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
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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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一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的。
每题2分,共20分)1.关于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两者是泾渭分明的B.合理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是否适当问题C.合法性原则适用于自由裁量领域D.合理性原则适用于一切领域2.以下各选中,能批准区公所设立的是( )。
A.省级人民政府B.县级人大常委会C.县级人民政府D.省级人大常委会3.关于公务员的公务身份,在法律地位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所有权利B.履行宪法和法律要求公民履行的义务C.行为不具有强制性D.所属公务机关对其个人过错负连带责任4.以下行政行为属于双方行政行为的是( )。
A.行政处罚 B.行政监督C.行政许可 D.行政合同5.行政立法行为属于( )。
A.抽象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C.内部行政行为 D.依申请的行为6.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已经设定行政许可的,行政法规可以酌情设定B.省级少民政府可以设定永久性行政许可C.国务院各部门的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D.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也可以设定行政许可7.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 )设定。
A.法律 B.法律和行政法规C.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D.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8.行政监督属于( )。
A.立法行为 B.行政行为C.司法行为 D.个人行为9.某行政机关违法作出没收公民赵某的录像机的决定,赵某气愤之极而砸毁了自己的录像机的行为( )。
行政处罚法救济规定
行政处罚法救济规定行政处罚法在规定设定和程序的同时,为什么还要规定救济?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组织对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经常使用的制裁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以来,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框架这一任务,立法步伐显著加快,制定了大量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为了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这些法律、法规、规章中大多规定了行政处罚条款,行政机关依照这些规定对违法者给以行政处罚,这对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起了积极作用。
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的权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实践中突出的问题是行政处罚的滥和乱,扭曲了行政处罚的本来目的,更有甚者,在利益的驱动下,把罚款作为了一种创收的手段,使法律失去了权威性和威慑力。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科学、系统地规定了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和处罚的问题。
同时,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的权利做了规定,主要是:第一,当事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享有包括听证在内的申辩权。
第二,在处罚后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要求行政赔偿的权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取得赔偿。
申辩权和听证权赋予当事人事前救济权;申请行政处罚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及必然带来的要求行政赔偿权,赋予了当事人事后救济权。
行政处罚的创设、实施和救济是行政处罚的三个主要环节。
救济是行政处罚三个环节中的第三个环节,是保证行政处罚结果合法、公正的事后补救措施。
立法虽然力图公平分配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权利和义务,但却不能保证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活动,受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完全符合法律。
因此,为了纠正行政机关实施处罚阶段的违法行为,平衡处罚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因明显不对等的法律地位造成的巨大反差,保护相对一方的合法权益,必须建立行政处罚的救济制度。
行政处罚的救济包括行政诉讼救济和行政复议救济两种方式,而尤以行政诉讼救济最为公正和重要。
交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
交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第一条为严格依法行政,确保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央和省、市推行三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X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结合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交通运输执法公开的责任主体为:(一)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二)法律、法规授权的交通运输执法组织;(三)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执法组织。
第三条交通运输执法公开的责任主体应当公开以下执法信息:(一)执法主体:执法主体名称、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
(二)执法职责: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职责,政府有关“三定方案”赋予的工作职责等;(三)执法依据:包括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四)执法程序:编制并公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立案、调查、审批、决定、执行等各执法环节和执法文书;(五)执法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执法工作的制度;(六)执法结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七日内,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七)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八)监督检查: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
检查的时间、地点、对象、手段和结果等信息。
(九)救济方式:包括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途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及受理反馈程序;(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该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
第四条交通运输执法公开的责任主体要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对内容发生变化的信息要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新。
第五条交通运输执法公开的责任主体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有关执法信息:。
行政救济法
行政救济一、行政救济的概念行政救济制度是指行政相对人因国家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行政处分使其利益或权利受到损害时,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请求撤消或变更其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从而使其自己受到损害的权利或利益得到救济的制度。
二、行政救济的特征1、行政救济是公法制度。
2、行政救济是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一部分.3、行政救济制度的基础,是受侵害公民的救济请求权和国家责任.4、行政救济制度的保护对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合法权益.5、行政救济发生的原因是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
三、行政救济的种类1申诉、控告2行政复议3行政诉讼4国家赔偿行政复议一、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和原则1、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依法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受理申请的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裁决的活动.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机制。
复议机关只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
注:①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人(组织)就特定事项作出的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
