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收购汇源遇反垄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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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

商务部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

阅读1:商务部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第一时间:商务部明禁汇源并购□汇源果汁暴跌19.42%后急停牌商务部昨日表示,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未通过反垄断调查,因为收购会影响或限制竞争,不利于中国果汁行业的健康发展。

这是反垄断法自去年八月一日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的案例。

商务部具体阐述了未通过审查的三个原因:第一,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有能力把其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行业。

第二,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对果汁市场的控制力会明显增强,使其他企业没有能力再进入这个市场。

第三,如果收购成功,会挤压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抑制国内其他企业参与果汁市场的竞争。

昨日,汇源在交易时段突然停牌,停牌前股价已暴跌19.42%。

其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股份于18日上午十时十三分起暂停买卖。

公告中未提及停牌原因,不过现在看来,其异动与商务部叫停收购案不无关系。

□当事者:服从业内与学者:称快在华外商:震动消息传出后,作为收购方的可口可乐随即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应对措施。

18日晚20时许,可口可乐与汇源汁发布联合公告,双方皆表示尊重商务部的批复,并宣布终止收购计划,双方约定,根据此前达成的收购协议,未来12个月内,可口可乐方面将不再向汇源提出其他收购建议。

汇源宣布,将于3月19日上午复盘。

作为反垄断修改审查专家组成员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并购后的市场份额是商务部审查的一个切入点,但不是唯一因素。

另一重要因素是市场是否会因为并购而失去竞争性。

商务部这样的裁定是客观冷静的。

也有法律人士表示,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如果可口可乐对该审查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讼诉。

”而在采访中,娃哈哈集团内部人士表示:这样的裁定结果无疑是给娃哈哈等一直坚持的对民族品牌的捍卫打气。

而据中证网报道,一位专门服务于外商投资事务的律师表示,目前该律所正紧急召开会议分析汇源案,同时将商务部文件翻译成英文,提供给外方客户。

“我们有几个客户目前正在进行反垄断申报,汇源案被否决他们还是十分震惊的。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的反垄断分析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的反垄断分析
还要看该企业控制销售市场或原材料采购市场 的能力 , 场进入 , 技术进步 的影响; ) ( 经营者集 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 场份额以外, 4 该经营者 的财力和技术等 , 综合判断是否达到 了经营者集中的程度抑 的影响;5经营者集 中对国民经济发展 的影响;6反垄断机构认为应 () () 当考虑 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 因素 。 二十 八条规 定: 经营者集中或可 能具有排除、 限制竞争效果的, 反垄断执法机构应作出, 禁止经营者集 中的决定 。 结合上述 的规定,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可 口可乐并购汇源一 案 是否构成经营者集 中或具有垄 断性质在里 面。市场界定是企业合 或达到会 支配市场的地位 , 这是世界各国所共同遵循 的准则 。 国司 美 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 19 9 7年 《 向合并指南》 横 也明确指 出, 指南 的 指导思想是, 合并不得产生或增强市场势力或推动行使 市场势力 , 因 为行使市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导致财富不合理的分配, 其结果是社会
中图分 类号 : 9 0 D 2. 5
20 0 8年 9月 3日, 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公告 , 中国汇 源果汁控股有限公司等汇源果汁大股东接受可 口可乐要约, 可口可乐 以每股 1 . 2 2港元的价格收购可 口可乐合计持有的汇源果汁集 团有限 公司大约 6 %的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转换债券及 期权。以“ 6 牵手” 为 首 的多家企业准 备联名上书商务部 , 反对此次并购 。 由是二者合并 理 后, 将垄断一半以上的渠道 , 非碳酸饮料领域其他企业基本没有生存 发展后, 通过外部的收购兼并就会替代依托 自身的积 累而成为企业扩
0 并规制的第一步 , , 因此 要看是否构成垄断, 我们首先得对相关市场进 资源的错误配置。 此处的市场 势力是指企业能够在相 当长 的时间内 而 反垄 行界定 , 我国《 反垄断法》 将相关市场界定为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相 把产品价格维持在竞争市场的价格水平之上的能力 。 我国的《 对市场支配地位 的界定是指在相关市场上, 拥有绝对产 品产量、 关商品和服务进行竞争的范围和 区域。由此可看 出我国的法律规定 断法》 由该规定可以看 出我国对市场支配地位 的过于原则, 因而在可口可乐并购汇源一案 中对市场份额的界定带来 价格和销售等方面的控制力 , 了困难 ,因为只有界定了相关 市场后才 能计算出在该市场所 占的份 额。本案 中, 根据市场界定的大 小程度 , 市场份额 也随着 改变 。例如 () 1若将相关市场界定为果蔬饮料市场 的话 , 汇源 2 0 0 7年整个集 团的 销售额 为 3 0多亿人 民币, 而中国的果疏市场是一个接近 4 0亿元的 0 市场, 因此, 口可乐并购汇源不会在 中国果疏市场形成垄断, 可 北京东 的界定和相关市场一样, 都是比较原则 的规定, 给相应的执行机构留 下 了很 大 的 自 由裁 量 的 空 间 。 ・贝伦 斯 教 授 指 出 “ 个 市 场 份额 达 P 一 到了 5 %的企业 , 当根据其他因素可明确地做 出结论说 , 0 仅 市场上仍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与反垄断审查的关系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与反垄断审查的关系

