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解读2017年11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重点问题解读如下:一、为什么要制定《暂行办法》?《中医药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风险拟订本款规定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这一规定对中医医师资格管理进行了改革创新,使通过师承、家传等非学历教育方式学习中医的人员经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拟订了《暂行办法》,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审核后发布。
二、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二是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二是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三是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三、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把握的原则和主要考核内容是什么?考核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注重风险评估与防范,对具有一定风险的中医医疗技术,由考核专家综合评议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国家承认吗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国家承认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国家承认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是国家承认的。
根据规定: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具有中医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中医、中药技术人员给予承认,颁发中医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根据法律规定设置考试,认定合格者颁发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受到国家的承认。
中医(专长)医师考试是目前国家政策规定针对有技无证中医人员及中医爱好者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唯一途径。
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中医(专长)医师实行医师区域注册管理。
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应当向其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经注册后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
按照省级考试要求,合法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证书之后,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等。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申请条件如下: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三、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四、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1.1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施行日期】2017.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7年7月31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20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2017年11月10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及执业工作的管理。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设区的市和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及复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
第二章考核申请第四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和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权限)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及执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负责本省 (区、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报名条件第四条(师承人员)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方法技术,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并由至少两名所在省(区、市)辖区内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指导老师除外)推荐。
(一)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2.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4.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指导任务;5.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6.同时带教人员不超过4名。
(二)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师承关系合同。
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跟师学习期间,应有连续性的指导老师教案、师承人员学习笔记、教学病案资料或临床实践记录等证明资料。
(三)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完成跟师学习后,指导老师应当对其跟师学习情况做出书面评价意见及出师结论。
中医初级医师证报考条件要求
中医初级医师证报考条件要求
一、学历要求
报考中医初级医师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中医学或相关专业学历。
具体要求如下:
1.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学位证书。
2. 如果是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二、工作经验
报考中医初级医师证的人员需要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具体要求如下:
1. 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2.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应当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疗或者预防、保健服务活动一年以上。
三、考试要求
报考中医初级医师证的人员需要参加全国统一的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 考试科目:包括中医综合知识、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医学等科目。
2. 考试形式: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 考试时间:通常在每年的7月和10月进行。
四、其他条件
1. 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 无违反《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记录。
3. 无其他不适宜从事中医药行业的疾病或症状。
以上是报考中医初级医师证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具体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考试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相关官方网站和政策文件,确保满足所有条件。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除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者外,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传统医学"是指中医学和少数民族医学。
第二章考核第四条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各考核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
第六条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已经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师承人员,可直接申请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
其余师承人员申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历。
(二)具有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的师承关系合同,连续跟师学习满三年;指导老师具有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二十年以上;有丰富、独特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医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应聘在医疗机构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继承教学任务;同一指导老师在同一时期内带教学生不得超过两名。
(三)取得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出师合格证书》。
(四)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二年的。
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的,除具备上款(一)至(三)项条件外,还应当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第七条申请考核确有专长人员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经地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审定为确有专长,并经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二)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十年以上,并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确认医术有专长的.第八条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等。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XX年7月31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2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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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李斌20XX年11月10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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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及执业工作的管理。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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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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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和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及复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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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考核申请第四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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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相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07•【字号】•【施行日期】2021.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鲁卫发〔2021〕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省2021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定于2021年9月10日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周密组织部署,强化政策解读。
