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方于圆之十五·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之博弈与决策

合集下载

《劳动合同法》博弈谁掌输赢

《劳动合同法》博弈谁掌输赢

明年1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令众多企业绞尽脑汁,陷入与新法的博弈中。

不同博弈方,纷纷策划了带有明确针对新法风险条款的各种计策。

如今年年中LG中国发布了裁员计划,对合约期在5年至9年的员工,统一不再续约,就此拉开了应对新法的裁员风潮。

年关将至,博弈手段不断翻新,10月底知名高科技民营企业华为公司出台买断工龄政策,其涉及员工数量达万人次,又加重了新法实施前的“阵痛”。

企业这种为规避新法约束,盲目裁员的行为,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悉,华为此次买断工龄,针对包括总裁任正非在内所有工作年限在8年期以上的员工,在2008年元旦前均要办理主动辞职手续,公司给予“N+1”的补偿,买断其工龄。

随后再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老员工以新员工身份继续为公司服务。

其用意明确规避新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合同条款。

新法第十四条中规定,劳动者满足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款,企业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试想,倘若华为不进行此番清算,1-2年后,这批老员工都捧起了国家发给的“铁饭碗”,对于人才更新快速的高新科技产业,则为企业带来极大的养人负担,加大企业解聘难度,降低员工更新的灵活度,提高更新成本。

华为在与《劳动合同法》的这次博弈中,却并非赢家。

于内而言,为华为做出巨大贡献的老员工在此次清算中,虽然得到了基本合理的补偿,但员工忠诚度难免下降,员工心理受到极大伤害。

未在裁员范围内的员工,观看了企业一番“表演”后,必将忧心自己未来前途,无法安心本职工作,从而降低企业劳动生产率,甚至成为企业潜在流失员工。

从外部效应看,这种为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不计手段的行为,体现了其社会责任的缺失,严重损害了华为作为大型民营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及企业外部声誉。

对企业文化等多方面造成的潜在损害不可弥补。

同时其行为已在社会中产生恶劣的示范效应,造成众多社会不良舆论与多方谴责。

一个追求利益却缺乏社会责任的公司,很难拥有内部凝聚力和外部号召力;不良的社会公众形象,必将加大其招聘难度,损失潜在人才与客户。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国有企业的影响以及应对策略分析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国有企业的影响以及应对策略分析
当前 , 劳 务派 遣 人 员 的 管 理 主 要 在 用 工 单 位 , 劳 务派 遣 公 司 基 本 不 参 与 对劳 务 派 遣 人 员 的管 理 , 也 不具 备能 力承 担 国 有企 业 退 回劳 务 派 遣 人 员 的再 安 置 工作 和解 约 成 本 。 随 着 国有 企 业 进 一 步 健全 与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的 契 约 化 的用 工关 系, 作为 劳 务 派 遣 相 关 三 方 之一 的劳 务派 遣 公 司 的 重要 作用 应 进 一 步 得 到 强 化 , 国有 企 业 也 要从 原 先 关 注 劳 务派 遣 公司 的 资 质 和 政 府 资源 , 转 到 关 注 劳 务派遣公司的经营实力、 管理能力和承担 风险的能力, 确 保 劳 务 派 遣 公司 能 够 有 效 支 撑 公司 建 立 新 型 劳 动 关 系的 需 要 。
律上的根据。
资、 同福 利 ” 带 来的人工成本短期 增长 , 另 一 方面 是 劳 务 派 遣 人
员实 现 可持 续 的职 业 发 展 需要 的 人 工 成本 长 期 增 长 。 考 虑 到监 管 机 构 对 国 有企业 薪 酬总 额 的 刚 性管 理 , 人 工 成 本
的 增长需求将 部分通 过调整 人工成本 存量结构来满足 , 这 就 会
2 . 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
的权 利
《 劳 动 合 同法 》第六 十 三 条 中对 被 派 遣 劳 动 者 的 同工 同 酬进
行 了原 则 规 定 , 修 订 后的 劳 动 合 同法 》则进 一 步明 确了 国 有企业
制, 保 障 员工 进 出渠 道 的 通 畅 。
通 过 劳 务派 遣 方 式予 以补充 的 一 些 岗位 , 只能 使 用合 同制 用工 或 外包的方式, 另一方 面 强 化 “ 同工 同 酬”要 求 , 增 加了 劳 务派 遣 的 使用成本。 今 后 国有 企 业将 不 能 继 续 通 过 低 成 本 扩 张 的 用 工方 式 开展业务, 低收入、 低 技 能 的 劳 务 派 遣 人 员在 企 业 人 力资 源 配 置

