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超市积分细则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a733d70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a1a8da5.png)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
下河村“爱心超市”是由社区委员会与当地企业合作创建的公益超市,旨在为经济困难的居民提供基本生活物资。
为了激励居民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特制定本积分管理办法。
二、积分获取规则
⒈爱心购物
居民到下河村“爱心超市”购买商品,每消费1元可获得1积分。
⒉爱心捐赠
居民可将自己无需的物品捐赠给“爱心超市”,每捐赠1件物品可获得10积分。
⒊志愿者服务
居民可参与下河村社区志愿者活动,每参与1小时可获得20积分。
三、积分兑换规则
⒈积分兑换商品
居民可使用所获得的积分在“爱心超市”兑换商品,每100积分可以兑换1元的商品。
⒉积分兑换服务
居民还可以使用积分兑换相关服务,如家政服务、社区活动参与资格等。
兑换比例由社区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积分管理和查询
⒈积分管理
爱心超市将建立积分管理系统,记录居民的积分情况,确保积分获取和兑换的公正公平。
⒉积分查询
居民可通过爱心超市网站、方式应用或致电客服咨询等多种方式查询个人积分。
五、附则
⒈本文所称“下河村”指下河村社区。
⒉本文所称“爱心超市”指下河村“爱心超市”公益店。
⒊本文所称“居民”指下河村社区的居民。
⒋本管理办法由下河村社区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
⒈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系统说明书
⒉积分兑换商品目录
⒊志愿者服务活动时间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公益:指为社会福利而奉献的行为。
⒉居民:指在特定区域内、合法居住并享受相应权益的自然人。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五篇】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五篇】](https://img.taocdn.com/s3/m/a07375f37e192279168884868762caaedd33bac2.png)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五篇】第一篇: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一、“爱心超市”积分对象为在富兴社区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居民。
二、“爱心超市”积分兑换物品的时间原则上每月一次,具体兑换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根据所获积分发放积分卡,建立积分台账,实行实名登记,积分发生变化时,积分卡和台账保持一致,如果积分卡损毁、丢失,以积分台账记录情况为准。
四、各户积分值由驻社区脱贫攻坚工作组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入住户对落实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工作情况及家庭成员平时表现综合确定分值。
五、基础分。
各户基础分为0分,由驻社区脱贫攻坚工作组依据加减分项进行赋分。
爱心积分在兑换截止日期前可以累积,兑换截止日期按照旗脱贫攻坚指挥部扶贫工作总体安排进行。
六、加减分项:出现以下情况的,各户可获得奖励加分或扣分:1.搬迁入住情况。
2017年搬迁户,入住时间在2017年末之前的,积10分;入住时间在2018年末之前的,积5分;截止2019年6月末还未入住的,积0分。
2018年搬迁户,入住时间在2019年4月末之前的,积10分;入住时间在2019年7月20日之前的,积5分,截止7月20日还未入住的,积0分。
2.旧房拆除情况。
2017年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间在2017年末之前的,积10分;旧房拆除时间在2018年末之前的,积5分;截止2019年6月末还未拆除旧房的,积0分。
2018年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间在2019年4月末之前的,积10分;旧房拆除时间在2019年7月20日的,积5分;截止7月20日仍未拆除旧房的,积0分。
无房户积2分。
3.针对有劳动能力户,鼓励自主就业,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或工资单,奖励该户积分10分(按月累计)。
4.针对弱劳动能力户,能够及时到社区进行登记,安排公益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安排,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社区及群众对其工作满意的,奖励积分10分(按月累计)。
5.针对无劳动能力户且家里有卧床、大病的人员。
子女能够尽到赡养义务,照顾起居,提供生活保障,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干净,经社区和相关工作人员核实后,奖励子女5分,子女若非本社区搬迁户,不奖励,同时也奖励该无劳动能力户5分(按月累计)。
社区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社区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ea15e16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e3.png)
