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医嘱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了规范医生开具医嘱、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医嘱是医生对患者诊疗过程中的治疗、护理、检查、用药等方面的指导和要求,对患者的治疗和康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健全的医院医嘱制度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至关重要。
二、目的和意义1. 规范医生开具医嘱的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2. 强化医生责任意识,减少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3. 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患关系的和谐度。
4. 提高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增强医院的竞争力。
三、医院医嘱制度的内容1. 医嘱开具流程a. 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开具相应的医嘱。
b. 医生应填写完整的医嘱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医嘱项目、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用药途径等。
c. 医生应签名确认医嘱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并在医嘱单上注明签名时间。
2. 医嘱审核流程a. 医嘱审核人员对医嘱进行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b. 医嘱审核人员应及时与医生沟通,对于不合理的医嘱提出修改建议或者予以拒绝。
3. 医嘱执行流程a. 护士根据医嘱单上的内容,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执行医嘱。
b. 护士应子细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确保医嘱执行的准确性。
c. 护士应记录医嘱执行的时间和执行情况,并在医嘱单上签名确认。
4. 医嘱执行监督a. 医院设立医嘱执行监督人员,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b. 医嘱执行监督人员应定期对护士的医嘱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培训。
5. 医嘱执行记录a. 医院建立医嘱执行记录系统,将医嘱执行情况进行电子化管理。
b. 医嘱执行记录应包括医嘱的执行时间、执行护士、执行结果等信息,便于患者的随访和医疗质量的评估。
四、医院医嘱制度的实施和监督1. 医院应制定详细的医嘱制度操作指南,确保医嘱制度的顺利实施。
2. 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嘱制度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生和护士的医嘱操作技能。
用药医嘱相关管理制度
用药医嘱相关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用药医嘱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提高医疗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开具用药医嘱的医疗人员。
三、用药医嘱的开具1. 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诊断结果和医疗需要,谨慎开具用药医嘱。
2. 医师开具用药医嘱时应填写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基本信息,并注明具体的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和频次。
3. 医师应根据患者的肝肾功能、体重、年龄等因素,合理调整药品的使用剂量。
4. 医师开具用药医嘱前应认真查阅患者的病史和药物过敏史,避免用药过敏或药物相互作用。
5. 对于特殊病种或重症患者,医师应当特别谨慎开具用药医嘱,避免药物不良反应或过量用药导致风险。
四、用药医嘱的执行1. 护士应仔细核对患者的用药医嘱,确保用药医嘱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护士在给患者执行用药医嘱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剂量,避免药物错误。
3. 护士在给患者执行用药医嘱时,应严格按照医嘱规定的时间和方法给药,避免误用或漏用药物。
4. 对于涉及抢救、危重患者的用药医嘱,护士应尽快执行,确保患者的治疗安全。
5. 护士在执行用药医嘱时应仔细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及时报告医师,协助医师调整用药方案。
五、用药医嘱的管理1. 医院设立药事管理部门,负责用药医嘱的管理和监督。
2. 药事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用药医嘱管理制度,包括用药医嘱的开具、执行、审核和反馈等流程。
3. 药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师开具的用药医嘱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建议。
4. 医院应建立用药医嘱电子记录系统,实现用药医嘱的电子化管理,提高用药医嘱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医院应定期对护士的用药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培训和指导。
六、用药医嘱的调整1. 医师在观察患者用药效果时,如发现患者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或病情有变化,应及时调整用药医嘱。
2. 医师调整用药医嘱应明确调整的原因和依据,并在医疗记录中进行说明。
卫生部医嘱规章制度
卫生部医嘱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医嘱是医务人员根据诊断结果和治疗需要,向患者开具的药品、检查、治疗等医疗建议的书面指示。
