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评标纪律

合集下载

《开标评标纪律五篇范文》

《开标评标纪律五篇范文》

《开标评标纪律五篇范文》第一篇:开标评标纪律开标评标纪律一、开标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投标人必须服从开标会议的统一安排。

二、参加开标的所有人员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会议,并按要求签到。

凡与开标无关人员,不得入场。

(各单位叙标人员限3人)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影响开标、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四、开标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在指定位置就坐,并关闭手机铃声,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

保持会场安静,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五、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专人保管,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将投标文件及会议资料带出现场。

六、投标文件必须经监督人员和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查验后当众开封。

七、任何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的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该投标人被取消本次投标的中标资格;严重违规者将会取消该投标人今后在xx 公司所属各项目的投标资格。

八、监督人员有权对违反开标纪律的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纪律者,可停止违纪人员的开标工作。

九、如发现开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应按相应程序提出质疑或投诉,但不得扰乱开标会议程序。

十、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场宣布为废标。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第二篇:开标、评标纪律开标会纪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位评委:上(下)午好。

我是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的招投标监管人员xx,负责本次开标会的监管工作,现在宣读开标纪律。

一、场内严禁吸烟;二、凡与本次开标会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三、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评标过程中应当关闭所携通讯设备,暂停与外界联系。

四、参加开标会人员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开标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五、投标单位代表应该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确认。

六、请投标单位在会后填写公正度评价表,并将公正度评价表寄往上海市监察委驻市建设交通委监察室驻中心监察办,或投入公正度评价表信箱内。

下面请招标人xx主持开标会。

评标会议纪律

评标会议纪律

会议纪律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
2、履行职责,遵守纪律,严守秘密,廉洁自律;
3、客观、公正、公平地进行评审;
4、明确提出个人意见并对所提意见负责;
5、与本项目或投标单位有利益关系的评委应主动提出回避;
6、不与投标单位或与评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
触。

不接受投标单位、中介人和其他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
或其他好处;
7、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不得透露中标人的任何信息。

以上纪律请各位评委、工作人员和投标单位共同遵守、互
相监督。

评标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因泄密或其它意外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影响,特制定本规定,凡参加评标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
1.在评标工作期间,所有分发的投标书、资料等文件公限于在评标场所中使用,不得带往其它地方,所有的投标书、资料等一律登记。

2.评标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有关评标内容,也不得打听、了解其他的评标人员的工作及其进展情况。

3.评标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书信、电讯、口述等方式将有关评标内容泄露给未参加评标的任何无关人员,其他任保与评标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场所。

4.所有需投标商澄清的问题必须统一由评标小组负责汇总并发给有关投标商。

严禁个人与投标商联系和接触。

5.在评标直授予合同的整个时间内,任何评标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公布评标的一切内容,若确有需要则需经评标小组批准,统一对外。

6.评标人员发生泄露或遗失资料时,应及时向评标委员会报告,经查清后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为了保证评标工作顺利进行,在评标期间各位专家的手机等通讯工具暂由工作人员代为保管。

评标会议纪律

评标会议纪律

评标会议纪律
1、所有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及相关规定,保持会场安静,禁止在会场内喧哗、不得随意走动。

2、评标委员会在保密封闭的状态下进行评标,评委的手机由监督人员统一保管,不得与外界联系,评标期间不得单独同投标人接触。

评委离开开标室必须有监督人员陪同。

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若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评委应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详实的评审,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署名独立评标,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责任。

5、评委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给予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在提问过程中不得诱导或者暗示。

6、监督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发现现场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有权依法予以制止。

7、所有文件资料只限于在评标会议室使用,不得在资料上涂改、加字,要保证借阅资料完整和清洁,有关资料用完后随时归还,不得私自带走。

开标、评标会议纪律

开标、评标会议纪律

开标、评标会议纪律
地点:华县建设工程有形市场
时间:2013年8月16日
一、凡参加会议人员应自觉遵守会议纪律,服从会议安排,维护会议秩序。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凡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三、开会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个人携带的工具请自觉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四、开会时投标人需要发言时,请先举手表示,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后,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理人发言。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评标工作。