②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人(组织)制定能够普遍反复适用的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2、行政复议的特征:①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②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③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层级监督行为。
3、行政复议的原则:合法、公开、公正、及时、便民。
二、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1、受案范围是指复议机关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即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处理一定范围内具体行政行为的权限。
2、行政复议的范围:①行政复议的肯定范围: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许可d、行政确权e、侵犯经营自主权f、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g、不履行法定职责h、违法要求履行义务i、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保金的j、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注:劳动权、休息权、环境权和政治权利是不能诉讼的。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一、多项选择题1、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所注意的个人形象规范包括:(ABCD )A、应当仪表整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B、不得使用粗俗、歧视、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C、不得刁难当事人或者做出有损行政执法人员形象的行为D、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着制服,没有制服的,着装应当庄重得体2、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ABC )规定的职权范围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A、法律B、法规C、规章D、其他规范性文件3、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守法定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的(ABCD )实施。
A、方式B、步骤C、顺序D、期限4、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BC )A、应当全面、客观、公正;B、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C、不得伪造、隐匿证据D、紧急情况下可由行政执法人员指派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5、实施行政检查前,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行政检查的(ABCD )。
A、理由B、内容C、要求D、程序6、在以下哪些情形下,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BC )A、责令停产停业B、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C、较大数额罚款D、警告7、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暂扣一违法工厂生产原料后,其所应当采取的正确处理措施包括:(ABD )A、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至指定地点接受处理;B、及时移交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C、当事人接受处理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及时将暂扣的物品充缴国库;D、一执法人员发现暂扣原料涉及违禁物品,及时报告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
8、行政执法人员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方式包括:( ABCD)A、直接送达B、留置送达C、委托送达D、公告送达9、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应当有(ABC )的授权或者委托。
A、法律B、法规C、规章D、其他规范性文件10、关于委托执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 )A、受委托组织应当向委托单位定期报告行政执法情况,并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B、受委托组织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执法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C、委托单位为不得再委托任何其他组织实施行政执法D、行政执法单位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应当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11、行政执法单位之间发生行政执法争议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 )A、争议各方应当先自行协调,并就协调一致的意见形成会议纪要或者签订相关协议B、自行协调不成的,应当及时提请相关协调机关组织协调C、协调机关在协调过程中,发现不立即执法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由某个行政执法单位先负责执法D、紧急情况下协调机关应当自行管理执法12、关于听证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 )A、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完整记录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内容B、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C、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D、听证主持人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补充证据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拒绝提供补充调查的证据13、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D )A、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B、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C、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行政执法单位作为行政执法经费和奖励经费使用D、行政执法经费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管理14、行政执法人员收缴罚款的形式包括:( AC )。
提出行政救济
提出行政救济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采取或决定采取的行政行为认为不正当的,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要求其改正、撤销或者赔偿损失的一种法律权利和途径。
行政救济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公信力,以及促进社会公平和法治建设。
行政救济具备以下几个基本特点:一、行政救济的主体范围广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救济。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合法权益时,都有权利向行政机关提出救济申请。
二、行政救济的程序性质明显。
行政救济程序规范、严谨,对于救济程序的规定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进行,充分保障救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救济具备桥梁作用。
行政救济既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一种重要沟通方式,也是实现公民合法权益和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桥梁,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法治建设。
在我国,行政救济制度主要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方式。
一、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认为不当,要求行政机关重新审查、决定或者追究行政行为责任的一种救济方式。
行政复议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查、裁决等环节。
行政复议的特点是程序简单、费用低廉、效率较高,适用于一般性行政纠纷的解决。
二、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认为违法、损害了自己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改正、撤销行政行为或者赔偿损失的一种救济方式。
行政诉讼程序相对复杂,一般包括立案、受理、审理、判决等环节,但行政诉讼具备救济决定的强制执行性,可以更有效地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救济制度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了约束,促使行政机关更加规范、公正地行使职权。
同时,行政救济还有助于建立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升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总之,行政救济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救济法
行政救济一、行政救济的概念行政救济制度是指行政相对人因国家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行政处分使其利益或权利受到损害时,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请求撤消或变更其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从而使其自己受到损害的权利或利益得到救济的制度。
