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合同的履行案例分析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1、某外贸公司受国内用户委托,以本公司名义与国外一公司签订一项进口某种商品的合同,支付条件为“即期付款交单”。
在履行合同时,卖方未经该公司同意,就直接将货物连同单据都交给了国内用户,但该国内用户在收到货物后由于财务困难,无力支付货款。
在这种情况下,国外卖方认为,外贸公司作为合同的买方,根据买卖合同的支付条款,要求外贸公司支付货款。
问:外贸公司是否有义务支付货款?答:我外贸公司无付款义务。
理由是:合同的支付条款是采用即期付款交单方式,它要求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买方交单,买方才有义务凭单付款。
在此案中,由于卖方没有按合同规定向合同中的买方——我外贸公司交单,而是向国内用户交了单据,所以,外贸公司作为买方,就没有义务付款。
2、浙江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国贸或原告)与浙江集运有限公司(简称:集运或被告) 于1994年5月3日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国贸公司委托集运公司在宁波口岸出口货物,合同对代理的业务范围、分工、费用结算等作了具体明确规定。
尔后,国贸公司委托集运公司出运一只20`集装箱(真丝茄克衫;货值60,300美元)。
5月14日,中国宁波外轮代理公司(简称船代)签发了已装船提单(中国远洋运输公司CPl27B提单),托运人为国贸公司,收货人凭EXISTENCEENTERPRISESLTD的指示,船名为“熊岳城”565航次。
5月21日浙江集运公司未经浙江国贸公司授权,超越代理合同规定的权限,擅自传真提单签发人中国宁波外轮代理公司称:“该票正本提单在寄香港途中,能否烦请港商给予担保提货”。
同日,根据宁波外代公司要求,浙江集运公司又传真宁波外代公司称:“因客户寄香港正本提单尚未收到,烦请传真港商能否以正本提单传真件,银行担保提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我司承担。
”并加盖了浙江集运公司的章。
宁波外轮代理公司接浙江集运有限公司传真后,于同日向港商发出传真称:“烦请货主凭公司担保B/L传真件提货,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我公司负责”。
进出口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某国外进口商(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出口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出口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完成了货物的生产、包装、运输等工作,并将货物运抵被告指定的港口。
然而,在货物抵达港口后,被告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接收货物,并提出索赔要求。
原告认为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拒绝赔偿。
双方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2. 被告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3. 原告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律分析1. 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货物的质量标准,原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该约定。
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提交的货物质量检验报告显示,货物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因此,从表面上看,原告提交的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然而,被告在收到货物后,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接收货物,并提出索赔要求。
对此,原告可以提出以下抗辩:(1)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交货义务,提交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
(2)原告提交的货物质量检验报告显示,货物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3)被告在收到货物后未及时提出质量异议,构成对原告履行合同义务的默认。
2. 被告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接收货物,并提出索赔要求,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然而,被告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还需考虑以下因素:(1)被告提出的索赔是否与实际损失相符。
(2)被告是否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
(3)原告是否尽到了通知义务。
针对以上因素,原告可以提出以下抗辩:(1)被告提出的索赔金额过高,未与实际损失相符。
(2)被告在收到货物后未及时提出质量异议,已超过合理期限。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5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5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销售合同公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购买特定货物。
乙方承诺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价格及交货期限等条款履行义务。
二、货物描述1.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3. 货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4. 货物质量: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
三、价格条款1. 货物的单价:____________(货币和金额)2. 总价:依据实际数量计算。
3. 支付方式:________(如电汇、信用证等)。
4. 支付期限: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
四、交货条款1. 交货期限: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货。
2. 交货地点: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
3. 运输方式:由乙方选择的运输方式,需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到达。
4.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五、质量保证与索赔条款1. 乙方应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索赔。
2.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3. 索赔期限:自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起一定期限内。
六、风险转移条款货物的风险自交货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七、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相关商业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八、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条款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 分析:本案例关键问题在于明确使用CIF 术语的性质,CIF术语是象征性交货术语, 只要卖方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交给船运公司,取得已装船清洁提单,货 物越过船舷后一切风险就转移给买方,卖 方无需保证何时到货。但是合同中却做出 了与CIF术语性质相反的规定,即承担了 不该承担的何时到货的责任,实质上将 CIF变成了DDP。所以本案例是由于我方 业务人员所签合同有误造成的,应该按所 签合同办理,合情合理向对方理赔。