六、投标企业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标,干预评委工作。

七、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为参加投标企业弄虚作假。

八、严谨泄露评标委员会会议专家意见。

九、参加会议人员应自觉爱护会场设备、公用物品,自觉保持会场卫生。

评标纪律

评标纪律

**公司评标纪律
为确保评标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纪律:
1.所有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并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2.严禁评标人员与投标人员私下接触。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正常联络及有关文件、资料,应通过正规渠道传递。

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代表各自所在单位,没有向各自所在单位汇报评标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4.所有的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及各种评标资料等,只限于在评审会议室使用,不得外带,不得复制,评标会议结束后一律统一上交,统一保管,不得私自带走。

5.评标人员在评标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评标地点,未经准许擅自离开评标地点的,视为自动退出评标工作。

6.任何评标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有关推荐中标单位的情况及其他与评标相关的情况。

发生泄密或资料遗失等问题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纪律请各方人员认真遵守,监事会将受理招投标相关的举报和投诉,对违反评标纪律的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投诉电话:邮箱:
本文件每个项目一份,评标前由评标小组签署,由招标小组妥善保管,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影印件交监事会备案,监事会邮箱:
评标小组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评标专家纪律

评标专家纪律

评标专家纪律
第一条评标专家须通过指纹识别或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和专家证)进入封闭区,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须佩戴身份标牌进入评标室。

第二条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必须将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和电脑放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封闭区保管箱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评标现场。

第三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私下串通、干扰他人独立评标,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第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五条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评标纪律宣读

评标纪律宣读

评标纪律宣读评标纪律宣读评标纪律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参与评标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这些规定和程序旨在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和合法,确保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是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评标纪律进行详细介绍。

一、评标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政策;2.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3.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决策能力;4.无利益冲突,并能够保守商业秘密。

二、评标前准备工作1.成立评审委员会,明确各成员职责,并签订保密协议;2.制定评审方案,明确评审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及时间节点;3.组织召开开标会议,确认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编号封存。

三、开展评审工作1.认真研究投标文件,按照预先制定的评审方案进行评审;2.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初步排名,并形成初步评审报告;3.组织现场踏勘和技术交流,对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进行实地考察和论证;4.根据现场考察和技术交流的结果,对初步排名进行调整,并形成最终评审报告。

四、注意事项1.评标人员应当保持公正、公平、透明的态度,严格遵守保密协议;2.不得接受投标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任何好处;3.不得参与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投标项目;4.不得泄露商业秘密或其他重要信息。

五、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评标纪律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罚措施;2.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总结评标纪律是招投标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在实际工作中,评标人员应当具备一定条件,在开展评审前需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理也是必须要了解的内容。

只有严格遵守评标纪律,才能够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和合法,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评标工作纪律

评标工作纪律

评标工作纪律
一、各评委在评标、定标工作中,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本身规定的评
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只能依据招投标文件本身,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

二、各评委在评标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评标办法
进行评标,不得袒护或贬损投标单位的任何一方,并依据投标文件,对照评标标准,独立评议。

对于招标文件中主要技术指标及参数,可集体评议,但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的内容。

三、各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与投标单位联系,
不得对外透露评标情况。

四、当各评委对投标文件有疑问时,应通知联络人对投标人提出质
疑,并按投标人书面答复的意见进行评议。

五、各评委在评标工作中要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

六、评委遇有本单位或其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投标等情况
时,应主动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申请回避。

七、为保证评标工作有序进行,各评委在评标时应将随身所携带的
BP机、手机关闭,不得与外界联系,以示公正。

八、各评委要团结协作,互相尊重,共同努力,搞好评标工作。

九、各评委在评标时,不得与供应商代表、采购单位代表谈论。


购双方在参加评标过程中,只有监督权,未经公证员同意,不得随意发表任何意见。

xxxx采购管理处
1。

评标纪律

评标纪律

河南科技大学新校区教职工住宅区(小高层)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纪律
1、评标过程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评委应认真阅读投标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评标细则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

