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南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南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闽政〔2016〕41号)、省七厅局办《关于贯彻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闽交运〔2016〕7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南平市行政区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第四条网约车管理实行政府负责制。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五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市场经济杠杆调节网约车数量,强化“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管理车辆与驾驶员”管理模式。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第六条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一)已在我省行政区域设立法人机构的;(二)省内法人机构所在地不在我市行政区域的,应当在我市设立服务机构,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三)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四)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五)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六)在服务所在地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服务机构,包括: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管理人员;(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章法律责任篇一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第三十五条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三)未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四)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五)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六)未按照规定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七)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的;(八)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再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件。
第三十六条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二)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三)违规收费的;(四)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60号令)、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6年第63号令)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结合黑河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城区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原则下,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与个体经营者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网信、公安、市场监督、商务、发改等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审核批准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第五条在黑河城区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取得市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者应当提交已取得企业注册地线上服务能力的认证结果和线下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市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五)在黑河城区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南平网络预约出租车新规
A、消防器材
B、车辆卫星定位装置
C、倒车影像
D、计程计价设备
答案:ABD
分析:车辆应按规定配置出租汽车标志顶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安全防范设施、消防材料等。
10、下列关于巡游车驾驶员申请从业资格注册或者延续注册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
16、驾驶出租汽车行驶中感到车身倾斜,并且倾斜随行驶时间的延长而加重时,一般情况下是一侧轮胎________。
A、爆胎
B、漏气
C、磨损
D、松动
答案:B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行驶中车辆一侧轮胎漏气,会感到车身倾斜,倾斜程度随行驶时间的加长而加重,将导致车辆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11、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是驾驶员在运营服务中所应遵循并带有职业特点的_____和准则。
A、个人意愿
B、自身行为
C、工作规范
D、行为规范
答案:D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工作性质、社会职责和服务特点,其职业道德的内容包括:“爱岗敬业、遵章守纪、文明行车、诚信经营”。
17、现场抢救呼吸中断的伤员时,应抬起下颔角使呼吸道畅通,如果受伤者仍不能呼吸,应________。
A、迅速送往医院
B、施行心肺复苏抢救
C、等待救护人员
D、拍打背部
答案:B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抢救时,应抬起患者下颌使呼吸道畅通。抢救不能起作用时,抢救者必须仔细检查患者嘴和咽喉内是否有异物,设法吸出和清除异物后,继续实施抢救。
南平网络预约出租车资格证考试题库
A、通过路口降低车速
B、开车接打手机
C、强行超车
D、行车不系安全带
答案:BCD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十大交通陋习”包括强行超车、随意并线,在塞抢行,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开车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乱鸣喇叭,随意向车外抛洒物品,发生轻微事故纠缠不挪车,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和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乱穿乱行。
3、出租汽车服务是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站到站”的便捷运输服务。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分析: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介于城市公共交通与私人交通工具之间的准公共物品,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的门到门便捷运输服务,主要满足社会公众特殊出行和具有一定消费能力群体的出行需求。
4、汽车尾气中的______是产生温室效应、造成地球变暖的主要因素。
24、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载客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行为是________。
A、拒载
B、宰客
C、倒客
D、甩客
答案:D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得有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等行为。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1、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________负责。
南平网约车考试题库答案
B、尾气后处理装置
C、曲轴箱强制通风装置
D、废气涡轮增压装置
答案:B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二节:出租汽车使用技术可知,尾气处理技术是选择催化还原技术(SCR技术)。SCR系统尿素罐会自动喷出尿素水溶液,尿素水溶液和氮氧化物(NOx)在SCR催化反应罐中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生成无污染的氮气和水蒸气排出。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六节:危险品的识别与处置可知,如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发现乘客携带危险品,应当首先将车辆停放在安全位置,告知乘客随车携带危险品的危害性,有乘客将危险品及时进行处理;如乘客执意要携带危险品继续乘车,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权终止运营服务。
16、冷却系统状况不良将直接导致发动机不能在正常的温度下工作,燃油消耗量会增大。
25、遇紧急情况避险时,要沉着冷静,坚持什么样的处理原则?
