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答疑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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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

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

引言概述: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是卫生部针对医疗机构处方管理进行的规范和指导性文件。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对该办法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阐述,包括处方内容、处方格式、处方核查、处方审查和处方存档管理等方面。

正文内容:一、处方内容1.1处方的定义与区分1.2处方主体信息及要求1.3处方药品信息及规范1.4处方数量与规范1.5处方签名与盖章要求二、处方格式2.1处方固定格式与要求2.2处方中使用的缩写与简化词语2.3处方纸张及印刷要求2.4处方格式与处方内容的衔接与规范2.5电子处方的规范与管理三、处方核查3.1处方核查的意义与目的3.2处方核查的流程与方法3.3处方核查的人员与要求3.4处方核查的结果处理与管理3.5处方核查的技术支持与应用四、处方审查4.1处方审查的重要性与目的4.2处方审查的流程与方法4.3处方审查的人员与要求4.4处方审查的结果处理与管理4.5处方审查的技术支持与应用五、处方存档管理5.1处方存档管理的目的与意义5.2处方存档管理的流程与方法5.3处方存档管理的要求与标准5.4处方存档管理的保密与安全性5.5处方存档管理的技术支持与应用总结:通过对《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的详细解读,我们可以看到,该办法对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包括处方内容、处方格式、处方核查、处方审查和处方存档管理等方面。

合理规范的处方管理办法有助于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对保障患者安全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要求进行处方管理,并不断探索和应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以提高处方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监管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处方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为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处方管理办法》解读

《处方管理办法》解读

《处方管理办法》解读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体系不断完善,处方管理成为医疗行业中关注的热点话题。

《处方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规范医疗服务提供了重要依据,下面我们来深入解读这部管理办法。

一、处方范围和形式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是医师为患者诊断和治疗疾病所需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书面指示。

合法有效的处方应当包括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通用名称、药品规格、剂量、频次、用法、用量等内容。

医师开具处方时,必须符合规定的格式,不得私自更改或篡改。

二、处方内容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开立处方应当遵循“四用原则”,即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药理学原理、用药规范和用药安全原则。

处方中所开药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具未纳入医保目录或药品管理目录的药品。

三、处方存档和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完善处方存档和管理工作。

医师开立处方后,应及时将处方信息录入电子病历系统,并妥善保管纸质处方原件,备查病人或卫生监督部门查阅。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当做好处方查询和审查工作,确保处方的合法合规。

四、药品信息公示和监管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药品销售单位应当保留患者处方原件,并按规定保存一定时限。

同时,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处方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处方审核与交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五、处方管理监督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处方管理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处罚和纠正。

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医务人员和患者对处方管理的认识,共同维护医疗秩序。

综上所述,《处方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医务人员和患者应当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处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建设和谐医疗环境做出贡献。

2023年度处方管理办法

2023年度处方管理办法

2023年度处方管理办法2023年度处方管理办法一、前言处方管理是医疗服务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通过规范处方的开具和管理,可以有效减少患者的药品误用和滥用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为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处方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本文旨在分析当前处方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建议,以期能够促进处方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问题分析1.开具处方存在不规范性在一些医疗机构,医生开具处方的过程存在不规范性,比如药品种类和剂量超标、处方疏漏等问题,容易给患者带来安全隐患。

2.处方管理流程不完善目前医疗机构对处方管理的重视程度还不高,一些医生没有意识到自身在处方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此外,有的医院存在处方管理不规范、处方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3.药品售卖环节缺乏规范部分医疗机构的药品售卖环节也存在问题,如未督促患者持处方购药、未严格把关药品来源等问题,容易引发用药安全问题。

三、管理措施和建议1.严格规范处方开具标准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管理,明确处方开具范围和标准,防止医生私自处方,确保处方开具规范化、合理化,避免处方中存在需要禁止的药品或用量过大过小的情况。

2.完善处方管理流程医疗机构应建立起完善的处方管理流程,明确各职责、流程和记录,确保处方管理过程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此外,医生应参与处方管理环节,积极配合,确保处方完整并记录相关信息。

3.药品销售环节加强管理药品售卖环节应严格依据处方售药,禁止无处方零售药品,确保药品来源合法。

同时对非处方药品的影响应引起足够的注意,杜绝单纯从外观、声音和价格等方面判断药品好坏的错误行为。

4.加强对患者用药安全的教育医疗机构应开展安全用药教育,提高患者的安全意识,鼓励患者了解药品作用、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以便防止患者用药误区。