2、在评标期间,评委会成员不得私自与投标单位联系,否则取消评委资格。

3、评委之间可以交换意见和看法,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评标情况,否则取消评委资格。

4、非特殊情况评委会成员不准请假,不得擅自离场,否则视为退出评标委员会,不另换人。

5、在评标期间,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询问有关评标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工作,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6、评标内容,评委不得擅自向外透漏。

7、评标期间评委的通讯工具一律关闭,并交给业主妥善保存。

河南科技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2008年元月19日。

评标纪律

评标纪律

评标纪律为了加强招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证招标工作严肃有序地进行,特提出以下注意事项,请评标组成员、招标工作人员、投标方共同遵照执行。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维护业主和投标方的权益;2、评标工作按规定的程序,排除干扰,在评标组内部独立进行,评标期间所有对外活动及问题澄清,都必须由评标组组长指定专人对外联络。

严禁未经许可,自作主张的对外活动。

3、评标组有权就招标过程所涉及的技术、经济问题或投标文件中不明确之处提出询问,重要或复杂的问题回答后,需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回答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评标组有权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违反国家政策、损坏国家利益的投标文件,决定其为废标或部分废标。

4、投标文件、评标文件、资料及各种表格等,只限于在评标规定的场所使用,不得外带。

5、评标人员不得以口述、电话、传真、书信等方式将有关评标内容透漏给任何未参加评标的人员。

6、评标期间关闭所有手机、传呼机和房间电话。

7、评标人员离开房间时,必须将窗户关好,门锁好。

平时室内无人时也要锁门,防止资料丢失。

如发现资料丢失,及时向评标组组长报告。

8、开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评标组或有关工作人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

9、评标结束后,项目部收回所有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不得在标书上涂改、加字、加符号、加注等,要保证节约资料的完整和清洁。

11、复印资料要交会务组,复印文件、资料使用后也必须交回项目部。

12、评标组使用过的纸张、草稿、填过的废弃表格、复印或打印的废弃纸张等应随时集中交会务组统一销毁。

13、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均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组之外。

14、评标组不像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对各投标单位的标书给与保密。

15、招标结束后,由太钢项目部签发中标通知书。

上述纪律必须严格遵守,否则一经发现,将停止其参加评标工作,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责任。

评标纪律.doc

评标纪律.doc

评标纪律
(一)遵守职业道德,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为招标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评审意见;
(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三)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发生不正当利益关系;
(四)按时参加评标活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评标期间,暂停使用一切通讯工具;
(五)参加评标的采购人代表应依法按照采购人代表规定的人数参加,不得超员进入评标现场。

(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招标文件中有资格后审的,要按照资格后审的内容、程序和方式进行,不得改变招标文件
中规定的评标标准、程序、方法和中标条件;
(七)任何评委(包括采购人代表)都不得干预其他评委独立自主开展评审工作并签署个人意见,不得违背公正、公平原则,影响评标结果;
(八)保守供应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九)不得将投标文件和有关评审材料带离评标现场;
(十)廉洁自律,不得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

2018年 11 月 16 日。

评标专家工作纪律

评标专家工作纪律

评标专家工作纪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评标专家工作纪律一、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委正常的评标活动和结果。

二、在接到评标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绝,评审前不得询问与评审项目有关的情况,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

因故不能参加评标的,应及时告知通知人。

三、凡接到通知的专家必须自身参加评标,不得委托他人代替。

四、评标专家签到和退场须遵循中心有关制度。

五、从接到评标通知到评标结束,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者有任何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

六、参加评标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专家应主动申请回避:1.评标专家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近亲属的;2.评标专家是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的;3.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评标专家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评标专家为本次评标项目的前期准备、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6.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要求评标专家回避的;7.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其他情形。

七、评标时,应各自独立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负责人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任何人不得要求、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协商评标。

八、在评标过程中,应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若发现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违纪情况,应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九、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向外界透漏评标内容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标书的评审情况;评标结束后不得复印带走与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

十、出具的评审意见应客观、公正、真实,并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异议的,应书面向评标委员会提出意见和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评标工作纪律

