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规范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价费[2005]056号)
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各有关单位:为提高建设工程咨询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市场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上海市<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计价费[2001]00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服务暂行收费标准》(沪建建[2003]第641号、沪价费[2003]第054号,简称《暂行标准》)实施情况,经研究,制定本收费标准,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二、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单位从事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有偿服务原则(造价审核费用承担从其规定),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建设部或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分别按附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
四、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收费标准分计件、计时两类,并必须完成相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三)编制设计招标文件;(四)协助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澄清答疑;(五)组织设计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六)协助招标人草拟设计合同。
六、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一)施工监理招标咨询及策划;(二)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三)编制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四)协助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澄清答疑;(五)组织施工监理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六)协助招标人草拟监理合同。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单位:%序号收费项目收费基数划分标准(万元)100以下(含100)100~500(含500)500~1000(含1000)1000~3000(含3000)3000~5000(含5000)5000~10000(含10000)10000以上一编制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0.08 0.07 0.06 0.05 0.045 0.03 0.015二编制设计概算总投资0.17 0.15 0.13 0.11 0.085 0.07 0.04三a.编制施工图预算建安工程造价0.37 0.35 0.33 0.29 0.27 0.22 0.18 b.编制工程量清单0.37 0.35 0.33 0.29 0.27 0.22 0.18 c.编制标底0.37 0.35 0.33 0.29 0.27 0.22 0.18四勘察招标代理估算投资0.04 0.04 0.04 0.036 0.032 0.024 0.02五设计招标代理估算投资0.10 0.10 0.10 0.09 0.08 0.06 0.05六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建安工程造价0.11 0.11 0.11 0.10 0.085 0.07 0.06七施工招标代理建安工程造价0.31 0.31 0.31 0.285 0.26 0.22 0.18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建安工程造价1.1 1.0 0.85 0.80 0.75 0.70 0.65九工程造价审核核增、减额5%以下(含),按送审价收取建筑类0.36 0.28 0.22 0.18 0.15 0.12 0.09安装类0.36 0.31 0.22 0.19 0.16 0.12 0.09核增、减额5%以上,按核增、减额分别收取建筑类6.3 5.7 5.1 4.0 3.8 3.6 3.2安装类7.3 6.7 6.1 5.0 4.5 3.7 3.2十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吨12.00(元)备注:l、收费基数:(1)估算投资: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总投资扣除土地批租、动拆迁费及国内外成套设备生产流水线费用;(2)建安工程造价: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作为建筑安装工程价值的货币表现,由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两部分组成;(3)送审价:指承发包合同中各专业工程报送审核金额:(4)吨:指钢筋及各种型号预埋件以重量(吨)计算单位。
上海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价费
上海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价费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各有关单位:为提高建设工程咨询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市场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上海市<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计价费[2001]00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服务暂行收费标准》(沪建建[2003]第641号、沪价费[2003]第054号,简称《暂行标准》)实施情况,经研究,制定本收费标准,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二、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单位从事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有偿服务原则(造价审核费用承担从其规定),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建设部或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分别按附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
四、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收费标准分计件、计时两类,并必须完成相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对承接具体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咨询业务的,按计件标准执行;对承接一般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咨询业务的,按计时标准执行;对承接超出附件一服务内容范围的工程合同专项策划(审编)等工程咨询业务活动,可与业主协商另行收费。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全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职责)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投标办)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工作。
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工作。
本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国资、审计、监察、金融、交通、水务、海洋、绿化市容、民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进场交易范围)市和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强监管。
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建设工程,达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在市或者区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以下简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全过程招标投标活动。
其他建设工程,达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的,可以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是否进入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决定不进入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应当依法自行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提供发布公告公示和专家抽取服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
招投标代理收费标准
附件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单位:%备注:1、收费基数:(1)估算投资: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总投资扣除土地批租、动拆迁费及国内外成套设备生产流水线费用;(2)建安工程造价: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作为建筑安装工程价值的货币表现,由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两部分组成;(3)送审价:指承发包合同中各专业工程报送审核金额;(4)吨:指钢筋及各种型号预埋件以重量(吨)计算单位。
2、出售招标文件,可收取编制成本费。