四、总结处方管理是医疗服务中十分重要的环节,目前还存在着不规范开具处方、管理流程不完善和药品售卖环节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应针对这些问题加强管理,完善处方管理流程,从而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处方管理办法》试卷

《处方管理办法》试卷

《处方管理办法》测试卷姓名:科室:成绩:一、判断题(对的在括号内打“√”,错误的打“X”),每题1分,共10分。

1.医师开具处方时药品的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2.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不属于处方()3.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独立开具处方()4.医疗机构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可以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5.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6.普通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可以开在同一张电子处方上()7.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8.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9.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有权拒绝调剂()10.医疗机构应当将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同类药品相关信息告知患者()二、填空题每空格0.5分,共25分。

1、处方是指由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

2、处方书写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并3、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书写。

4、每张处方不得超过种药品。

5、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医疗机构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种。

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它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6、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

7、处方限量规定:一般处方不得超过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日用量;特殊情况医师注明理由可适当延长。

《处方管理办法》答疑(三)

《处方管理办法》答疑(三)
到 , 在 的现 实 是 “ 现 医养 不 起 药 ” 确切 地 说 ,是 医疗 机 构 养 不 了这 么多 生 产 企 业 和 经 营 企业 ” 如 果 不 提高 准 入 门槛 , 减 , “ 。 删
企 业 数 量 、 改 变一 药 多 企 业 低 水 平 重 复 生 产 , 改 进 一 药 多 名 , 规 范与 改善 混乱 和 无 序 竞 争 的 医药 市 场 , 一 定 要 医疗 不 不 不 而
机 构 “ 起 来 ”这 必将 产 生 商 业 贿 赂 和 假 药 、 药 。 “ 二 药 ” “ 弗 ” 最 近 连 续 暴 露 出来 的 ~ 系 列 假 、 药 , 分 说 明 了 养 , 劣 齐 、欣 和 劣 充
这 点 。如 “ 二 药” 件 , 东 中 山 大 学 第 三 医 院是 有 功 的, 患者 是在 医 院 用 “ 二 药 ” 成 的 严 重 损 害 , 厂 倒 闭 医院 成 齐 事 广 但 齐 造 药 了 第 二被 告 , 因赔 偿 、 救 在 经 济 上 造 成 巨大 损 失 , 给 医院 形象 与信 誉 造 成 危 机 。 又 如 某 省 地级 市三 级 医院 也 购 进 “ 二 抢 也 齐 药 ” 产 的 亮 菌 甲素 注 射 剂 , 尚未 使 用 , 生 但 获悉 该 药 是 假 药 后 , 即封 存 并 上 报 , 被 认 为 是 购 进 使 用 假 药 而 被 罚 款 。再 如 立 但 “ 弗 ”人 血 白蛋 白 、 注 人 球 蛋 白等 一 系 列 假 药对 患者 的损 害 , 卫 生 系 统 、 有 关 医疗 机 构 的 影 响 与 损 害 等 , 上 面 的 欣 、 静 对 对 从 实例 说 明, 生行 政 部 门 、 卫 医疗 机 构 必 须 加 强 临 床 用药 管 理 。 医疗 机 构 只 能从 规范 自身 的 进 药 和 管 理 来 抵 制 医药 市 场 的 混

新版《处方管理办法》解读与释义

新版《处方管理办法》解读与释义

《处方管理办法》总体构架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规 主
第三章 处方权的获得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法 第一条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

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 《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

第三十一条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
容 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
释 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三 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
法 规
第三十二条 药师凭医师处方调剂药品,非经医师处方 不得调剂。

第三十三条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 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

部长:高强

二OO七年二月十四日
法规出台背景 新法规特点
法规主要内容释义 我院处方常见问题
1、明确用药原则:安全 有效 经济

➢以患者健康利益最大化,药源性损害最小化为出发点
2、法律地位、权威性提升
➢部长令发布

➢增加“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两章,强化了法 律➢充责分任体现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
新版《处方管理办法》 解读与释义
法规出台背景 新法规特点
法规主要内容释义 我院处方常见问题
一 医/药疗纠纷 不断

格式与内容 千差万别

不规范
不合理用药 严重

背景

处方管理办法试题及答案

处方管理办法试题及答案

《处方管理办法》考试试题一、填空题。

(每道题2分,共30分)1、《处方管理办法》是指由注册的 ______ 和__________ 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幵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2、处方包括_____ 和医疗机构_________ 医嘱单。

3、处方医师的______ 和________ ,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4、幵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画 _____ 以示处方完毕。

5、门(急)诊患者幵具的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 _____ 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常用量。