第三条医嘱应当合理、科学、安全、有效,不得损害患者的健康权益。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医疗服务职责,确保医嘱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患者有权知情,应当在接受医疗服务前,详细了解医嘱的内容、目的、风险及合理性等信息。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向患者和家属说明。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对医嘱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医疗服务方案。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二章医嘱签订第九条医嘱应当由医务人员面对面与患者沟通,并经患者和家属同意后开具。
第十条医嘱应当包括药品、剂量、用法、频次、疗程等具体内容,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医疗服务方案,避免套用通用的医嘱模板。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和家属说明医嘱的内容、目的、风险及注意事项,及时解答疑问。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在开具医嘱时考虑患者的经济能力和医疗保险情况。
第十五条患者和家属有权拒绝或要求更换医务人员开具的医嘱,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选择。
第三章医嘱执行第十六条患者应当按照医嘱的要求,遵医嘱执行,并及时向医务人员反馈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医疗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治疗方案。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当确保医嘱的执行情况符合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或擅自停止治疗。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应当及时记录医嘱执行情况,包括药品用量、频次、疗程等详细信息。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医嘱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活动的医嘱管理,包括门诊、急诊、住院、会诊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嘱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医嘱管理组织,负责医嘱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医嘱的开具与执行第五条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开具医嘱。
医嘱内容应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用药时间、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特殊注意事项等。
第六条医生开具医嘱时,应当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需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时间。
第七条患者或其家属应当认真阅读医嘱,并在确认无误后签字。
患者或其家属对医嘱有疑问时,医生应当及时解答。
第八条护士应当严格按照医嘱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撤销或延迟执行医嘱。
如发现医嘱有误,应及时向医生提出,并由医生重新开具医嘱。
第九条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注意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医生。
第十条医嘱执行完毕后,护士应当及时在病历上记录执行情况,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执行时间等。
第三章医嘱的监控与评价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嘱监控制度,对医嘱的开具、执行、修改、撤销等环节进行监控,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医嘱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医嘱执行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嘱纠纷处理机制,对发生的医嘱纠纷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医嘱管理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生对医嘱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医嘱的合理开具。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护士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护士对医嘱执行的准确性,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嘱管理制度,明确医嘱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医嘱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开具医嘱制度
开具医嘱制度一、总则1、医嘱是指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2、开具医嘱资格:本院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方有资格开具医嘱。
3、医嘱书写要求:(1)医嘱必须准确完整、格式规范、层次分明。
(2)医嘱应及时下达并按时执行。
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手写医嘱:遇网瘫、停电等特殊情况,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将医嘱记录在医嘱单上,时间具体到分钟,需复写的资料可用蓝或黑色签字笔。
医嘱不得涂改,如需取消医嘱,则应用红色墨水笔或红色签字笔标注“取消”字样,签全名并注明时间。
4、严格执行复式医嘱:影像检查、实验室检查及特殊用药(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激素类药物、血液制品及麻醉与精神药品等)的医嘱应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相应的临床适应证/理由,及时记录相应结果并作出分析。
(1)医保《药品目录》标注适应证的药品,应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
(2)标注为“限二线用药”的药品,应有使用医保《药品目录》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