结合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与凯雷并购徐工案,分析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的联系与区别。

答:外资并购是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有利于国内企业引进资金、技术、先进管理经验, 优化相关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另一方面也可能带来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 影响国家社会经济稳定。

因此在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时应对其进行反垄断审查,涉及国家安全的还应接受由商务部、发改委等部委共同负责的国家安全审查。

在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中,因为其收购行为会影响或限制竞争,不利于中国果汁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中国商务部最终作出了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未通过反垄断调查的决定。

在凯雷收购徐工案中,之所以一波三折是因为本案涉及本国经济命脉、国计民生等重要产业,需要接受由商务部、发改委等部委共同负责的国家安全审查。

这也体现了国家安全审查的严谨与谨慎。

两案体现了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的联系与区别,如下:一、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的联系(1)两种审查均对同一项商业活动,即都是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进行审查。

虽然反垄断审查旨在防止经营者集中、垄断市场,而国家安全审查旨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两者审查的具体内容不相同,但两者审查实质上都是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进行审查。

(2)两种审查均涉及政府部门。

我国《反垄断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向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即在反垄断审查时,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审查。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第12 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或者导致拥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就此向商务部进行申报。

当事人未予申报,但其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商务部可以会同相关部要求当事人终止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有效措施,以消除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垄断之辩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垄断之辩

可口可乐会在果汁市场成为垄断者的这一
结论。
可以说 ,由于商务部给出的理 由过于 配地位传导到果汁行业。第二,如果收购 够 权威 ,这 是 本次 反 垄 断司法 实践 中一 个
可 口 乐对 收 购 汇 源果 汁志 在 必 得 的 决心 可 口可乐有 能 力把 其 在 碳 酸饮 料 行 业 的支 简单而又显得不够专业,从而也就显得不 可
消息一经发布就吸引了足够的公众注意力, 市场。第三 ,如果收购成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挤压国内 购案,商务部在审查和裁决意见形成的过
网络 上更 是 对 汇 源 果汁 是 否 当卖发 起 了激 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抑制国内其他企业 程中,竟然没有采用召开类似听证会这样 烈 的争论 。网络 调查 结 果显 示 ,压 倒性 的 参 与果 汁市场 的竞 争。
无关 。 ” 早 在 2 0 年 9 ,可 口可 乐 与 汇 源 08 月
可 口可乐 中 国公 司提 起 反 垄 断 诉 讼 ,因为
以上表述中暗含的前提是可口 可乐已经在 碳酸饮料行业获得了支配地位,从而使得 其他企业没有能力再进入这个市场,也已 经抑制了其他企业参与碳酸饮料市场的竞 争。这在事 实上 已经认 定,可口可乐在中 国的碳酸饮料市场上是一个垄断者,因为
没有 这个前 提 , 就 无法 得到 收 购成功后 , 也
果汁曾联 合发布公告,称前 者将 以 19 7. 2 亿港元 的价格收购后 者发 行在外 的所有 股份。公告前,在香港上市的汇源果汁股 票价格为每股 41 . 4元,而可口可乐 的出价 则相当于每股 l.元 ,溢价达到 1 5倍, 22 . 9
这是 《 垄断法 》自去年 8月 1E 施以 2 0 反 l 实 0 9年 3 2 月 0日以前给出审查意见。

反垄断法及案例分析

反垄断法及案例分析

目录一、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反垄断法案大事记二、商务部审理的阶段三、商务部审理可口可乐细节四、辨析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相关理由一、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反垄断法案大事记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公司宣布,计划以二十四亿美元收购在香港上市的汇源公司。

2008年9月4日,有调查显示,在参与投票的四万余人中,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持不赞同意见的比例高达82.3%。

2008年11月3日,汇源发布声明称,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目前已正式送交商务部审批,预计审批结果有望在年底前出台。

2008年12月4日,商务部首次公开表态,已对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申请进行立案受理。

2009年3月5日,汇源董事长朱新礼表示,可口可乐董事会内部反对并购汇源的声音越来越多。

但随后,香港上市的汇源果汁连夜发布澄清公告。

2009年3月10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商务部正在根据反垄断法依法审核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不会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

2009年3月18日,商务部正式宣布,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二、商务部审理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收到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简称可口可乐公司)与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汇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根据《反垄断法》第三十条,现公告如下:1、立案和审查过程。