A、先避人后避物
B、先避物后避车
C、先避车后避人
D、先避物后避人
答案:A
分析:以人为本,所以首先要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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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出租车驾驶员有________等先进事迹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A、见义勇为
B、救死扶伤
C、拾金不昧
D、安全驾驶
答案:ABC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为鼓励引导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优质服务,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行为,设立了加分项目。
A、经营合同
B、承包合同
C、集体合同
D、劳动合同
答案:A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九章第二节:合同签订可知,出租汽车经营者不是实行员工制经营模式的,应当按照权责对等、风险共担的原则,与驾驶员签订经营合同。
南平网约车司机模拟考试
B、错误
答案:A
分析: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发现乘客遗留可疑危险物品的,立即报警。
17、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________。
A、安全生产情况
B、遵守法规情况
C、服务质量情况
D、学习情况
答案:ABC
分析: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二)遵守法规情况: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三)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
18、驾驶出租汽车通过险桥等危险地段时,驾驶员应该________。
A、发现对面来车时停车等待避免在危险地段会车
B、查明危险情况
C、确认安全后尽快通过
D、不能通过时及时向乘客解释绕道行驶
答案:ABCD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驾驶出租汽车通过险桥等危险地段时,驾驶员应该发现对面来车时停车等待,避免在危险地段会车、查明危险情况、确认安全后尽快通过、不能通过时及时向乘客解释绕道行驶。
12、有些口气清新剂含有________,出租汽车驾驶员服用后可能导致“被酒驾”。
A、维生素
B、蛋白质
C、纤维素
D、酒精
答案:D
分析:有些口气清新剂含有酒精,出租汽车驾驶员服用后可能导致“被酒驾”。被认为是酒驾,肯定是含有酒精的东西。
13、乘客在乘坐出租汽车过程中因故需要短暂离开出租汽车,要求驾驶员停车的,驾驶员可不予理睬。
8、下列哪些选项符合出租汽车车辆基本要求?
A、车辆报废应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执行
B、取得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南平地区网约出租车地方题库
备选答案 1
备选答案 2
备选答案 3
章 节
1 1 1 1
章 节 序 号
60 61 62 63
答 案
A C A A
6 超过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3 全国统一 《网络预约出 租汽车驾驶员 证》 计算能力 可以 完成 二分之一 公安 户籍 客运企业
10 有暴力犯罪记录 6 全省统一 《网约车车辆运 营证》 业务知识 不得 解决 三分之一 交通 车籍 驾驶员
国家 可以
国际 不得 20
1 1 1
57 58 59
A B A
网约车车身必须保持出厂原色,车身外观( 约车的标识。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日内审查完毕, 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 10 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序 号
60 61 62 63
题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最长不超( )过年,证件到期后由平台公司对 车辆条件进行审核后,统一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到期换证。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 )部门负责维护网约车治安稳定工作,维护网约车交通秩序,指导各地做好网约 车行业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 网约车原则上在( 网约车( 难乘客。 )地县(市)区域内营运。 )应当为乘客提供方便、及时、安全、卫生、文明的服务,不得敲诈和刁
72 73 74 75 76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所采集的个人信息和生成 的业务数据,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保存期限不少于( )年,除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外,上述信息和数据不得外流。 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可以接入( 网约车只能通过的(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 )网约车平台。 )方式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 )万公里时强制报废。 )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南平网约车公共科目考试题
D、由省、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均可核发从业资格证
答案:A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到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核定的范围外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参加当地的区域科目考试。区域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当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从业资格证。
8、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现场抢救过程中应着重注意________。
A、尽快把伤员救离现场
B、尽量避免伤员二次受伤
C、及时判断伤员伤情
D、尽可能用救护车运送伤员
答案:ABCD
分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现场抢救过程中应着重注意:尽快把伤员救离现场,尽量避免伤员二次受伤,及时判断伤员伤情,尽可能用救护车运送伤员。
南平网约车公共科目考试题
1、网约车辆的车内设施配置及车辆性能指标应体现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定位。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分析: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可知:网约车辆的车内设施配置及车辆性能指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中,与服务评价无关的原始记录有______。
5、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服务时应当做到_____。
A、按乘客要求使用空调、音响等设施
B、接单后按约定准时到达上车地点
C、若未经已上车乘客的同意,不得另载他人
D、拒绝乘客中途改变目的地
答案:ABC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若未经已上车乘客的同意,不得另载他人; (二)接单后按约定准时到达上车地点; (三)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及使用空调、音响、视频等服务设备。
17、下列哪些属于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言行举止的规范要求________。
南平网约车模拟考
A、自学
B、出租汽车企业
C、驾驶员培训学校
D、继续教育机构
正确答案:B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具备条件的出租汽车企业经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组织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不具备条件的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其他继续教育机构承担。
正确答案:A
分析: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服务评价指标中要求达到100% 的是预约响应率。
3、出租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因故障临时停车时,应在车后多远外放置警告标志?