(3)标注为“限急救”的药品是仅限于医保病人在急救的情况下,使用该药品费用可按规定支付,一般性诊疗等非急救情况下不支付。
使用时病历中应说明理由。
(4)开具影像诊断和实验室检查医嘱应当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相应的临床适应证/理由。
5、对于需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各项隔离:如空气传播预防、飞沫传播预防和接触传播预防三类等)的病人,医生应当开具特殊预防医嘱:停止时开具停止特殊预防的医嘱。
6、会诊意见(临床医生、临床药师等)须经主管医生/值班医生开具医嘱后方可执行。
7、临时医嘱开出后、长期医嘱有更改时,新病人入院后医嘱开出时,开具医嘱的医生应及时与总务护士沟通。
8、长期医嘱在上午11点前开出。
二、医嘱种类1、医嘱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2、长期医嘱:有效期大于24小时,医生开出停用医嘱后才失效。
3、临时医嘱:(1)有效期在24小时内,只执行一次,并且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时必须立即执行的医嘱。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医嘱是医生为患者诊断和治疗提供的指示和建议。
医嘱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对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医嘱的规范和有效执行,医疗机构应该制定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一、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必要性1.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嘱的开具和执行过程,减少医疗错误和意外事件,提高患者治疗效果。
2.保证患者安全:优化医嘱的执行方式,减少患者的风险,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3.提高医疗效率:通过规范医嘱管理流程,提高医生和护士的工作效率,减少沟通传递环节的时间和错误。
二、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内容及要求1.医嘱开具:医嘱应由医生书写,并进行审签,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结果、治疗方法、药物剂量、用药频次、疗程时间等,确保医嘱准确、明确。
医嘱应遵循最新的临床指南和医学证据,并及时更新和调整。
2.医嘱执行:医嘱执行应由专职医师或护士执行,遵循提前确认、双人制核对、标准操作、及时记录的原则。
医嘱执行过程中需留下个人签名、时间、执行结果等信息,保证责任的明确和追溯。
3.医嘱核对:医嘱核对是医嘱执行的关键环节,应由责任医师进行,确保医嘱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核对过程中需仔细核实患者身份、宝贵检查、药物剂量和频次等信息,避免错误发生。
4.医嘱沟通:医嘱的沟通应及时、准确、全面。
医生应明确告知患者和家属医嘱的内容,解答他们的疑问和顾虑。
医嘱的传达应通过书面和口头方式,避免信息的丢失和误解。
6.医嘱解释:医嘱的内容对患者和家属来说可能比较专业和难以理解,医生应及时解释医嘱的目的、注意事项和预期效果,让患者参与决策并配合执行。
7.医嘱监督:医嘱的监督应由医疗管理人员进行,包括对医嘱开具、执行、核对、沟通、审核等环节的监督和评估。
监督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和科室,提出改进措施和措施。
8.医嘱教育:医嘱教育应成为医学教育和护理培训的常态化内容,提高医护人员对医嘱的认识和理解,强化医嘱的规范和安全性意识。
三、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实施和监督1.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并进行内部宣传和培训,确保医院内各科室和医务人员的共同认知和理解。
医院医嘱开具与执行规范
医院医嘱开具与执行规范1.目的规范医院医嘱书写和管理,有效保障医患双方权益。
2.适用范围各临床科室3.定义3.1 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它是对患者实施所有医疗和急救措施的法律依据,医务人员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以下规定严格执行,不得拖延或随便更改。
4.工作程序4.1 医嘱规范4.1.1 医嘱开具资格: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由我院授权的执业医师以书面形式开具或通过电脑HIS系统录入,医师在纸质医嘱单上签署全名。
4.1.2 医嘱种类:分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ST医嘱)。
4.1.2.1 长期医嘱:有效期大于24小时,用于重复执行不少于两次的医嘱,医师开出停用医嘱后才失效。
4.1.2.2 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之内、只执行一次,并且应在2小时内执行的医嘱。
凡转科、出院一律开临时医嘱,注明转科或出院。
4.1.3 医嘱书写要求(主要适用于急诊科):4.1.3.1 医嘱书写必须使用中国药典规定的中、外文法定药名,并写清剂量及用法。
医嘱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楚,格式规范。
不允许写“医嘱同前”而省略具体的内容。
4.1.3.2 使用蓝色或黑色笔把医嘱记录在病历中指定的医嘱单上。
4.1.3.3 医嘱必须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4.1.3.4 如需要取消医嘱时,应当使用红色标注“取消”字样,签名并注明停药时间。
4.1.3.5 药物医嘱的书写要求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及药事管理制度中《药品管理及使用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执行。
4.1.3.6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书写要求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4.1.4 电脑开具医嘱要求:4.1.4.1 医师使用本人工号登录HIS系统进行医嘱录入,并在打印纸质医嘱单上使用蓝色或黑色笔签署签名,要求字迹清晰。
4.1.4.2 开具X线、超声、CT、MRI、胃镜等检查医嘱时必须在系统中录入临床适应症或开具理由。
4.1.4.3 取消医嘱:4.1.4.3.1 已录入但护士尚未确认的医嘱,可直接在HIS 系统中取消;4.1.4.3.2 已录入并确认的长期医嘱,在HIS系统中停止医嘱;4.1.4.3.3 已录入并确认的临时医嘱,在医嘱单上使用红色笔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开具医嘱制度
