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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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管理办法

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管理适用于公司所有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使用、购置、保养、报废等活动。

第三条工装、模具、夹具、检具在公司生产中的使用需经过权限管理,有明确责任人进行具体操作。

第四条具体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管理操作以相关操作规程为准,本管理办法为指导性文件。

第五条公司要做好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购置档案、保养档案、维修档案和报废档案等。

第六条公司要定期组织对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使用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二章工装管理

第七条公司工装的管理应围绕着工装的使用、保养、维修和新品开发等方面展开。

第八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工装管理岗位,负责对所有工装的购置、使用、保养和维修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第九条工装的使用应具备明确责任人和相关权限,使用人员需按要求正确使用工装,做到爱护维护。

第十条工装的保养和维修工作需定期进行,并建立相应的记录,用于分析工装使用情况和预测维修需求。

第十一条工装的报废需经过审核,报废的工装需要进行登记和安全销毁。

第三章模具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模具的管理应围绕着模具的使用、保养、维修和开发等方面展开。

第十三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模具管理岗位,负责对所有模具的购置、使用、保养和维修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模具的使用应具备明确责任人和相关权限,使用人员需按要求正确使用模具,并定期清洁和保养。

第十五条模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需定期进行,维修记录需详细,并建立模具维修档案。

第十六条模具的新品开发需按照公司的研发流程进行,并建

立相应的档案和评估报告。

第十七条模具的报废需经过审核,报废的模具需要进行登记和安全销毁。

第四章夹具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夹具的管理应围绕着夹具的使用、保养和维修等方面展开。

第十九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夹具管理岗位,负责对所有夹具的购置、使用、保养和维修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条夹具的使用应具备明确责任人和相关权限,使用人员需按要求正确使用夹具,并定期清洁和保养。

第二十一条夹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需定期进行,维修记录需详细,并建立夹具维修档案。

第二十二条夹具的报废需经过审核,报废的夹具需要进行登记和安全销毁。

第五章检具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检具的管理应围绕着检具的使用、保养和校准等方面展开。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检具管理岗位,负责对所有检

具的购置、使用、保养和校准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五条检具的使用应具备明确责任人和相关权限,使用人员需按要求正确使用检具,并定期清洁和保养。

第二十六条检具的保养和校准工作需定期进行,保养记录需详细,并建立检具保养档案。

第二十七条检具的报废需经过审核,报废的检具需要进行登记和安全销毁。

第六章部门协作

第二十八条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各相关部门需提供准确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需求,参与相关决策。

第三十条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提供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情况和需求报告。

第七章法律法规

第三十一条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管理合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其他未尽事项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执行细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订,需重新发布并执行。

以上是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管理的一些基本办法,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公司要注重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管理工作,为生产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是企业生产活动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和设备,对于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规范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管理,保证其有效使用和维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管理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使用、购置、保养、维修和报废等活动。

第三条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使用必须经过授权,每个部门和岗位都应指定明确的责任人,并明确相应的权限,保证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具体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管理操作以相关操作规程为准,本管理办法为指导性文件,旨在对管理进行规范和提供指导。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完整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档案,包

括购置档案、保养档案、维修档案和报废档案等,以便对其使用情况进行追溯和分析。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对工装、模具、夹具、检具进行检查

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二章工装管理

第七条公司工装的管理应做到全程覆盖,包括工装的购置、

使用、保养、维修和新品开发等方面。

第八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工装管理岗位,负责对所有工装的

购置、使用、保养和维修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人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第九条工装的使用应明确责任人和相关权限,使用人员需按

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装,做到爱护维护,不得滥用或私自更改。

第十条工装的保养和维修工作需要定期进行,可以根据工装

的使用频率和使用环境制定相应的保养计划。保养记录需详细,并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工装的报废需经过审核,报废的工装需要进行登记

和安全销毁。报废的工装可以进行再利用或者进行安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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