二、行政救济的特征1、行政救济是公法制度。
2、行政救济是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一部分。
3、行政救济制度的基础,是受侵害公民的救济请求权和国家责任。
4、行政救济制度的保护对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合法权益。
5、行政救济发生的原因是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
三、行政救济的种类1申诉、控告2行政复议3行政诉讼4国家赔偿行政复议一、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和原则1、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依法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受理申请的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裁决的活动。
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机制。
复议机关只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
注:①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人(组织)就特定事项作出的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
②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人(组织)制定能够普遍反复适用的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2、行政复议的特征:①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②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③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层级监督行为。
3、行政复议的原则:合法、公开、公正、及时、便民。
二、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1、受案范围是指复议机关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即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处理一定范围内具体行政行为的权限。
2、行政复议的范围:①行政复议的肯定范围: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许可d、行政确权e、侵犯经营自主权f、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g、不履行法定职责h、违法要求履行义务i、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保金的j、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注:劳动权、休息权、环境权和政治权利是不能诉讼的。
谈完善我国的行政救济制度
一、行政救济概述我们认为,解释行政救济的含义或概念,应包含下面几点1.行政救济应以行政主体作为或不作为。
这里的行政主体包括之职权行政主体,正如有些概念提到的“行政机关〞,也包括授权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当作为而不为之,或不当作为而为之或者作为但不合或者作为并且合法。
总之,行政作为或不作为已经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带来影响。
这些都可以启动行政救济程序。
2.以行政主体进展为辅。
对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信访等救济程序,应有行政相对人,主动启动程序,对行政进展补偿。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该因自己的行为而给行政相对人带来的不利影响,应一并处理,否那么这个行政行为本身就是XX的,至少说是不完善不健全的。
3.行政救济应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一系列制度的总称。
主要包括信访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行政赔偿制度、行政补偿制度等;申请、受理、处理、执行各个环节都应有章可循,便于操作。
如不符合这一点,某活动即使有救济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作用,也只能是一种活动,尚不能称其是行政救济体系中的一项制度,如行政相对人在权益受损后的揭露、检举和控告行为。
4.行政救济不应是事前救济。
救济应是一种补救机制,应有一个需补救的前行为,这个行为是作为或不作为的行政行为。
当前,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总的来说包括六种,即监察救济、立法救济、复议救济、诉讼救济、行政赔偿和补偿救济以及信访救济。
监察救济的特征表达在内部性上,只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可以向监察机关申诉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人事处分等内部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监察机关申诉。
立法救济那么是立法机关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监视,但与公民并无直接的关系。
复议救济是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监视机制和自我纠错机制,是主要的救济途径之一。
诉讼救济是我国最主要的救济手段。
信访救济那么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制度,虽然带有人治的色彩,但是在发挥救济作用方面还是起到一定的作用。
我们认为,所谓行政救济,应是指因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带来不利,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此不利后果进展一系列补救制度的总称。
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试卷试卷(一)
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试卷(一)单位姓名分数一、单项选择(将您认为正确答案的英文标号填在括号内,每题 2 分, 40 分)1.下列事项中属于行政执法的是 ( ) 共A 罚金B 罚款C 记过D 申诉2.以下选项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 人民法院对妨害审判秩序的诉讼参加人实施拘留B 企业对违纪职工罚款200 元C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公民罚款50 元D 乡政府调解决定张某承担王某2000 元医药费3.某市政府为了加强管理,经常制定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 )A 对于某些不是关系重大公共利益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B 经法律的授权后,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设定行政许可C 经国务院授权后,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设定行政许可D 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4.以下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是( )A 法律B 行政法规C 地方性法规D 规章5.下列监督属于行政系统外监督的是( )A 层级监督B 监察监督C 行政复议D 行政诉讼6.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人的,推选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A 3B 4C 5D 67.王某在某地经营自制烤鸭已很久,生意很兴隆。
但区卫生局接到举报称王某在所制烤鸭中加入了“大烟”,遂决定对王某展开调查。
王某得知后,欲起诉卫生局。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卫生局要调查王某的决定行为是尚未成熟的行为,未对王某产生实际影响,因此是不可诉的B 因为即将进行的调查行为以及可能的处理行为均会损害到王某的合法权益,若等到损害发生,就会无法弥补,因此应允许王某起诉卫生局的决定行为,该案件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C 因决定行为是卫生局的内部行为,因此是不可诉的D 因为决定行为影响了王某的声誉,是侵害人身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8.某县公安局和县文化局在联合执法中认定陈某行为构成违法,共同决定没收了其全部财物,并处罚款8000 元。
陈某缴纳罚款后,向法院起诉撤销没收财物和罚款决定。
行政执法证模拟考试题(六)
行政执法证模拟考试题(六)一、判断题1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行政机关就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B)A. 对B. 错2对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的,有关人员明确持不赞成或者保留意见的,也应当同等追究责任。
(正确答案:B)A. 对B. 错3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
(正确答案:A)A. 对B. 错4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一律都只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B)A. 对B. 错5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但当事人放弃陈述或申辩权利的除外。
(正确答案:A)A. 对B. 错6因不可抗力给行政相对人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A. 对B. 错7市、县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规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和泊车点,供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和居民泊车使用(正确答案:B)A. 对B. 错8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正确答案:A)A. 对B. 错9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正确答案:A)A. 对B. 错10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适用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补充作出规定的,由实施机关负责实施。