社区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近年来,社区爱心超市成为了越来越多社区居民购买物品的重要场所。
为了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社区爱心超市开始实行积分管理。
本文主要介绍社区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一、积分获取
社区居民在爱心超市消费每满10元便可获得1个积分。
此外,社区居民还可以通过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捐献物品、帮助社区居民等行为获得积分。
二、积分兑换
社区居民可以在爱心超市中使用积分进行兑换。
兑换的物品包括日常生活用品、小家电以及食品等。
每次兑换需使用一定的积分,且积分数量和兑换物品种类有所不同。
例如,积分兑换一瓶饮用水需要10个积分,而积分兑换一台电水壶需要100个积分。
三、积分有效期
社区居民获得的积分在获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一年后积分自动失效。
因此,社区居民需要在积分有效期内尽快使用。
四、积分管理
社区爱心超市会记录社区居民的积分获取和使用情况,并在每个月的月初公布积分排名情况。
排名前三名的社区居民将获得额外的奖励,奖励物品包括食品、小家电等。
五、注意事项
1. 积分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给他人。
2. 社区爱心超市有权对积分管理办法进行调整。
如有调整,将会提前告知社区居民。
3. 如社区居民没有在积分有效期内使用积分,积分将自动失效,不予返还。
总而言之,社区爱心超市通过积分管理办法,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也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营造和谐社区环境。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9035bc8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b5.png)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客户积极参与购物活动,提高顾客忠诚度,爱心超市特制定本积分制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爱心超市所有门店的购物积分活动。
第二章:积分获取规则第三条:在爱心超市购物消费的有效金额,每消费1元获得1积分。
第四条:购物积分以购物完成之日起计算,以当月底结算。
第五条:顾客购买指定商品可获得额外积分,具体详情请参考附件一。
第六条:积分不得转让给他人,也不可兑换现金。
第三章:积分兑换规则第七条:顾客可在购物时将积分用于抵扣商品金额,每100积分抵现1元。
第八条:积分兑换不得超过商品金额的50%。
第九条:积分不可用于购买指定商品。
第四章:积分管理第十条:顾客可通过爱心超市官方APP或线下会员服务中心查询积分余额。
第十一条:积分可以累积使用,不设有效期。
第十二条:如果顾客退货,相应消费所得积分也会相应扣减。
第五章:优惠活动第十三条:爱心超市将不定期举办积分翻倍、积分兑换活动,具体详情请参考附件二。
第十四条:积分兑换的商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具体情况请参考附件三。
附件一:购买指定商品获得额外积分列表1. 商品A:每件获得50积分2. 商品B:每件获得30积分...附件二:优惠活动日程表日期活动内容2022-01-01 积分翻倍活动2022-02-14 情人节积分兑换活动...附件三:积分兑换商品数量及积分要求列表商品名称数量积分要求商品A 10件 500积分商品B 5件 200积分...法律名词及注释:1. 有效金额:指购物消费金额扣除折扣、优惠券后的实际支付金额。
2. 积分兑换:将积分抵扣等值商品金额。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8ccfb0b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bef1076.png)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制度积分项目:1参与“幸福基金”筹捐的积5分。
2.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设施维护、修沟打坝、村务监督等,参加一次积3分。
3.协助村级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农村建房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学生防溺水、未成年人保护、防汛防地灾、生态环保、秸秆禁烧等)和乡村治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扫黄打非、禁毒禁赌、反邪教、反电诈、扫黑除恶等)宣传劝导的,一次积3分。
4.参加村组会议,一次积1分,村干部参加会议不积分。
5.协助村“两委”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一次矛盾纠纷积2分;有效劝导非正常上访人员息访,息访一次积3分。
6.积极参加村组组织的群众文化活动,参与后勤组织和活动演出,一次积2分。
7.参与清廉文化创作,参加清廉文化宣传,支持清廉文化建设,一次积1分。
8.参与重大灾难事故、抗洪抢险、抗旱保收等,参加一次积5分。
9.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制止滋事、破坏公物、盗窃、打架斗殴等,一次积3分。
10.家庭和睦,子女成绩优异,考取全日制大专积1分,全日制本科积5分,重点本科积10分,“985”“211”院校积20分,研究生及以上积20分。
光荣应征入伍一人次积5分。
I1家庭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卫生。
即家具摆顺、农具码顺、小件搁顺、床铺理顺、柴草堆顺、畜禽归顺,房顶干净无蛛网、地面干净无垃圾、水沟干净无淤积、厨房干净无油污、厕所干净无臭味、圈舍干净无积粪等,获评每月清洁户,一次积3分。