2008年9月18日,可口可乐公司向商务部递交了申报材料。

9月25日、10月9日、10月16日和11月19日,可口可乐公司根据商务部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补充。

11月20日,商务部认为可口可乐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标准,对此项申报进行立案审查,并通知了可口可乐公司。

由于此项集中规模较大、影响复杂,2008年12月20日,初步阶段审查工作结束后,商务部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书面通知了可口可乐公司。

在进一步审查过程中,商务部对集中造成的各种影响进行了评估,并于2009年3月20日前完成了审查工作。

2、审查内容。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 反垄断法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 反垄断法

可口可乐并购案例一、可口可乐并购案例背景08年9月3日,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可口可乐公司已与汇源果汁三大股东中国汇源果汁控股有限公司、达能及华平基金旗下Gourmet Grace签署接受要约,以每股12.2港元的价格,现金收购后者合计持有的汇源果汁大约66%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转换债券及期权。

08年12月5日,商务部立案受理并购案。

09年3月18日,商务部正式发布《关于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反垄断审查公告》,公告称,鉴于可口可乐对汇源果汁的收购可能妨碍或者限制竞争,影响中国果汁行业的健康发展,作出禁止收购的决定。

这是反垄断法自去年8月1日实施以来,商务部已经受理的40多起反垄断申报中首个没有通过反垄断审查的案例。

二、可口可乐并购案例争议焦点2.1否决并购理由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并不是商务部受理的第一起外资收购中国民族企业的重大反垄断审查。

回顾近年引发重大争议的外资并购案,无不和民族主义、国家安全等非法律和经济的因素纠葛在一起。

2005年9月,凯雷收购徐工引发关于国家安全的讨论,不了了之;舍弗勒高价收购濒临破产的洛阳轴承,因为经济安全原因被否决。

这两起重大案件,连进入反垄断审查程序的机会都没有就中途夭折。

2006年8月法国SEB收购苏泊尔,引发了关于民族品牌安全的争议,但比较幸运的是,商务部并没有对该案进行国家安全审查,而是直接进行反垄断听证,并于2007年4月通过反垄断听证批准了该收购。

相比先例,可口可乐收购汇源面临的外部环境显然好了很多,中国民众对于外资收购已经趋于理性,体现在法律的程序正义里,就是商务部并没有对汇源收购案进行所谓的国家安全审查,而是直接受理了当事方的反垄断审查申请,按照《反垄断法》第27条规定,对可能影响竞争的因素,包括,经营者的相关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对竞争的影响等进行纯粹的法律审查,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也是中国自信的一种表示。

商务部在其公告里面,列出了三个否决该项并购的理由:一是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有能力将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饮料市场,对现有果汁饮料企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二是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通过传导效应,将使潜在竞争对手进入果汁饮料市场的障碍明显提高;三是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有效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中国果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用反垄断法分析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

用反垄断法分析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

用反垄断法分析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
反垄断法是用来防止市场垄断的法律,针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 市场份额:可口可乐与汇源均是饮料行业的重要参与者。

在收购前,可口可乐在中国市场的份额已经非常大,因此,如果收购通过,可口可乐在中国市场的份额将进一步扩大,可能会导致市场垄断。

2. 市场竞争:如果收购通过,可口可乐将掌控更多的市场资源,有可能给其他竞争对手带来不公平的竞争压力。

这种不公平会导致市场竞争的减少,限制消费者的选择,从而影响消费者的利益。

3. 消费者利益:在市场垄断的情况下,价格可能会上涨,甚至低质量的产品也可能挤占其他品牌的市场份额。

这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反垄断法要求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综合上述三个方面来看,从反垄断法的角度来看,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可能会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加强监管和分析。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折射的反垄断法问题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折射的反垄断法问题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折射的反垄断法问题摘要:垄断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消极作用,所以是市场经济国家竞争法律规制的主要对象。

我国也于2008年8月1日实施《反垄断法》,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垄断现象予以法律规制,但相关执法制度建设尚不够完善。

本文通过分析“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探讨反垄断审查等相关反垄断法问题。

关键词:垄断相关市场反垄断审查垄断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具有独占市场、操纵价格等特征,会产生破坏市场经济自由竞争机制、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消极作用,因而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竞争法律规制的主要对象,反垄断法也就成为“现代竞争法的核心组成部分” 。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垄断现象也不可避免的在我国出现,反垄断问题也就成为经济立法的重要问题,我国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这为我国反垄断执法提供了法律基础,但如何更好地执行是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这也是我国反垄断执法面临的第一次较大考验,对于我国反垄断执法必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一、垄断的相关问题“垄断”,在英语中有两种基本含义:“一是一种权性利益或优势,即一个人或一些人和公司在进行特定的商务、贸易及产品制造中或者在某一商品交易的控制中所拥有的排他性权利;二是指一种市场结构形式,即由一个或极少数企业家支配某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市场格局” 。

