(台政发〔2007〕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品牌大省”战略,不断推进“以质取胜”和“质量兴市、名牌兴业”工作,积极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使我市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名牌产品不断涌现。
为进一步推动质量兴市工作,市政府决定对产品被认定为2007年度台州名牌产品的浙江诚信医化设备有限公司等103家生产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全市的广大企业要以受表彰企业为榜样,狠抓企业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锐意创新,为促进台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台州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名单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2007年度台州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名单(共103家)1、浙江诚信医化设备有限公司2、浙江花蝶染料化工有限公司3、浙江中台工具有限公司4、台州市华达五金有限公司5、浙江卓驰机械有限公司6、浙江大洋衣车有限公司7、浙江万友工贸有限公司8、浙江宝宇缝纫机有限公司9、台州市中天塑业有限公司10、台州市银河制衣有限公司11、台州市鑫瑞机电有限公司12、陶氏模具集团有限公司13、浙江黄岩第一罐头食品厂14、浙江丰立机电有限公司15、浙江吉康塑胶有限公司16、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17、浙江精诚模具机械有限公司18、浙江得力佳文具有限公司19、上海联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台州分厂20、浙江汉通电缆有限公司21、浙江精艺管件有限公司22、浙江求精缝制机械有限公司23、吉奥集团有限公司24、浙江中能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5、台州市凯通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26、富士特有限公司27、浙江贝力得夹头工业有限公司28、浙江柳林机械有限公司29、台州市中豪机械有限公司30、浙江东部塑胶有限公司31、浙江大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32、台州正兴阀门有限公司33、浙江绿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34、开开电缆科技有限公司35、浙江大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36、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7、临海市耀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38、临海市亚东特种电缆料厂39、台州世建水泥有限公司40、浙江沙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41、浙江国荣塑业有限公司42、台州永强工艺品有限公司43、临亚集团有限公司44、浙江海天气体有限公司45、台州酒厂(有限公司)46、隆标集团有限公司47、台州森林彩印包装有限公司48、浙江超灵陶瓷阀有限公司49、浙江美机缝纫机有限公司50、浙江鱼童发达造漆有限公司51、温岭市恒发空调部件有限公司52、台州凌霄泵业有限公司53、温岭市联星机械有限公司54、台州泰江鞋业有限公司55、温岭市风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6、浙江申元机电有限公司57、浙江长江机械有限公司58、浙江瑞丰五福气动工具有限公司59、温岭市舜浦帽业有限公司60、玉环锐利机械有限公司61、浙江世进阀门制造有限公司62、玉环普天单向器有限公司63、浙江华邦机械有限公司64、玉环县坎门机床厂65、浙江苏强格液压有限公司66、台州隆大铜业有限公司67、浙江瑞格铜业有限公司68、浙江澳利达家具有限公司69、台州马蒂斯家具有限公司70、浙江三木机电股份有限公司71、浙江金辉机械有限公司72、浙江骆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73、浙江天源家具有限公司74、浙江大风范家具有限公司75、台州万得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76、台州中山泵业有限公司77、浙江宝路鞋业有限公司78、浙江广安企业有限公司79、浙江隆胜特艺有限公司80、仙居煜华工艺有限公司81、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2、仙居永灵液压机械有限公司83、浙江鸿盛原汽车用品有限公司84、天台县西南滤布厂85、台州市百花胶带有限公司86、台州市腾升木业有限公司87、浙江天成座椅有限公司88、浙江天台药业有限公司89、浙江爱力浦泵业有限公司90、台州收获橡塑有限公司91、浙江东南橡胶机带有限公司92、浙江善好酒业集团有限公司93、台州兴旺水产有限公司94、浙江黄岩海龙水产有限公司95、台州市黄岩甜乐甘蔗合作社96、台州市黄岩院桥东魁杨梅合作社97、台州市黄岩院桥番茄合作社98、临海市水洋农贸公司99、临海市涌泉外岙昌隆柑桔合作社100、临海市涌泉三条岭柑桔场101、温岭市花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2、温岭市合兴禽业发展有限公司103、玉环县万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14•【字号】台政办发[2011]186号•【施行日期】2011.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台政办发〔2011〕1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市建设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建设规划局)为了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发〔2010〕59号)精神,结合台州建设行业的实际情况,现对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一)充分认识抓好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是实现我市建设行业健康、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抓好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建设行业的安全健康协调发展。
(二)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状况保持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渐下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二、加强监管,切实完善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机制(一)加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队伍建设1. 加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3•【字号】台政办发[2011]199号•【施行日期】2011.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台政办发〔2011〕1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98号),设立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出和取消的职责1. 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职责交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
2.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督促、检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对我市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23•【字号】台政办函〔2017〕83号•【施行日期】2017.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函〔2017〕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23日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城市总体规划是战略性、纲领性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总纲、建设的蓝图和管理的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199号)的要求,谋划城市中长期发展,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地做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落实“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省委“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战略和市委建设“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城市空间规划体系的核心地位,按照住建部城市总体规划改革的工作思路,超前谋划台州新一轮发展,探索新常态背景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台州路径。