12.获评年度优秀党员、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清廉家庭或其他先进表彰的,村级荣誉积5分,镇级荣誉积10分,县级及以上荣誉积20分。
扣分项目:1家庭内外环境卫生差,每次扣2分,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2.大操大办各类喜事、铺张浪费的,每次扣2分。
3.打架斗殴,每次扣3分。
4.不孝顺父母、不爱护子女,群众反映强烈,每次扣5分。
5•不遵守村规民约,不按信访规定越级上访、无理缠访闹访,每次扣5分。
6.不积极配合工作,在各类检查考评中,故意隐瞒甚至编造事实真相,弄虚作假,影响村级工作的,每次扣5分。
爱心超市积分细则
![爱心超市积分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2a324fe2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ba.png)
爱心超市积分细则1、贫困户基础积分为10分,非贫困户基础分为8分。
2、家庭院落卫生整洁,改厨、改圈、改厕,不乱丢垃圾,不乱排污水,加2分。
3、家庭成员穿着干净,精神面貌好,生活惯健康,加2分。
4、熟知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并在群众中主动宣讲的农户,非贫困户加3分,贫困户加4分。
5、积极响应镇村号召,发展各项产业的农户,非贫困户加4分,贫困户加5分。
6、贫困户自主创收,并主动提供印证凭据申报的家庭年收入每一千元,加2分,人均年收入超过3200元的,一次性再给予该贫困户加10分。
7、参加修路,环保等公益劳动的,每小时记2分。
9、邻里团结,互帮互助的非贫困户加1分,贫困户加2分。
10、孝老爱亲,尊老爱幼,家庭成员在新民风建设中,被镇、县、市、省、国家层面评为“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好人”、“文明家庭”等,分别给予20分,30分,50分,100分,300分的加分。
11、调节村民矛盾纠纷一例,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2、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各项公益举动的,每次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3、积极共同省、市、县、镇各级督查和检查验收的,积极共同联户干部工作的,每次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4、积极参加乡镇小组召开的各种会议的,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5、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满月、庆生、祝寿、升学、参军、乔迁、开业、买车等喜事一概不办,自发破除成规,树文明新风的加20分。
16、在道德评议中,作为正面典型上红榜表扬的加20分。
17、因工作需要配合做好法律政策范畴内的各项调查核实,据实提供真实情况的加5分。
18、辛勤劳动,勤劳致富,成为发家致富能手,加20分。
19、遵纪守法,不信奉邪教,自觉抵制加2分。
20、主动申请脱贫的,一次性加20分。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80686f5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bc.png)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法律依据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2.1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爱心超市分支机构,以及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的所有相关事项。
第三章积分规则3.1 消费者积分方式为了激励消费者使用积分平台,爱心超市提供以下方式积累积分:- 每消费1元积累1个积分;- 每次在指定活动商品上消费,额外积累10%的积分;- 在特定时间段内完成一笔订单,额外积累20%的积分;- 邀请好友注册并完成首次购买,每成功邀请1位好友积累50个积分。
3.2 积分兑换规则消费者可以通过积分兑换以下奖品:- 商品折扣券:消费者可以使用积分兑换特定折扣券,享受折扣购买。
- 商品兑换券:消费者可以使用积分兑换特定商品兑换券,以兑换指定商品。
- 礼品券:消费者可以使用积分兑换特定礼品券,以兑换指定礼品。
3.3 积分有效期积分有效期为一年,超过有效期的积分将无法使用和兑换。
第四章积分查询与管理4.1 积分查询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积分余额:- 在线查询:登录爱心超市官方网站,进入个人中心查看积分余额。
- 扫码查询:通过方式扫描收银台二维码,即可查看积分余额。
4.2 积分管理爱心超市将建立完善的积分管理系统,定期对消费者积分进行更新和清理,并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和积分安全。
第五章争议处理5.1 对于消费者与爱心超市在积分制度问题上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爱心超市分支机构提出书面投诉,爱心超市将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无附件。
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7.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主要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
7.2 积分平台:指爱心超市所提供的用于积累和兑换积分的在线平台。
7.3 特定活动商品:指爱心超市组织的特定时间段内促销或折扣商品。
公益超市积分管理制度
