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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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题总结

山东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题总结

山东大学最新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真题及方法指导目录一、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形式介绍 (2)二、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的主要内容介绍 (5)三、山东大学面试考生要适当准备三项内容 (9)四、依据山东大学以往经验进行模拟面试 (10)五、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真题技巧剖析 (12)六、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真题情景分析 (14)七、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形象准备 (17)八、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评委的点评 (22)一、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形式介绍山东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山东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组合、考场安排、考官组成均现场抽签随机产生,确保公平、公正。

面试主要对报考山东大学考生的认知能力、分析能力、应对能力以及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确定入选名单。

综合成绩由高考投档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者折算。

近几年的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方式呈现不同的特点,特别是深入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之后。

山东大学主要有群体面试和单独面试两种方式。

群体面试就是由多名考生共同参与的面试;单独面试就是考生一个人单独的面对主考官的面试。

在单独面试中,最常用的就是“多对一”个人陈述答辩方式的面试方式,即由山东大学多位考官老师共同面试一个考生,面试过程中,考官提出问题,学生作答,然后考官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给出相应的面试分数。

在大多数情况下,考官也会给考生提问的机会。

考官提的问题一般都有很强的综合性,交叉考核考生的多方面的能力。

近几年山东大学基本以单独面试为主。

群体面试就是若干个考生一起接受主考官的面试,群体面试一般有对话式、讨论式、情景式和辩论式几种方式。

近几年山东大学基本以单独面试为主,群体面试不常见。

所以准备报考山东大学的考生,要着重准备单独面试。

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东大学法学院

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东大学法学院

山东大学文件山大教字〔2014〕15号关于印发《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业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大学2014年4月3日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最低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

第四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学生可在标准学制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不含因病休学时间)。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六年制、七年制、八年制专业的本科教学阶段适用于本规定。

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六条学时与学分。

课堂教学每16学时计1学分,实验教学每32学时计1学分;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由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整体安排确定。

学生必须完成选课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得课程对应学分。

第七条各专业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要求由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学生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

第八条学分认定。

转专业、转学前所修课程和学分,由学生向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申请,由本科生院认定。

校际交流的学分认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创新奖励学分。

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创新基金项目、各类学科竞赛等所获得的创新奖励学分,由学生申请经学院报本科生院认定,可以冲抵部分专业实践教学课程学分,但最多不超过3个学分。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

三、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根据学习成绩、获得最高学历的学校、荣誉称号和科技竞赛与学术成果等四个方面对每一位研究生作出定量的考核,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排序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如果同一班级内不同专业之间学习成绩差距较大时,则视当年具体情况而定),最终根据学校给定的名额确定奖学金的等级。

其中,推荐免试的硕士新生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硕士新生分别进行排序,奖学金名额的比例按照各自所占招生计划的比例进行分配。

学习成绩推荐免试的硕士新生以复试成绩作为学习成绩;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硕士新生以入学考试的总成绩(含初试与复试成绩)作为学习成绩。

获得最高学历的学校根据每位同学入学前获得最高学历的学校的水平,确定此项的分值。

计分标准如下:“985”高校15分“211”高校12分一般高校8分注:海外高校一律参照“211”高校计分。

荣誉称号(1)“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7分学校级4分注:1.以上奖励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3.团队获奖以证书上明确列出的名字及排序为准,证书上没有列出名字的一律不加分;4.如团队获奖证书原件不方便提交,可以提交复印件,同时盖获奖时所在学校公章;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有过助学贷款的同学。

四、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其余普通招考全日制博士生根据获得最高学历的学校、外语水平、荣誉称号和科技竞赛与学术成果等三个方面对每一位研究生作出定量的考核,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最终根据学校给定的名额确定奖学金的等级。

获得最高学历的学校根据每位同学入学前获得最高学历的学校的水平,确定此项的分值。

计分标准如下:“985”高校15分“211”高校12分一般高校8分注:海外高校一律参照“211”高校计分。

荣誉称号(1)“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7分学校级4分注:1.以上奖励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或在过去三年内(2012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所获奖励,两个时间段可自选其一,不累加;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3.团队获奖以证书上明确列出的名字及排序为准,证书上没有列出名字的一律不加分;4.如团队获奖证书原件不方便提交,可以提交复印件,同时盖获奖时所在学校公章;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有过助学贷款的同学。