劳动法律的变迁:从《劳动法》到《劳动合同法》——基于博弈论的分析视角

劳动法律的变迁:从《劳动法》到《劳动合同法》——基于博弈论的分析视角
劳 动法律 的变 迁 : 劳动法》 从《 到《 劳动合 同法》
基 于 博 弈 论 的分 析视 角①
黎 秀 蓉
( 西北政 法大学 经济管理 学院, 陕西 西安 7 0 6 ) 10 3

要 :改革开放 带来 劳动关系的变迁 , 而引起 劳动法律 的 变迁 , 现为从 《 动法》 从 表 劳 演变到 《 劳动


引言
改革 开放 以来 , 国劳动关 系 发生 了 巨大变 化 。作为 改革 开放 的前 沿 , 江三 角 洲地 区迅 速 实 现 我 珠 了工 业 化 。伴 随工 业 化 的进程 , 以农 民工 为 主 体 的产 业 工 人 与代 表 资 本 的企 业 之 间形 成 的劳 动 关 系
发生 了相 应 的变迁 , 种 变迁 以典 型 的市场 化方 式进 行 , 这 一定 程度 上 代表 了 中国劳 动关 系变迁 的进程
专政 。
博弈 的战 略式 表述 如表 1 : 模型中, R代 表双 方都合 作 时 的收益 , 表 双 方都 不 合 作 P代
表1
时的收益 , T代表对方合作 己方不合作的收益 , 代表对方不合 s 作 己方合作 的收益 ; T>R>P>s2 T+s 。 且 ;R> ①
1劳 动法律 的 目标 : . 理想 状态 (I) 在这 个 LK博弈 中 , - 状态 (I) 合 作 , ( 合作 ) 味 着 合 作 双 赢 的 帕 累 托 最 优 状 态 , 意 因为 2 R>T+ S> P 相应 的 收益支 付 为 ( R) 实现 了分 配 正义 。显 然 , 这 种 状 态下 , 动 关 系 和谐 , 2; R, , 在 劳 没有 剥 削 , 没有 冲突 , 效率 与正 义得 到 了统 一 。但是 , 理想状态 在博弈 中通过 自发 的市场 调节往往 并不会 自动 这种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202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该修正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该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1.加强对劳动合同订立的约束力。

新增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自用工之日起不满1年的,支付不低于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3个月工资的赔偿金;1年以上的,支付不低于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6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使用童工的,每名童工支付不低于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3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合同期限明显不合理的(超过10年的,或者与劳动者所学专业极不符的),应当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处理。

2.放宽社会保险满三年取得失业保险金条件。

劳动者在有效参保期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在其失业期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地)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取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不再限定其本人一次性缴纳失业保险费或累计缴费时间和次数。

3.禁止以培训贷款等方式招收学徒。

禁止用人单位以培训贷款、培训基金或者其他方式招收学徒。

二、明确用工主体责任1.规范劳务派遣权益保护要求。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签署书面协议,约定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职责、劳动报酬、应享受的福利待遇等事项。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务派遣工享受与用人单位自有员工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2.规范非全日制用工。

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非全日制工作的,应当采取计时计件、日薪和月薪等方式,明确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工资计算标准,保障非全日制劳动者权益。

3.舞弊与逃废税责任。

用人单位为躲避劳动法律法规和财税规定,采取舞弊手段,侵犯劳动者权益,或者采取逃废税行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其采取限期整改、暂停部分或全部用工、吊销或者注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措施。

《劳动合同法》谁将受益——《劳动合同法》的创新与期盼

《劳动合同法》谁将受益——《劳动合同法》的创新与期盼

违 约 金 与 竞 业 限制 的 限制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
违约金条款在近年来的劳动合 同中日 任的规定 ,则能从最大的可能性中免去劳 益多见 ,且表现为不受限制的随意约定和 务派遣于劳动者之弊,减少用人单位所获 践 中存在的随意约定试用期、任意解释试 不受限额的超高约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 之不 当得 利。联 系到去年最 高人民法院 用期 、重复约定试用期等现 象作出了相应 合同时通常只能被动接受 ,在 出现 劳动合 规范。
的缔约责任 。法律要求用人单位 自用工之
P8 《 2 劳动合 同法 》释疑
P 1 劳动合同法与企业发展 3
定建法, l与动关加 了劳立系规 日期合定对 无限同,实 起动劳条定 固劳的件 即者动增

维普资讯
s e iI epor p Ca R t
《 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二 同约定事项时也只能承担责任。但劳动者 题的解释 ( )》 中劳动者 因履行劳动
法律关于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 在劳动合同中承担的 “ 违约责任”应当受 力派遣合同起诉 ,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 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 到法律的严格限制。这并不是一个双方可 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 同被告的
四十八条赋予劳动者的选择权 ,即用人单 利润 ,劳动者 丧失 了本应 享有 的劳动权 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 益。因此 ,各 国的劳动立法都对劳务派遣 动者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 同或者支付 进 行 限制 。
赔偿金。
劳动合 同法要求在劳务派遣单位违反
法律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时 ,由
特 待 别 追
《 劳动合 同法 的创 新与期 盼