![公益超市积分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a026c8e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e6.png)
公益超市积分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不断改变。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环保、公益的重要性,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消费行为来支持这些公益事业。
因此,公益超市应运而生。
与传统超市相比,公益超市不仅提供商品销售,还承担着社会责任,通过商品销售的一部分收入支持公益事业。
为了激励更多人参与公益超市的消费,我们决定引入积分管理制度,让消费者通过消费来积累积分,再通过积分来支持公益事业。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公益超市积分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二、积分获取渠道1. 商品消费:消费者在公益超市购买商品,每消费1元即可获得1积分。
2. 捐赠:消费者可以选择将积分兑换成现金或赠送给公益机构作为捐赠。
3. 促销活动:公益超市将定期举办促销活动,消费者参与活动即可获得额外积分奖励。
4. 宣传推广:消费者通过分享公益超市的宣传信息,或参与公益活动,也可以获得额外的积分。
三、积分管理1. 积分兑换比例:消费者每获得100积分可以兑换1元现金,用于购买商品或捐赠给公益机构。
2. 积分有效期:积分有效期为一年,超过有效期未使用的积分将自动失效。
3. 积分查询:消费者可以通过公益超市的官方网站或手机APP查询自己的积分余额。
4. 积分转移:消费者可以将自己的积分转移到其他消费者或公益机构。
四、积分使用1. 购买商品:消费者可将积分兑换成现金用于购买商品,每100积分可兑换1元现金。
2. 捐赠公益: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将积分捐赠给公益机构,用于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
3. 参与公益活动:公益超市将定期组织公益活动,消费者可以使用积分参与活动。
五、积分管理的意义1. 激励消费者:积分管理制度可以激励更多消费者选择公益超市消费,通过积分来支持公益事业。
2. 提升品牌形象:公益超市通过积分管理制度,大力宣传其支持公益事业的形象,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3. 促进消费:积分管理制度能够增加消费者的忠诚度,促进消费行为的持续发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051ddb8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96.png)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 为鼓励顾客参与爱心公益活动,提升顾客忠诚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爱心超市的顾客。
第二章积分获取
2.1 顾客在爱心超市每消费一定金额,即可获得相应积分,具体积分比例由超市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2.2 参与超市组织的公益活动,根据活动性质和参与程度,可获得额外积分奖励。
第三章积分使用
3.1 积分可用于兑换超市内的商品或服务。
3.2 积分兑换规则由超市根据商品成本和市场价值设定,确保公平合理。
第四章积分管理
4.1 超市应建立积分管理系统,确保积分的准确记录和查询。
4.2 顾客可通过超市提供的平台(如手机APP、网站等)查询积分余额和兑换记录。
第五章积分有效期
5.1 积分自获得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使用的积分将自动清零。
第六章违规处理
6.1 如发现顾客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积分,超市有权取消其积分并采
取相应法律措施。
第七章附则
7.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爱心超市负责解释。
7.2 超市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和补充。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管理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爱心超市实施方案积分办法
![爱心超市实施方案积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6479d61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32.png)
爱心超市实施方案积分办法
为了更好地回馈顾客,提升顾客的购物体验,爱心超市决定推出积分奖励计划,以激励顾客的消费行为,增加顾客的忠诚度。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积分获取途径。
1. 消费积分,顾客在爱心超市消费,每消费1元即可获得1个积分;
2. 会员生日,会员在生日当天可获得额外的生日积分奖励;
3. 促销活动,爱心超市将不定期举办促销活动,参与活动即可获得相应的积分
奖励;
4. 签到积分,顾客每日签到即可获得一定数量的积分奖励。
二、积分使用规则。
1. 积分抵扣,顾客在结算时可选择使用积分抵扣部分或全部消费金额;
2. 礼品兑换,顾客可凭借积分在爱心超市指定的积分兑换区兑换礼品或优惠券;
3. 生日特权,会员在生日当月可享受积分兑换礼品的折扣优惠。
三、积分有效期。
1. 积分有效期为一年,从获得积分之日起计算;
2. 超过有效期的积分将自动失效,不可再次使用。
四、积分管理。
1. 积分查询,顾客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查询自己的积分余额;
2. 积分调整,若发现积分有误,顾客可向客服人员进行积分调整申请。
