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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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第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企业的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企业工程质量管理重要事项的决策。其职责是:

(一)对企业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策;

(二)确定企业中长期工程质量管理规划,并监督规划的实施。

第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是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规划;

(二)建立企业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三)协调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资源的配置;

(四)组织评价并改进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第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企业工程质量分管领导对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负监督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企业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并向企业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报告;

(二)组织制定企业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企业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建设,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四)定期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管理会议;

(五)组织对所属子企业、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

(六)组织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一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企业生产分管领导对本企业的施工过程质量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保持企业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在施工过程中的有效运行;

(二)建立企业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制度;

(三)参加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企业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工程质量负技术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企业施工质量技术标准及质量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开展施工质量技术创新工作;

(三)研究、制定解决工程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

(四)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满足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

(五)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组织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企业工程质量管理监督部门是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企业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二)制定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制度;

(三)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教育活动;

(四)制定企业年度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及工程质量创优滚动计划并监督落实;

(五)参与编制企业施工质量技术标准;

(六)组织开展施工项目质量策划;

(七)按规定参加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

(八)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并监督质量缺陷的整改;

(九)开展对所属子企业、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

(十)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活动,促进工程质量持续改进;

(十一)负责处理工程质量投诉并监督整改;

(十二)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企业技术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一)在对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的评审中,确保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等满足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的要求;

(二)编制企业的质量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三)开展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的的技术研究,组织工程质量技术攻关和新技术推广活动;

(四)负责管理计量仪器设备,保证计量工作准确;

(五)参与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为创优工程提供技术支持;

(六)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企业负责市场营销与合约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一)工程项目的合同条件应与工程质量承诺相协调;

(二)各类相关合同条件均应满足工程总体质量目标的要求;

(三)在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订工程质量专项协议;

(四)杜绝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质量管理的行为。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企业项目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一)督促施工项目严格按程序组织施工,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

(二)督促施工项目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三)督促施工项目开展以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组织工程回访和质量保修工作;

(五)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企业物资设备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一)确定合格的物资、设备供应商;

(二)保证采购的物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工程设计的要求。

第八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一)为施工项目配置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人员;

(二)组织对企业的全体员工开展质量意识教育;

(三)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评价;

(四)组织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参加国家或地方的相关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第九条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及工程实体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质量管理职责是:

(一)保证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中得到贯彻落实;

(二)建立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

(三)召集并主持施工项目的质量专题会议;

(四)按规定上报项目质量事故,并配合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条项目质量分管副经理(质量总监)对施工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及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其质量管理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制度;

(二)监督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并向项目经理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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