开具医嘱制度一、总则1、医嘱是指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2、开具医嘱资格:本院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方有资格开具医嘱。
3、医嘱书写要求:(1)医嘱必须准确完整、格式规范、层次分明。
(2)医嘱应及时下达并按时执行。
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手写医嘱:遇网瘫、停电等特殊情况,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将医嘱记录在医嘱单上,时间具体到分钟,需复写的资料可用蓝或黑色签字笔。
医嘱不得涂改,如需取消医嘱,则应用红色墨水笔或红色签字笔标注“取消”字样,签全名并注明时间。
4、xx复式医嘱:影像检查、实验室检查及特殊用药(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激素类药物、血液制品及麻醉与精神药品等)的医嘱应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相应的临床适应证/理由,及时记录相应结果并作出分析。
(1)医保《药品目录》标注适应证的药品,应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
(2)标注为“限二线用药”的药品,应有使用医保《药品目录》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
(3)标注为“限急救”的药品是仅限于医保病人在急救的情况下,使用该药品费用可按规定支付,一般性诊疗等非急救情况下不支付。
使用时病历中应说明理由。
(4)开具影像诊断和实验室检查医嘱应当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相应的临床适应证/理由。
5、对于需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各项隔离:如空气传播预防、飞沫传播预防和接触传播预防三类等)的病人,医生应当开具特殊预防医嘱:停止时开具停止特殊预防的医嘱。
6、会诊意见(临床医生、临床药师等)须经主管医生/值班医生开具医嘱后方可执行。
7、临时医嘱开出后、长期医嘱有更改时,新病人入院后医嘱开出时,开具医嘱的医生应及时与总务护士沟通。
8、长期医嘱在上午11点前开出。
二、医嘱种类1、医嘱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2、长期医嘱:有效期大于24小时,医生开出停用医嘱后才失效。
3、临时医嘱:(1)有效期在24小时内,只执行一次,并且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时必须立即执行的医嘱。
核心医疗制度 4 医嘱制度
核心医疗制度 4 医嘱制度核心医疗制度 - 医嘱制度一、概述医嘱制度是核心医疗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医疗机构内部规范医务人员开具医嘱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医嘱是医生对患者诊疗过程中所需的医疗措施和药品的书面指示,是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基础。
二、医嘱的种类1. 诊疗医嘱:包括检查、化验、影像学等医技检查的开单、拍片、检验等医嘱。
2. 药品医嘱:包括西药、中药、营养药品等的开具、调配、配药等医嘱。
3. 护理医嘱:包括病房护理、特殊护理等的护理操作和护理技术的医嘱。
4. 营养医嘱:包括饮食、营养补充等的饮食和营养调整的医嘱。
5. 康复医嘱:包括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的康复操作和康复技术的医嘱。
三、医嘱的开具和执行流程1. 患者就诊: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经过初步诊断后,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开具相应的医嘱。
2. 医嘱开具:医生根据患者的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书写医嘱单,包括医嘱的种类、剂量、频次、用法等详细信息。
3. 医嘱审核:医嘱在开具后需要经过医院的医嘱审核部门进行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医嘱执行:审核通过的医嘱交给护士执行,护士根据医嘱的要求进行操作,包括给药、检查、护理等。
5. 医嘱反馈:护士在执行医嘱后,需要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医生,包括患者的反应、药物的效果等。
6. 医嘱停止: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可以随时停止或修改医嘱,护士需要及时执行停止或修改后的医嘱。
四、医嘱的管理和监督1. 医嘱管理系统: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嘱管理系统,包括电子医嘱、纸质医嘱等形式,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医嘱执行监督: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嘱执行监督机制,包括护士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医嘱的及时有效执行。
3. 医嘱质量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医嘱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
4. 医嘱风险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嘱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医嘱执行中的问题和风险,确保患者的安全。
医院住院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医嘱管理制度为确保医院住院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医院住院医嘱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住院科室,涉及医嘱的开具、执行、核对等环节。
三、医嘱的开具1. 医嘱应当由经过医院规定的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签字并开具。
2. 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医嘱内容。
3. 医嘱开具应当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具体医嘱内容、开嘱人签字、签嘱时间等内容。