6、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幵具的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_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常用量。

7、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_ 年,医疗用毒性、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为—年,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年。

8、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常用量,仅限于—以上医院内使用9、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 ____ 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10、药师调剂时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 _____ 、_____ 和_____ 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_________ 。

11 、药师调剂处方时的“四查”为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

12 、药师调剂处方时的“十对”为对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 、 ___________ 、__________ 、13、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 _____ 或者加盖专用_____ 。

14、除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和 ________ 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

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

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处方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物治疗效果,依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医疗机构、药店等单位的处方管理工作。

第三条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处方管理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的用药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处方的开具第六条开处方应当经过医生诊断,按照像关规定进行开具。

第七条处方应当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二)临床诊断和病情描述;(三)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四)用药途径、用药频次、用药方法等;(五)开立医生的签名和执业医师证号。

第八条患者在购买药品时,应当向药店出示有效的处方,并在药店销售人员的指导下正确使用药品。

第九条药店应当建立处方管理制度,确保药品按照处方销售和提供药物指导。

第三章处方的管理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管理档案,保存处方原件和电子版。

第十一条药店应当建立处方配送记录,保存处方副本和电子存档。

第十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处方质量检查,对违反处方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第四章处方的调配和配送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药剂师和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药物的调配和配送工作。

第十四条药店应当按照像关规定采购、调配和配送药品,并建立配送记录和质量监控制度。

第五章处方的审查和核销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审查制度,对处方进行规范性和合理性审查。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核销制度,及时核销患者购买药品的信息。

附件一:处方管理制度范本附件二:处方审查记录表附件三:处方核销记录表附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处方:由医生开具,供患者购买药品的指示单。

2. 医疗机构:指从事医疗活动的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等。

3. 药店:指从事药品销售的单位。

《处方管理办法》答疑(二)

《处方管理办法》答疑(二)

层 医疗机构 或社 区卫 生服务 中心从事 医疗活 动时, 由所在 的派 出医院授 予其处 方权. 可 并应将 派出 医师 的姓名 、 专业 和职
称 向基 层 医疗 机 构 或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心 备 案 , 留存 签 名 式 样 或 签 章 备 查 。 并 1 . 师在什么情况下将丧失处方 权? 2医 下 列 情 况 将 被 永久 或 某 一 时 间 段 内丧 失 处 方 权 : () 1 医师 违 反 < 业 医师 法 > 被 责 令 暂 停 执 业 的 离 岗培 训 期 间 , 被 注 销 、 执 , 或 吊销 医 师 执 业 证 书 时 , 处 方 权 应 予 取 消 ; 其 () 离 、 职或退休离开原执业注 册地, 2调 辞 即离 开 医 疗 、 防 、 健 机 构 工 作 时 ; 预 保 ( ) 核 不 合 格 离 岗 培训 期 间 ; 3考
( ) 在 乡 、 族 乡 、 、 的 医疗 、 防 、 健 机 构 执 业 的 外 , 业 助 理 医 师 开 具 的 处 方 须 经 所 在 执 业 地 点 的 医疗 、 2除 民 镇 村 预 保 执 预 防 、 健 机 构 中具 有 处 方 权 的 执 业 医 师 签 名 或 加 盖专 用 印 章 方 有 效 。 保 1 . 业 后 尚未 取 得 医 师 处 方 权 的 人 员 如 何 开 具 处 方 ? 4毕
( ) 注册 的执业助理 医师在乡 、 2经 民族乡 、 、 镇 村的 医疗机构 独立 从 事一般的执 业活动 , 以在注册 的执业地 点取得相 可
应的处方权 。 () 3 医师 应 当在 注 册 的 医 疗 机 构 签 名 留样 或 者 专用 签 章 备 案 后 , 可 开具 处 方 。 方
() 乡、 1在 民族乡 、 、 的医疗 、 防和保健 机构 中工 作的执业 助理 医师 ; 镇 村 预 或根 据 医疗 诊治情况 和需要 , 经所 在地县 级 人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核准 的范围 内, 在注册 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 的处 方权, 并应在执业机构 留存签名或专用签章式样 后

《处方管理办法》问题回答和处方管理办法答疑实用资料

《处方管理办法》问题回答和处方管理办法答疑实用资料

《处方管理办法》问题回答药学部时间:2009-3-1 19:42:35--------------------------------------------------------------------------------《处方管理办法》问题回答根据卫生部的《处方管理办法》制定了实施细则,在实施的过程中,各医疗机构提出了很多问题,我们将各类问题进行了分类汇总,回答如下。