五、其他说明。
1. 积分不可转让、不可兑换现金;
2. 爱心超市有权对积分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顾客;
3.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爱心超市实施方案积分办法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通过这一举措,为顾客带来更多的实惠和惊喜,同时也能够增进爱心超市与顾客之间的互动与信任。
感谢各位顾客对爱心超市的支持与厚爱,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爱心超市积分制度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积分制度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7c3df56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1288a4d.png)
爱心超市积分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提高服务质量,爱心超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爱心超市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积分制度是一种激励机制,通过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积分获取第四条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完成工作目标、取得突出成绩,可根据绩效情况获取相应的积分奖励。
第五条爱心超市将定期举办员工培训,员工参加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者,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奖励。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提出建议并经领导认可采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建议,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奖励。
第七条爱心超市将定期开展员工激励活动,员工参与并取得优异成绩者,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奖励。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并积极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者,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奖励。
第三章积分使用第九条员工可将积分用于兑换爱心超市指定的奖励和福利,如礼品、旅游、健身卡等。
第十条积分可以兑换现金奖励,不得以其他物品或服务代替。
第十一条员工在离职前,可以兑换剩余积分,未兑换者将自动作废。
第四章积分管理第十二条爱心超市将设立积分管理部门,负责积分的统计、记录和管理。
第十三条积分管理部门需定期向员工汇报积分情况,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员工对于自己的积分有异议,可以向积分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积分管理部门需及时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爱心超市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积分的获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主要负责对积分的获取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确保积分的正当获取和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部门需定期向爱心超市领导进行报告,确保积分制度的公平、公正。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爱心超市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时修改和完善本制度,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爱心超市积分制度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员工们能够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
爱心超市积分标准(试行)
![爱心超市积分标准(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1d9df32ef90f76c660371a20.png)
爱心超市积分标准(试行)
第一条:支持并积极参加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组织的各项会议、学习等集体活动,每连续参加两次积10分。
第二条:积极参加本村内公益志愿活动。
如:义务劳动、文体活动等。
参加一次积10分。
第三条: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检查、验收的,每次积20分。
第四条:积极参加防汛救灾、护林防火等,参加一次积20分。
第五条:团结邻里,互帮互助,积极调解村内矛盾纠纷的,成功调解一件积30分。
第六条:为本村事务和驻村工作队建言献策,并予以采纳的,积30分。
第七条:积极参加扫黑除恶有立功表现,有见义勇为行为的,经村级评定,积100分。
第八条:积极参加“吕梁山护工”培训,并成功就业的,积100分。