二、工作目标通过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以“统筹规划”和“规划统筹”为原则,把握好战略定位、空间格局和要素配置,坚持城乡统筹,落实“多规合一”;强化规划引领,推进绿色发展;明晰规划事权,突出审批重点;使城市总体规划成为统筹各类发展空间需求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平台,真正成为城市党委政府落实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
台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台州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台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台州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正文:----------------------------------------------------------------------------------------------------------------------------------------------------台州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市地名管理,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实施办法所称地名,是指为社会公众指示具有特定方位或者地域范围的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
第三条地名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兼顾历史和现状,尊重群众意愿,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和延续,保护和传承优秀的地名文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地名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名工作的统一管理和指导。
具体工作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地名管理工作机构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文化、档案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名管理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做好地名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地名委员会,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地名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在地名管理工作中,应当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等工作机制,听取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地名管理职责:(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地名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二)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地名规划编制和审核;(三)依法制止和处罚地名违法行为;(四)依法办理地名的命名、更名和销名工作;(五)负责地名标志、门楼牌的编制、设置工作;(六)公布标准地名,监督管理标准地名的使用;(七)组织编纂地名志、地名图册;(八)负责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地名档案;(九)指导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地名管理工作。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1•【字号】台政办发[2011]102号•【施行日期】2011.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台政办发〔2011〕10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08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市上下扎实推进“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经过三年努力,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一批区域性、结构性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生态环保能力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方面建设生态文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市政府经研究决定,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58个先进单位、张才云等5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新的征程中争取更大的成绩。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广大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市委“四大战略”,坚定不移走生态立市之路,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深入开展“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努力打造“山海秀丽,富裕和谐”的生态台州,为加快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件:“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58个)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台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椒江区洪家街道办事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椒江分局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台州市椒江热电有限公司椒江区章安街道柏树里村黄岩区宁溪镇人民政府黄岩区环境保护局黄岩区建设局黄岩热电有限公司黄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路桥区财政局路桥区环境监测站路桥区金清环境监察中队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临海市环境保护局临海市医化园区管委会临海市农业局临海市江南街道办事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拉链分公司临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温岭市环境保护局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温岭市农办温岭市环境保护局东部分局温岭市行政执法局台州法雷奥温岭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玉环县人民政府玉环县楚门镇人民政府玉环县环境保护局玉环县建设规划局浙江诺贝家具有限公司浙江金汇钢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人民政府天台县平桥镇人民政府天台县农业局天台县环境保护局天台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环境保护局仙居县建设规划局仙居县安州街道办事处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车头制药有限公司三门县人民政府三门县高枧乡人民政府三门县环境保护局三门县畜牧兽医局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门金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二、先进个人(58名)张才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王雪娇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杨齐顶市公安局机动车辆检测站杨国猛市纪委(市监察局)江志聪市环境保护局潘芳芳市环境保护局吴小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徐海龙市水利局蒋才力市农业局应其林市工商局陈双台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牟朔起椒江区市政工程管理处余华君台州市环保局椒江分局梁绍贵台州市环保局椒江分局虞哲贤椒江区葭沚街道办事处潘管国椒江区三甲街道办事处赵展黄岩区环境保护局肖卫敏黄岩区环境保护局张海明黄岩区环境保护局罗庆法黄岩区建设局卢良芳黄岩区宁溪镇人民政府陈云达黄岩区江口街道办事处袁双羽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童玲方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冯富林路桥区金清镇人民政府卢亮路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钟永建路桥区峰江街道办事处郑晓君临海市环境保护局金礼木临海市医化园区管委会李卫星临海市大田街道办事处冯知隆临海市东塍镇人民政府林华远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张士良温岭市建设规划局戴夏友温岭市农林局陈夫连温岭市城市执法局马利标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泮云晖温岭市环境保护局李宣敏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祁国伟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戴文华玉环县环境保护局清港环保所陈世平玉环县大麦屿街道办事处吴遵义玉环县环境保护局管斌奋玉环县财政局庞海亮天台县环境保护局夏小伟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陈再明天台县环境保护局王涛天台县始丰新城建设委员会许正伟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杨含呈仙居县环境保护局陈敏仙居县环境保护局陈永德仙居县公安局王红娟仙居县田市镇人民政府何定宇仙居县上张乡人民政府陈必省三门县环境保护局孙赟三门县沙柳镇人民政府陈文君三门县环境保护局林敏峰三门工业园区管委会范成刚三门县海游镇人民政府。