一、处方格式1、本资料所印处方格式与上次文件下发的不同,请问,是否要以此次格式为准;可否增加地址、注射费、治疗费等栏目。

答:以本次格式为准;各医疗机构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增加栏目。

2、现行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只有一种颜色、规格,临床上对不同类型的医保病人,处方究竟如何开;有的医保病人用本人的医保卡为亲属(如:儿童)开药其处方颜色又如何区别。

答:现阶段,医保病人使用医保处方,可暂不执行处方颜色规定,但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颜色处方,如一定要医保报销,可两种处方同时开具,颜色专用处方交药剂科取药,医保处方注明已取药。

用医保卡给别人开处方,本身不合乎医保管理规定,如果代替使用,该处方应符合处方管理规定,处方上的信息是患者本人的信息。

3、处方的格式和大小必须与附件一致吗。

答:应该一致。

页脚内容1二、处方权1、未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单独值班时可否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答:不行,只有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才能开具。

2、退休人员的处方权如何管理;调离到非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是否还有处方权,有何依据取消。

答:退休人员医院可以继续聘用并可以授予处方权。

处方权是医疗机构根据相关法规给予在本单位注册的医师的一种医疗行为权利,如调到非医疗机构,其处方权也相应取消。

3、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有授予进修医师的处方权吗。

答:有,但只是普通处方权。

三、处方开具1、一张处方不能超过5种药,溶媒算一种药吗?能量合剂算一种药还是多种药物,如一张处方有两组输液,每组有2-5种,甚至一组药有6种药要如何开;输液处方药常有三、四组,共十几种药品,要开三、四张处方岂不麻烦。

处方管理办法答疑三

处方管理办法答疑三

《处方管理办法》答疑(三)■ 《处方管理办法》起草组《处方管理办法》起草组:王羽(主编) 张宗久(副主编)编写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马金昌 刘文武 任国荃 李大川 吴永佩 赵明钢 查德忠 焦雅辉 颜青 樊静Prescription Administrative Policy Q&A/ Prescription Administrative Policy drafting team //Chinese Hospitals.-2007,11(12):82-8541 本《办法》多处提到医师开具处方要写明患者“临床诊断”,其目的和意义是什么?(1)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调剂处方,必须经过核对;药师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

本《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药师应对处方用药适宜性及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进行审核,对处方进行药学审核是药师的职责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而“临床诊断”是药师审核处方最重要的依据,目的是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

(2)目前处方用药存在的问题之一是搭车用药:一人处方给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患者用药,这是违反《药品管理法》以及《处方管理办法》的,也不符合医保药费支付的有关规定。

并且医师由于不了解搭车用药者的病情,不能保证用药者安全与有效。

(3)目前处方用药存在的问题之二是联合用药过多,必须关注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

联合用药品种越多,相互作用发生率就越高,这就需要药师对处方的认真审核,只有了解患者的临床诊断,才能向医师提出用药的建议,删除那些可用可不用的药品,提高处方质量。

(4)处方过程中的用药错误,导致用药不当或病人受损害,这种用药错误往往与医师、药师业务技术水平、责任心、工作过度疲劳与紧张和监督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有关。

这种错误人为因素明显,多数是可以预防的。

用药错误可出现在整个用药过程中,处方错误是其中之一,即医师所选的药品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有无禁忌或相互作用,给药途径、用药剂量与对患者的临床诊断相适应性,这就需要药师了解临床诊断,对处方进行药学审核,减少用药错误。

处方管理办法答疑

处方管理办法答疑

处方管理办法答疑1. 什么是处方?处方是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药品使用指南,开具的药品使用指导性文件。

2. 处方有哪些类型?处方分为普通处方、急诊处方、门诊处方、住院处方以及特殊药品处方等。

3. 处方上需要包含哪些信息?处方上应包含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开具日期、医生签名、医院或诊所名称等。

4. 处方的有效期是多久?普通处方的有效期一般为3天,急诊处方为24小时,具体有效期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

5. 如何正确使用处方药?患者应严格按照处方上的指示使用药品,包括剂量、用法和用量,不可随意增减或更改用药方案。

6. 处方药可以自行购买吗?处方药需要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到指定的药店购买,不可私自购买或使用。

7. 处方药可以转借给他人使用吗?处方药不可转借他人使用,因为每个人的病情和用药需求不同,转借可能会导致用药不当。

8. 如果处方丢失了怎么办?如果处方丢失,应及时联系开具处方的医生或医院,根据具体情况补开处方或进行其他处理。

9. 处方药可以退换吗?根据药品管理规定,处方药一旦售出,一般不予退换,除非药品存在质量问题。

10. 如何识别处方药的真伪?可以通过药品的包装、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进行初步判断,同时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药品的注册信息。