关于印发《山东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十二:山东大学文件山大教字〔2003〕36号关于印发《山东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各学院(部):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在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更好的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增强全体大学生的体育健康水平,现制定《山东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印发给你们。

《实施细则》是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手段,是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能否毕业的一项必备条件。

各有关单位要把执行《实施细则》作为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大学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山东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提出的“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的精神,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教体艺[2002]12号《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山东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学校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体育学院、医院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共同组织实施。

二、《标准》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

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达到优秀成绩者,方可获奖学分。

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及格。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太原理工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和发展素质测评两个方面。

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一般性表现。

发展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特长性的素质。

A.基本素质测评基本素质测评主要包括品德测评、课程学习成绩测评、身心测评。

每个方面的测评,总分可以累加到100分以上,综合测评总名次排名时按照实际测评分数记;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时,超过100分按100分记。

一.品德测评(总分100分,得分用J1表示)品德测评分数由基础分和各项加减分两部分组成。

基础分又包括辅导员测评分和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办法为:班级学生采取匿名评分方式,对班级每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四个方面进行评分,每个方面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90分,良好=80分,合格=70分,不合格=50分。

学生若无故不参加测评,该项测评得分记为零分。

基础分满分为80分或70分,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测算后确定。

若确定为8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40分,最高为60分;若确定为7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35分,最高为55分。

(参评得分)/(参评总人数)×(基础满分-辅导员测评分)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100品德测评得分J1 = 辅导员测评分 +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各项加减分各项加减分细则如下。

(一)思想政治表现1.凡在本学年递交入党申请书者,加1分。

2.在班级、团支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非干部学生)加1—3分;助人为乐表现突出者,依据表现情况加1—3分。

3.参加校、院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讲座每次加1分,在讲座中作主题发言加1分。

4.凡在本学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政治理论类课程成绩在90分及以上加2分,80—89分加1分,60分以下扣2分。

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

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
志愿服务(院2014迎新工作 院二十周年院庆工作 韩汉小课堂 荣军医院 短期汉语教学法研讨会 泰国法政大 学接待 大手牵小手助残日)7;大学英语六级2;社会实践院级立项(成员)1;社会实践院级优秀团队(成 员)1 ;校园网络文化中心优秀工作者(院级)3;校园网络文化中心优秀工作者(院级)3;院学生会测评等 级合格1;2篇校级媒体1;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事5;文体活动经历(读书分享会 院辩论赛 2014年运动会拔河 &4*100接力&广播操 “面由心生”比赛 图书馆征文 添翼工程)4;院明信片设计大赛二等奖7;优秀班主任助 理4
备注
201300360008 瞿伊馨 87.96 15
98
0
41
8
6.5 55.50 85.72 7
三等
201300360003 邓和芳 90.83
3
98
0
20
0
12
32.00 85.66 8
三等
201300360025 张丽琳 89.60
9
98
0
11
17
11
39.00 85.38 9
三等
201300360021 夏之烨 89.68
志愿服务(“纸要有你” 院二十周年院庆工作 院2014迎新工作 泰国法政大学接待 荣军医院 短期汉语教学 法研讨会 CIE为蒙古孩子募捐 济南日间照料所 山东省美术馆志愿者 星星的孩子项目 整理国旗志愿服务) 10;大学计算机二级2 ;社团活动先进个人(院级)3;“百团大战”社团活动先进个人3;5篇院级媒体1;诵 读比赛二等奖(团队)3.5;图书馆文化节三等奖(院级)6;校优秀传统文化作品二等奖(院级 团队)3.5; 文体活动经历(诚信状优秀体验者 2014年运动会广播操&4*100米接力&踢毽子&拔河 2015年运动会广播操 “ 一站到底” 二十周年院庆表演)4;“好书大家读”征文三等奖(院级)6;“实践归来话成长”优秀奖(院 级)4