案例十
• 我国某外贸公司与国外客户签订一出口合 同,价格条款为CIF 伦敦,每公斤30欧元, 合同同时规定,我方应租船订舱、办理保 险并保证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于11月5日前 运抵目的地,结果货物在海运途中遭受自 然灾害,运抵伦敦时损失了近三分之一, 对方以我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为由向我方索 赔,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 (3)从上述两点可以看出,我方要想 从开证行(付款行)收到货款,必须 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备货和制单。 从原则上看,我方的做法是对的。
• (4)我方在处理上也有不妥之处,就 是在发现信用证与合同不符时,应该 合理应付,应该与买方合同内容再进 行核对,或者要求对方改证,以避免 日后出现争议。
案例七
案例五
• 我某公司向日本A客商出口一批货物,A商 按时开来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该证 由设在我国境内的外资B银行通知并加具保 兑。我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格单 据交B银行议付,收妥货款。但B银行向开 证行索偿时,得知开证行因经营不善已宣 布破产。于是,B银行要求我公司将议付款 退还,并建议我方直接向买方索款。问: 我方如何处理?为什么?
• 此案涉及到分批装运和信用证业务问题。根 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在国际 贸易中,如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分批数量则卖 方应严格履行约定的分批装运条款,只要其 中任何一批没有按时按量装运,就可以作为 违反合同论处,本批和以后各批均告失败。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案例分析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案例分析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合同双方1.1定义本合同中,“卖方”指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合法实体,其详细联系信息如下: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买方”指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法实体,其详细联系信息如下: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1.2合同有效性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商品描述及数量2.1商品描述商品名称:__________商品规格:__________商品数量:__________2.2数量调整若买方需要增加或减少商品数量,应提前通知卖方,并经卖方书面同意。
第三章:价格及支付方式3.1价格单价:__________总价:__________3.2支付方式买方应在合同签署后__________日内,将合同总价支付至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章:交货及运输4.1交货地点交货地点:__________4.2运输方式卖方应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将商品安全、及时地运输至交货地点。
第五章:验收及质量保证5.1验收标准质量标准:__________数量标准:__________5.2质量保证卖方应保证商品在交付后__________个月内正常运行,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
第六章:售后服务6.1售后服务内容1)技术支持:卖方应在买方使用商品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解决买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2)零配件供应:卖方应保证提供商品所需的零配件,并确保配件的质量和供应时间。
3)维修服务:卖方应在商品出现故障时提供及时的维修服务,确保商品的正常使用。
6.2售后服务期限卖方提供的售后服务期限为自商品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个月。
第七章:知识产权7.1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项下的商品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归卖方所有。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案例1:案情介绍2002年,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向巴西出口一批非食用玉米。
合同规定:品质为适销品质,以98%的纯度为标准,杂质小于2%,运输方式为海运,支付方式采用远期汇票承兑交单,以给予对方一定的资金融通。
合同生效后两个月货到买方,买方以当地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质量比原合同规定低,黄曲酶菌累计超标为由,拒收实物。
经查实,原货物品质不妨碍其销售,对方违约主要是由于当时市场价格下跌。
经多次洽谈,我方以降价30%完成合同。
案情分析从上述案例不难看出,出口公司明知道风险条款的存在,但对风险估计不足,也存有侥幸心理,为促成交易成功,轻易跳进对方设下的陷阱。
所以,只有把握“风险条款”。
才能把握住商机,在商战中立于不败之地。
此案中,支付方式、品质条款,对于出口方来讲均存在很大的风险性。
品质方面,虽考虑到了农产品的品质在备货时很难准确把握,用“适销品质”来补充,但没有采用品质增减价条款具体地说明在品质出现不同程度的不符时的处理方式。
另外,玉米本身具有易滋生黄曲酶菌的特点,长时间的运输更加快其增长速度。
对于这种可以预料但难以避免的状况,在品质条款中没有任何说明,给对方拒收货物提供了机会。
在支付方式上,远期汇票承兑交单,货到付款,虽是我国对南美贸易中普遍采用的方式,但这种方式过于注重促成合同的成立。
风险极大,特别容易被对方恶意利用。
在市场形式对其不利的情况下,买方往往以其他条款为由或拒收货物,或大幅度压价。
该案例便属典型的恶意利用“软条款”的例子。
那么,如何规避风险?国际贸易合同商谈中,条款的订立会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在具体贸易中,应尽量避免易产生纠纷的“风险条款”。
合理把握条款,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是签订合同成败的关键。
案例2我国某出口企业欲与加拿大某进口商以每公吨800加元CIF魁北克成交一批货物。
合同规定:12月装船,即期信用证付款。
问:“12月装船”这一条件是否接受?评析:“12月装船”这一条件不可以接受。
国贸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我方”)与某国际供应商(以下简称“对方”)于2019年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我方购买对方的一批货物,总价为100万美元。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货物的质量、数量、交货时间、支付方式等条款。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货物质量、交货时间等问题产生了纠纷。
二、案件事实1. 货物质量纠纷根据合同约定,我方要求对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然而,在货物到港后,经检验发现,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具体表现为:部分货物存在尺寸偏差、表面划痕、材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2. 交货时间纠纷合同约定,对方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货物全部运抵我国港口。