从《劳动合同法》看法律的博弈性与契约性

从《劳动合同法》看法律的博弈性与契约性
20 人 , 80万 占全 国城 镇 劳 动就 业 人 口的 比重 超 过 1%。 】 0 民营
的投资或是否继续在 中国的业务 。 美 国商会认为 , ” 本法颁布实 施“ 可能会对 中国的投 资环境产生消极影响” 9 。[
第二 。影响决策机关。玖龙纸业董事长领衔 3 7名政协委
员 , 20 向 0 8年全国政协大会递交提案 , 建议修 改无 固定期限劳
动合 同为为 3 —5年有期限合 同; 常州长兴集团董事长 、 申产 宗 业集 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等也通过提案要求修改该法o 这些建 ( 议影响了《 实施 条例》 的起草 , 向资方倾斜 , 被舆论 理解为资方 的胜利 ,草案删除了资方解除合 同的限定性 的前提和程序 , 经 济补偿金 、 提前告知等也没有 了。…
现, 仍有 6 %的农民工没有“ 5 组织 ” 。
第二 , 向媒体求助 。燕赵都 市报社 曾组织 了“ 06燕赵 1 20 1
城市联动 ・ 薪行动” 燕赵 1 城市同时开通 了电话热线 , 当 讨 , 1 与
地有关部 门一起为拿不 到工钱的农 民工强力讨薪。【 7 第三, 向政府部 门反映 。温 家宝 总理亲 自为民工讨薪就是
产 物 ; 为 立 法 者 , 不放 任 无 序 博 弈 , 不奢 望 自然 契 约 , 该 是合 作 中容 忍 博 弈 , 弈 中追求 合 作 , 到 和谐 。 作 既 也 应 博 达
[ 关键 词 ] 劳动合 同法 ; 博弈 ; 契约 ; 和谐 中图分类号 : 4 2 DF 7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6 2 8 5 (0 0)7 0 6 — 3 17 — 63 2 1 0 —0 6 0
别为 1. 2 .%和 2 .%。_ 79 44 %、 44 3 () 2 资方 的资本优势 至 20 0 6年底 ,广义民营经济 占 G P比重 的 6 %左 右 , D 5 狭 义 民营经济 占4 %左 右; 0 …全国外 商投 资企业 出口占到 了全国 总量 的 5 %,纳税 占全国的 2 %,直接 就业人数已经超过了 8 1

2020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及相关法规3篇

2020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及相关法规3篇

2020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及相关法规3篇篇1合同协议本合同协议旨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权益,确保合同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信息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工作内容及地点1.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岗位上履行职责,岗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 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详见甲方制定的岗位说明书。

3. 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的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 甲方应保证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

3. 加班、调休等事项按照甲方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1. 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薪酬制度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______日。

3. 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4. 乙方享有甲方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五、劳动合同签订及期限1.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的博弈分析.

《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的博弈分析.

《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的博弈分析《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涉及到合同双方—企业和劳动者,以及劳动合同的第三方—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其中政府部门将充当监管和仲裁角色。

由于《劳动合同法》向劳动者倾斜,作为“经济人”的企业,存在有逃避新劳动法监管的机会主义行为,所以新劳动法的实施是政府监管机构、企业和劳动者三方博弈均衡的结果。

下面讨论纳什均衡过程和均衡条件。

一、基本要素1.参与人。

与《劳动合同法》实施相关的主要有三方参与人:第一,监管机构。

劳动行政部门作为《劳动合同法》的监管机构,依法行使对企业《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责任。

第二,企业。

广泛存在对劳动者的侵权行为,是《劳动合同法》的主要约束主体,对该法将采取遵守或规避行为。

第三,劳动者。

即《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保护对象,其合法权益受到该法保护。

三方具有不同的成本收益,进行非合作博弈。

2.行动。

监管机构:(执行有力,执行不力);企业:(遵守,规避);劳动者:(维权,不维权)。

在企业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存续的过程中,三方行动相互影响,不分先后,共同决定了《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果,形成静态博弈。

3.信息。

各参与方的得益函数是共同知识,构成完全信息博弈。

二、模型假设1.变量定义(1)监管机构。

根据《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严格实施该法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此外,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的一环,将有力促进后续阶段的制度完善。

若《劳动合同法》得到执行,则国家和监管机构都得到上述收益,设为A 。

若监管机构严格实施《劳动合同法》,则其执行成本为B 。

若严格实施且检查出企业有规避行为,将根据情况获得罚没收入F 。

(2)企业。

与《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相比,企业遵守该法引起的劳动力成本提高额设为W ,由于遵守该法而引致的企业形象提高收益设为H 。