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程敏江等职务任免的通知-台政办发[2013]180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程敏江等职务任免的通知正文:----------------------------------------------------------------------------------------------------------------------------------------------------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程敏江等职务任免的通知(台政办发〔2013〕18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经研究决定:程敏江任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处处长,免去其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财贸处副处长职务;王超任台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免去其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处处长职务;诸葛海啸任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二处处长,免去其台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周飞飞任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教处处长,免去其台州市人民政府直线电话受理中心副主任(兼业务处处长)职务;郑洁任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处处长,免去其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一处副处长职务;卢兆俊任台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处副处长职务;陈学正兼任台州市人民政府直线电话受理中心业务处处长,免去其兼任的台州市人民政府直线电话受理中心综合处处长职务;丁骥任台州市人民政府直线电话受理中心副主任(兼综合处处长),免去其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农业处副处长职务;苏晶晶任台州市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副主任;陈正茶任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一处副处长;陈琦任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处副处长;元宇峰任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农业处副处长。
免去严钢的台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免去张海星的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二处处长职务;免去卢志达的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教处处长职务;免去陈海斌、许新立的台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郑达民的台州市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市公安局黄岩分局经侦大队等7个单位和何诚刚等7名同志荣誉称号的通报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市公安局黄岩分局经侦大队等7个单位和何诚刚等7名同志荣誉称号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29•【字号】台政发[2007]62号•【施行日期】2007.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市公安局黄岩分局经侦大队等7个单位和何诚刚等7名同志荣誉称号的通报(台政发〔2007〕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顽强拼搏、无私奉献,为建设“平安台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忠诚可靠、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政府决定:授予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经侦大队等7个“模范基层单位”和何诚刚等7名“模范人民警察”的荣誉称号。
一、模范基层单位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经侦大队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侦大队临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汛桥中队温岭市公安局牧屿警务区天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玉环县大麦屿边防派出所仙居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二、模范人民警察何诚刚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徐晓蓉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蔡计里临海市公安局桃渚派出所陈津健温岭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李加夫玉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楚门中队徐强仙居县公安局横溪派出所杨晓宁三门县公安局珠岙派出所希望上述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勤奋工作,为打造“平安台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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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市创建平安畅通县
(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台政办发[2007]78号
【发布部门】台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06
【实施日期】2007.07.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发〔2007〕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全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七年七月六日2007年全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方案
(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实现省政府提出的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标“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的目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3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的通知》(台政办发〔2006〕201号)精神,特制定2007年全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和“巩固成果、有效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深化”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椒江区、路桥区继续保持“平安畅通县(市、区)”标准,黄岩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四个县(市、区)达到平安畅通县(市、区)考核评价标准。
具体达到以下目标:
(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有效。
建立健全县、乡交通安全领导和管理组织,并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相关部门工作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与责任倒查制得到严格落实。
(二)事故多发势头得到遏制。
实现交通事故“三项指数”零增长,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