然而,对方实际于2020年1月10日才将货物运抵我国港口。
这导致我方无法按时将货物销售给客户,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三、法律分析1. 货物质量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本案中,对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已构成违约。
2. 交货时间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履行期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
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本案中,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已构成违约。
四、案件处理1. 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1)退还部分货款,以弥补我方经济损失;(2)承担我方因对方违约而发生的合理费用;(3)赔偿我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的其他损失。
2. 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国际货物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年,我国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国外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出售一批货物。
合同约定了货物的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完成了货物的生产、检验和装运工作,并向被告发出了货物。
然而,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被告以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原告承担退货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原告对此表示异议,认为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且已按照约定完成了交货义务。
双方协商未果,原告遂向我国某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争议焦点1. 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2. 被告是否有权拒绝接收货物;3. 原告是否应承担退货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三、案例分析1. 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35条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
在本案中,原告提交了货物检验报告,证明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被告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因此,法院认定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2. 被告是否有权拒绝接收货物根据《公约》第39条规定,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且这种不符构成了根本违约。
在本案中,被告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原告的货物构成根本违约。
此外,被告在收到货物后并未及时提出质量异议,已超过法定期限。
因此,法院认定被告无权拒绝接收货物。
3. 原告是否应承担退货和赔偿损失的责任根据《公约》第46条规定,卖方有义务承担货物因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产生的风险。
在本案中,原告已按照约定完成了交货义务,且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因此,原告不应承担退货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四、法院判决根据以上分析,法院判决如下:1. 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2. 被告无权拒绝接收货物;3. 原告不应承担退货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五、案例分析总结本案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涉及货物质量、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方面。
国际贸易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某外贸公司A(以下简称“A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主要经营各类商品的国际贸易业务。
某日,A公司接到国外客户B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的订单,要求购买一批货物。
双方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沟通,就货物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支付方式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国际贸易合同。
二、合同内容根据双方签订的国际贸易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 货物规格:A公司按照B公司要求提供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的货物。
2. 货物数量:共计1000件,每件货物价值1000美元。
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4. 支付方式:B公司通过电汇支付货款,货到付款。
5. 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违约部分10%的违约金。
6. 争议解决: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三、合同履行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备妥,并通过国际快递将货物寄送至B 公司指定地址。
B公司收到货物后,对货物进行了验收,确认货物质量符合要求。
四、纠纷发生在货物到达B公司后,B公司发现货物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实际收到的货物数量为950件,短缺50件。
B公司认为A公司存在违约行为,要求A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A公司则认为,货物数量短缺是由于运输过程中的原因造成的,与自己无关,拒绝承担责任。
五、法律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签订的国际贸易合同合法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 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违约部分10%的违约金。
在本案中,A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足额的货物,构成违约。
3. 运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妥善保管货物,保证货物安全运输。
在本案中,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短缺,运输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解决争议1.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就货物短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退还部分货款、赔偿损失等。
报关案例分析.