垄断是一个重要的经济现象,但是究竟应当如何界定其含义,多数国家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有少数国家在立法中有相关定义,如日本《关于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正交易的法律》将垄断定义为“事业者不论单独或利用其他事业者的结合、通谋以及其他任何方法,排除或控制其他事业者的事业活动,违反公共利益,实际上限制某一交易领域内的竞争” 。

理论界对于垄断的含义也未形成定论,新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人物马歇尔认为垄断是指“一个人或一个集团有权规定所销商品的数量或销售价格” ,我国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界定垄断的概念,杨公朴认为“所谓垄断,通常是指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直接或通过某种形式排他性地一直生产要素和产品市场” ,还有学者认为“垄断是特定主体为了特定目的通过构筑市场壁垒对相关市场进行排他性控制的市场结构或行为” 。

商务部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

商务部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


前该计划正 在 向国家有关部门 申请批准后 实施 。
王 石 年薪降幅达三 分之 一

地产龙头万科
) ( 0 0 0 0 0 2 S Z .
2 0 0 8 年年报显示 ,
公司去年实现营

收A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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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比上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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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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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下降
16
7 % .

年报显示 ,
公司 董事长王 石 的年薪 由69 1 万元大幅缩减至
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 捐三 成股权
▲ 上市公 司福耀玻璃董事长 曹德旺拟捐赠股份
数 为 5 . 9 亿 殷 (按 3 月 1 3 曰 收 盘 价 计 算 超 过 3 0 亿
元) 用来成立 慈善基金会 。 曹德旺称 : “ 我捐 的还
不 够 , 最 后 我都 会 捐 出去 , 不 留下 一
分钱 ” 。
天下
商务部否 决可 口可 乐收购汇 源果 汁案
一 商务部 3 月 1 8 日正 式宣 布 , 根据 中国反 垄断法
禁止 可 口 可 乐收购汇源 。 这是反垄断法 自去年八月 一 日实施 以来 首个未获通 过的案例 。 汇源果 汁集 团 是朱新礼经过 15 年打造而成 的果汁饮料 巨头 。 2 0 0 8 年 9 月 3 日 , 汇 源果汁发布 公 告称 , 可 口 可 乐旗 下全资附属公司 以约 17 9 . 2 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集 团股本 中的全部 已发行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换股债 券 , 可 口 可 乐提 出的每股 现 金作价 为 1 2 . 2 港 元 。
万元 2 4 8 1 .。来自地产大佬朱孟依被查..一 有媒体报道称在香港上 市的合生创展主席朱孟依 , 因涉黄光裕案而被公安部门限制

商务部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投出反对票

商务部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投出反对票
如 果 收购 成 功 , 挤 压 国 内中 小企 业 的生 存 会
日在 香 港联 交 所 除牌 。 在香 港上市 3 7年 的 邵 氏 兄 弟 , 是 邵逸 夫与邵仁枚于 15 9 8年 成 立 , 后 其 于 17 9 1年 正 式成 为上 市 公 司。 在 上 月 2 日举 行 的特 别 股 东 大 会 上 , 股 东 8 小
情, 日本观 光 厅把 中 国 “ 裕 阶层 ” 定 位 富
年收入 2 5万 元 人 民 币 的水 平 。
经 典 著 作 《 本论 》 资 打造 成 一 出音 乐剧 ,
以 展 现 其 中 的思 想 是 怎 么 适 用 于 今 天 的经 济 危机 。 担 任 该 剧 学 术 顾 问 的上 海 复 旦 大学
经 济 学 院教 授 张 军说 , 乐剧 《 音 资本 论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日版 《 丹 亭》 苏 州献 演 坂 东 玉 三 郎饰 杜 丽娘 牡
由 日本 国宝 级 歌 舞伎 大 师坂 东 玉 三 郎和 苏州 昆剧 院合 演 的 《 丹 亭 》, 去年 3 牡 继

的娱 乐 和 戏 剧 元 素 , 能 帮 助一 般 老 百 将
港 ) 限 公 司 私 有 化 , 份 于 3月 1 有 股 8
源这 一 事 件 中 未通 过 反垄 断 审 查 , 同时 给 出三 点 原 因 : 一 , 果 收购 成 功 , 口 第 如 可 乐有 能 力 把其 在 碳酸 饮 料 行 业 的支 配 地 位传 导 到 果汁 行 业 。第 二 , 果 收购 成 功 , 如 可 口可 乐对 果 汁 市 场 的控 制 力会 明 显增 强 , 使 其 他企 业 没 有 能 力再 进 入 这 个市 场 。 第三 ,
Eet v n 事件

从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看中国反垄断法的适用

从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看中国反垄断法的适用
【 考 文献 】 参 1 尚 明 《 垄 断一 反