4. 医嘱应尽量使用电子医疗系统进行开具,确保医嘱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医嘱的执行1. 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当认真核对医嘱内容与患者身份,并在医嘱单上签字确认。
2. 护士应当根据医嘱内容,按时、按量、按要求给药、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医嘱内容。
3. 执行医嘱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当立即向主治医师或医院医务部门汇报,并及时妥善处理。
4. 对于特殊情况或不明确的医嘱,护士应当主动与医生联系,确认医嘱内容。
五、医嘱的核对1. 医嘱的核对应当由主治医生或经过规定的住院医师进行,并在医嘱单上签字确认核对。
2. 主治医师应当对医嘱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 对于复杂或涉及高风险的医嘱,医院应当设立相关委员会进行讨论和评估,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六、医嘱的修改1. 医嘱一经签发,在没有被执行前,应当由医生书面申请修改,并经过相关审核程序后方可修改。
2. 对于已经执行的医嘱,如需修改或撤销,应当由主治医生出面,并及时告知患者和护士,确保医疗安全。
七、医嘱的终结1. 患者出院前,主治医生应当对医嘱进行终结和总结,并写明患者出院后的饮食、活动、用药等注意事项。
2. 患者出院时,医生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相关用药和注意事项,并开具出院医嘱,确保患者在家中继续治疗。
3. 出院医嘱应当包括用药指导、复诊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以便患者在家中及时就医。
八、医嘱的管理1.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嘱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医嘱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规范医生开具医嘱、护士执行医嘱的行为,以确保患者安全和治疗效果的制度。
下面是医嘱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医嘱开具1. 医生应按照患者的病情,制定科学、合理的医疗方案,并开具相应的医嘱。
2. 医嘱应包括用药、治疗、护理等方面的内容,明确剂量、频次、途径等,并注明开具医嘱的医生姓名、医院名称、时间等必要信息。
二、医嘱复核1. 医务人员应当对医嘱进行复核,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医嘱复核应由两名以上医务人员同时进行,互相核对医嘱内容和患者信息,确保医嘱的正确性。
三、医嘱执行1. 护士应按照医嘱的要求,正确执行,遵循护理规范和操作规程,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在执行医嘱之前,护士应对患者进行核对,确认患者身份、医嘱内容和用药情况。
3.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保持专注,不得受到其他事物的干扰,及时记录医嘱执行情况,以便于后续的监督和评估。
四、医嘱停嘱和撤嘱1. 当患者病情改善或者不需要继续治疗时,医生应及时停嘱或撤嘱。
2. 医生应向护士说明停嘱或撤嘱的原因和时间,并告知护士停止相应的护理措施或给药。
3. 护士应及时停止执行相应的医嘱,并将停嘱或撤嘱的情况记录在护理记录中。
五、医嘱评估1. 医疗机构应设立医嘱评估制度,对医嘱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估和监督。
2. 医嘱评估可以通过内部审查、评估报告、患者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六、医嘱反馈1. 护士在执行医嘱后应向医生及时反馈患者的情况,包括用药效果、不良反应、治疗效果等。
2. 医生应根据护士反馈的情况,及时调整医嘱,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通过对医嘱管理制度的规范,可以有效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同时,医嘱管理制度也有助于提高医生和护士的工作效率和专业水平,并提高医疗机构的信誉度和竞争力。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嘱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嘱是指医师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为达到治疗目的而下达的医疗措施和药物治疗的指令。
医嘱管理是医疗质量和病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医嘱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医嘱的正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防止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医嘱的书写与下达第四条医嘱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书写和下达,实习医师、进修医师、研究生等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书写和下达医嘱。
第五条医嘱应当使用规定的医嘱单和病历纸,字迹清楚、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医嘱单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诊断、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日期和时间等。
第六条医嘱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遵循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第七条医嘱下达后,应当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护士执行。
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下达医嘱,但必须在24小时内补记书面医嘱。
第三章医嘱的执行与监督第八条护士应当严格按照医嘱执行,对有疑问的医嘱,应当向下达医嘱的医师核实清楚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或者医嘱有误,应当立即报告医师,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医师应当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医嘱的正确实施。