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

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

总名次
获奖学金 荣誉称号 类别 情况
201100150078 201100150046 201100150185 201100150121 201100150109 201100150229 201100300261 201100150035 201100250020 201101150267 201100150145 201100150024 201100150085 201100150069 201100300395 201100150020 201100150216 201100150015 201100150129 201100180021 201100150037
10 10 17 10 10 10 10 10 10 0 5 10 10 5 5
15 15 5 15 10 10 5 10 15 10 5 0 5 10 5 10 15 10 10 10 20
社会工作 加分
15 0 0 15 5 5 5 0 5 5 5 5 0 5 5 5 0 5 0 0 5
总分 合计
35 40 60 40 45 50 45 35 45 55 20 25 50 30 67 40 35 20 25 25 30 84.956 84.872 84.848 84.816 84.796 84.768 84.516 84.512 84.42 84.308 84.304 84.3 84.168 83.992 83.892 83.864 83.86 83.732 83.612 83.604 83.536
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
2013-2014学年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习成绩 学号 姓名 分数 名次 309 307 308 305 91.89 91.52 92.67 92.77 92.91 90.53 92.16 92.19 86.49 91.12 90.45 91.01 93.13 89.31 91.03 8 10 4 3 2 19 7 6 71 13 20 16 1 30 15 基础性素 质测评 学术与创 新加分

综合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素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准则及要求1、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地显现学校的育人效果,在素质合格的基础上,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有效地促进学校学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实现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有机结合,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2、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凡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学生,均依据本实施细则进行测评。

中途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在转出单位的原班级进行,由转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中途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或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学生不参加当年度的综合素质测评。

4、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文体创新素质测评。

二、组织机构1、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组长:沈沛汝史瑞根副组长:贺小宇赵英虎成员:学生科成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职责:运行与实施综合素质测评、裁定综合素质测评中的相关加分项及加分值、指导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开展测评工作。

2、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组长:各班班主任成员: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等学生干部在内的学生代表。

职责:在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的指导下开展素质测评工作,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考核与记录,具体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三、测评指标体系(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总分100分)1、测评内容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集体观念等方面。

(1)思想政治(20分)a.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加强思想修养。

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综合考评暂行办法

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综合考评暂行办法

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综合考评暂行办法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学生综合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评内容包括基础分、智育分和奖惩分三项,基础分、智育分所占比例分别为30%和70%,奖惩分计入总分。

一、计算办法每学期综合考评成绩=德育成绩×20%+体育成绩×10%+智育成绩×70%+奖惩分其中,智育成绩不包含体育课成绩。

综合考评成绩名次不得超过智育成绩8个名次,多余的奖惩分不予计算。

二、考评程序(一)各班级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班委成员和3—5名学生代表组成的考评小组,负责全班学生的综合考评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必须有各宿舍成员代表。

(二)考评小组依据本考评办法,实事求是地评定计算出班级学生的基础分、智育分和奖惩分,汇总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出名次。

(三)班级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学生本人签字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一经签字,不能更改。

三、德育成绩考核(100分)(一)思想品德方面(15分)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积极参加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学习活动,得15分。

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和行为者扣15分;因违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扣15分,严重警告扣10分,警告扣5分,通报批评扣2分;该项由团支部书记负责考核并做好记录,若团支部书记不能很好地履行该职责,在该项中扣5分。

(二)组织纪律、集体观念方面(30分)遵守纪律,维护学校秩序,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全勤者(包括上课、班会、座谈、讨论、实习等)得30分。