主要 国家 与 国际组 织
反 垄断 法律 与实践》 ,中国商 务 出版社
20 0 5年 版
2 、赵 守 东 . 旭 ; 垄 断法 在我 国对 外贸 徐 反
效果 , 将对 中国果汁饮料 市场有效竞争和果
汁产 业健 康发 展产 生 不利 影 响 。 于参 与集 鉴 中的 经营者 没有提 供 充足 的证据 证 明集 中对
易中的作 用及其局限性【】黑龙 江对外经 J;
贸 ; 0 6 1 期 20 年 2
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 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在规定的时间内, 可口可 乐 公司也 没有提 出可行 的减 少不 利影 响的解 三、审查工作。 案后 , 商务部对此项 决方案 , 因此, 决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 中。 申报依 法进 行 了 审查 , 申报 材料 进行 了认 对 反 垄 断 审 查 的 目的 是保 护市 场 公 平 竞 真 核实 , 对此 项 申报 涉 及的 重要 问题 进 行 了 争 , 护消 费者利益 和社 会公共 利益 。《 维 反垄




淡会 、听 征会 、实地 渊查 、委托 渊查 以 及约 谈当事人等方式 , 先后征求了相关政府部¨、 相关行业协会、果汁饮料企业、上游果汁浓 缩汁供应商 、下游果汁饮料销售商 、集中交 易双 方 、可 f可 乐公 司 中方合作 伙 伴 以及相 _ j 关法 律 、 经济 和 农 业专 家等 方面 意 见 。 四 、竞 争 『题 。审查 工 作结 束 后 , 务 u J 商 部依 法 对此 项 集 中进 行 丁 全面 评估 , 确认 集 中将产生如下不利影响 : 、集 中完成后, l 可 L可 乐公司 有能 力将其 在碳 酸软 饮料 市场 1 的支 配地 位 传导 到 果 汁饮 料 市场 , 现有 果 对 汁饮料企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进而 损害饮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 、品悼是影 响饮料市场有效竞争的关键因素 , 中完成 集 后 , 口 可乐公司 通过 控 制 “ 汁源 ” “ 可 美 和 汇 源 ”两 个 知 果 汁 品牌 , 果 汁 市场 控 制 力 对 将明显增强, 加之其在碳酸饮料市场 已有的 支配 地 位 以及相 应 的 传导 效 应 , 中将 使潜 集 在竞争对手进 入果汁饮料市场的障碍明显提 高。3 、集 中挤 压 了 国 内 中小 型 果 汁 企业 生 存 空 间 , 制 了国 内企 业 在 果 汁饮料 市 场 参 抑 L竞争和 自主创新的能力 , 中国果汁饮料 于 给 市 场有 效竞 争 格 局造 成 不 良影响 , 利 于 中 国果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氕 、 加限 制性 条件 的商 谈 。为 了减 少 附 审 查 【发现 的不 利影 响 , 务部 与 可 口可 乐 { | 商 公 司就 附加 限制 忡 条 件 进 行 l商 谈 。 商 淡 r 中 , 务部就 审查 中 发现的 问题 , 可 口可 商 要求 乐公司 提 出 行 解 决 厅案 。 L可乐 公 司对 可 I l 商务 部 提 出 的 r题 表述 自己 的看 法 , 口 j 并先 后 提 出丁 初步解 决 方 案及其 修改 方 案 。经过 评 估 , 务部 认 为 可 v叮乐 公司 针对 影 响竞 争 商 1 问题 提 出 的救 济方 案 , 不能 有 效减 少 此项 仍 集 中产牛 的 不利 影 响 。 六 、 查 决定 。 审 鉴于 上述 原 因 , 据 《 根 反 垄 断法 》 第二 十八 条和 第 二 十九 条 , 务 部 商 认为, 此项 经 营 者集 中具 有排 除 、限制 竞 争

《反垄断法》视野中的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

《反垄断法》视野中的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
的利益 , 而 也威胁 到我 国 民族产 业和 国家 的经济 安全 。 进
二、 垄断 、 垄断 结构与 垄断行为 的定义
2 0 . 乐虮与 0 31 O 蓐光材 1 亿美 2 % O
柯达台 料