评标工作纪律

评标工作纪律一、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除评委外,参与评标活动的其他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和干扰评标委员会的正常评审工作。

二、项目评委应准时到达评标现场,在进入评标室之前,应自觉关闭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在评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独立履行评委权利和义务;不得擅离职守,自觉遵守评审纪律。

三、项目评委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规则和评审方法,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客观评审,严谨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对发表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四、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及时主动要求回避。

五、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意见;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六、招标人参加评标会议的代表,在专家评审前负责向全体评委介绍相关情况后即退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专家评审,不得向专家提出招标文件之外的不合理要求。

七、招标代理人负责组织、安排评标工作,负责评审现场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解答专家认为招标文件中不清楚的部分,但不得发表任何带有倾向性的议论和诱导性意见;配合执法部门制止和处理出现的违规现象。

八、凡参与评审现场监督的纪检监察人员、检察机关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公证机构和社会监督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恪尽职守,正常的项目评审,主要在场外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机制作用;若发生有不正常评审情况的,应立即进场制止,并提出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先中止评审,或需提交相关会议进一步研究的,应及时与有关单位的人员会商解决。

九、参加评标会议的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严禁向外界透露按规定不应泄露的相关评标工作情况。

十、项目评委和参与评标有关工作人员,严禁私下接触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严禁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十一、违反上述评标工作纪律的专家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按有关制度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评标会场纪律

评标会场纪律

评标会场纪律
一、评委应准时在指定的评标室参加评标,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或委托他人。

二、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三、评委出席评标活动,应提交身份证明,依法接受有关监管人员的核验和监管。

四、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评委,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五、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提出评标意见并承担个人责任。

不得向招标(代理)方探视意图,不得将对投标人的个人成见带入评标。

六、参与评标会议的评委及监管等有关工作人员,应按桌牌标识对号入座。

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复印或带走与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向外透露与评标有关的情况。

七、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招标(代理)人在介绍招标项目情况时以及评标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代授标倾向或推荐投标单位。

八、评委和有关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暂离评标会议现场的(但不得离评标区),应征得现场监督人员同意,方可离开。

评 标 纪 律

评 标 纪 律

评标纪律
各位评委:大家好!
欢迎大家参加本次工程的评标工作,下面宣读一下评标纪律:
1、不得泄露评标情况、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
2、不得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参与的项目,应主动回避;
3、不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要求、组织评标
委员会集体协商议标。

4、在评标过程中,不得违反评标标准和评标纪律;
5、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将投标文件带离评标现场,不得在评标用
纸以外记录、抄写、夹带有关评标内容。

评标结束后不得复印
或带走与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
6、评标时不发表任何带有个人目的倾向性、诱导性的意见,出具
的评审意见应客观、公正、真实并承担个人责任;
7、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中途离开或提前退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
开的,应征得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或监督人的许可;
8、评标时,一切通讯设备应自觉关闭,临时上缴封存保管。

评标纪律宣读完毕,下面由大家推荐一位担任本次工程评标会的评标组长。

注意:1.核对评委身份;2. 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期间不得大声喧哗;3.工作人员需挂牌上岗;4.本次工程采用远程监控,纪委、招管中心领导随时都能通过电脑观察在场人员的一言一行。

【工程招标投标】评标纪律

【工程招标投标】评标纪律

【工程招标投标】评标纪律最新最全的模板范本:【工程招标投标】评标纪律一、背景1.1 项目简介详细描述项目的背景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述、项目规模和单位要求等。

1.2 评标纪律目的阐明本评标纪律的编制目的,明确项目评标过程中的原则、方法和程序,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二、评标纪律程序2.1 评标小组组成说明评标小组成员的组成要求,包括评标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评标专家等成员的任命程序和资格要求。

2.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明确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评分、确定中标单位等。

2.3 投标文件的接收描述投标文件接收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和格式等。

2.4 投标文件的保密进一步明确评标过程中关于投标文件保密的规定,保证投标人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被泄露。

2.5 投标文件的评审方法细化描述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方法,包括评分标准、评审标准的权重和评审表等。