《劳动合同法》:争议与博弈中诞生-劳动合同法辞退规定

《劳动合同法》:争议与博弈中诞生-劳动合同法辞退规定

《劳动合同法》:争议与博弈中诞生:劳动合同法辞退规定今年6月24日,实施4年多的《劳动合同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8月5日,修改草案对外公开征求意见,立即收到55万条反馈意见,争论不断,一如当年。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之前,经过了四年的审议,从全国征集到的意见超过19万条,这个数字在1949年以后的中国立法史中名列第二,排名第一的是“五四宪法”。

这两个数字的背后,是亿万劳动者、众多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之争,亦是劳、资、政府三方的权责利如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博弈。

事实上,这种博弈仍然在继续;而一部涉及全社会利益的法律,如何能够公平地保护双方的利益,仍在探讨之中。

“海派”与“京派”之争“《劳动合同法》并没有严格的起草小组,在起草的不同阶段,由不同的部门来主导。

”11月13日,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当年《劳动合同法》处于起草过程时,他担任全总法律工作部副部长,直接而深入参与了相关过程。

彼时,1995年出台的《劳动法》已实施了十余年,但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形式愈发多样,劳资市场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短期合同盛行,没有规定不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争议类案件大量出现……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一项《劳动法》执法现象大检查,重点检查签订和执行劳动合同、落实和完善最低工资制度、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和社会保险问题。

得出的结论是:不容乐观。

起草一部新的用以规范劳资双方法律责任和义务的想法,正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产生的。

然而从第一稿开始,其中的各项条款就始终处于争议之中。

2006年3月全国人大办公厅发布《劳动合同法(草案)》,两天后,华东政法大学劳动法学教授董保华就发表反对文章,将此前一直处于公众视野之外的争议公之于众:“草案过于倾向劳动者的立场,让企业处于被动地位,一定会引起企业的变相反弹。

《劳动合同法》的博弈

《劳动合同法》的博弈

《劳动合同法》的博弈也许,从诞生的那一刻起,新的《劳动合同法》就注定饱受争议。

其实,早在正式获得通过之前,《劳动合同法》草案几易其稿,而且内容不乏颠覆性的改变,已经凸现了各部门在该法上的利益博弈。

而随着生效日期的临近,这种博弈更是进入了白热化:华为7000人“请辞”非议不断,沃尔玛裁员百人推波助澜。

此时,无论两家公司如何急于争辩,似乎都无法从这场争议的漩涡中超然世外。

企业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企业家见到利润才会蠢蠢欲动,这无可非议。

所以,拿企业的社会责任来要求他们背离这种理想,既不符合实际,也违背基本的市场规律。

这恰恰是《劳动合同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个人利益是企业所追逐的,社会责任则要由国家来承担。

因此,任何责难两家公司上述行为的言论似乎都缺乏强有力的支撑,但任何坐视这种现象的漠然态度都是社会责任感的缺失。

但是除了铺天盖地的报道,零零星星的被裁员工要求补偿的言论,官方的回应似乎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隔靴搔痒的警告,让这场博弈演变成为没有任何悬念的一方独舞。

到底是被裁员工集体失语,还是相关监管部门的漠然以待?抑或是法律本身存在问题?一、法律依据针对这种大规模的异动现象,法律本身的救济首当其冲。

能够给企业的行为提供法律依据的条款存在于现行《劳动法》,《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有关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我国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博弈分析

我国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博弈分析
12 各 级 政 府 与 劳 工 群 体 之 间 的 博 弈 .
营带来 的变 化 为 了竞争 . 能会 盲 目 可
减 少 员 _ 工 资 、减 少 员 工 保 险 和 福 利 , T = 不 主 动 贯 彻 实 施 《 动 合 同 法 》 不 肯 承 劳 ,
担相应 社会责任
2 博 弈 论 下 的 我 国 实 施 《 动 劳
1 《 动 合 同 法 》 参 与 各 方 劳 中
的博 弈分 析
11 不 同 劳 工 群 体 之 间 的 博 弈 .
1 企 业与企 业之 间的博弈 . 5 模 小 而 分 散 、 力 有 限 . 营 方 式 比 较 财 经 保守。 尚未 意 识 到 《 动 合 同 法 》 其 经 劳 对
其 战 略 目标 的 理 性 选 择 由 于 企 业 主 要 通 过 侵 害 劳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来 谋 取 不 当
实 施 过 程 中也 会 出 现 不 协 调 . 现 博 弈 。 且 都 能 在 客 观 条 件 约 束 下 作 出 能 实 现 出
13 企 业 与 不 同 劳 工 群 体 之 间 的 博 弈 .
我 国很 多企 业整 体技 术水 平低 、 规 行 为 其次 . 由于 劳工 遭受 企业侵 害后
劳工 是 《 动 合 同 法 》 最 终 收益 劳 的 者, 他们 通过 《 劳动 合 同法》 短期 保护 自
身 合 法 权 益 . 期 可 实 现 经 济 和 社 会 和 长 谐 发 展 。劳 工 在 实 施 《 动 合 同法 》 有 劳 时 不 同 表 现 . 互 之 间在 多 方 面产 生 博 弈 相
有掠夺 劳工合 法权益 的利益 驱动 而当 (— t C ≤O时 ,企业不会 实施侵 害 1 ) W— . 可 能 举 报 . 可能 不 举报 , 也 劳动 监 察部 门则 依 据 劳工 举 报 和 自身 职 能 对 企业 侵 害行 为进 行查 证 。为 了简化 问题 , 假 定只 有 当劳 工进 行举 报时 . 动监 察部 劳 门才 实施 查证 . 而且 若有举 报则 必会 实 施 查证 。在行动 战 略选择 上 . 业有 两 企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解答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解答