各市应成立相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及岗位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靠前指挥,责任部门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要加强报名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定周密方案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保障报名工作稳妥推进。
要通过适当形式将《山东省2021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须知》(见附件)和本地报名受理地点等信息,在本辖区内进行公开,并做好政策宣传及解读,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知晓本次考核报名有关事项。
二、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审核质量。
各市要加强审核工作培训,使审核责任人员能够全面掌握报名条件、审核要点等内容,统一标准尺度,严格审核把关。
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审核责任人员要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认真审核,签署具体审核意见,并对审核意见负责。
各市要为现场审核创造相应的工作条件,严格落实工作连续性、时限性等要求,保障现场审核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监督。
各市要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不得隐瞒与本人之间存在回避关系、利害关系等不利于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严禁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考核工作开展,杜绝收受红包、参与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
第三条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负责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与修订。
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材料复审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工作。
县(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审核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申请第四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身体条件能够正常开展中医医术活动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在行政区域内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症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二)其指导老师应当为主要执业机构注册在行政区域内且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满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四名。
(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第六条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术渊源,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二)对某些病症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吉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4.本人《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5。2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
6.中医医术专长综述、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7。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推荐医师承诺书□
注:《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已注销无法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者由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结合公布文件审核确认。
(此表正反面打印)
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申报治疗疾病名称
工作单位或住址
申请人员按其类别提交相应材料,并在相应的“□"内划“√”。
(一)师承学习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6.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
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
7.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等□
8。2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
9。中医医术专长综述、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10.师承医疗机构对师承人员学习情况、职业道德、临床能力的书面评价意见及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8。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等□
9.2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
10.中医医术专长综述、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11.师承医疗机构对师承人员学习情况、职业道德、临床能力的书面评价意见及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1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推荐医师承诺书□
附件2
吉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
附件3: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摸底报名申请表医术实践经历本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推荐材料本人承诺推荐内容真实准确。
推荐医师签字:年月日推荐材料推荐材料三相关申报资料粘贴页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年 月 日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年 月 日审核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年 月 日(初审意见)县级中医药主 管部门意见审核人签字(复审意见)地市级中医药 主管部门意见审核人签字(审核意见)省级中医药主 管部门意见填表说明1. 本表供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时使用。
2. 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 第1-2页由申请人填写,第3-4页由推荐医师填写,第5页由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填写。
4. 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照片应为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
6. 文化程度:填写申请人目前所取得的最高学历。
7. 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者,填“无”。
8. 医术实践地点:应具体到XX省(区、市)XX市(地、州、盟)XX县(区、旗)XX乡(镇、街道)。
9. 医术专长:应包括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
10. 近五年服务人数:是指近五年内应用医术专长服务的人数。
11. 医术渊源:包括中医医疗服务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脉络、家族行医记载记录、医籍文献等。
12. 个人学习经历:包括文化学习和医术学习经历。
13. 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
14. 推荐医师基本情况:需附推荐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15•推荐医师意见:包括被推荐人姓名、医术专长和推荐理由等。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填表格式(实例)
注意:需附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指导老师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材料。
指导老师意见包括对学生跟师学习情况的评价意见及出师结论等。?????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1。近五年服务人数:是指近五年内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应用医术专长服务的人数。
12。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
13。指导老师基本情况:需附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指导老师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材料。
本人承诺推荐内容真实准确.
推荐医师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材料 二
推
荐
医
师
基
本
情
况
姓名
郑六
性别
女
职称
主任医师
民族
回
专业
???
联系电话
1330371xxxx
身份证号码
41018019520202xxxx
医师资格证书
编码
21020xxxxx
医师执业证书
编码
21020xxxxx
工作单位
河南省中医院一附院
推
荐
医
痉病
BNS110
遗尿病
BNW110
秋燥病
BNG100
厥病
BNS120
癃闭病
BNW111
温燥病
BNG101
气厥病
BNS130
关格病
BNW112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卫计委第15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7年7月31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20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2017年11月10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及执业工作的管理。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设区的市和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及复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