11. 过期的处方药还能使用吗?过期的处方药不建议使用,因为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可能受到影响。

12. 如何妥善保管处方药?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保管,避免高温、潮湿、直射阳光等不利条件。

13. 为什么有些药品需要特殊处方?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因为其特殊性,需要特殊处方以确保合理使用和防止滥用。

14. 如何向医生咨询处方药的使用问题?可以通过医院的咨询窗口、电话咨询或在线咨询等方式,向医生咨询处方药的使用问题。

15. 医生开具处方时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医生开具处方时需要考虑患者的病情、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副作用、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

《处方管理办法》答疑(五)

《处方管理办法》答疑(五)

《处方管理办法》答疑(五)
《处方管理办法》起草组
【期刊名称】《中国医院》
【年(卷),期】2008(012)002
【摘要】@@ 81 药师发药时,规定要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的意义是什么?rn 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对药师要向患者进行用药交待和指导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医疗机构药师对上述工作尚不规范,一般用药交待都比较简单,有的甚至无用药交待与指导.药师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的必要性认识也是不足的.
【总页数】4页(P73-76)
【作者】《处方管理办法》起草组
【作者单位】《处方管理办法》起草组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288
【相关文献】
1.《处方管理办法》答疑(四) [J], 《处方管理办法》起草组
2.《处方管理办法》答疑(一) [J], 《处方管理办法》起草组
3.《处方管理办法》答疑(二) [J], 《处方管理办法》起草组
4.《处方管理办法》答疑(三) [J], 《处方管理办法》起草组
5.《处方管理办法》答疑(一)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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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问题回答和处方管理办法答疑实用资料

《处方管理办法》问题回答和处方管理办法答疑实用资料

《处方管理办法》问题回答药学部时间:2009-3-1 19:42:35--------------------------------------------------------------------------------《处方管理办法》问题回答根据卫生部的《处方管理办法》制定了实施细则,在实施的过程中,各医疗机构提出了很多问题,我们将各类问题进行了分类汇总,回答如下。

一、处方格式1、本资料所印处方格式与上次文件下发的不同,请问,是否要以此次格式为准;可否增加地址、注射费、治疗费等栏目。

答:以本次格式为准;各医疗机构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增加栏目。

2、现行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只有一种颜色、规格,临床上对不同类型的医保病人,处方究竟如何开;有的医保病人用本人的医保卡为亲属(如:儿童)开药其处方颜色又如何区别。

答:现阶段,医保病人使用医保处方,可暂不执行处方颜色规定,但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颜色处方,如一定要医保报销,可两种处方同时开具,颜色专用处方交药剂科取药,医保处方注明已取药。

用医保卡给别人开处方,本身不合乎医保管理规定,如果代替使用,该处方应符合处方管理规定,处方上的信息是患者本人的信息。

3、处方的格式和大小必须与附件一致吗。

答:应该一致。

二、处方权1、未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单独值班时可否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答:不行,只有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才能开具。

2、退休人员的处方权如何管理;调离到非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是否还有处方权,有何依据取消。

答:退休人员医院可以继续聘用并可以授予处方权。

处方权是医疗机构根据相关法规给予在本单位注册的医师的一种医疗行为权利,如调到非医疗机构,其处方权也相应取消。

3、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有授予进修医师的处方权吗。

答:有,但只是普通处方权。

三、处方开具1、一张处方不能超过5种药,溶媒算一种药吗?能量合剂算一种药还是多种药物,如一张处方有两组输液,每组有2-5种,甚至一组药有6种药要如何开;输液处方药常有三、四组,共十几种药品,要开三、四张处方岂不麻烦。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五条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处方管理办法》解析

《处方管理办法》解析

《处方管理办法》解析《处方管理办法》解析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处方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处方管理办法》。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所有处方药品的开具、调剂和使用管理。

第三节术语定义1. 处方药品:指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在医师的指导下开具的需依法使用的药品。

2. 处方:指医师开具的医疗机构内部使用的药品使用指南。

3. 处方调剂:指由药剂师按处方开具的药品的种类、规格和数量进行配药。

4. 处方审核:指药剂师对处方的合理性、规范性进行审核。

5. 处方复核:指药师对已完成调剂的处方进行核对。

第二章处方开具第一节处方开具的基本要求1. 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当对患者进行适当的身体检查,了解病情和病史。