答 :从 2 0 1 3年 7月 1日起开 始实施
3 .劳 动 合 同 法 的 修 改 有 什 么 意 义 ?
答 :本次法 律 修 订 在征 集 社 尤 其 是 《 劳 动 合 同法 》实 施 以 上 又有 完 善 ,细 化 了法 律 标 准 ,增 强 了 可 执 行 性 , 来 ,其发展 速度 及适用 人数 更是 超 出 了人 们 的预 期 , 对 于严 格 规 范 劳 务 派 遣 用 _ r、切 实 维 护 被 派 遣 劳 动 在相 当一 些 企 业 ,劳 务 派遣 成 为 主 要 用 T 方 式 ,已 者 的合法 权 益 、促进 劳 动关 系 的 和 谐 稳定 具 有 重 要 超 出了劳 务 派 遣 所 承 载 的制 度 功 能 。劳 务 派 遣 “ 繁 意 义 。可 以预 见 修 正 案 实施 后 ,必将 对 我 国劳 务 派 荣 ”发展 的背 后 ,是 企 业 为 了 降低 用 人 成 本 ,追 求 遣 中的乱 象治理 发挥 积极作 用 。 用 T 的灵 活 性 。 由于 《 劳 动 合 同 法 》对 劳 务 派遣 的 规定 留有 空 白 ,使 得 劳 务 派遣 存 在 滥 用 现 象 ,在 实
4 .《 劳 动 合 同 法 修 正 案 》 主 要 包 括 哪 些 内容 ? 答 :《 劳 动 合 同 法 修 正 案 》 主 要 包 括 五 个 方 面 的
践 中引发 了很 多 问 题 ,损 害 了劳 动者 的权 益 。 劳 务 内容 : ( 1 )对 劳 务 派遣 实 行行 政 许 可 ,提高 劳 务 派 2 ) 对 派遣 岗位 范 围 的 “ 性 ” 要 求 派遣 存在 的突 l 叶 J 问题 主要 表 现 在 如 下 几个 方 面 :一 遣 行业 门槛 ; ( 是 劳务派 遣 机 构 资 质 与 监管 问题 突 出 ,表 现 在 :经 具 体化 ,限制 派遣 用 丁 比例 ; ( 3 )进 一 步 明确 了 同 营资质 低 、皮 包 公 司 过 多 、异地 派遣 难 以监 管 、 自 T 同酬 的含 义 ; ( 4 ) 增加 了法 律 责任 ; ( 5 )修 正 案 管 自批 问题 突出 、 自我派 遣 问题还 没 有 完全 解 决 等 。 实 施 的过 渡 期 规 定 。

【精编范文】劳动合同法修正案word版本 (1页)

【精编范文】劳动合同法修正案word版本 (1页)
人特别喜欢用文字来抒发与你可会发现,同一件事情,心情不同,境遇不一,写岀得到的结果感觉也就千差万别。人之所以做事认真需要好心态,使自己平和、开朗、沉着、淡定。遇事不慌乱的精神状态。
人何偿不喜欢唯美时光,渴求于内心的温暖。但这惬意的日子偶尔也会泛起波澜。愁云纠集显在脸上。其实,旦夕祸福,人之常情,凡尘往来纠结难免。遇事需要理智;做事必须把握心宁静,权衡利弊,沉稳自己,明媚自己,文雅自己。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以下文字仅用于测试排版效果, 请使用时删除!
人之所以要维持一个平衡,立足正、站的稳。如果违背了这个观点,就会摔倒。事物间只有适度,权衡比较,才会因实平衡。

劳动合同法:博弈的最后谁是胜者?

劳动合同法:博弈的最后谁是胜者?