l 2 7 9 . 家感光 柯选 场 5 市 乐凯 键捌
达到 ’陶 企业 进入 甜簟 出 中 柯达 阵营 名 ’ 牌名
引进 国外先进技 术和管理经 验、 优化 资源 配置 、 推动 可 口可乐有 能力把 其在 碳酸 饮料 行业 的支 配地位 传导 到果汁 行 在吸 引外 资、 业; 第二 , 如果收购成 功 , 口可乐对 果汁市 场的控制 力会 明显 增 我 国企业 实行规 模效 益、 可 增强企 业竞争 、 进我 国现 代企 业制度 促 另一 方面 , 资并购 确 实有 可能被 外 强, 使其它企业 没有 能力再 进入 这个 市场 ; 第三 , 如果收购 成功 , 建立等 方面 具有 积极 的意义 ; 会挤压 国内中小企业 的生存 空间 , 制 国内其它企业参 与果汁 市 用来 削弱或 者 限制竞争 , 抑 外资并购 产生 经济力 量 的过度集 中 , 形 场 的竞争 。 成 垄断 化 的市场 结构 。 外 , 此 外资并购 也带 来 了对 我 国经济 自主
竞 其于 市 因为收购会 影响或 限制 竞争 , 不利 于中 国果汁 行业 的健康发展 。 市场 经济 反复 证 明, 争是最 理想 的社会 资源配 置手段 ,
商务 部具体阐述 了未通过 审查 的三 个原 因: 一, 第 如果收购成 功 ,
场经 济 的有效运 行 中被奉 为至上 公理; 从利 用外 资 的角 度讲 ,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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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8(中 ) 009

反垄断法案例

反垄断法案例

请用《反垄断法》的相关法律分析“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例: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宣布计划以现金收购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01886.HK)。

可口可乐公司建议收购要约为每股12.20港元,并等价收购已发行的可换股债券及期权。

可口可乐现已取得汇源三个股东签署的接受要约不可撤销承诺,三个股东合共拥有汇源66%股份。

汇源果汁2007年2月在香港上市,拥有汇源果汁在中国的全部业务。

据媒体援引市场调研公司的数据,汇源果汁在中国纯果汁市场占有46%的市场份额,中浓度果汁也占到39.8%的市场份额,是毫无争议的行业龙头,可口可乐旗下的果汁子品牌也占有25.3%,位居第二。

两者若合并,将占市场份额70%以上,将对统一等其他企业形成很大的竞争压力。

2009年1月15日,商务部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进行反垄断审查。

请用《反垄断法》的相关法律分析其案例:2011年11月国家相关部委已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

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其自身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

目前已经基本查明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家企业是在互联网接入这个市场上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他们利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对与自己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给出高价,对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给予优惠,那么这种行为在反垄断法上称之为“价格歧视”。

用所学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析“3Q大战”案例: 1、腾讯推出QQ医生1.0 Beta版本;2、2010年5月31日,腾讯将QQ医生悄然升级至4.0版并更名为“QQ电脑管家”,涵盖了360安全卫士所有主流功能;3、9月27日360发布直接针对QQ的“隐私保护器”工具,宣称其能实时监测曝光QQ的行为,并提示用户QQ偷窥用户个人隐私文件和数据,引起了网民对于QQ客户端的担忧和恐慌; 4、10月14日,针对360“隐私保护器”曝光QQ偷窥用户隐私事件,腾讯正式宣布起诉360不正当竞争;5、10月27日,由腾讯、金山、百度、傲游、可牛等公司联合发布声明,要求主管机构对360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进行坚决制止;6、10月29日,360公司推出一款名为“360扣扣保镖”的安全工具,72小时内下载量突破2000万。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折射出的反垄断法问题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折射出的反垄断法问题
问题
场 约 1%的 份 额 相 比 , er更 具 有 市 场 支 配地 位 。 0 B ri
目. 可可收汇与 部最的定 背 口 购源商 的 裁 景 乐 务 后
去年 9 月3日, 口可乐宣布以总价 1 9 亿港元全额收 可 7. 2 购汇源果汁 。可 口可乐提出的每股现金作价为 1.港元 , 22 较 汇源停牌前 的收盘价 41 港元溢价 1 5 , . 4 . 倍 涉及资金约 19 9 7. 2 亿港元 。此次收购采取的是要约收购的方式 ,要 约收 购设 定的最后期限就是今年 3 2 月 3日。 去年 9月 1 8日,可 口可乐 向商务部提交了收购汇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材料 , 此后经 申报方补充,申报材料达 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 定的要求 , 1 0日商务部对此项集 中予以立案审查 , 2 1 月2 1月 2 0日决定在初步审查基础上实施进一步审查。审查过程 中, 商务部与可 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 行了商谈 , 要求 申报方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 口可乐公司对商务部提出的 可 问题表述 了 自己的意 见,提 出初步解决 方案及其修改方案 。 经过评估 , 商务部认为修改方案仍不能有效减少此项集 中对 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最后 ,3 1 月 8日商务部依据 《 反垄断 法》就可 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反垄断审查作出裁决 , 认定该项 集 中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禁止该集 中。 作为迄今为止中国食品和饮料行业最大的一笔收购案 , 引发了广泛 的关注与热评 。 造成如此的反响不仅仅是 因为涉 及经额 2 ' 美元的收购 , 4L [ 更有 的是反垄断法的细则缺位 , 审
查的不透明性 。 本文就 从可 口可乐收购汇源案的反垄断 经营
者集中的审查标准及审查程序两方面分析反垄断法的问题 。 二,传导效应是否恰当应用 在商 务部给 出的的否决理由中提 到“ 完成合并后可 口可 乐公司有能 力将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