4、对于15%受灾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 )。 • A、企业必须在灾后7日内向主管海关书面 报告,并提供证明材料 • B、企业必须在灾后15日内向主管海关书 面报告,并提供证明材料 • C、如果该受灾货物货物内销,按最惠国税 率 • D、企业可以向海关提出销毁申请,海关经 核实同意销毁的,由企业按规定销毁,必 要时海关可以派员监督销毁。
区别: 1、MB/L是船公司出的提单,只要有MB/L,任何人都可以在目的港直 接向船公司提货。HB/L是货代基于MB/L出的提单,需要在目的港的 指定代理或分公司换取MB/L。 2、如果你想预付运费并快捷提货,就出MB/L,还可以省十几美金换 单费。如果你想控制货权、运费到付等,你就要出HB/L,货代可以帮 你做到这些,当然不是免费的。 3、如果你的货物不是整柜的,而是零散的货物,就一定只能出HB/L, 因为船公司是不会帮你拼箱的,到目的港也不会帮你分货。这种情况 只能出HB/L。
4、如果你是做L/C的,但是你在规定的交货期生产不出来,上不了船, 那么你可以选择出HB/L,并且要求货代帮你倒签提单。当然这个也是 不正规的做法,所以一般要你出担保函。
案例 三 : 青岛某进出口公司货运经理小郭在刚刚从 事报关工作时经历的一件事情。那天下午4: 30份小郭接到一批需急速运到韩国去的货 物,而海关5点就要下班。请问在这种情况 下你会怎么做?
案例十:山东日照万顺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使用现 与新加坡星海贸易有限公司签约进口一批口XX 型号的聚乙烯(法定检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200吨用于加工成印花雨衣,每吨为CIF青岛990 美元。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境外发货有误,部 分料件没有及时到货,为确保履行成品出口合同, 经报主管海关同意,使用本企业其他进口非保税 料件进行串换。在加工过程中,由于没有印花设 备,万顺公司经报主管海关同意,将半成品交江 苏南通康龙胶印有限公司印花后运回。合同执行 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作内销处理。合同执行完毕, 向主管海关办理了报核手续。
案例分析
案例一我方进口商以FOB条件从印度进口原材料,但是我方由于租船困难,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装运港接运货物,从而出现了较长时期的货等船现象,于是印度方面要求撤销合同并向我方进口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印度出口商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原因。
解析:合理。
根据FOB条件成交,要求买方在约定的期限租船到指定的装运港接运货物。
我方没能及时派船接运货物,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印度出口商有权以此为由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二有一份CIF合同,日本公司出售450公吨洋葱给澳大利亚公司,洋葱在日本港口装船时,经公证行验明:完全符合商销品质,并出具了合格证明。
但该批货物运抵澳大利亚时,洋葱已全部腐烂变质,不适合人类食用,买方因此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已付清的货款。
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收货物和要求卖方退回货款的权利?说明原因。
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无拒收货物和要求卖方退回货款的权利。
解析:此案例涉及CIF术语,CIF术语条件下成交时,买卖双方的风险界点在装运港船舷,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CIF 合同典型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只要卖方所提交的单据是齐全的、正确的,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买方仍需付款,不得拒付。
案例三某货代公司接受货主委托,安排一批茶叶海运出口。
货代公司在提取了船公司提供的集装箱并装箱后,将整箱货交给船公司。
同时,货主自行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
收货人在目的港拆箱提货时发现集装箱内异味浓重,经查明,该集装箱前一航次所载货物为精茶,致使茶叶受精茶污染。
请问:(1)收货人可以向谁索赔?为什么?(2)最终应由谁对茶叶受污染事故承担赔偿责任?解析:(1)可向保险人或承运人索赔。
因为根据保险合同,在保险人承保期间和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应承担赔付责任。
因为根据运输合同,承运人应提供“适载”的COC(carriers own container船公司箱),由于COC存在问题,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涉外法律关系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一家中国出口企业与一家美国进口企业之间的国际贸易合同纠纷。
中国出口企业(以下简称“中方”)是一家专业从事机电产品出口的企业,美国进口企业(以下简称“美方”)是一家从事电气设备销售的公司。
双方于2019年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中方将一批价值100万美元的电气设备出口至美方,美方支付货款后,货物所有权归美方所有。
二、合同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 货物描述:合同详细列明了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
2. 价格:合同约定货物价格为CIF纽约,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3. 付款方式:合同约定采用即期信用证支付,即美方在货物装船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银行开具信用证,支付货款。
4. 交货时间:合同约定货物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从中国港口装船。