第九条:在脱贫攻坚、精神文明建设等各类评选活动中获得荣誉并受到嘉奖的,县级以上奖励100分,乡级奖励50分,村级奖励20分。
第十条:家里有高中在校学生的,凡获得学校奖励者,每次积20分。
在高考中考入一本院校的奖励200分,二本院校的奖励100分。
第十一条:针对现役军人,在部队获得荣誉的,奖励家庭100分,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家庭500分。
第十二条:以上条款解析权归“爱心超市”管理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 爱心道德超市积分细则
![7 爱心道德超市积分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6916b6ef02768e9951e738bd.png)
(一)荣誉类
1、获得地厅级及以上级别单位荣誉和表彰的,不低于20分;获得县处级单位荣誉和表彰的,不低于10分;获得科级单位荣誉和表彰的,不低于5分。
2、因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获得地厅级以上肯定的,不低于10分。
3、被评为季度岗位标兵的,记2分。
4、每季度擂台赛擂主,记5分。
5、被局领导公开表扬的,记1分。
(二)品德类
1、在孝老爱亲,维护家庭稳定和谐方面表现突出,被评为孝老爱亲典型人物的,不低于5分。
2、在纳税服务中,因纳税人原因受到委屈,经过群众认可的,不低于2分。
3、发现周围不稳定情绪、事件及时向领导汇报、沟通,及时处理问题的,不低于2分。
4、非值班人员在非工作期间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反映解决问题的,不低于2分。
5、其他与品德有关的,不低于2分。
(三)公益类
1、收到锦旗、表扬信等,不低于5分。
2、扶贫助弱,积极参加爱心捐助等活动的,不低于2分。
3、团结同志,主动帮他人解决生活、工作困难的,被群众认可的,不低于2分。
4、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的,每次不低于1分。
5、爱护环境,主动捡拾垃圾、废纸、烟头等,不低于1分。
6、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的,不低于1分。
7、其他与公益有关的善行,不低于1分。
(四)其他类
1、建言献策,促进工作的,不低于2分。
2、其他彰显品德、道德的行为,由评审委员会视情况打分。
爱心兑换超市积分管理制度
![爱心兑换超市积分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1c3b45d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fc79c8b.png)
爱心兑换超市积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激励人们积极参与爱心活动,本制度制定以激励大众参与公益事业、有关单位和个人共同支持公益事业。
第二章积分获取途径1.参与公益活动(1)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个人可通过填写志愿服务表格获得相应的积分。
(2)单位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每参与一次可获得相应的积分。
2.捐款(1)个人捐款:每捐款100元可获得10积分。
(2)单位捐款:每捐款1000元可获得100积分。
3.购物积分(1)爱心兑换超市会员在超市内购物时,根据购物金额获得相应的积分。
(2)特定商品购物:购买公益产品可获得双倍积分。
第三章积分使用规则1. 爱心兑换(1)积分可以用来兑换礼品或者优惠券。
(2)兑换礼品或者优惠券的数量不限。
2. 社区服务(1)可以使用积分参与社区服务活动。
(2)每次参与社区服务活动需要消耗相应的积分。
3. 展览活动(1)可以使用积分购买展览活动门票。
(2)每次购买展览活动门票需要消耗相应的积分。
第四章积分规则1. 积分有效期(1)积分有效期为一年,超过有效期的积分将被清零。
(2)每次获取积分后,系统会自动延长积分有效期。
2. 积分记录(1)系统会对所有积分的获取和消耗进行记录,并且积分余额可以随时查询。
(2)每次使用积分或者获取积分都会有相应的凭证。
3. 积分结算(1)每季度都会对超市会员的积分进行结算,并将结算结果以短信或者邮件形式通知会员。
(2)结算期内如果有争议,都可以向超市管理部门申诉。
第五章监督机制1. 审计监督(1)每一期的积分结算都会有专门的审计部门进行监督。
(2)如果发现有不当行为,会进行相应的追究。
2. 投诉渠道(1)会员可以通过拨打客服电话或者在超市内填写投诉表格进行投诉。
(2)超市会对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第六章安全保障1. 隐私保护(1)会员的个人信息只用于积分管理,不会泄露给第三方。
(2)会员可以随时查阅自己的积分记录。
爱心超市积分细则
![爱心超市积分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5edd70760b4e767f5acfcef4.png)
“爱心超市”积分细则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每位同学都争取成为一个受大家欢迎的文明学生,特制定以下量化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积分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
每月每位学生分配积分为60分,获得奖励加分,违反纪律扣分。
月总积分将作为各种评先、评优、兑换商品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加、减分细则学习方面:1、上课认真听讲,与老师配合,受到表扬的加2分;单元测验考试前三名(或任课老师特别表扬者)加3分;4-8名2分;一月内作业无迟交、全交者加5分。
2、作业未能按时交,一门次扣2分;一周达三门次未能按时交扣10分。
纪律方面:1、上课不认真听讲,影响老师上课,被点名批评者扣2分;顶撞老师拒不接受批评者,扣5分;2、学校集会,违反纪律要求,三操不认真,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3-5分(体育委员)出、缺勤方面:1、全月全勤,无病事假、迟到、早退、旷课,校内外活动无缺席者,月底加5分。