某某大学二级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某某大学二级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1、在外交流一学年的同学学习成绩按照交流上一年在校成绩绩 点计算;
2、在外交流一学期的同学学习成绩按照本学年在**期间学习成 绩绩点计算。
说明: 1、不及格课程成绩按照 0 分计算,重修成绩不计入内,亦不重 复计算,有不及格课程的同学,不参与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依据《山 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学字【2011】14 号第三章第四条 (三)); 2、因各种原因参加缓考的同学,不参与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3、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专业或班级)后 50%的同学,不参与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依据《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学字【2011】14 号第三章第五条(四)) (二)基础性素质测评 基础性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日常 行为规范等测评指标,测评成绩由“记实”分值(60 分)与“评议” 分值(40 分)加和组成,满分为 100 分。 1、“记实”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的行为进行记录, 并根据此记录得出记实分值。需“记实”的主要行为包括“课堂纪律”、 “宿舍表现”、“集体活动”、“体育达标”等方面 每名学生自新学年 9 月开学记起评分 60 分。对以上几方面未达 到学校、学院要求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予以减分。减分细则如下:
(1)课堂纪律:辅导员对课堂出勤及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对抽查到的无故旷课、或未开具经学院认定的请假条的旷课行为及其 他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发现一次扣 2 分。
(2)宿舍表现:在校、院卫生、安全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每 通报批评一次,宿舍成员扣 1 分(注:混住宿舍若经辅导员现场审核, 确属外院同学责任的,我院同学不扣分)。以校学生在线、院学生工 作网站公布为准。未经允许擅自校外住宿者,本人依据《山东大学学 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第十七条处理,宿舍成员知情不报, 扣 2 分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

山东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本、专科生部分)

山东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本、专科生部分)

山东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本、专科生部分)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发奋成才的积极性,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的指导思想(一)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素质发展的全面的、规范的、科学的评价。

(二)综合测评鼓励学生在达到大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和特长。

(三)综合测评采取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的素质进行测评。

(四)综合测评分为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两个方面。

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第二课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一般性素质。

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造性和实践性的素质。

(五)综合测评办法是院(部)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的指导性办法。

具体操作时,各院(部)可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指标体系及操作方法(一)基础性素质按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素质三个一级指标设立,其中“思想品德”和“身心素质”由“记实”和“评议”综合得出,“学习成绩”依据必修课和选修课、辅修课考试(考查)成绩和学分计算得出。

(二)基础性素质测评1.“思想品德”素质测评“思想品德”素质测评采取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所谓“记实”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中反映品质特征的关键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此记录得出记实分值。

需“记实”的关键行为有:①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做到的行为;②学校提倡、鼓励学生做到的行为;③学校反对并予以纪律处分的行为。

(2)所谓“评议”是指学年末,依据“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社会活动”、“学习态度”、“遵章守纪”等方面内容,对学生的现实表现做出的评议。

评议分值由同学互评分值和教师(由辅导员、副书记为主)评议分值两部分组成。

(3)“思想品德”分值由记实分值和评议分值两部分组成。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试验教学管理系统-示范中心信息化平台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试验教学管理系统-示范中心信息化平台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学生使用手册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实验中心2012-11.登录方式进入管理学院主页:,如下图所示:点击上图中【快速通道】模块的【示范中心】,可进入管理学院实验中心的网站,如下图所示:点击上图【快速登录】中的【教师】按钮,即可进入登陆界面:您也可以直接输入网址:,页面如下图所示:用户名为您的学号,密码为您的系统密码。

登陆后即可进入如下界面:2.选择课程学生第一次登录后首先选择本学期所上实验课,登录后的界面如下:点击导航栏上“课程管理”下的退补选:进入如下界面系统会根据你所在班级自动选择课程,若要修改,可以选择课程列表中的相应课程提交。

选择课程后,需要选择座位号。

选择完成后,会在主页上显示该课程。

如果你想退掉已选课程中的某个或者某些课程,勾选想要退掉的课程点击删除即可。

点击“课程管理”下的我的实验课,可以看到本学期的实验课程安排对于大平台课程,如:管理信息有多个班级上课,点击“课程管理”下的调整课程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及实验课程的上课安排,选择适合自己的上课时间,调整课表。

