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业管理保安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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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业管理保安管理

手册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广州xxx公司物业管理保安管理手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入职 (3)

第三章离职 (3)

第四章服装 (4)

第五章队衔 (6)

第六章队容风纪 (7)

第七章作息 (9)

第八章会议制度 (10)

第九章请销假 (10)

第十章内务设置 (11)

第十一章查岗 (12)

第十二章交接班 (13)

第十三章应急演练 (14)

第十四章日常培训 (15)

第十五章考核 (16)

第十六章附则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州***公司保安(护卫)队伍的日常管理,达到“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律严明、服务规范”的保安(护卫)管理总

要求,不断加强保安(护卫)队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军事化

管理的要求,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于广州***公司管理中心(处)保安(护卫)主管、保安(护卫)队(班)长、保安(护卫)队员。

第三条本手册为广州***公司保安(护卫)队的日常管理标准,各管理中心(处)应根据各自岗位的要求,另行制定保安(护卫)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及各类应急处理预案,以利于工作开展。

第四条各管理处中心(处)必须严格执行本手册的规定。各管理中心(处)对贯彻执行本手册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严格要求,检查、监督所属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第五条公司物业管理部定期检查本手册在各管理中心(处)的落实情况,本手册作为对各管理中心(处)的月度考核标准之一。

第二章入职

第六条保安(护卫)员入职条件

1、历史清白,没有从事过非法活动,没有参加过黑社会组织,无纹身,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较强,能吃苦耐劳。

2、文化程度初中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深度近视,接受过有关保安专业基本培训,具备治安、消防和车辆管理等有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男性身高1.65米至1.85米,年龄18岁至28岁。女性身高1.6米至1.75米,年龄18岁至25岁。特殊情况经管理中心(处)申请,公司审批后,可适当放宽年龄上限。

4、入职者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计生证复印件、保安上岗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2张一寸免冠彩照。

5、复退军人、党员、有三年以上同行业工作经验的优先。

第七条入职程序

1、申请入职的保安(护卫)员填写入职申请表,由管理中心(处)初审;

2、管理中心(处)初审后行政人事部复审入职者的入职资料,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3、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将入职者的个人资料整理、存档。

第八条保安(护卫)员来源以公司统一招聘主为,小区推荐为辅,小区推荐人员需有广州市户籍人员或公司员工担保。

第三章离职

第九条保安(护卫)员离职需提前30天向所在管理中心(处)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处)收到保安(护卫)员离职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收到小区保安(护卫)员离职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示。

第十条公司批准离职申请后,离职人员在结算完服装折旧、宿舍水电费等费用并交回胸卡、服装肩章、臂章、帽徽后,公司退回个人证件复印件,并结算工资。

第十一条特殊情况,可由小区管理中心(处)主任决定先离职再补办手续,但应做好服装、宿舍水电费等结算,并应收回胸卡、肩章、臂章、帽徽等回收物品。

第四章服装

第十二条服装款式与配置

1、制式保安服配置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盖帽1顶(含帽徽)、精神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

2、护卫服配置为:秋冬装标准为上下装系蓝色制服尼和普通长袖白色衬衣各2套。春夏上装为制式短袖白色衬衣2件,男下装为深蓝色平纹长裤2条,女下装为深蓝色平纹裙子2条。佩饰为精神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男为贝雷帽1顶,女为卷沿帽1顶,全年通用。

3、白手套视情况需要配置。

4、黑色皮鞋自配。

第十三条服装的使用期限

1、保安(护卫)员服装冬季、夏季制服的使用期限均为2年。

2、帽子和领带使用期限2年。

3、精神带、领带、肩章、臂章等佩饰使用期限为2年。

4、保安(护卫)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应按折旧交纳折旧费。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第十四条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1、保安(护卫)人员的着装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小区或各盘项目的要求,统一定款制作,并造册登记。

2、保安(护卫)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号为制作标准,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不量身定做。

第十五条保安护卫人员服装折旧扣减

1、保安(护卫)人员入职后,不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

2、保安(护卫)人员入职服务不足6个月的(含6个月),离职时扣回全部服装费的100%;服务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超过24个月的,按新发的标标准和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

3、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标准被辞退或在工作期间违反护卫管理规定的,亦按上述标准办理。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变化,缩减保安(护卫)岗辞退人员的,不收取服装折旧费用,但旧装应交回公司。

4、扣回的服装费从保安(护卫)人员辞职的结算费中扣取。

5、服务时间从试用期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6、服装折旧费用应由行政人事部计算结算工资时负责扣减,并通知计财部发放清算工资。

7、属保安公司管理的保安员,按保安公司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冬季进入公司的保安(护卫)人员,4月1日前配发夏装。夏季进入公司的保安(护卫)人员,10月1日前配发冬装。

第十七条行政人事部按照人员总量保留10%-15%的服装存量,以应临时补充人员需要。

第十八条服装价格参考标准

1、冬装(制服尼)一套98元,普通白衬衣30元,领带(拉链式)8元。

2、夏装一套85元。

3、佩饰(男元、女元):精神带12元;男式贝雷帽连帽徽43元;女式卷沿帽53元;臂章6元;肩章(1对)元。

4、以上价格标准如有变动,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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