2、上学迟到、早退扣5分,课间无故迟到扣2分,旷课一节扣10分;周一升旗,两操无故缺席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达1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清洁卫生:1、每日清洁卫生小组清洁达到要求,每人加2分;不称职者,扣2分,逃跑者,扣5分;周一大扫除,根据完成情况加3-5分2、每日清洁卫生小组不能按时完成者,不加分;逃跑者,扣5分;“卫生分担区”出现垃圾,经提醒不能及时清除者,扣2分;周一大扫除无故缺席者,扣5分。
活动方面: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的学生视情况每人每次加2--5分,校内外因做好人好事被记录在“寻找身边的雷锋”的同学加2分;在假期的“孝老爱亲”活动中表现优异的每个班级奖励3名同学分别加3--5分。
其他1、竞赛获奖依据奖项等级加分(文娱委员)市级以上竞赛:依据获奖名次加30分;20分;15分。
区级:加20分;15分;10分。
校级:加10分;8分;5分。
2、参加校、班黑板报的出编者,加5分(每次不超过6人,人数过多,加分酌情分配),编写特别好的,受到上级表扬的加8-10分。
小悟乡“爱心超市”专项爱心积分管理办法
![小悟乡“爱心超市”专项爱心积分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a30af01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cc59120.png)
小悟乡“爱心超市”专项爱心积分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的总要求,顺利实现我乡2019年村出列、户脱贫的目标,激发贫困群众投身脱贫、参与脱贫的内生动力,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积分管理办法。
一、适用对象和时限爱心积分适用对象为全乡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不包括稳定脱贫户),积分使用时限为2018-2020年,每月考核一次。
二、管理方式成立小悟乡“爱心超市”(以下简称超市)积分管理专班,各村(社区)确定一名村干部、一名工作队员、一名信息员负责爱心积分考核、打分、发放等工作,积分管理专班不定期复核和抽查。
三、积分标准和使用1.积分标准:为每名贫困户设立一个积分账号,初始积分100分,实行一户一卡累计积分,且初始积分不可参加超市物品兑换。
积分实行加分制,主要项目包括家庭环境卫生、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参与公益事业、自主创业增收、激励奖励加分等内容,每项内容根据参加次数及效果评分,每月25日进行评定公示,每户贫困户每年累计可获得爱心积分上限为600分(含初始积分100分)。
2.积分获取:每月20日前,组织村民代表、贫困户、工作队入户进行现场评定,通过贫困户户主会进行集中评议并公示。
由各村(社区)书记填写《村(社区)贫困户爱心积分申报明细表》,经村(社区)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干部签字盖章,于每月25日前上报乡扶贫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超市工作人员将积分导入贫困户爱心积分卡内。
3.积分使用:本乡贫困户可携《爱心积分手册》、爱心积分卡及本人身份证到超市兑换实物,积分被兑换成实物后即从贫困户账户中予以扣除,超市工作人员在手册中填写兑换记录及贫困户相应积分余额。
四、责任追究乡“爱心超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年终成立考核专班,实地检查各村积分汇总情况,对在评定爱心积分过程中出现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核实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该户贫困户爱心积分卡使用资格。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小悟乡“爱心超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爱心超市积分卡
![爱心超市积分卡](https://img.taocdn.com/s3/m/31c0731d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3d3215a.png)
“爱心超市”积分规则
1.户下房前屋后整洁、环境卫生较好,且垃圾分类良好的户经村两委评比后每月可积3分,且全年累计积分不超24分;村“四支力量”入户走访时,
若发现卫生情况较差的或垃圾分类不好的户,每次扣1分。
2.参加村上组织的各类培训、卫生清洁等活动,每次积3分。
3.参加村上组织的贫困户会议每次积3分,在会上为村两委及工作队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的每次积4分。
4.在村组热心帮助他人,团结邻里,做好事,无邻里纠纷的,经村“四支力量”认定后可每月积2分,该项每户每年累计积分不超12分。
5.被村上评选为村级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的每次可积3分,被镇级表彰的每次可积5分,县级及以上表彰的每次积8分。
6.积极发展产业或外出务工,自身动力强,脱贫中不等不靠不要的积2分。
7.在脱贫攻坚入户走访或检查中,对扶贫政策知识及自户所享受的扶贫政策及帮扶措施能讲解清楚的,每次可积3分;对脱贫攻坚有抵触情绪,不积极配合村上工作的,每次扣3分。
8.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扣10积分;违反村规民约的,每违反一条扣5分。
杏花村“爱心超市”积分卡。
爱心超市积分卡01
![爱心超市积分卡01](https://img.taocdn.com/s3/m/9b7b3248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8d.png)