劳动合同法:博弈的最后谁是胜者?劳动合同法:博弈的最后谁是胜者?---浅析劳动合同法十五条款的变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办公厅新闻发言人发布了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下称《草案》)征求意见的重要消息。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通知,从即日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

草案公布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草案的背后,更是进行着一场场不见硝烟的战斗,历经二年的修改,先后四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称《正式稿》终于在尘埃落定,博弈的最后,到底谁是胜者?本文以劳动合同法草案中的条款作为基础(笔者认为草案的条款是最纯洁的,未经利益集团影响的、真正体现立法精神的条款),浅析先后四次审议到最终定稿条款的细微变化对劳动者权利的影响。

一、规章制度制定和修改条款的变化《草案》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职工培训、休息休假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者通过平等协商作出规定。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在单位内公告。

《正式稿》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条款的变化分析】:《草案》规定了规章制度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其核心价值在于“讨论通过”,充分发挥了民主的力量,此稿一出,有资方代表称看到此条款立刻“昏倒”。

把新劳动合同法放到更大视野中去考量

把新劳动合同法放到更大视野中去考量

精心整理把新劳动合同法放到更大视野中去考量不光是企业家,整个社会如果不把新的劳动合同法放到更加广阔的视野中去考量,显然我们的结论会有失偏颇。

不由让人想起当年加入WTO前大家恐惧、困惑、迷茫的情形一样,结果当狼真的来了的时候,我们发现整个生态系统不仅没有瘫痪,还劳动合同法的讨论倒是十分热烈,让人感触良多。

略作整理,笔者将参会企业家们所持的观点分成这么三类:第一,反对派,持此观点的人以云南红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武克钢为代表,包括几位分处其他行业的企业家。

他们认为新劳动合同法违背了市场化佣工的原则,用人为行政核定的标准提高企业成本,非但没有起到促进劳工待遇的作用,反而酿成了某些企业大幅裁员的劳工风波而事与愿违;第二,有条件质疑派,认为新劳动合同法遭受如此大非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立法过程不透明以及新法出台征询意见环节的缺失。

然而,紧接其后,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在其《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企业家面临的转型中》的主题演讲中对这部10年来最为重要的劳动法律就作出了完全相反的注解,他明确指出,尽管新《劳动合同法》里面的条款并非尽善尽美,但是这个方向总体上是正确的。

在中国企业家所面临的各种转型中,竞争资源的转型来得最为迅速和迫切。

走到今天,廉价劳动力、相对被低估的环境保护、资源价格、安全生产条件等都已经日益迅速消失,中国企业家必须适应和跟上这个变化。

此外,宏观经济的外部失衡、汇率重估等重大挑战客观上也需要劳动力等资源价格真实化,同时促进低收入阶层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是内需提振的重要条件。

企业家论坛上的热闹讨论并没能达成一致结论,但这样一部法律在企业家群体第一,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错误解读。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的博弈与争议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的博弈与争议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的博弈与争议
佚名
【期刊名称】《云南农业》
【年(卷),期】2008(000)008
【摘要】在此之前,先是为了应对《劳动合同法》,各方力量展开了积极的博弈。

各大企业绞尽脑汁、费尽心思,想方设法规避这部法律给自己可能带来的伤害,“裁员”、“解聘”、“辞退”、“竞争再上岗”一时间成为了职场上的热门语汇。

也有人独辟蹊径,将目光瞄向了劳务派遣。

由此,一个本是新法重点整顿对象、被认为将会大量萎缩的行业却出现了欣欣向荣的局面,这无论如何不能不说是一个“怪现状”。

新法律一出台便遭遇了意料之外的尴尬境地,面临着猛烈的冲击和严峻的考验。

【总页数】1页(P4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O225
【相关文献】
1.论《劳动合同法》修正案颁布后的央企劳务派遣用工--以中国海油规范用工管理为例
2.整顿烟俗与地方博弈:清乾隆朝颁布禁种烟草政令及其争议
3.《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意义、争议与相关政策取向
4.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探析——写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后
5.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如何搞好合同工的管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我国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博弈分析

我国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博弈分析

我国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博弈分析李慧;汪鹏;陈慧君【摘要】在理性经济人假设下,建立劳动监察部门、劳工和企业的三方博弈模型,通过求解纳什均衡,结合各参数变量的政策含义,认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赔偿额;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建设;劳动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严格依法办事,要加大处罚力度;劳动监察部门要不断积累监管经验,要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以期降低监察成本;劳工应主动深入学习<劳动合同法>有关知识,加强法律维权意识.【期刊名称】《科技创业月刊》【年(卷),期】2010(023)002【总页数】3页(P116-118)【关键词】博弈论;三方博弈;《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作者】李慧;汪鹏;陈慧君【作者单位】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武汉,430073;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武汉,430073;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武汉,43007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2.52我国实施《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参与博弈的主体主要有:政府、企业和劳工。