第四章医嘱的修改与撤销第十一条医师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需要,对医嘱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修改或者撤销医嘱时,应当注明修改或者撤销的原因和时间,并重新签名。
第十二条医嘱的修改或者撤销,应当经过上级医师的审核和同意。
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通知护士执行,但必须在24小时内补记书面医嘱。
第五章医嘱的保存与销毁第十三条医嘱单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为2年。
保存期满后,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销毁。
第十四条医嘱单的销毁,应当由医务部门负责,销毁时应当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开具医嘱制度
开具医嘱制度引言医嘱是指医生向患者或病人提供的治疗、用药、饮食、护理等方面的指示与建议。
医嘱的准确和规范对于患者的康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健全的开具医嘱制度对于医疗机构和患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
本文将对开具医嘱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包括其定义、目的、内容、注意事项和实施步骤等。
一、定义开具医嘱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用于规范医生开具医嘱的过程和内容。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二、目的1. 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开具医嘱制度可以规范医生的开具行为,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通过明确医生开具医嘱的要求和标准,可以减少人为错误和疏漏,提高医疗质量。
2. 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规范的医嘱可以确保患者按照正确的方法和用量进行治疗,避免过度用药或药物滥用的情况发生。
同时,医嘱中的饮食、护理等指导也可以帮助患者更好地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
三、内容1. 治疗医嘱:包括用药、手术、检查、治疗方案等指示。
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的疾病情况和治疗需求,制定相应的治疗医嘱,并注明用药的名称、剂量、频率和疗程等信息。
2. 饮食医嘱:根据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疾病类型,医生可以为患者制定相应的饮食医嘱,包括限制摄入某些食物、增加某些营养物质的摄入等建议。
3. 护理医嘱:包括生活护理、伤口护理、康复护理等指导。
医生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护理医嘱,指导患者在日常生活中的护理工作和康复训练等方面。
四、注意事项1. 明确责任:医生开具医嘱时应明确责任和义务,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同时,医院和医生也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对医嘱开具与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2. 患者知情权:在开具医嘱前,医生应当向患者或其监护人充分解释医嘱的目的、内容、效果和注意事项等信息,确保患者获得知情权,并能够理解和配合医嘱的执行。
3. 定期复核:医嘱的内容和执行效果应定期进行复核和评估。
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一、医嘱必须由经医务科核准、获得本院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在其授权范围内下达,禁止应用他人的权限开具医嘱。
二、医嘱分为长期医嘱、暂时医嘱、口头医嘱。
1、长期医嘱是有效期大于 24 小时,医师开出停用医嘱后才失效。
包括专科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特殊护理、特殊体位、病危病重、饮食、陪护人员、药物使用、隔离等,取销长期备用医嘱(PRN)。
2、暂时医嘱是只执行一次的医嘱, 24 小时以内有效。
药物暂时医嘱分类:分为 once、ST、补药、 S (术前、术中)医嘱。
Once 医嘱指非紧急用药, 24h 内执行的医嘱; ST 医嘱指的是患者需要紧急用药,在 30min 内执行的医嘱。
3、口头医嘱及电话医嘱。
口头医嘱惟独在抢救、手术等紧急情况下,医师、麻醉师可以下达口头医嘱,其他情况不允许使用口头医嘱。
任何情况下不许执行电话医嘱。
三、医嘱下达时限:1、新入院患者、转入患者:医嘱应在患者达到病房后 2 小时内下达。
急危重症患者:在 30min 内下达。
2、住院患者: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 11:00am 以前开出,如病情变化时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3、手术医嘱:择期手术术前 1 天 11:00am 前下达手术医嘱;急诊手术医嘱随时下达。
术后患者:应即将住手术前医嘱,重开术后医嘱。
4、出院患者:患者出院当日开具出院医嘱及出院带药(自动出院除外),出院前住手所有长期药物医嘱。
四、记录位置:1、长期医嘱及暂时医嘱:均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其中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暂时医嘱单。
2、口头医嘱:应暂时记入口头医嘱单,然后补入病历相应的记录单中。
3、门诊医嘱:门诊患者的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五、书写要求:1、医嘱单是医疗诉讼中的重要证据,也是医疗护理过程中进行信息沟通的重要文件,任何人不许私自藏匿、销毁、涂改。
2、医嘱必须书写完整、层次分明,内容清晰、格式规范。
一项医嘱内容较多,在一行内写不完整可以跨行,但同一行内只允许有一条医嘱。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一、医嘱是指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包括:
(一)临时医嘱:指有效时间在24 小时内、要求护士在短时间内或即刻执行的医嘱。
临时备用医嘱一般只执行一次。
口头医嘱只适用于临时医嘱,仅在病情紧急需立即处理和抢救时才允许。
(二)长期医嘱:指有效时间在24 小时以上、要求护士定期执行的医嘱,也包括需要时执行的长期备用医嘱(Prn)。
长期医嘱在医嘱注明停止时间后方失效。
二、开具医嘱
(一)医生在长期或临时医嘱单上开写医嘱,医嘱必须有医生用楷书签全名,要注明时间。