案例分析: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案例分析: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商务部就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反垄断审查做出裁决[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宣布以24亿美元收购汇源果汁。

香港上市公司汇源果汁也同时公告,称可口可乐旗下全资附属公司以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全部已发行股本。

]2008年9月18日,商务部收到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材料。

经申报方补充,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要求,11月20日商务部对此项集中予以立案审查,12月20日决定在初步审查基础上实施进一步审查。

商务部依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从市场份额及市场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及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等几个方面对此项集中进行了审查。

审查工作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查过程中,充分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

经审查,商务部认定:此项集中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集中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同时,由于既有品牌对市场进入的限制作用,潜在竞争难以消除该等限制竞争效果;此外,集中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

[据研究公司Euromonitor称,可口可乐是中国市场上最大的碳酸饮料供应商,市场占有率达52.5%。

该公司的全球竞争对手百事公司在中国碳酸饮料市场排名第二,占有32.8%的市场份额。

汇源果汁是中国最大的纯果汁生产商,在这一高端市场占有33%的份额。

可口可乐也出售果汁饮料,Euromonitor的数据显示,它与汇源果汁在中国果汁和蔬菜汁市场合计占有20.3%的份额。

]为了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商务部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要求申报方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可口可乐公司对商务部提出的问题表述了自己的意见,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及其修改方案。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原因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原因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原因外资并购需要产业预警近两年,强大的外资并购在我国境内攻城掠地,一系列大动作令人目不暇接。

据统计,在中国已放开的产业中,每个产业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有外资参与。

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

就饮料行业而言,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可口可乐、百事可乐以雷霆之势杀入中国,数年之间,中国8家最大的饮料厂有7家落马,几乎全军覆没。

北冰洋、天府可乐等当时名噪一时的民族品牌如今已销声匿迹。

如果仔细研究当年“水淹七军”的过程,不难发现当时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最常使用的方法就是合资和收购后“雪藏”该品牌。

这样的并购模式在其它行业也屡见不鲜。

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提供的一份“饮料制造业外资并购新动向”的报告中分析指出,之所以出现外资大量收购中国龙头企业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加速全球产业转移,发达国家的一些行业领先公司把扩张触角伸向市场广阔的发展中国家,以“品牌+资本”的方式实现快速扩张,将加工基地转移到成本更低的地区;二是跨国公司的利益驱使。

由于对高额回报的追求,跨国公司热衷于选择市场前景广阔、利润率高的行业,选取行业中前几名的企业作为并购目标,不仅能以最快的速度占领市场,更能够以最小的代价把潜在竞争对手扼杀在襁褓中;三是中国相对宽松的招商引资政策为跨国公司创造了机会。

中国打开外资进入的闸门是希望利用发达国家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的机会,借助国际并购热潮,促进外资参与国企的重组改造,盘活国企存量资本,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相关行业整合。

但在操作过程中也产生了不小的副作用,使跨国公司趁机而入,抢占优质资源;四是中资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

