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楷《刑法学》第4版章节题库(非刑罚的法律后果)【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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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刑法学》第4版章节题库

第十五章非刑罚的法律后果

一、概念题

1.非刑罚的法律后果

答:非刑罚的法律后果,即刑罚之外的犯罪的法律后果。我国刑法规定了三种非刑罚的法律后果:①对犯罪判处刑罚,同时宣告非刑罚的法律后果(如禁止令);②对行为作有罪宣告,不判处刑罚,但给予一定的非刑罚处罚(处分);③对行为作有罪宣告,既不判处刑罚,也不给予其他非刑罚处罚(处分),即单纯宣告有罪。

2.免除刑罚

答:免除刑罚又称免除处罚、免除刑事处罚、免除刑罚处罚,是指对行为作有罪宣告,但对行为人免除刑罚处罚,即不判处任何刑罚。①免除刑罚以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换言之,免除刑罚以原则上应当给予刑罚处罚为前提;②免除刑罚以具备刑法规定的免除刑罚的情节为前提,这种情节表明罪行轻微,犯罪人的特殊预防必要性小,即使不判处刑罚,也能够实现特殊预防的目的。

3.非刑罚处理方法(东北财经大学2014年研;中山大学2010年研)

答:非刑罚处理方法,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刑罚以外的处理方法。非刑罚处理方法的特点为:对犯罪分子适用,但不具有刑罚性质。换言之,非刑罚处理方法适用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就不能适用非刑罚处理方法。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刑罚处理方法包括以下三类:①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和责令赔偿

经济损失;②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和责令赔礼道歉;③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简答题

简述非刑罚处理方法的种类。(中山大学2011年研)

答:非刑罚处理方法,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刑罚以外的处理方法。非刑罚处理方法的特点是:对犯罪分子适用,但不具有刑罚性质。换言之,非刑罚处理方法适用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就不能适用非刑罚处理方法。非刑罚处理方法包括以下三类:

(1)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和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根据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判处犯罪分子给予被害人一定经济赔偿的处理方法。

责令赔偿损失,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免除其刑事处罚的同时,根据其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责令其向被害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以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处理方法。

判处赔偿经济损失与责令赔偿损失,都是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非刑罚处理方法,但两者之间有所不同:前者与刑事处罚一并适用,后者则适用于依法被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属于独立适用。

(2)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和责令赔礼道歉

训诫,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当庭予以批评或谴责,并责令其改正的一种教育方法。

责令具结悔过,是指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分子用书面方式保证悔改,以后不再重新犯罪的一种教育方法。

责令赔礼道歉,是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分子公开向被害人当面承认错误,表示歉意的一种教育方法。

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和责令赔礼道歉,是人民法院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而免除刑事处罚所采用的几种教育方法。用这些方法处理被免除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有利于犯罪分子悔过自新,不再重新犯罪,可以使犯罪人取得被害人的宽恕,使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矛盾得到缓和,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3)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情况,向犯罪分子的主管部门提出对犯罪分子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的建议,由主管部门给予犯罪分子一定的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的一种非刑罚处理方法。这种处理方法的特点是人民法院并不直接作出对犯罪分子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的决定,而是向犯罪分子的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再由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的决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依照国家行政法规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被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以经济制裁或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如罚款、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

行政处分,是指犯罪分子的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依照行政规章、纪律、章程等,对被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予以行政纪律处分,如开除、记过、警告等。这种非刑罚处理方法也是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适用的。

三、论述题

试述非刑罚处理方法的价值评价。(吉林大学2005年研)

答:(1)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概念

非刑罚处理方法,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刑罚以外的处理方法。我国刑法也规

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可以用非刑罚处理办法替代刑罚,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2)非刑罚处理方法的特点

对犯罪分子适用,但不具有刑罚性质。换言之,非刑罚处理方法适用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就不能适用非刑罚处理方法。非刑罚处理方法,有的是与刑事处罚同时适用,如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有的是独立适用,如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责令赔礼道歉、责令赔偿损失、由主管单位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即是对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适用。

(3)非刑罚处理方法的价值

①非刑罚处理方法是刑罚的必要补充

在刑法中规定非刑罚处理方法,表明我们国家对犯罪的处理不是单纯地依靠刑罚,而是兼采多种方法。对于那些罪行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给予适当的非刑罚处理,一方面体现了我国刑法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刑事政策,另一方面也给予犯罪分子一定否定的评价,使其受到教育、警戒,不致再次犯罪,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②有利于伸张正义,教育犯罪分子,维护被害人的权益

非刑罚化对传统的报应性刑罚提出了根本的挑战,改变了人们长期以来固守的有罪必罚的报应观念,推动了社会对于犯罪和罪犯的态度的改变,同时也节约了国家刑罚资源的投入,使现代社会对付犯罪的反应方式在趋向多样化的同时,更趋向人道、文明、经济的选择。各国对轻微犯罪以及中等严重程度的犯罪广泛适用非刑罚制裁措施的实践效果表明,社会对这些不严重威胁社会秩序和公共福利的犯罪采取较以往更为宽容的态度,并没有导致犯罪率的明显上升。相反,由于非刑罚制裁措施的独立或辅助适用,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传统刑罚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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