5. 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三、纠纷起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美方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经检验,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美方遂要求中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中方则认为,货物在出厂前已经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不存在质量问题,美方提出的质量异议属于无理取闹。
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诸法律。
四、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1. 合同解释: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合同的解释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考虑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其次考虑合同的条款、交易习惯、国际惯例等。
在本案中,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和相关国际惯例来解释合同。
2. 货物质量:根据CISG,卖方应保证其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
在本案中,美方提出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需要通过检验报告等证据来证明。
3. 违约责任:根据CISG,若卖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在本案中,若中方确属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案例分析1. 合同解释:本案中,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存在分歧。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4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4篇篇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一、案例描述:小明是一家电器贸易公司的销售经理,公司主要经营国际贸易业务,与各国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最近,小明与一家来自德国的家电零售商签订了一份合同,内容为小明公司向对方销售1000台空调,并约定在合同生效后2周内发货。
然而,在合同生效后的第2周,由于国际运输受到新冠疫情影响,船运公司暂停了货运船只的航班,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发货。
小明立即联系了对方客户并说明情况,但德国客户却坚持要求按时交货,否则将取消订单并索赔。
在考虑了各方利益及合同内容后,小明向公司律师寻求帮助,律师建议对方客户延期发货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以保留双方关系并尽力履行合同责任。
二、合同分析:1.合同有效性:根据国际贸易法规定,双方当事人签署的书面合同是有效的,其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小明与德国客户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2.不可抗力:根据国际贸易法的相关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可免除合同责任。
在本案中,疫情导致的运输中断符合不可抗力的标准,小明公司可以主张不可抗力免除合同责任。
3.违约责任:虽然小明公司可以主张不可抗力免除责任,但可以考虑向对方提出延期发货的请求,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以维护双方的商业关系。
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双方可协商调整发货时间或责任分配,以达成共识并避免进一步冲突。
三、解决方案:在经过公司律师的专业建议后,小明决定向德国客户提出延期发货的请求,并愿意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以表达诚意。
通过双方的协商和沟通,最终达成以下协议:1.双方同意延期发货至疫情结束后,具体发货时间另行商议确定。
2.小明公司愿意支付违约金作为延期发货的补偿,具体数额为订单总金额的10%。
3.双方保留对合同的解除权,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通过以上协议,小明公司成功解决了与德国客户的纠纷,保留了合作关系并减少了风险。
进出口贸易案例
一、一印度商人将从别国进口的初级产品转卖,向墨西哥国商人发盘,墨西哥商人复电,接受发盘,同时要求提供产地证。
两周后,印度商人收到墨西哥商人开来的信用证,正准备按信用证规定发运货物,获商检机构通知,因该货非本国产品,不能签发产地证。
经电请墨西哥商人取消信用证中要求提供产地证的条款,遭到拒绝,于是引起争议。
印度商人提出,其对提供产地证的要求从未表示同意,依法无此义务,而墨西哥商人坚持印度商人有此义务。
请你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双方所在国均为缔约国)的规定,对此案作出裁决。
答:(1)印度与墨西哥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由于双方对《公约》的适用未作排除和保留,本案应按《公约》规定办理(2)印度商人在收到墨西哥商人对其发盘作出附加条件的接受时,未提出任何异议,即接受有效,印度商人应付有提供产地证的义务(3)墨西哥商人已根据其接受条件开立信用证,印度商人接受信用证后又未提出异议,并准备履行信用证的规定交货,后因商检机构不能出证,这与墨西哥商人无关,是印度商人违约。
二、2008年,阿根廷某公司应中国某公司的请求,报出镁矿石初级产品200公吨,每公吨2150美元,即期装运的实盘。
但中方接到阿方报盘,未作还盘,而是一再请求阿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并延长有效期,阿方公司将数量增到350公吨,每公吨价格为CIF上海 2100美元,有效期经3次延长,最后延长至9月25日,中方公司于9月20日来电表示接受该盘。
阿方公司接到该传真时,得知国际市场镁矿石价格上涨,因此决定拒绝成交,于是向中方公司发传真,称:由于国际市场镁矿石价格发生变化,货物已于接到你方传真时售出。