(正确答案:B)A. 对B. 错11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应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正确答案:A)A. 对B. 错12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行政机关中止执行。
(正确答案:A)A. 对B. 错13对于浙江省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合法性的监督属于《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的行政执法监督。
【救济方式】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及救济方式
【救济方式】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及救济方式一、行政处罚程序中的相关权利1、申请回避权《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当事人认为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办案人员回避;办案人员认为自己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2、陈述申辩权《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由办案机构以办案机关的名义,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
3、要求听证权《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七款凡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属于听证范围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一)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营业、责令停止广告业务等;(二)吊销、收缴或者扣缴营业执照、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撤销商标注册、撤销特殊标志登记等;(三)对公民处以三千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四)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达到第(三)项所列数额的行政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所列罚没数额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强制法--解读
《行政强制法》解读主持人:杨处长,您好!杨庆勇: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和大家进行交流。
主持人:请问杨处长,《行政强制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杨庆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的,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主持人:杨处长,请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行政强制法》的主要内容吧?杨庆勇:好的。
《行政强制法》共7章71条,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总则(第一章),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定义、分类、适用范围、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第二章)主要规定了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部分(第三、四、五章)主要规定了行政强制的实施与执行,具体包括了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和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第四部分(第六章)主要规定了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第七章)是附则。
主持人:请杨处长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杨庆勇:好的。
《行政强制法》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并称为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三部曲”,是行政法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
行政强制涉及的主要是“官民”关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官民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官民和谐了,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
实践中,行政强制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乱”,包括“乱”设和“滥”用行政强制,侵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难以建立和谐的官民关系,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二是“软”,就是行政机关的强制手段不足,对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制止,行政决定不能及时执行,使正常的社会秩序得不到维护,妨碍多数人的生活和工作,最终损害公共利益,对官民关系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行政强制法》围绕行政权和当事人权利这一基本关系,将立法目的定位于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强制权和保护当事人权益,通过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使行政强制权能在法制轨道上平稳运行,解决“乱”、“滥”和“软”的问题,促进官民和谐、社会和谐,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综合法律知识:行政救济
(⼀)⾏政救济的概念 ⾏政救济是法律救济的⼀种,是指国家通过解决⾏政争议、制⽌、矫正违法或者不法的⾏政侵权⾏为,从⽽使⾏政相对⼈合法权益获得补救的法律制度。
(⼆)⾏政救济的特征 第⼀,⾏政救济是以⾏政争议的存在为前提。
第⼆,⾏政救济的产⽣是因为⾏政相对⼈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政⾏为的侵害。
第三,⾏政救济只能依相对⼈的申请⽽进⾏,实⾏不告不理原则,⾏政相对⼈是救济程序的发动者。
第四,⾏政救济的⽬的是保护⾏政相对⼈的合法权益,其⽬的和实质在于通过矫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政⾏为,对⾏政相对⼈受损害的合法权益进⾏补救,为⾏政相对⼈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护。
(三)我国⾏政救济的途径。
1.诉讼救济。
公民、法⼈和其他组织认为⾏政主体的具体⾏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民法院依法对具体⾏政⾏为的合法性进⾏审查并做出裁判的⼀种制度。
2.诉讼外救济。
(1)⾏政监察。
是指国家⾏政监察机关检查、督促⾏政机关公务员遵守法纪、履⾏法定职责并实⾏惩戒的⼀种监督制度。
⾏政监察法属于⾏政法,但是不是我们考试的内容。
(2)⾏政复议。
根据⾏政相对⼈的申请,由该⾏政主体的上级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政⾏为进⾏复查的⼀种制度。
(3)⾏政申诉。
是指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机关的⾏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不受管辖等级和期限的限制,向国家有关⾏政机关请求救济的⼀种制度。
⾏政复议和⾏政诉讼都有管辖的限制,⽽⾏政申诉并没有管辖的限制,只要向有关⾏政机关申请,该机关就要注意相关问题。
(4)⽴法救济。
是指⾏政相对⼈认为⾏政主体的⾏政⾏为侵犯了⾃⼰的合法权益,向各级权⼒机关或者通过⼈⼤代表向各级权⼒机关提出申诉,请求救济的⼀种途径。
权⼒机关是各级⼈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相对⼈提出⽴法救济的时候,权⼒机关不仅审查具体⾏政⾏为,⽽且还对作出具体⾏政⾏为的依据,也就是抽象⾏政⾏为进⾏审查。
在⾏政救济中,⾏政诉讼的救济效果最为明显,其次是⾏政复议;对于⾏政申诉和⽴法救济的效⼒⽐⾏政诉讼和⾏政复议要低,但是成本较低,便于⾏政相对⼈保护⾃⼰的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办理信息公开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安机关办理信息公开规定是怎么样的?第三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行政区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网络都比较发达,不管任何消息,一般都是网络第一时间发出来的,以前的公安办案都是不会公开的,只要是证据齐全就可以定夺案情了,但是现在不同了,什么信息都公开化了,那就来了解一下公安机关办理信息公开规定是怎么样的?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一、公安机关办理信息公开规定是怎么样的?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行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便民利民,实现公正廉洁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执法公开,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刑事、行政执法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相关信息,以及开展网上公开办事的活动。
第三条公安机关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不宜向社会公开,但涉及特定对象权利义务、需要特定对象知悉的,应当告知特定对象,或者为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务。
第四条公安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执法信息。