A、50米
B、100米
C、150米
D、200米
正确答案:C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合理控制车速;如车辆发生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时,要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并立即在车后方150米外放置警告标志。
正确答案:A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遇劫后,要注意自我保护,特别要注意生命安全。
33、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现暴恐行为、损害公共财产和伤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行为,应直接阻止犯罪的行为。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现暴恐行为、损害公共财产和伤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行为,应报警。
34、无障碍出租汽车应保证充足空间安放轮椅。
23、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并采取有效措施过滤阻断有害信息传播。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分析: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并采取有效措施过滤阻断有害信息传播。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平市中心城区出租车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平市中心城区出租
车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4.10.25
•【字号】南政办〔2014〕135号
•【施行日期】2014.10.2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
正文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平市中心城区出租车管理
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政办〔2014〕135号延平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统筹、协调、推进南平市中心城区出租车管理工作,根据南平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纪要和南平市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中心城区出租车投放运力和加强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综〔2014〕197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平市中心城区出租车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许维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成员:肖光彪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用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翁明亮延平区政府区长
黄苏福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艳珠市物价局局长
陈震市信访局副局长
肖志光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志坚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饶长生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阮少勤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吴良应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永明市国税局副局长
陈守强市质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文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延平分局局长
陈道键延平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志坚同志兼任。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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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闽政〔2016〕41号)、省七厅局办《关于贯彻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闽交运〔2016〕7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南平市行政区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第四条网约车管理实行政府负责制。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五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市场经济杠杆调节网约车数量,强化“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管理车辆与驾驶员”管理模式。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第六条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一)已在我省行政区域设立法人机构的;(二)省内法人机构所在地不在我市行政区域的,应当在我市设立服务机构,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三)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四)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五)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六)在服务所在地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服务机构,包括: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管理人员;(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及其复印件:(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资信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在服务所在地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产权证明、场地租赁合同、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七)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相应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在全国有效。
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其他线下服务能力材料,由受理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经营范围为网约车经营服务、经营区域为相应的县(市、区)辖区、经营期限为6年等内容,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备案内容包括经营者真实身份信息、接入信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等。
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符合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运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
第三章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第十二条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车型档次不低于当地巡游车;(三)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四)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五)安装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六)车辆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七)车身必须保持出厂原色,车身外观不得安装、喷涂或张贴任何表明车辆为网约车的标识。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由网约车平台公司对车辆准入条件进行审核,并由网约车平台公司向相应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换/发申请表;(二)《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照片(45度角)2张;(三)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委托函及委托人身份证;(四)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的证明材料;(五)已投保营运车辆相关保险的证明材料;(六)车辆购置发票、购置完税证明。
第十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年,证件到期后由平台公司对车辆条件进行审核后,统一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到期换证。
第十六条网约车所有人发生变更后继续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提交变更后的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网约车所有人发生变更后并停止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向原发证机关上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由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七条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无暴力犯罪记录;(四)无交通运输部门不良记录;(五)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前款第(一)、第(二)、第(三)项由各县(市、区)公安部门核查并出具证明。
市级公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逐步推进统一、开放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实现相关数据互联互通互认,提供申请人准入资格信息查询。
第十八条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安排考核。
考核合格的,应当在5日内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第十九条已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类别的从业资格证,且符合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经条件核查后,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直接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第二十条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补充完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基础题库,简化考核环节,提供便民高效的服务。
第四章网约车经营行为第二十一条网约车平台公司承当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接入平台的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
车辆退出平台时,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将相关车辆信息向交通运输部门报备。
第二十三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网约车驾驶员上岗前,应当经服务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注册后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
注册有效期3年。
注册工作由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服务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完成,报备信息包括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信息及劳动合同或者协议。
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通过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服务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完成注销。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组织所属驾驶员按照全国统一的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内容包括相关政策法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和节能减排知识等。
继续教育完成后,应向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网上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
第二十四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如实采集与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
在提供网约车服务时,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等信息。
第二十五条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不享受国家燃油补助。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根据服务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