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治具管理制度完整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装治具管理制度完整版

工装治具管理制度完整版

工装治具管理制度-荣景晨公司内部文件1.目的

本文件规范公司工装夹具、模具(以下简称夹具)的申请、领用、发放、送检、回收、送修、报管理流程,确保工装夹具处于受控状态,更好地满足生产需要,使生产能够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个车间的所有工装夹具3. 定义:工装、治具——所有生产所需的篮具、转台、推车、烙铁、测试夹具等辅助设备/工具的统称。 4. 职责

4.1. 工装、治具的管理由生产部负责,保管由使用部门负责。

4.2. 工装、治具的采购、设计由工工艺部负责。

4.3. 工装、治具的安装、调试由工程部主导,工艺生产协助。

4.3.1. 工装、治具制造完成后,应由供应商负责调试,技术管理部组织生产技术部负责验收,调试后的首件样品应提交品质部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方能转入正常生产或入

库。 5. 工作程序

5.1. 采购流程:

5.1.1. 申请:

5.1.1.1.新产品导入时,由开发部根据客户需要和产品的特殊性或生产要求集中提出采购申请;

5.1.1.2.量产过程中现场生产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提出(数量添置/ 制成改善)采购申请;

5.1.1.3.所有的申请必须填写《设备请购单》,申请单须注明工装、治具名称、规格、用途和数量要求,对自行设计的工装、治具须有使用要求说明。

5.1.2. 审核:

5.1.2.1.申请单的审核(功能实现部分和可操作性部分)由开发工艺部部负责;

5.1.2.2.申请单的审核(经费来源部分)由采购部负责。5.1.3. 批准:经审核后的申请单交总经理批准,只有经总经理批准的申请单方可进入定制、采购程序。 5.2.

定制、采购:

5.2.1. 工装、治具的定制、采购采购对象(供应商)应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

5.2.2. 对特殊的工装、治具,若现有供应商无法满足定制要求而需增加新供应商的,须按照新品开发流程执行,新供应商的选择和评定由工艺部,开发部、品质部和工装、

治具申请单位共同参与。 5.3. 工装、治具的验收

5.3.1. 工装、治具的验收由生产部、使用部门、品质部参与进行测试。

5.3.2. 工装、治具验收的同时,要清点附件技术资料和维修配件、填写《设备验收报告》,验收完工成后将验收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归档案室,附件归使用部门,维修配件由工程部人员保管。 5.4. 工装、治具的使用管理

5.4.1. 工装、治具台帐建立

5.4.1.1.生产部工装、治具管理员建立公司工装设备台帐,记录表格为《工装、治具清单》,台帐每月月初核对一次。必要时建立“工装、治具履历卡”,以记录工装、治具大的维修和保养。

5.4.1.2.客户提供之工装、治具需在工装、治具清单中备注栏内显示“**客户提供”字样。5.5. 工装、治具的使用主要工装、治具使用的操作人员需持有经培训合格的上岗证,使用按照操作规程进行。5.

6. 工装、治具保养

5.6.1. 工装、治具保养由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操作人员负责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点检保养,技术人员负责月点检保养。

5.6.2. 工艺部根据工装、治具使用状况,制定“各工装、治具、设备保养记录表”,以明确保养项目和保养日期。5.6.3. 工装、治具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要做到外观干净

整洁、润滑正常和备件齐全。班组长负责监督填写“各工装、治具、设备保养记录表”并在确认栏内签名。

5.6.4. 工装、治具长期未使用时,应挂停用标识牌,生产部组织定期检查,原则上每月一次,并作必要的防护。5.7. 工装、设备维修

5.7.1. 工装、治具的维修应由生产人员提出申请,填写(设备维修单)工程部安排计划后进行。

5.7.2. 工装、治具的一般维修由工程部负责。

5.7.3. 大修应在工装、治具无法保证精度或故障频繁时,才能大修,大修计划由工程部安排进行。

5.7.4. 大修的部位应由制造商、工程部、生产部研究决定;

5.7.5. 客户提供之工装、治具,需要修理时由工程部联系客户进行处理; 5.8. 工装、设备的报废及遗失

5.8.1. 报废条件:

5.8.1.1.超过使用年限,无修理价值;

5.8.1.2.加工精度无法修复;

5.8.1.3.生产过程中损坏;

5.8.1.4.耗能大。

5.8.2. 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生产主管和工程主管确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8.3. 客户提供工装、治具需要报废时由工程部向客户提出申请,客户同意后执行。

5.9. 生产部每月考核各车间设备、工装、治具使用情况,遗失或人为损坏按照给予一定才处罚。 6 管理流程

6.1 工装夹具的申请

6.1.1 新品试产前各生产所需的工装夹具,由工程部门制作并备好。

6.1.2 工艺改变、生产订单增加,扩大生产规模、原有工装夹具损坏、失效不可用等由所需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交由工程部门安排工装夹具制作。6.1.3 《工装夹具制作申请表》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及由主管批准,再经工程部负责人审批后,并安排进行制作。

6.2 工装夹具的制作

6.2.1 技术人员同工装夹具制作人员,应根据工艺要求和实际操作,设计出合理的,工工装夹具。

6.2.2 工程部依据设计方案提出零件部采购需求。零件购入后,依据投计方案制作工装6.2.3 工装夹具制成后,应由工程部同品质部及使用部门作验鉴收,以检验加工后制品否满足生产质量需要。

6.3 工装夹具的管理

6.3.1 工装夹具制作人员对确认OK的工装夹具进行编号登记,需标明夹具的用途、使用说明。

6.3.2 工程部应填写《工装夹具领取登记表》,将编完号的工装夹具统一交到使用单位管同时使用单位负责人需在《工装夹具领取登记表》上签收;

6.4 产生的质量记录由相关部门依权责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保存工装、治具台账》编号:

7、检查与考核

⑴ 考核办法

①本标准中的相关部门未按本标准第3章(职责)履行职责的,对其相应部门负责人至少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②各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相应责任部门负责人至少处以50元/次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至少处以30元/次的罚款。

③如使用者由于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等主观原因,造成工装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丢失或报废的,公司除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外,还视其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300元/次的罚款,对相应车间负责人至少处以30元/次的罚款,对相应部门负责人至少处以30元/次的罚款。

④工装的使用和维修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对其进行维护保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