而中方公司对此拒绝接受,认为中方公司是在发盘有效期内接受了阿方发盘,坚持要求按发盘的条件执行合同,阿方公司如不执行合同,则要赔偿中方的损失,即差价25万美元。
中方公司9月20日传真表示接受的发盘是实盘还是虚盘?此合同是否成立?案例分析:实盘是指含有确定意思的发盘,有两个主要特点:(1)必须提出完整、明确、肯定的交易条件(2)必须规定有效期限虚盘指不含明确意义的报价,也就是发盘人有保留地愿意按一定条件达成交易的一种表示。
国际外贸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位于中国的出口商,主要从事机械设备出口业务。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家位于美国的进口商,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建设。
2018年,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机械设备出口合同,合同金额为100万美元。
合同约定,甲方负责将机械设备出口至乙方,乙方在收到货物后30日内支付货款。
合同中还明确了交货时间、质量标准、运输方式等条款。
二、案例经过1. 交货时间: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应在2019年1月31日前将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港口。
然而,由于生产过程中出现了质量问题,甲方未能按时完成生产,导致交货时间推迟至2019年2月15日。
2. 质量问题:在货物到达乙方后,乙方发现部分机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经检验,不合格率达到10%。
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货款支付:由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拒绝支付货款。
甲方与乙方多次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乙方遂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案例分析1. 违约认定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应在2019年1月31日前将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港口,但实际交货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超过了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构成违约。
关于质量问题,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显示,不合格率达到10%,超过了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因此,甲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也构成违约。
2. 违约责任(1)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6条规定,卖方应保证其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相符。
在本案中,甲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50条规定,买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检验货物,并在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时,及时通知卖方。
在本案中,乙方在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了检验,并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及时通知了甲方,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3. 救济措施(1)甲方可以采取的措施① 修复货物:甲方可以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进行修复,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之十:进口合同的履行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之十:进口合同的履行第十二章进口合同的履行[案例1]某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证退款。
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洁净新秦中和已投保一切保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
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人TGP50,辨认出以下情况:(1)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200箱内含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标准。
(2)收货人四十四998箱,鞭叶两箱。
(3)有15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共短少货物60公斤。
试分析以上情况,进口商应分别向谁索赔,并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第(1)种情况应向卖方索赔,属于原装货物有内在缺陷。
第(2)种情况应当向承运人赔偿,因承运人核发洁净新秦中,货到目的港后应当如数交货。
第(3)种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属承保范围以内的损失;但如进口人能举证原装数量不足,也可向卖方索赔。
[案例2]外贸合同中的风险条款案例在签定外贸合约过程中,买卖双方都有可能在合约中显著设置或暗含许多“风险条款”,因而,如何充分利用“风险条款”,有效地避免风险,就沦为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须慎之又慎的关键所在。
1994年,某省精明化工厂利用加拿大政府贷款通过蓝天公司分批从该国王牌公司引进280万美元的化工设备,在商订合同时,精明化工厂为协调配套设备资金及建设情况,在合同装运条款中加列了“卖方在装运前内通知买方,并取得买方的同意,方可进行装运”的条款。