2. 处方应当清晰、规范,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信息。

3. 对于需要限制使用的药品,医师应当遵循相关规定进行开具,并在处方上注明限制条件。

4. 医师开具处方时应当考虑患者的经济能力和用药需求,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

第二节特殊处方开具要求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的开具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经过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师审核。

2. 对于儿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处方,医师应当根据其特点进行特殊处理,并注明相关用药注意事项。

第三章处方调剂与审核第一节处方调剂1. 药剂师在接到处方后应当根据处方上的要求进行药品的配制,并在处方上填写调剂信息。

2. 药剂师应当按照药典规定,保证药品的质量。

3. 药剂师在调剂过程中应当严格核对药品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保配药准确。

第二节处方审核1. 药剂师应当根据处方的合理性、规范性对处方进行审核,包括用药适应症、用药禁忌等方面的检查。

2. 对于存在问题的处方,药剂师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并提出修改意见。

3. 药剂师应当对审核通过的处方进行签字确认,确保处方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处方使用管理第一节药房管理1. 药房应当根据药品种类、数量等情况合理进行存储和保管,并定期进行库存盘点。

处方管理办法解读

处方管理办法解读

处方管理办法解读一、引言处方管理是医疗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规范和有效的实施可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也有助于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提高。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应用处方管理办法,本文将对处方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二、背景介绍处方管理办法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实践经验制定的,旨在规范医务人员在开具和处理处方时的行为,提高处方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该办法对处方的开立、审核、执行等各环节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三、处方开立1. 合法资质:根据办法规定,只有具备相关医疗从业资质的医务人员才有权开立处方。

2. 临床必要性:医务人员在开立处方时应当充分评估患者的病情和用药需求,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信息准确性:医务人员在处方上应当准确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描述和用药要求,以便后续审核和执行。

四、处方审核1. 药品合理性:药学专业人员在处方审核环节应当充分评估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包括对药物剂型、规格、配伍等进行综合考虑。

2. 用量适宜性:审核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体重、年龄、性别等因素合理确定用药剂量,避免过量或者不足。

3. 重复用药:审核人员应当核实患者是否存在重复用药的情况,并在必要时联系开具处方的医务人员进行沟通。

五、处方执行1. 药师指导:药师在患者取药时应当对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讲解,并解答患者的相关疑问。

2. 药品出库:药师在发药时应当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确保药品的正确出库,并在药证上进行记录。

3. 用药记录: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用药记录系统,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方便日后追溯和评估。

六、违规处方处理1. 处方鉴定: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处方,医疗机构应当进行相应的鉴定和评估,并对相应的人员进行处理。

2. 违规记录: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违规处理的记录和报告制度,确保处方管理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3. 教育和培训:针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应当开展相应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

《处方管理办法》施行中亟待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

《处方管理办法》施行中亟待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

《处方管理办法》施行中亟待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关键词:处方管理办法; 施行;问题来源:中国药房2009年01期(本文作者:侯晓宁)由国家卫生部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1](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对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它的发布与实施是完全必要也是非常及时的。

本文仅就《办法》在施行中存在的个别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及其对策作一探讨。

1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缺乏可操作性《办法》第2条规定:“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但是却在第5条忽略了规定应当由卫生部统一规定的此类处方(“医嘱单”)标准、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该处方格式,因此也就忽略了必须要在某些相应条款中规定应当如何依法调剂并执行“医嘱单”的具体办法。

问题一:护士正在违规调剂违规的“医嘱单”。

《办法》施行以来,根据笔者对江苏地区59所各级医疗机构的调查,绝大多数单位仍然是采取护士或药师加护士来调剂“医嘱单”(即病区药房摆药),有些医院连静脉药物配置中心(PIVAS)都配备了护士在参与调剂药品;多数医院并未执行“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医嘱单’)经(医师)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的规定。

这些在医疗机构较普遍存在的违背《办法》第28、29条,需要承担第54、57条之法律责任的违规行为,值得重视。

目前,我国对医疗事故的处理要求使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形式.如果一旦出现医患纠纷,医疗机构如何能够拿出充分的理由证明自己没有违反《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便坦然应对“举证责任倒置”,值得深思.问题二:药师做不到像调剂处方一样来调剂“医嘱单”。