(二)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由医生录入计算机,护士及时查询接收医嘱信息,并对医嘱进行审核无误后,即可执行医嘱。
三、医嘱查对
(一)处理医嘱应做到二人查对,护士不得擅自更改或取消医嘱。
(二)取消医嘱必须由医生执行和签名。
(三)执行医嘱要签名,临时医嘱要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和签名。
(四)护士必须记录口头医嘱的内容,并复读给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抢救时护士可将医嘱复述一遍,确认后方可执行。
用过的安瓿,必须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五)护士每班查对医嘱(包括医嘱种类、医嘱内容、起始时间、停止时间、给药方式、给药频率等)。
每班确保所有医嘱在本班内处理完毕。
(六)据医嘱变更单和项目执行单执行各项医嘱,并签名。
四、医嘱执行:按护理医嘱执行管理。
1。
医嘱处方制度
医嘱处方制度在医疗卫生系统中,医生开具处方是患者获取合理用药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医嘱处方制度得以建立和完善。
医嘱处方制度是指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开出用药建议的一种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医嘱处方的类型1. 书面处方: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际需要,开具纸质处方,患者可携带至药店购药。
2. 电子处方:随着科技的发展,医生可以通过电子系统开出处方,方便患者在药店出示给药师。
二、医嘱处方的内容1. 患者个人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
2. 用药信息:详细列出药品名称、规格、剂量、使用方法等。
3. 医生信息:包括医生姓名、医院名称、执业医师证书号码等。
4. 签名和盖章: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是医嘱处方的法定要求,以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医嘱处方的注意事项1. 患者在取药时,需仔细核对处方内容,确保药品名称、剂量与医生开具的一致。
2. 如有药品不清楚或存在疑问,可向医生进行咨询,切勿随意更改药物使用方式。
3. 患者应按照医嘱处方规定的方法和剂量使用药物,切勿擅自增减药量或更换药品。
四、医嘱处方的重要性1. 规范用药:医嘱处方制度可以规范医疗行为,避免因错误用药导致不良后果。
2. 提高患者遵从性:医嘱处方明确了用药方式和剂量,有助于患者正确服药,提高治疗效果。
3. 保障医生权益:医嘱处方是医生处方行为的记录和证据,有助于医生权益保护。
总之,医嘱处方制度对于医疗卫生体系的健康发展和患者的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医生应认真开具处方,患者也应严格按医嘱用药,共同维护医嘱处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1500字】。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医嘱制度是指医院内部为了规范医生开具医嘱、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医嘱是医生对患者进行治疗、护理和用药等方面的指示,对患者的康复和治疗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健全的医院医嘱制度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和意义1. 规范医生开具医嘱的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2. 提高医生开具医嘱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加强医生与护士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减少误解和错误。
4. 保证患者按时、准确地执行医嘱,促进患者康复。
三、医院医嘱制度的要求1. 医嘱的开具a. 医嘱应由医生亲自签署,签名应清晰可辨,并注明医生的姓名和职称。
b. 医嘱应明确、简洁,避免使用模糊或不明确的词语。
c. 医嘱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制定,避免盲目套用标准医嘱。
d. 医嘱中应注明用药剂量、频次、途径等详细信息,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e. 医嘱应及时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方便后续查阅和管理。
2. 医嘱的执行a. 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认真核对医嘱内容和患者身份,确保执行正确的医嘱。
b.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按照医嘱中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c. 护士在执行医嘱后,应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时间、剂量、途径等信息。
d. 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医生汇报,并根据医生的指示进行处理。
3. 医嘱的审核和监督a. 医院应设立医嘱审核部门,对医嘱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监督。
b. 医院应定期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c. 医院应建立医嘱追踪系统,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4. 医嘱的评价和改进a. 医院应定期对医嘱制度进行评价,包括医嘱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执行情况等。
b. 医院应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对医嘱制度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四、医院医嘱制度的实施步骤1. 制定医院医嘱制度的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
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在医院的日常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院的正常运转。
医嘱是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开出的治疗方案及用药建议,是患者接受治疗的重要指南。