1.1 不同劳工群体之间的博弈劳工是《劳动合同法》的最终收益者,他们通过《劳动合同法》短期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长期可实现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劳工在实施《劳动合同法》时有不同表现,相互之间在多方面产生博弈。

1.2 各级政府与劳工群体之间的博弈政府通过制定和宣传《劳动合同法》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劳工合法权益的氛围,最终实现社会和经济的和谐有序发展。

劳工应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认真学习并主动接受《劳动合同法》。

但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出现不协调,出现博弈。

1.3 企业与不同劳工群体之间的博弈企业主动改变管理理念,构建新型劳资关系,并得到劳工的支持,《劳动合同法》才能顺利贯彻实施。

由于人才市场供需不平衡、结构性过剩、企业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氛围还没有形成、工会作用有限等因素,使得企业与劳工之间在《劳动合同法》方面进行博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用工单位
• 涉行业广制造业居多 涉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和不同所有制企业 • 上海外商最大户160万 • 邮政48万,银行15万 • 国资委体系216万 • 国企128万
派遣机构
• 全国3.5-4万家左右,北 京9200家,上海注册 15000家实际运作1065家 ,广东6300家,山东 2254,湖南1598,湖北 1007,四川1205家
劳动关系产品 三角关系明朗期
2008-2013
低价期 鼎盛期 恶名期 2014 议价期 分化期 正名份
不同企业降低成本
劳动关系产品 非标劳动关系期
真正意义劳务派遣
人力外包产品 服务外包明朗期
要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不能把劳务派遣变成用工主渠道。现在央企大量 用劳务派遣工,这么下去还得了。--长期大量用劳务派遣工,对企业发展也不利 。企业还有工人阶级主体地位问题,劳动者、工人阶级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 ,以劳务派遣用工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政权怎么巩固?
4
被派遣职工权益受到侵害
同工同酬问题突出 派遣员工民主权益无法落实 派遣中工社保权益受损
11:35:56
黑匠策语 说说‚劳务派遣‛那些事
2008〃2011 两次劳动合同法执法大检查报告建议,严格规范劳务派遣
2011岁末〃美的〃Gucci:劳务派遣成为‚逃责挡箭牌‛ 2012年初〃全总再推劳动法修改 或设劳务派遣行业限制 2012两会〃吴邦国:将修改劳动合同法 2012五月〃劳动合同法修改成稿 劳务派遣违规处罚翻倍 2012六月〃6月29日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初审,0706-0805征集557243条意见 2012十二月〃12月25日145票赞成6票弃权表达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5年以来,政府明确对农民工免费职介, 使得靠输出如农民工直接介绍费用维持的 职业介绍机构转向派遣 人事档案代理 派生派遣机构
黑匠策语 劳务派遣相关数据梳理
用工数量
• 全总4200万(3700万企 业〃500万机关) • 东部沿海多于中西部 • 上海160万〃广东140万 〃江苏110万〃浙江100 万〃北京不低于150万〃 山东33万〃四川40万〃 湖南30万
稿中将原来规定中的‚一般‛删除,目的在于减少适用中的漏洞。
据前述知情人士透露,早在《劳动合同法》颁布的2008年底,全国人大等方面就提出 尽快完善相关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而人社部作为主要的专职劳动部门,从2009年也开始 着手制定《劳务派遣条例》,但时至今日,《劳务派遣条例》还是仍未露面。该条例之所 以一拖再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来自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声音很大。目前的情况是,全国 人大法工委一方面征求和协调各方面意见,以期加快修改《劳动合同法》的步伐,另一方 面正在推动相关部委尽快推出《劳务派遣条例》、《企业裁减人员规定》、《贯彻实施劳
11
黑匠策语 劳动合同法修改成稿 劳务派遣违规处罚翻倍
由全国人大法工委主持起草的《<劳动合同法>修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劳动合同法》修改稿)已于3月底形成,目前正在进一步征求相关部委、专家的修改意见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应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 作岗位上实施。‛但除此之外并未对如何界定‚三性‛有更进一步的说明,由此导致在实 践中存在争议。前述知情人士分析称,为了明确劳务派遣岗位范畴,《劳动合同法》修改
11:35:56
15
பைடு நூலகம்
黑匠策语 各地派遣管理规范意见或草案值得关注
广东 重庆
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截止到3月2日) 深圳经济特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征求意见(2011年10月) 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实施(2011年7月) 重庆市劳务派遣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截止2011年10月28日)
这是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中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确保劳动合同制成 为我国基本用工制度,没有一点硬性规定、实践证明是难以做到的。我们 是社会主义国家,基本用工制度关系到工人阶级队伍的建设。
11:35:56
7
黑匠策语 劳务派遣存在问题分析
劳务派遣机资质与监管
经营资质低〃皮包公司多 异地派遣难以监管 自管自批〃自我派遣
吉林 天津
江苏 上海
吉林省劳务派遣管理办法(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二O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二O一三年五月一日) 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的指导意见(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二○一二年二月) 黑龙江省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暂行办法(二O一二年九月) 劳务派遣规定、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规定、劳务派 遣服务标准