因为单独由药师调剂“医嘱单”时,无法落实《办法》第37、33条关于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的“四查十对”:查处方,对姓名、年龄……;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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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答疑(五)■ 《处方管理办法》起草组《处方管理办法》起草组:王羽(主编) 张宗久(副主编)编写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马金昌 刘文武 任国荃 李大川 吴永佩 赵明钢 查德忠 焦雅辉 颜青 樊静Prescription Administrative Policy(on trial) A & Q (5th ) / Prescription Administrative Policy(on trial) edit group //Chinese Hospitals.-2008,12(2):73-7681 药师发药时,规定要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的意义是什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对药师要向患者进行用药交待和指导作了明确的规定。

我国医疗机构药师对上述工作尚不规范,一般用药交待都比较简单,有的甚至无用药交待与指导。

药师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的必要性认识也是不足的。

(1)发药时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用药交待与安全用药指导,向患者进行合理用药教育是药师的职责,药师有责任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和用药权益。

(2)患者需要药师用药指导:现在化学药品已超7000种,医务人员都深感有药可用与用药知识不足存有差距,这是医师出现用药错误、导致不合理用药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广大文化水平不同、年龄不一、科学知识各异的患者,特别是婴幼儿、老年人群、农村患者等弱势群体,就更需要医院提供合理用药知识,指导患者安全用药,提高患者用药的依从性。

对药品用法交待不清,不做安全用药指导,而造成患者用药不当,是药学技术服务不到位,是药师的失职。

(3)药师发药时要因人因药而异:用药交待或指导应提供个性化服务,其内容主要是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服药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以及如何应对,有什么禁忌等;对患者中的特殊人群、特殊病例、特殊(管理)的药品、不良反应多的药品、使用时需特别告知的药品等应详细口头交待或必要的安全用药指导或提供书面用药说明。

82 药师审核处方的用药适宜性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判定皮试结果的程序:医师处方和治疗单→并告知患者到门诊治疗室(注射室)做皮试→治疗护士判定结果,并在处方上注明。

必要时可与处方医师研究决定,由医师在处方上注明皮试判定结果意见→药师审核处方→交药费→患者从药房领取药品交注射室使用治疗。

对上述处方用药及其适宜性,如因药师审方失误未能发现用药的不适宜性,而造成对患者的损害,审方药师首先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83 对不规范处方或处方用药有不适宜性时,药师应如何处置?应根据本《办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正确处置:(1)超常规剂量使用:若超剂量处方,医师已签名或盖签章的,表示医师已经注意到超剂量用法,是属病情治疗的需要;但如果未签名或盖签章,则药师应告知医师,提醒医师是属失误还是病情需要,如是病情需要,应请医师在超剂量处重新签名或盖签章,以示负责,若是失误则医师应修改剂量后,并在修改处重新签名或盖签章。

(2)发现处方不规范或处方用药存在有不适宜时,药师应在不惊扰患者的情况下告知医师,请其确认、修改或重新开具处方。

(3)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而又不愿意修改的,药师可以拒绝调剂,并按医院规定报告门诊部或医务处(科)。

(4)对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药师不得调剂,应查清原因后分别不同情况再做处置。

84 为什么要求医院药师对处方实行“四查十对”?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四查十对”是处方调剂规则的重要内容。

以往对处方审核卫生行政无统一规定,但有的医院有“三查五对”或“三查六对”的规定,对防止用药错误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这次作为法规性文件正式规定为 “四查十对”。

各医疗机构药师审核处方时要按 “四查十对”的规定认真实施。

这不但规范了处方审核规则和内涵;而且提出了对药师审核处方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要求;有利于防止医师开具处方用药失误和药师调剂失误,保障患者的安全用药;也有利于提升药学部门的学术地位。

医院药师应努力学习药学专业和医学相关基础知识,提高业务技术能力。

85 原《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就诊者可持处方到其它医疗机构购药,新《办法》为什么取消这条规定?因这规定与《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不符。

《执业医师法》规定:执业医师在注册时就明确规定了执业地点,医师只有在注册规定的地点才可从事医疗活动,才具有处方权,所以持处方到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调剂购药是不允许的,其他医疗机构也无法确认其处方的合法性。

这也与本《办法》第八、九、十、四十条规定不符,所以对原规定进行了调整。

86 “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有什么规定?(1)对一般处方,患者有权选择调剂单位,可在开具处方的医疗机构药房或药品零售企业(社会药店)购药,尊重患者的用药权益。

对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处方药品,处方开具单位及其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干预或限制。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只准在开具处方的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调剂室(药房)调配,并领用药品。

87 为什么不支持儿科处方药去药品零售企业购药?(1)目的:这一规定是从婴幼儿特点和药品零售企业技术现状决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儿童和婴幼儿安全用药。