收费中不含专家评审费、会务费、差旅费;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按单项承发包合同的建安工程造价收费;4、承接编制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或标底,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造价审核收费的项目,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重量的计算;5、工程造价审核收费:(1)项目送审价核减率在5%以内的(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2)核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负担,超过部分由原编制单位负担;(3)项目核减、核增部分分别计算审核费用,核增部分由原编制单位负担审核费用;(4)房修、园林、装饰工程按“安装类”收费,其他工程按“建筑类”收费;6、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
例如:某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建安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收费额如下:100万元×0.37%=0.37万元(500-100)万元×0.35%=1.40万元(1000-500)万元×0.33%=1.65万元(3000-1000)万元×0.29%=5.80万元合计收费=0.37+1.40+1.65+5.80=9.22万元。
上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规范
上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规范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附录A招投标办事流程表式封面式样表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办事流程表封面式样及相关说明项目报建号:勘察标段号: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办事流程表工程名称:招标单位:(章)年月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章)年月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案单位:(章)年月日相关说明:1.本表由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使用,适用于勘察项目的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本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填写和保管,并按表内顺序办理招标投标事项。
3.定标后,招标人自留本表一份,另一份作为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附件,交相应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4.本表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工程概况;2)招标文件;3)招标信息发布与投标人;4)现场踏勘与招标文件澄清、补充;5)投标与开标;6)评标委员会;7)评标与定标;8)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须附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
表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办事流程表封面式样及相关说明项目报建号:设计标段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办事流程表工程名称:招标单位:(章)年月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章)年月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案单位:(章)年月日相关说明:1.本表由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使用,适用于设计项目的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本表使用时一式二份,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填写和保管并按表内顺序办理招标投标事宜,定标后招标人自留一份,另一份作为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附件交相应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3.本表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工程概况;2)招标文件;3)招标信息发布与投标人;4)现场踏勘与招标文件澄清、补充;5)投标与开标;6)评标委员会;7)评标与定标;8)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须附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
表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办事流程表封面式样及相关说明项目报建号:监理标段号: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办事流程表工程名称:招标单位:(章)年月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章)年月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案单位:(章)年月日相关说明:1.本表由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印制,提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使用,适用于监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月3日市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杨雄2017年1月9日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1月9日市政府令第50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职责)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投标办)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工作。
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工作。
本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国资、审计、监察、金融、交通、水务、海洋、绿化市容、民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进场交易范围)市和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强监管。
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建设工程,达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在市或者区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以下简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全过程招标投标活动。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规范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规范234相关说明:1.本表由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使用,适用于勘察项目的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本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填写和保管,并按表内顺序办理招标投标事项。
3.定标后,招标人自留本表一份,另一份作为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附件,交相应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4.本表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工程概况;2)招标文件;3)招标信息发布与投标人;4)现场踏勘与招标文件澄清、补充;5)投标与开标;6)评标委员会;7)评标与定标;8)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须附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
5表 A.2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办事流程表封面式样及相关说明项目报建号:设计标段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办事流程表工程名称:招标单位:(章)年月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章)年月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案单位:(章)年月日6相关说明:1.本表由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使用,适用于设计项目的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本表使用时一式二份,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填写和保管并按表内顺序办理招标投标事宜,定标后招标人自留一份,另一份作为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附件交相应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3.本表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工程概况;2)招标文件;3)招标信息发布与投标人;4)现场踏勘与招标文件澄清、补充;5)投标与开标;6)评标委员会;7)评标与定标;8)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须附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