调整课表时,重新选择课程,然后选择座位号:点击选择座位:选择自己的座位号(或者由实验指导老师指定)点击确定即可。

学生亦可以在实验管理模块看到自己所选的课程点击“有课”可以看到本学期所需要完成的实验课的实验大纲以及每个实验的实验指导书。

界面如下:3.签到及实验模板预习(1)签到准备工作完成后,开始正式上课。

每次上课之前学生要签到。

在主页我的实验报告模块点击“签到”即可,不允许代他人签到。

若不签到,则实验态度分为0。

具体给分规则请看附录1。

(2)实验模板预习每次上课之前,学生要预习实验模板,实验指导老师会在每次新实验开始前三天发布,预习这一操作将会记录实验预习分数,若不点击“预习”,实验预习分数为0。

具体给分规则请看附录1。

具体操作步骤:点击我的实验报告模块中实验模板下的预习,会有如下界面:预习模板,点击“我已经预习该模板”即可。

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本科生

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本科生

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2015.11修订)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设世界一流的高水平大学,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引导其成为“德性、思想性、创新性、特色性”兼备的新时代大学生,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掌握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知识学习与人格培育并重,采用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学院在广泛听取任课老师、学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后,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制定了实施细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山东大学医学院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

第二部分组织实施第五条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其中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为小组成员。

下设测评工作小组,由辅导员任负责人,负责各自年级或班级的综合测评工作。

第六条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后二周内完成。

辅导员为所带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成立由班长、团支书和学生代表(5-8人)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测评日常材料的记录及测评工作的具体实施。

其中学生代表由学生投票产生。

测评小组成员应实事求是、严谨仔细,对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

第三部分测评流程第七条测评工作按班级实施,分材料审核、班级排名、学院审查和学校终审四个步骤进行。

(一)材料审核:根据每名同学的日常表现和相关证明,班级测评小组按照测评办法进行测评,并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发现问题,进行修正,对测评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二)班级排名:辅导员带领各班级测评小组,结合学业成绩,计算得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根据测评成绩进行班级排名。

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考核细则

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考核细则

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考核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配合落实《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知识学习与人格培育并重,采用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细则是对《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具体细化和解释,适用于具有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

第四条凡适用于本细则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办法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80%+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10%+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10%。

第二章学习成绩第五条学习成绩计算按照教务处计算出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

计算公式为:第三章基础性素质测评第六条基础性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日常行为规范等测评指标,测评成绩由“记实”分值与“评议”分值加和组成,满分为100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优”;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良”;成绩60分(不含60分)以下评定等级为“差”,其它成绩评定等级为“中”。

第七条“记实”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的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此记录得出记实分值。

需记实的主要行为包括“课堂纪律”、“宿舍表现”、“集体活动”、“体育达标”等方面,最高分计60分。

(一)课堂纪律是对学生上课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是否迟到、早退、旷课及遵守课堂秩序等方面进行认定。

每学年课堂纪律最高分记20分。

每学期末由班级纪律委员、学习委员收集任课教师提供的学生到课信息,并对每位同学进行登记记录;学期中班委成员轮流进行课堂秩序和纪律情况记录,并每天向辅导员汇报登记;辅导员定期听课了解学生上课情况。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全面、科学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使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综合测评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考核评价的原则;坚持评价与指导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一、综合测评成绩1.综合测评成绩主要从德智体美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2.A.综合测评成绩=学业平均成绩×70%+思想行为测评成绩×30%。

3.综合测评成绩作为评定先进个人及奖学金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学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为准。

三、思想行为测评成绩满分100分,依据《山东财经大学学生思想行为测评实施细则》(见附件)评分。

四、本办法适用于在校本、专科学生,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山东财经大学学生思想行为测评实施细则(一)测评方法1.学生的思想行为测评,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每年进行一次。

2.学生学年思想行为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分=基本要求分+奖励分+社会工作分-处罚分。

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要求分满分80分,奖励分和社会工作分满分20分。

3.基本要求分由班级考评成绩(权重为60%)和辅导员考评成绩(权重为40%)两部分组成。

其中班级考评工作由班级每个成员为其他所有成员打分,由三分之二以上班委共同组织计分及监督工作。

4.奖励分、社会工作分和处罚分,依据相关部门按照评分标准提供的材料计算。

5.学院学生工作小组审核确定学生思想测评成绩。

(二)测评标准1.基本要求分(满分80分)序号测评要求考核方面满分值1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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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设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据《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掌握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知识学习与人格培育并重,采用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具有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