卖方对此无异议,并如期签订了合同,日后,卖方按合同要求开始备货,在首批货物中,30%为外购货,70%为自己生产的产品。
完成备货后,王牌公司向蓝天公司发出装运通知,但是,精明化工厂以配套资金没有到位,附属设施没法开工为由,拒绝卖方发货。
后经多次协商,聪明化工厂同意在王牌公司同意缴付每年2万美元仓储费和的前提下,拒绝接受第一批货物。
鉴于当时当地化工市场的情况,为防止损失,聪明化工厂不再同意拒绝接受后几批的货物。
最后,该合约以聪明化工厂另外找出代莱买家,才以求继续执行。
国贸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国际贸易合同纠纷案涉及我国一家知名出口企业与国外一家跨国公司之间的贸易往来。
本案涉及的商品为某品牌电子产品,合同金额为100万美元。
由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导致纠纷产生。
以下是案件的具体情况:(一)当事人信息1. 原告方:我国某知名出口企业(以下简称“原告”)2. 被告方:国外某跨国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纠纷原因1. 货物质量争议:被告认为收到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2. 交货延迟:原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导致被告无法按时履行其后续订单。
3. 支付违约金:被告认为原告未能按时交货,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二、案件经过(一)合同签订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3月签订了一份国际贸易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出口一批某品牌电子产品。
合同中明确了货物的质量标准、数量、价格、交货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二)合同履行1. 原告交货:原告于2018年6月完成了货物的生产,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
2. 被告验收:被告在收到货物后进行了验收,发现部分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3. 争议产生:被告向原告提出质量异议,并要求原告承担违约责任。
(三)协商解决双方在争议发生后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四)诉讼程序被告遂向我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告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三、案件分析(一)货物质量争议1. 合同约定:根据合同约定,货物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际通行的标准,并符合被告的使用要求。
2. 检验标准:原告提交的检验报告显示,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但被告认为该标准不符合其使用要求。
3. 鉴定结论:法院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货物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认为货物存在一定质量问题,但不足以影响正常使用。
(二)交货延迟1. 原因分析:原告未能按时交货的原因主要是生产过程中遇到了技术难题,导致生产周期延长。
2. 合同约定:合同中未对交货延迟作出明确规定,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
进出口合同履约参考文献(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主要对进出口合同履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从履约的基本概念、履约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履约的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通过分析进出口合同履约的实践案例,为我国进出口企业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一、引言进出口合同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一种,是指买卖双方就货物买卖事项所达成的协议。
履约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各自义务的行为。
在进出口贸易中,合同的履约是保障双方权益、维护国际贸易秩序的关键。
本文将从履约的基本概念、履约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履约的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履约的基本概念1. 履约的定义履约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各自义务的行为。
在国际贸易中,履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等要求,将货物交付给买方;(2)买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向卖方支付货款;(3)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费用。
2. 履约的基本原则(1)诚信原则:合同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2)全面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3)适当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适当履行各自的义务。
三、履约的风险及防范措施1. 履约风险(1)信用风险:合同当事人可能因信用问题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2)政治风险:政治因素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3)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导致合同当事人利益受损;(4)运输风险:运输过程中的意外事故可能导致货物损失。