7表 A.3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办事流程表封面式样及相关说明项目报建号:监理标段号: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办事流程表工程名称:招标单位:(章)年月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章)年月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案单位:(章)年月日8相关说明:1.本表由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印制,提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使用,适用于监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06-01-04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各有关单位:为提高建设工程咨询服务质量,进一步规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市场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市<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计价费[2001]00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服务暂行收费标准》(沪建建[2003]第641号、沪价费[2003]第054号,简称《暂行标准》)实施情况,经研究,制定本收费标准,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二、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单位从事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有偿服务原则(造价审核费用承担从其规定),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建设部或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工程招标代理书》;(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分别按附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
四、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收费标准分计件、计时两类,并必须完成相应的主要工作容。
对承接具体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咨询业务的,按计件标准执行;对承接一般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咨询业务的,按计时标准执行;对承接超出附件一服务容围的工程合同专项策划(审编)等工程咨询业务活动,可与业主协商另行收费。
五、计时收费按承办人员不同资格,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一)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招标工程师,每人每小时300元;(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工程造价人员、工程招标代理人员,每人每小时200元;(三)其他一般专业人员,每人每小时100元;(四)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计时收费标准由双方协议商定。
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沪建建管〔2019〕792号)
(沪建建管〔2019〕792号)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第一条【法律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工程(住宅修缮工程除外)及相关的专业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难点制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妨碍或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四条【评标办法种类】评标办法包括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二)、有担保的最低价中标法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一)适用于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中一级及以上的资质可以承接的工程(以下简称一级工程)或施工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
综合评估法(二)适用一级工程且施工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
第五条【否决投标规定】评标办法对于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应当分别集中单列否决投标条款,具体内容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增减条款必须合法合规。
(一)技术标否决投标条款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即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形的:(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或前述证照无效;(2)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或投标截止当日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本市项目以合同信息报送日期为准,外省市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非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颁布单位: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法规类别:招投标法规行业属性:地方法规、规章管辖区域:上海颁布日期:2005-12-20 生效日期:2006-01-01详细内容:市建设交通委、市物价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各有关单位:为提高建设工程咨询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市场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上海市<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计价费[2001]00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服务暂行收费标准》(沪建建[2003]第641号、沪价费[2003]第054号,简称《暂行标准》)实施情况,经研究,制定本收费标准,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二、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单位从事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有偿服务原则(造价审核费用承担从其规定),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建设部或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分别按附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
四、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收费标准分计件、计时两类,并必须完成相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市物价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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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分别按附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
四、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收费标准分计件、计时两类,并必须完成相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费。
300元;时2003份,业主需要增加份数,酌收工本费。
书面报告为中文本,业主需要翻译外文本的,另收翻译费。
七、本收费标准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按各自职责范围负责解释。
八、本收费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九、凡与本收费标准不同的收费一律按本标准执行。
自执行本通知之日起,《暂行标准》即行废止。
2005年12月31日前已委托并签有合同的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的建设工程,相关的收费标准仍按原标准或原合同执行。
十、在执行本收费标准期间,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新收费标准,即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2整。
(三)根据需要出席有关工程投资、设计标准的协调会议。
三、编制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或标底根据施工图纸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相关的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施工费用计算规则、市场价格等情况编制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四、勘察招标代理(一)勘察招标咨询及策划;(二)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三)编制勘察招标文件;(四)协助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澄清答疑;(四)协助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澄清答疑;(五)组织施工监理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六)协助招标人草拟监理合同。
10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价费[2005]056号)
10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价费[2005]056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各有关单位:为提高建设工程咨询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市场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上海市<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计价费[2001]00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服务暂行收费标准》(沪建建[2003]第641号、沪价费[2003]第054号,简称《暂行标准》)实施情况,经研究,制定本收费标准,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二、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单位从事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有偿服务原则(造价审核费用承担从其规定),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建设部或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分别按附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