二、组织实施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学院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院长为组长,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2—3人)、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第五条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于新学年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测评工作。

辅导员、班主任为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导班级做好测评日常材料的记录及组织测评工作的实施。

班级成立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5--8人)组成的测评小组,开展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其中学生代表由学生投票产生。

测评小组成员应实事求是、严谨仔细,对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

第六条参加“第二校园经历”及“海外学习经历”的学生,其在外交流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1‟86号)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三、测评流程第七条测评工作分班级测评、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学院审查和学校终审四个步骤进行。

(一)班级测评:根据每名同学的日常表现和相关证明,班级测评小组按照测评办法进行测评。

基础性素质成绩根据记实和评议得出,发展性素质成绩根据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等)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得出。

辅导员对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发现问题,进行修正。

(二)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辅导员带领各班级测评小组,结合学业成绩,计算得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根据测评成绩进行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

(三)学院审查:辅导员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报送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无误后,公示3天,确保测评结果的公平公正。

若学生对测评过程、结果存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向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学生工作处反映,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学生评奖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结果造册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同时将原始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四)学校终审:学院向学校上交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四、测评内容第八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和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

计算公式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80%+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10%+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10%。

(一)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为教务处计算出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

(二)基础性素质基础性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日常行为规范等测评指标,测评成绩由“记实”分值与“评议”分值加和组成,满分为100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1、“记实”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的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此记录得出记实分值。

需记实的主要行为包括“课堂纪律”、“宿舍表现”、“集体活动”、“体育达标”等方面,最高分计60分。

学生加减分依据该学年《管理学院学生日常表现记录表》(附表一)中的记录执行,办法具体如下:(1)课堂纪律(基准分20分,满分20分)课堂纪律是对学生上课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是否迟到、早退、旷课及遵守课堂秩序等方面进行认定。

每学期末,以任课教师提供学生到课信息为主要依据,班委课堂秩序情况记录及辅导员不定期听课了解学生上课情况作为重要补充。

①迟到或早退,每人次减1分;②旷课,每人次减2分;③违反课堂纪律,每人次减4分。

注:请假必须有书面假条,请病假必须由校医院证明及辅导员或任课老师签字,请事假必须由辅导员或任课老师签字,口头请假无效,班委准假无效,学生捎假无效,请假条事后应交班长统一备案,凡请假无假条者按旷课论处。

(2)宿舍表现(基准分15分,满分20分)宿舍表现是对学生宿舍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宿舍卫生、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进行认定。

本项得分以学校宿管中心提供的学生宿舍卫生成绩为主要依据,学院、班委、舍长对学生宿舍表现情况(包括使用违章电器、留宿外校人员等违纪行为)的日常记录以及辅导员不定期宿舍检查记录作为重要补充。

①校级卫生检查不合格,每人次减1分;校级卫生检查优秀,每人次加1分;②因使用违章电器或有其他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行为而受学校通报批评者,每人次扣4分。

注:若各级检查结果能够明确指出宿舍内某床位具体责任,则仅该床位学生扣分,若宿舍整体有问题或检查结果未明确标明责任则宿舍所有成员同时扣分。

(3)集体活动情况(基准分0分,满分15分)集体活动是对学生参与各项活动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参与组织活动、团体活动表现等方面进行认定。

辅导员及班委针对各项集体活动对学生进行考勤,记录学生参与情况。

①学校、学院、班级及团支部组织的各类学生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每参加一次加1分,未请假不参加的减1分,由各辅导员及班委要做好日常记录并向学生公示。

②按要求由部分学生参加或充当观众的校级及院级活动,凡主动参加且圆满完成任务者,每人次加1分,以学院公示名单为准。

注:学生因故不能参加集体活动的必须请假,请假必须有书面假条,凡因公请假者凭请假条加分,凡请病假及其他因私事假者,仍需例行请假手续,但不再加分。

校级及院级活动请假必须由辅导员签字,班级及团支部活动请假必须由班长及团支书签字,口头请假无效,学生捎假无效,请假条事后应交班长统一备案,凡请假无假条者按缺勤论处。