许多国内的行业龙头为快速扩张、打败竞争对手,急需获取大量资金和技术,而不惜放弃控股权,找个“外国婆婆”。

外资的这种“斩首式”并购对中国产业伤害极大。

一方面会导致国内企业丧失在行业内的话语权。

跨国公司会利用其资金和品牌实力挤压行业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改变行业标准、市场标准以满足跨国公司的利益需求;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利用控股地位逐步渗透自己的品牌,将民族品牌安排在低档产品上进行“软消化”,或者弃之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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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 ; 而可 口可乐旗 下的果 汁 子品 39g 牌 占2 .‰ 据A 尼尔森 的数据显示 , 53 C 截止2 0 年9 0 7 月, 中国果汁 饮料市 场的 前三 强 已分别 由可 口可 乐 、康 师傅 、
统 一 占据 。 而 可 口可 乐 收 购 汇 源 之
商 务部发言 人在9 0 也 首次就 月1 日 并购 案表 态 ,表示 关 于可 口可 乐 申请 收购 汇源 果 汁一案 , 中 国商务 部将 坚
全球范 围内的营业额合计 超过 10 元 0' f " 7
人 民 币 , 并 且 当 事 双 方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汇源 并购 案触及 到 反 垄断 法
中相 关的法律 问题 。
场的市场集中度”; “ 经营者集 中对
市 场进入 、技 术进 步的 影响 ”; “ 对
在 中 国境 内的营 业 额 超过 4Z元 人 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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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关 数 据 显示 , 在 中国 1 4 上 3家
做一桩事关 民族尊严 的大事?
名商 标流 失 日益 担忧 ,联 合利 华收 购
规 模 饮 料 企 业 中 , 汇 源 果 汁 产 销 量 目前 在 中国 国 内 市 场 的 占 有 率 已 达
可 乐 。此次 并购立 即引 起 了人们对 可 口可乐涉嫌垄断的担忧。
年 , 已 成 为 中 国最 大 的 饮 料 合 资 企
业,每 年 上交 国家各 项税 款达3 " 元 0' 1 7 . 人 民币。 两者 明显符 合 反垄 断法
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 。
适逢 反垄断法 实施
8 月1 日, 我 国正式 实施 ( ( 反垄 断
元,今 年上 半年 ,汇源 净利 润为3.7 6
亿元 人 民币。而 可 口可乐进 军 中国8 0
资企 业,符 合规 定条 件的并 购都 需要 依法 申报 审查 。 目前 ,可 口可 乐和汇 源都 具有规 定 中 的营 业规模 ,应 当向 商 务部 申报 。商务部 国际 贸易经 济合 作研 究院研 究部 博 士梅新 育说 ,反垄 断 审 查 并 不 意 味 着 某 公 司有 垄 断嫌 疑 ,而仅 仅是 一个 正常 的法律 程序 。 当某 个 公 司 达 到 其 法 律 规 定 的标 准
时,就需要接受审查。 中国对外经 贸大学 中国w 0 究院 T研 院长张 汉林 透露 ,这次 可 口可乐 的收
港 元收购 汇源 果汁集 团有 限公 司股本
中的全部 已发 行股份 及全 部未行 使可 换股 债券 元 ,此公 告马 上掀起 轩然 大 波。 “ 强权型 ”跨 国企 业可 口可乐 在 2 年前 , 曾活生生 挤掉 民族 品牌 天府 O
必对 国 内其他 企业 形成 很 大 的竞争 压
力。
可 口可 乐将 收购 汇源 消 息发 布 以 来 , 网络 上 ~ 片反对 之 声,3 万 网友 0
公 司对 中国全 新 反垄 断法》 的一 次
其次 ,
反 垄 断 法 》 第 二 十 七
法律 底线 试探 ,更 是对 中 国反 垄 断政 策红 线 的冲撞 ,势 必会 受到反 垄 断审
查。
条规 定, 反垄 断审 查考虑 六大 因素,
分别 为 “ 购双 方在 相关 市场 的市场 并 份额 及对市 场 的控 制力” ; “ 关市 相
持 市场 经 济 的原则 依 法行 事—— 反 对 市 场垄 断, 但支 持 正 常的市 场 行为 。

中华 牙膏 、吉列 收购 南孚 电池 等举 动
都曾导致被收购者淡 出市场 。
民间和企业 的担忧
据 闻, 为 了保 证 对 汇 源 收 购 的 平稳 进 行, 可 口可 乐正尽 力 制造 有利 于 收购 的舆 论, 并且 涉嫌压 制反对 声
旦 商 务部 收 到有 关 申请, 将会 立 即
根据 《 反垄 断法 的有 关规 定进 行 审
理。
后, 三家 外资 在果 汁饮 料市 场 的份额
将会突破7g 0。 显而 易见,这 场并购 完成后 ,
音, 要 求评 论收购 的 律师 “ 口”。 封
不过 ,尽 管公 关压 力 能抑 制反对 者 的
商 务部 研 究院 外 资研 究部 主任 马 宇9 中旬 在 其 博客 中表 示 , 中国 政 月 府 对外 资并 购 案 的审核 ,是 从 两个 方 面进行 的 :一是 对 其进 行市 场 准入 审
声 音 , 但 并 不 代 表 反 对 者 会 就 此 消
失。
外 资在 中 国果汁市 场 将一 家独 大, 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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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 可乐
文/ 魏文 彪 丘文 敏
北 京汇 源饮料 食 品集 团有限 公 司 在9 月3日发布公 告称 ,荷银 将代 表可 口可乐公 司全资 附属公 司以约1 9 2L 7 ., f
年 度在 中国境 内的营业额 合计 超过 2 O 亿 元人 民 币,并且 当事 双方在 中国境 内的营业额超过4 元人 民币。 1 乙 汇源 公 司是 中国果 汁行业 第 一品 牌 。去年,汇源 果汁销售额达 2 . 1 65 Z 6

首 先 , 根 据 《 垄 断 法 的 规 反 定 , 为 了保 护市 场竞争 , 无论是 内外
消 费者和 其他 有关 经营 者的 影响 ”;
“ 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对
币 ;参 与 集 中的所 有经营 者上 一会计
8 20 0 O EG U I S 6 08 F R INB S E S大经贸 1 N
毫无疑 问, 此次 并购 正好 撞上 了
刚实施不 久 的 反垄 断法 》, 是跨 国
购没 有按照 法定 的程序 进行 事前 的报
批。
法 及 其配 套 的 国务院关 于经 营者 集 中申报标 准 的规定 。该 法和 相关
规 定 强调 ,经 营者集 中达 到下列标 准 之一 的,就 需要 接 受反垄 断审 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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