四、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收费标准分计件、计时两类,并必须完成相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对承接具体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咨询业务的,按计件标准执行;对承接一般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咨询业务的,按计时标准执行;对承接超出附件一服务内容范围的工程合同专项策划(审编)等工程咨询业务活动,可与业主协商另行收费。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价费格式号
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各有关单位:为提高建设工程咨询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市场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上海市<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计价费[2001]00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服务暂行收费标准》(沪建建[2003]第641号、沪价费[2003]第054号,简称《暂行标准》)实施情况,经研究,制定本收费标准,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二、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单位从事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有偿服务原则(造价审核费用承担从其规定),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建设部或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分别按附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
四、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收费标准分计件、计时两类,并必须完成相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对承接具体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咨询业务的,按计件标准执行;对承接一般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咨询业务的,按计时标准执行;对承接超出附件一服务内容范围的工程合同专项策划(审编)等工程咨询业务活动,可与业主协商另行收费。
上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标准
上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标准一、招标代理目的与范围招标代理的主要目的是为建设工程提供专业化的招标服务,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并选择到优质的企业来承建项目。
招标代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等各个阶段。
二、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批招标文件的编制是招标代理工作的核心环节,文件中应明确工程项目的概况、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流程等内容。
在编制完成后,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以确保文件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评估在发布招标公告后,需要对所有报名投标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企业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
同时,应对投标人进行评估,综合考虑其技术实力、管理能力、经验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最终选择的企业具备承建工程的能力。
四、招标公告发布与响应管理招标公告的发布应遵循相关规定,通过指定的媒介发布,并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都能够知晓。
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进行响应管理,包括对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以及处理投标过程中的质疑和投诉。
五、现场踏勘与开标评审在开标前,应组织现场踏勘活动,让投标人对工程现场有更直观的了解。
开标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的评审,最终得出评审结果。
六、合同签订与履行监管在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应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若出现违约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及合同签订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同时,应将中标结果及相关文件进行备案存档。
八、行业监督及法律法规遵循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应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合法合规性。
同时,应遵循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以保障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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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招投标办事流程表式封面式样表A.1 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办事流程表封面式样及相关说明项目报建号:勘察标段号: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办事流程表工程名称:招标单位:(章)年月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章)年月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案单位:(章)年月日相关说明:1.本表由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使用,适用于勘察项目的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本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填写和保管,并按表内顺序办理招标投标事项。
3.定标后,招标人自留本表一份,另一份作为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附件,交相应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4.本表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工程概况;2)招标文件;3)招标信息发布与投标人;4)现场踏勘与招标文件澄清、补充;5)投标与开标;6)评标委员会;7)评标与定标;8)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须附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
表A.2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办事流程表封面式样及相关说明项目报建号:设计标段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办事流程表工程名称:招标单位:(章)年月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章)年月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案单位:(章)年月日相关说明:1.本表由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使用,适用于设计项目的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本表使用时一式二份,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填写和保管并按表内顺序办理招标投标事宜,定标后招标人自留一份,另一份作为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附件交相应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3.本表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工程概况;2)招标文件;3)招标信息发布与投标人;4)现场踏勘与招标文件澄清、补充;5)投标与开标;6)评标委员会;7)评标与定标;8)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须附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
表A.3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办事流程表封面式样及相关说明项目报建号:监理标段号: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办事流程表工程名称:招标单位:(章)年月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章)年月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案单位:(章)年月日相关说明:1.本表由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印制,提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使用,适用于监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分期或分标段工程进行招标的,按期、按标段使用本表。