(4)体育达标部分(基准分0分,满分5分)体育达标是对学生身体素质情况的考察,主要以体育学院的体育达标测试成绩为准。

体育学院做好学生体育达标测试工作,将学生体育测试成绩反馈给学院,学院结合成绩对学生体育达标情况进行认定打分。

凡体育达标测试成绩合格者,每人次加5分。

(5)各类违纪处分部分①受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减4分。

②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每次分别减18、24、30、60分。

各项减分可以累计,减完为止。

注:学生处分办法按《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2、“评议”是指学年末,依据“思想道德”、“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内容,对学生的现实表现做出的评议。

评议要着重体现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以及团结协作精神和诚实守信品质。

“评议”最高分计40分。

评议采取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辅导员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中学生自评占10分,学生互评占20分,辅导员评议占10分。

具体执行办法如下:(1)个人自评。

每年新学年开学后一周内,由学生本人向综合测评领导小组书面提交上学年《管理学院学生操行评定自评报告》(附表二),从评议工作要求的各方面内容进行个人总结,并自己申报自评等级,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等。

其中“优”计10分,“良”计8分,“中”计6分,“差”计0分,该学年受通报批评的学生自评等级不能为“优”,受处分学生自评等级不能为“优”或“良”。

(2)学生互评。

每年新学年开学后一周内,由辅导员带领各班级召开操行评定民主互评班会,组织学生们根据评议工作要求的各方面内容进行互评,互评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计20分、15分、10分、0分,其中“优”的比例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30%。

该学年受通报批评的学生互评等级不能为“优”,受处分学生自评等级不能为“优”或“良”。

(3)辅导员评议。

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相关班级辅导员根据评议工作要求的各方面内容为每名学生进行综合评分,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等,“优”计10分,“良”计8分,“中”计6分,“差”计0分。

其中“优”等级不超过班级人数50%。

该学年受通报批评的学生等级不能为“优”,受处分学生等级不能为“优”或“良”。

3、操行评定成绩记录办法。

根据“记实”和“评议”分值之和确定操行评定成绩及等级,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等。

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优”;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良”;成绩60分(不含60分)以下评定等级为“差”,其它成绩评定等级为“中”。

记分时按学生实得成绩记录。

在定量计分的基础上,学年内受学校、学院及各职能部门通报批评处分的,其“操行评定”等级不能评“优”;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操行评定”等级最高为“中”,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在察看期“操行评定”等级为“差”。

学年学生操行评定成绩登记应在本学年结束后新学年开学后第一周内确定完毕。

(三)发展性素质发展性素质主要包括学术与创新、实践与服务、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等四类测评指标,以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作为主要测评依据。

具学院任课的各项发展性素质内容详见附表三,体学生发展性素质测评参考标准附表四。

(1)发展性素质每类测评指标加分最高不超过50分,上限分值总和为200分。

学生若累计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2)同一指标下不同得分点可以累加,总分不超过每个指标得分上限。

同一得分点若包含不同级别获奖项目,则以最高分计。

(3)获奖最高等级为金奖或特等奖的与一等相对应,依次类推,获奖等级不超过四级。

(4)学生所获奖励须提供带有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学院印章的证明材料。

学生参与相关科技、学术、技能、文化、知识活动和竞赛,需提供相关参加活动及参赛证明,如无证明材料需附参与活动心得体会(不少于1000字)。

(5)凡由我院以外的其他学院、学生组织开展的竞赛活动或授予的奖励,非由学校主办该学院或学生组织承办的,不予认定,以证书盖章为准。

(6)学生参与的各类科技、学术、技能、文化、知识活动和竞赛,以附表2学院承认的活动名单为准。

(7)其它未涵盖的发展性素质项目及特殊情况,由班级及个人向学院提出加分申请,学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加分,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五、解释执行第九条本实施细则由山东大学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并具体执行与落实。

第十条本实施细则从自2011年9月开始施行,2009级以上各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仍按原办法(山大学字【2005】12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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