2. 履约防范措施(1)加强信用管理:对交易对手进行严格的信用调查,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2)签订政治风险保险:通过购买政治风险保险,降低政治风险带来的损失;(3)锁定汇率:通过远期外汇合约等金融工具,锁定汇率,降低汇率风险;(4)选择可靠的运输方式:选择信誉良好的运输公司,确保货物安全运输。
合同案例分析
案例1我国某公司与外商订立一项出口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约定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在中国仲裁。
后来,双方对商品品质发生争议,对方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公司,法院发来传票,传我公司出庭应诉。
对此,你认为我公司该如何处理?简述理由。
我方不应该应诉,应向法院出示仲裁条款。
因为只要双方订立了仲裁条款或其他形式的仲裁协议,就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不能把有关争议案件提交法院审理。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方可根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停止司法诉讼程序,把有关争议案发还仲裁庭审理。
在本案中,由于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因此,外商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公司是不成立的。
案例2我国进口商甲公司与加拿大出口商乙公司签订合同进口木材,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
信用证中规定禁止转运,并且要求提交的运输单据种类为海运提单。
乙公司提交的海运提单包含了海运全程运输,并且提单上注明以下语句:CONTAINER SHIPMENT, TRANSSHIPMENT WILL TAKE PLACE。
开证行审核后认为单据相符,对外付了款。
申请人甲公司收到单据后指出开证行未尽详细审单职责,不应对外付款,因为单据有不符点,理由是提单上显示了转运语句。
请问,甲公司所提出的不符点成立吗?为什么?甲公司提出的不符点不成立。
因为按照UCP600第20条c款的规定,提单可以表明货物将要或可能被转运,只要全程运输由同一提单涵盖。
而且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注明将要或可能发生转运的提单仍可接受,只要其表明货物由集装箱、拖车或字母船运输。
该案例中,提单上虽然显示“转运将发生”,但是提单包含了海运全程运输,而且货物是由集装箱运输的,这样的做法符合UCP600的规定,单据不存在不符点。
案例3某合同商品检验条款中规定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准,但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买方却发现品质与约定规格不符。
买方经当地商检机构检验并凭其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卖方却以上述商检条款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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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进口索赔
(一)、明确索赔的对象 1. 短交 2. 短卸 3. 短失 4. 包装破损、导致货物散失 5. 品质规格与合同不符
(二)、注意索赔时效 1. 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时效 2. 向运输公司提出索赔的时效 3. 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时效 (1)向卖方索赔
例如:原装数量不足;货物的品质、规格与合同 规定不符;包装不良致使货物受损;未按期交货 或拒不交货等。
二、派船接运货物
履行FOB交货条件下的进口合同,应由买方负责 派船到对方口岸接运货物。卖方在交货前一定时 期内,应将预计装运日期通知我方。我们在接到 上述通知后,如本公司没有船位,应及时向船方 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在办妥租船订舱手续后,应 按规定的期限将船名及船期及时通知对方,以便
三、投保货运险
FOB或CFR交货条件下的进口合同,保险由买方办 理。由于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订了预约保险合 同,其中对各种货物应保的险别作了具体规定, 故投保手续比较简单。按照预约保险合同的规定, 所有按FOB及CFR条件进口货物的保险,都由中国 人民保险公司承保。
四、审单和付汇
银行收到国外寄来的汇票及单据后,对照信用证 的规定,核对单据的份数和内容。如内容无误, 即由银行对国外付款。同时进出口公司用人民币 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折算的牌价向银行买汇赎单。
五、报关、验收和拨交货物
进口货物到货后,由进出口公司或委托外贸运 输公司根据进口单据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 向海关申报,并随附发票、提单及保险单。进 口货物运达港口卸货时,港务局要进行卸货核 对,如发现短缺,应及时填制“短卸报告”交 由船方签认。在办完上述手续后,如订货或用 货单位在卸货港所在地,则就近转交货物。
思考题:
1、进口合同履行一般包括那些环节?
2、进口索赔对象有几个?在什么情况下 才物数量少于提单所载数量;提单是清洁 提单,而货物有残缺情况,并且属于船方过失所 致;货物所受的损失,根据租船合约有关条款应 由船方负责等等。
(3)向保险公司索赔
例如: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运输中其他事 故的发生致使货物受损,并且属于承保险别范围 以内的;凡轮船公司不予赔偿或赔偿金额不足抵 补损失的部分,并且属于承保险别范围以内的。
任 务 分析:完成一票进口业 务项目You can briefly add outline of this slide page in this text box.
知一、识开准立信备用证,进口合同的履行
进口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填写开立信用证 申请书向银行办理开证手续。信用证的内容,应 与合同条款一致,例如品质、规格、数量、价格、 交货期、装货期、装运条件及装运单据等,应以 合同为依据,并在信用证中一一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