2.本表一式二份,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填写和保管并按表内顺序办理招标投标事宜,定标后招标人自留一份,另一份作为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附件交相应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3.本表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工程概况;2)招标信息发布与投标人;3)招标文件备案;4)招标文件澄清、补充;5)评标委员会;6)投标与开标;7)评标与定标(评标报告);8)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须附中标通知书)。
表A.4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事流程封面表式样及相关说明项目报建号:施工标段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事流程表项目名称:招标单位:(章)年月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章)年月日单位地址:招标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联系电话:备案单位:(章)年月日相关说明:1.本表由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印制,提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使用,适用于施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分期或多标段工程进行分别招标的,按期或按标段使用本表。
2.本表填写可选用插页。
3.本表使用时一式二份,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填写和保管并按表内顺序办理招标投标事宜,定标后招标人自留一份,另一份作为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附件交相应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4. 本表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工程概况与招标方式;2)招标信息发布与投标人;3)招标文件备案;4)现场踏勘与招标文件澄清、补充;5)评标委员会;6)投标与开标;7)评标与定标;8)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附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
附录B 招标代理活动过程类表式式样表B.1 招标投标会议签到表式样表B.2 招标资料领取签收表式样表B.3 投标报名汇总表式样表B.4 投标需澄清、说明与补正的问题通知式样表B.5 投标需澄清、说明与补正的问题回复式样表B.6 投标需澄清、说明与补正的问题会议纪要式样附录B 招标代理活动过程类表式式样表B.1 招标投标会议签到表式样招标投标会议签到表建编号:工程名称:会议名称:召集单位:地点:时间:年月日午时~ 时经办人员(签字):表B.2 招标资料领取签收表式样招标资料领取签收表报建编号:. 专业资料. 学习参考.经办人员(签名):××年××月××日. 专业资料. 学习参考.表B.3 投标报名汇总表式样投标报名汇总表报建编号:. 专业资料. 学习参考.经办人员(签名):××年××月××日相关说明:此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需要参照使用。
. 专业资料. 学习参考.表B.4 投标需澄清、说明与补正的问题通知式样投标需澄清、说明与补正的问题通知报建编号:编号:(投标人名称):根据招标工作组及评标委员会对你公司所投(工程名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施工□土地、勘察、设计□设备、材料□其他)招标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评审,现需你公司对下列问题按所附格式,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补正和说明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
项目经理(签字):或评委(签字):××年××月××日表B.5 投标需澄清、说明与补正的问题回复式样投标需澄清、说明与补正的问题回复报建编号:编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名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施工,□土地、勘察、设计,□设备、材料,□其他)招标投标需澄清、补正和说明的问题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补正和说明如下:问题1.回复1.问题2.回复2......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表B.6 投标需澄清、说明与补正的问题会议纪要式样投标需澄清、说明与补正的问题会议纪要报建编号:招标工程:招标阶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施工□土地、勘察、设计□设备、材料□其他会议时间:年月日会议地点:会议出席人员:纪要内容:1.2......评标委员会或项目经理(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附录C 招标代理活动阶段成果类表式式样表C.1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初步分析或回标分析扉页式样(含招标补充文件、回标分析书面报告等)表C.2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封面式样表C.2.1 工程量清单封面式样表C.2.2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式样表C.2.3 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封面式样表C.2.4 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总说明式样表C.3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初步分析内容式样表C.3.1 勘察投标文件初步分析内容式样表C.3.2 设计投标文件初步分析内容式样表C.3.3 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初步分析内容式样表C.4 施工招标回标分析内容式样表C.5 评委评审意见表式样表C.5.1 评委评审意见表封面式样表C.5.2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评审意见表式样表C.5.3 施工招标商务标评审意见表式样表C.5.4 施工招标技术标评审意见表式样表C.6 评标报告内容式样表C.7 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内容式样表C.8 上海市建设工程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式样表C.8.1 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式样表C.8.2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式样表C.8.3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式样表C.8.4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式样(含附表)表C.9 招标代理档案目录式样表C.10 送交招标人档案目录式样附录C 招标代理活动阶段成果类表式式样表C.1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回标分析报告等扉页式样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编号:X级XXXXXX机构行政或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核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盖章)编制人:(签字)表C.2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封面式样表C.2.1 工程量清单封面式样工程工 程 量 清 单工 程 造 价 招 标 人: 咨 询 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编 制 人: 复 核 人:(单位盖章)(签字或盖章)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签字或盖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表C.2.2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式样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工程量清单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量清单编制使用表格包括:工程量清单封面、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等;2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造价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3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表C.2.3 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封面式样工程标 底 或 招 标 控 制 价招标控制价□(小写):(大写): 标 底□(小写): (大写):工 程 造 价 招 标 人: 咨 询 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编 制 人: 复 核 人:(单位盖章)(签字或盖章)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单位资质专用章)(签字或盖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表C.2.4 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总说明式样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标底或招标控制价使用表格包括: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封面、总说明、工程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等;2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受委托编制的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应有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编制单位盖章;3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