公安机关不得向权利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执法信息。
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
第五条执法公开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有序、及时准确、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执法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公安机关发布执法信息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在发布前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
公安机关发布执法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行政救济法,全文
行政救济法,全文篇一:行政救济法行政救济法行政救济是法律救济的一种,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包括行政机关救济——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或追究其行政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行政补偿、行政申诉、行政信访、人事争议仲裁)司法机关救济——国家赔偿(行政赔偿)、行政诉讼。
行政补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因履行聘任合同而引发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2007)109号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一)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人事仲裁公正委员会聘任制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又称聘用合同制,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
第一部分行政诉讼第一讲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在我国指的是法院在多方主体的参与下,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作出裁判的一系列法律制度。
第四章 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
⏹第一节行政救济与行政复议救济生活中的救济(物质帮助)法律上的救济(制度)有权利必有救济(权利三项内容)法治原则有权力必有救济(法治原则)依法行政,越权无效—行政法律责任职权范围内的侵权—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行政救济行政救济的本质行政主体—制约之法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之法一、行政救济(一)行政救济的含义和特征1、基本含义是国家为了排除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的侵害,而采取的事后补救手段或措施的总称。
(1)事后补救手段;(2)各种补救手段总称(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行政法对行政权的控制机制:①事先控制——权力设置;②事中控制——程序规范;③事后控制——行政、司法救济2、特征P166(1)以行政纠纷的存在为基础(2)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不同(3)目的在于补救行政相对人(二)功能1、排除不法侵害,恢复和弥补受损合法权益2、监督制约行政行为的运行,促进和保护行政权力的实现3、调整公私利益,实现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三)行政救济途径P1671、学理上的分类(1)以给予救济的机关系统为标准:①立法救济②行政救济③司法救济(2)以行政救济途径的性质和范围为标准:①行政内的救济——行政复议、监察救济、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后两者只是手段,不是途径)②行政外的救济——诉讼救济2、我国的行政救济途径P169(1)监察救济——行政相对人申诉(2)立法救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3)行政复议——行政内救济(4)诉讼救济二、行政复议(一)含义和特征1、基本含义P171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及其制度。
2、特征(1)行政复议是行政性的救济制度行政复议是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是解决外部行政争议的一种手段。
(2)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行为,体现行政的层级监督且监督范围广泛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以引起争议的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和期限
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深圳市人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 3 公众 查阅权利 居环境委 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员会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 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获知办理许 4 申请人 可期限延长 理由的权利 深圳市人 居环境委 员会 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 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 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 理由告知申请人。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 申请人、 申请听证权 5 利害关系 利 人 员会 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 证。 深圳市人 变更行政许 6 申请人 可事项权利 员会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 延期行政许 7 申请人 可期限的权 利 深圳市人 居环境委 员会 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 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 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 居环境委 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 居环境委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 深圳市人 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
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题库判断题
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题库一、判断题:101.《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积极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02.《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04.《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减轻行政处罚。
(×)109.《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受别人胁迫实行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08.《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受别人教唆实行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48、《行政复议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行政复议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为准。
(×)155.《行政许可法》合用于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
(×)200.《行政许可法》合用于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
(×)1.行政法的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2.行政主体必须是行政职权的享有者√3行政机关可以自行解决罚没财物。
(×)14.行政主体就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10.行政主体必须是行政责任的承担者。
√20.行政立法是国家机关制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规范性文献的行为。
╳12.行政机关在所有场合都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出现。
╳5.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26.行政机关无权撤消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
╳24.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是行政处罚的法定条件之一。
√31.行为人违反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献规定的行为不应属于违法行为。
√35.行政处罚合用简易程序时可对违法行为当场进行处罚。
√38.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41.行政机关采用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实行。
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救济方式
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救济方式(一)申请行政复议权《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提起行政诉讼权《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