2.6 投标文件评审的程序详细描述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包括文件初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三、评标纪律原则3.1 公平公正原则强调评标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原则,保证所有投标人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待遇,避免任何不正当行为。

3.2 透明原则要求评标过程的透明度,确保评标过程的所有环节都对投标人和相关方面公开,避免不当干预。

3.3 依法依规原则强调评标过程中的法律法规遵守,确保评标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四、评标纪律措施4.1 违纪行为处理描述违纪行为的种类和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取销资格等处理方式,严肃纪律。

4.2 投诉处理说明对投诉的受理和处理流程,确保公众对评标过程的监督和投诉渠道的畅通。

五、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投标文件接收表2. 评标委员会组成表3. 评标分数表格4. 违纪行为处理流程图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如下:1. 招标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指导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法律法规。

评标评审工作纪律

评标评审工作纪律

评标评审工作纪律1.评审会议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会场,参加评审会议的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审会场。

2.参加评审会议的全体人员在评审会开始前,应自行将其通讯工具关闭,并统一上交给监督人员集中保管。

有关人员拒不自行关闭和上交通讯工具的,监督人员有权拒绝其参加评审会议。

3.监督人员应将收交的通讯工具集中妥善保管,不得放置于评审会场,待评审活动结束后返还。

4.评审期间,除依法履行评审、监督等相关职责或其他正当理由除外的,参加评审会议的全体人员不得对外联系、不得离开评审会场。

确因正当理由对外联系、暂时离开评审会场的,应至少有一名其他人员陪同或见证。

5.监督人员应当制作登记表格,对评审期间的对外联系、离开会场的情况进行登记并记录,对外联系记录应写明联系人、被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事项、通话起始时间、陪同或见证人员等事项,离场记录应写明离场人、事由、离开及回返时间、陪同或见证人员等事项(私人事宜只需记明联系人或离场人、联系或离开起止时间、陪同或见证人员等事项)6. 评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本着客观、公正、合理、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 评审人员要严格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认真评标,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8. 评审人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投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9. 评审人员和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10. 评审人员须对所有投标文件分别进行独立评阅,不得相互讨论。

11. 评审结束后,根据具体评定的“评标报告”,所有评委均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

评标纪律(招投标用模板)

评标纪律(招投标用模板)

XXXX公司XX加油站施工招标
评标纪律
1、各位评委应根据招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遵循公平、公正、
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2、各位评委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
担个人责任。

3、各位评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地人进行私下接触,不
得授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4、严格保密制度,对评标内容、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予以保密。

5、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明确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根据
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严格、科学的评审。

6、评标工作在指定的会议室进行,在会议室内阅读、评标招投标文件,不得在文
件上注解、标识、涂改,必要时可单独记录。

7、评审过程中可以评论、发表意见,但必须独立打分。

8、各位评委必须认真填写评分表格,公正打分,必要时可在备注栏内做出说明。

每位评委在表格填写打分后签字。

9、评审工作期间不得私自离开,关闭手机,统一由会务组对外联系。

10.工作结束后,对发给各位评委工作使用地所有文件、资料、记录用纸一律交回,
不得带走。

XXXX有限公司
200*年5月31日。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评标纪律
一、专家回避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专家应主动申请回避;
1、评标专家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近亲属的;
2、评标专家是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的;
3、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评标专家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评标专家为本次评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
6、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要求评标专家回避。

二、评标委员会及评委工作纪律
(一)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委正常的评标活动和结果。

(二)评标活动在保密状态下进行,评委不得私自携带通信工具进入评标现场。

(三)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招标、交易文件的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独立评标,提出评标意见并承担个人责任。

招标、交易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四)评委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发表带有歧视性、倾向性、诱导性的言论,不得将个人成见带入评标过程。

发现授意、暗示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自觉抑制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五)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可以书面方式阐述自己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委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六)评标工作完成后,评委不得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任何资料带离评标现场,不得透露对投标、交易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七)评委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撤离职守,遇有特殊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退离现场的,要征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同意.
三、监督
(一)评选活动必须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评委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按规定处理。

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属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的,将依法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予以查处。

(二)由于评委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给有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评委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