2
1 职业规划缺失前景暗淡
用人用工单位不提供培训 用工企业不进行职业生涯规划, 不给晋升渠道和机会 劳务派遣工总体上学历水平低、 技能差
滥用劳务派遣问题突出
超三性岗位用工问题 劳务派遣用工占比过大 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用工
人力成本
3
2011-2015年中国的就业不 仅仍然面对城镇劳动力供 大于求的总体压力,每年 有2500万人需要就业,计 划安排1200万人,每年就 业缺口为1300万。并且, 也面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 持续压力,农村现有富余 劳动力1亿多人。
公开征求意见的最高纪录。
11:35:56
13
黑匠策语 2011-2012 上海劳务派遣调整回顾
2011年 人保局、总工会、工商联、企联、企协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
用工的指导意见》沪人社关发(2011)3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国 资委综合[2011]19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通知》(沪人社关【2011】637号) 《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公司信息备案管理的通知》(沪人社关【2011】681号) 《关于规范本市各级机关劳务派遣用工的若干意见》(沪人社办【2011】918号) 《关于对本市企业开展劳务派遣规范用工情况检查的意见》(沪人社关【2011】
调查。这样不仅费时费力,而且调查取证会遇到很大阻力和困难。‛
人民日报报道,位于中山的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总用工人数为8692人, 有4572人没有享受到企业缴纳的社保,特别是其中的3758人,因为是劳务派遣工, 他们的社保情况更是一笔糊涂账,无人能说清。企业声称,劳务派遣工跟公司没 有劳动关系,他们的社保应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中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则称, 这些劳务派遣工分属5个不同地市的劳务派遣公司,他们的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均 不在中山,中山社保部门也无能为力。 今年以来发生的‚王老吉‛、‚GUCCI‛、‚可口可乐‛等企业侵犯职工权益 事件,也都与劳务派遣的滥用有关。
劳动合同法》的决定通过
2013年初〃1号店配送员单挑劳务派遣制
2013年二月〃德尔福劳务派遣罢工
11:35:56
9
黑匠策语 美的〃Gucci:劳务派遣成为‚逃责挡箭牌‛
古驰中国与员工签订的基本为第三方劳动合同,除少数管理员工外,皆为劳务 派遣关系。因为涉嫌利用劳务派遣制度存在漏洞,令此案件面临‚异地监管‛难 题。深圳古驰店铺员工合同是和深圳南油外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企业签订的。 员工在签约后,首先被‘派遣’到古驰上海总部,然后再’派遣’回深圳进行工 作。当需要对发生在深圳的劳资纠纷进行调查取证时,所有的调查就变成了异地
识其质 显其形
融方于圆〃2013政策研修系列十五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之博弈与决策
黑匠策语 民以食为天
饿了〃我们纠结吃什么……
11:35:56
2
黑匠策语 HR-战略与格局
水篇:劳务派遣之势
水载舟亦能覆舟 了解趋势与变化
11:35:56
3
黑匠策语 问题导向〃倒闭机制
收入分配改革进行曲
政府
和谐
间隔一月新旧政 府的司四意志!
917号)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劳动派遣分会成立落实人力资源派遣服务规范等服务标准。 2012年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沪府办发[2012]3号,明 确异地劳务派遣应当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则。
11:35:56 14
14
黑匠策语 人社部将在半年内完成劳务派遣整顿
人社部将全面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按照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半年左 右的时间,对现有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其派遣使用劳动者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规范行 动。此举旨在配合即将于今年7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人社部近日制定 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的通知》,除作上述要求外, 还有一系列促进劳务派遣规范有序发展的规定。 一是对劳务派遣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基本情况 、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建立健全管理台账 二是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不具备法定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依法整顿用 人单位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行为。 三是加强对劳务派遣和用工行为的规范指导,依法纠正和查处劳务派遣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两年、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克扣劳动报酬、向被 派遣劳动者收取押金以及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等违法行为;对劳动合同和劳务派 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规定的,要督促指导劳 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及时进行调整;对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施行前新开展劳务派遣业务 的,也要按照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精神积极做好引导工作。
5
黑匠策语
劳务派遣政策导向发展阶段
为了解决国有企业问题,政府鼓励 1999年 北京市劳务派遣组织管理暂行办法 2002年 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2003、9,再就业座谈会胡锦涛讲话, 2005、9月劳动部36号文发展与规范 2003、12人事部部长发展人才派遣、 2004、2,《关于加快发展人才市场的意见 》 政府的政策原因 一直没有出台全国性规范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