第二章考核申请第四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二)由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第六条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的;(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三)由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须知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须知一、申报条件凡符合《实施细则》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本省医疗机构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2.已签订《中医师承学习人员跟师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有指导老师带教的医疗机构出具同意的意见函;3.由至少两名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连续在本省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在本省连续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广泛认可;3.由至少两名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二、报名程序(一)师资人员网上备案(9月10日至9月17日)。
拟担任考核申请人的师资人员(指导老师、推荐医师、指导医师)登录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通过首页下方“系统在线”栏目进入“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管理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申请(可参考“管理系统下载专区”《师资人员系统操作指南》)后,由本人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截止日期后,系统将关闭备案申请,逾期不受理。
(二)考核申请人网上报名(9月13日至9月26日)。
考核申请人登陆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通过首页下方“系统在线”栏目进入“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管理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申请(可参考“管理系统下载专区”《考核申请人系统操作指南》)。
截止日期后,系统将关闭报名申请,逾期不受理。
(三)县级现场审核。
经师资人员及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线上审核同意的考核申请人,登录系统导出报名材料并完善相关信息后,与两名推荐医师一同到申请报名的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7月1日起施行新闻回顾:2016年12月25日,我国首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这部酝酿了30多年的法律,就保护药材质量、保护中医药古方等多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将为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四大亮点据了解,在《中医药法》的制定过程中,参与起草、修改的二十几个部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反复论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用“工匠精神”对每一项条款、每一个词语“精雕细琢”,力求完善、全面。
从无到有,从初具雏形到走向成熟,《中医药法》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共识和智慧。
在具体制度设计中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体现了中医药自身特点,符合行业和民众期盼,符合中医药发展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规范性和实用性。
根据专家的解读,《中医药法》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了创新,同时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其中有四大亮点值得关注。
1、民间中医有望获得医师资格《中医药法》提出:“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根据《中医药法》,今后成为中医医师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医药院校培养的学生,二是规范师带徒的人员和确有医术专长的人员。
2、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中医药法提出:“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对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传承使用的权利,对他人获取、利用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知情同意和利益分享等权利。
”“国家对经依法认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传统中药处方组成和生产工艺实行特殊保护。
”专家认为,中医药法将有针对性地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产权,有利于保护那些宝贵遗产的延续和发展,促进医学界和科学界对中医药传统知识智力成果的承认、传播和利用,保障中医药传统知识资源商业化开发利益的公平分享。
2018年江苏省常熟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多年实践人员)初审合格名单公示
申请人基本信息 序号 姓名 屈建明 葛永胜 邵震 金清明 性别 男 男 男 男 年龄 医术实践形式 自己实践 自己实践 自己实践 自己实践
1 2 3 4
65 40 54 52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018年常熟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
申请人基本信息 医术实践地点 常熟市东张镇江枫苑卫生服务站 常熟市江苏省常熟市虞山街道元和村349-8永胜大药房有限公司 常熟市虞山镇大兴村85号 常熟市尚湖镇家鑫村 医术实践时间 1969年 5月 5日 至 2018年 11月 15日 2009年 3月 16日 至 2017年 6月 28日 2005年 5月 1日 至 2018年 10月 31日 1995年 1月 1日 至 2018年 11月 18日
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初审合格公
推荐医师一基本信息 申报中医医术专长 内服方药 + 水肿病 内服方药 + 胃脘痛病 内服方药 + 不孕病 内服方药 + 心悸病,胸痹心痛病 姓名 高磊平 王磊 金美琴 方平 性别 男 男 女 女 年龄 工作单位 常熟市中医院 常熟市支塘人民医院 常熟市中医院(新区医院) 常熟市中医院
工作单位
从事专业 中医内科 中医内科 中医妇科 中医
常熟市中医院 副主任中医师 苏州市中医院 副主任中医师 常熟市中医院(新区医院) 副主任中医师 常熟市新港卫生院 副主任中医师
47 37 39 55
核初审合格公示名单
推荐医师二基本信息 职称或从事中医 临床工作15年以 上情况 主任中医师 副主任中医师 副主任中医师 主任中医师 从事专业 中医内科 中医内科 中医妇科 中医内科 姓名 周育锋 蒋惠明 王悦 徐琼芳 性别 男 男 女 女 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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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
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姓名性别
照片出生年月民族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现从事主要职业
工作单位
家庭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
医术实践地点医术实践时间年月至年月
医术专长擅长使用××技术诊治××病(代码)
近五年服务人数
学习途径家传□跟师□自学□医术渊源
个人学习
经历
附件2
医术实践经历
医术专长综述1、擅长使用××技术诊治××病(1)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2)医术专长适应症或适用范围(3)医术安全性
(4)医术有效性
(5)医术潜在的风险性及防范措施2......
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20例(需提供患者真实姓名、住址、电话,以附件形式附后)
本人承诺所填报信息全部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如有虚假,愿意按照《安徽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本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推荐材料一
推荐医师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
职称民族
专业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医师资格证书
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
编码
工作单位
推
荐
医
师
意
见
本人承诺评价情况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按照《安徽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推荐医师签字:
年月日
推荐材料二
推荐医师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
职称民族
专业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医师资格证书
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
编码
工作单位
推
荐
医
师
意
见本人承诺评价情况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按照《安徽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推荐医师签字:
年月日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初审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地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复审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供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第1-2页由申请人填写,第3-4页由推荐医师填写,第5页由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照片应为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
6.文化程度:填写申请人目前所取得的最高学历。
7.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者,填“无”。
8.医术实践地点:应具体到XX省(区、市)XX市(地、州、盟)XX县(区、旗)XX乡(镇、街道)。
9.医术专长:应包括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
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诊治的病证范围应为对应关系,即“使用××技术诊治××病”。
医术专长还应符合“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标准。
申报的中医疾病数量不超过3个。
申报的中医药技术分“内服方药”、“外治技术”、“内外兼有”三类,仅限选填其中一类,其中申报“外治技术”和“内外兼有”类的须明确技术类别或技术名称,如“使用内服方药治疗××病”、“使用××外治技术治疗××病”、“使用内服方药兼××外治技术治疗××病”。
申报的医术专长应与附件3所填报医术专长一致。
10.近五年服务人数:是指近五年内应用医术专长服务的人数。
11.医术渊源:包括中医医疗服务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脉络、家族行医记载记录、医籍文献等。
12.个人学习经历:包括文化学习和医术学习经历。
13.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
14.推荐医师基本情况:须附推荐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15.推荐医师意见:包括被推荐人姓名、医术专长和推荐理由等。