而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则是确保医嘱在开具、执行、核对等环节能够严格执行,避免因医嘱管理不当而引起的医疗事故。
下面将从医嘱开具、执行、核对等方面介绍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
一、医嘱开具医生开具医嘱是医疗工作的起点,医嘱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患者的病情恢复至关重要。
在医嘱开具时,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在医嘱上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具体疾病诊断、治疗方法及用药剂量、频次等内容。
医嘱开具应当遵循医疗伦理规范,确保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医嘱执行医嘱执行环节是医疗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环,涉及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在医嘱执行过程中,医护人员应认真核对医嘱内容和患者身份信息,避免因医嘱内容不清晰或患者信息混乱而引起错误。
同时,医护人员还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流程,确保医嘱的及时执行和反馈。
三、医嘱核对医嘱核对是医嘱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通过多方核实,提高医嘱执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在医嘱核对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对医嘱内容、患者身份信息、药品用量等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总之,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是医院医疗工作的基础,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院的声誉。
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标准操作,确保医嘱的准确、规范执行,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治疗服务。
希望全体医护人员都能够认真贯彻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为患者的健康和医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3.2.1.1开具医嘱制度与流程
平舆县人民医院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出。
医师开具临时医嘱应向护士提醒。
医嘱要按时执行。
2.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
护士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述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在6小时内及时补记医嘱。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3.护士要每班查对医嘱,每日总查对,护士长参与每周大查对。
4.护士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
常规医嘱执行流程
阅读医嘱
↓
查对医嘱
↓
确认医嘱(服药、注射、执行单)
↓
经2人查对无误后
↓
执行(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查对)
↓
疗效及不良反应的观察
模糊医嘱的澄清流程
发现模糊医嘱
↓(护士)
开医嘱医师
↙↘
科主任开医嘱医师核对医嘱
↘↙
核实后重新下达
↓
护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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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医嘱制度
一、医师查房后一般要在上午10点前开出常规医嘱要求时间、床号、姓名等项目准确无误,内容清楚 层次分明,合乎规范,不得随意涂改。
如须更改或撤销,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到时、分。
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虽已取得医师资格但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所开的医嘱必须要有上级医师审核签字。
由进修、实习医师记录的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认真核对、签名后方可生效。
三、医嘱书写顺序是长期医嘱在先,临时医嘱在后。
长期医嘱的内容及顺序是,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情、体位、饮食,然后是各种药物的用法等。
值班医师开出临时医嘱后,需口头向护士交代清楚,立即执行,避免遗漏。
四、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
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口头医嘱 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执行护士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五、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六、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七、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 ,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经治医师补开正式医嘱。
八、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杜绝严重差错,下班前要查对执行情况,防止遗漏。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 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九、医师除填写医嘱外,同时负责开出处方、化验、放射等各种申请单。
进修、实习医师填写的,由上级医师盖章或签字后方可有效。
特殊治疗和检查及患者出院。
应提前一天下达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