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 -钢板切割下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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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书
图3-1
3.8 打磨
切割完坡口的板件边缘用角磨机打磨光滑,不能存在流挂、熔渣和毛刺等。
4施工质量控制标准
(1)在钢材加工之前,应用有代表性的试件进行火焰切割工艺评定。对于切割前已经过抛丸除锈预处理并喷上车间底漆的钢材,其进行火焰切割工艺评定的试件,亦应涂上同样的底漆。
(2)进行火焰切割工艺评定的试件,当厚度为20mm时,其工艺评定的结果亦适用于小于20mm的各种厚度的钢材;厚度为40mm时,其工艺评定的结果亦适用于大于20mm而小于40mm的各种厚度的钢材;当厚度大于40mm时,应按每5mm为一级,分别进行工艺评定。
(3)火焰切割试件实验,应验证制作工作的热量控制技术并保证:
①火焰切割面无裂纹;
②局部硬度不超过Hv(10)350;
③不呈现其它危害永久性结构使用性能的缺陷。
④火焰切割的边缘应打磨或用机加工法除去明显的焰切痕迹线。
(4)气割切割零部件边缘允许偏差规定值为:
精密气割边缘:±1.0mm
自动或半自动气割边缘:±1.5mm
手工气割边缘:±2.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