(2)原因:儿科患者,尤其是婴幼儿和低龄儿童的生理、病理功能特殊,其药物代谢系统与成人差异很大;对小患者的用药选择和剂量、给药途径等必须十分慎重,必须认真鉴别审核处方用药的适宜性和正确性。

对小患者要有详细、准确的安全用药指导。

但从我国药品零售企业现状分析,绝大多数药店实行的是售货员负责制,约98%以上都是无药学专业知识的店员,无指导安全用药技术力量,故无法胜任儿科处方药的调剂任务。

(3)国外社会药店从业者,都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本科以上毕业的药师或高中毕业经1~3年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的药学技术员。

88 《处方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负责人有什么要求?(1)第四十三条规定:应当加强对本机构处方开具、调剂和管理工作。

(2)第十一条规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与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3)按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功能、任务,组织制定“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4)按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要求重视医院药学及其药师作用的发挥,改变医院药学部门整体素质偏低、专业技术力量弱的问题。

(5)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组织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

89 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实施药物使用评价的目的?最近10多年来卫生部为促进药物合理使用,维护患者用药利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先后发布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这次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实施药物使用评价。

目的是促进合理用药,优化药物治疗,保证药物治疗符合现行治疗标准。

(1)加强医师、药师和护师在药物使用过程中的责任和作用。

(2)预防发生与药物相关的问题,如药物不良反应,治疗失败,过量应用,用量不足,剂量不正确以及非“药品处方集”药物的使用等,持续地提高药物安全、有效的使用水平和医疗质量。

(3)降低药品和非药品费用,节约医疗卫生资源。

(4)为医疗机构充分掌握本机构医师、药师临床用药的合理性与干预的针对性提供依据。

(5)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医疗机构药物使用状况的掌握与干预提供依据。

(6)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与构建和蔼社会。

90 药物使用评价(DUE)的定义是什么?是一种持续不断的,系统的和标准化的药物应用评估系统,对医院医师的处方、药师的调配和患者的药品使用进行规范、持续的评价。

可以帮助确定药物应用的合理性(在患者个体的水平上)。

如果认为药物治疗方法不合理,将需要对医务人员或患者采取优化治疗的干预措施。

91 实施药物使用评价要注意什么?(1)医疗机构实施药物使用评价,其重要措施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要行使职能;委员会成员必须要有多学科的、有相当的技术能力的人员参与;其工作方式应透明、公正;必须有医院领导的支持和委任。

其步骤包括:①确定职责;②确定评价的范围和目标;③建立药物使用评价的标准;④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收集数据;⑤数据分析、超常预警;⑥反馈、通报和干预;⑦检查结果。

(2)充分发挥药师在促进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卫生部为了探索建立干预制约机制,从2000年起对北京地区10家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药物使用评价与处方点评制度试点,摸索总结经验,部分内容在2005年起医院管理年督导检查中采用,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建立“药物使用评价与处方点评制度”就是在上面一系列工作基础上提出的,目的是要建立长远、有效的临床用药监测、干预、制约机制。

(3)促进合理用药工作是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药品使用的因素很多,错综复杂,既有医务人员知识的不足、知识更新不快和经济利益的因素,也涉及公共卫生政策、卫生经济政策、药物政策、产业政策和伦理道德等的系统工程,为此,需要政府各部委局和医药卫生界的共同努力,也希望媒体客观地报导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社会药品零售企事业安全、有效、经济用药情况,为促进我国合理用药而共同努力。

(4)药物使用评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肃、严谨的科学精神,要重视实际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不能用无根据的主观猜测与估计或不加分析地盲目引用某些数据或将某医院、某地区的某些数据扩大化,甚至把某些基层医疗机构的数据当作某省或全国的数据来应用评价;把某些推算的数据不加说明地当成我国现实数据。

如现在有一种常常能听到的说法是:世界卫生组织曾报告:“全球有1/3的人不是死于疾病本身,而是死于不合理用药”。

这种论点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为此曾有专家向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药物监测合作中心官员进行询问,结果都是否定的。

也向提出此报告某领导咨询,毫无结果。

又向国内有关专家进行咨询,但也无一人能讲清楚或者提供一点原始依据,也都持否定态度;再如有人称:“医院可能近一半抗菌药物是滥用,尤其是门诊”;“每年由于滥用抗生素,引起的耐药菌感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百亿元以上”;“我国60%的门诊病人处方中使用一种以上抗菌药,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比例高达90%”等等。

这些无确切依据的不适当评论和抄作,易在患者和社会各界造成不良影响,造成某些不必要的医患关系紧张和纠纷,不利于社会和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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