“爱心超市”积分卡兑换办法第一条爱心积分卡积分实行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每次活动结束之后,由管理员和监督员发放爱心积分卡,逾期不予发放。
“爱心积分卡”按人民币1元价值计算。
第二条爱心积分卡积分内容如下:1.自愿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专业技能培训)、公益活动、卫生清洁等活动,每次记5分;2.四支队伍每月检查一次环境卫生,特殊情况的每月可检查两次。
对贫困户带头整治户容户貌,能保持好院落室内卫生干净整洁,每次检查合格的每户记5分,全年累计不超过60分;若发现户下卫生情况较差的,每次扣5分。
被评为全村前五名的每户加记10分。
3.未脱贫户能自主创业、发展产业,实现年度脱贫的记20分;积极响应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对脱贫攻坚各项账、册、卡保存整洁、无损坏的积5分。
4. 主动协调邻里纠纷,化解矛盾的每次积10分;积极倡导邻里互助、热心帮助他人解决实际生活生产困难并经村“四支队伍”审核认定的每次积5分,每户每年积分不超过60分。
5.带头宣传扶贫政策,为贫困户开展代办服务的每例(次)记5分;6.帮助孤寡老人献爱心,打扫环境卫生,得到老人认可的每次记20分;积极缴纳合作医疗、小额保险的积10分。
7.对受到省、市、县、镇表彰的“致富带头人”、“创业能手”、“科技带头人”等每分别户记40分、30分、20分、10分;对受到表彰的“好媳妇”、“好公婆”、“好家庭”、“好妯娌”、“好邻居”等,每户分别记40分、30分、20分、10分。
对受到省、市、县、镇表彰的养老、孝老、敬老模范等表彰的每户分别记40分、30分、20分、10分。
8.高度重视农村学生教育,子女有被大学录取的,每户记40分;被所在学校给予表彰的,每户记20分。
9. 对积极支持国防事业,家中成员有义务兵的加20分。
10. 违反村规民约的,每违反一条扣5分;违反法律法规的,一次扣10分。
第三条爱心积分卡要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涂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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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超市”积分细则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每位同学都争取成为一个受大家欢迎的文明学生,特制定以下量化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积分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
每月每位学生分配积分为60分,获得奖励加分,违反纪律扣分。
月总积分将作为各种评先、评优、兑换商品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加、减分细则
学习方面:1、上课认真听讲,与老师配合,受到表扬的加2分;单元测验考试前三名(或任课老师特别表扬者)加3分;4-8名2分;一月内作业无迟交、全交者加5分。
2、作业未能按时交,一门次扣2分;一周达三门次未能按时交扣10分。
纪律方面:
1、上课不认真听讲,影响老师上课,被点名批评者扣2分;顶撞老师拒不接受批评者,扣5分;
2、学校集会,违反纪律要求,三操不认真,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3-5分(体育委员)
出、缺勤方面:
1、全月全勤,无病事假、迟到、早退、旷课,校内外活动无缺席者,月底加5分。
2、上学迟到、早退扣5分,课间无故迟到扣2分,旷课一节扣10分;周一升旗,两操无故缺席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达1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清洁卫生:
1、每日清洁卫生小组清洁达到要求,每人加2分;不称职者,扣2分,逃跑者,扣5分;周一大扫除,根据完成情况加3-5分
2、每日清洁卫生小组不能按时完成者,不加分;逃跑者,扣5分;“卫生分担区”出现垃圾,经提醒不能及时清除者,扣2分;周一大扫除无故缺席者,扣5分。
活动方面: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的学生视情况每人每次加2--5分,校内外因做好人好事被记录在“寻找身边的雷锋”的同学加2分;在假期的“孝老爱亲”活动中表现优异的每个班级奖励3名同学分别加3--5分。
其他
1、竞赛获奖依据奖项等级加分(文娱委员)
市级以上竞赛:依据获奖名次加30分;20分;15分。
区级:加20分;15分;10分。
校级:加10分;8分;5分。
2、参加校、班黑板报的出编者,加5分(每次不超过6人,人数过多,加分酌情分配),编写特别好的,受到上级表扬的加8-10分。
3、积极为集体和学校做好事,受到上级和学校表扬者,依据实
际情形,加1-5分(;为班级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者加3分;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在班级活动中承担任务,根据效果酌情加1-5分;学校大会被点名表扬,根据情况酌情加1-5分。
4、按规定要求穿校服,未穿校服者,扣3分;未穿完整者,扣2分;仪容、仪表不合学校管理规定者,扣3分;烫发、染发,扣10分;参于打架、斗殴,在校内吸烟、喝酒者,扣50分,并交由学校处分,通知其家长到校协助教育改过;如出现其他有损班级或学校利益和荣誉事件,据实际情形扣5-20分。
情节严重者交由学校处理,并通知其家长到校。
注:1、一月结束班干部工作据其工作成绩评加职责分。
班委(0-20),课代表(0-8),小组长(0-8),清洁组长(0-5)(老师评,班长记);班委会干部违纪二倍扣分;一月内班干部重复违纪者,一律撤消其职务。
2、每月积分班级前十名,给予奖励。
巴彦琥硕中心小学
201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